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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零甜丫头-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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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山村的山娃娃确实一个个精力太旺盛,这些都可能由于某位老兵,教导徒弟军体拳,徒弟又教导皮猴儿们军体拳。
“美女兵张姐姐,要喝水吗?”
“不喝,甜妹儿真乖。”
甜妹儿在慢走的时候,还有闲心关心关心长辈,有时候还会‘东张西望’,看一眼风景,打量一下林里鸟类。
碧山走向均呈南北纵向伸展,植被茂盛,终年迷雾缭绕,周围可见度并不远,很容易迷失方向,他们在进林之前,已经服下瘴气草药,还带有指南针。
林子里树木植被茂密。
树木以槭树、桐树、杉树、榕树、松树为主,像桦树,有亮叶桦、红桦、香桦等,杉树有铁杉、云杉、冷杉、银杉等。
动物学家,对于植物也有一点了解。
此时此刻,他们惊叹于树木的种类,但对它们的珍惜程度,还一无所知。
而甜妹儿对于一些美味或多汁的野果山花,更感兴趣。
山林里最不缺吃的。
他们一路上浪费的肉粮很多,且也采摘少量的野果,补充水分体力。
“前面是蚂蝗坡,过了它就是鬼推磨。”
山文龙苦笑,这恐怖的蚂蝗坡并不比蛇窝好多少。
蚂蝗,可以闻到人的气味,是无法避开的。
连叶爸爸叶三叔都一脸懵,更不谈外来客人们。
山文龙取出备好的草药,闻味道有点像风油精,它被涂抹在所有人鞋子外侧一圈,并将裤脚扎得紧紧的。
“这山路我只来过一次。家里老人们讲,走前面的人,粘上蚂蝗的可能性小一点。提脚的速度快一点粘上蚂蝗的可能性也就小一点。”
这一句话的意思是:奔跑吧,探险队们!
果然,前面不再是高高低低的树林,有一片半缓坡,上面零零星星的青草,人看上去倒是没事。
但当他踏上去——
蚂蝗全是令人恶心的黄竭色,从不知名角落里密密麻麻冒出来,攻击人的速度快到让人毛皮发麻。
幸好草药起不小作用,也有不怕死的蚂蝗粘在他们的鞋子上乱爬。
这简直太磨人了!
等费尽周折,人的体力和意志差不多被消磨殆尽,鬼推磨终于到了。
鬼推磨当地人又称为“石头迷宫”。
这里有山间迷雾、百年苔藓,以及巨大的冰烁石。
当他们脚踩在厚厚软绵绵的苔藓林边,金色暖阳洒落,穿透山间白雾,入眼看见一大片大小石头,石间浅溪潺潺流淌,惬意舒坦。
最令他们惊讶的是,在溪水沟间,零零星星洒落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透明水晶,无色,灰色、白,紫、红都有,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或许正因干旱,才有机会看到此百年难遇的美景!
“还愣着干什么,捡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子:么么哒~
一开始可能重药一点,这是为什么村民很少来山里的原因之一。
外圈都很危险啊!!!
**
蚂蝗坡是现实有的原始森林景点,最讨厌的经历没有之一,鞋子必须抹风油精才能过坡,是风油精,不是什么草药。
从来不徒步旅行的叶子,从来不喜欢去探险,原始森林是什么鬼,国家森林保护区都不能吸引我注意力^_^,还不如在自家山头蹦跶。
只能瞅一瞅别人家的照片,哈哈哈^_^
而蛇窝。
在繁衍季节,本地某处城市的小区草丛里出现一大坨,最后还是警察出马,把它们赶去森林里,然后它们又回来,这样折腾好多次,才把蛇全部放掉。
…_…#不要问叶子怎么知道。
第210章 快瞅小怪兽
“无瑕胜玉美; 至洁过冰清。”
水晶古称“水玉”、“水精”等; 是一种二氧化硅稀有矿物; 通常生长在地壳深处、经历火山和地震等剧烈的地壳运动才能形成; 非常稀有且珍贵。
碧山的水除去地下涌上的泉水,还有以长江某支流上游的那哈依莫为主干,以及碧山河、沫水河等支流,水资源丰富; 网均成树枝状; 各干支溪流大体流向北或西方向。
要不是溪水将之从某处矿洞等地方冲刷下来; 却因干旱等原因停留在这里,甜妹儿他们根本看不到如此美丽场景。
“你们快来,小块的水晶要被溪水冲走啦!”
在众人惊叹之余,甜妹儿已经踏着厚软的靑藓; 蹭蹭蹭跑向石头间,蹲下,从大到小,从漂亮到普通,一一捡起来。
对于天然矿石; 采一点少一点,捡回家给妈妈婶婶姐姐当饰品,逢年过节带着多神气,说不定将来还能升值。
虽不知现在水晶的具体价值,但亮晶晶的宝石,哪个女孩子能不喜欢; 包括英姿飒爽的两位解放军,眼睛都变得亮闪闪的。
两位教授互视一眼。
陈教授上前一步笑道:
“没想到我们还能有此机遇,这水晶可是稀罕东西,大家伙儿全都去捡,谁捡到归谁,都是自然界的礼物,跟野果野菜差不多。”
话音未落,王溢希崔玉涛几人,早就拖着疲惫的身躯,往巨石堆里奔过去,眼里心里都只有亮闪闪的水晶,以后可以用它们来讨未来媳妇的喜欢。
“你们小心点!”
以前受过罪的叶三叔,一边提醒,一边小心翼翼走过去。
溪水沟里石头上的苔藓湿漉漉的,踩上去滑不溜秋,一不留神就能摔个大马趴。甜妹儿蹦跶来蹦跶去看似容易,但轮到几个青年人,歪歪斜斜才知道艰难。
当他们捡到一个合心意的水晶时,抬起头却发现,真的不能跟碧山村民比,连山里长大的王溢希都比他们强。
更不要说甜妹儿,她手里已经捏了一小堆。
多是紫、粉、透明等颜色,或粉红梦幻,或晶莹剔透紫色,看其透度与大小,都远比他们捡的好得多,都挑她最喜欢的。
“粉色的透明的,可以给俩姐。紫色的,给妈妈二婶。”她已经将手里水晶的未来,都安排妥帖,把它们装到一个棉布兜里,本来是准备用来装野果的。
水晶硬度为七,比钻石红宝石软,比玻璃等硬,用刀划不动,但比较容易磕碰摔碎,需要小心保存。
而且,天然水晶颜色种类多,纯净是是无色透明晶体,当含微量元素时,水晶呈现粉色、紫色、黄色、茶色等。
而且水晶视觉上可能有棉絮、云雾、冰裂纹,但触摸晶体表面是没有感觉的,这种‘瑕疵’反倒成为鉴别天然的方法之一。
甜妹儿轻盈在巨石上跳跃旋转,像是在舞蹈,她轻轻松松将水晶收入布兜,大黄二毛竟也帮她叼水晶石,不过都是黄色的。
“甜妹儿,别跑远了,小心有水蛇!”
“知道了,马上回来。”
甜妹儿靠近北面的一面崖坡,在溪水沟旁捡起一大块不规则的粉红色水晶,入手触摸冰凉冰凉的。
举起它对着阳光瞧,折射后却略带带亮淡黄色,这是天然水晶的二色特质,真的很亮眼,可以当作少女头饰。
**
正当她准备转身离开,忽而听到头顶传开细细碎碎的声音,忙抬起头看,在距地面垂直高度约五米的地方,有一个洞。
而洞口有一只小家伙盯着她。
它像是全身长满鳞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背面隆起成圆圆一坨,吻尖,它正一动不动用豆豆眼看着它。
甜妹儿惊叫道:
“快看,有一只小怪兽!”
清脆的声音响起,众人抬头往上看,直接喷笑道:“甜妹儿,那不是什么小怪兽,那是穿山甲,一种名贵中药材,可惜它藏东洞有点高,不然可以捉住,县城医院里高价收购,白老爷子应该也喜欢。”
连村民们都知道的名贵中药材,可见咱们国家的种花穿山甲,是怎么走上珍惜保护动物,怎么走上濒临灭绝的。
听说过穿山甲,并没看过食物的甜妹儿,最后十分倔强地挣扎一下:
……那是小怪兽,不是中药材,杀了它多可惜。
主吃白蚁、对大山很有用的穿山甲,被众人渴望的目光,吓得猛一下专回洞里,再也不敢出来。
甜妹儿好想拎回家养一只‘小怪兽’,可惜条件不允许,以后一定要在空间里找到它们,养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想养的首只宠物。
只是——
“不知道有没有小奥特曼?”
**
等约莫半个小时后,甜妹儿的数个布兜装得满满的精品水晶原石,其他人也有不少的收获,就连坐在一边休息的夏老爷子,都被他徒弟塞十几大块粉紫水晶。
“温教授,这一块水晶值多少钱?”刘强龙忽而问起道。
他不知道水晶项链什么的,只听说过某位亲戚家中,有一副水晶石眼镜,花费八十八块钱买的,基本相当于他不吃不喝三个月左右的工资。
而且有朋友家里的水晶眼镜,甚至是从清朝时期,祖祖辈辈一代代传下来的,那时讲究什么‘水晶明目’,据说水晶石眼镜可以保护眼睛。
温教授来自上京,虽没有仔细打听,但也听说过一些老牌珠宝店,听说有的老牌店正往香江那边搬移,在计划经济的内陆这边,恐怕暂没什么市场。
“藏在家里当传家宝,一代代传下去,别让眼红人举报你们挖红星主义墙角,被当作资本主义分子那可就不好。”
粮食市集虽部分打开,但关于古董珠宝等贵重物品,稍微不好,会被认为是不良地主阶级,连晒嫁妆都得藏着掖着。
上京各家各户都比的是自行车、缝纫机、录音机等,没听过哪家金银多、古董古玩多,或者珠宝玉石多,就会令人羡慕的。
他捡起一小块黄色水晶,里面天然形成的棉雾像一只嫩黄色小鸟,而鸟周围冰裂纹正好类似一片片黄色羽与扁嘴等,鸟儿顿时栩栩如生,很有童趣,可以回家留给孙子玩。
此话一出,空气忽然凝固。
一布兜一麻袋的传家宝。
除去两女兵,大老爷们忽而觉得,这些水晶也不是那么重要。
甜妹儿将最漂亮最透明的水晶,摆满一个大石头,拨弄来拨弄去,像小仓鼠一样偷乐道:
“哈哈,爸爸,三叔,大表哥,以后咱们用它们,在省城换一套大房子,大哥二姐三姐他们上大学方便。”
听说上大学可以不住学校里。
等她上大学时,不知道这些天然水晶石头的价格上涨没?就算没,空间里的野生人参也应该能卖出大价钱。
“哈哈哈哈——”
众人忍俊不禁,实力再强,也只是一只想法幼稚的山娃娃。
**
等水晶全部捡玩,众人心里激情过后,找一两块干的石头,干脆一屁股坐上去,再也不想挪动分毫。
包括小部分解放军在内,外来客人都歪七扭八,跟被扔上岸的死鱼似的,或仰或躺或坐,几乎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
眼下就算有水晶金银摆在他们面前,都不能让他们挪动半步,必须得有一台缝衣机或录音机才行。
地上瘫着的人太多。
连大黄二毛俩山狗都趴着休息晒太阳。
唯几个还能帮着本地村民,打水捡柴、搭灶架锅、烧火做饭的,只有李连长、林君英、华子等五位解放军。
王溢希一直坐在教室里学习,他的体力严重下降。
除去蛇肉、杂粮饼、红薯、杂粮稀饭,叶三叔准备叉一些溪水鱼,他用砍刀削尖硬树枝,直接在溪水沟里找起来。
“你在干什么?”
“叉鱼,刚才捡水晶看到不少条,挺大的。”
村里山娃娃都会这个,找鱼打打牙祭,从小到大都是这么来的。
令人惊讶的事,神情疲惫的女兵林君英,同样一戳一个准,让躺在地上的大老爷们羞愧不已。
女兵张姐突然哎呦哎呦笑两声,开始揭自己人短,玩笑道:
“林君英同志,你很厉害,但要想当炊事员,恐怕还得等到下辈子。”
解放军同志们噗嗤噗嗤笑起来。
他们似乎都回忆起,林君英当队里炊事员的那一些有趣日子。
叶三叔跟着嘿嘿尴笑两声。
林君英冷眼扫过去,她正想跟这个大个子战斗一场。
捡柴回来的袁家老大瞅着大家伙笑瘫一地,一头雾水,他清清嗓子,宣布道:
“今晚咱们在这里扎营,吃过午饭后,咱们去前面林子里瞧一瞧。这竹熊主要吃竹子,它拉粑粑比较特别,不仅不臭,还带着竹叶的清香。”
“我们是找大熊猫,不是找大熊猫粪便。”
一位大学生助手不解纠正道
两位教授也跟着看过来,不过山林大熊猫的粪便确实也有对比研究价值。
山文龙帮忙补充道:
“村里老猎人说过,竹熊它的嗅觉很远,如果顺风的话,五公里内可以闻到人或者天敌的气息,逆风在二三十米,也能它也能察觉到人。”
“前面有一片箭竹林,我们进入可能就有大熊猫在周围盯着你,但我们的眼鼻可能发现不了它。”
大熊猫的天敌?
不是老虎狼等猛兽,本地林子里大熊猫最大天敌,是同样可以轻松上树的云豹,它行动灵活,擅长偷袭与一咬毙命,饥饿时,也会猎杀壮年大熊猫。
俩教授以及助手们,坐着交流关于大熊猫天敌的各类情况,甚至有一位助手建议,回去打报告,射杀林子里云豹老虎狼群。
咳咳咳,没有写错。
种花国的动物保护措施还未开始。
在四五六零年代,猎杀老虎豹子等猛兽阶·级敌人,是一件非常勇猛的好事。比如,有村民七年间杀一百多只老虎。
甜妹儿觉得三观尽毁:
……原来穿山甲是一种名贵中药材,老虎豹子可以随意杀。
“可二碧山三碧山,有箭竹没有云豹,但没大熊猫,碧山镇很多地方都是。大哥哥你为什么不把大熊猫拎回家养呢?”
很快,她会被自己的话打脸。
不管,咱们先怼回去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子:晚安,么么哒,爱心^_^
**
感觉有的动物是我们自己做死灭绝的…_…#
穿山甲以前山里都有,它们最爱打洞,也不伤人,现在一只都见不到。
因为中药材…_…#
甚至有人逮它们来吃。
像六七十年代动物园里死掉的动物也很多。
大熊猫真的是一种特别可爱的幸运儿,它们的保护从老早开始,而其他的猛兽们,还处在各种被人道毁灭状态。
当然,这件事在碧山村不能发生。
第211章 野兔与花豹
清亮悦耳的童音忽然插·入话题; 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过来。
瞧着甜妹儿无辜的黑亮大眼睛; 那位小眼睛单眼皮的学生助手; 挠挠头困惑道:“好像是这样; 有食物,但没有老虎豹子,大熊猫怎么会不在其他地方生活呢?”
因为有的地方人多啊!
看到他一脸二哈狗狗的模样,甜妹儿板着小脸; 严肃认真继续忽悠道:
“就是因为林子里有天敌; 懒洋洋大熊猫们才会跑来跑去; 才会嗅觉灵敏,师父说,生命在于运动!”
所以咯,别想着杀老虎杀豹杀熊瞎子; 把这碧山群山系圈起来,开个保护区,村里建个熊猫馆或生态园。
吸引中外游客们过来,看一看抱一抱乐一乐,到时候咱家开一个农家乐; 坐等天上掉馅饼,多爽多赞!
啪啪!
小屁股狠狠挨两下,夏老爷子直接把她从未来幻想中,拉到现实里。
而有学识的客人们,正在品味‘生命在于运动’这一句经典名言,而且承认; 它似乎很有道理。
更令他们在意的是,要是射杀老虎云豹,会不会让大熊猫的数量反倒减少呢?
本地村民也认为,祖祖辈辈都这么活下来,大熊猫也没见灭绝。
最主要的是,猎杀大量的动物,就是打扰山神,到时候二三碧山可能都会危险,他们努力让客人们打消那个念头。
叶爸爸却思想歪楼,再运动,也不是变成暴力母老虎吧?!
“甜妹儿,咱们去逮兔子,溪水边,土软青草多,肯定有不少山鸡野兔。”
叶爸爸把小闺女抱起来,防备看一眼夏老爷子,与缓过劲来的王溢希一起,去这附近林子里捡干柴、射小猎物、找点野果。
森林里不缺粮食。
杂粮饼能省就省,探险队也没带多少,山文龙嘱咐一两句别走远,就随他们去。
放下背包的大黄二毛,一跃而起,倒是跑在他们前面。
刷刷刷——
在表哥惊讶的目光中,叶爸爸超常发挥,甜妹儿箭无虚发,十一只林中山雀,被大黄二毛麻溜叼回来。
而王溢希只能尴尬地瞅着,自己只有几支光竹箭被二毛叼回来,他甚至感觉自己看到黄狗眼睛里的明显鄙视。
“表哥你吓走好多鸟。”
“难道这些年,我退步这么多?”
“溢希,除去学习,课余时间,你也该运动一下,瞧瞧这软啪啪的肉,还没你大姑姑有劲儿。”
叶爸爸拍拍侄子的肩膀,
甜妹儿捏捏表哥的手臂肌肉。
两父女一摸一样的表情,差点让王溢希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没几天日子好活,他不就是近几年没再山里跑吗?!
麻雀量虽多,除去胸脯,却没有多少肉。
来一趟四碧山,没吃到野兔或山鸡,回村可是要被人笑话的。
“大黄,二毛,上!”
按照乡村娃的经验,想要快速在陌生地店逮到兔子,最好借助猎犬得帮助,毕竟野兔不出来,竹箭射也没用。
俩狗的鼻子可比人类还嗅觉灵敏。
它们很快找到在地势较高的地方,找到一个兔子洞。
野兔比野鸡机灵,‘狡兔三窟’,其实野兔还不止一个洞窝,而且它们听觉灵敏,说不定他们到来之前,还在溪水沟里喝水呢!
这一点,王溢希也知道,他小时候自是没少祸害兔子洞山鼠洞,他笑道:
“大黄二毛,好样的!还有几个洞,继续找找。”
果然,在这个洞附近,又找到三个兔子洞。
而其中有一个深地洞穴,洞口向沟里,周围苔藓很少,是一片青翠绿油油的草丛,草没被兔子吃掉,这就是所谓的‘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很有可能是兔子的主动留下的。
砰——
只需要某只女娃娃的轻轻一按,木棍狠狠专入地里。王溢希举起一个大石头,笑得特别尴尬,说好的可爱小表妹呢!
长相跟内里完全不符合。
甜妹儿没空去维护表哥的自尊心,她已经熟练地将活套做好,几根根生锈的细铁丝,圈一圈,圈比兔子头稍大一些,把圈圈们绑在木棍上,距离地面刚好五厘米左右。
野兔虽机灵,它也有个动物通用怪癖,爱走老路。只要不被打扰惊吓,天天来回出窝进食后,都走同一条路。
而大黄二毛分别蹲在两处洞口,开始守洞逮兔。
“准备开始!”
叶爸爸拿起篝火把,往兔子洞里烟熏,不到一会儿,离得最近的洞口开始冒烟,果然是两洞是通的。
两只肥嫩嫩的灰野兔子,最先从陷阱里窜出来。
兔子红眼睛长在脑袋的两边,看不到正前方的铁丝圈套,猛得一下就钻进去,果然被套得牢牢的。
野兔们使劲往前窜,却不懂往后退,越挣扎就套得越紧,倒死也学不会往后退,这就是它们最笨的地方。
“干得漂亮!”
而从其他洞里逃出的野兔们,也通通被大黄二毛叼住,或者被甜妹儿与王溢希逮住,一对对红眼睛,即将成为他们的午餐。而且没有见血,还能保存两天慢慢吃。
等一下——
甜妹儿摸摸一只有些暴躁的毛茸茸,歪歪头问道:“这只母兔怀宝宝了?”
本地猎人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不到万不得已,通常来讲,怀孕母动物不可猎杀,未长大幼崽也要放过。
兔子可不会装怀孕逃亡。
叶爸爸确认以后,将怀孕母兔放在地上,它一蹦一跳消失在丛林里。
“一只,两只,三只……总共八只野兔,我们回去吧!”拎着一溜达被麻绳系着的野兔与山雀,叶爸爸抱起甜妹儿,领着王溢希,慢慢往回走。
沙沙沙——
树叶微微抖动的声音,只比鸟雀飞重一些。
甜妹儿正看向爸爸后背,一股危险念头猛然冲向脑海,她眯起眼睛,快速看向树林一边。
但见在十米内的地方,林间有一只黄黑花色大家伙,它前腿往后缩,后腿往前蹬,身体弓起来,再张开,像弹簧一样,在树林间轻盈跳动数下,比猫还灵活。
人眼只觉得花影在晃动,却很难捕捉到它的真实模样。落定之后,它用一对小灯笼一样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背影。
它想偷袭!
树林里最佳偷袭猛兽之一。
一瞬间,甜妹儿寒毛耸立,冷汗直冒,两只手下意识转移到弩与剑,紧紧握住,差点没把弩握碎。
大黄二毛像是感应到什么,也停下脚步,快速转过头来,绷直身体,前腿趴下汪呜呜戒备着,与她保持同一战线。
两狗一人,与树上站着的猛兽对视对峙。
那是一头年轻健壮的花豹,黄色毛皮上有黑色斑圈。
它头很小,三角形鼻子,嘴是一瓣一瓣的,两只眼睛深凹进去,发射尖锐的目光,锋利无比的爪子透露着冷光,紧紧抓住树干。
整个过程持续一分多钟,对峙时间看似很短,甜妹儿却感觉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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