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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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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黑色势力的人脉,混到现在,已经没人敢再找他的麻烦。
  不仅如此,他还很有经营头脑,这才不到一年就把本赚回来了。
  双手撑在调酒台上,黎梓琛看着满场的客人深吸了一口气,仿佛是一个国王俯视着自己打下的江山。
  “老板,今天出了点意外。”后台,一名酒保拿着手机快步跑到他跟前。
  酒保:“今天菲欧娜身体不舒服,没办法来唱歌了。”
  “那别人呢?”黎梓琛皱了下眉。
  “其他两个小歌手都是从学校里找来的,过一会就要回学校去了。”酒保答道。
  为了吸引客人,每天晚上IN酒吧都会举办不同的主题之夜,黎梓琛也找了几个固定合作的艺人来支撑酒吧的生意。
  酒保口中的菲欧娜是S市的一个小网红,微博十几万的粉丝算是小有名气。
  她最擅长流行唱法,每一次她上场唱歌,都会有客人献花,甚至还有几位常客就是为了菲欧娜而来的。
  “两个学生啊……”黎梓琛有些不悦,双手插在腰间,正在飞速地想着应对的方法。
  今天正值周五,再过几个小时,成批的客人都会涌入酒吧街。
  静吧需要歌手就像闹吧需要DJ,要是没有一个可以撑得住场面的人,就会大大的减少吸引力。
  可现在时间不早了,现在再联系其他的歌手怎么都来不及了。
  “咳咳。”
  坐在旁边,迟微微又抿了一口杯里的酒。
  黎梓琛看了她一眼,并没有说话。
  “咳咳咳!”
  迟微微的声音又提高了一些,看着空荡荡的演唱台,旁边的那一把无人用的吉他正需要一个人来解救它的沉默。
  “嗓子不舒服就别喝酒了。”黎梓琛白了她一眼,伸手就要把她的酒杯给接过来。
  推开他的手,迟微微又换了个坐姿,高傲地翘起二郎腿,脚尖有节奏地上下晃动,“不发出点声音,你能注意到我的存在吗?”
  “你什么……”
  话还没说完,黎梓琛就迅速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迟微微中学就参加过歌唱比赛,还拿过市里的奖。只是迟骋彦当年没有好好地培养,所以她并没有走上音乐这一条道路。
  但是,迟微微唱歌的水平可一点都不差,尤其是高音,原来在家的时候,他就经常听到她在洗澡的时候唱歌。
  只是不知道过了这么多年,她有没有退步。
  “你是想接替菲欧娜上去唱歌?”黎梓琛不可思议地问道。
  “怎么?你怕我不行?”喝下半杯酒,迟微微挤了下眉。
  说起来,自己还真没正经地听过她唱歌呢。既然她主动提出来,那刚好就借着这个机会见识见识她的实力。
  黎梓琛双手交叉叠在胸前,“行,让你去唱!可要是唱垮了,可别说咱俩认识,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好!”将剩下的半杯酒磕在桌子上,迟微微嘴角勾起了一个得意的笑容。
  平生揽过不少的瓷器活,还真没有出过岔子的时候。
  朝黎梓琛凑近了一些,迟微微继续说道:“如果今天我帮你唱了,你可就欠我两个人情了。”
  “没问题!”拿起迟微微没喝完的酒,黎梓琛仰起头一饮而尽。
  ——
  站在IN酒吧门口,贺琰突然停下了脚步,任凭于阔怎么用力都稳如泰山、一动不动。
  “我还不是不去了,你去吧。”贺琰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多少会有些担心。
  于阔还不放手,“放心,这个酒吧里面很安静的,不像其他的闹吧那么嘈杂,要是你实在受不了,我再陪你走,行不?”
  想来如果不见到箐莘,于阔是不会放弃的。贺琰也只好答应他,“那行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贺琰:你唱歌吧,我给你伴奏
  迟微微:好啊。
  迟骋彦:你们组合还缺人不?我和姥姥也想加进来。
  贺琰:请问,你们是想打架子鼓?还是弹琴?
  迟骋彦:吹口哨行吗?我和姥姥擅长捣乱


第50章 
  进入酒吧就像是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
  没有了外面车水马龙的喧闹,满座的人都在品味着工作之后短暂的宁静。
  浓浓的酒味掺杂着闲聊的一点乐趣,是城市人最好的放松方式。
  坐在吧台的两处空位,于阔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寻爱”了。之前每一次来的时候,箐莘都会出现在这里,满心满眼都是这里的老板,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
  少有的墨绿短发,是箐莘最吸引于阔的一点。只是今天,坐在吧台放眼望去却少了一抹熟悉的灵动。
  “箐莘今天没来吗?”于阔用手指敲了敲吧台,问道。
  熟练地摇晃着手里的调酒瓶,酒保的注意力都在十几米外的那一处舞台上。
  听说今天有老板请来的特邀嘉宾来演唱,还不知道那人的唱功怎么样。
  “喂?!”于阔提高了一些声音。
  回过神来,酒保将调好的酒倒进旁边的空杯里,“我们老板今天在门口当着现任女友的面把她给拒绝了,恐怕她以后都不会来了。”
  那一处戏在酒吧门口上演时,这位酒保正在休息室换衣服,他也是听人说的。
  关于迟微微和黎梓琛,酒保们只知道迟微微是迟氏集团董事长的千金,却不知道黎梓琛和她之间的姐弟关系。
  黎梓琛从迟家跑出来的时候身无分文,连带着迟家少爷的身份都没有带出来。
  所以,酒保们并不了解他深厚的背景,还以为他就是个暴发户小混混。
  “来了!来了!”
  看到款款走向舞台上的女人,酒保的眼珠子都恨不得从眼眶里飞出来。
  换上一身更闪亮的长裙,所有的亮片都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卷曲地长发披散在左肩,迟微微还能闻到一股洗发水的香味。
  幸好发廊距离酒吧只有几十米的距离,将头发重新打理一遍,这绵长的深栗色可花了黎梓琛不少银子。
  包括她身上这一身亮色长裙,也是今天特意为菲欧娜准备的。穿在迟微微身上,看着比菲欧娜穿着更加合身。
  “老板?还满意不?”配合迟微微的出场,几个工作人员播放了最燃的音乐,还顺带用了灯光效果来搭配。
  既然要唱歌就一定要展示出她最美的一面,当然不能这样简单地上去,这样精心的准备,才衬得上她的气质。
  “这是从外国找来的明星吗?”
  “看着不错啊,挺大气的,应该走国际范。”
  “比菲欧娜长得还好看哎!”
  ……
  酒吧里,几乎所有人都在小声地议论。
  他们大部分都是这里的熟客,对这里的驻场歌手都十分了解,头一次见到不同的面孔,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新鲜感。
  从那一个晚上之后,贺琰已经有七年没有见过她。
  他还记得当年那个在凉亭里的少女,那个在城中村玩泥土的女学生,那个生理期不舒服还要坚持考试的迟微微。
  她一点都没有变,浑身上下都还是像以前一样充满着阳光的活力。
  她也变了,变得更加妩媚、成熟,眼角眉梢的柔情也更甚。
  情不自禁地转过身子,贺琰出神地盯着迟微微的方向。拿着半满的啤酒杯,里面冰凉的液体似乎都有些温热。
  “各位,今天是我第一次来这里为大家演唱,希望我的歌声能为大家带来一丝愉快。”冲着正中间的话筒鞠了一躬,迟微微倚靠在旁边的长椅上。
  相较她的嗓音,客人们更多的还是注意她的样貌。和那些正在上学的学生,和在社会混迹很久的网红不同,迟微微表情中的轻熟是他们所没有的。
  伴奏响起,那是当下最流行的一首舞曲《亚特兰大》。
  曲调经过改编,节奏也加快了一些,迟微微还未开口,就已经感觉到周围人的情绪已经被带动起来。
  “亚特兰大,我一半的心都留在了你那,哦,亚特兰大。”
  迟微微一开口,这首歌特有的异域风情瞬间被展示得淋漓尽致。和本国特有的保守风格不同,整首曲子都暗藏了狂野、不羁,让人浑身上下的每个细胞都忍不住躁动起来。
  和她那一身白色的长裙不同,这首歌的火辣热情丝毫没有受到丁点的影响。谁也没想到,看着俏皮轻熟的女人,能唱出这样热情的舞曲。
  肩膀随着音乐摆动,迟微微享受着唱歌带来的欢愉。
  她并没有怯场,众人的目光甚至让她更加兴奋,有种众星捧月的自豪感。
  眼神在不同的客人之间流转,恍惚之间,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再一次寻找,那个面孔又不知又消失在了哪里。
  “这不是迟骋彦的千金吗?”看到台上的迟微微,于阔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白天在公司看到她的时候,她还穿着一身小西装,这才不过十几个小时,竟然出现在了酒吧里成了闪闪发光的歌手。
  等等……于阔又想起了箐莘朋友圈里的截图。
  迟微微来这里唱歌,一定是为了这里的老板。天啊,要是迟骋彦知道自己的女儿和酒吧老板混在一起,岂不是要气死?
  《富翁老爹为女招酒吧老板为婿》、《为攀豪门,小年轻不惜入赘豪门》
  这才一会的功夫,于阔的脑子里已经脑补出了一出出大戏,就差一个八卦记者递来一个话筒让他将脑补的剧情说出来。
  撞了下旁边贺琰的手臂,于阔压低了声音问道:“你说这事,咱要不要告诉迟先生一下?嗯?”
  听得出神,刚才还说不想来酒吧的贺琰,现在整个人的心思都在迟微微身上。
  手指在腿上打着节拍,嘴里也跟着低声地哼唱。
  于阔:“喂,说话啊。”
  “啊?”贺琰这才意识到旁边还跟了个人,“你也觉得应该跟迟先生说一下啊,如果她女儿要是能来咱们平台发展,肯定能红。”
  迟微微的声线广,可以轻松地驾驭低音和高音,尤其是国外的曲子更是得心应手,每一个发音都准确无比。
  那一身长裙一点都不会妨碍她活动,唱到欢快的曲子时,会站在长椅旁边身子轻快地摆动,而深沉柔情的曲子,她也会安静下来,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女人。
  迟微微唱的每一首歌都能够带动所有人的情绪,让他们忍不住要为她鼓掌。
  “来一首情歌对唱!”
  “对啊!来一首对唱!”
  不知道谁在起哄,那提议就像是会传染一样,在所有人之间流转。
  原本来酒吧是为了和朋友放松,聊一聊工作上的趣事。可今夜,仿佛所有客人都是为迟微微而来的,当她开口轻唱的时候,没有人还会在意手头上的事情。
  站在舞台上,迟微微宛如一支形态多变的娇花,只是,这一朵花看着再美也需要绿叶来衬托。
  见识了她一个人的唱功,不少人都对想再找点不同的乐子。
  不管这绿叶是好是坏,都不影响迟微微的歌喉,只不过是多了个人换一种氛围而已。
  这算不上刁难,只是听到这样的提议,黎梓琛还是会心里不爽。
  妈的,这不是欺负自己不会唱歌想要上去捡便宜吗?
  黎梓琛唱歌水平一般,只能保证不跑调而已。要是他能有迟微微的水平,肯定头一个冲上跟她对唱!才不会把这个便宜让给外人。
  “可以啊,”面对客人的要求,迟微微欣然接受,“只是不知道哪位可以上来跟我合唱?”
  话音刚落,不少男客人的手宛如雨后春笋,蹭蹭蹭地就举起来一大片。
  果然都是冲着占便宜去的。黎梓琛这样想道。
  将支架上的话筒取下来,迟微微靠在高脚椅上扫视着那一圈举起来的手。
  既然他们要找自己的乐子,自己当然不能吃亏啊。总要有配得上的人上来,才不算亏了自己。
  “不过,合唱的话,就不要伴奏了吧。”看了眼放在旁边的吉他,迟微微一下就有了主意,“就用吉他来伴奏吧,上来的人要会用吉他才可以。”
  吉他?
  听到这个要求,几乎全部的人都把手给放了下去。
  来喝酒谁还想着要会弹吉他啊?
  有几个会弹吉他的,想到自己只会那么几首曲子的水平,也怯怯地把手给放了下来。
  一时间,没有人敢再接迟微微的话。这歌,还是不唱了吧,光是听听、凑个热闹就好了。
  “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可以和迟小姐合唱一曲?”放下手里的酒杯,贺琰从吧台旁边的座椅上站起身来。
  被他的口音骗到了,迟微微倏地竟然没有反应出来那个人就是贺琰!
  她曾以为,这辈子都再也不可能见到他,他注定会是自己生命中的一个不起眼的配角,消失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
  却没想到峰回路转,他会再一次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久别重逢,举起手里的话筒时,迟微微的嘴角跟着露出了一个笑容:“当然可以。”
  一步步从吧台走向舞台,再到迟微微的身边,贺琰还是和当年一样不急不躁。
  注视着迟微微的眼睛,贺琰说:“好久不见,迟小姐。”
  迟微微:“好久不见,贺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迟微微:教我弹吉他吧
  贺琰:好啊。先学学按弦吧。
  迟微微:按哪里?
  握住迟微微的手,将手指转移到手腕。
  贺琰:先从感受我爱你的脉搏开始。


第51章 
  那是一首国外的乡村音乐,叫《安然无恙》。
  原本舒缓的伴奏用吉他来代替,女声独唱也改成了男女对唱。
  轻轻拨动吉他弦,声音由话筒扩大,悠扬的声色却不减分毫。
  坐在舞台的地板上,手指在琴弦上游走时,身子也会跟着左右摇晃。偶尔抬头和迟微微对视一眼,嘴角的笑容更甚。
  说是一首合唱,贺琰的词却不多,除了副歌部分的几句之外,几乎都是低声的应和。
  舞台中央的迟微微依旧是全场的亮点,而他,在舞台一隅做一个支持她的配角就好。
  之前两人之间就算不上熟络,但在合唱这首歌时,他们彼此却似乎对对方尤为了解。
  迟微微唱到颤音的时候,贺琰会低声吟哦,贺琰即兴发挥,改变那一句曲调的时候,迟微微也同时升到同样的音准。
  偶尔对视一眼,这首歌的歌词,便是他们交流的方式。
  迟微微:“我记得你说过:别把我一个人留下。”
  贺琰:“但今晚,一切都将化作尘埃。”
  七年的时间,中断的联系宛如折断的风筝线,不过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拉扯着两人,当年的友谊就这样慢慢发酵,如同老友一般熟悉。
  台上的男人怎么看怎么眼熟,黎梓琛总觉得之前在哪里见过他却又死活想不起来。
  “哥,这人谁啊?跟嫂子啥关系?”旁边的小酒保戳了一下黎梓琛的手臂,小声地问道。
  黎梓琛心情本来就不好,被他这样一问,抬手朝着他的后脑勺就是一记暴栗。
  “什么嫂子,叫姐!”黎梓琛严厉地训斥道。
  只是一首歌而已,看他们两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的样子,黎梓琛这心里就不自在。
  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这小子肯定跟别人一样,看上了迟微微的样貌,都是一群臭烘烘的大猪蹄子!
  说好只是合唱一首,可一首之后又一首,全都是迟微微最拿手的外文歌。
  迟微微:“《soda》可以吗?”
  贺琰:“嗯哼。”
  迟微微:“我还喜欢《join》。”
  贺琰:“小case。”
  那一把吉他在贺琰手里,好像什么歌都不在话下,只要迟微微能说得出名字来,他只要思索片刻就能够在脑海里搜索到相关的旋律。
  脱下那一身束缚的外套,解开袖子上的纽扣,贺琰都已经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纵情弹几首喜欢的曲子了。
  以往在哪里,他都是最惹眼的焦点,不过今晚,他愿意做迟微微身边最不起眼的绿叶……
  凌晨两点半,酒吧里的客人渐渐散去,喝了几杯洋酒的于阔精神头正好,正和几个酒保聊着自己暗恋箐莘的悲惨经历。
  趁迟微微换衣服的时候,贺琰本想等她出来再叙叙旧。可身边的于阔酒品确实不怎么好,害怕他再闹下去,会把酒吧给拆了,只好先走一步。
  “可以把我的手机号留给迟微微小姐吗?”纸巾放在桌子上,上面写着一串自己的手机号。于阔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着实有些支持不过来。
  酒保点点头,“好的,那您路上小心。”
  看向那一处舞台,没了耀目的灯光和歌曲,刚才和迟微微演唱的那些画面历历在目。
  关于当年的省实验中学,迟微微或许是他唯一的记忆了吧。能找到这一段记忆,确实十分难得。
  看着贺琰他们离开时左摇右晃的背影,黎梓琛这才慢步从到了吧台前。
  贺琰:187xxxxxxxx
  那张餐巾纸上的名字,让黎梓琛一下子就想起了他的身份。
  不过就是当年省实验中学的小黄毛而已,想当初,自己还为了他和迟微微生了好几天的气。
  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不仅外貌变化挺大,就连声音都没了之前的湾普腔。
  将餐巾纸从桌子上拿起来,黎梓琛三两下就撕了个粉碎。
  这个大猪蹄子,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想联系迟微微?门都没有!
  “贺琰呢?”捋了一把头发,迟微微扫视着酒吧里稀稀拉拉的几个人问道。
  转过身,黎梓琛顺手将那一沓撕碎的餐巾纸塞进口袋里,“他和朋友先走了。”
  平时不擅长撒谎的黎梓琛,在这个谎言上可谓是超水平发挥,面不红心不跳的模样,还真让迟微微看不出有半点的问题。
  迟微微失望地耷拉下嘴角,刚才还充盈在眼神中的光芒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难得可以碰上一个和自己这样搭的好友,竟然什么都没留下就离开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放松地舒了一口气,黎梓琛从口袋里拿出了摩托车的钥匙道。
  ——
  迟微微回来的第六天,迟骋彦就闯祸了。
  “我说了多少遍!我办公室里的东西不要乱动,听不懂话吗?”这几年,迟骋彦其他方面的能力没提高多少,训斥人的本事倒是一点都没减弱。
  站在他跟前,助理的腰像软面条一样耷拉着,头恨不得像鸵鸟一样扎进地板里。
  没有女儿在身边时常劝阻,迟骋彦整个人都开始放飞自我了。
  已经步入中年,他的脾气越发地不好,偏偏手底下的员工还往枪口上撞,气得他差点掀翻了办公室的屋顶。
  昨天迟微微从办公室走得急,忘了放在桌子上的小水瓶。
  要不是昨天碰上贺琰,她还真忘了这一回事。
  那可是贺琰送给她的唯一的礼物,可不能弄丢了。
  早上给迟骋彦打电话的时候,他下意识地瞥了眼茶几的方向,桌子上竟然空空如也!
  “爸,记得晚上给我带回来哈。”迟微微停顿了一下,“算了,我下午去公司自己拿吧。”
  听到女儿要来公司,迟骋彦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要是女儿知道自己弄丢了她最喜欢的小瓶瓶,别说不高兴了,万一整出点大动静,自己这老心脏怎么受得了?
  从小到大,只要是迟微微的东西,迟骋彦都不敢轻易处置。生怕不小心丢错了什么东西惹她生气。
  还记得高考前一天晚上,迟微微忙着复习数学题,坐在后面的迟骋彦硬是把她写过的所有演草纸都订在一起,就担心她会有需要。
  前两天,迟骋彦还对手下的员工千叮咛、万嘱咐不要碰女儿的东西。没想到还是把瓶子给丢了。
  “迟总,我昨天真没看到有什么瓶子。”助理瑟瑟发抖道。
  “狡辩是吧?”双手插在腰上,迟骋彦的怒气又提高了一个等级,“不是你弄丢的,还不成还是我故意陷害你?是我没事找事?”
  “找!给我找!找不到也得给我买个一模一样的回来!”迟骋彦朝着门外一指,助理连忙撒丫子跑了出去。
  说是一个巴掌大的小水瓶,可谁知道她的水瓶到底是什么样的?
  整个上午,公司里所有的员工都在按照老板的命令进行地毯式搜索,有的部门已经开始按照助理的描述画出了大致的概念图准备去商场扫购。
  迟总好久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愤怒了,全公司上下的员工都跟着绷紧了一根弦。
  “微微啊,下午爸要去外地开个会,要不过两天你再来拿你的水瓶?”电话里,迟骋彦收起了对待员工的愤怒,声音软的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绵羊。
  整个办公大厅都乱做一团,直起身看一眼老总的方向,那凌厉的眼神和他轻柔的声音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真希望大小姐能早点来,只有她来了,迟骋彦才不会发脾气。
  家里,迟微微正在对着镜子化妆,晚上她还有别的事要做,可不能因为一只水瓶耽误时间,“没事,我顺路去办公室拿一下就行。”
  迟骋彦还是不敢说水瓶丢了的事,原本想拖一下时间,不过看样子,是不可能了。
  “嗡嗡……”
  一个电话又打进了迟骋彦的手机,看到屏幕显示的名字,他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迟骋彦:“客户的电话打进来了,一会爸再给你回过去啊,先挂了。”
  匆忙地挂断电话,迟骋彦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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