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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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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所以让她去比赛现在成了一件迫在眉睫的事。而更重要的事,就是替她搞定晋级的事情。
  “你已经联系上他的吗?”言振国不可思议道。
  “嗯,约了下个周末见面吃个饭。”
  “怎么会?他不是从来不跟商人见面吗?”言振国继续追问。
  提到这,迟骋彦就更加兴奋了。要是言振国坐在自己面前,他一定会得意洋洋地扬一下眉毛,再摇晃着自己的大jiojio,把那点自满全都嘚瑟出来。
  说起来这件事,他自认为是自己影响力很大的缘故。
  电话里,他一共就说了三句话:第一句表明自己是迟氏集团的董事长,第二句表明希望自己女儿迟微微晋级,第三句就是再见。
  当时他们正在火锅店里吃饭,电视台台长拿到约翰森电话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打了过去。
  去米国吃饭的事情还是约翰森提出来的,看样子他也很期待和迟骋彦的这一顿饭。
  “怎么样?要陪我去吗?”
  “去啊,当然去。”言振国爽快地答应道,“闺女的事,我怎么能不参加?”
  同一时刻,在大洋彼岸的那一头,约翰森才刚刚放下手里的餐叉。古典的留声机里播放着一首上世纪四十年代的舞曲,听着旋律他的身子都忍不住左右摇摆。
  坐在对面的妻子露易丝正在享用着盘子里最后两只饺子,身为米国人,她最爱的就是华国的饺子,尤其蘸上醋和辣椒,不夸张地说,她能一个人吃下三十几只。
  “我周末要和一个人吃饭。”品味着杯子里剩余的红酒,前段时间一直在忙碌的约翰森难得像今天这样高兴。
  对面的露易丝不用去问,就知道原因。
  上午九点多的时候,一通从华国打来的电话引起了大卫的注意,递到约翰森跟前,电话那头的声音就是原因。
  咀嚼着嘴里的最后一只饺子,张口前露易丝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的约翰森。
  仰头喝一口酒,将嘴里的肉和菜全部推下去,她这才猜测道,“是那个叫迟骋彦的男人吗?他好像已经成为华国的首富了吧。”
  “没错,我准备和他一起吃个午饭,好好交流一下。”
  露易丝皱了一下眉,“我记得,你是不爱和商人吃饭的,这次是为了什么?”
  放下手里的酒杯,约翰森饶有兴致地勾起了嘴角。
  这么多年,他基本上很少和外人一起吃饭,音乐圈的朋友有不少人邀请过他,他一共赴宴的只有不超过十次,商人的邀约更是一次都没有。
  去和商人吃饭八成是为了合作,这是约翰森最鄙视的事情,可现在他……
  “别误会,和工作无关。”约翰森赶紧解释道,“和他吃饭可是为了贺琰的终身大事。”
  提到贺琰,露易丝的眼神里一下子闪烁着光芒,“难不成这个男人可以给咱们儿子帮助吗?”
  摇晃着手指,他这葫芦里的药还是没有要倒出来的意思。这件事情啊,苗头已经很明显了,他早就开始期盼这一顿饭,这个电话,来得正是时候。
  “这个男人,未来说不定会是咱们家的亲家!”
  ——
  周三,贺琰单独找到了IN酒吧,一进门就正巧碰上了准备要出门的黎梓琛。
  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有迟微微在旁边陪着,头一次只有他们两个人,气氛确实显得有一点奇怪。
  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贺琰,他的出现有些出乎意料,平时见他都是因为迟微微,但是今天迟微微并没有来酒吧啊,他来这里应该是为了别的事情。
  “喝点什么?”推开吧台后面的酒保,黎梓琛主动将调酒杯拿在手里。
  好久都没有亲自调酒了,除了迟微微,也就只有贺琰有口福能尝一尝了。
  “不用了,喝清水就好。”贺琰推开面前的空酒杯,勉强地笑笑,“其实我今天来找你,微微她不知道。”
  听到“微微”的称呼,黎梓琛突然愣了一下。
  这个称谓未免有点太亲近了吧?之前不还是迟小姐吗?
  不过很快,黎梓琛就收起了脸上惊讶的表情。反正他们迟早都是要在一起的,称呼什么的改不改都随他们的便吧。
  “谈事可以。”
  “那……”
  “但必须要喝一杯酒,再说。”黎梓琛继续说道。
  再怎么说也是迟微微的弟弟,保证姐姐的幸福也是他的责任之一,别的先放在一边,酒量怎么样今天倒是要好好地试一试。
  看着黎梓琛身后的那一排酒架,贺琰没有丝毫的犹豫,“好吧,但最好不要有太高的度数,我不太能喝酒。”
  “当然。”
  不可能了!
  既然是要让他喝酒,黎梓琛怎么可能会用普通的鸡尾酒对付他?
  生命之水,酒精浓度最高的一款调酒,里面集合了各种高浓度的酒。闻起来是一股淡淡的水果香味,但是入口的下一秒便是火焰灼烧一样的疼痛感。
  一盎司,九十六度足够让大部分人一杯倒,就算是再能喝的人一般也撑不过三盎司。
  黎梓琛也不为难他,看在他不常喝酒的份上,直接给他倒了半杯扎啤酒杯的量。
  “啪。”
  将酒杯敲到桌子上,黎梓琛的手臂撑在吧台上,饶有兴致地说道:“来吧,只要你能喝下去,要谈什么事都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黎梓琛:比喝酒吧,谁输谁买单。
  贺琰:好啊。
  黎梓琛两瓶伏特加下肚,贺琰只喝了半杯啤酒。
  黎梓琛:你,你怎么不喝?
  贺琰:我在喝啊。
  又灌了两瓶伏特加,贺琰的一杯啤酒还没喝完。
  瘫倒在地上,黎梓琛宛如一只软体动物。
  贺琰:服务员,单我买了。


第95章 
  拿起酒杯,那一股淡淡的果香味遮盖了酒的度数,嗅了嗅,贺琰想也不想就直接灌进了嘴里。
  下一秒,他就后悔了……
  这根本就不是酒,简直就是烧着的火炭!从口腔到咽喉像是被针扎的一样,后脑勺一阵疼痛,全是上下都像是燃烧了一样。
  撑在桌子上大口地喘着粗气,空气中混杂的烟草味将喉咙的疼痛又放大了很多倍。十几年没有哭过的贺琰,此时的眼角也有些湿润。
  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眶中涌出来,每一次呼吸,鼻涕也在鼻腔里翻涌。现在有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他的状态简直再合适不过了:一把鼻涕一把泪。
  第一次喝这样高浓度的酒,持续了将近五分钟他都没有从中缓过神来。
  “好了,有什么事?说吧。”满意地放下手里的调酒杯,黎梓琛嘴角翘起了一抹笑容。
  这小子果然不能喝啊,这才半杯就扛不住了,不能喝酒的男人绝对配不上老姐。黎梓琛心里这样想道。
  换上一杯啤酒,清凉的泡沫配上几块冰,原浆的口感虽然比不上“生命之水”那么刺激,寡淡的味道也算不上太差。
  斜眼看着伏在桌子上休息的贺琰,他已经做好了给他叫车回家的准备。
  “你,你最近能劝迟先生出国一趟吗?”五分钟后,贺琰从桌子上慢慢直起了身子,抽出吧台上的两张餐巾纸,把眼角的湿润擦干净,刚才的一切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将黎梓琛面前的扎啤分出来一些,贺琰又咕咚咕咚喝了两口,勉强把刚才生命之水的味道给压了下去。
  黎梓琛:???
  什么情况?
  刚才不还半死不活地在挣扎吗?怎么这么快就缓过来了?
  惊讶地看着面前的贺琰,除了两侧脸颊有些红扑扑之外,整个人一点都不像是醉酒的样子。
  “你没事吗?”黎梓琛确认道。
  “还好吧,就是有点呛嗓子。”
  贺琰之前从来都没喝过这么高度数的酒,甚至连喝酒的次数都很少,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并没有多大的酒量。
  直到这一杯生命之水下了肚子,唔,除了开始有点头疼脑热再没有其他的感觉,过了这五分钟甚至连头晕的感觉都没有,那些酒精似乎全都被身体吸收了。
  看着面前目光呆滞的黎梓琛,贺琰举起了手里的啤酒杯,“可以吗?”
  快速地眨了眨眼睛,半天他才从贺琰的反应中缓过神来,“啊,什么想让我爸出国?就算我爸在,也不耽误你追我姐吗?”
  “是因为我爸……想和你爸吃个饭。”贺琰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语气多了一些比平常难得的胆怯。
  这就是当初让约翰森帮助迟微微的代价之一。
  自己的儿子能恋爱约翰森当然支持,但是从他的言语中,约翰森能够感觉到迟骋彦对他们这段关系的抵触。
  所以,他觉得有必要和迟骋彦吃一顿饭,起码了解一下未来亲家是个什么样的人。
  虽说是简单的一顿饭,贺琰却没有做好让他们吃饭的准备。毕竟,自己和迟微微都还没有正式在一起,两个家长却早一步见面,怎么想都觉得有些不合适。
  当时去南方就是约翰森的安排,也是代价之二。
  第一次见面,总要给对方带一些礼物,这是约翰森一直保持的礼仪。
  商人最喜欢的就是钱,现在的迟骋彦又什么都不缺。刚好,趁着迟骋彦在忙公司的事情,正好让贺琰帮一点忙,增加一点迟氏集团的市值,也算是一份他们父子俩共同送给他的大礼了。
  端起酒杯,把里面最后的那几口淡黄色液体喝得干干净净。都说酒可以消愁,但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
  “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笑着把他的空酒杯拿过来,黎梓琛转身又从身后的酒架子上拿下来一瓶蓝瓶的伏特加。
  高度数的生命之水没办法搞定他,那只能从酒量上打败他了。
  自己开的酒吧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酒,仓库里十几二十箱的伏特加,他就不信贺琰真的能把这些酒全都喝个干干净净。
  拿小酒杯喝酒算什么?要喝当然要用扎啤杯喝,这才最尽兴!
  “再喝点?咱们边说边聊。”
  满满一杯透明液体,和水的质感有些不相像,隔得老远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酒香。
  抬起头,贺琰狐疑地盯着他,“你不会是想灌醉我吧?”
  “不会,怎么可能?”说完,黎梓琛也把自己酒杯里的啤酒换成了伏特加,那一瓶刚好将面前的两杯倒满,“我陪你喝。”
  人在江湖飘,要是没有点酒量傍身怎么行?
  黎梓琛再怎么说也是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说不上是酒神,但也能喝上两三斤的白酒。他还就不信,会灌不醉一个从没喝过酒的贺琰。
  二十分钟后,酒吧里的气氛陷入了尴尬。
  酒吧马上就要开始营业了,老板却和人喝酒喝趴下了。
  桌子上堆放着四五个空酒瓶,喝上脸的黎梓琛像是个挂饰一样搭在贺琰的肩膀上。好久都没有见到他喝醉了,酒吧里的酒保一个个都不敢靠近。
  两个人的脸都红得像猴屁股一样,刚才还滔滔不绝地谈天说地,把皇天后土、炎黄二帝全都敬了一遍,现在两个人都已经被酒精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给你姐打电话,嗝,让她送你回家。”相比已经不知道天宽地广的黎梓琛,贺琰的意识还算清醒,除了小脑失去了平衡,基本的思考力都没有问题。
  晃晃悠悠地抬起手,现在的黎梓琛已经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
  “我,我爸周末就,就出国……”瞅着贺琰乐呵呵地笑着,黎梓琛和平常那个冷漠、傲气的人设完全就是两个人,“去和,和约翰森,吃,吃饭!”
  去吃饭的这件事,迟骋彦谁都没有说,还是黎梓琛偷偷听到的。
  约翰森?吃饭?
  贺琰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力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告诉他的?好像并没有告诉他吃饭的这件事吧。
  僵直地坐在那里,贺琰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怎么自己还没开口,他就知道要吃饭的事情了?
  拍了拍贺琰的肩膀,黎梓琛的嘴角快要延伸到耳后根了,“你爸啊,还是再等等吧!哈哈,等我爸和约翰森吃完饭,再轮到你们!”
  “我爸……就是约翰森。”
  黎梓琛:“什什什么?!”
  ——
  私人飞机降落在米国的首都机场,长达十个小时的航班丝毫没有影响到迟骋彦和言振国的激动。
  为了这次见面,迟骋彦可谓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手里的那一只优盘就是他全部的诚意。
  迟氏名下的地产、公司、股票,还有银行里的存款,所有的资料全都记录在这个优盘里。
  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预算在十个亿以下,任凭他开出什么样的条件都可以答应下来。
  十个亿换女儿的前三甲还有对贺琰的不喜欢,仔细想想,还是很划算的买卖。
  从飞机上下来,大卫已经早早地带着人在机场里等待,七八个保镖站成一排,几乎是同时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商界和艺术界两大巨头的会晤,头一次没有记者和外人的干涉,就像约翰森在电话里说的一样,只是一次普通的家常便饭而已。
  “迟先生您好,先生已经在家里等您很久了,他托我问您有什么想吃的菜吗?”大卫恭敬地点头问道。
  家?按理说,这样的一顿饭不应该是在最豪华的酒店吗?或者承包下一家米其林餐厅吃一顿丰盛的菜肴吗?
  约翰森再怎么说也是有名的钢琴家,收入虽然比不上经商的人这么多,但起码也有几亿的资产吧。
  在家里吃?怎么想都觉得有些寒酸。
  “吃什么都行。”
  “想点什么都可以是吗?”
  言振国和迟骋彦几乎是同时开口,两人相视一眼,对彼此都是嫌弃。
  迟骋彦嫌弃他太随便,连点菜都懒得点。
  言振国嫌他嘴太挑,别人请吃饭都还要点个菜。
  眼光在他们之间打转,大卫点了点头,“是的,点什么都可以。”
  揉了揉腰,哪怕是在人生地不熟的米国,迟骋彦还是摆出了那一副在国内的阔气,“吃华餐,来几个地道的南方菜,最好再来点腰花,米国的菜我吃不惯。”
  “没问题,今天贺先生准备的都是华国的菜,保证都是您最爱吃的。”
  迟骋彦怔了一下,“他怎么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迟微微对迟骋彦的口味了如指掌,偶尔和贺琰聊天的时候会提到,约翰森再找他询问,自然知道迟骋彦对什么食材最有兴趣。
  坐在车后排,迟骋彦竟然一点都不觉得紧张,轻松的氛围仿佛是来找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而不是刻意地为女儿走后门。
  不止是他,就连言振国也是同样的感觉。
  分明是迟骋彦主动联系约翰森要吃饭,但是约翰森似乎要比迟骋彦还要主动。
  等等,这不会是鸿门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约翰森:为什么不让我儿子和微微谈恋爱?
  迟骋彦:因为我不允许我女儿和猪蹄子在一起。
  约翰森:那你的意思,我是养猪的呗?
  迟骋彦:不不不,你是


第96章 
  约翰森的家在靠近米国首都的一处庄园。
  占地十几亩的面积是米国皇家特别赐予他的,这处庄园有上百年的历史,历代的主人都是有名的艺术家。
  灰色的砖石配上现代化的窗框和精美绝伦的水晶窗,古典的建筑特色宛如一座历史博物馆。庄园门口的这条路铺设着一排精心挑选过的石子,踩在上面并没有柏油路那样平坦,却也是别样的风味。
  庄园不能用奢华来形容,上上世纪的风格延续至今,站在门口时,只让人肃然起敬。
  少了油漆、人工香料的刺鼻,庄园周围种的那一圈玫瑰,花香正好。一阵微风吹过,哪怕是冬季,这香味都没有丝毫的减退。
  相比自家的别墅,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真想买个一模一样的庄园啊。”仰望着房屋正上方的那一处许久未用的手摇式铜钟,迟骋彦小声地嘀咕道。
  几年前,他就有过搬家的念头了。
  在寸土寸金的S市,大大小小的商业大厦、小区矗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面积大一点土地几乎都不能收购,况且要建一处带有花园的庄园耗时更久,远没有在米国这么划算。
  真可惜,要是自己在米国的话,建一栋城堡出来都是绰绰有余。
  朝他翻了个白眼,旁边的言振国拉扯着自己西服外套的一角,在车里坐得时间久了,都有了一些褶皱。
  “不是什么都是能用钱买到的,除了钱,你的眼里还有什么?”
  “等公司的规模再大一点,你看我能不能买一座庄园。”
  凭现在公司发展速度,等着吧,迟骋彦绝对有信心买下S市正中央的那一块土地。
  “您好。”
  庄园的管家主动为两人引路,房间里的十几名女仆穿着同样的蓝白制服,亚洲人的面孔上,就连笑容都是同样的弧度。
  小心翼翼地用手里的丝巾擦拭着房间里的上上下下,哪怕是玄关的木质地板她们都是蹲在地上一点点处理上面的污垢。
  至于房间里的古董花瓶、历史名画,更是需要好几个人同时处理上面落下的灰尘。
  “约翰森先生从上午就开始等您了,您能到来,再次感谢您的到来。”管家长着一张西方人的脸,但那一口华文真的是无可挑剔。
  还未走近餐厅,就听到了一段最欢快的钢琴曲,每一个音符都像是滴落在鹅卵石上的泉水珠,叮叮当当的,连带着他们的情绪都受到了音乐的感染。
  这一餐午饭,家里的大厨早就已经按照食谱准备完毕,全都是迟骋彦最爱吃的菜。除了华国的料理之外,他还别出心裁地准备了一些火锅,为他驱散着一路的奔波。
  饭菜的香气、钢琴的韵律,这绝对是最好的搭配,还没看到那一桌菜色光是这两种享受就足够让他们食欲大开。
  “你来了!”无名指从黑键上抬起来,餐厅大门被拉开的那一刻,这首曲子的最后一节刚好演奏完毕。
  他和自己想象中的有些不太一样,没有其他商人的那种奸猾,却也不像老实的生意人那般木讷。迟骋彦将自己的多重身份扮演得极好,虽然不像一般人那样有亲切感,却也不像其他商人那样高冷。
  约翰森,世界上最著名的钢琴家(尽管迟骋彦并不是他的粉丝),但第一次见面,他还是拿出了应有的尊重。
  主动伸出右手,迟骋彦半弯着身子,表现出难有的谦卑,“贺先生你好!感谢你的邀请。”
  “哪里哪里,能见到你,也是我的荣幸。”
  两人在交谈的时候,言振国一直在打量着约翰森的眉眼。
  这样貌,好像之前在哪里见过一样,总觉得无比熟悉却又说不上是哪里熟悉。
  让出半边身子,迟骋彦将身侧的言振国介绍道:“这位是和我合作多年的老友,言振国,他也希望能和您结识一下。”
  “言先生,你好。”
  脸上挂着没有变化的笑容,那眼角眉梢中,言振国越发地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眼熟。
  不对,不止是眼熟,他说话的语气和音调都无比的熟悉,好像……好像就在不久之前听过一样。
  年纪大了,记性就不好。摇了摇头,言振国把刚才脑子里的疑问全都丢了出去。
  “入坐吧,也知道今天我准备的菜肴你们会不会喜欢。”
  一张古典的长餐桌在餐厅的正中,红木的质感和整个庄园一样透漏着浓浓的古典美,桌子上的银餐具更是精美,每一件都堪称艺术品,菜肴都被银罩子盖着,不过香味已经在房间里弥漫了许久。
  只可惜这一顿饭不是在晚上,否则中间的那几个人性烛台点燃后一定更加好看。
  坐在主位上,约翰森摇晃着手边的铃铛。
  “叮叮~”
  铃声刚落,旁边的房间里就走出了三名女仆。以此将盘子上的银罩子拿掉,盘子中央的菜还冒着阵阵热气。
  约翰森一向强调借鉴,所以每一只银盘子上菜肴的份量都并不多。巴掌大小的银盘只有一小捧的菜,三个人,一人一些分配地刚刚好。
  七米长的桌子上一共摆放着二十五只这样的小盘子,打开盖子后,这些做好的食物如同从画中拿出来的一样精致。
  吃过无数的美食,迟骋彦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绝对是出自大家之手,因为只有真正懂得料理的人,才能够做出这样色香味都称得上完美的食物。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桌子上的二十五道菜全都是迟骋彦最爱吃的菜肴,就连桌子中间的那一只火锅里的鳕鱼丸子都是自己这两年才爱上的美味。
  女仆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瓶醒了十五分钟的拉菲,缓缓倒进迟骋彦旁边的高脚杯,这葡萄酿造的醇香,嗯~是自己最爱的那个年份。
  “不是说这次来是有事要跟我谈吗?”十指交叉叠在桌子上,约翰森开口问道。
  还以为要绕一个大弯子才能聊到正题上,没想到约翰森也是个爽快人,不等细品杯子里的红酒就要先聊正经事。
  放下手里的银筷子,迟骋彦咋了咋舌,红酒的后味还在嘴里蔓延,“这次来主要是想跟您谈一下投资的问题,关于一项比较有收益的投资……”
  说话时,放在桌子上的食指轻轻抖了一下,坐在餐桌另一侧的言振国瞬间心领神会。
  “对,而且这次的投资不是普通的房产和地产,我们想,您一定会有兴趣的。”言振国帮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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