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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有所思-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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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凉盏



  文案:
  柳树胡同来了个新住户,婷婷袅袅,玉骨丰肌,端的是个美人。
  左邻右舍碎嘴:
  “呸,一看就不是啥正经人家女子!”
  “哎哎,我瞅见她跟那铁铺铁匠眉来眼去的!”
  “哟哟,我听说她跟那书铺老板不清不楚呢!”
  ……
  甄珠:……大惊小怪什么,不就换了几个男友。
  穿成过气花魁,从良后的故事。

  以下阅前须知/扫雷(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请一定要看啊爸爸们!):
  1、女主属性渣,超级超级玛丽苏,有名有姓的男角色全喜欢她,接受不了请点叉。
  2、1v1,女主控,所有人都虐,但坚决不虐女主。以及友情提示不要被前面骗了把这文当篇轻松欢乐小嫖文看……其实这是篇天雷滚滚狗血文啊!是真的狗血,比一般狗血更狗血的狗血,超乎你们想象的狗血!作者母胎至今没泼过一次狗血就为了积攒力量泼好这一次你信不信(→o←)
  3、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证,本文三观正,三观超级正,但伏笔多前期剧情未展开,请耐心些,不要看几章就给女主或作者扣三观不正的帽子。
  4、弃文了或者觉得不好看了就默默弃文吧不用留言告诉我,走向大纲已定,就算你拿一百万来砸我!……好吧那样我还是会考虑改的:)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甜文 
  主角:甄珠 ┃ 配角:阿朗、方朝清、阿圆、计都、狗儿、何山 ┃ 其它:背景板不需要名字~



第1章 穿越
  三月京城,城东的车马店沸腾喧嚣,人畜混杂,来往住宿的多是苦力客商,以及囊中羞涩的外乡人,天南海北的话用南腔北调说着,虽吵杂却也热闹。
  甄珠搬了个板凳,坐在客房门前的廊下,看着车马店老板一家和各色的客人们来往说话,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一点点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小孩儿醒来时,甄珠穿着估衣店买来的灰扑扑的粗布衣裳,手上脸上抹了灰,头发在脑后抓了一个鬏——就是农村老太太喜欢盘的那种鬏——用块儿破破烂烂的黑布绑着。
  这般装扮,再加上还顶着一身肥肉,彼时的甄珠,跟乡下农妇没什么差别。
  小孩儿睁开眼,看着她,黑漆漆的眸子有些茫然。
  甄珠想着那花去的半吊钱和二十两银子,肉痛,心更痛。
  见小孩儿睁开眼睛,她指指他,又指指自己,道:“你,我买来的。”
  又伸出食指,弯了一下,“买身,半吊钱。”
  又伸出两根手指:“治伤,二十两。”
  小孩儿的嘴微微张着,漆黑的眸子看着她。
  甄珠笑地温柔。
  “在你还够我这二十两又半吊钱之前,你都得听我的。”
  “跟从我,听从我,顺从我。”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打得过纨绔,斗得了流氓。”
  “这叫三从四得。”
  讲了个现代广为流传的老段子,甄珠扬着下巴,有些幼稚地想看小孩儿目瞪口呆的眼神。
  小孩儿的确呆了一下。
  他虽然小,遭遇又坎坷,但起码三从四德还是知道的,而他知道的版本,与甄珠说的显然截然不同。
  所以他愣了一下。
  但旋即,他点了点头。
  “好。”
  他轻声道,眼睛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倒影。


第2章 新生活
  甄珠请了位据说医术很好的大夫为小孩儿治伤,一个月后,小孩儿命保住了,伤口也大致愈合,然而那条被打地变形的右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来一瘸一瘸的。
  但,好歹活下来了啊。
  既然以后要一块儿过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小孩说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因为很小就开始流浪,后来被人贩子捉了,因为性子犟,脸上又有疤,就被倒买倒卖了许多回,最后被卖到妓院做龟公,却又因为不听话,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甄珠,便真要死了。
  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性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让甄珠照顾他,喝药倒水都自己做,又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虽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如此时这般,搬个小板凳坐在车马店,慢慢适应了解这个世界。
  阿朗便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她发呆,他也发呆,她说话,他便接茬,虽然经常驴头不对马嘴。
  但也足够让甄珠感到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
  就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时间到了暮春,阿朗的伤好的七七八八,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古代没飞机,车马也慢,她空中飞人满世界游山玩水的生活自然要结束了,赶紧找个喜欢的地方定居是正理。而京城显然不是宜居之地。
  她虽不是很在意原身的身份问题,但也知道这时候从良的青楼女子不受待见,更何况珍珠姑娘以前是花魁,等她瘦了,肯定有许多人能认出她来,万一哪天街上走着走着都遇到个前恩客,那岂不尴尬?
  所以还是离开吧。
  最后决定去离京城不算太远,以花闻名的洛城。
  雇了辆马车,一路颠簸,最后到达洛城时,已经是三月春暮,桃李谢了,却正好赶上牡丹开,满城都笼罩在花香花影里,没有拥挤的游客,竟比甄珠想象的还要美。
  到了洛城,第一件事是买房。
  古代盲甄珠在阿朗的提醒下才知道要去牙行,找了牙人后说出条件、看房、讨价还价,最后去官府盖戳过户,程序比现代简单许多,两天后,两人依旧穿着估衣店买来的旧衣,背着扁扁的包裹,站在了新家门口。
  这是洛水北岸的铜驼坊,一个叫柳树胡同的小巷子,胡同中段有座小宅子,左右皆有邻,推开门,便见瓦屋三间,庭中一棵柿子树,一棵枣树,还有一株正开着云蒸霞蔚般绚丽花朵的洛阳红牡丹。
  以后,这便是她在古代的家了。
  甄珠打开门,双手展开做云雀高飞状:“新生活,我来了!”
  路旁有行人路过,看着这个胖女人做着奇怪的动作说着奇怪的话,纷纷投以侧目。
  阿朗看着宁谧的小院,再看着她。
  几个月来,狰狞的脸庞上头一次露出浅浅的笑容。
  ——
  乔迁新居,有许多事要忙,然而到了洛城后两人一直马不停蹄地忙活着,此时都又累又饿,甄珠想想自穿越以来,五脏庙兄便没享受过什么好的,遂一挥手,豪气地道:下馆子,好好吃一顿!
  闻言,阿朗拿疑惑的眼神看着她。
  不是要减肥?
  甄珠语重心长地教诲他:“这个呢,就叫生活的智慧。减肥是要减的,但偶尔大吃一顿也无妨,不然若连一次尽情吃喝都不能有,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做人呢,需要长期的克制,但也需要偶尔的放纵。”
  阿朗有些没太懂,但还是点了点头。
  反正她总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没关系,他只要记住,然后点头就是了。
  到了洛城,自然要吃水席。
  出了胡同,正值日暮,不远处洛水上传来丝竹歌吹之声,歌女温柔婉转的喉伴着红牙檀板,悠悠如河岸杨柳,四下里有高楼瓦屋,参差错落,茫茫暮色中,万家炊烟袅袅升起,恰如蒙蒙烟雨,正是洛城八景之一的“铜驼暮雨”。
  一个胖女人,一个小瘸子,两个还穿着估衣店旧衣的土老帽儿,溜达在铜驼大街上,睁大眼睛看着这如画美景,最后昂首挺胸进了一家洛水河边的酒楼。
  却不过半柱香后,便又垂头搭脑地出来了。
  甄珠仰天唏嘘。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一席全须全尾的洛阳水席便要十八两银子,次一等的席面也要八两。她刚刚买宅子花去一百两,如今整打整算,也就剩了不到二十两银子,真真是吃不起。
  果然无论何时,赚钱乃第一要务。
  唏嘘过后,甄珠立下赚钱的壮志,又摸摸欲要造反的肚子,冲阿朗道:“嗯,大丈夫不拘小节,今儿咱们先凑合下。”说罢,便将他拉到不远处一个路边小馆里。
  小馆前挂着迎风招展的招子,上写着个大大的“面”字,是家只卖酸汤面的面馆。
  甄珠走进去,要了两碗面,面色黧黑的面馆老板“欸”了一声,利索地煮面下锅。
  白面做的面条儿,清汤里滚成一条条银鱼后捞出,粗瓷碗里早放好了盐、陈醋、秋油、香油,还有必不可少的切得碎碎的青蒜苗,刚煮过面的热汤舀起一勺,直冲冲倾倒进粗瓷碗里,顷刻间,酸味儿、香味儿伴着热汤水汽升起,还有那点睛的蒜苗,春日里最清爽的一味,滋味都被那热汤激出来,直冲人鼻间。
  最后将那刚捞出的面条儿落入粗瓷碗里,白的面,琥珀色的汤,汤面上漂浮的青青蒜苗,便是盛具粗陋,也令人食指大动。
  甄珠有些好奇地挑了根面条,吸溜进嘴里,那清爽微酸的滋味儿便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落到肚里更是熨帖,仿佛寒冬里喝上一口热粥,盛夏里挖一勺西瓜,未必是人间至味,却正与时令相宜,一口下去,叫人从头舒服到脚。
  甄珠再不迟疑,挥着竹筷一口又一口。
  既然铁了心今儿要放纵一场满足五脏庙,她便不会再斤斤计较这碗面多少热量。
  阿朗则比她凶残多了。
  他像是饿狠了的野兽,囫囵地大口吞咽着,风卷残云般,片刻就将一大碗的面条下肚,他又端起碗喝汤,喝得干干净净,涓滴不剩。
  甄珠吃面间隙抬头看到他的模样,愣了一瞬,说道:“你慢些吃。”
  阿朗点点头,然而动作却丝毫没有慢下来,直到一碗面全部下肚,他才愣愣地看着她,旋即慢慢低下头,耳朵尖儿上冒出一点薄红。
  甄珠笑了,摸摸他杂草窝似的头顶,冲老板喊道:“再来一碗面!”
  “好嘞!”老板爽朗地应声。
  最终,两人吃了三碗面,花了十五文钱,吃地肚儿溜圆,吃罢沿着铜驼大街,看着路旁林立的商铺,一路溜达着回了柳树胡同。
  进门时,左邻的门槛上坐着两个妇人。
  一个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圆脸盘,杏核眼。另一个年纪大些,三十多岁,颧骨高高突出,脸条细长,眉淡眼细,面相有些刻薄。
  两人正嗑着瓜子说着话,见了甄珠两人,那面相刻薄的妇人便热情地上来打招呼。
  “妹子,新搬来的啊?这张老三的宅子是你买的?这宅子虽没几间房,但院子大,得花不少银子吧?这是你……弟弟?你男人哪?”她连珠炮似地问了一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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