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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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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市井间的流言,却成了杨乃武葛毕氏冤案的导火索。葛品连病故,其母沈喻氏被人“提醒”,怀疑其死于谋杀,盘问葛毕氏无果后,即向余杭县衙申请验尸。在一连串的不符合“标准”的验尸程序之后。得出葛品连疑似砒霜中毒而亡的结果。余杭知县刘锡彤又在街坊间闻知杨乃武与葛毕氏的流言,遂断定葛品连确系被人毒杀,冤案就此成型。
不得不说,大乾朝对于“民为邦本”这一条还是相当重视的。其“圣谕”高度强调“州县所司,不外刑名、钱谷。而刑名之重者,莫若人命”。大乾律法规定:州县官必须在受害者或被害现场或尸体发现处亲自并及时验尸。若因其延误而使尸体发生变化,妨害验尸结论,该州县官将被处以杖刑六十。若本地州县官因公外出,则邻近地区州县官有责任代其验尸。无正当理由拒绝代为验尸者,将降官三级调用。
余杭知县刘锡彤带领仵作沈祥、门丁沈彩泉赶去验尸时,尸体已经开始肿胀变异:口鼻内有血水流出,躯体软而不僵;指甲和趾甲呈暗灰色。仵作沈祥缺乏专业素养,将口鼻内有血水流出写成“七窍流血”,将指甲和趾甲的暗灰色写成“青黑色”;门丁沈彩泉居然也有资格参与验尸,并根据“个人经验”,做出了葛品连中砒霜之毒而死的结论。
按照大乾律法规定,知县刘锡彤有责任亲自按照标准验尸教材《洗冤集录》一一核对仵作的验尸报告。《洗冤集录》里说:“服砒身死者牙根青黑,七窍迸血,嘴唇翻裂,遍身发小泡。”且不论《洗冤集录》是否精准,但很显然,葛品连的尸体并不符合这些特征。而且,在此之前,葛品连的亲属和邻居等许多人都见过未变异的尸体,只要略加询问,即可澄清葛品连是否中毒而死。但刘锡彤显然认为这些进一步的求证都没有必要,他在内心深处,已然将杨乃武与葛毕氏的“奸情”和葛品连的死,很自然地联系到了一起。
葛品连的“死因”被确定之后,刘锡彤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寻找支持这一“死因”的证据,并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首先需要的就是葛毕氏的供词,在刘锡彤的案情规划里,葛毕氏已经被确定为因奸谋夫的凶手,所以,他的讯问直奔“毒从何来”。
葛毕氏没有下毒,自然无从回答毒从何来。刘锡彤现场讯问无果,遂将其带回县衙严刑拷打,据《申报》披露,葛毕氏所受之刑乃是“烧红铁丝刺乳,锡龙灌水浇背”,这种流传至今的酷刑,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其残忍程度可见一斑。当然,以葛毕氏的姿色,施刑者会不会用什么别的手段来代替就不得而知了。
酷刑之下,什么样的供词都不难得到。站在葛毕氏的角度刘锡彤既已“确认”葛品连死于毒杀。自己又被“确认”为凶手,而市井间沸沸扬扬的自己与杨乃武的流言,葛毕氏必然也是知道的,于是乎,诬攀杨乃武。就成了葛毕氏在酷刑之下,“理所当然”的选择。
举人杨乃武随后被带至县衙。按照葛毕氏的口供,杨系十月初五给了她砒霜,但杨乃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十月初五因事外出,并不在余杭城内。案情开始出现重大疑点,严重偏离刘锡彤“经验丰富”的“主观判断”。倘若刘锡彤能够抛弃先入为主的成见,及时重新审视案情,这一冤案或许可以就此打住。
但事实是:杨乃武的举人身份让刘锡彤颇为恼火,因为按照大乾律法,他无权对一个举人动用酷刑。刘采取的手段是将案子上报杭州知府衙门。要求革去杨乃武的举人身份。为掩饰己过,刘锡彤压下了杨乃武所提供的一连串证人的证词,未将其收入卷宗上呈知府衙门。
于是乎,杨乃武丧失了举人身份。酷刑之下,要什么就能有什么。只不过这一次动用酷刑的,换作了杭州知府陈鲁。杨乃武承认下毒之后,证据链条完整性的下一环就是砒霜的来源。杨只得攀诬了一家名为爱仁堂的药铺,并指认卖给自己砒霜的药铺老板名为“钱宝生”。
案情至此似乎已经水落石出。孰料传唤到堂的爱仁堂老板供称:自己并不叫“钱宝生”,而叫钱坦;更是从未卖过砒霜给杨乃武。案情至此再次出现重大疑点,倘若当时官员能够摒弃成见。重新审视案情,则冤案仍有可能澄清。但刘锡彤反而前去“诱供”证人钱坦,承诺只要他指证杨乃武,保证不追究他的任何责任。并威胁说:杨乃武已全部招供,如果钱坦拒绝指认,则有包庇之罪。如此,钱坦的“证词”也顺利到手了。一场证据链条完美的冤狱,就此完全成型。
彤郅十一年十一月初六,杭州府判决:葛毕氏因奸谋杀亲夫。处以凌迟之刑;杨乃武授意谋害他人亲夫,处以斩立决。这一判决被上报至浙江按察使衙门,请求批准。
浙江按察使蒯贺荪也是举人出身,对杨乃武放着大好的举人前途不顾,而为一个女子赔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多少有些怀疑。但蒯贺荪为了省事,并未仔细核对案卷材料,而仅仅是把负责此案审讯全过程的余杭知县刘锡彤找来询问了一番。自然,刘锡彤给予按察使大人的,必然是拍着胸脯的无冤情的保证。于是,卷宗里那些疑点,譬如钱坦从未叫做钱宝生,就这样轻易地从按察使衙门滑过去了。随之,案卷被送至浙江巡抚衙门。
大乾朝的巡抚衙门是掌管一省事务的综合性衙门,事务繁多,在刑狱方面把关的能力和精力上,自然都不如专门负责刑名事务的按察使衙门。巡抚杨昌浚委派了一名候补知县去案发地做了暗访。而这名候补知县,则把暗访办成了“明察”他在余杭县的一切行动,都依赖造就冤狱的知县刘锡彤安排。其结论,自然可想而知。
彤郅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浙江巡抚杨昌浚以杭州府所判决的原罪名,将案件上报给了朝廷。
朝廷接到浙江巡抚的案情汇报的同时,也接到了杨乃武之姐杨菊贞进京申诉的申冤材料。申诉期间诸多曲折艰难,难以尽述,结果则众所周知:在朝廷持续长达一年多的压力之下,光旭二年十二月九日,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公开开棺验尸,结论是:葛品连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黄白色,确认并非毒而死。
开棺验尸之后,冤案与否已经不存在争议。但朝廷如何决策,显然与真相无关大批重量级的官员反对给冤案平反,譬如:虽然毒杀葛品连之罪已经洗清,刑部尚书桑春荣却继续嘱咐相关人员“研讯杨乃武、葛毕氏,强其自伏通奸罪”,仍然希望以此罪杀掉杨乃武与葛毕氏。
另一位刑部尚书皂保则认为:一手制造冤案的余杭知县刘锡彤,是大学士宝均的“乡榜同年”,所以必须保住刘锡彤。
反应最激烈的,或许是新任四川按察使丁直璜,他闻知验尸结果后大怒。在去四川上任之前,大闹刑部,“扬言于朝”,称:“葛品连死已逾三年。毒消骨白,此不足定虚实也”,认为刑部的验尸结论不足为凭,案件仍应维持原判。并威胁刑部尚书桑春荣:如果这样的铁案都可以翻过来,那将来就没有人敢做地方官了。值得一提的是:丁氏曾因擅作主张处死仁曦皇太后宠爱的太监海德盛而以刚正之名享誉朝野。
朝廷最终宣布杨乃武葛毕氏无罪。但这个判决并没有获得朝廷内部重臣的认可,左季皋即是其一,他迅速找到机会,将在此案中被朝廷免职永不叙用的的前浙江巡抚杨昌浚再度保奏出山,以示抗议。
一桩明明白白的冤案,为什么会出现诸多朝廷重臣反对平反的局面?
杨乃武一案进京申诉后得以翻案成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同乡好友的资助,为申诉提供了经济后盾;杨乃武的举人身份带给了他一张科举时代的官场关系网由“同年”的帮助,到浙江籍京官的联名上书,最后到帝师翁叔平出面。案情直抵宫闱,这一申冤脉络得以形成,全赖杨乃武的举人身份;此外,《申报》和《点时斋画报》对案情做长期持续的跟踪报道,在民众中造就舆论压力,也是重要因素。
但是,促使朝廷连续下发十三道谕旨,一再将此案发回重审,直至开棺验尸的关键动力,并不是草民冤情的真相。而是政治上的考量:朝廷希望借此收回死刑裁判权,敲打地方督抚,重塑中央政府的权威,而之所以选择浙江。是因为浙江是重要的财赋之地,长久以来一直由左季皋的楚系人马所把持,成了左季皋的财源重地,朝廷对浙江水泼不进,一直非常恼火,这一次刚好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是以充分的利用了起来。
刑部重审结案前夕,御史王昕所提交的一份奏折最能体现朝廷的这一用心。
王昕在奏折中严厉指责浙江官员“徇情枉法,罔上行私,颠倒是非”,斥责巡抚杨昌浚“藐法欺君,肆无忌惮”;进而推及所有地方大员,担忧“大臣倘有朋比之势,朝廷不无孤立之忧”;建议朝廷严惩杨昌浚等官员,以此扭转疆臣藐法欺君之局面,“以伸大法于天下,以垂炯戒于将来。庶大小臣工知所恐惧,而朝廷之纪纲为之一振”。
朝廷很欣赏王昕的这道奏折,下发谕旨批示说:“各省似此案件甚多”,命刑部“彻底根究”。
王昕的奏折是秉承帝师翁叔平之意而写。作为扭转杨乃武一案的关键人物,翁叔平此前曾对敬亲王如此说道:“冲龄之至,太后垂帘,是所谓‘孤儿寡母’的局面,弱干强枝,尾大不掉,往往由此而起。征诸往史,斑斑可考。王爷身当重任,岂可不为朝廷立威?”
圣平天国之后,地方督抚坐大,死刑裁判权也由中央下落到地方。朝廷既然希望“立威”,则案情的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出符合朝廷需要的“案情真相”,换言之,即使此案地方官员并未错判,倘若朝廷一意坚持,最后的真相仍然只能是朝廷需要的那个“真相”。由此,地方大员如丁直璜们的不满,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举人杨乃武的亲人们的进京申诉之路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贵人”,他们中间有杨乃武的同窗好友,有仗义资助的浙江籍商人,有大批浙江籍的京官。没有这些人,杨乃武的家人申诉次数再多,他们也不可能获得帝师的注意,更不可能得到多达13道重审的谕旨。
这是一名绅士,在帝国司法体系里所能够拥有的特权。
与杨乃武及其亲属坚持不懈的申诉形成对照的,是葛毕氏自始至终的沉默。自酷刑诬服之后,直到冤情洗刷,葛毕氏安于命运的不公,始终不曾要求申冤。
葛毕氏是真正的草民,她没有杨乃武那种举人身份带来的人脉资源,所以,她不申诉,也不申冤。结果,也确实没有人顺道替她申冤,无论是在京浙籍官员,还是秉承圣意的御史,他们的奏折里只叙述杨乃武之冤,而始终未提葛毕氏所遭受的冤屈。
同样,玉仙和葛毕氏一样都是真正的草民,所以她的死因真相是什么,也同样没有人关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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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六章海运转型之难
对于玉仙的死,林逸青虽然感到遗憾,但却并无丝毫的愧疚。
毕竟,是她先想要杀死他。
他现在还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恨林义哲,甚至在林义哲死后,还要把怒火迁到自己身上。
那只德林杰小手枪的来历,他也感到很是困惑。
想到朱雪雁和那个叫王思琪的小女孩的未来,林逸青禁不住又隐隐有些担忧。
他并不担心她们会成为他未来的敌人,他所担心的,是在这个古老庞大的帝国里,还会生出多少象她们这样的人来。
林逸青的目光落在了手边的报纸上,心中不由得一动。
他当然知道,在乾国影响力极大的《点时斋画报》的真正拥有者是谁。
身为军人,他一开始并不太明白文人出身的林义哲为什么要暗中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搞画报,现在他有些明白了。
在这个时代,如杨乃武葛毕氏这般的冤案不可胜数,但很少有案件能够像杨毕案这般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力。这跟当时《点时斋画报》和《申报》长期的跟踪报道密不可分。杨乃武案最终能够突破“才子佳人”与“奸杀毒毙”的低级趣味,而上升到对天朝上国司法体系的制度批判,《申报》和《点时斋画报》功莫大焉。
《点时斋画报》以图文形式让全国百姓了解案情的作用自不必说,《申报》不但对案情追踪报导,还刊登了大量的评论文章,如《论余杭县案》一文,还曾批判朝廷将申诉案件发回原地方衙门重审,其实是变相阻塞下民申诉之路。文章说:
“现在民人参冤,则上司每委原问官复审,该民既已被原官刑迫,而使之再经其刑迫,此事实如杜禁上控,……所谓回护者即为此也。中土刑讯之枉民。于此而尽包括其中。”
再如《论复审余杭案》一文,则直指大乾帝国的司法制度以刑讯百姓为能,文章说:
“……盖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岂有听人日残其民而犹望其邦之兴旺乎?……喜用非刑。纵用非刑之人均得高位,岂百姓反该受此惨刑乎?”
可悲的是,这样一场举国瞩目的大案,并未能够促成天朝司法体系的转型。参照西方“三权分立”模式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仍然是一个遥远的梦。
难道。这就是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宿命么?
一声汽笛的长鸣,打断了林逸青的思绪。
“瀚鹏,一个人坐得太久了吧?不出来透透气吗?”岩崎尤佳温柔的声音在门口传来,“这一会儿海上有奇怪的景观呢!来看看吧!”
“好。”林逸青听到她的声音里透着兴奋,不由得有些奇怪,应声道。
林逸青起身出了船舱,岩崎尤佳上来拉住了他的手,带他来到了甲板上。
此时,林逸青脚下的这艘大乾帝国海军高速通报舰“飞虎”号,正在海面上以18节的速度破浪行驶着。
“飞虎”号属于乾国第二代大型高速通报舰。比起第一代的“飞霆”级通报舰更大,满载排水量达到了1100吨,航速可以达到惊人的21节,不但是名副其实的大乾帝国海军“天下第一快舰”,也是世界海军同类军舰中速度最快的。
乾国海军之所以重视高速通报舰,可以说是受了日本入侵苔湾事件的刺激。由于当时乾国因为保守顽固派的坚决反对,架设电报一直没能成行,是以在日军侵入苔湾之后,北京的大乾朝廷茫然无知,所幸船政水师拥有高速通报舰。急驰北上传递军情,大乾朝廷才在七天后得知了消息,而当得到福建官员通过传统的驿站系统送来的第一份奏报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两宫皇太后闻讯大怒。在她们的直接干预下,天朝的电报线路终于开始架设起来,而“船递”在这场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也令两宫皇太后有了深深的感性认识,在她们的直接命令下,高速通报舰成了大乾帝国海军必备的舰种。
这一次林逸青陛辞出京,预备要先去南京探望病重的姑父沈佑郸。两宫皇太后得知后甚是感动,特旨命林逸青乘座海军高速通报舰前往南京,以节省时间,是以林逸青在乘火车到达天津之后,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李绍泉特意命北洋水师最新式的“飞虎”号高速通报舰载送林逸青。
林逸青上了“飞虎”号之后,管带杨用霖带着他参观了全舰,林逸青这才明白,林义哲当年要搞这个舰种,是什么意思。
现在的“飞虎”号,装备有1门100毫米主炮和3门75毫米副炮,以及4门40毫米机关炮和2挺加特林机枪,这样的火力和高速,完全可以用来攻击杆雷艇或鱼雷艇,按后世的标准分类,说是“驱逐舰”似乎更加合适一些!
“瀚鹏,你看!那里是什么?”岩崎尤佳指着远处蔚蓝的海面,笑着说道。
“这是……”林逸青看着海面上一艘艘用缆绳连接在一起的长长的帆船组成的船队,吃惊的瞪大了眼睛。
在这些船队最前面拖着帆船前进的,则是一艘艘的小型蒸汽轮船。
林逸青明白岩崎尤佳为什么如此惊奇了,事实上,这种蒸汽轮船和帆船“混搭”的海上运输船队,他也是第一次见到。
在日本的时候,林逸青经常出海,对于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海上航运的情况很是了解,在他的印象中,日本的运输船只已经全部完成了蒸汽化,只有渔民还在使用帆船,而现在,他亲眼见到他在这个时代的母国大乾帝国的海上航运竟然是这个样子,怎么能不令他吃惊呢。
“林爵爷是第一次见到这小火轮拖带的沙船队么?”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林逸青回头望去,看到“飞虎”号的管带杨用霖微笑着向自己走来。
“是啊!”林逸青笑着点了点头,目光又重新回到那些海面上由蒸汽小轮船拖带的帆船上来。
“这是朝廷漕运的船队,我们这些个海上飞毛腿,南北往来传递消息,都见怪不怪了。”杨用霖叹道,“有时候我们遇到这些个沙船,还要减速避让。要是冲撞上了,可就麻烦了。”
“现下闽厂和沪厂不是均能自造蒸汽轮船了么?怎么朝廷的漕运,还要用这些老掉牙的帆船呢?”林逸青有些不解的问道。
“林爵爷可知,这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民间用木船久矣,虽知轮船便利,但碍于财力,难以全部更换。是以才成了这个样子。”杨用霖答道,“其实能弄成这样,也全仗了令兄林文襄呢。”
杨用霖告诉林逸青,乾国的沙船运输业在韶光显凤年间一度空前繁荣。自北往南输运大豆,自南往北输送漕粮,月余往返一趟,一艘沙船一年可以往返七、八次,获利颇丰。上海港最盛之时,有沙船5000艘,水手10万余人。
但自韶光二十二年《南京条约》及显凤十年《北京条约》之后。乾国诸多港口对外开放,西方轮船的涌入,迅速将乾国传统的沙船客货运输业逼到了溃灭的地步。因为无论是速度、载重、安全还是价格,传统的沙船都不是西洋货轮的对手。不过四五年光景,上海港的沙船已锐减至四五百只,黄浦滩上,搁浅着成千的木船,任凭风吹日晒,自然朽腐。哪怕是象沙船船王王永盛的船队,也毫不例外地一路颓唐下去。其他的船主们也都和王永盛一样绝望。因为硬件、软件都无法与洋商抗衡。只好期待官府出面交涉。船主们聚在一起议论,结果是一致推举王永盛带头去向官府呈文,恳求官府与洋人交涉,将大豆、漕粮的生意划归乾国沙船专营。外商不得插手。
呈文里的一段话打动了李绍泉。呈文里说,如果沙船业破产,不仅仅是十余万船工失业的问题,还可能激起民变,进而朝廷的漕粮运输线也可能被破坏。李绍泉将呈文转给总理衙门,极力推动此事。但却在英国公使威妥玛处碰了钉子,威妥玛当场表示拒绝,声称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须全部由乾国政府负责。
事情不了了之,作为“安抚”,大乾朝廷减免了沙船三成的“助饷银”和三成的“捕盗银”,但终究是杯水车薪,仅靠朝廷的漕粮运费一项,维持整个沙船业早已力不从心。彤郅八年,苏伊士运河通航,两年后,欧亚海底电缆远东段铺设到了上海,更多的西洋商轮涌入乾国,乾国沙船运输业的境况更是雪上加霜。
在这一期间,乾国政府也不是对沙船运输业不管不问。总理衙门也曾饬令内阁军机大臣、南北洋通商大臣共同筹议解决漕运危机一事。结果得到了三种建议。一是修复运河,恢复河运;二是修复所有废弃的沙船,继续维持海运;三是朝廷增加沙船运输业的漕运运费,以挽救濒临破产的沙船运输业。
然而三种建议都遭到了李绍泉的反驳。李绍泉认为,运河八百余年,竭尽全力,运输能力不过每年十万石,于漕运大局无补;明明有便利的海运条件,非要耗费巨资去修运河,岂不是疯了;而修复沙船,至少需要支银3000万两,还需修建容量万石以上仓库400余座,朝廷哪里有这么多钱?增加沙船漕运费,救得了一时,却非长久之计。
当时李绍泉的老师曾伯函也陷入了深度的矛盾当中。早在彤郅六年,容闳就曾建议他采用“招商集股”的方式,购买洋轮,组建乾国人自己的轮船公司,以挽救漕运。但当时曾伯函担心的是,圣平天国之乱刚刚平息,民心未固,“承运漕粮……在沙船为常业,非万不得已,亦未便遽作改图”,一旦朝廷发展轮船,十余万沙船业主和船工水手失去生机,会酿成大规模民变和暴乱。
但无论如何,乾国传统的沙船运输业终究是到了穷途末路。彤郅十一年3月,总理衙门再度致函曾伯函、李绍泉,询问采用轮船承担漕运一事,希望他们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一个月后,曾伯函溘然病逝,事情完全着落在李绍泉身上。李绍泉的解决办法,是扩大轮船招商局。招商局的运营方针,也由之前官方制定的“承运漕粮,兼揽客货”。改作了“揽载为第一义,运漕为第二义”,将招商局的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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