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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第3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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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郅九年的张汶祥刺马案,乃是彤郅一朝最著名的悬案之一!堂堂的大乾帝国两江总督,竟在进行完每月固定的校阅之后,在从督署西边的校场演武厅步行回官署的途中为狂徒所刺并死于非命!
刺马一案,从案发到此后定案,议说纷纭,差异甚大,事实上凶手张汶祥早有定供,事涉“帏薄淫亵”的“大员丑闻”,有关朝廷颜面,主审官根本不敢据实上奏,以至于马新贻“渔色负友”受到“报应”之说,一时间成为不胫而走的特大社会新闻“评述”,令朝廷极为尴尬。朝廷最后不得不草草结案,而“杀人夺妻”的马新贻也得以“备极哀荣,追赠太子太保,赐恤并入祀贤良寺”,用这样的方式保全了朝廷的颜面。
敬亲王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向仁曦太后重提马新贻案,个中的深意不言自明!
熟知这段掌故的的潘凤笙,当然明白敬亲王说这番话的意思。
刺马案内里是怎么回事,他潘凤笙当过刑部尚书,怎么会不清楚呢?
左季皋从一个小小的师爷做到今天的封疆大吏,每一步都是朝廷提拔起来的,是以左季皋的荣辱事关朝廷的颜面,如果就此事问罪左季皋并将其处以极刑,
不是等于朝廷之前对他的提拔全错了吗!
“左季皋革职回籍,永不起复。著令地方官严加管束吧。”仁曦太后沉吟半晌,恨恨的说道。
“皇太后圣明,如此最好。”敬亲王恭恭敬敬的说道。
“这密信,还有送信之人的供词,一并备档。”仁曦太后说道,“尤其是供词,最为要紧,定要留档。”
“既然刑部已经审了此人,想必供词已然存档,臣自会调看后回禀太后,皇太后请放宽心。”敬亲王说道。
“好了,就这么着,六爷拟上谕吧。”仁曦太后说道。
“臣遵旨”
……
潘凤笙猛然从梦中惊醒。(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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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二章左氏贵子
虽然是一个梦,但梦境带给他的那种真实的感觉,却令他不寒而栗!
自己最最珍爱的大克鼎,怎么会到了宫廷之中?
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大克鼎进了宫?
难道……是因为左季皋?
想到自己当年是走了仁曦太后最最痛恨的承威的门路救下的左季皋,而后左季皋赠送自己的大克鼎,潘凤笙禁不住浑身冷汗淋漓。
左季皋的“钱袋子”胡雨霖因贪墨挪用西征军饷被下狱的事,潘凤笙很早便听说了,也知道此案的一些情况,他当然知道左季皋和胡雨霖的关系非同寻常,胡雨霖出了事,左季皋自然脱不了干系,但因为他和左季皋多年相交的关系,他心里一直一厢情愿的认为,是性格直率倔强的“左骡子”受了奸商胡雨霖的欺瞒(其实朝中持此种看法的人不在少数,如两广总督刘昆义就曾说:“西征认借洋款,皆为胡道一人操办,然每百万利银至二十四万之多,所耗不赀,想是军需孔急,左相万不得已而偶一为之。”),后来发生的事似乎证实了他的推测胡雨霖下了刑部大牢一年半有余,直至今日,左季皋却什么事儿也没有。
但刚才的梦境,却让他有了一种非常不妙的预感。
潘凤笙起身将大克鼎珍重的用红布罩好,离开了攀古楼,来到了自己的卧房休息。
尽管在侍女的服侍下躺倒,但潘凤笙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自从胡雨霖出事后,左季皋没有为他上一个折子解救,仿佛胡雨霖的死活与他根本不相干。
“……其好义之诚、用情之挚如此,察看富绅独力呈捐,无如其多者,实乃我大乾商界楷模……”想起当年左季皋向朝廷夸奖胡雨霖功绩的奏折,潘凤笙不由得苦笑了起来。
潘凤笙忽然回想起当初对左季皋有恩或是亲近的人,如曾伯函、郭筠仙、沈佑郸等,最终都和其绝裂。心中突然一凛。
自己会不会也步曾、郭、沈三人的后尘?
潘凤笙又想起了那个梦,心中越想越怕,无法入睡,他辗转反侧了一会儿。干脆起身,拟起电报稿来。
现在他在苏州原籍丁忧,但因为有了电报,他和京城里的门生故旧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他现在迫切的想要知道,胡雨霖的案子如何了。以及进京述职的左季皋的情况。
电报发出之后,他便焦急的等待着。
象是有预感一般,三天之后,京中的回电便到了。
“……查胡氏兼负血案,刑部正自严讯,左帅在京旬月,一直未得朝见,困居贤良寺,不许出京,甚可怪也。盖此次受胡氏之累极矣……”
看完了回电,潘凤笙一下子便明白了过来。
“只怕朝廷是想要重重究办胡左一系了……”
“当断不断,反受其害啊!”
“既然如此,只好……被人说落井下石,也只怕顾不得了……”
此刻潘凤笙终于下了决心,要与左季皋做切割,以免牵累自己。
但此时的潘凤笙并不会想到,最终让左季皋万劫不复的,是另一桩血案。
※※※※※※※※※※※※※※※※※※※※※
夏日,天空一片淡蓝。仿佛一顶巨大的圆形帷帐,它向四周伸展,低低地压在青白相间的千沟万壑上。
这里也许是西域最古老的一片土地,它因为漫长的岁月侵蚀而碎裂不堪。到处可见丘陵和山谷、沟峪纵横,漫漫黄沙覆盖其上,只有一些不高的山峰从黄沙的枷锁中挣脱出来,连成一串闪闪发光的珍珠。
淡青和淡紫色的云烟从浩淼的地面上升起时,如同无数飘渺的灵魂在天空中歌舞跳跃。每年的某些时候,总有点点的鸟影在云天之中闪现。舞动,然后又复归寂寞。这是一片渴求自由和飞翔的土地,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这里得到想要的东西。
茫茫戈壁里,只有一块块白喇喇的石头和被雨水冲刷出来的沟壑,没有树木,也没有水。
在那里,一个年轻人正低下头颅,他看见清亮的血正从自己的胸膛里喷射而出,带着悠长而华丽的哨声。
刚刚从他胸口抽出去的短剑仿佛一块光斑,带着他的鲜血,正跳跃着离他远去。
年轻人挣扎着回过头看了一眼,在他身后尸横遍野,躺卧着两百具人和马的尸体。在模糊的肉体之间,拥塞着断裂的刀、长矛、火枪以及碎裂的金属甲片。那些僵硬的马腿挣扎着伸向天空。
他已经做了许多,但离成功却越来越遥远了。
我不能死,他用力的想着,我还要报仇,报仇。
密密麻麻,无穷无尽,令人发疯的沙砾迎面扑来。
太阳从背后照过来,他投下的影子是孤独的。而前面,丘陵投下的阴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上千名骑兵,他们并马而立,如同一堵金属组成的墙拦住去路。上千双敌视的目光正凶狠地盯着他。
力量正从他胸前的伤口中迅速飘散远去。他摸着胸口的伤口想,也许我打不过他们了。我再也冲不过去了。这个想法头一次突入他的脑中。
他已经无力扭转脖子,可他知道身后那座营寨还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如果他输了,那么他所认识的那座营寨就将毁灭。他本是个外乡人,只不过踏入了那座营寨几天,却要肩负起拯救它的责任。那里的人们,他刚交上的朋友,他刚结下的仇敌,所有的人,全都得死。
他的胸口在燃烧。血喷出的速度正在减缓,如同一条滚烫的河流开始顺着胸膛往下流淌。世界变得苍白,且旋转起来。
我不能死。他**着对自己说,于是坚持着抓住刀子,想要站起来。他知道自己背负着身后那座营寨所有的最后一点希望。
我不能死。
对面的骑兵统帅正俯身看他,眼中闪着阴冷的光。那是这位年轻人所遇见过的最凶狠的匪徒。
那人的影子“刷”的一声,抖动长刀,一股锐利的尖啸声如巨大的磨盘压榨而来。
这尖啸声已是最后的稻草,足够让他翻身倒下,摔在沙地上。
从胸口流出的血迅速被干涸的沙地吸得精光。
我不行了。他想,眼皮上仿佛悬系着整座大山。太阳快速变小,缩成极小又极锐利的一个白点。
在最后的死亡降临之前,他挣扎着用满是血的手去摸索自己的胸膛。在他脖子上可见一条断了的黑色细索。上面曾经挂着的坠子已经不见了。如果缺少了那东西,死亡对他来说是不完整的。
他突然明白过来了一点什么,于是撒开手,雍容大度地躺着,显露出一副无拘无束、对死亡也毫不在乎的模样。他的嘴角朝上翘着,那是一种对未来尚有希望的笑。
死亡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
“该死!”石砬子又想起了那个人临死时的眼神。
他现在也想不明白,那个人为什么要微笑?是什么让那个人充满了期待?
他莫名的感到一阵焦躁。
这些天正是哈密城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从陕西到西疆的商道也只在这最炎热的季节里方可通行。这著名的惟一通道经过哈密城,向西延伸,弯弯曲曲地盘绕在西疆破碎的沟壑间。
据说从哈密出发的商旅,十成中有四成的人会因迷路或冻僵、饥馁、匪盗抛尸于这条蛛丝上,而在活着回来的六成人当中,又有三成的人或因牲口掉落悬崖损失货物,或被关检盘剥太过而蚀了老本任何时候都是如此。赚到钱的人总是少数即便如此,对许多人来说,搏一搏命也比死在肮脏、拥挤、恶臭、破败、贫寒、龌龊和充满压榨、缺乏希望的土城里强。
土城的居民们相信树木与人之间会有奇妙的感应关系,所以在这个月里,下城的许多人家门口都会竖起一棵长柳木。他们会将出门人的面目雕在柳木上,如果柳木发了芽,那就说明出门在外的人一切正常;如果柳木枯死了,那说明外面的人也遭了殃。
在哈密城西门外十里多地的路上,靠着黄沙滩的高耸石壁之旁,有这么一间小小客栈。客栈没有招牌。却有三支巨大的兽骨交叉搭在门楣上,门前没有插柳木,却竖着十余杆发黑的标枪,那些标枪显然都受过长期的雨水浸染。虽然木杆腐蚀得将断未断,但原本锐利得吓人的矛头上爬满了红褐色的锈斑。
客栈虽小,木板的厚实栅栏却围出了好大一敞院子,三五棵歪脖子槐树,往下洒落了一地的林荫。院子一侧码着大块大块的牛肉干垛,每块有三尺见方。另一边却摆了七八张桌子,往长板凳上坐下来,便能看到沙漠的风光。
这正是月中最忙碌的时刻,桌边围坐了六七名歇脚的散客,个个衣衫破烂,形容憔悴,一副死里逃生的模样,正是从商路回转来的客人。
自哈密带着丝绸、麻布、金银器皿、珠宝首饰出发,经沙漠一路向西,再带着兽皮、伏特加、金银、铁器和枪械从原路回返,耗时正好三十日。能通过这三十日惊心动魄的旅程回来的人,都是哈密城里最强壮最凶狠最机警最狡猾胆子最大和运气最好的商贩。
却说此时,有人在院子外头喊道:“石砬子,别把牛肉搁在外面!”
石砬子应了一声,自烟熏火燎的厨房中推门而出,他赤裸上身,扎着一条破烂的围裙,脸上被煤烟抹得黑黑的,腋下肩上,一只手就扛起了七八块牛肉,如同一座小山直挪到厨房里去了。
喊话的人转眼来到院前,“砰”的一声将门踢开冲了进来:“石砬子,快收拾桌椅,有生意到了!”这喊话者是名胖子,光着个头,上面始终蒸腾着一股热气,脸上的肉多,将眼睛挤得剩了一条缝,鼻子下却是一抹极浓极密梳理得极精致的黑胡须。这人正是客栈主人冯诺。
冯诺搭着条毛巾,喜眉笑眼地环视了一遍,在腰间的围裙上擦了擦手,顶头看看日头。又闪出门外去了。他的脚短,偏生又爱跑动,远看去便像团水银般滚动着来去。西边道路之上烟尘滚滚,正是有客到来。
烟尘到了近处散开。显露出一大队人马车仗来。那是二百名仆役,端着箱笼,驱赶着数不尽的牛车行进,直忙碌得汗流浃背,数十辆吱呀作响的牛车过后。奔过来一队队衣甲鲜明的骑兵,护卫着十二辆豪华马车,每一辆马车都由四匹一般高大的河间骏马拉着,不论嚼口蹄金全都是铜活,闪着耀眼的金光,包铜的车轮压得大地出现了一道道的清晰车辙。
冯诺见骑兵队中簇拥着一位将官模样的人,那人又高又壮,满面红光,两撇胡须如针般硬直,贯着黑甲铜盔。盔顶上一根缨子,如旗杆高高挑起,看上去倒也威风凛凛。他披着一件墨绿色的斗篷,斗篷下露出一把刀鞘来,鞘上镶着两大颗明珠。虽不知道那柄刀怎么样,单是这两颗珠子便已经是价值不菲了。
那将领跳下马来,瞪了围观的众人一眼。众人被他气势所压,都毕恭毕敬地低下头去。那将领高视阔步,雄赳赳地走到一辆车前,突然俯下身去。露出一副谀媚神色来,道:“公子要下车吗?”
他挥了挥手,两名着紫色锦缎的仆从快步上前,在车前俯下身去。车上伸下一只绣着百兽穿花图的鹿皮靴。踏在他们的背上,下来的却是一位面如冠玉的年轻公子。那公子看着虽有些瘦弱,却是面目清秀,唇红面白,身着丝袍以孔雀绿色的丝绸为底,白色的丝绸滚边。上面绣着两大朵娇艳欲滴的茶花,腰带上是金丝缠绕成的流苏,虽经路途劳顿,竟然是一尘不沾,左手食指上一枚淡绿色的翡翠戒指,更映衬得那公子一双手嫩白如葱。看到的人不由得都夸一声:好个俊美儒雅的贵公子。
那粗壮将军扬起鞭子点了点客栈,喝道:“快快快,去把那块地方收拾一下。”当下便有十余名兵丁入内,提起鞭子将院内坐着的客商尽数轰了出去。几名店伙躲得慢,也吃了几鞭子,顷刻间客栈里头被清了个干净。
那公子步入院中,用一条熏香的白手绢捏着鼻子摆了摆手,在一张看着还算干净的桌边坐了下来先有仆人在凳子上铺了块金丝绒垫子“董军门,甭忙活了,这一路上车子颠得厉害,我不想吃什么,简单来点茶点就好了。”
“是是。”那名董将军哈腰道,一回头登时高了几分,他招手叫上来了四五个管家打扮的人,吩咐道:“公子说了,弄简单点。”
这一声令下,顿时成百辆牛车上的笼包被打开,仆从如同轮毂般来回流转,院子里转眼支起了顶青罗伞,大幅绣着金团花的紫色帷幕绕着院子围拢起来,蜜饯果盘流水介送将上来,顷刻间摆满了一张桌子,将那些行路客人商旅看得目瞪口呆。十二名长袍宽袖的乐师磕磕绊绊地跑上前来,就跪在尘土里拉开架势,登时丝竹之声大作。其后又有二十名青衣奴仆快步走上前来,竟然带有锅铲砖木,就地支起了八口行军锅灶,他们找不到柴禾,便拆了七八丈长的木板栅栏劈成小条,另有十六名童子便用栅栏木在锅下点起火,八名庖丁下料放油,倒上带来的清泉水,烧起菜来,不片刻便是满院清香扑鼻。
那八名庖丁都是名厨大师,这时各自努力,扒、炸、炒、熘、烧,用尽全力整治拿手好菜,报出名来都是闻名的佳肴。
那董将军一脚将一名管家踢了个跟头:“你们是干什么吃的?上好的佳酿怎么能不配冰块?还不去拿来!”
管家从地上爬起来,苦着脸说道:“回军门的话,我们原来随身车里都放着冰壶镇酒的,可是刚才路上都被打翻了,镇好的酒也都洒了。”
“那就再去敲些冰来镇啊。这还要我教你?”董将军抬脚作势欲踢,管家连滚带爬地滚开了,连忙招呼手下奴仆把远远一辆牛车牵了上来。
原来那辆牛车上,竟然装载着厚厚的棉絮木屑,里头包着晶莹剔透的巨大冰块。当下十数名青衣仆从用铜斧劈下六七桶碎冰,送入院中,四处铺摆,更把两小桶酒置于碎冰之中。此时正是盛夏之日,这间小小客栈转眼之间却是变得冰雪盎然,凉意深浓。
董将军皱着眉头左右打量这刚弄出来的一切,那八碟小菜更是以极严厉苛刻的目光审了又审,只选了其中四碟,然后努力咧着嘴对公子陪笑道:“这种小地方,只能将就着点啦公子您慢用。”
冯诺自打被轰出院外就一直袖手而观,人家在他院子里挖坑埋灶他也不介意,人家拆他的木板栅栏他也不生气,依旧是一副嬉笑眉开和气生财的模样。待到院中浓香四溢,八名庖丁垂手退下,另换了四名丝衣婢女将菜肴端上桌去,摆置好了象牙的筷箸,银制的爵杯,釉彩的碗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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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三章暗访者
石砬子也和冯诺一样,一直在看着这些不同寻常的客人。
当他的目光扫过那位董将军时,心里不由得一缩。
刚才这位董将军一进来时,他便觉得有些眼熟,而这一会儿经过仔细观察,他已经认出了这位董将军是谁。
阿克苏总兵董福祥!
才过了几年,这位原来面黄肌瘦的董将军,现在已经变成了这副模样!
石砬子想起当年在董福祥手下当兵的日子,禁不住暗暗叹息起来。
他也是湖湘子弟,从陕甘一路杀到西疆,平定阿古柏回匪叛乱,也立了不少功劳,如果不是乌鲁木齐城下的那一次意外,他现在也许会做到一个小小的头目吧?
他现在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夜之间,曾是友军的刘超佩和戴宗骞两军便会成了叛匪,被尽数杀灭。
作为当年的董福祥的手下,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年轻的诗人,被董福祥一刀杀死时,那最后一刻的眼神。
他的年龄,应该就是和面前的这位贵家公子差不多的……
他倒底是谁呢?为什么要和死守着石堡寨的那二百名淮军一起死呢?
“公子,这菜您觉得味道如何?”不多时,见到那位公子用完了餐,董福祥笑着上前问道。
“董军门这一路来,照拂有加,令我十分不安。”贵公子微笑道,“董军门乃朝廷命官,我左冠希不过是一介书生,如此厚待,叫我何以为报?”
“公子是左大帅的孙子,我受左大帅的栽培,才有今天,这一点点报答,算得了什么!”董福祥哈哈大笑道,一副受宠若惊之态。
这时石砬子才知道,这位贵公子。竟然是名满天下、被士子们誉为“近世开疆拓土第一人”的左季皋左大帅的孙子!
实际上,这位左冠希并非是左季皋家族的长孙,而是左季皋四子左啸铜的长子。
左啸铜虽非长子,但因文才出众。甚得左季皋喜爱,左啸铜生有一子一女,即左冠希和左平湖,也都被左季皋视为掌上明珠。是以这一次左冠希前来西域游学,董福祥不但以最高的规格接待。而且亲自陪同出行,事必躬亲。
“爷爷知道了,只怕是会怪罪我的。”左冠希笑了笑,说道。
“不会的,不会的。”董福祥笑道。
二人坐在那里闲聊,而在远处看着他们的石砬子和客栈老板冯诺,却只盼着他们能早些离开。
终于,聊够了之后,董福祥亲自扶着左冠希重新上了马车,仆役们麻利的收拾了东西。庞大的队伍重新上路,客栈才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哼!什么左大帅生的脓包孙儿,狗屁!”冯诺见董福祥和左冠希哪怕是一文铜钱的赏钱都没有,不由得暗自低声骂了一句。
其实莫说是左大帅的孙儿,就是左大帅本人,在这里的名声其实也并不怎么好听的。
西征时的横征暴敛现在虽然没有了,但这里的赋税之重,仍是普通小民难以接受的。
那位左大帅出入虽然都是一副俭朴模样,但他这个孙子的作派,就已然说明了一切。
这两个瘟神走后。再没有什么客人过来,石砬子便休息了一会儿,偷了一回懒。
他此时还不会想到,很快。还会有另外一批人马到来,让他原本平静的生活,掀起了滔天的波澜。
戴宗骞在黑夜里醒来,觉得浑身都在酸痛。篝火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熄灭了,只是灰堆里还有零星的红光一闪一闪的,不再向周围的人提供什么热量。
老黑山山脉。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是无常的地域。白天的跋涉是在没有由来的酷热里进行的,可是夜晚,冰冷的地气却轻易地通过厚厚的驼皮毯子侵入旅人们的骨髓。
戴宗骞知道自己还没有从昨日的疲劳里恢复过来,但是难以抑制的寒冷让他没有办法继续入睡。看着周围沉睡中的马帮汉子,他叹了口气,在大漠的深山里,即使是他这样久经沙场的人,也无法和这些吃苦耐劳的普通商人一样应付恶劣的环境。
他把驼皮毯子紧紧裹在身上,眺望着北斗应该闪耀的方向,但是什么都看不见。山里的夜幕是沉重的黑色,摒绝了一丝光亮的可能。在老黑山中旅行不能依靠和星辰的指引,这是模糊的地界,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要依靠短暂出现的太阳和旅行者的本能。所以他不必考虑迷失方向的后果,反正他对此无能为力。
离开兰州已经一个月了,自从进入老黑山以后就不再有真正意义上的道路,马帮一直在砾石滩和灌木丛里穿行,他们唯一的路标就是去年营地的依稀痕迹,自然行进的速度也慢得象蜗牛一样,戴宗骞觉得自己大概永远都走不到前面那座高高的山峰的脚下。不过他也知道他最终会走到那里的,既然马帮的人每年都可以完成这样的一次旅程,那么他当然也可以,并且他也会象马帮中其他的商人一样与那些高大的俄国人进行交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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