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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猎户的公主兔-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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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吃饱的时候,忽然不让吃了,小家伙忽闪着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 瞧着蓦然出现在眼前的娘亲; 咧开小嘴嘿嘿一笑。
素琴赶忙起身; 飞快地收拾好衣裳; 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夫人,我……我以前没有自作主张给世子喂过奶,今日……今日你病了,侯爷说要找奶娘,世子饿了要哭,我怕吵醒你,才……”
素琴窘迫的满脸通红,阿音在意的却不是她自作主张喂孩子,而是轻声问道:“你怎么会有奶的?门口那个孩子,你认得吗?”
素琴紧紧咬住颤抖的嘴唇,眼泪噗噗簌簌地掉了下来,一句话都答不出。
林婉音拉她起来,坐到榻上,轻声问道:“那个人就是你提过的跛脚男人吧,他是来找你的,对不对?那个孩子哭的可怜,瘦的也不像样子,你离开这一个多月,一个不会吃饭的孩子,能活下来已经不易,你若再不管他,只怕……这些日子,你不想他吗?”
素琴再也忍不住了,泣不成声:“夫人,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能不想吗?只是……我恨他爹,我……”
阿音抬手,用帕子轻柔地帮她擦了擦泪,却根本就擦不完。“素琴,孩子是无辜的。若这个孩子就这么没了,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去把他抱进来吧,不管他爹如何,孩子还是要养大的。那个男人……我瞧着倒也老实巴交的,不像是个坏脾气的,他可有打你骂你?”
被响马虏去,又卖给跛脚男人,这是素琴不愿提起的往事,所以阿音并不曾细问,却没想到她竟然生了一个孩子。
素琴摇摇头:“那倒不曾,他待我还算可以,只是总怕我跑了,看的很紧。家里穷,只养着一只母鸡,隔两三天下一个鸡蛋,他就给我吃,他自己不吃。若不是因为他买了我的第一天就用强……我也不会那么恨他。”
一个跛脚的男人,用全部的积蓄买来一个媳妇,自然是要生米煮成熟饭才踏实。情有可原,但是心无可恕。阿音推己及人,若是明皓把自己带回家的第一晚,就强行同房,恐怕自己心里也只有委屈和厌恶,怎么可能爱上他?
“素琴,咱们从小一起长大,在我眼里,你就像我妹妹一样。这件事你自己决定吧,不要觉得给我添麻烦。你也知道,后宅的事情,侯爷从不过问,都是我完全可以做主的。你要养着孩子,我便帮你养,过几年让他跟世子一起读书习武,长大后给他娶个好媳妇。若你实在不愿意见他,那就罢了。”
素琴又要跪下,却被阿音拉住,抽噎着说道:“侯爷派人接我的时候,我不想要那孩子,因为是那男人的孩子,我讨厌那个地方,讨厌那里的一切,我什么都不想带,因为我想忘了那一段记忆。我以为,日子久了就能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可是这些日子,不但没忘,反而越发清晰,晚上想孩子想的偷偷哭。其实那男人也不坏,如果不是在这种情况下相识,也许……”
阿音听懂了她的意思,把白白胖胖的儿子抱在手上,叹了口气说道:“你去把他叫进来吧,我问问他,先把孩子留下。只是,你和孩子都在这,他肯定舍不得一个人回老家去,纵是把他赶出府,他也会在附近流连。你要是出府,他必定纠缠着想见孩子,倒不如在府里给他安排个差事,安了他的心,你出门也不必提心吊胆的。以后日子久了,你若能解开心结,你们就还是一家人。若不能,再把他轰走不迟。”
素琴咬着唇点点头,心里暗暗佩服夫人体贴又考虑的周全。
“阿音,阿音……”明皓回房,却只看到了空荡荡的屋子,见床上没人,他就急了。
“我在耳房呢。”林婉音扬声答了一句,对素琴道:“你去吧,带他到花厅来。”
“要不要先禀明侯爷?”素琴以前一直觉得侯爷脾气很好,今日才头一次见他沉着脸的模样,原来也挺吓人的。
“我跟他说吧,你只管去,他还能不依我?”阿音抱着儿子往卧房走,素琴不禁抿着嘴想笑,还真是自己多虑了,只要夫人坚持,侯爷何时不是百依百顺的。
她转身出门,快步走到门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出大门四下张望。
果然,那个男人虽是受到了侍卫驱赶,却也只是离开了侯府门口。蹲在对面的一棵榕树底下,抱着孩子,紧紧盯着门口。
见素琴出来,他惊喜地站了起来,怯怯地看了一眼门口的带刀侍卫,最终还是把牙一咬,迎了上去:“素琴,我来接你了,咱们回家吧。根娃吃不上奶,我只能给他喝点米汤面糊,饿的只剩皮包骨头了,你瞧瞧。”
素琴接过儿子,一见那蜡黄的小脸,微弱的哭声,就心疼的哭了。苦命的孩子,若是再没人管,就真的只剩死路一条了。
“素琴,这大户人家虽好,可是他们对你那么凶,你还要给人家跪着,还不如家里自在呢。你跟我回去吧,以后我都听你的,也不再拘着你了,成吗?”吕憨小心翼翼的瞧着素琴脸色。
素琴擦了擦泪,抬手轻抚儿子的小脸儿,哽咽说道:“我从小就跟着大小姐,她待我极好,我是不会离开她的。你要回家就自己回,儿子留下,我会把他养大的。”
“那怎么行,你们娘俩都在这,我怎么能一个人回去呢。”男人有点着急了。
果然,他不肯走。素琴就直视着他说道:“那你跟我进去吧,夫人想见你。”
男人跟着她走了几步,就瞧见了门口巍然屹立的侍卫,怯生生问道:“他们会不会打我呀?”
素琴憋着气说道:“那可不一定,你欺负了我,我家夫人说不定就要替我出气,让人狠狠地把你打一顿。”
男人迟疑了一下,毕竟谁都不想挨打,可是看着妻儿的身影进了门,他赶忙踮着脚追上。挨打就挨打吧,谁让他确实欺负了素琴呢。可是,如果当时他不那么做,哪来的儿子,哪来的家。
明皓看见阿音,就把沉甸甸的儿子接了过来,柔声问道:“可舒服点了?刚才碰见管家,他说奶娘得下午过来了,你如今喝了药,不能喂孩子,要不给他喝点羊奶?”
阿音抿唇一笑:“你看这胖小子像肚子饿的样子吗?他刚刚已经吃饱了,素琴喂的他。我也是才知道的,门口那个要饭的就是素琴的男人,手上的孩子是素琴生的。你派去寻人的那些兵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事不知道汇报。”
明皓诧异地张张嘴,不知说什么好:“这不能怨我的手下办事不力吧,你这丫鬟来了这么久,也没跟你说过呀。”
阿音噗嗤一笑:“行了,不是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是想问问那男人,若是可以就把他留下,安排个差事,毕竟牵扯着一个孩子,即便素琴恨他,眼下也没有更好的法子。明皓,你把我带回家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对我用强呢?若是你也逼我就犯,还被迫生了孩子,我也恨你。”
面对这急转直下的话题,明皓一时难以应答,眨巴着眼瞧了她一会儿,才说道:“老子在青州就喜欢你了,哪舍得为难你。后来是你心甘情愿的要给老子生儿子,要是你一直不乐意,或许……我就把你送回你大哥那了。”
阿音把下巴一抬,瞧着他娇娇的一笑:“那你早点把我送走啊,若是早点送,我会给你银子,还会感激你的。”
“嘁!老子又不傻,谁稀罕你的银子。我对你那么好,日子久了,你肯定就想嫁我了。所以,我那时候就是能留你一天算一天,这不,留对了吧,大儿子都这么壮实了。哈哈哈……老子还是颇有谋略的。”回想自己获得夫人芳心的坎坷情路,明皓颇为自豪。
阿音轻笑着推他一把:“瞧把你美的,找不着北了。”
☆、第69章 第 69 章
素琴带着瘸腿的男人吕憨进了花厅; 正瞧见侯爷和夫人谈笑风生,气氛轻松愉快。
吕憨悬着的一颗心这才稍稍放下,这京中的大官虽是可怕; 不过侯爷不板着脸的时候,倒也不至于那么吓人。
见他们进来; 阿音起身迎了上去; 探头瞧瞧素琴抱着的孩子; 叹了口气:“你先去喂喂他吧,我看他饿的连哭都没力气了。”
素琴点点头,抱着孩子去了耳房。吕憨眼巴巴的瞧着他们娘俩走了; 却不敢跟着去; 两腿一软; 就跪下了:“谢谢夫人收留我儿子。”
林婉音仔细地观察一下男人容貌,长得倒也不丑; 就是太瘦了,显得颧骨有点高。“你叫什么名字; 今年多大了; 原来在家里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要买素琴,你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若敢有半句假话; 就让你尝尝挨板子的滋味。”
吕憨一看真要挨打; 吓得心里突突直跳; 哪敢说谎话; 一五一十地答道:“我叫吕憨,今年二十五了,家里只有两亩薄田,爹娘都病死了,欠了一屁股债。家里穷,娶不上媳妇,我平时除了种地,就去山里砍柴打猎,挣点零用钱。好不容易攒了几两银子,本来觉着够彩礼钱了,想托人在附近村子里寻个媳妇。可是,却因雨后路滑,从山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脚踝,这一下又没人乐意嫁了。这时,刚好听说山寨里要卖女人,我就挑了一个最便宜的买来。当时素琴脸上都是血,也看不清长相,不知能活多久。回家以后,我给她洗了脸,上了药,才知道她这么好看。”
阿音看他老实巴交的模样,不像说谎,跟明皓对视一眼,有心想接着问,又没好意思开口。明皓一见她那欲言又止的模样,感觉自己看懂了,就替她问道:“你在素琴伤重未愈的时候,就和她圆房了?她就是因为这个恨你的?”
吕憨身子一垮,瘫坐在腿上:“她求我放她走,又哭又闹的。看她的样子,是一定要离开的。可是我就攒了那点钱,好不容易才买回来一个媳妇,她要是走了,我就得打一辈子光棍。老人们都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就想着跟她睡了,她就是我的媳妇了,还能走到哪去。等以后有了孩子,她自然就舍不得走了。我想先把她留下,以后我对她好一点,慢慢哄的她收了心,就不会走了。可谁承想,她还是走了。”
跪坐在地上的男人满脸伤心,他不明白为什么就是捂不热素琴那颗心,不论对她多好,她就是冷冰冰的,从来不肯笑。早晨守在侯府门口的时候,见她抱着人家的儿子,跟着夫人出门,倒是满脸笑容,人也胖了一点,许是因为吃的好吧,显得更水灵好看了。
明皓一拍大腿,实诚地说道:“其实你也没什么错,老子当初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没敢……”
“咳!”阿音赶忙咳了一声,制止他说下去。
明皓乖乖的噤了声,专心逗弄儿子,让阿音做主。林婉音叹了口气,说道:“你儿子若在你手里,就快饿死了。素琴不愿意跟你回家,我是不会让她走的。一个孩子而已,我们侯府自然养得起。不过,没有爹的孩子,终究……我想让你留在府里,目前还缺个赶车的,你干好差事,以后对素琴母子好些,赎以前的罪。终究是一家人,还是团团圆圆的好。”
吕憨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惊得他跪直了身子,瞪着眼睛,不知说什么好。
林婉音诧异地瞧了他一眼:“你不愿意?”
“不,我愿意,我当然愿意了,能瞧见儿子媳妇,让我干什么都行,谢谢夫人,你真是活菩萨转世,谢谢夫人。”他趴在地上连连磕响头。
阿音坐直了身子,正色说道:“你也别高兴地太早了,还要看你表现呢,也许过不多久就会把你赶出去。京城里名医多,回头领了月例去看看脚伤,说不定是你们那乡野郎中看错了。”
“是,夫人,夫人你真是太好了,难怪素琴一心要回来找你。夫人……”吕憨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阿音摆摆手,让小丫鬟带他下去找管家安置。
午膳时间一到,马上有小丫鬟鱼贯而入,在八仙桌上摆了五荤五素,一共十个菜,还有一碗燕窝粥。阿音忍俊不禁:“咱们家换成你当家,这饭食倒是越发奢侈了。”
明皓把儿子交给丫鬟抱着,专心照顾娘子吃饭:“多吃点,挑喜欢的吃,别怕浪费,剩下的我吃。”
阿音自然不会为了扫荡剩菜勉强自己,挑着喜欢的每样吃了几口也就饱了,可自家男人不乐意,偏要让她多吃些。
“真的不能再吃了,再吃就积食了。”阿音撅起小嘴抗议。
明皓抬手抹掉她嘴角的一颗蘑菇屑,本着一点都不能浪费的原则,笑嘻嘻地放进自己嘴里吃了,柔声哄道:“好了,那就别吃了,一会儿我陪你去花园散步,消消食。”
阿音见嘴角被人捡了剩菜,窘迫的满脸通红:“都是因为你强塞的,以前人家才没有吃一脸的时候,都是你。”
“好好,都是我的错,行了么。”男人脸皮厚,主动包揽了全部的错误,还笑的一脸甜蜜。
阿音在一旁优雅的漱了口,用干净帕子擦净嘴角,就安安静静的看着他吃,一时兴起,还帮他夹了一块清蒸鱼,摘干净鱼刺,乖巧的放进他碗里。
明皓嘿嘿直笑,难得可以享受爱妻如此贴心的伺候。看来,偶尔给自己放几天假也不错,静享一家三口的和美时光。
午膳过后,趁着破云而出的太阳不冷不热,一家三口到后花园逛了一圈,又去瞧了瞧二丫和秀秀的学业,才回到上房之中。刚好管家带来了两个奶娘,请主子挑选,明皓就自告奋勇的说道:“那你休息吧,我去瞧瞧。”
阿音小嘴一撇,不满地哼了一声:“人家都说,男主人和奶娘之间最容易出些杂七拉八的事儿了,你如此急着去见人,是不是想挑个肤白貌美、身材好的呀?”
一听这话,明皓就转身走了回来,也哼了一声:“老子才不稀罕瞧别的女人呢,还不是想让你少操些心,算了,既信不过我,那你去吧。”
阿音站起身来,却没有径直走出去,而是坐在明皓腿上,抱住了他的脖子:“我就信不过你,不行吗?就要把你看的紧紧的,不让别的女人有可乘之机。”
明皓嘿嘿一笑,十分满足:“好啊,既然你把我当宝贝一样护着,我自然高兴。不怕你心眼小,就怕你不肯吃醋呢。”
阿音抬手捏了捏他脸颊,让他抱上儿子,夫妻俩一起去花厅。
两个奶娘都是二十上下的年纪,一高一矮,胸前都很壮观。阿音让她们过来抱抱世子,毕竟将来是要看孩子的,还要孩子喜欢才行。
二人都老实巴交的,并没有什么狐媚之气。明大义倒也不挑,谁抱都行,这下阿音都不知选哪个好了。
“要不就都留下吧,两个人带孩子,总比一个人带的好。过几天若有不合适的,在遣走一个不迟。”明皓见阿音举棋不定,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既然侯爷发话了,就这么办吧,你们俩先留下试试,过几日若有不合适的,就离开。”阿音拍板决定,素琴就带着两个奶娘,抱着义哥儿进了东厢房玩耍,让她能够安静的午休。
连着服了三天药,章太医又来复诊,瞧着明皓连连点头:“看来侯爷真是费了心思呀,嫂夫人的身体已无大碍,暂且停了药吧,继续休养几日,过几天我再来诊脉,应该是无碍了。”
明皓这才缓缓呼出一口气:“那便好,我也就放心了。”
“我本来就没什么事,是你小题大做罢了,好像我是纸糊的一样。”阿音娇声道。
章越泽在一旁笑道:“你们夫妻俩感情还真好,令人羡慕啊,以前在青州的时候,大家都不看好明皓和太守府千金的婚事,万万想不到会有今日。”
又被人夸了,明皓得意的扬起了头:“男子汉大丈夫,若是连自己看上的女人都收服不了,还谈何顶天立地。你跟明玉到底怎么样了?”
说到自己身上,章越泽就有点脸红了,赧然说道:“这些天,一直专心给她治病,还没有提过旁的。眼下,她的病即将痊愈,的确是可以好好谈一下了。”
“就是,大男人么,这么点小事不用假手他人,也别让你嫂子问了,不如自己脸皮厚点,直接说了算了。老子当年本来还想让耿元帅帮忙说和呢,后来不也是自己拿下的。”明皓大言不惭地说道。
章太医搓着手嘿嘿直笑:“好,我就豁出去了,挑个合适的时候就跟她挑明。借你吉言,这事要是成了,就在京华第一楼设宴请你和弟兄们喝酒。”
他觉得自己有七成的把握能办成此事,却没想到,这顿酒明皓没能喝上。
☆、第70章 第 70 章
九月底; 京华大地飘起了纷纷扬扬的第一场雪; 黄昏时分; 太医章越泽骑马回了梨花巷的私宅。一进门口,守房子的老钟就迎过来牵马,笑呵呵问道:“大人还没吃饭吧,今天明姑娘在厨房忙活呢; 说是让我们都尝尝她的手艺。”
“哦。”章越泽轻轻应了一声; 掸掸身上的雪,信步走向后院。
这是一所三进的小宅子,前面三间是客厅和书房; 中间是主人居住的上房,后面三间可以给孩子住。东面有几间厢房; 自然是老钟夫妇所住的下人房和厨房,柴房。这是京中比较典型的住所; 比大户人家的亭台楼阁比不上; 比小户人家的土坯房却又强得多。
章越泽见厨房的烟囱上正冒出缕缕炊烟; 就直奔厨房而去。“做什么好吃的呢?”他一推门就看见了那个纤细的身影。
明玉正站在灶台边; 用白瓷勺在锅里舀起一勺精心熬制的当归牛骨汤,想尝尝咸淡,却没想到身后突然传来了男人的声音。她急于想把那口已到嘴边的汤喝下去; 却因太热被呛了一下,马上转过身去; 背对着铁锅; 猛烈的咳嗽起来。
章太医嘴角的笑容一滞; 紧走两步,站在她身旁,伸手帮她轻拍后背:“最近几日不是没有咳过了吗?怎么今天又咳得如此厉害?”
明玉咳得说不出话来,赶忙朝他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章太医却不容分说,拉过她的手腕,就把起脉来:“脉象平和,肺火不旺,怎么会咳成这样?”
明玉咳的面红耳赤,再被屋里的热气一熏,小脸儿艳若桃花,眸光一动便伴着秋波荡漾,看的章越泽已然痴了。“我不过是偷喝了一口汤,尝尝咸淡,正巧被你抓个正着。”
灶膛里的火燃了出来,映出一片红光,暖融融的。明玉红着脸含羞带怯地看了他一眼,虽是不咳了,心里却怦怦地跳了起来,赶忙蹲下身子添柴,借以掩饰自己的失神。
可是她太着急了,抓柴抓的紧了些,被一根木刺刺入了手指,轻轻地惊叫一声,手上一抖,木柴落地。章越泽赶忙蹲到她身旁,拉过白净的手腕细瞧,小心翼翼地摘下指肚上那一根小刺。瞧着渗出来的那一粒鲜红的小血珠,他没有想起自己止血的药箱,而是下意识的把那根白嫩手指拉到嘴边,想含在嘴里帮她止血。
就在他张开唇舌的一瞬,忽然觉得自己唐突了,便傻乎乎地问道:“明玉,可以吗?”
“啊?”明玉也傻掉了,不知他问的什么可以不可以。
在此之前,章越泽已经想好了表白心迹的句子,几经斟酌,可谓尽善尽美,可是真正到了她面前的时候,却把之前想好的一切都忘了,见她追问,就急急地说道:“我心悦你已久,你可以嫁给我吗?”
明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面前的这个男人,目光灼灼、言语焦急,他所说的话,是要求娶吗?这怎么可能,莫非是被他看穿了心思,存心戏弄。
不会,章军医是何等正直善良的人,就算瞧不上自己,也绝不会挖苦调戏。
章越泽脱口而出,马上就后悔了,今日大雪,不是在饭后寻一良辰美景娓娓道来的么,怎么变成了在灶台前急不可耐地追问了。
他缓缓放开手,瞧着那一粒红色的血珠滑落指肚,掉落在木柴上,轻轻晕染。该继续这个话题,还是过一会儿重新开始?虽是觉得此刻不合适,可他不想就这么放弃,她的病已经痊愈,再不说她就要回家去了,以后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表白。
明玉心中千回百转,那句话明明听清了,却飘渺的犹如梦境一般。她不知该不该回答,也不知怎么回答,当真是君心似我心吗,世上竟会有如此称心如意之事。
“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明玉咬了咬唇,鼓起勇气一问,也许会被人笑话,也许自己会不好意思,但是这些和一辈子的幸福比起来,都显得微不足道了。她决定勇敢一次,哪怕一辈子只有这一次也好。
有些事情,你不去做,就永远不会知道发生什么奇迹,一如当初去跟阿音道别,一如现在又追问了一次。
章越泽心里生腾起一股暖流,在这漫天大雪的日子,让他欢喜地只想开怀大笑。他赶忙重复了一遍:“我说,我心悦你已久,你可愿意嫁我?”
这一次,明玉认认真真的,一字一字地听清了,可她还是不敢完全相信,颤声问道:“章军医才高八斗,妙手回春,又是出生在医者世家。我……我只是个山野村姑,你可是与我开玩笑的?”
“不,我是认真的,特别认真。我原本就跟明皓和嫂子说过,让他们帮我问问你的意思,可是还没等问,你就染上了时疫,所以我一直没有提起,是怕你胡思乱想。如今你已痊愈,我就可以直抒胸臆了。”章越泽注视着她的眼睛,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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