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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君回眸-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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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就好,还好没事。”
林修齐挺高兴,换做谁以为自己要死了结果没死成都会高兴的吧?
“耽搁不少时间,也没等到谷主,我们这就动身去黎城怎样?”
“全凭你的安排。”
“我的安排就是去黎城,完成这一个月的任务依旧回去当小小的主事!”
“好。”
林修齐无恙,陆白自然是最高兴的那个,耽搁几天的行程,黎城的武林大会怕早已结束。
在桃花潭都没寻得谷主,更何况在茫茫人还中寻找?
——黎城——黎城商业繁茂,绫罗绸缎胭脂水粉,各式小吃珍宝奇物充斥满街。
这里山清水秀,西临无底山脉,东接东江分支,北靠倾朝,南挨墨朝。
走在大街上,街两边全是数不尽地方小吃,林修齐闻所未闻,每样都要试一试。
陆白边走边打听,原来武林大会因前阵桃花扇的事而延迟了几天,再过两天才会举行。
眼下,先陪林修齐逛逛黎城才是正事。
黎城和凤城遥遥相对,凤城连年受灾,迁到黎城不少人,加上黎城紧挨墨朝边界,来往游商不在少数,每年交上朝廷的税生生占了倾朝总税的五分之一。
墨朝是个不下于倾朝的大国,两朝无太大的利益冲突,小摩擦偶起,大矛盾还未发生过。
——不过,若说这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反常必有妖,叶天智天高皇帝远,头疼东江水灾并没有太过关注墨朝的事。
在他看来,区区墨朝而已,怎敢侵犯我大倾!
而不久的将来,叶天智提起此事那叫一个捶胸顿足,恨不得以头抢地。
凤城驻扎倾朝精兵良将,黎城江湖人士较多,自古朝廷不问江湖乱,江湖不管朝廷事,两城距离虽然不远,但也相安无事。
桃花扇一出,眼热的江湖人纷纷涌进黎城,那些**湖带着弟子四处宣扬捏造桃花扇是本门派之物,可耻之极。
林修齐见了几个,他们在街边大声吵嚷,风度全无,讲的证据也是漏洞百出,别说是桃花扇是他们的,说出去连三岁小孩儿都不信!
“那红谷谷主长相丑陋,性格恶劣,从师祖手中夺去了桃花扇,还耀武扬威说是他们的,实在是叫人伤心!世上竟有如此败类!各位侠士给老夫评评理……”
“呸!我看他才是败类!竟敢如此诋毁谷主!”林修齐气愤填膺,拨开围观的人群就要找他们说清到底谁丑陋,谁败类。
陆白:“算了吧,出门在外,万事皆要小心,不要因小失大。”
林修齐:“他们可是在说谷主的坏话!”
陆白脸色严肃,“这样说的人多了去,那些妄想得到桃花扇,自诩正派的人,全都编这样类似的借口!”
街上人杂眼多,陆白将林修齐拉到一边,叹息,“少主,您还是早点找个地方歇息,明日陪你去买把趁手的武器好防身……行侠仗义。”
林修齐:“不许叫我少主!”
陆白重重叹气,“林修齐!我们先去找地方休息!”
第五十二章 再嫁公主(上)【四更】()
东江一事派君逸去收拾,剩下公主出嫁被劫一事,让叶天智头疼了好一段时间。
人,没少派去,却连个毛都查不到!
震怒之余,叶天智杀了不少无辜的人,不知不觉又被冠上“暴君”一名。
倾朝隆历十五年,六月六日,宜:嫁娶、祭祀、祈福、求嗣、动土……
“就选这个日子,不知周爱卿有何意见?”叶天智有一下没一下地用指节叩着檀木桌子,抬眼瞥去,周正神色不喜不愁,不知在想什么。
能想什么?原本是皇上最宠爱的叶婉若公主,嫁入周家,周家踏上这个跳板不知要少奋斗多少年。
世事弄人。这公主早不丢晚不丢,偏偏在出嫁当日丢了,多次寻找无果。
对于叶天智,对于周正,无疑是狠狠被扇了响亮的一巴掌。
“云雅公主不过碧玉年华,年纪尚小,犬儿已到弱冠之年,嫁于犬儿恐怕……”周正的意思很明显,就算是等,也要等那个受宠的公主来嫁,嫁个不受宠的公主来,当周家人好糊弄是吧?!
叶天智冷言冷语:“周爱卿贵人多忘事,婉若公主和云雅公主同年,不过大了几个月而已,朕意已决,六月六日再嫁公主!”
周正谢恩退出御书房,心中不忿,甩袖而走。脸上经岁月雕刻的皱纹可怖地拧在一起,盘旋交错,如同遒劲的老树根。
“哼!待老夫坐上那位置……让你得意!”
幻想一下坐在龙椅上的滋味,周正脸色缓和不少,出了宫门坐上软轿回家。
周正好歹是倾朝重臣,加上俸禄,小礼和贪污的钱,愣是把周府打造的金碧辉煌。
还未入门,两只大石狮张牙舞爪坐卧门口,怒怒生威,朱砂染红的柱子撑起大门两侧,门口守着八个个统一着装的护院。
梁、柱、枋、檩、门、窗、墙、瓦、槛、阶、栏杆、隔扇、斗拱、正脊、垂脊、正吻、戗兽、正房、厢房、游廊、回廊、庭院、夹道……
低调中透着皇家奢华,镂空雕刻尽显高贵。
如此大手笔的建造,不过是为了满足周正的虚荣心罢了。
周正回家时,周史阳正在庭院里和一个婢女嘻笑打闹,踩坏不少珍花异卉。
周正上去就给了周史阳一个巴掌,不过没扇在脸上,扇到了他的后脑勺上,如同大人教训小屁孩一样。
周正:“就知道整日玩乐!不如你的君逸都被派去东江一带,如果他做出什么成绩,必定会被封官加爵,看你如何超过他!”
同周史阳打闹的婢女战战兢兢地退下了,徒留周史阳一人面对暴怒的周正。
人上了年纪,脾气越大,周史阳越烦。
但是为了老头子托自己干的事他不得不来。
周史阳揉着头,“今天二皇子找我了。”
周正止住怒气,“哦?找你有什么事?”
叶天智有五个儿子,八个公主,最小的儿子还不到十五,最大的太子已经二十多了。
其中,二皇子和三皇子年纪仅差三个月。而太子,虚长一岁,和三皇子同母。
“能有什么事?你看中的位置,自然也有别人看中,二皇子找我……”
周正打断他的话,“我们到书房去说!”
移步书房,周正摒退下人,仔细掩好门窗,周史阳缓缓说道:“二皇子旁敲侧击一番,确认我不站在太子或三皇子一方后,满yi而归。”
“他这是在拉拢我们周家!”周正深深思索,半晌后喃喃自语:“拉拢也好,正好省了许多力气,阳儿,你可要好好同二皇子打交道!”
周史阳心底轻哼,老头子这是想当皇上想疯了吧,不过联袂二皇子的势力,的确会为周家省不少力气。
既然如此,好好结交一下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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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再嫁公主(下)()
京城,百街,绿叶楼。
“南宫兄大婚叶言无法抽空亲自去,在这儿赔礼了。”叶言笑眯眯的放下一个锦盒,“一点小礼,还望妹夫笑纳。”
南宫景书不顾忌其他的,当着叶言的面打开盒子,里面放的是上等的蓝天美玉玉如意。
触手温润,白璧无瑕,氤氲之气隐约可见,的确是世间难寻的好玉。
摩挲着手中的玉如意,南宫景书唇角凝起浅笑,“小舅子能促成我和婉若的喜事,就是最大的礼。”
“婉若新承雨露,不便过来,过段时间景书必定带她回来看看。”
叶言连忙摆手,“父皇还未停止寻找,京城眼线太多,等什么时候有空,叶言亲自去黑风寨探望你们。”
南宫景书叹气,“说起黑风寨,正在我大婚当日,不知是谁故意透露的消息,二当家的带人去打劫萧家车队,折了不少弟兄,若让我知道是谁干的,哼!”
是谁这么奇葩?
“不说这些,周家的人已经开始有动作了,明确的偏向二皇子一派,太子的位置,岌岌可危啊!”
叶言不屑,“周正和叶晟不过是相互利用,指不定谁会站在谁的背后突然捅一刀!”
南宫景书:“你想效仿皇上?以兵权要挟,强取豪夺?”
如果是搁在别人面前这样说,南宫景书早就人头不保,叶言和他认识几年,深深明白,黑风寨的大当家,绝不是一个普通山贼的头儿,放在军营,南宫景书就是将军级别的!
“不,我自有其他想法,现在谈这事还早,不知南宫兄有没有兴趣留下看另一个公主嫁进周府?”
南宫景书对上叶言幸灾乐祸的目光,两人相视而笑,默契地击掌。
南宫景书:“哈哈!婉若是我的了,这回周史阳可以安心娶他的新老婆了!”
六月六这天,京城再次挂上了红绸,叶云雅公主披上凤冠霞衣,从朝阳宫出发,绕京城半圈去周府。
护送新娘的阵仗比上次还要大,街边百姓吵吵嚷嚷,凑热闹的凑热闹,凑人数的凑人数。
万一叶云雅再出个什么意外,不仅仅是面子问题,叶天智可没有第三个适龄的公主嫁给周史阳了,收回圣旨更是不可能的事!
或许当日决定封周史阳为驸马时就是个错误的决定,绑住周家的办法有千个万个……只要想做,就没有做不出的事来!
周史阳忐忑了一天,从迎亲开始,直到拜过堂,才放下心来,确认自己真的成了一个驸马爷。
从此以后,在京城调戏良家妇女时,看谁还敢拦驸马?!
周史阳见过叶婉若一面,那是一个有着圆圆的鹅蛋脸,两颊晕红,眼珠子黑漆漆的,双眉弯弯,说话细声轻语的,一副女儿家怕羞模样,纯洁可人。
正如其名,宛如出水芙蓉天然去雕饰,若白莲破淤泥出尘不染。
而眼前的叶云雅呢?
只见叶云雅掀开大红盖头,柳眉倒竖,凤眼圆睁,脸上显出一团煞气,女儿家的委婉之气在她身上丝毫寻不到。
泼妇一个。
和叶婉若是云泥之别!
从京城消失的叶婉若,早就携夫五月游湖,六月采莲去了,只是知道这事真相的人不过几个。
第五十四章 锦年(一)()
黎城五十里开外,有座小丘,丘上有座老宅,占据半个小丘。
小丘上面栽遍鲜花绿树,众星拱月般围绕着古色古香的宅子,花期与树木搭配,四时之景皆有不同,唯一不变的是傲然立在小丘上的老宅。
这里是黎城两大世家之一的柳家。
听说桃花扇上有惊世武功,驻颜秘术,治国良方,失传典籍之类的宝贝,柳家当即拍板允了今年武林大会就在自家举行。
反正有足够的场地来招呼贵客,说不定还能趁机分一杯羹,柳江华算盘打的噼啪响,整日笑眯眯捻着八字胡迎接贵客。
凡事江湖上有地位的人,皆收到柳家的请帖,住进柳家老宅。其余不太出名的,只能委屈一下,住在黎城客栈。
这日,黎城迎客楼迎来了两位气度不凡的公子。
一位青色衣衫,乍一看平凡之极,仔细一看,这人利眉剑目,五官深邃,肤色健康,身材伟岸,拿着普通刀鞘,脚步轻盈,浑身透着神秘,深不可测。
另一位公子约摸弱冠之年,着纤尘不染的白色长袍,随意束起的头发余下许多倾泻扶肩而下,唇角漫扬,时时含笑,目含秋波,眉如墨画,面若桃瓣,玉般温润。
君倾天下,举世无双。
霎时间坐在一楼喝酒划拳的豪客们止住了动作,呆呆地看向门口,时光不再流淌。
“小偷!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忽有一人拍案而起,众人只觉眼前一花,短发少年径直追着一个黑影出去,生生撞在白衣公子身上。
“哎呀!”
众人不忍直视。
陆白眼疾手快扶住林修齐,冷冷瞥过短发少年。
这个少年很是奇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平日剪断一寸都是大不敬,而这少年的头发竟然短地不及眉耳。
而且他穿的衣服似乎大了许多,虽然衣服华丽,他穿上去却有点滑稽。
月白色的华服松松垮垮套在身上,水蓝色的衣袖挽起才能露出胳膊。
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眉目,黑珍珠般的漂亮黑眸,恍如惊慌失措的小鹿一般。
尖瘦的下巴,以及一直红扑扑的脸颊。
……只能用可爱一词来形容。
江锦年撞到林修齐,赶紧爬起来,眼见小偷蹿进人群不见踪迹,脸上不禁愁云满布。
转身看到林修齐被陆白扶住,江锦年毫不迟疑地抓住林修齐衣袖,“这位公子,因为你把我堵在门口让小偷跑走了,我的银子全没了……”
说到银子全没了,江锦年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仿佛银子就是他的生命,看林修齐的眼神充满失望,不安,忐忑。
林修齐不知所措,“啊?不知公子想怎么解决……”
江锦年苦巴巴的说:“公子如果不嫌弃,就让江锦年跟着您一段时间,再做打算,好吗?”
林修齐瞥瞥陆白,陆白面无表情,负手站在客栈门前目光停在别处。
于是他擅做主张,“可以。”
两人互换了姓名,随意在一楼坐下点了菜。
经过江锦年一番叙述,林修齐才知道,江锦年远离家乡,前两天到黎城,今天本来是好好吃着饭,瞧见林修齐后正发呆时,谁知到被一个路过的人撞了一下,下意识一摸,钱袋不翼而飞。
江锦年立马追了上去,不料撞到林修齐。
迎客楼正对着大街,游客商贾,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热闹无比,想要从中找出一个连相貌都记不清的小贼无异***捞针。
既然让人家盘缠尽失,林修齐就要承担起责任。还好江锦年只说跟着林修齐一段时间,最多武林大会结束,最少半月,江锦年自行离开。
两人一拍即合,商量好,并无异议。
第五十五章 锦年(二)()
酒足饭饱,江锦年还是两脸红扑扑,不见红色消退,林修齐不由得好奇问:“锦年的脸为何一直通红?”
江锦年撇眉,颇为无奈,“一年四季,都是这样红,天生的。”
哦?林修齐不再多问,谈起来黎城的目的。
林修齐:“锦年家住远方,来黎城有何事?”
一听说江锦年家住的很远很远,林修齐下意识把他当做墨朝人。墨朝在倾朝正东,东江洋洋跨越两国,直通大海。
墨朝风俗与倾朝大不相同,江锦年的短发,指不定在墨朝非常常见。
远在倾朝南面,还有一个被称为“蛮人”的国度,那里土地肥沃,牧草丰富,气候宜人。
倾朝墨朝称那里为“瓦刺”,看上去如瓦片不堪一击,实际上是梗在倾墨两国心头大刺。
尤其是倾国边境,几乎年年都要被他骚扰一番,加上东江水灾,让叶天智头疼不已。
“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来……”江锦年找着借口,忽然听到邻桌一个汉子在高声讨论桃花扇,计上心头。
现在来黎城的人,十个有九个都是为了桃花扇而来,剩下一个还是投机取巧想来赚钱的商人。毕竟这里临近凤城,而凤城临近墨朝。
江锦年:“我是来找桃花扇的!”
林修齐:“……”
怎么每个人的目的都是桃花扇?难不成一个普通扇子上真的有惊世武功什么的?
也罢,既然两人目的都差不多,林修齐同他有更多共同话题。
江锦年似乎对黎城的民俗风情极感兴趣,林修齐第一次来这种商业繁茂的边城,从他处传来的新奇玩意儿让两人眼花缭乱。
“这位公子,您看看,这是墨朝特有的花,五月韶华斗丽,黎城不比京城,百花品种极少,而这种花可是连京城都没有的……”
江锦年停下脚步,惊讶道:“玫瑰?!”
卖花的大娘拍手称赞,“小公子好眼光!这正是墨朝才有的花,玫瑰!”
地上摆满了花盆,一盆里仅有一朵,色彩各有不同,红的似火,白的似云,鹅黄月白争奇斗艳。
江锦年看看林修齐,“修齐,帮我买一朵?”
大娘局促地捋捋额前头发,努力讨好地笑,“这花不贵,只要十个铜钱。”
十个铜钱,还算可以,林修齐抿起嘴角朝陆白眨眼,“小白,快拿钱。”
陆白面无表情,掏钱,二十文,“再要一朵白色的。”
大娘喜不自胜地将花连盆递给江锦年一盆,另一盆白色的还来不及递给陆白,陆白直接伸手连花梗揪下,瞥过林修齐,颇为嫌弃地说:“知道你也想要,拿着。”
那个瞬间,整个世界被轰然点亮。
所有的光线都聚集在一个人身上,他说:知道你想要,拿着。
林修齐装作很随意的一接,轻描淡写地说:“谢谢。”
脸上的喜悦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甚至没注意到,掌心已被玫瑰的刺给,扎破,殷红的血珠和未绽开的冬梅一样。
鲜红。
诱人。
第五十六章 锦年(三)()
最先发现的还是江锦年,抱着花盆去拉林修齐的手,三个小口,果真被花刺扎到了手。
“修齐,怎么这么不小心?扎到就没有感觉吗!?”正当江锦年思量要不要把自己身上,看上去价值不菲的衣服撕开点给林修齐包扎,手里握着的玉指被人拉走。
陆白面色较刚才看去阴沉了些,默不作声地撕下衣角,包住了林修齐的掌心,拿着白玫瑰就要扔掉。
林修齐连忙阻止,“别扔!”
陆白:“伤到你的东西,要它有何用?”
还不是你买的!何用?刚买来的东西还没仔细看,扔掉也未免太可惜了。
眼见陆白没有把花还给林修齐的意思,江锦年把自己手里的花盆塞给他,抢过陆白手里的花,洋洋自得,“这样就行了!”
陆白摸摸鼻子,总算没有再把花要有的意思,“下回小心。”
林修齐江锦年兴冲冲地走到其他店面前交头接耳,陆白默默跟着,他们走一步,陆白挪一步,直到走完一条街。
街口是一条小河,河两边栽满垂柳,轻抚水面,鸳鸯交颈,小舟游荡。
河上架了一座石桥,玉狮坐镇,栩栩如生,气势非常。
桥上来往的人均是悠闲恬静,与世无争,除了几个路过的带刀武林人士看上去凶神恶煞些,桥上的景色还是不错的。
黎城新奇的东西也就那几样,京城大多都有,林修齐兴味索然停到小桥上,与江锦年并肩扒着栏杆往下看。
小河碧波荡漾,流水潺潺。
京城潋滟湖面积太大,又无分流,所以根本没桥架在上面。这里是东江分支繁多的地方,水路众多,倘若林修齐同意坐船的话,指不定就不会遇见萧若宸。
黎城这么大,遇见不想见的人,只能说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大天白日,人来人往。
桥上的白衣少年却惹眼到,让萧若宸在茫茫人海中一眼看到。
素白普通的衣衫,就能衬出他出尘的气质。
含笑的唇角,扬出迷人的弧度。
没了初见的凌人气势,温如玉一般。
萧若宸抬手把手里把玩的折扇一合,给一边小厮,径直向林修齐走去。
小厮慌慌张张结了帐,抱着萧若宸刚看过的一柄折扇,跟在萧若宸后面寸步不离,生怕他在一不留神就跑了。
“林修齐,吃了毒药还敢跑?”
萧若宸的声音惊雷一样在耳边炸起,惊的林修齐下意识朝陆白靠过去。
林修齐:“你怎么会在这里?!”
萧若宸有点来气,还好当时并没有存心害林修齐,给他吃的不过是一种糖果罢了,万一给他吃的是真的毒药……
恐怕世间要少一位惊才风逸的白衣公子。
萧若宸挑眉四下打量林修齐,恶劣地问:“吃了毒药还能活,真是福大命大。”
林修齐蹙眉反驳:“你给我吃的根本就不是毒药!也没有毒发!”
“那,我的压寨夫人,是否可以跟我回去了?”
萧若宸笑的促狭,江锦年扬着红扑扑的脸给他狠狠一脚,带林修齐朝人多的地方跑,嘴里嘀咕着:“猥琐大叔装什么纯。”
跑了几十米,萧若宸没跟上来,江锦年才气喘吁吁停下,脸上依旧布满晕红,看来他说是天生如此,是真的。
两人这一跑,陆白丢了。
第五十七章 锦年(四)()
江锦年很快做出判断,陆白一定在刚才两人路过的那条路上。
虽然有被萧若宸抓到的危险,林修齐还是毅然不顾江锦年的劝,执意要折回去找人。
于是林修齐拨开重重叠叠的人群,在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前,看到某人表情空白,不含感情地正在和一位蓝衣青年说话。
如果说林修齐是出尘风逸,这位公子则是淡入红尘。
但是他看陆白的目光,仿佛仇敌一般。
察觉到林修齐不善的目光,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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