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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游记-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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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薛公远三人毫无任何还手之力便给金花婆婆制住,而金花婆婆又败于江风之手,由此可见,这江风的功夫绝非易与之辈。
作为华山派主宗一个最为寻常的弟子,除了机灵一点儿之外,他李钊连薛公远都敌之不过,又怎能是江风的对手呢?
“跑!”
这是李钊的第一个念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有两种人,英雄和死人!
李钊既不想做英雄,更不想当死人,所以,他听得江风所言,非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加速朝着谪仙楼外跑去。
“三步,再跑三步,你就死!”
江风的话音传来,轻飘飘,没有一丝分量,甚至没有对李钊的身形造成一丝一毫的困扰。苦练多年的轻功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一步踏出,便是七八尺远的距离。
一步,拉开了距离,两步,距离已拉出丈许有余,三步,两丈的距离踏出,距离谪仙楼的楼梯已经近在咫尺。
一个人若是跑的够快,往往就可以听到风的声音,“飕飕”的,很好听。只不过,今天,李钊感觉自己听到的声音有一点不同。
比平时尖一点,细一点,急一点,越来越高,好像,发出声音的是流水一般。
那是一根筷子,原本应该呆在江风的手中。此时,却忽然出现在那李钊的眼前。鲜血,将这根筷子染的通红,泛出邪异的色泽。
“砰!”
“咕咕咕……”
那是尸体倒地,随后自楼梯滚落的声音。
“小二,结账!”
江风擦擦嘴,见得那店小二和掌柜已经被吓得不知道躲到了什么地方去了,也不管太多,自袖子里面取出一小锭碎银子,往那桌上一放,便起身而走。
“杀人啦!”
无论什么时候,死亡,往往都会带来恐惧和混乱。
混乱的谪仙楼,望着你争我夺,纷纷向外跑去的食客,江风却只是不急不缓的走着。
长安府华山派的招牌谪仙楼中了招,江风不信他鲜于通可以继续无动于衷!
第九十章 谁是猎人()
江湖上什么是正?什么是邪?
大体上来说,所谓正道,就是做了一些杀人放火之事后,尽量掩盖。而邪道,则是从不掩盖,或者掩盖失败。
很快,关于华山派掌门鲜于通当年在苗疆认识了苗疆女子,始乱终弃之后,居然偷偷饲养金蚕蛊,暗中以金蚕蛊毒加害其师兄白垣的消息忽然在陕州传开。
鲜于通当年将此事嫁祸给明教,除了他自己知道真相以外,这件事鲜于通一直遮掩得密不通风,不料事隔十余年,突然被提起。他虽然心中知道这是江风逼得自己离开华山,但为了除去这一个心腹大患,他也不得不冒险行事。
然而,就在鲜于通准备号召华山派三宗一齐出面,将江风这一心腹大患解决之时,却忽然发现,岳不群已南下前往福州去了,而封不平,也不知所踪。
剑气两宗速来不和,这一下岳不群突然南下福州,那封不平定然也是尾随而去。二人这一走,可是大大打乱了鲜于通的计划。
毕竟,此事因为牵扯到白垣当年的那桩无头公案,实在不适合请出华山派的长辈出手。否则的话,万一被追查下去,可没有他鲜于通的好果子。
悦来客栈。
悦来客栈在长安府之中虽然不算小客栈,但也绝说不上是什么大客栈。只不过,只要是在江湖上混过两年的人物,没有一个胆敢在这里捣乱。
江风一直住在悦来客栈,这里不仅有上好的房间,上好的酒菜,还有天底下最最灵通的消息,以及相对的安全。
狮子搏兔,当用全力!
不懂这个道理的江湖人有很多,在口口相传的江湖掌故里面,他们都一个个死于武功低于自己之人的手中。
入夜,长安城的夜与其它地方并无太多的差别,严寒,暗黑,看不到光明与希望。
那是一个黑衣人,犹如狸猫一般灵巧的身手在夜色中闪动。每一个起落之间,便有一座建筑被他甩在身后。
“悦来客栈!”
一声低低的声音,那黑色人影登时一跃而起,朝着二楼飞掠而去。
沾了口水的手指轻轻的点在纸窗之上,一个小小的破洞悄无声息的出现在纸窗之上。
乌云飘过,遮住了月光以及月光下的黑色人影。同时,也使得屋子里面的一切更加昏暗,床上的仅能隐隐约约的看到一个轮廓。
一根有些发黄的绿色竹管伸了进来,淡淡的白烟夹杂着略带甘甜的香气缓缓散入。
良久,似乎是感觉到屋子里面的人已经彻底被这“五香迷神烟”制住,那黑衣人不慌不忙的将这并没有什么抵抗力的窗子打开,身子一缩,便冲了进去。
那黑衣人吸收右手已握住了一柄扇柄铸作蛇头的折扇,另一只左手五指弯曲,使的是鹰抓功的路子。
但见那黑衣人猛然一扑之间,招式犹如苍鹰矫矢之姿,毒蛇灵动之势,于一式中同时现出,迅捷狠辣,兼而有之,实乃江湖之中擒拿功夫之中一等一的功夫。
那蛇头折扇此时又似利剑,又似判官笔,瞬息变换之间,便已经打在了那床上的锦被之上。
那蛇头乃是金属所制,锐利无比,方一接触,便轻而易举的洞穿了那锦被。然而,下一刻,那黑衣人露出的眼神之中却是忽然出现了一丝震惊。
“中计了!”
被子里面根本没有人,作为一名有数的高手,黑衣人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个残酷的现实。
暴退的身形,锐利的眼神,全身好似一张蓄势待发的长弓。此时那黑衣人已经将周身内力运转到了极致,周身丈许范围之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绝难瞒过他的耳目。
脚下一个弯转,那黑一人忽然仿佛鹞子翻身一般,敏锐的朝着窗口一扑。
“鲜掌门,久闻大名!”
清朗的声音自屋顶之上传来,乌云飘落之后露出的月光将一道人影映在下方。
话音的下一刻,那人影已经凭空一跃,朝着楼下飞扑而来。
自从发现屋子里面没有人,鲜于通便已经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定然难以讨得什么好处。
不过无论形势多么恶劣,束手待毙可不是他的作风。
但见他身子一侧,右手探出,手中折扇已经仿佛长剑一般朝着江风点来。
这鲜于通当年在苗疆获得了金蚕之后,依法饲养金蚕,制成毒粉,藏在扇柄之中。扇柄上装有机括,一加揿按,再以内力逼出,便能伤人于无形。这金蚕蛊毒乃是苗疆一等一的蛊毒,寻常人只消沾上一丁半点,任你再高强的内力也难以抵挡。
这些年来,鲜于通利用这一招,不知道暗害了多少自己的冤家对头。
只可惜,对于鲜于通的一切手段,江风早已尽数了然于胸。
早已屏气凝神的江风见得对方手指在折扇底部微微一动,右手大袖便是猛的击出。滚滚内力透过宽大的长袖涌出,仿佛海浪的咆哮,激起了一阵海啸般的劲风。
那鲜于通猝不及防之下,陡然闻到一股甜香,头脑立时昏晕,这一下当真是吓得魂飞魄散。然而下一刻,江风已经长剑出鞘,一道泛着月色的青光呼啸而过。
鲜血,自鲜于通的右手手腕流出,仿佛血线一般凝滞在空中。
一脚点在鲜于通的身上,这位高高在上的华山派掌门已经仿佛一条死狗一样被踢落在地。
“快……快杀了我……快打死我罢……”
越是心思机变之辈,往往越会爱惜自己的生命。即使刀斧加身,鲜于通也会拼尽最后的努力,想要活命。但是此时此刻,他却一心求死,不得不说,这金蚕蛊毒,的确是天底下一等一的邪物。
“你放心,杀了你自然是必须的,正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江风看着痛苦的不住痉挛翻腾的鲜于通,淡淡的说道。言罢,江风将对方跌落在地的折扇轻轻的捡了起来,这金蚕蛊毒可是阴人的好东西,就算江风自己不用,也可以出手换点什么。
忽然之间,江风将身子一侧,对着一旁阴暗的小巷朗声道:“什么人,滚出来!”
第九十一章 卧底劳德诺()
夜色惆怅,月光朦胧,这原本是一个平凡而宁静的夜晚。
江风这个名字虽然近些年在江湖中隐隐有些提及,但终究知道的还是太少,或者说,很多知道他的,都是死人。
急急奔出的步伐,并不算高明的轻功在此时的夜里留下了一连串脚步的声音。
江风顺手甩出一枚铜钱,伴随着身后的“嗡嗡”之声,身子骤然拔起,朝着黑暗满布的小巷之中而去。
人家都说,一个人在临死之前,往往将自己的一生在一瞬间回忆的清清楚楚。很多年前,有一次,鲜于通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是很可惜,当时他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但是随着那铜钱的“嗡鸣”之声传来,忽然之间,他好像变成了一个旁观者,回到了数十年前。
从小到大,从一个商贾之子,到华山派主宗的两大得意弟子。
为了能够在和师兄白垣的掌门之争中取得胜利,他远赴苗疆,九死一生,得到了金蚕蛊毒。也因此和胡青牛结下了这一段最终要了自己性命的仇怨。
一袭白衣,一柄长剑,那是曾经华山派年轻一代的第一高手,白垣。然而,回过头来的白垣脸上却满是狰狞与血污,好似天底下最恶毒,最令人的恐惧的面孔。
鲜于通叫道:“白……白师哥……求求你,饶了我……”
他一面惨叫,一面不住的向着一个虚幻的方向磕头求告,叫道:“白师哥……你死得很惨,可是谁叫你当时那么狠狠逼我……你要说出胡家小姐的事来,师父决不能饶我,我……我只好杀了你灭口啊。白师哥……你放了我……你饶了我……”
似乎是痛苦和恐惧淹没了理智,鲜于通双手用力扼迫自己的喉咙,断断续续的开口道:“我害了你,只好嫁祸于明教,可是……可是……我给你烧了多少纸钱,又给你做了多少法事,你怎么还来索我的命?你的妻儿老小,我也一直给你照顾……他们衣食无缺啊。”
此刻似乎就连天空之中的明月也不忍看到鲜于通的惨状,悄悄的躲到了乌云的身后。只把鲜于通这几句哀求之言映衬的更加阴风惨惨,令人不寒而栗,似乎白垣的鬼魂真的到了身前一般。
“我……”
“噗!”的一声,那是铜钱射入咽喉的声音。
罪恶的人,罪恶的一生,死去的瞬间,已经挂满恐惧,没有一丝的安详。
而江风的轻功虽然算不上高妙,但他内力精湛浑厚,世所罕见,那暗中隐藏之人轻功稀松平常,内力就更是远远不如江风。
随着江风掠上房檐,仅仅追出不足半盏茶的功夫,便已经彻底锁定了对方的身影。
待得江风脚下一个用力,随着屋顶之上砖瓦的破裂,江风的身影已经后发先至,挡在了来人身前。
但见那人满头白发,皮肤褶皱,已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看此人手中虎口老茧以及腰间长剑,显然,应该外家剑术上有些造诣。
“给我一个让你活着离开的理由!”
江风并没有问来人是谁,很多时候,一个剑客绝不需要知道自己杀得人究竟是什么人。他只需要一个理由,杀或不杀的理由。
“这……”
对方的犹豫并不能成为江风停止的理由,江风迈出的一小步,却是对方距离死神更近的一大步。
“慢,我说,我说……”
老人未必比年轻人更不惧死亡,越是接近死亡的人,才能越感觉到死亡的可怕。
“在下华山派气宗门下二弟子劳德诺,前些日子逢宗主岳不群命令,暗中监视鲜于通。今夜之事……”
江风忽然又迈出了一步,虽然他什么都没有说,但如果劳德诺还不想死,就要说的更多。
“我……”
一个人若是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往往能够激发出更多的潜能。这种情况下他做出的决定也许不是最正确的决定,但绝对是最靠近生存的决定。
“慢着,我有一个天大的秘密,我的真实身份其实不是华山派二弟子,而是嵩山派左冷禅门下三弟子。奉命潜入华山派,打探消息,监视岳不群,为嵩山派夺取五岳剑派盟主之事出力!”
劳德诺是嵩山派的卧底,江风一点儿也不惊讶,对于他来说,这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不过,这个世界里面的华山派,实力可是一点儿不弱于嵩山派,这五岳剑派盟主的令旗,也一直还呆在华山。
而这左冷禅不派弟子监视鲜于通,却要监视岳不群,这从情理上讲,是根本不通的。
“哦,你说你是左冷禅的卧底,那么,左冷禅为什么派你监视岳不群而不是鲜于通呢?”
江风不再步步紧逼,这才给了劳德诺说话的机会。月光下江风的脸上虽然没有表情,但在劳德诺的眼中,却比天底下任何东西都更为恐怖。
“像我这种带艺投师,除了华山派剑气两宗那种实力大亏,人才凋零的门派,只怕无人可收。况且师父他老人家曾有评语,说岳不群此人城府极深,老谋深算,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却是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要夺取华山派的五岳剑派盟主之位,必定要先剪除岳不群!”
江风此时却是依旧一副波澜不惊,面无表情的样子,听完劳德诺所言,他忽然开口问道:“好,既然如此,你就把这一切都写出来吧!”
正所谓空口无凭,白纸黑字,劳德诺一旦将自己今晚所说一一写出。只要他还在华山派做一天卧底,那么便一天要受江风要挟。
要知道江湖门派之中,对于其它门派的卧底一向都是有错杀,无放过。一旦他卧底的身份暴露,恐怕死就是他最好的结果。
这里没有纸,也没有笔,但劳德诺也是一个狠人。但见他脸上一阵决然之色闪过,随即长剑出鞘,削下一块衣角,又剑锋一转,在手指之上轻轻一抹。
血字,手印,劳德诺安全的离开了这里。
风起,江风忽然手中内力一动,那印满血字的衣角登时化为无数残屑,转身,只留下一个曾经的背影。
第九十二章 老货郎()
江湖人行走天下,免不了风餐露宿,因此,除了干粮银两,最重要的,就是那些虫蛇之药。
“藻露堂!”
这是长安城之中一间坐落极大的药铺,这藻露堂其实最出名的不是他的药,而是这里的坐堂大夫。
说到藻露堂的孙羽彬大夫,长安城里多数知道的人,都要伸出大拇指,赞一声:“好医术!”
“修和虽无人见,存心自有天知。”
这一副传承百年的对联之外,此时却是来了两个腰挂长剑的黄衫男子。
但见二人来时礼数甚是周全,沉甸甸的两个大礼盒被红绸子包裹,二人提在手中居然脸不红,气不喘,足见二人内家功夫之精深。
“敢问哪位是孙羽彬孙老先生?”
二人的武功虽然精湛,但却丝毫不见一丝一毫之傲气,对于武艺有成的江湖人士来说,实是难能可贵。
“老朽正是孙羽彬,不知道二位少侠来此,寻老夫有何贵干?”
人老成精,对于孙羽彬这样不知道活过多少年,看过多少人的老者来说,得罪人的事情,他是万万不肯去做的。
“不敢,晚辈昆仑派掌教上何下太冲门下,因家师第五房小妾忽然之间身染怪疾。久闻孙老先生医术精湛,故此,特命我二人前来烦请孙老先生往昆仑派一行。”
“昆仑派,何太冲……”
正在这里买药的江风自然也是注意到了昆仑派的二人。只不过,自己改变了胡青牛的命运,岂非顺便改变了张无忌的命运。以此类推,这何太冲小妾的病,估计也是不会有着落了。
昆仑派弟子带来的礼物着实丰厚,而且二人彬彬有礼,昆仑派听起来,也不是什么邪门歪道。是以,孙羽彬对于上昆仑医治对方一事,还是颇为动心的。
“杂耍,杂耍……”
那是一阵硬朗而饱含沧桑的声音,自门外而来,不急不缓。
“怎么又是这个老头?”
两个昆仑派的弟子当中,刚刚一直沉默的稍矮的弟子忽然嘟囔了一声。
他的声音并不算大,但落在内力贯通大周天的江风耳中,却是清晰可闻。
顺着那叫卖的声音,江风看到了一个老者,白发苍苍,皱纹满面。他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篓,各类机巧的动物或者人形玩具隐约可见。
最与众不同的,是他的一双眼睛,明亮而深邃,好似初生婴儿,又好似垂暮的老者。
昆仑派的两名弟子既然认得这买玩具的老货郎,而且看起来对他的观感并非十分友好的样子,那么想必这老货郎定然不是寻常人物。否则的话,江风可从来不认为他昆仑派何太冲门下个个都是好说话的弟子。
见得自己的虫蛇之药已经备齐,江风将之收到袖袋之中后,便不再管这药店里面的是非。反而疾步而走,追那老货郎而去。
“杂耍,杂耍……”
洪亮的声音,稳健的脚步,背上的竹篓稳稳当当。
“这位小哥,你是要买杂耍吗?你看看,都是我自己做的,又便宜又细致,买一个吧!”
看着拦在自己身前的江风,那老货郎满怀希冀的开口道,看得出来,他的确做过很多年这样的买卖了。
江风仔细的盯着对方的手,那是一双苍老的手,仿佛树皮一般干枯的皮肤正在诉说着他的年龄。只不过,常常做木匠活儿会积累下来的细茧和刺伤,江风却是没有见到分毫。
“听老丈的口音,显然应该也不是陕州人士,不知道老丈来此,究竟有何贵干?”
“什么贵干,不敢当,小老儿不过就是一个卖杂耍的罢了,来到这里,无非是生意不好做罢了!”
“得罪了!”
随着江风的一声低喝,忽然右手一甩,已是一记手刀破空而来,直取对方左肩。
江风出手极快,而且虽然口中先行提醒,却是毫不留情。这一记手刀若是给江风斩实了,分金断玉不敢说,裂肉断骨问题却是不大。
“诶呦呦……”
此时那老货郎仿佛受到了什么天大的惊吓,整个人仿佛受惊的蟒蛇一般,猛的就是一缩。
这一缩来的甚是巧妙,江风的手刀乃是血刀秘笈之中的剜骨刀。不仅仅出招迅捷如风,更兼狠辣诡异,极是难以对付。但对方这一缩之下,却是好似化实为虚一般,整个人似乎都随着这一缩而消失不见似得,轻而易举的便闪过了江风这一记手刀。
一击不中,江风却也没有丝毫泄气的表情,但见他右手顺势一回,一圈甩过,便已落在了自己的剑柄之上。
“哎呀,小娃娃年纪不大,却是好大的杀气!”
此时那老货郎犹如一只灵活的猿猴一般,瞬间向后跃出三尺有余,脱离了江风长剑所及范围,这才盯着江风哇哇大叫。
随后那老货郎忽然又看了看江风手中的长剑,开始摇摇头说道:“不对,不对,你这娃娃刚刚那一记手刀明明是血刀门的路数,现在怎样又突然改用剑了,你这小娃娃到底是什么来路?”
江风此时慢慢的踏出了半步,右手依旧紧紧的握在剑柄之上,盯着那老货郎开口说道:“晚辈江风,领教老前辈高招!”
“别,别,别……”
那老货郎显然并不愿意动手,此时他略显无奈的对着江风开口说道:“好了,好了,我就告诉你这个小娃娃吧,此次老夫自昆仑山东入中原,乃是为了追查最近一连屠尽了三村五寨的大魔头黄泉赎夜姬。”
“黄泉赎夜姬。”
这个名字对于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说,也许意味着诡异与陌生,但对于江风来说,却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一步,一剑。
青色的剑光化作长虹鱼贯而出,转眼间的功夫已经略过那老货郎的胸口。
凌厉的气劲自剑锋之上涌出,似乎连那无形无质的空气也要被江风的这一剑撕成粉碎。
“砰!”
那是一声巨响,就在江风的剑锋即将触及对方之时,一个通体黝黑,刻着是个金光闪闪大字的书简忽然自行飞了出来,将江风的这一剑挡住。
“兼爱,非攻,节用,明鬼,天志。”
虽然不知道这个老货郎究竟是什么人,但是看这书简上的十个字,多半和墨家脱不了干系。
第九十三章 居心不良老货郎()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往往会伴随着杀戮与死亡。
这世上有高来高去,刀光剑影的武者,也有舞文弄墨,吟风葬月的骚客。但更多的,则是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寻常百姓。
这些百姓也许不通经义,不懂武学,但他们是最懂得保护自己的人。
森然的剑气搅动,热闹的大街之上瞬间变得人气全无。
“好剑法!”
“好宝贝!”
江风赞了对方的怪异书简一声,随即开口说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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