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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落青衫行-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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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一个娇俏调皮的小丫头变成一位端庄沉稳的妇人,往往并不能以“成长”二字解释。

    十年多前的那天,完颜晋信誓旦旦地说萨满圣地里有仙人,仙人的坐骑很奇怪,不是牛羊不是兽,也非麒麟凤凰等神物,非要形容,是像碟子似的扁平的巨大东西。

    阿黛当即就笑他吹牛:“我知道了,你整天就想着吃,所以梦见碟子满天飞!”

    完颜晋憋红了脸:“我哪有整天想着吃!……”

    若是笑了笑:“你没有整天想着吃,不过整天想着……”他瞄了阿黛一眼,表情很是微妙,又是取笑又是叹地。

    阿黛瞪了他一眼道:“他整天想着你嘛!”

    想不到她顶这句回来,若是怔了怔。阿黛却格格笑着跑了,完颜晋喊着她的名字,追了上去。两人在前面追打着,而若是笑吟吟地看着他们。

    这么多年来,当若是午夜惊醒、千里梦回,还仿佛听见他们的笑语。可惜人世沧桑,一场变故之后,完颜晋不知所踪,阿黛从此再没同他见过一次面、说过一次话。

    阿黛嫁给了云初定,云初定似乎总在和他对着干,明明,明明对一个中原人来说,萨满教如何,根本与他无关!

    他似乎对他有种天然的敌意,而他对他,又何尝不是如此?

    十年多以后的这个雾夜,云初定与若是都想起了他们初次见面的那天。

    草原的傍晚,淡淡的白云一缕一缕地挂在天边,这样的天气适合邂逅。

    在完颜晋的一再怂恿下,若是和阿黛也勾起了好奇心,他们决定探个险,偷偷进入萨满教的禁地——圣地。他们想瞧瞧那里是否真有仙人存在,可没想到的是,就在快要到达时,被一群野马吸引住了目光。

    不,确切地说,他们是被野马群中闪现的两个驯马人的身影吸引住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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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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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上常见野马群,常见牧人驯马,而若是、阿黛和完颜晋所见到的那两个“驯马人”,却是这般不同!

    那两个人,是汉人,一着灰、一着青。后来他们自然识得了,灰的是云初定,青的是沈一白——当时却被他们的骑技惊着。

    云初定所骑之马正是野马群之首。他三人在草原上长大,了解马性,知道头马在整群马中性子最烈、最为强悍,便是最好的牧人也未必能驯服,而看那马的情形,云初定竟是很轻松地驾驭了它。

    来不及多赞叹,整群的野马从身边奔过,更让人惊奇的一幅出现了!

    沈一白也骑着马,但他骑的不是一匹马,而是四匹马!前二匹,后二匹——他以长索为缰,套住了那四匹野马。

    那四匹野马显然野性未褪、却被沈一白制得服服贴贴。他在后二匹马背上往复跳跃,便如驾着一部战车,又或者,像是骑着一头十六只蹄子的畜…生,横冲直撞地向云初定奔过去!

    多年以后,若是熟习兵法、常年实战,回想当年,才搞明白这二人是把野马当作士兵,演练了一番连环甲马的战斗。

    草原上常见的逐马游戏,由这两个人玩起来,竟然这么高深又潇洒!

    无怪三人都傻在当地,无怪阿黛当时便为沈一白倾倒。

    在草原上,几乎所有的青年才俊都曾特地到阿黛的面前表现过自己的出色,以期夺得佳人青睐。但是,那么多的青年才俊,却没有哪个像沈一白那样潇洒又多才。

    也是,沈一白的出色,岂是所谓的青年才俊能比拟?

    当与云初定的战斗停止。沈一白发现了在边上观战的三个年轻人,于是友好地笑了一笑。这一笑,叫阿黛的目光中生出了火。

    完颜晋眼睁睁看见阿黛双目中生出浓烈的火焰。又是黯然又是不甘。他也想做她眼中的英雄!他也想让她的眼中生火!可是非常明显,他不是沈一白的对手。

    于是他选择向云初定挑战。至少云初定驯服的野马之首。他自信也能驯服。

    但若是没让完颜晋动手。说是心痒也罢,说是预见到完颜晋打不过云初定也罢,总归,是他若是向云初定下了战书,而非完颜晋。

    彼时他有自信能战胜云初定。

    可结局竟然是他败了,败得十分狼狈。

    那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战。确实也没能想到,此后的十年,他们几乎是从未休止地争斗较劲。直到此刻。

    此刻,他们能决出最终的胜负么?

    谁也不知道。

    陷在回忆里的两个人,陷在迷雾里的两个人;又再同时说话。

    这一回,云初定问的是:“完颜晋……”

    若是问的则是:“沈一白……”

    他们都避开了阿黛,因为阿黛的部分,他们都十分清楚。

    阿黛长得一点都不像绿岫,不管不顾的性子却很像。若是败于云初定之手,她不管;完颜晋满脸不高兴,她不顾。她竟然在当天夜里,避开完颜晋和若是。悄悄地走进了萨满教的圣地。

    沈一白原是想要摆脱她白天里不依不饶的追问,才说他们住在圣地深处。谁知她没有知难而退,反而越界而来。而这么巧。诺大的圣地,她居然一下就找到了他们。

    也许,一切都只能归结于“命运”二字。

    沈一白与云初定正在对饮畅谈。

    阿黛来之前精心地打扮过,本就是美丽的少女,此刻更显清丽娇憨。她满脸带着希望,在月下缓步走来,沈一白握着酒袋的手顿了顿,神色中带了一丝恍惚。云初定知道,沈一白每每说到他的妻子时。才会有这种恍惚。

    他的妻子远在他来的那个时空。他想尽办法、借助沈园至宝九转灵珠之力在各个时空中穿梭旅行,见过人世沧桑、被别人所爱、也为某人动过心——却无法回不到最初的地方。

    沈一白的恍惚只有一瞬。他突然一把搂住了云初定。云初定措手不及,不过他确实已经习惯这位他十分佩服的兄弟的莫名举动。

    两个男人搂得亲近得不像话。于是阿黛因为看到沈一白而微微兴奋的脸僵住了。

    没等阿黛鼓足勇气表白,沈一白说:“对不起啊,我喜欢的是男人。云初定不只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的好基友!”

    云初定的脸当即黑了,天底下也就只有沈一白能把断袖之癖、龙阳之好当成堂而皇之的理由来拒绝一位美女吧!

    不过,这理由实在见效很显著。后来沈一白说,这是他从某时空某位遭遇死不离婚前妻的人那里学来的。

    阿黛失魂落魄地走了。天知道她是下了多大的决心走进圣地,她甚至做好了受真神责惩的准备。而沈一白没有说她不好,没有说他们不合适,也没有说他不喜欢她。他说,他喜欢……男人!这比其他的任何理由都要难以接受。这不是轻视,近乎于羞辱。

    三天后,第二个人闯进了圣地:是完颜晋。

    这一位闯进来时,云初定与沈一白正在对剑。

    完颜晋天生神力,所用武刃奇特之极,乃是一具独臂铜人。他一见沈一白,就发疯似地抡起铜人砸了过来。铜人本身的重量加上完颜晋之力,这一砸实是有几百斤的力道。

    沈一白身子一矮,铜人从他的鼻尖掠过,激起的劲风就如刀刮一般生疼。而不见完颜晋如何变招,铜人在空中划了个弧形,向沈一白背心掼去。

    在沈一白来的那个时空里,他有个外号叫“雪雕”,轻功自是极好,他就着铜人之势,翻了个跟头,在丈余外立定,脸上露出感兴趣的表情。

    沈一白自然不会对完颜晋此人有兴趣,甚至不会对完颜晋此来的原因感兴趣,心灰也罢、淡然也罢,他对人类这物种的情感渐渐地有了免疫,除了“她”,再离奇的故事也不能憾动他的心神半分。

    他感兴趣的,是完颜晋的独臂铜人:“你这兵刃,着实有趣。”

    完颜晋拼尽全力的一招被沈一白轻巧避过,怒极了:“你不敢正面与我对敌,只知躲闪,算什么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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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作|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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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好。?”苏德为我开了门,她的脸色有几分憔悴,头发微乱着。屋子里东西已经基本清空,地板上一捆一捆的都是她的考研辅导书。“就要去北京作最后冲刺了。正准备装箱……乱,不好意思。”苏德面带歉意。

    *?**********

    北京,是家明的城市。他在那里读完了本科和硕士,现在正在读博。硕士毕业后,读博之前,他到我们学校任了一年的课。我们就是那时候认识的,是三年前吧。那年我大三,还是他的学生。

    家明是个优秀的男人。虽然是老师,但是因为比我们大不了多少,所以和我们班的同学相处起来更像是朋友,玩得特别好。那个时候,我们班有百分之七十的女生都把他当成梦中情人,宿舍卧谈,他是绝对的焦点。这种喜欢年轻男老师的情怀,应该绝大部分女生都有过吧,不过说归说,却很少有人真的想把他变成现实中的男友。我也一样,好感肯定是有,但真正开始对他动心是在一次班级的远足活动里。

    那天我们全班骑自行车去一个风景区玩,离学校有十公里左右。我这人骑车很快,没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出发没多久就把脚扭伤了。因为平时都玩笑惯了,所以我同宿舍的几个女生就一起起哄要他用车带我。我本来不想,但是他的大方让我没有拒绝的理由。锁车的时候,他刚把锁拴拉上,我就拔出了钥匙。两个人的动作像一个人般行云流水。他笑着说:“看来我们还挺默契的嘛?”我想,就在他微笑的瞬间。我爱上了他。他温暖的笑脸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我的占有欲比较强,只要是喜欢的。就一定要争取到。我绝对不是那种甘心于暗恋的女孩子。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有意无意的接近他。我相信他对我也是有好感的,但是我要的不仅仅是好感,我要他的爱情。等他来爱我是件完全没把握的事,他身边比我优秀的女孩还有,哪里就一定轮得到我?与其等他爱我,不如我去爱他。我决定向他表白。可我又不愿像小女人似的哭哭啼啼、死皮赖脸,我也是心高气傲的人,爱他。可也要有我的风格。那一段时间我和死党紫格想了好多法子,最后才确定了一种,就是给他寄愚人节情书。如果他接受了,那当然都好;要是不接受,我还可以告诉他那只是愚人节的游戏,不必当真。

    情书是我和紫格一起泡制的。她的文笔很好,细腻,感人;可是感情是我的。所以我们俩加在一起,简直是天作之合。第二天。家明约了我。他没说接受,也没说拒绝我,只告诉我他需要时间。我哭了,我说。我不愿意等待,如果可以,就请确定的告诉我。我不会因此而感到羞愧,因为爱一个人并没有错。女人的眼泪是最温柔的刀。家明用笑容打动我。而我却用眼泪来打动他。这就是我和家明的开始。在我们恋爱的最初,他都比较被动。所以,我用了不少小伎俩来调动他,像装装傻、扮扮娇弱什么的。有点累,不过却也温馨。

    2。

    “伎俩?”我讶于她的用词。然而苏德却非常郑重的确定:“没错,说穿了也就是一些小伎俩。包括愚人节情书在内,也是伎俩之一。”我以为所谓伎俩难免有着欺骗与造作的成分,然而苏德却不这么认为。

    ***************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待情侣间的小把戏。但我觉得那是非常必要的。爱情是一场战争,需要苦心经营。只要其中的甜超过苦,我就有勇气继续。家明和我说过,如果没有那封情书,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和我走到一起。倒不是因为我不够好,而是以他的性格,根本就不可能主动去追求女孩子。我也曾问他,如果那封信真的是愚人节的恶作剧,他该怎么办。他沉默了好一会,之后问我:“你以为我真会把它当成愚人节游戏吗?”有他这句话,有他说这话时的眼神,我已经够了。所以,只要不伤害人,用什么样的方式开始和经营爱情都不是可耻的。我能够感觉到他对我的爱越来越多,越来越浓,这本身就是种幸福。

    不过幸福归幸福,也并非全无问题。压力首先就来自于我们各自的社会角色。师生恋虽然无可厚非,但在世人眼里终究看来奇怪,至少他认为我们的恋情会给我带来很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保持了好几个月的地下状态;除了紫格,没人知道。其实我比较无所谓的,我只要我们相爱,其他都不想管。但家明不赞同。他认为相爱的两个人相处时,应该有宽松自如的心境和环境,如果爱情处于压抑的状态太久,难免向畸形发展;而那时离我毕业还有整整一年。他决定离开学校继续深造考博。等读完博,他也更有把握给我一个美好的将来。

    当年他辞去了学校的工作,专心考博,而我为了不和他的差距拉太大,也决定考研。那半年多是我们最甜蜜的时候。两个人互相鼓励着,读书虽然苦,但有对方在身边,就觉得是此生最大的幸福。

    不过结果比较遗憾,他考上了,而我没考上。

    3。

    苏德无奈的笑笑,那是她第一次考研,而此番是她第三次考了。我问她放心让家明去吗。家明是那么优秀的人,她又离得这么远;家明在北京如鱼得水,而她对北京一无所知。

    ********************

    如果担心的话,我就要家明永远留在这城市,永远留在我身边。他会答应我的,但是我不可能这样做。家明本来对人生的规划是要多工作几年再去读博的。他为了我决意改变;我也不能自私的对他。况且,爱情。或者说是男人,就像是风筝。你得让它飞,它才有存在的意义。我愿意给他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只要连着风筝的线还在我手里,那么怎么样都可以。

    当然,家明是优秀的;无论在哪里,他身边都不缺少出色的女孩子;而他本来就有惜香怜玉的天性。我俩常常开玩笑,说我们可能一分开就各自拈花惹草红杏出墙了。不过,那都是因为知道对方不可能这样做,才会越说越带劲的。可是后来,我们之间还是有过一次变数。这威胁来自于紫格。她在前一年考到了北京。

    因为上次考研的英语差了几分,今年四月,我到北京上了两个月的英语班。在三年前,我、家明和紫格三个人就已经熟悉到近似于亲人的程度了,有段时间,我们甚至习惯了三人行。他们两个人对我来说都太重要。所以,当我看出他们之间有点微妙的时候,难说我心里是什么样的滋味。我在家明的宿舍里发现了紫格的痕迹:他的枕套是她买的,颜色是她最喜欢的浅蓝。而家明喜欢绿色,我喜欢橙色;她在他的窗前放上了一盆文竹,说是让他的屋子多点生灵的气息;而家明知道在北京紫格最喜欢去的地方,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多心,对这种东西女人有超乎寻常的敏感;他们之间的默契感让我觉得自己离家明远了,离紫格也远了。

    到北京的第三天。我在一座立交桥上呆呆的站了一个下午。很多女孩子喜欢家明,这多少也有家明本身的不对。这我太清楚不过,我爱他。就得接受他的这些缺憾。而且我也有自信,虽然家明和很多女孩子关系都非常不错,但他不会背叛我。但是,这次是紫格啊。紫格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处理不好,我会把友情和爱情一起弄碎。我不能失去家明,也不能失去紫格,所以我必须溶进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必须过他们在过的生活。我想他们有**,应该也不致于到背叛我,所以,保卫我的爱情也该是隐忍的。

    我故意在北京迷路了。我知道当家明找到我的时候,我的样子必定楚楚可怜、多说无辜有多无辜。我扑在他的怀里大哭,我说这不是我的城市,家明没有你我就没有方向你不要离开我,我那么的爱你,家明你别丢下我……

    这是我此生第二次在他面前哭泣。虽然找不到回家的路是假的,然而我的心情却很真切。我们紧紧拥抱,那些分离的苦和寂寞,那些心里的摇摆和泄气都飞散了。我再次用眼泪打动了他,再次把风筝的线放在手心里。

    对紫格,我什么也没说。她也不需要我多说什么,我们是那么要好的朋友,我的一举一动、我的想法从来都瞒不过她。我上完英语班临离开北京前,她主动的和我深谈了有关于她和家明。她说,他们之间是因为有我的存在才亲密的,我是他们的媒介,因为我,他们才互相照顾。那天我们说着说着都哭了起来,我说紫格请你原谅我,爱情都是自私的,也因为是你,我才害怕。紫格说她能够明白,她说你要加油下一次一定考过来,我和家明都需要你……

    离开北京的时候,我心里的石头已经放下。

    *************

    我问苏德这次考试的把握大不大。苏德说,即使考不上,她也决计要去北京,去家明的身边。她说,风筝的线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太紧了会断线,太松了风筝就无法借力,飞不起来;她只是想和家明在一起。况且毕业到现在,她的时间精力完全花在考研上,还没有自立,爱情之外的压力也很大。她说着,又浅浅的笑了:“但总之是会有个好结果的。我会用经营爱情的态度和勇气去经营我的路、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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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圣地之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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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一白好整以暇地笑道:“我确实不是英雄。?。。咱们再来!”他袖子一拂,拔出了皓然剑:“请!”这是正式对敌的邀请,完颜晋反而愣了愣,不想这小白脸竟然说打就打,毫不拖泥带水,大大颠覆了他对中原人的印象。

    这一场战,十分好看。完颜晋直来直去地将独臂铜人舞成一团黄光,沈一白的青衣在黄光中穿梭,偶见一两点皓然剑的银亮。

    云初定在旁边观战。沈一白并非戏弄完颜晋,他是真的好奇,想要看看这么笨重的奇型武器,能被人使用到什么程度。

    完颜晋不算武功非常强,不过,他被选为下任旗主的候选人并非全无道理。缠斗许久之后,他神力未见稍减,也未有半分气馁。

    突然,皓然剑一侧,沈一白向前跃去,回剑之时,以剑鞘打中完颜晋肘后手三里穴,完颜晋手臂一软,整个人坐到了地上。

    沈一白笑道:“服气了么?”

    完颜晋道:“不服气!你又用阴招!”

    沈一白道:“好啊,那你歇会儿,我们再来打过。” 沈一白说:“我不伤了她的心,你更没有机会。你现在来挑战我,难道不是为了要搏她欢心么?一个男人,为了心爱的女人,挑起必败之战,真是令人感动……啧啧,快快回去邀功吧。说不定那姑娘看到你一身的伤,立即同意嫁给你了呢。如果你不想自己往自己身上弄伤口,我倒是可以帮你这个忙。”

    这句话依然是近乎于羞辱。很多年以后,沈一白的弟子谢峦在坦白到让人不舒服这方面,实是深得师门要义。

    所以完颜晋立即抡起独臂铜人,两人又斗了起来。

    如此这般的第四次停手,云初定去烤了点野味。丢了袋酒给沈一白;丢了一条小羊腿给完颜晋。

    完颜晋一脸茫然地抓过羊腿,啃了一口。一时间,不知道该就此回去,还是歇歇再战。

    而沈一白明显无意再与他纠缠。三人酒足饭饱之后。他便拉着云初定、施展轻功避开了完颜晋。 抛下完颜晋,云初定与沈一白又开始了武艺的切磋,他们研究起适才的那一战。甚至是三天前云初定与若是的一战。两人像棋局复盘一样,一边回味一边评论。

    沈一白见过的世面远甚于云初定,他依自己的经验提出一些对战时的意见,云初定深以为然,却又觉得太难。禁不住手舞足蹈地比划起来。

    渐渐地,竟然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一会儿模拟敌手。一会儿用七虹门的武功对战,一会儿又用沈一白所教的招数……他不停地模演,不停地吸收得失。

    不知道过了多久。“呯呯呯”几下巨声响彻天空,云初定这才从入定的状态清醒过来。他的第一想法是:“是打雷么?”但他马上就否定了自己。因为天色蒙蒙亮,朝霞就在天边,太阳还沉在地平线下,然而随时都可能喷雾而出。

    不想自己这一番模演,竟是整整一夜!云初定叹了口气,然后发现这段日子以来砣不离秤、秤不离砣,真的似极了?“好基友”的沈一白不在视线之内。

    沈一白去了哪呢?

    正迟疑间,某个方向,又是“呯呯”两声巨响。云初定的心突地一跳,寻声而去。然而不等他奔到地点,突然那方向有一只巨大苍蝇般的物体飞了起来,摇摇晃晃地飞在天空,盘旋着,盘旋着,往天边去了……

    这是什么东西?云初定怔忡了一会,才继续往巨声响起的方向而去。

    那里只余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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