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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法无仙-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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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巨龙栖伏于大地,随时准备冲天而起。
山腰之上一座寺庙,隐约藏在树影之间,庙前的香火并不象别处热火朝天,只是幽幽地随着山风鼓荡而轻轻摇曳着,缭绕着,和着那青瓦白壁,发散着一种质朴的超然。
此刻龙髯山下,却是因为整个大汉王朝的核心人物都在此地的缘故,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气氛肃然,另有四名身着绛红色铠甲的高大侍卫守在山路两侧,将往来的上山之人一一检查盘问。
当今的龙髯山戒备森严是必须的,倘若真有几个刺客,在华严寺随手刺杀一两个高官权重,天下大乱不提,这禁军统领的脑袋可就先保不住了。
李易有着皇子伴读的身份,自然轻松的过了“安检”,随着刘彻沿着绵延起伏的青石板铺就的山道,缓步向华严寺行去。
行了约莫一个时辰的功夫,三皇子早已经累的气喘吁吁,直呼好热,抱怨道:“父皇之前吩咐,凡是此次前来参加牡丹诗会之人,无论男女老幼,皆要徒步登山,这可累死我了……”
“锻炼锻炼身体是好的!”李易因为多日的“苦修”体内真气已经达到了凝气后期,身体自然要比三皇子好的多了,此刻却是神清气爽,毫不疲惫。
刚刚说完这话,便随着山路一转,眼前豁然一亮。
呈现在眼前的是颇为神奇的一幕,眼前原本是绵延细长的山路,仿若突然被人以大神通扩宽,原本一段段短小青石铺就的道路也换成了大块的花岗石,这些大块的花岗石打磨的颇为平整,组成了一个约有百米的巨大方形平台,平台四面有些许野花随风飘摇。
戒备森严的平台尽头,一座古朴的庙宇安静的耸立在那里,门前两名知客小僧一席青色僧袍,在庙宇饱经岁月痕迹的大门下静静而立,这一幕让因为登山而心浮气躁的人们心头顿时一宁。
“噢!到了!”刘彻用力捶了两下发酸的腿,努力挪了最后两步踏上平台,咧嘴兴奋道。
“小僧戒痴,还请三皇子随小僧这边来。”说话的小和尚生的白胖,十岁左右的年纪,显得颇为可爱,说罢了话,这小和尚不多言语,径直领着二人入了华严寺。
进了寺门,便是一宽大庭院,院落对面一间宏伟大殿傍山而立,大殿之上有一大匾,上书:“大雄宝殿”,两侧各有一道楹联,组成一幅佛谚,读起来应是:“众生成佛时,普见众生是佛;万法悟空后,始知万法不空”。
院子正中一方燃着高香的三足大鼎雕龙琢凤,香炉两侧各自摆放着数十条几,左侧坐的尽是些王孙贵族,右侧坐的则多是达官显贵和文坛大家。
至于来这里作诗论楹的才子墨客们,却没有条几高坐的待遇了,一个个都站进门右手边的一棵浓密的榕树下,数十人围成一个圈儿,口中小声议论着什么。
二人在小和尚戒痴的指引下行了过去,三皇子被领到了皆是皇室贵胄的一侧坐下,而李易则是站在一群文人墨客旁边,听着身侧之人时不时的小声相互吹捧。
“赵兄可是腹有诗书万卷,此次必然会被皇上御笔钦点,说不定便像当年一样玉郡主赐婚的事儿一样,随手点一个郡主给赵兄……”
被称作赵兄之人穿了一席白衣,身材削瘦,脸色惨白,他听到恭维,顿时面有得色,压低了声音回应道:“诶,李兄过誉,过誉了!您才是真正的才高八斗呐,啧啧,不过玉郡主这等绝代佳人,嫁给李家这纨绔子真是可惜了……”。
“切,就这身板子,也就是个成天泡在的货色,居然敢说老子?”李易站在一旁听到这里,斜眼一瞥,却是没有插嘴——要知道,两世为人的“少年郎”自然和身边诸多才子墨客之间有了“代沟”。
“看,那不是王公子么!”方才还暗自得意的赵姓才子,突然抬手指着门前,张口惊呼道。
第十章 牡丹诗会()
“王公子?”李易目光向大门望去,却见一白衣如雪的二十余岁男子手摇折扇,缓步迈入,这男子肤色白皙,鼻梁笔挺,唯独眉眼之间有一丝轻浮之色。情敌之间相互的感应,让李易迅速确定了此人必然会是自己的敌人。
“卖相倒是不赖,虽说和我还有点差距……”李易瞥了这王公子一眼,心头揶揄。
“快看,那是大才子王举贤王公子,据说王公子已经写过三本诗集……”
“是呀,我看过,王公子的诗文极美,想不到人也……”
“那是自然,王公子据说被某位仙人收为了记名弟子,颇为了不得……”院落中几名王孙家的年轻女子,眼泛桃花,花痴的声音时不时的传入李易耳中。
这王举贤嘴角带着淡淡笑意,颇有看破红尘、风轻云淡的风采,这种情况他早已经见的多了:自己身为京城第一才子(自封),有着在朝中权力极大的老爸,更重要的是自己是紫薇观长丰道长的记名弟子,要知道——这长丰道长可是当今国师张泫的亲传弟子啊!有了这些个身份背景,寻常人家的女子若是见到自己,不惊呼,才奇了怪了。
他迈过大门,却又回头,对着门外之人轻笑两句,手中折扇潇洒一比,作出个请的姿势。
顿时,诸多关注他的人一愣,这是谁人,好大的面子,居然让大才子王举贤如此礼待?难道是……王大人?或者是紫薇观中的那位?
一只莲脚轻轻巧巧的迈过门槛,却是一名年轻女子。
这女子容貌极美,柳眉瘦肩,穿了一袭淡紫色莲步裙,头戴水晶碧玉发钗,盘起的青丝上珠饰华丽,身上未施脂粉,肌肤吹弹可破,脚下一双杏白色绣花锦蜀鞋,这些看似雍容华贵的服饰,却更衬托得她高雅无限。
她行了进来,举止优雅的对王举贤略施一礼,算作道谢,然后一言不发的转身便走,将原本气度潇洒的王举贤一人晾在那里,神色略微有些尴尬。
王举贤强抑住心头恼火,扫了一眼那往前走去的背影,眼中阴霾一闪而过,心头暗怒:哼,现在跟我装什么清高,你来日若是落入我的手心……
“玉郡主!是玉郡主刘钰!”李易身侧的赵才子声音激动的叫了一声,继而皱眉道:“郡主这等身份怎么会和王举贤一起来,她的亲事可是皇上钦点的,虽说那李家五少爷是个出名的纨绔,可——这王举贤也太过胆大包天了……”
李易此刻年仅十六,站在一群发育良好、人高马大的“才子”中自然是毫不显眼,玉郡主随便扫了一眼才子墨客那边,便往几位许久未见的姐妹那边行去,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未婚夫婿。
李易见到方才一幕,心里顿时放松了下来:还好还好,这小妞方才一起进来,可是吓了老子一跳!嗯,这么看,我这媳妇儿,还没和这小白脸王举贤勾搭上……
他虽说想方设法的打听郡主刘钰的诸多讯息,却并非是死缠烂打之辈。
之前心里头的恼火,大半是因为被轻视、无视、蔑视——被一个这么漂亮的小妞儿轻视,被自己未来的老婆无视,被实际年龄比自己小上不少的小姑娘蔑视!这种事情对于极好脸面、胸怀大男子主义精神的李易来讲,可比打脸要重的多了,心里自然是叔叔可以忍,婶婶不能忍了。
“咚,咚,咚——”厚重有力的钟声从大殿旁边的钟楼响起,继而一名身披袈裟的老僧缓缓从大殿中行了出来,开口缓缓道:“诸位贵客,还请随老夫里面请,陛下已经在后院赏花许久了。”
“什么?皇上早就到了?”
“啊,我刚才的举止是否端正啊……”诸人一听老僧这话,顿时纷纷惊慌起来,皆是随着老僧穿过了大雄宝殿,自隐藏在佛像身后的一门行了出去。
诸人一进入后院,眼前便是一亮,诸多牡丹颜色多种多样:红、黄、粉、白……这些花儿正在明媚的春光下竞相开放。放眼望去,郁郁葱葱的树木下,密密麻麻的全是牡丹花,簇簇蓉蓉,开满晴空,使人分不清哪里是叶,哪里是花,美丽极了!
花海之中一方凉亭,上书“沉香”二字,四周纱帐笼罩,投过纱帐隐约可见亭中坐着两人,大概便是皇帝和国师了。
“这牡丹诗会,本应由本寺住持方丈主持,不过方丈应友人之邀远游去了,所以本次便由老衲……”这老僧身材并不高大,但是声音却是颇为浑厚,刚一开口,便将诸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这便是佛门绝学狮子吼的效果了。
“这规矩,依然是以一个时辰为限成诗,以本寺六门词宗来评,评出元、殿、眼、花、胪各一首……”待这老僧还在讲解规则之时,李易身旁诸人已经开始皱眉赏景,苦思冥想起来了。
王举贤鄙夷的扫了一眼四周闭目沉思的才子同僚们,摇了摇折扇,将手负在身后,继而环顾四周,昂首挺胸,颇有些意气风发的样子。
这老僧刚刚讲完规则,便只听有人高声喊道:“大师,小子方才在这里作诗一首,还请诸位大师点评。”
诸人循着这声音望去,发话者居然是一脸得色的站在不远处凉亭之前的三皇子刘彻!
“三皇子小小年纪,哪里懂得什么写诗,想必是背了一些诗文,来博皇上一乐而已……”众人看到刘彻脸上难以掩饰的得意之色,虽说表情上是不敢表现出来丝毫的轻蔑,心头却是忍不住揶揄起来。
“噢?三皇子请……”老僧长眉一扬,微笑开口道。
“嗯,方才啊,我抬头望天,却见天上一片白云形状似白鹅戏水,颇为形象,心头有感而发,便做出一首——咏鹅!”刘彻负着小手,踱了两步,高深莫测的道。
“这小子,虽说心急了点,却是不笨……这里分明没鹅,居然想到了天上的云像鹅……好吧,这云彩千变万化,是死无对证了……”李易一瞪眼,心头暗笑,这可是自己这学生学的最快的了。
“咳咳……”只见刘彻干咳两声,挺直了身子,开口吟了起来: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这首诗,我怎么从未听过?”在场众人听了这诗之后,皆是一愣,努力回想之后,却是发现自己根本没听过这首诗,而且这首诗,虽说没有什么深刻思想,却是颇为传神,单是开头的那三个鹅字,便已经把全诗清新欢快的氛围烘托了出来!
“这……”王举贤一愣神,本想自己先拔头筹,哪知道这三皇子居然还真的写了首诗来,而且,这首诗无论从什么角度和方面看,在诗文的美感上,都是堪称一绝的。
第十一章 诗坛奇才三皇子()
“莫非我连这个小孩都难以压住?”王举贤一皱眉头,方才想好的诗句顿时抛之脑后,开始重新思考起来。
“三皇子这首诗,真可谓是生动绝美,而且转瞬成诗,简直是不可思议!”
“三皇子绝对是文坛奇才……”一人开口称颂,其别人等便都纷纷赞扬了起来。
刘祯坐在亭中,略一品这诗,顿时一愣,心头暗道:“噢?之前给小三子授课的李太傅不是说他不好读书么……小三子什么时候有这么高的诗词造诣了?”
一时间成为众人焦点的刘彻此刻虽说心头有些紧张,但听了众人评论之后,心头愈发的洋洋自得,一挥衣袖,得意的开口道:“嗯,我还有一首方才在路上随手而得的诗,这诗名叫……”
“锄禾日当午,汗滴,汗滴禾下土……”刘彻还没等别人开口,便立刻又“作诗”一首,继续道:“谁知盘中……盘中,盘中……”
这小子因为太过得意,居然再次卡在了这里,一张小脸憋得通红,目光不由自主的在人群中寻找“五哥”而去,找了半天,终于见到人群角落里的李易,急忙眨眼求助起来。
“餐……”李易挤眉弄眼的比了一个口型,对方顿时会意,张口继续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不苦!”
“这小子完了……”李易一瞪眼,险些被气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满脸的恨铁不成钢,心头更是恼火至极:老子好歹也教了你整整三个时辰,你居然还没记住!
“好诗,好诗!三皇子这诗不拘平仄,却又透出悯农之意,小小年纪便已经知晓百姓疾苦,老僧甚感欣慰……”在诸人还没反应过来之时,袈裟僧人便已经开口赞叹了起来。
六门词宗之一的一位身着青色长袍的老者站起身来,他长须灰白,举手投足之间,颇有几分词坛大家气度。老者抚了抚胡须,赞叹着接口道:“尤其是这最后一句,粒粒皆不苦!体现了皇子对我大汉朝五谷丰登的美好期望,实在是妙啊!”
“龚先生说的极是有理,这句实在是妙啊……”众人纷纷附和,一时间,整个牡丹诗会,似乎成了刘彻这小屁孩的个人表演了。
但在场的可都是些对于诗词楹联颇感兴趣的人物,怎么会让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独占鳌头?
站在花丛旁的一名宫装女子,微微一笑,抿嘴笑着对身边的诸多女子说道:“小女子这里也有一首诗,虽说不如三皇子所作那般精美,但也先抛砖引玉,免得各位姐妹不敢在三皇子之后作诗咯……”
这女子模样虽说不是极美,但站在那里,便给人一种平静如水的感觉,一种由里至外的亲和感,让人感觉她仿若是邻家姐姐一般的可亲。
“难得芷晴姐姐有这等雅兴,小妹自然洗耳恭听!”玉郡主和身侧几个女子笑着应道。
芷晴郡主螓首微颌,开口吟道:
“何人不将牡丹夸,占尽龙冉好物华。
疑是鬼斧神工作,万般娇媚胜红霞。”
“芷晴郡主这诗作的可真是翩然唯美!小生佩服,佩服!”王举贤轻轻一摇折扇,嘴角扬起露出一个潇洒的弧线,率先开口恭维起来。
“精辟!”一个爱慕王举贤已久的少女急忙开口道:“诗美,王公子的点评也极是精辟啊!”
“屁精!”李易听到这几个人来回恭维,心头大为不爽,一撇嘴小声嘟哝道。
“我这首诗,只不过是抛砖引玉罢了!”芷晴郡主被这么一夸,顿时霞飞双颊,转头看向身边的玉郡主,开口轻声笑道:“姐姐我这这引的玉儿呀,怎么还不出来呢?”
芷晴郡主这么一转移目标,顿时众人都想起来了,在场的可真的有一个京城第一才女!
“是啊,玉郡主可是我们京城的第一才女!”
“钰妹妹,你就作首诗叫姐姐我学学吧……”
顿时玉郡主就成了众人焦点,她在诸多目光下本就有些羞涩,此刻再被一群人恭维,脸颊上迅速的浮出一丝粉色,这一抹粉色,衬的她整个人儿仿佛一朵含羞待放的牡丹花,虽美却没有丝毫的妖媚。
刘钰螓首微垂,抿着嘴略带羞意,声如莺啼:“那,我便作一首小诗吧!”
“百花开尽始吐芳,芳名读作百花王。
竟夸天下无双艳,独占人间第一香。”
她吟诗之前还是有些羞涩,刚一开口便羞意尽去,眼眸中满是自信。让人望去,便觉得方才蓓蕾初绽的牡丹,转瞬间已经胜放,她静立人群中,犹如繁花争艳的百花丛中的一朵盛开着的牡丹,她身旁的女子、花朵再如何千娇百媚,也及不上她的绝美气质了。
一篇吟罢,众人久久不语,不知是被花王牡丹的美震慑,还是被莲口轻吐的佳人的气质所吸引。
“啪啪啪——”一阵欢快的掌声打破了这短暂的平静,刘钰听了这掌声,霞飞双颊,循着声音抬头看去,却一眼看到那个令人厌烦的“野小子”正杵在对面,咧着大嘴,拍手赞叹道:“恩,郡主的这首诗,写出了牡丹那肃穆庄重的感觉,安之若素……真是好诗!”
“哼!这无耻之徒怎么也来了!他不学无术,这番点评想必也不是他自己想到的,肯定是他身旁人说来,他偷听到的……”刘钰恶狠狠的剜了一眼李易,继而别过头去不再看他。
李易见自己的未婚妻似乎对自己意见颇大,顿时心头愕然——老子点评的如此精辟,这小妞居然连笑都不笑!
“啊,姐姐果然作的一首好诗,小弟佩服佩服!”刘彻见五哥举旗呐喊,当即冲锋在前,哪知道刚赞扬了几句,就仿似想起来什么一般的眼珠子一转,嘿嘿干笑两声,扭扭捏捏的道:“我,我这还有一首……”
这小子此刻似乎是诗意迸发,正欲再次吟上一首诗来,可他的话还未说完,便被人打断。
“皇子的诗太过精美,若是再让您作出一首,那小生可就不敢作诗了!”王举贤终于忍不住了,看当前的情形,若是自己此刻不作诗,眼前这三皇子刘彻一旦“诗意”大发,哪里还有自己露脸的时候?
“嗯,嗯,也是!”刘彻一摆手,颇为大度的笑了笑道:“说的也有道理,这牡丹诗会,可不就得百家争鸣么!我这篇就先不说了!”
“乖乖……这小屁孩,感情是上瘾了,还真敢做这首诗?得找个机会提醒这小子才好!”李易被这首诗的诗名吓的头皮一麻,此刻见到三皇子被人打断,心头立刻暗自庆幸。
王举贤环顾四周,见到全场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自己身上之后,方才一摇折扇,笑道:“小生方才得三皇子启发,此刻也抛砖引玉,先行献丑了,此诗名为……”
王举贤一摇折扇,眼光灼灼的望着对面站在牡丹前的一群女子,微笑着颂道:
“粉妝凝玉骨,
清香入浮云。
素手拂花意,
国色胜黄昏。”
第十二章 一坨狗诗()
李易赫然看到自己的媳妇儿就站在那群女子中间,方才被王举贤打断三皇子的“大作”的一丝感激之情顿时烟消云散,心头恼火之极,咬牙切齿的暗道:“妈的,这算不算当众不给老子脸面?既然你不给我脸面,那我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好好掴一巴掌你这张小白脸了……”
一首作罢,还未待六门词宗作出点评,众多花痴小姐便已经争先恐后的赞扬了起来。
“王公子不愧为京城有名的才子,这首诗作的奴家很喜欢呢……”
“王公子才华横溢,果然不凡……”
一个和王举贤关系要好的才子,听了这诗之后,立刻扶袖鼓掌,开口赞叹:“举贤兄果然高才,此诗以花颂美,以物喻人,真可谓是……”这才子话还没说完,却是被人大声的接了一句。
“一坨狗诗!”生硬的声音从角落传出。
“什么?”在场众人顿时脸色一变,循着声音望去,这一望之下,更是让所有人大惑不解。
要知道这诗写虽说有些媚俗,但怎么能称上一坨狗屎?更何况——这京城有名才子王举贤的诗,哪里是站在角落里的那个黑漆漆的少年能评价的?
“嗯?”王举贤刚听到这话,心头略有些恼火,旋即却眉毛一扬,摇着折扇作出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开口微笑着对李易道:“小兄弟若是对在下的诗有何不满,不妨指出……若是指不出来,不妨叫你家人长辈教你如何?”
王举贤这句话说的颇为轻松,但是话中有话,暗示这是哪家的无知顽童,跑过来瞎胡闹,莫要丢了自己家的脸面。
见自己的挑衅被对手轻描淡写的化解,某人顿时心头着恼:“这缩头乌龟小白脸,还挺能忍?五哥我今天不让你忍无可忍,就连去三年,患上花柳病,孤苦伶仃,痛不欲生而死……”
想到孤苦伶仃、痛不欲生,李易便扭头向自己的未婚妻子望去,只见这小妞儿正拧着柳眉,颇为气恼的瞪着自己。
李易朝对方咧嘴一笑——奶奶的,小妞儿还挺倔强啊……旋即回过头来,看向王举贤,一挺腰杆怪笑道:“不用寻我家人长辈了,王公子方才这一坨狗诗,在狗诗之中还算不错!我怎么会不满呢?”
“你是谁家小子,如此不知天高地厚,满口胡言乱语!”王举贤被气得一瞪眼——这小子哪里是无知顽童,分明就是在骂自己是狗了!他在脑中迅速将自己有仇怨之人想了一遍,却实在想不到会有谁敢在这陛下坐镇的诗会上,如此公然的挑衅自己。
突然他望着这少年脸上的肤色,又想到方才这小子似乎特别赞扬了玉郡主的诗,脑子迅速想起一个人来……
这人莫不是李家那个不学无术的五公子?陛下钦点的郡主刘钰的夫婿?不过——这小子当真是昏了头,居然敢在皇上面前如此猖狂?莫非真以为李通的功绩能够保他一世?哼,这样也好,这小子若是惹得皇上恼怒,自然不会让玉郡主嫁给他了……
“嘿嘿,在下行不改姓,坐不改名,李易是也。”李易一咧嘴,笑着回应,继而又挤眉弄眼的耻笑道:“满口胡言?阁下这首狗诗,极度媚俗,读起来和小狗叫的汪汪声又有什么区别?”
“李易是谁?!”
“是李通的小儿子,那个不学无术,下流成性的纨绔子!”
“是将苏大儒气的吐血的那个小子?”
“莫非他是患了失心疯了?居然敢当着陛下的面,这么欺辱王举贤?”
众人听了李易自报名号之后,虽然心头理解这小子为何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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