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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神缘-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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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灵是镇玄派有名的高手,它精心炼制的引灵花更是不同寻常。凌云现在还没有完全地融合它,便得到了这么大的好处,等将它完全吸收以后,作用也大了许多。

    凌云从储物手镯中找出一套衣服来穿上,那是一件白色的长袍,像是中国古代的服装,穿在身上倒也合适。

    随后他按照天灵所说,坐下来,将心神沉入丹田,开始修炼起来。

    引灵花融入体内以后,需要经过修炼,才能真正吸收它的能量。凌云这时已经对天灵所说的没有一丝怀疑,是以专心地按照他的指引来运转体内的能量。

    这时只见他身上散发出一层银白的光芒,将整个洞中照得雪亮。若是有修真者看到的话,便知道他已经进入灵寂期,离修成元婴只有一步之遥了。

    不过这一步之隔也是最为凶险的一段,修真者所遇到的挑战也更多,如果能成功修出元婴的话,就达到了所谓的灵魂不灭的境地。当然这只是一般的说法,真正的灵魂不灭那是不存在,除非能达到更高的修为。

    一个修真者如果不能修出元婴,那一切的努力全都是白费,最后依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凌云得到引灵花之助,直接跳过了前面的旋照、开光、融合、心动四个境界进入了灵寂期。此时他丹田内那一团气流越来越变得实体化来,就像一块结晶一样。这是进入灵寂后期的表现,只要能再进一步,就能结出元婴了。

    修炼了一会儿,凌云睁开眼来,眼中精光闪闪,犹如武侠中内家高手的眼神一样,当然他现在的境界已经完全超过了武功的范畴。

    凌云站起来伸伸手,踢踢腿,关节处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犹如炒黄豆的声音。

    这时候只觉得心旷神怡,视力异常的好,昏暗的洞中一丝一毫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听力也增强了不知多少倍,洞外野兽踩在草地上发出的轻响,空中飞过的鸟儿,甚至是草丛中虫子啃噬叶片的声音也能丝丝入耳。

    他从储物手镯中拿出一柄红色的飞剑来,手中捏动一个印诀,轻声念了个“收”字,指尖发出一点红光,那把飞剑便飞进了他的胸口。

    这柄飞剑是天灵以前用过的,叫做一点红,是一把品质极好的飞剑。

    凌云觉得有些好笑,明明一个大男人,飞剑的名字却取得如此女性化。

    随后他又从手镯中找出那套叫做驭光甲的铠甲,它就像是古代的将军用的铠甲,银白的甲面上点缀着点点的蓝色星光,穿在身上一动,蓝光点点,如梦如幻。

    穿好驭光甲后,凌云又盘腿坐下来修炼。修真者的铠甲如果不经自己修炼的话,也只能算作是普通的铠甲。只有将铠甲融入了体内,它才真正算得上是自己的了。

    修炼了一会儿,驭光甲上逐渐散发出一层白蒙蒙的光芒,点点的蓝色星光也开始闪动起来,似乎美丽的星空一样。再修炼了一会儿,铠甲如同水银一样,慢慢地从他的衣袍中渗透进去,穿过皮肤,最后缩小到巴掌大小,悬在了体内那团能量上面。

    现在凌云的元婴还没结出,是以驭光甲只能暂时收入丹田,等到元婴成形,铠甲便会穿在它的上面,等到需要的时候再召它出来。

第5章 南桥城(2)() 
“哈哈哈,我也成了武林高手了。”凌云放声大笑,再也不怕外面的野兽了,不过他也挺佩服它的耐性,竟然一直守在外面,难道人肉就那么好吃么?

    凌云想试试自己的修为,深吸了一口气,猛地一拳击在洞壁上。只见金光一闪,“轰隆隆”一声响,石屑乱飞,洞壁上出现一个大洞来,一摸亮光随即照射进来。点点的灰尘在亮光中飞舞着,就像小飞虫一样。

    “这这也太夸张了吧。”凌云被自己这一拳之威吓坏了,低头看着拳头,有些不敢相信刚才这一击是自己发出的。

    无奈地摇了摇头,凌云从破开的洞口中跨了出去。

    他现在对修真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也没有心理准备,更加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厉害。在他看来,自己已成了武打电视中那些飞檐走壁的高人,心中颇有些自豪,心想回去以后定会让同学们大吃一惊。

    外面的情形又让他大吃了一惊,地上的花花草草已经枯萎,几棵树的树叶也落光了,光秃秃的,天空中漂浮着几片淡黄色的云朵,几只小鸟唧唧鸣叫着飞过去。

    “啊”凌云的嘴巴张大得能够塞进去一个小碗,他明明记得刚来的时候,那草地上还开着一片繁花,应该是初夏的样子,可现在看来,竟然已经是秋天了。这情形也就是说他在那洞中已经呆了好几个月了。

    这也难怪他如此惊讶,融合引灵花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他当时一会热一会冷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咋一见到这反常的情景,也确实让人惊讶。

    “真是见鬼了。”凌云摇头叹息,实在想不到时间怎么会过得那么快,看来得早点赶回去才行。

    手一伸,一点红光闪过,一点红出现在他的手中,运转体内的真元力,剑上发出一摸蓬松的红光,将他一下子带到了半空中。

    修真者进入开光期以后,便能御剑飞行了。如果修成了元婴,那么则不需要剑的辅助,凭借真元力也能飞行。

    凌云在天空中晃悠了两下,头有些发昏,心中又惊又喜。他觉得天灵传下的功法真是太神奇了。

    四处张望了一下,正前方隐约有人烟的样子。凌云心中惊喜,落到地上,收起了飞剑,踩着蓬松的枯草落叶往前奔去。

    御剑飞行太过惊世骇俗,他也不敢轻易露出来。

    刚跑了两步,他又发现有些不对,只见两边的树木飞一样的往后退去,如同坐在车上从窗子看出去的一样。原来他现在也算是一个修为不低的修真者了,随意的奔跑也是非常快速的。

    这一切都让凌云有些不适应,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收起真元力,身形飘飘,向前漫步而去。

    轻风吹拂间,他一身白衣飘飘,犹如御风而行的仙人一样,潇洒至极。

    翻过一个山坡,前方出现一个城市,给凌云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城墙的式样竟然和电视中看到的古代中国一样,青砖、方孔的箭垛、拱形圆门、古朴的钟楼。

    远远的大路上,有行人在走动,说笑的声音不时地传入凌云的耳中。

    凌云不动声色地走过去,那些人见他从杂树丛中走出来,有些惊慌地看着他,有人远远地站着,对他指指点点,似乎看的是一只从树丛中跑出来的猴子一样。他们大都穿着长袍,也有人穿着短衣。从他们的装扮上面,凌云看不出这是哪个地方。

    在他的印象中,珠穆朗玛峰山脚下有一个尼泊尔的小国家,难道这里是尼泊尔吗?只是怎么看起来都像是中国古代的人一样。

    他也不管那么多,朝周围的人和气地一笑,那些人便一窝蜂地跑了开去。

    “怪了,难道我长得很吓人吗?”凌云笑道,他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有一定自信的,虽说算不上绝世美男子,但也还长得和蔼可亲,特别是经过引灵花的改造以后,脸上的皮肤白里头红,简直可以羡慕死许多爱美的女子了。

    他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到了肩膀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似乎能看到人的心底一样。脸的轮廓简洁分明,线条柔和,十分耐看,如悬胆般的鼻子下面,两个嘴角微微向上翘起,似乎带着一丝笑意。

    修长的身材上面穿着白色的长袍,给人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旁边那些人虽然对他指指点点,但却也不得不为他的风采所折服,特别是那些年轻女子,一个个芳心像有小鹿在撞一样。

    见到这般光景,凌云也不好上前询问。便朝那城门走去。

    “什么人?入城税拿来。”见到凌云走过来,城门边一个兵丁拦下他,说话的声音略带着河南那方的口音。另外三个兵丁也是好奇地打量着凌云,其中一人指着他背上的背包问道:“那是什么?”

    “没什么。什么入城税呀?”凌云不解地问道。

    “咦没入城税还想进什么城?”一个健壮的兵丁嚷嚷道,“把你背上的东西拿下来,我们要检查。”

    凌云一下子懵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进个城还要交税,有没有搞错。他双手一摊,笑道:“包里没什么,有什么好检查的?”

    “叫你拿下就拿下,啰嗦什么?”先前叫他交税的那个兵丁不耐地道,伸手往他胸口推去。

    “你干什么?”凌云有些郁闷,挥手一挡,略运了些真元力。

    一道金光一闪,那个兵丁如同风筝一样飞了出去,一下子撞到城墙上,“扑通”一声落下来。

    凌云一愣,没想到自己只运了一点点真元力,竟然就将他挡飞了出去。

    另外三个兵丁一愣,脸色霎时变得惨白,齐齐跪倒在地,不停地磕着头,战战兢兢地道:“老爷饶命,饶命”

    “呀,怎么回事,他们也欺软怕硬?”凌云惊奇地想到。

    这时那个兵丁也爬了过来,趴在一旁,身子瑟瑟发抖。

    看到他们的样子,凌云有些不忍,道:“好了,你们起来吧。”

第6章 南桥城(3)() 
几个兵丁爬起来,脸色灰白如土,身子不停地发着抖。他们腰间各挎着一柄弯刀,身上所穿衣服像是中国古代唐朝时候的士兵所穿。在凌云的记忆中,现在应该没有人穿这样的衣服了,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回禀老爷,这里是南桥城”一个矮胖的兵丁低声道,额头上现出密密麻麻的汗水来。

    “这是哪个国家?”凌云心中渐渐感到有些不妙起来。平日里所看电影中的穿越镜头不停地在脑海中闪现。心想这难道跟珠峰上那块石头有关?

    他还不知道,珠峰上的那个石块正是古传送阵中的一块,而不知道多少年以前哪位修真者去过地球,在那里留下了一点晶石,里面正好还残留了一些能量。他搬动那个石块时,传送阵被他无意中触发,才将他传送了过来。

    所以他根本不是穿越,而是被传送阵送到了另外的星球了。

    不过就算他现在明白过来,那也已经迟了,因为黄韬下山时带走了那块石头,那个传送阵便不再完整。即使现在凌云的储物手镯中有不少的晶石,也是没有办法回去的。

    使用传送阵的时候,接受的一方并不需要晶石提供能量,但必须要有完整的接收阵才行。

    “老爷,这里是盛唐帝国。”矮胖兵丁小心翼翼地道。

    “你说什么?”凌云惊道,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将他提到面前,“你再说一遍!”

    心中的怀疑猜测得到证实,凌云又惊又惧,脑海中突然变得一片空白,脸上又是悔恨,又是害怕。

    矮胖兵丁身子悬空,低头看到他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狰狞吓人,不知道他为什么听到盛唐帝国就这么大的火气,吓得哭散着声音道:“老爷饶命,不关小的事呀”另几名兵丁也跪下来,磕头如捣蒜。

    四周的行人见到这般情景,早已经吓得四散奔走,几个胆大的人乘机钻进了城去,倒也免交了一份入城税。

    一股刺鼻的尿骚气传出,凌云顿时醒悟过来,将那矮胖兵丁轻轻扔到了四五米外。那兵丁身子腾空飞出去,已是吓得亡魂直冒,心想这下完了。没想到落下来时,却刚好以着地,而且软绵绵的,一点也不痛。原来刚刚凌云在扔他出去的时候,手上用了点真元力,分寸把握得极好,是以让他有惊无险。

    那兵丁呆了一下,又爬过来向他磕头,“谢老爷饶命,谢老爷”

    “行了!”凌云心中憋屈,见他们如同磕头虫一样,更是不爽,不耐地挥手道。将背上的背包拿下来收入了储物手镯中,转身便往城内走去。

    几个兵丁匍匐在地上恭声喊道:“恭送老爷!”心想终于将这个煞神送走了。这时却见凌云霍地转过身来,吓得各自身子一抖,不知道他又想干什么?

    凌云转身问道:“为什么叫我老爷?”

    “老爷是神仙中人,我们不敢无礼。”一个满脸麻子的兵丁抬起头来道。

    凌云默然无语,什么神仙之人,他只想回家。

    城内就如同在电视上看到的古代城郭一样,商铺林立,各种货物应有尽有,街上行人来往如织,有引车卖浆的,有挑柴吆喝的,有守着一堆山货昏昏欲睡的,还有的人则悠闲地逛着,东看看,西瞧瞧,看见漂亮姑娘便上前去搭讪。

    这里的人与地球上的人长得差不多,只是颧骨略显得高一点,头发颜色也是有黑有黄,说话的声音妮妮喃喃,略带着河南一带的口音。

    凌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既来之,则安之,先四处看看再说,也好增长点见识。

    他一身白衣,长发随意地披着,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在人群中犹如鹤立鸡群。

    引灵花已经对他的身体进行了一番改造,这时候要有镜子的话,他只怕也会对自己的样貌大吃一惊。

    街上铺着灰色方砖,两边的房子青砖灰瓦,俨然行走在电影城一样。从凌云身边走过的人都忍不住要打量他几眼,特别是那些年轻的女子,更是莺莺燕燕,低声娇语。凌云现在的听力非同一般,虽然无心,却也能将她们的话听在耳中。不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里的女子还真有些开放。

    “闪开!”

    “找死啊!”

    这时前方一阵骚动,行人纷纷往两边躲避,似乎洪水猛兽袭来了一样。凌云抬头一看,只见几匹马从前面奔了过来,马上之人身着紫衣,腰挎弯刀,一路挥着鞭子抽打着两边的行人。

    有人避让不及,脸上便挨了一下,顿时留下一道血痕,发出几声惨叫。

    凌云愕然,他可是从法制社会来的,哪见得这样的事情。刚要喝止,忽见路中间一个两尺来高的小男孩傻傻地站着,眼看着马蹄就要踩了下来,马蹄铁闪着寒光。

    一个妇人哭喊着向前扑去,将身子护在那孩子上面。

    旁边的人见了俱都惊呼起来,眼看这母子二人就要血溅当场了,有人甚至不忍心地别过头去,不敢看那血腥的一幕。

    凌云见状大急,运转真元力,脚下如风,旁边的人只觉得一阵风掠过去,一身白衣的凌云便已经到了马前,一只手托着即将落下来的马蹄。

    “哇”

    “好”

    周围爆发出一阵喝彩声。

第7章 援手(1)() 
那个妇人吓得脸无血色,惊恐地抱着小男孩走到了一边,连声谢谢都忘了说。她是被吓坏了。

    “你你什么人?”马上的骑士又惊又怒地问道,露出几个大黄板牙。

    那一副讨厌的嘴脸令凌云感到极度不爽,手中真元力运转,顿时将马蹄捏碎。手轻轻一抬,那马发出“唏啾啾”一声哀鸣,往后便退,将那骑士甩了下来,后脚踩到他的腰间,发出“咔嚓”一声响,巨大的疼痛让他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哀嚎。

    “小子大胆!”后面一个长着酒糟鼻的骑士纵马上前,拔出了雪亮的弯刀。另几个骑士也围了上来,手中的刀闪着寒光,如临大敌般盯着凌云。

    路边的行人全都惊呼起来,为凌云担心。这些骑士可是皇宫紫衣禁卫,平日走到哪里都是肆意妄为,连地方官府也不敢管。凌云就算有些功夫,可对方却是人多势众,又有兵器在手,这下怕是要吃大亏了。

    “你们想干什么?”凌云淡淡问道,一点也不担心,他看出这些人虽然健壮,但也还不是他的对手。

    当然他也并不想跟他们动手,害怕万一自己把握不好伤了他们。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人生地不熟的,自不愿惹上太多麻烦。

    “兄弟们,这小子定是乌廷国的奸细,把他给我抓起来回去好好审问。”酒糟鼻挥着弯刀叫嚣道,很显然他是这伙人的头目。

    “是!”几个紫衣禁卫齐声应道,跳下马来,向凌云逼近,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四周的百姓这时越发的为凌云担心,紫衣禁卫的厉害他们是知道的,根本就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凌云被他们抓了去,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凌云心中升起一阵恼怒,这些人也太霸道了。不仅在大街上纵马驰骋,还横加罪名在自己身上。这些都只是在电视中才有的事情,竟然全都让他遇上了。他不明不白地来到这个破地方,本来就很郁闷,这时更是怒火中烧。真元力运转,眼中闪着淡淡的金光,满脸煞气地鄙视着酒糟鼻,一股威严的气势压过去,如山岳一般。

    酒糟鼻只觉浑身一热,身子有些发软,心头惊恐,嘴上却不示弱,喝道:“兄弟们,这家伙竟然敢反抗,给我就地格杀!”

    凌云大怒,眉头一扬,手中发出淡淡的红光。

    “慢着!”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传入场中,一个身着青衣的中年人蓦然出现在凌云身边,对凌云微微一笑:“前辈且慢动手。”

    凌云一愣,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称呼他为前辈,看对方的样子,至少也应该有四十来岁。青色的衣服上点缀着几点暗紫色的花纹,腰间是一条银白的腰带,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原来他也是修真者,不过修为太低了,才刚刚入门。”凌云感应到他体内有一丝真元力,不由得感觉有些亲切。

    “这人好厉害!”青衣人也暗自嘀咕着,在凌云的目光注视下,他有一种赤身裸体的感觉。勉强一笑,抱拳道:“在下卫璧见过前辈”

    凌云微微一笑,“我叫凌云,你有什么事?”

    “你是什么人?滚一边去!”这时一个紫衣禁卫冲卫璧吼道,手中的弯刀明晃晃的。

    卫璧脸色一沉,皱着眉头道:“大胆!”右手一抬,一个银白色的令牌便飞到了酒糟鼻的手中。

    “啊”酒糟鼻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颤抖着声音道:“胡德丰叩见供奉老爷!”见手下人一个个还在那傻站着,急声喝道:“你们瞎眼啦?还不赶快拜见老爷!”那些紫衣禁卫这才醒悟过来,齐齐跪下磕头。

    “都给我滚!”卫璧对这些人却是一点好脸色也没有,沉声冷喝道。

    “是,是”酒糟鼻胡德丰如蒙大赦,将那个令牌双手捧着还给卫璧,又磕了几个响头,带着手下如散家犬一样牵着马离开。

    “卫先生好威风呀。”凌云笑道,略带着讥诮。

    卫璧脸色微红,拱手道:“让前辈见笑了。前辈是第一次来南桥吗?”

    凌云点了点头,道:“是呀,随便看看。”

    “如果前辈不嫌弃的话,就让晚辈为前辈导游吧。”卫璧说着,紧张地看着凌云。

    凌云有些奇怪,心想这家伙怎么脸皮这么厚,自己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他竟然还像块牛皮糖一样贴上来,难道修真者都是这样吗?他因为见到卫璧和那些紫衣禁卫一样都是官府的人,是以先入为主,把他也当作作威作福欺压百姓的人,若不是因为他有那么一点修真基础的话,凌云才不会和他多费口舌。当下摇了摇头,道:“我习惯了一个人”

    “那晚辈不敢打扰前辈,晚辈告辞了!”见凌云脸色不冷不热,卫璧也不敢多说,向他抱拳行礼后转身便消失在人群中。

    四周围观的人们这时也猜到凌云不是普通人物,纷纷朝他投去畏怯的眼光。看着他们的眼神,凌云心中不由一阵叹息,无论在哪儿,黎明百姓可都是最受苦的人了。地球上虽然没有官府什么的,但寻常老百姓见到有钱有势之人,那还不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一阵秋风抚过,凌云突然惊醒过来,暗自好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悲天悯人啦?”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情便复开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是没有人能够随意改变的。就像凌云,他不是也神使鬼差地到了这里,并且因为身处异乡而忧心感怀吗?

第8章 援手(2)() 
此时正是午饭时间,街道两旁的饭馆里人声鼎沸,吆喝划拳之声此起彼伏,阵阵香味直往人鼻中钻去,惹得街边摆摊之人更觉饥肠咕咕,不停地吞咽着口水,无奈货物没有卖出,身上并无分文,也只有望而兴叹了。

    凌云在街上随意地走着,他也不觉得饿。如今他已经是灵寂后期的修为,也不需要吃东西了。闻到那一股股油腻的肉香,他甚至有些反胃的感觉。

    修真之路就是一条寻求天道之路,修为越深,越是贴近自然。也正是因为这样,有名的修真门派大都是在灵山之中或秀水之畔,很少有居于繁华都市的。

    漫步了一会儿,凌云有些索然,先前的一点新鲜感很快消失了。

    这里毕竟是异国他乡,没有了亲人、师长、同学,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看客而已。

    到现在为止,他还一直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不就是触动了一块石头吗,也不至于就穿越了嘛。

    天灵的玉瞳简里除了他的留言和一套修真功法,其它的什么都没有。是以凌云现在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了解,否则也不会不知道那古传送阵的存在了。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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