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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周千风-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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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门推开,莲步款款,进来的却是两名少女,一个浓妆艳抹,风尘味十足,另一个则淡淡擦了些粉,清冷出尘,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两个让人赏心悦目的少女,可惜最近一段时间沈扬连天仙般的人物都见过几个,已经不觉得有什么了。

    两名少女一个端着一碟酒菜,另一个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洗脚水,先是行礼,而后各自忙活起来。

    摆放完毕,浓妆艳抹的少女轻声道:“客官可要洗脚吗?”

    沈扬点头,这段时间一直在金陵,连停下来的时间都少有,的确有些疲累。

    那少女见他点头,面色一喜,径直走过来帮他脱去鞋袜,就要帮他洗脚,沈扬错愕莫名,连忙道:“我自己洗。”

    少女愣了一下,随即会意,甜甜道:“我叫蝶儿,那边是蝉儿妹妹,我让蝉儿帮客官洗。”

    “呃那什么,还是我自己洗吧,你们先出去。”

    “客官是不是觉得我和蝉儿不够入眼?没关系的,我们还有许多姐妹,可以叫来让客官自己选。”

    沈扬顿时阵阵头大:“不是不是,你们出去吧,也别叫人来了。”

    少女蝶儿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她们是店掌柜叫来的,因为得知本店最好的客房有人入住了,显然是位豪客,故而请来了两位红牌,哪知竟然遭拒。

    不过,两位少女都没有尴尬的意思,她们出入风尘,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当即掩嘴轻笑道:“那就打扰了,不过客官如果需要陪侍,只需告知楼下的掌柜,我们随时都能赶来。”

    两人笑着,推开了房门,轻轻退了出去,沈扬这才大大松了口气。

    他有些无语,这里已经不是金陵了,没想到依旧是温柔乡,怪不得有大把人来此游玩,到了这里,什么家国大事,什么天下兴亡,都关老子鸟事,最重要的是,老子一定要爽。

    沈扬不是愤青,对这些事有自己的看法,有需求才有供应,他并不反对这些地方,温柔乡亦有英雄冢,二者并不矛盾,矛盾的是有些人自以为站在高地,一味指责和严防,岂不闻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洗脚水温度合适,里面还加了少许麝香和花汁,沈扬双脚浸入,顿时舒服地哼哼起来。

    “你这个样子,是不是后悔赶走她们了?”

    沈扬愕然睁眼,只见窗户上不知何时竟多了一人,背对着他坐在窗上,浅蓝色长裙柔柔摆动,湿润的深蓝色波浪长发被风吹拂,这个地方浮动着一股淡淡的海棠香气。

第175章 轮回心结() 
这海棠般的女子自然是海星,她刚刚出浴,长长的海蓝色波浪秀发湿漉漉的,别有一番风情。

    海星新换了套简约的长裙,仍然是熟悉的天蓝色,却把半截小腿和脚踝露在外面,连鞋子都没穿,洁白的小脚在窗户边上晃悠晃悠,让人眼花缭乱。

    “要不,我去把她们叫回来吧,我知道她们住在哪。”

    沈扬这才惊醒,连声道:“不用不用。”

    他有些莫名心慌,这很不正常,要知道沈大帅侠一向以脸皮厚著称,但这段时间与海星相处,处处捉襟见肘,没了往日风采。

    海星似乎完全没料到沈大帅侠的尴尬,反而坐在窗户上沉默起来,刻意让这种尴尬扩散发酵,直到沈扬干咳了一声,想夺回主动权,海星却又突然说话了。

    “穿上鞋子,我们出去走走。”

    说完,她如海风般吹散在窗户边上,留下屋内只能干瞪眼的沈扬。

    不久后,两人出现在南里乡沿河一侧的街道上,一前一后,像是一位公主在出行,带着一名跟班。

    不得不说,这南里乡的布置的确堪称精美,连沿河两侧的街道都用鹅卵石铺砌出一条小道,与正常的道路界限分明,此季又非节日,但街道外侧的店面或民居全都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

    将近夜晚,南里乡的人们已经掌了灯,与路边大大小小的街灯相互辉映,连成一片,让这座小镇变成了一座真正的不夜城。

    “这才是真正的土豪,一个晚上仅仅灯油都要不少钱吧。”沈扬感慨。

    上一次他和三叔他们来到这里,只是匆忙一瞥便离去了,因为金陵才是他们的目标,现在故地重游,重新认识了这个地方。

    海星停步一笑:“那你想不想见见这个土豪?”

    “你们认识?”

    海星目光看向远处,轻声道:“你刚才见的两个小姑娘,锦姑娘也曾经是她们的一员,在这里生活过两年。”

    沈扬讶然,没想到船娘锦姑娘还在这里呆过,一名出入南里乡的风尘女,很难让人和一名秦淮河畔的船娘联系在一起,这其中必然有一段故事,只有如今的海星才知晓。

    锦姑娘为海星的次世身,这段时间沈扬渐渐发现,海星很少提及锦姑娘的生活,或许锦姑娘对她而言是一段屈辱的过往,不堪回忆。

    “不想回忆就别去想了,去那边看看。”

    然而,海星却摇头:“你不明白,我并非不愿回忆,而是轮回法的需要,无论我族的轮回宝筏,还是你们那三世红尘法,想要让主世身圆满,必须解开前一世次世身的因果与心结,这也是修行。”

    沈扬皱眉,似懂非懂,实际上他很不赞同海星的做***回和因果都充满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宿命感,这是他最不喜欢的。

    两人沿河缓行,海星慢慢将锦姑娘的一些事情道出。

    锦姑娘出自金陵一个曾经辉煌的梅姓大族,横行一州,但梅家并未满足,企图更进一步,要称尊一州,结果触怒了称尊金陵千百载的王谢两大古族,一番争斗后,梅家迅速没落,支离破碎。

    这本是一个世家争霸的无聊故事,无论在什么时代,总有一些大族能站立起来,也总有没落者,这无可厚非,但梅家的没落中,却有着锦姑娘的心结,牵涉出一对姐弟的命运,需要海星来解开。

    锦姑娘原名梅锦绣,而她还有个弟弟,名为梅锦川,梅家没落后,这一对自幼生活在一起的姐弟被分开了,流离失散,梅锦绣成为了出入风尘的锦姑娘,梅锦川则彻底消失。

    锦姑娘姿色不俗,成功进入了南里乡的风尘地,她原以为自己会就这般困死此间,但两年后,那个消失了许久的弟弟却突然出现在这里,加入了那位大老板的手下,成了他的家丁。

    这个变故彻底打乱了锦姑娘的生活,当她认出弟弟后,喜极而泣,在当天就找到他想要家人团聚,可惜的是,弟弟并未认出她,反而将她当成风尘女,调笑不堪,锦姑娘羞愧无地,当晚就离开了南里乡,而后继续漂泊,成为了秦淮河畔的一名船娘。

    这仍然是一个无聊的故事,大厦倾颓,往日的荣耀和尊宠当然随风而散,即便后来再遇,也不过是前尘往事,一些人早就不在乎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故事,却成了锦姑娘的心结,一直想知道弟弟这些年过的怎么样,哪怕只是远远看一眼,就可以解开。

    听完海星的讲述,沈扬同样有些感慨,当日的梅家与现在的庞大帝国,何其相似,一旦帝国倾覆,这个国家的子民们又将如何?

    “走吧,那就先去了却你这心结,不过我倒是觉得,很想见见你口中那位大老板。”

    在锦姑娘的记忆里,只知道大老板名为娄有涯,一手创建了南里乡,除此外便再无别的印象,沈扬对此很理解,因为一位风尘女子不太可能接触到那个层面的人物。

    而就在两人缓步走向小镇中心区域的同时,一辆快马加鞭的马车也正在飞速赶回南里乡途中,车上加上马夫,一共有四个人。

    “大老板,马上就要到家了,要不要我去通知他们,让他们准备一下?”忠诚的老马夫一边控着马车一边对着身后低声询问。

    “没时间了,直接过去吧。”车内的大老板轻声道。

    老马夫立刻点头,马鞭一甩,两匹骏马又开始飞奔。

    车内,宽阔而华丽的车厢中坐着三名男子,其中一名黑衣男子抱着剑,面色冰冷:“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值得你如此大动干戈,从岛上一路飞奔至此。”

    居中的男子显然就是大老板,紧紧皱着眉:“我也不确定,不过从地灵残图上传回来的粗略结果显示,这是一群体导率很高的人。”

    抱剑男子冷笑:“你那地灵残图不准,体导率高,并不代表一定强。”

    大老板摇头:“若只是如此,我也不会着急赶回来,但地灵残图还显示,他们中其中一人的体型,可能是我们正常人的三四倍之多!”

    抱剑男子一愣:“三四倍?怎么可能?”

    大老板也是苦笑:“所以我才不得不急着赶回来,如果残图显示准确,我想我们可能遇到传说中的那一族了。”

    就在此时,大老板忽然怀中微微震动,他连忙将此物掏了出来,却见是一块罗盘样的黑色方块,上面一颗耀眼的蓝色亮点不断闪动。

    “这是又一名那个层面的强者吗?”大老板喃喃自语,眼神突然间变得锋利起来。

第176章 欠揍的老板() 
“咚!”

    一双穿着黑色兽皮长靴的大脚落地,抱剑的男子冷漠看向周围:“到了。”

    又一人跳下马车,却显得很沉默,他握刀的手很稳,暗暗警戒着四周。

    娄有涯最后一个下车,满脸都是无奈:“拜托,每次都这样,出个门搞得跟打仗一样,这里是南里乡好不好,哪有那么多人天天想害我?”

    抱剑男子认真看着他,冷冷道:“因为你有钱。”

    握刀的沉默男子也轻叹一声:“你真的太有钱了。”

    娄有涯瞬间无语,干脆扭过头不再理会他们,转而走向小镇里,抱剑男子和握刀男子立刻紧紧跟随。

    南里乡已刚刚入夜,但这里根本没有半点黑夜的氛围,反而到处光亮,路边那一排排灯笼将会彻夜照到天明。

    “好吧,原来,我已经这么有钱了。”娄有涯喃喃自语,仰望黑暗的北方天际,渐渐出神。

    这是他的习惯,每天都要向北方仰望一段时间,对他而言,那是一个美丽且残酷的地方,盛载了他的童年和青年,如同两幅意境完全相反的画卷,强行将他撕裂开。

    命运跟娄有涯开了个天大玩笑,送给他衣食无忧的童年,却又让他乞丐一般度过了青年,然后,他被戴上手铐和脚镣,作为一名囚犯发配琼州,完结了他的前半生。

    这样的前半生,足以终结一个人的一生,可惜,他是娄有涯,他又回来了。

    从琼州到粤南粤北,然后是闽浙,再到现在的金陵,娄有涯的足迹遍布了这些地方。他并非简单的走过,而是深深植根,祠堂、书院、曲苑、民居、酒楼等等,全都留下了他的名字,当然,这个名字不是娄有涯,而是大老板。

    娄有涯是罪人之名,按律不得使用,那是几十年前的判刑,却给他终生都烙下了罪恶的痕迹。

    “你走错方向了,应该是去迎宾馆那边。”冷冷的声音出现在他身后。

    抱剑男子眼神落寞,明明与几人同行,却仿佛孤身一人走在路上,那宽大的袖袍绵软地覆盖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体上,看一眼就会让人担心。

    “你懂什么?”娄老板轻蔑地瞟了眼他,“你们这些漂流国的人,永远不会了解陆地人的想法。”

    抱剑男子眼中的精光一闪,却又缓缓闭上:“没关系,我手中有剑。”

    娄老板轻蔑更甚,冷笑道:“对不起,我手中有钱!”

    抱剑男子剑眉一竖,手已经按在腰上,半晌,又颓然地放下,眼神重归落寞,瘦小的身子更显单薄了。

    “怎么,不服?这么多年了,一点也没改变!我知你剑法超群,连洞庭箫这样的强者都斩于剑下,但你知不知道,我从你师父手中买下你,花了多少钱?”

    抱剑男子似乎彻底丧失底气,落寞的双眼布满浑浊杂质,任由尖酸的商人继续说下去。

    娄有涯伸出两根手指,大笑道:“才两千两!三尺青锋之利,却只值二千两!”

    商人熟练地奚落着自己的打手,十几年来这样的话他说过了无数遍,每次都能取得很好效果,他说出这些残酷的事实时没有半点迟疑,似乎要将抱剑男子最后的自尊消磨殆尽。

    “你他妈的!那混蛋已经被我杀掉了!”抱剑男子忍不住低骂。

    娄有涯却大笑,他的手上还挂着一只小火炉,炉子里炭火正旺,将他略显白胖的手烤的发红。

    “你知不知道,每次看到你摆出那张牛皮哄哄的臭脸,老子都很想踩上两脚?妈的,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会玩剑嘛,听说你师父有三路剑法,分为上中下,你为什么非要学下路剑法?”

    抱剑男子终于拉下了面子,再也无法镇定了,直喘粗气:“行,娄有涯,你他妈真行!非要每次都把老子惹火揍你一顿才罢休是吧?行,老子成全你!”

    他说到做到,一脚踢出,“嘭”地一声,将娄有涯踢飞,而后箭步跟上,坐在他身上就是一阵老拳乱打。

    不足片刻,抱剑男子恢复了平静,慢悠悠站起来,站在一旁不说话了,而满脸青肿的娄老板同样施施然爬起,继续缓步前行,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

    眼看这一切发生的握刀男子惊呆了,他加入这个小团体没多久,虽然知道两人时有争吵,但像这样大打出手的还真没有,当真大开眼界。

    “不明白?”抱剑男子看着他。

    握刀男子立刻摇头,太不明白了,完全看不懂啊。

    “他就是欠揍!”抱剑男子冷笑,接着却又道:“不过也有其他原因,我们这里,可能又要增加新人手了。”

    握刀男子更是愣住。

    “你跟在皇帝身边几十年,能摸透皇帝的心思,但他可不是皇帝,慢慢看着吧,马上就明白了。”

    握刀男子手一紧,似是想起什么,默默点了点头。

    实际上,仅仅半个时辰后,握刀男子就明白了一切。

    娄有涯并未直接去迎宾馆,而是首先回到自己的住处,仔细洗漱清理一番,换上一套全新的衣服,戴上一顶圆帽,静默片刻后,才前往迎宾馆。

    这是一套非常庄重的古老仪式,通常为接见贵客使用,分为沐浴、冠带、静思三步,提前表明自己的诚意。

    洗漱之后的娄老板显得精神许多,眼中流动着一名商人专有的精明神采,当然,除了仍旧鼻青脸肿的面部。

    迎宾馆位于南里乡西面较为偏僻的区域,这里禁止游客闯入,防止打扰贵客,甚至还设有专门的值守。

    今晚有贵客临门,当娄有涯三人赶到的时候,还是被眼前的一幕震了一下。

    最显眼的,莫过于坐在院中抱着一口巨大酒缸“咕咚”喝酒的一名“巨人”,只从面貌看,他只是一名少年,但从体型上看,他已经远远超出了人的范畴。

    他就是昂山。

    不知为何,自从有了巴斯巴传授经验后,昂山的体型就开始控制不住地增长,沈扬在滇南见到他时,他不过是正常人的一多半身高,尚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但现在,已经超出了正常人三四倍,远远看去如同一座小山,沈扬甚至不敢把他带进金陵城中,免得生出意外。

    昂山的面前堆了一大堆美味,但他看都没看,只对那缸酒感兴趣,这是巨灵族人的特点,不吃肉食,却对药草和某些晶石充满狂热,在滇南时就可见一斑。

    在昂山旁边,沈敖和天圣女等全都列座,他们早于大半日前就来到了南里乡,上一次他们来时没带昂山进入,是以并未引起轰动,这次带着昂山一进来就被请进了这里,邀请他们的侍者对他们恭敬异常,沈敖也不好拒绝。

    其实沈敖内心并无见外,他离开天祚后曾经周游列国,凭借过人的学识和见闻,他在那些地方都受到了隆重接待,这样的场面已经见惯了,他唯一担心的还是沈扬,不知他如今身在何处,安危如何,如果不是树老一再保证沈扬暂时无碍,他肯定早就返回金陵寻人了。

    娄有涯何等精明,短暂的错愕后,他只是环视一眼,就找到了这群人中的主事者沈敖,而后大方走到一个适当的距离,含笑而拜:“让先生久等。”

    沈敖却并不站起,微微一笑:“娄老板。”

    娄有涯面色不变,心中却有些不乐,此人看起来是个知书达理之人,怎么如此不识礼数,自己作为主人亲自到来都不肯站起,太过妄自尊大了。

    “不知先生是——”

    沈敖淡淡道:“幼时我们还见过的,我是沈敖。”

    娄有涯愣了愣,随后两眼一瞪:“沈老三,是你!”

    他瞪大了眼,越看越觉得像,少时映像中那个孩子的身影与现在的沈敖完全重合,娄有涯立刻确认了。

    “嘿,不愧是娄老板,记性真不错,小时候我只揍过你一次,没想到都能被记到现在。”

    娄有涯嘴唇直哆嗦:“那是因为沈老二额不对,因为神将大人,揍过我太多次!你们兄弟两个我怎么可能忘记?”

    沈敖撇撇嘴:“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我看你这人手不少,要揍回来吗?”

    娄有涯一僵,随后苦笑道:“我娄家当年获罪,如果不是神将大人,我都不知道能否活命走出帝都,你们我怎么敢揍。”

    “那就好,据说你如今混的很不错,连名字都改了,改成娄有钱,我们蹭你一顿饭,没意见吧?”

    娄有涯顿时腻歪之极,却也只能赔笑几声,愤愤地坐到另一边。

    他脸上的青肿仍然没有消退,现在看来,他这顿打算是白挨了,原以为可以制造些什么局面,收拢人心什么的。

    天圣女有些微醺,晃着酒杯道:“这个胖子好奇怪,脸上怎么是青肿的,难道刚才跟别人打架了吗?”

    沈敖不动声色道:“他是想告诉我们,他娄老板与手下人都很亲近,根本没有主次之分,大家‘打’成了一片,而一个对手下人都很好的老板,无疑是很招人喜欢的。”

    天圣女立刻直皱眉:“他这么胖,谁会喜欢啊。”

    娄有涯顿时气歪了鼻子,这天圣女生的粉雕玉琢一般,明媚动人,哪知说话竟如此刻薄,再加上一个处处奚落的沈敖,简直要让他暴走。

    “哼,喧宾夺主之辈,我来会会你!”娄有涯身后,那名抱剑男子越众而出,直接跳到沈敖面前,青光一闪,长剑已经在手。

    沈敖却头也不抬,两指掐住酒杯不断转着圈:“漂流国的清水剑吗?很不错,那边那个,苏炳瑞,你不打算一起上吗?”

    娄有涯身后,握刀的男子身上一颤,没想到已经被认了出来。

第177章 富可敌国() 
沈敖并未认错,握刀的沉默男子虽然已经改变了不少,却还是被他一眼认出来了,正是帝都那位至尊身边的御前侍卫统领苏炳瑞。

    “沈先生,我们就不必比了,我不如你远远不如。”侍卫长低头,握刀的手因为过度用力而发白。

    未济录第一,仅仅破圆之境,却斩杀过数位破茧强者,这都是苏炳瑞的光辉历史,但他一直都知道,帝都之内还有一人比他强,那就是沈敖。

    蜉蝣一事后,他被皇帝“驱逐”,离开了帝都,本打算返回岭南闭门不出,却在返程路上遇到了娄有涯。

    娄有涯三十年不抵北方,却对那边的事情了如指掌,堂堂御前侍卫长被驱逐,这样的大事他当然知晓,而一直苦于身边没有强大保护力量的他,也立刻对苏炳瑞动了心思。

    同样的,苏炳瑞十分明白皇帝驱逐他只是对他的保护,这让他寝食难安,日思夜想如何去帮助那位曾经的好友,可惜,见识了蜉蝣一战的诸多强者后,侍卫长终于意识到世界的广阔,他那所谓的未济录第一,实在不算什么。

    苏炳瑞已经无法帮助好友太多,但娄有涯可以,因为他有钱。

    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缺乏掌握财富的人,他们豪奢相竞,名流自比,被其他眼红者称为富可敌国,但从来没人说娄有涯富可敌国,因为,他真的富可敌国。

    作为一名被发配琼州的罪民,娄老板创造了一个让同行看不懂的神话,他能将琼州的黄婆棉纺卖给后金人,能将库页岛的金枪鱼送到天竺,能将波斯猫运到帝都,如果不是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人攻克,古人走出的丝绸之路也不过是娄老板纵横的诸多商路之一。

    不只是这些,他还在各地建设祠堂书院,创办赌场钱庄,开设酒楼茶馆等等,比如小寻常去的帝都那座占地严重违规的七品楼,与帝都人的传言完全不同,它既不是什么古老势力的地盘,也不是皇亲贵戚的私囊,而是娄老板个人的产业,看起来,只要有商机的地方,就不乏他娄老板的脚步。

    一些人或许会想到他的罪民身份,但这些人不会想到,娄老板年轻时被官府定罪,其实是因为他居然想踏足这个国家的禁忌领域——盐运和铸币!

    无论如何,今天的娄有涯已经走出了自己的路,并且似乎与帝都中的至尊形成了某种默契,他不进入禁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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