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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献帝新传-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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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之前,刘协曾以为寒潮之时,南方产粮也会大规模下降,但从今年的情况来看,由于产粮地扩充到五湖五河之地,粮产并未下跌,而耗粮颇巨的酿酒业也没有实现真正几何级的增长,实际上百姓对耗粮最多的醇酒反而比较抵制,毕竟乍喝纯度高的酒还是很不习惯,而且南方对酒的喜爱反而是米酒和葡萄酒等低浓度甜酒。
  楚地在广推《国商策》之后,整个商业和制造业提升的产值是呈几倍的增长,刘协曾经拿着治略府提供的统计数据,一个人算了下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每年都超过了两成还多。
  可以这样说,每年楚地的盐、布、绢、油、陶瓷器,甚至是刘协曾经很满意的家具都在大规模的盈余,唯一勉强说不盈余的就是控制严格的铁和马,尤其是马,凉州马匹虽然精良,但由于喂养精细,根本不适合农耕,每年农用马、牛的需求是非常巨大的,但由于缺乏优良牧场,楚地却无法自给自足。
  折合一下,这些年来,生产总值增长都超过了三成六,如果这个速度放到后世的市场主义中,结合金融市场反映,任何一个国家都会立刻陷入恐怖的通货膨胀中。
  最坏的情况就是楚地生产接近后世模式,但从消费经济学角度来说,楚地仍然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快速增长就是对经济承受能力的破坏性打击。
  换句话来说,楚地的产品,包括粮食并不非常过剩,放在后世,这根本不是什么问题。然而楚地高集约化和地域化经济带动产能增加的同时,经济根基还是缺乏消费能力的小农经济,这种对比下使得商品过剩严重。
  也幸好是小农经济,这使得刘协有很大的空间进行调整,但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种能力进行调整,他终于发现更改历史的进程原来是那么的危险。
  实际上刘协在去年粮食价格爆跌之后就已经意识到了经济危机的存在,直到今年初,治略府将这几年详细的统计数据提交上来,刘协才意识到经济危机早已开始危害楚地的经济发展,如果不能解决这个棘手问题,莫说提升经济格局转变,便是前些年所作的努力都将化为水浪,尽付东流。
  由于政策上推动基础建设,大规模扩张建设投资,超历史合理进程采用集约制造和分工流水作业提高生产效率,有意识推广经济区域化,采用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推广商策和五湖策,这一系列的超常规发展终于导致了楚地经济在消费能力低下的情况下出现了一片畸形繁荣。
  更令刘协胆颤的地方是大规模基础建设动用了襄阳银庄七成以上的储备金,使楚地经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金融隐患,作为预警信息,由于商税下降,农税所缴粮食过于廉价,治略府每年还要大量出钱稳定粮价,治略府终于在年年盈余的乐观局势中,与去年出现了一百亿六千万钱的超支,而在此之后将步入还贷高峰,以目前的税收,治略府肯定无法还贷,将直接导致襄阳银庄发生大面积呆账。
  这些都是典型的金融危机特征,刘协虽然不知道这个时代发生经济危机会造成多大的损失,但正因无法预估才更加惶恐。
  在刘协的面前,他可以选择帝王式全盘控制,使经济稳步倒退回去,这个方法简单易行,中国历史上太多位帝王使用过这种手段了。
  还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大规模增发货币,促进楚地的消费能力,使经济从通货紧缩进入通货膨胀状态,但这样的选择之下,楚地的金融体系能否承受住这种增发压力是很难说的,也许就会引发更大规模的货币贬值,直接导致楚地经济崩溃。
  如果楚地经济崩溃,将会发生大规模的经济倒退,发展到一半的工商业将因为完全亏损而停顿,豪门氏族对楚王府和治略府的信任度无疑降到零点,政府无力继续维持现在这个基本粮价,农民利益处于崩溃状态,大量田地开始空置,百姓一定会抵触新政,回归完全的小农经济制度,甚至会全面倒戈现在的楚地政府,在一些豪门望族的率领下,甚至起兵除掉自己这个楚王。
  如果刘协是刘备的话,现在只要在洛阳大规模收购南方黄金,导致黄金价格持续上涨,楚币开始贬值就直接可以打垮南方虚假繁荣的经济。
  还好刘备不懂这些,诸葛亮不懂,司马懿也不懂,勉强让楚地逃过一劫,表面上稳如泰山的刘协,心中早就是一片乱麻,回到大汉之后,他第一次感觉到了无力。
  把这样的消息告诉胡昭,也许就是一种倾诉,一种在压抑下的暂时解脱,为防止万一,刘协同时下令,只要胡昭或者其弟子出现异况,立刻全部囚禁,押送襄阳。
  庆幸的是刘协这次的赌博并没有输掉,在刘协完全揭开自己的底牌,告诉胡昭自己面临的窘迫之后,胡昭先是一脸惊诧的凝视着刘协,问道:“殿下从何本典籍上学到这些学识,莫非司马水镜先生所授,若是如此,司马先生当是天下第一学士!”
  刘协直言:“恩师亦不知晓,世上亦无典籍曾载!”
  胡昭续问:“那殿下从何而知?”
  刘协道:“降世之日便知!”
  胡昭大惊,疑为天人,朗声道:“殿下果是天纵奇才,此乃上天见百姓困顿,特降龙子救世,空明本不愿出仕,然殿下乃真龙降世,空明愿为殿下效犬马之劳!”
  胡昭再聪敏博学,毕竟是古人,对头上三尺有神明之类的话还是挺信奉的,遇到刘协这样的人,他唯一的解释也只能如此。
  刘协则暗笑,胡昭啊,我可没有骗你啊,我确实降到大汉之时就知道这些知识了,同时暗暗庆幸后世的历史系学生不好找工作,自己花了两年时间备考MBA,如果不是当时花了精力学习经济学,准备弃史从商,自己也不会知道这些知识来发觉这场危机,即使能够发觉危机的到来,自己也肯定没有办法对付。
  虽然现在自己还不太肯定,甚至感觉到无力,但基本的思路自己还是知道一些。
  面对胡昭,刘协忽然察觉维持自己的神化或许可以给自己增添很多想不到的力量,如果连胡昭这样的人都无法抵挡神命的诱惑,这个时代还有谁能抵挡?
    第八卷 南北风云 第三章 内政风暴
     更新时间:2009…5…30 1:13:43 本章字数:8870
  内政风暴
  在胡昭愿意投效自己之后,刘协立刻任其为襄阳学府总祭,调黄承彦为益州学府总祭,由于黄承彦调往益州,只能暂免黄承彦的礼署尚书令职务,做为弥补,提黄承彦长子黄博为礼署尚书令。
  同时,刘协人在颖川就开始一场内政风暴,直接改益州为蜀州,改蜀州治所江州为重庆,益州学府更名为西南学府;将整个秦岭防线化归汉中,提汉中为梁州;由于陈留郡位置过于靠近黄河防线,改颖川为豫州治所,毫无疑问,西有嵩山,北有颖水的颖川在防御态势上要比陈留更加优秀;改扬州治所为金陵。
  人事上也进行一场变动,刘协亲自书文于周邑,封其为乌林侯,言语中倍赞胡昭贤才难得,周邑知道刘协意思,正式上书辞呈,并表胡昭为中治略公。
  刘协顺势调张昭为中治略公,任胡昭为左治略公,并对三治略公的负责事宜进行细分,由荀彧总管内政要事,严掌吏、刑两部,具体负责各州事宜及人事调动、官员考核、各地驻防军调动监督,张昭主管商工农务,胡昭主管文教医艺。
  将医、学两署从楚王府调至治略府,升格为部,由胡昭统管;增加德署、统计署,改内治台为内务署。
  治略府在吏、刑、农、工、商、民六部的基础上增加医部、学部,八部之首的吏、刑两部由右治略公负责,农、工、商三部由中治略公负责,民、医、学由左治略公负责。
  改各州刺史府为治略台,改刺史为治略总督,每治略台设吏、刑、农、工、商、民、医、学八司,各司首官为参事,各郡维持太守职称,设吏、刑、农、工、商、民、医、学八名从事,各县只设县令与三名随邑。
  在楚王府增设德署主管宗教和百姓、官员的品德,统计署则每年进行产值、税赋、民生、民意、环境、人口六项统计,以此六项统计综合分析治略府的运作情况。其中民生统计主要调查百姓收入情况,民意调查的是各地百姓对官员和朝廷策律的满意程度,直接关系各级官员升调核查,环境包含天气、水土等环境变化情况,人口则统计人数和各地男女比例。
  将原先归属治略府管辖的各地驻防军转到统帅府直属,成立驻防院,所有人事安排权限由统帅府驻防院负责,各地治略台和郡守只有调动资格,无任免各驻防军督尉、校尉的权利。
  刘协的这次内政改制,后世称为颖川风暴,经过这次改制,楚王府保留幕僚院、督政院、督军院、礼署、策署、律署、德署、统计署和内务署的三院六署设置,这也成了后世的标准。
  颖川风暴正式确定了皇帝的监察军政大权和制定国家政策法律的权利,而统帅府的大将军必须由皇帝亲自担任也确定下来。
  在刘协之后,后世各任治略府都依照这个分化,进行三大治略公的分工安排。
  经过多年的准备,刘协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构想,将政务权利下放,由治略府管理天下,而自己则严控军权和督政大权,用督政院和督军院严格控制各级文臣武将的廉政情况,一旦统计署、督政院和督军院发现了官员、将军的行政错误或者渎职情况,立刻严惩。
  由胡昭和律署尚书令刘巴两个人负责,领楚王府和治略府各级官员共同制订《楚律》、《军政法》、《工商赋税法》、《土地法》和《雇工法》。
  《楚律》制定中巧妙将儒学和法学进行相互共融,首先确定除皇帝外,无人可随意剥夺他人财物,既满足了法家的定分止争,又符合了儒家皇权至上的思想。定楚地罪责为九等,第一等到第三等为重罪,可判死刑或终身充军,同时私人财产充公;第四等到第六等为大罪,可判充军十年以下或囚三年以下,同时私人财产半数充公;第七等到第九等为小罪,可判杖刑,杖刑最高不得过五十,且依据年纪偏大或偏小减少,对年五十五以上、年十以下可免刑,仅纳罚金即可;规定除襄阳银庄外,任何人不得私藏超过十斤以上黄金,否则定为大罪,并报呈楚王府,由楚王下令财产充公。
  《军政法》主要针对各级官员和将领制订,首先确定军政分离之制,善越军政权限者立刻除职,且定罪为重罪,对贪赃枉法者定罪重罪或大罪,对善离职守等根据情况定重罪到大罪;军政官员犯罪,一律罪加一等。
  《工商赋税法》以《国商策》为根基,制订了商业规则,确定了私人达到要求可在各州或治略府成立商社;肯定治略府有权调动国商和民商参与物价平衡干预;肯定个人创新创造的新商品可独享制造权限二十年,亦可将完全或分售他人;确定农业和工商业的划分,统一工商赋税国商、民商为十抽二,私商为十抽三,维持对国商的其他扶持条件不变;确定了黄金贸易必须由襄阳银庄代治略府独家经营;维持现有农税额度,但增加在官田种植的百姓享受农业补贴,使得农民种官田可获得补贴;规定百姓养马可以获得额外补贴;维持官田种植的农场和百姓开垦新官田,可十年免税,同时获得治略府一次性农田开垦补贴;规定百姓开垦新田,种植十年后,可再次获得农田回收补贴,设定铁、盐、布等十六行业,私人未成立商社不得进入,百姓自耕自织自铸者,取消一切农业补贴,增加农税两成。
  《土地法》正式规定任何人只能和各州治略台定行土地贸易,不得私自变卖土地,氏族必须拥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收入归属氏族共有,族长依据《氏族法》分配使用;规定各氏族拥有集体土地的上限;规定每户可拥有土地上限不得超过三百大亩,多余土地必须由治略府按市价完成回收;普通百姓和氏族子弟可以租种官田,租期可以签订为十年、三十年和五十年三种,租期越长,农税越低。
  《雇工法》正式规定了长工、短工根据工艺水平必须享受的最低劳薪,平均雇工收入比灵帝时期提高了两倍左右;规定雇佣工每月月初第一日和月末三日享受休假,在假期内,雇佣者必须支付全额薪水,如雇佣工在休假日被迫工作,必须获得双倍劳薪。
  由于几大律法受影响较多的主要是各地从商的氏族,他们大多为国商、民商,并不敢过于指责新法,即使非常严苛的《雇工法》,也没有人过多反对。
  在胡昭的建议下,刘协又同时安排治略府和楚王府共同制定《氏族法》,对整个楚地进行氏族管理,登记各地氏族,严格建立家谱登记管理和核查工作,总的根基有九条:
  1、氏族总计千人以下为小族,千人以上、六千人以下为大族,六千人以上为豪族。凡万人以上氏族必须分割成两氏族,新选族长,重建族谱,防止氏族势力过大,对小族采取扶持,对豪族采取分化的管理办法。
  2、凡触犯《楚律》规定九等罪行的前三等重罪,各氏族必须对罪民进行除名处理,不再认其为宗亲。
  3、凡氏族中有人担任国商,则相应商社不得再安排其他氏族成员担任管理职务。
  4、设氏族功勋,同九等罪行一样设九等功勋,前三等为国族,中三等为州族,下三等为郡族。
  国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襄阳、江南、西南三大学府,州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各州立学府,郡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郡学。
  国族可耕种土地三千亩,州族可耕种土地一千亩,郡族可耕种土地三百亩。
  若氏族内部子弟凡有人触犯《楚律》重罪,氏族缴纳罪金三百万钱,且氏族功勋降一等;若氏族内部子弟中有人触犯《楚律》第四等到第六等的大罪,氏族缴纳罪金三十万钱,且氏族功勋降半等,若有两人犯大罪,则氏族功勋降一等;若氏族累计三十人触犯《楚律》第七等到第九等小罪,氏族功勋一等。
  氏族子弟若能担任治略府三公,统帅府左、右、前、后四将军,楚王府三大总祭,水镜、襄阳、江南、西南四大学府总祭,氏族可直接提升三等;氏族子弟若能担任治略府各部尚书,各州治略总督,统帅府各军将军,楚王府六署尚书令,各州立学府祭酒及各国立商社国商,氏族可直接提升一等;氏族子弟若能担任从事、曹史级别官员,驻防军督尉,各军督将、偏将,氏族可提升半等。
  5、各有功勋氏族定选族长由朝廷负责,每郡族挑选族长候选名单定为三名,具体任命由州府掌控;州族定族长候选名单为三名,任命权由治略府掌控;国族定族长候选名单六名,任命权由楚王府掌控。
  6、凡九等内氏族必须在襄阳银庄设氏族银库,氏族公用钱财必须存入银庄,族长必须动用本族银库维持氏族文教、医治、生葬事宜。氏族必须设启蒙馆、医馆,负责年幼子弟的启蒙教化和氏族子弟的病疾医治。
  7、凡无九等功勋、人口为小族且多于三百的氏族,每年可获得治略府三十万钱的补贴,族长候选人可在会考中优先进入郡学。
  8、氏族经商不得同时涉及四个以上行业。
  9、凡移民过程中失去与本族联系的小户百姓,可通过各地官府联系宗族,联系上后,可由官府出钱移迁到宗族聚集地;若不能联系上,可自建族谱,且在人口少于三百前,每年可获得治略府三万钱的补贴。
  此次制订的《氏族法》明确加强了对氏族势力的控制,通过中国百姓归宗认祖的传统,进行犯罪率的压制和贫民的扶持,防止氏族内部一家或几家独大,导致社会财富分配过于不均,扩大平均购买能力。既支持有功大族的持续发展,又压制豪族势力过于庞大,同时扶持小族的发展,增加对百姓的补贴,严格限制小农经济中的自补自足现象,增强百姓的消费能力。
  加上《氏族法》,这这一律五法的制定确定了整个楚地的法律基础,提升了法家的地位,围绕扩大内需消费能力和稳定物价做足了文章,无论是农业补贴和雇工提薪休假,都是扩大百姓实际购买能力的主要办法。
  同时体现了轻民罪,重官罪的治理办法,凡是官员犯罪,一律罪加一等;控制氏族对土地的拥有数量,使农业补贴能够确实发放到百姓手中;鼓励百姓和氏族进行官田的开拓中,减少私田的拥有数量,实现政府掌控大部分土地所有权。
  平衡了社会财富的分配,制止财富过多向豪门氏族集中。
  一律五法的制定时间非常长,一直持续了十二年才完全制定出来,但很多办法则在初泰十一年夏提前实行,比如劳工加薪、黄金控制、农业补贴和限制农户自织自铸等,围绕着缓解经济危机的一系列办法首先进行实施。
  刘协有理由相信,随着一律五法的完全制定和执行,天下的土地将集中归附国家,百姓依靠长期的租种保持生计和富足,而各大家族的势力则被迫推向商业,既可使百姓安居乐业,又使氏族实力得到壮大,并依靠中国传统的家族式管理,实现国内的低犯罪率和财富均化。
  可以说,《氏族法》说明刘协允许实力强大的家族出现,但不允许只有几家实力过于强大,更不允许个人财富过于膨化,也绝不允许家族强大到国家无法掌控的地步。
  于此同时,根据北方的需求,楚地连续出售大量粮食换取黄金、马匹,并用六千万石粮食和曹操换取了青州金矿的开采权限,强制和楚地商人以一万五千钱兑换一黄金的价格回收黄金。
  在治略府的支持下,楚地荆、扬、徐、蜀、梁、豫、交、凉、广九个州的商品也集中起来向北方和青州倾销,换取更多硬通货,并在储备兑换范围内,加大楚钱发行量,减缓经济危机爆发的可能性。
  楚地的新商品稻米、盐、油、陶瓷、面粉、绢布、蜀锦、高纯度白酒、大豆,甚至新出现的奶酪、葡萄酒、花椒粉也开始小面积销售,但价格制定非常高。所有商品即使卖成五铢钱,也立刻在洛阳兑换成黄金、白银运回楚地,使得北方朝廷在短短三个月内就出现了黄金不足的现象。
  随着北方在初泰十一年春出现瘟疫,楚地储备的药物和事先在各大市设立的水塔、下水道两大供水排水体系也正式体现了功效,治略府严格要求各地首先对水塔、下水道进行清洁监控,大规模供给伤寒汤,调动梁、豫、徐三州驻防军监管边境,不允许任何北方流民南下,在楚地和朝廷交界地设立粥场和医所。
  楚地开始推广马耕,由于陆续从北方购买了二十余万普通马,补充到国内各农场,楚地推广马耕和牛耕之后,除了插秧和收割需要大量人力之外,大多数时候不需要非常的农业人口,在楚地也出现了大批专门打短工的贫民,这部分贫民农忙时候参与农作,平时则集中在各商社参与建筑、水利、搬运、制造等行业。
  根据统计署的统计,这部分人口占整个楚地人口的百分之十一,约两百三十余万人,为了稳定这部分因为推广马耕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初泰五年制定的五年工程计划基本完结之后,治略府增加了二十亿钱的工程建设计划,再分十年完工,集中在楚地水塔扩建、下水道建设、广州建设、蜀州建设、梁州建设和楚地青砖道路铺设六个大方面,合计工程六十余项,涉及二十多个方面。
  《氏族法》部分遭遇阻力较小的计划也开始优先推广,将楚地三百多个较大的氏族开始登记在案,进行人口和实际拥有土地面积进行监督,掌握续任族长的教育和选择。
  楚王府的内务署成立之后,开始运作楚王府的财务,首先设立监造司,对各地上供楚王专用物品制造过程的监查;对楚天商社整改,将运营范围控制在家具、珠宝首饰、葡萄酒、瓷器四个方面,并通过《楚王内务律》规定楚王府的财务收入包含治略府每年划拨的六千万钱、荆州的赋税一成、金陵赋税一成、楚天商社的利润和设在襄阳、樊城、南昌、长沙、吴郡的十二个农场(总计三万六千亩土地)的收入,楚天商社、农场等楚王产业无须向治略府缴纳赋税,同时不得向其他行业拓展。
  禁卫军的军费不再由楚王府独立拨付,而是由统帅府统一调配,仍然确保禁卫军军士年薪平均水平比楚军平均水平高两成。
  治略府在获得大量黄金后,开始增发楚钱年铸造量,完全更改楚地年俸支付方式,不再使用粮食和楚钱结合模式,统一使用楚钱,提升官员年俸,确保官员年俸为北方的两倍,执行高薪养廉政策,同时相应提升各学府祭酒和学者、医师和各地良匠的年俸津贴。
  由于北方粮价常年不稳,刘备曾经学南方改以五铢钱和粮食结合发放年俸的方法,在治略府大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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