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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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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完到达齐国后,齐桓公见他仪表堂堂,言谈不俗,颇有经天纬地之才,而且陈完又是陈国公子,虞舜之后,于是齐桓公打算聘他为客卿,也就是当齐桓公非齐裔的高级幕僚。陈完谦逊地谢绝了。齐桓公就让他担任了管理百工(全国所有的手工制造业)的“工正”(官名)。陈完在齐国,讲仁守义,办事得体,表现出很高的道德修养。
    陈完在担任“工正”期间,不仅帮助齐国完成了“工盖天下”、“器盖天下”的争霸目标,还组织人编定了《考工记》一书。由于陈完出色的工作和绝佳的人品,齐桓公便赐给他一些田庄。陈完一则为了隐姓避难,二则为了表示对齐桓公赐封田庄的感激,三则当时陈、田二字的读音差不多,故以田为姓,改陈完为田完。田完后来娶齐大夫懿仲之女为妻,家世逐渐兴旺起来,富贵盈门,成为齐国的望族。田完死后,谥号敬仲。
    田敬仲完之子名穉孟夷。田穉孟夷生湣孟庄。田湣孟庄生文子须无,事齐庄公。田文子须无生桓子无宇,亦事齐庄公。田无宇承田氏家族尚武遗风,以勇武著称,力大无比,受到齐庄公的宠爱和器重,官至大夫,并被封采于齐国的莒邑(孙武出生地)。
    田无宇有三个儿子:田开(武子)、田乞(厘子)和田(孙)书。田开没有官职,是平民布衣,其一生主要活动在柏寝台(今广饶在当时是齐国后花园),曾为齐景公登台而鼓琴,是齐国有名的“乐师”。田乞为齐国大夫,先事齐景公,后为齐悼公之相。其在政期间,向民众收取赋税时,故意用小斗;而在向民众放贷时,却故意用大斗,暗行德政于民,收取民心。从此,田氏深得民众爱戴,“归之如流水”,田氏家族日益强盛。田(孙)书即孙武的祖父,在景公朝官至大夫,后因景公赐姓孙氏,改姓名为孙书。田(孙)书的儿子孙凭,即孙武的父亲,字起宗,在景公朝中为卿。田无宇、田(孙)书、孙凭,祖孙三代同在朝中为官,且地位显赫,权倾一时。
    孙武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祖辈都精通军事的世袭贵族家庭里。
    然而在战国,学兵家一点皮毛就可以了,学太好了是不行的,由于孙武的思想过于注重军事,使得他的思想不为别人接受。他小时学习,读书读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他就跑去问老师:“先生,祀是什么?戎是什么?” 老师想今天孙武问的问题倒是简单,于是随口说:“祀是祭祀,戎是兵戎。” 孙武接着问:“祭祀是种精神的寄托,怎么能和兵戎相提并论为国家的大事呢?” 老师顿觉奇异,一时答不出来。孙武接着说:“只有兵,才是国家的大事,君臣不可不察的大事。”
    可惜的是,他这么大的才学,却是没有几次伸展的机会,这个变态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著作了自己的兵书,但在齐国经年,齐国不用?离谱!于是他就游学,最后到了吴国,吴国迫切需要一股强大的军事力量来伐楚,在此,孙武开始他的军事行动,于是他用吴国小量小量的不足之军,把二十多万的楚国大军打败,一度的打下了郢都,向世人证明了兵家的学说,使世人都知道兵家学说的可怕。
    最后,孙武子默默的离开了吴国,隐居起来。在孙武子后百年,又出孙膑。
    虽然家世好,但到了孙膑的时候孙家已经没落了,就差绝种了,所以一出生,孙膑就很孤苦,不过后来他幸运的进入了鬼谷子的门下可以学习知识,当时他学的还是和他的先祖一样是兵法。由于幼年的孤苦,所以孙膑最先想的是振兴自己的家业,他要的是富贵金身。于是他接到了庞涓的所请,就自然而然的去了魏国,谁让魏国是天下第一大国呢!
    可这时才出意外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说嫉妒也罢,别的也好,庞涓不旦没有帮孙膑,反而使门人徐甲构陷孙膑,把个抓起来治罪,还处以膑刑。孙膑原本叫孙宾,因为自己受了膑刑,就改叫孙膑了!这是他的小家子气,他要记住这个仇恨!可以说,北信君敬的是他的才能,却并不一定在意他的人品。身为一个齐人,学习出来后,不论怎么样,但他想的只是自己的富贵,而不是回齐国效力,这一点上他不如自己的先祖,孙武子虽然在吴国为官,但每一,他没有打齐国,二来,他是在齐国等到快四十了才去吴国寻求发展的。
    可是孙膑却是不然,他少华之时下山,本想着走后门的人际关系,通过庞涓进入魏国好谋取自己的富贵,可是却不成。最后带着一颗仇恨的心来到了齐国,为的,也仅仅只是报仇。
    在北信君的回味中,他来到了驿馆,可是没想到的是,在此刻,门前竟然多出一个人来,这个人跪在一边,手里抱着一个大大的白幡,北信君莫名其妙,但他一个细看,却也算是明白了,原来那是一面写着拜师学艺的白幡。那是一个少年,这是一个十分瘦小的少年,看上去也不似一个有钱人的样子,他的身上有一把破旧带锈的剑,怀里抱着发黄的白幡。
    北信君从车上下来,一个小吏过来,对北信君道:“君上,你看……这……”
    北信君道:“怎么?”小吏道:“昨儿个下午,这个小子来到门口,跪下说是要拜君上为师,学习君上的武技,不知道君上的意思,我们也就不好赶了,君上……”
    北信君淡淡的看过去,那个少年还在跪着,一双眼睛渴求的望过来,就差叫出声了。北信君过去道:“你叫什么?”少年苍白的脸上泛出了激动之色,道:“在下曹春初!得见君上武勇神技,君上,我一心求武,请您收下我吧!”哪知北信君问过名字后就离开了,对小吏道:“让他就这样跪着,看他跪到什么时候。”说着人就进去了。
    似是知道北信君的心意,月勾已经叫人打好了热水,北信君一进入房,就开始除下了自己的衣服。白露啊了一声,在北信君的背上,有一个大大的圆印,这是他捱了那记大木锤后的伤,虽然看上去没有事,但怎么可能真的没事?月勾拿来了素缟,这是北信君的衣服,以此来表示他对孙膑的郑重。门外传出了动静,猛的,门大开,小狐闯了进来。她先一惊,然后一下子把门关扣上,叫道:“你昨天把我支回来,自己跑哪去了,怎么回来后就这样?”
    北信君莫名其妙道:“洗澡,还能干什么?”小狐很惊讶道:“可是你来齐国后就洗过了一次!”北信君郁闷了一下道:“你一般多久洗一次?”小狐想了想道:“大概七天吧……怎么了?”七天,这的确是很不错了,比起一般的女孩来说真是不错,但问题在于这可是热人的夏,但小狐却并不觉得,只要自己身上的容臭盖过了体味,谁会想洗澡?而且女孩洗澡还有头发,那特别麻烦,头发不长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在月勾她们窃笑的时候,北信君奇道:“不对,赵茗没有在门口吗?她会让你进来?”
    小狐愣了一下,道:“没有?她不在呀?”北信君嗯了一声,道:“原来如此!”就在此时,惊雷迅电,从屏帐后,赵茗飞步而出,她上提着剑,飞刺北信君。北信君在木桶里,不便躲闪,正是她下手的最佳时机,而且……她经过了计算,在那一连的时间里,北信君白天大战十一个高手,下午动脑与一众大商谈生意,最后晚上又到了慎到的那里招揽学子。现在回来的北信君定是最累最疲的,若然非是如此,他也不至于要洗个澡来去见孙膑!不然,他就会疲累起来。如此的良机,赵茗怎么可能错过。
    “笃——”赵茗的剑也非凡品,一剑深深的扎透了桶。在一片的惊叫声中,白露拔出了自己的玉剑,放在了赵茗的脖子上,这剑虽是玉剑,可也锋利无匹,虽然不能和金铁相比,但要割破赵茗的脖子,那也不成问题。月勾也抽了剑出来,小狐更是一下子扑在赵茗的身上。
    北信君更怒,他一声吼,身上的桶一下子炸开,水哗哗的流了出来,赵茗的剑给北信君的左手食指和拇指挟住,北信君拧着眉,一扭,赵茗的手再也抓不住剑,她万万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一剑还不能给北信君一点点的伤害,特别是北信君是真正的受到了伤的,他痛上的红印是怎么都掩不掉的。
    “你找死!”北信君大怒!他正要出手,赵茗叫道:“三次机会……你……你答应给我三次机会的……我还有两次机会!”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二章:有曹春初
     更新时间:2010…1…10 21:45:25 本章字数:2576
北信君抓着她的脖子把她提起来,冷冷道:“但本君以为你会放弃!”赵茗咬牙道:“狗君,你如此对我,还想我顺服你吗?”北信君点点头道:“你说的不错!”他提着赵茗丢在一边,月勾把衣服放在北信君身上,北信君摇摇头道:“看来本君对你太好了……去叫囚掬进来。”囚掬是囚牛卫的六大卫士之一,本来如他这样的神牛力士一共有七个,有一个死在了北信君的手上,还有六个,他们分别是囚掬、囚劳、囚凡、囚津、囚涂、囚隆。囚牛卫是北信君建立在自己身边的近卫军队,他们人不要多,但一个个都要是勇猛之士,而囚牛卫中的神牛力士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并且他们还懂得一点私刑。
    没一会儿囚掬进来,他向北信君行礼,北信君一指赵茗道:“把她带下去,给她找一副二十斤重的木枷,还有,帮她把鼻环上上!”赵茗叫道:“不对……你答应我的……”
    北信君冷冷道:“本君又没杀你,只是给你一点教训,你要知道,你是有机会,但不是说本君就不会给予惩罚!带下去吧!”赵茗没有说话,在北信君面前说什么都是徒劳的,事实上说来也许可笑,她最担心的并不是别的,而是给戴鼻环。鼻环是有很多种的,我们现代社会里也有,可是在古时候,有的鼻环不是打在鼻翼的,而是在鼻中,就和牛一样,打上这样的鼻环,人和动物没有区别,那种低人一等的羞辱是怎么也磨不掉的。
    在鼻翼上面,还可以说是装饰,野人没少这样过,可是打在鼻子中间,在楚国,只有牛才这样,这是在说,这个人和牛一样,是辱人的一个法子!
    曹春初呆呆的跪着,他正在等着,他不知道自己要跪多久,也许一天,也许两天,也许……正在他乱想的时候,驿馆的门口再度出现了动静,一个大汉提着一个女人出来,向着后面走,女人的脸上戴着一个木制的面具,曹春初怔怔的看着那边,不知道怎么的,他的心里升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异样。感觉……就像妈妈一样……
    曹春初生活在一个贫民区,他小的时候就很苦,天天吃不到什么好东西,他有一个母亲,他的母亲经常带回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以此换取母子的生活之资。有一次,他的母亲怀上了孩子,他的母亲自己把孩子打了,但问题是这样一来,她的身体就更差了。有一次行房,夜里把男人吓出来了,因为下阴出血太多,最后还是救回来了。
    直到有一天,一个夜里,曹春初这才惊讶的发现,原来他的母亲竟然是一个剑术高手,她本来是一家大户的家姬,她的剑术就是这样练成的。古时大家族会给自己族里的女人学习剑术,一来这样可以使女性的身材好,二来可以在必要时起到战斗力的作用。而且女子跳舞也是要用到武的,剑舞本就是舞的一种。
    当时这个女人和一个家将相爱,两人私下苟和,这本来没有什么,不给发现就行了,没有人会在意她们这种女人的贞节,因为她们经常会给主家赐给别人比如说是自己的客人或是立功的家将玩。但是有一次,她却是怀上了孩子。这下问题可大了,没有爱情,那孩子也无所谓,各家各族都有打胎的方法,可是当时,那个和曹春初母亲相爱的男人却是受不了,他不想自己的孩子就这么没了。就在女人给拖去打胎的时候,这很正常,男人暴发了,他杀死了同伴,救走了这个家姬,两人在外逃的时候,男子死了。可在那个时候,女人却是把曹春初生下来了。
    后来女人来到了临淄隐居。但是出了问题,她不知道一次无意间的拉客,那个人却是曾经上过她的大族的家将,消息回传,家族里派出来了一个剑手,就是来解决这种事的,到底也是叛逃,这种例子不可以常开,一旦发现,就要斩草除根,这是常理。
    很显然,一个曾经的家姬是不可能打败一个剑客的,母亲给轻轻松松的挑飞了手中的剑,然后那个剑客就开始强*奸曹春初的母亲。无论是出于哪种目的,那个剑客在曹春初母亲的身上都花了太大的精力,他可能射了两次以上的精,特别是在他还打斗过了之后,于是当曹春初抓着母亲的剑跳出来的时候,一切对曹春初有利,幸运的曹春初似有着天赋的剑法天才,他在打斗中竟然施出了剑客的招术,他杀了那个人,但他的母亲也活不下去了。
    也许狗血,但是事情就是这样,母亲临死前告诉曹春初一切。只是她没有说仇家的姓名,真正的经验者是深深的知道,与其让一生沉浸在仇恨里,倒不如轻轻松松的活过这平淡的一生。曹春初也不想着什么仇,只是他痛恨杀死母亲的人,他恨一切对自己无礼的人,当他每次拿剑的时候,他的天分告诉他,有一种名为力量的东西,它叫剑!
    曹春初想要学剑,想要力量,他想要的……只是他没有钱,也没有一个华丽的出身。他进不到剑道宫,他也太小了,最后,这个少年无意间看热闹似的看了北信君的比武,他觉得自己也许可以试试,于是他来到了北信君的面前,跪在这里,请求北信君收他当徒弟。
    现在,一个女人给提出来了,从这个女人的身上,曹春初一下子想到了自己的妈妈!但……那却不关他的事,他只能……只能继续跪着。
    这时北信君出来了,他换了素衣,虽然他没有结士子冠,可从外表看上去,他比士子还要士子。驷车拉出来,正这时,一辆车来了,车上一个人大叫:“北信君!”北信君停下来,过了一会儿,来车到了眼前,从车上跳下的竟然是田忌。
    田忌哈哈大笑,道:“北信君果然是早!”北信君翻了个白眼道:“本君就没有睡!”田忌很讶异,然后自作聪明的道:“难道是……我送君上的两个燕女?”北信君打了一个哈哈道:“这怎么可能,”他也是奇怪,道:“将军为什么亲自来?本君去不就得了?”
    田忌摇摇头道:“北信君,你不知道先生的为人,他不喜欢等人,也不喜欢要别人等,于是派我来接君上!”北信君心里暗暗发惊,这就是田忌,他收容孙膑在自己的家里,而孙膑支使他和支使一条狗没有区别!但北信君只是赞叹道:“先生高雅!”田忌道:“说的是呢,先生也准备了呢,听说北信君棋下的好,要和君上手谈一局呢!”说着拉开车的后门,请北信君上车。北信君飞身上了车,田忌也跟上去,不一会儿,车子就开动了。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三章:孙膑
     更新时间:2010…1…10 21:45:26 本章字数:2769
田忌在车上扭了扭身子,道:“君上说昨天晚上没睡?”北信君解释道:“本君昨天在法学馆和慎到大师请教呢!”田忌哈哈大笑道:“原来如此,可是你在慎到大师那儿使再大的力气也是没有用的,慎子根本就不想当官。”北信君苦笑,原来慎子的脾气都让这帮子齐人摸透了。田忌感叹:“君上真是神人也!”原来昨天田忌也下彩了,可是他仅仅只是赌北信君胜,所以得的到钱少,这让他大恨不已。
    北信君不好在这方面多嘴多舌,静静的坐着车子,还是田忌道:“北信君打算什么时候离齐?”北信君想了下道:“本君在老刀家定了一些晶石器,相信要几天的打磨工夫。”田忌笑道:“北信君也喜欢这种东西?啊!君上的女人多,原来如此!”北信君给他说的哭笑不得。这时,车子忽然出了临淄!北信君诧异道:“这是……”
    田忌不好意思道:“先生虽然住在我家里,可是平常他喜欢田园生活,临淄相比,太吵了,所以先生在城外淄畔建起一个小居处,平常都是在那里面静居,也好方便先生治学。”
    不得不承认,身为公家,田忌绝对是一个大财主,特别是他喜欢赌,不过田忌也不是傻子,他虽好赌,但不轻易下注,如果不行,那就行小注,所以家财虽大,却也不会因赌而败,时不时的,他还会赢钱。这座绿湖小居绝对是孙膑的出手。在经历了富贵之害后,孙膑虽然在性情上大变,可是却变的以复仇为主,同时他也为了让自己的心态平和,而让自己接近自然,由此,孙膑喜欢上了田园生活。
    现在的孙膑正在绿湖小居的后园里,这个后园不能叫花园,而是一个地道的后园,有一条长长的石栏道,在道口的尽处,有一个小亭子。亭子几近悬空,在这上面,可以看到从淄水引来的一个小分流,这是一个人工挖出的小瀑布。孙膑喜欢听着这种瀑布声音,品着吴茶,喝着吴国甜酒,由于祖先在吴国的一切,所以连带着孙膑对此也很喜欢。
    但……真正让孙膑在这里的原因是,在这里,孙膑就会隐隐的感觉到自己的腿上的痛,他一方面喜欢这里的田园平静,同时又刻意的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他的大仇!瀑布带来的水份会让空气达到一个恰好的湿度,这可以加剧他腿上的痛楚,不如此,他不能感觉那过去的耻辱!那是怎么样的耻辱?最耻辱的不仅仅是他不能正常的膝盖,也不是他脸上给黥下的字印,而是在他心上的那种耻辱感。
    如果要问越王勾践的人生大耻是什么,那绝对不是他把自己的老婆给吴王睡,越王的老婆是陈国的公主,陈国也是一个老国了,但同样是一个小国,所以血统纯正,生下的女孩叫一个漂亮,越王勾践和自己的老婆感情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老婆还是他自己奉上去的。非旦如此,吴王宴客的时候还让她去伺候,这个伺候不是陪夫差睡了,而是陪那些别国的君主睡觉。如此大耻,但并不是越王勾践真正的耻辱。他最最让其介意的,是他给夫差尝粪!那是他不得不为,也是只有他敢为,只有如此,他才可以回越国!
    孙膑好一点,他不用吃庞涓的大便,但是……他更倒霉,为了装疯,他吃的是猪粪。
    历史仿佛总是和我们开玩笑,那就是比恶心人。就是如此。比如说周文王吃了自己儿子的肉回国,比如说乐羊子吃自己儿子的肉灭中山国建立功业,还有勾践吃夫差的大便回国灭吴,又如孙膑吃猪粪骗过了庞涓,得以逃到了齐国。还有明朝,燕王朱棣也想造反,但是他的兵力粮草都是不足,而且大明也在老朱的治下很富足,贸然开战那是找不自在。可是新皇已经派人来看自己的情况下。为自保,他也装疯,为求逼真,他也大口吃粪,这种做法骗过了敌人,他们回去告诉小皇帝,燕王疯了,自己吃大便过日子。没想到后来就是燕王得了天下,在我们看史书觉得燕王朱棣当了明成祖后很残忍,什么瓜蔓抄,什么贱户制度。当时方孝儒给他下令斩成了肉糜。还有铁铉,铁铉已经死了,明成祖就把铁铉的女儿和老婆发往教纺司,天天让人淫辱,下面人说铁妻铁女肚子大了。明成祖说由它,不管。让人继续操。小孩子生出来了,下面上呈,明成祖说继续操,小孩子生下来也是贼子贼孙!如此无有终始,是为明时最惨。为什么明成祖会做到这种程度?想也是知道,大便不是那么好吃的。现在警察开一枪就要作心理治疗,生怕一个不好就变成了变态杀人狂。何况古时没有心理医生,又是吃屎的那种情况呢?相比勾践,明成祖总算是没有疯。
    那么人屎比猪屎恶心吗?这显然不是的,如果有选择,相信大部分人都会在两者之间选择人屎,好歹是人拉的,孙膑就算肚量再大,脾性再好,吃了猪屎,这股子怨气能小?越王勾践回国后,就再也不碰他的夫人了。同样,孙膑在齐国,也没有碰任何女人。现在的孙膑其实年龄一点也不大,他才青年,相比庞涓,他看上去当是年青的,可是这个看上去秀雅的年青人的头发赫然是花白的。不过在此要说明,孙膑不碰女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在战国时,当一个人有着不可磨灭的大仇的时候,就会选择过一种苦行僧的生活,以此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仇恨!
    勾践就是如此,他回国后卧薪尝胆,灭了吴国后才开始大鱼大肉。
    豫让也是如此,他为了报仇,不旦过苦行的生活,甚至自残自己的相貌和声带。
    在影视剧里,嬴虔的鼻子给劓了后,他也是选择那种与世隔绝的苦行生活。
    侍女轻轻的进来,她叫钟离氏,当然,在此声明,她绝对不是那个无盐女。历史上,齐宣王娶的那个是钟离丑女,但问题在于,当时的那个钟离氏已经四十多了,而且劳役经年,曾经的美貌都没有了,给磨平了,所以后人叫其为无盐丑女。但在此刻,钟离女还是一个小丫头,美丽可爱。特别是她的鼻子,没有一般人的小黑点,轻轻一皱,煞是可爱。
    这个女孩先把已经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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