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秦歌一曲-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嬴师隰推行初租禾,所谓初租禾就是按照土地占有者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征收农作物实物税。这项制度的实施,就是在法律上承认了土地占有者对所占土地拥有所有权,使大批占有私垦田地的地主和自耕农成为土地的合法主人。秦国的初租禾在东部边防地区推行得比较顺利,在奴隶主聚集的以雍为中心的西部地区则受到了很大的抵制。嬴师隰把都城迁到东部的栎阳,就是要得到在那里占优势的地主集团的支持,而对西部的奴隶主贵族则没有硬性改变他们的生产方式。为了稳定地主和奴隶主贵族两大集团,嬴师隰采用了一国两制的折中办法。牛不牛?简直可比秦国的邓伟人了。现在,我们可以知道,早在秦国的时候,有一个名叫嬴师隰的人,最早推行了一国两制这个伟大的国策。
    这也就是嬴师隰定立的秦国新法。
    事实上,如果嬴师隰不进行这些改革,那么,秦国根本不可能做到和魏国这样死掐。
    但纵然是这样,秦国的国力恢复依然跟不上战争的消耗。
    所以,这一战很关键。
    秦国只能胜,不能败。
    忽然门帘子挑起,我是谁进来了。本来我是谁是不可能进这里面吃饭的,他再装B,也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这很残酷,但就是这样。一个剑手而已。
    不过剑手不剑手的,很奇怪,这样的人的身份取决不在于他自己,也许一个剑手真的算不了什么,但任是谁家里也是要养这样的人物的,而我是谁显然是特别的一个人。
    所以他得到了优待,公子卬的优待。
    “怎么样?”公孙鞅问,他看见我是谁手上的大弩,这家伙竟然不愿松开这件武器。
    “我的箭法当然不错,不过这弩不是很好,不是重,而是大!”
    “这话中恳;”公子卬道:“一般军用弩要射程远大,所以造得也就大了,但是我这里有一支楚国的弩,却也不错,先生要不要看看?”他先摆出低姿态,公子卬并非不能弯腰之人,既然我是谁那么有性格,他当然要结交一下。战国时,这种事很正常,传回去,说不定就是一桩美谈。
    “楚国也有好弩?”公叔痤扬眉,他不善兵事,的确对这种兵器方面的知识不足。
    “哈哈哈哈……”公子卬哈哈大笑,道:“老丞相不知,韩国之弩虽好,但大弩其实不及我大魏,小弩,又不如楚也!”
    没一会儿,下人拿着一只大号托盘来了,公子卬边拿出那弩边道:“其实天下人都知道,越国好剑,为什么好剑呀?因为越国虽是又小又穷,却是有着精道的炼铁技术,所以越国的铜铁铸成的剑器才会天下无双!这个道理同样应运于弩具之上,自越国亡后,大量的越国流入山里,又或进入了楚国,为楚国改善了他们的技术,不过楚人粗鄙,得器之后,珍而藏之,不肯示人,这般的器物如能大行于世,装备军中,那楚国的军力何止上升一个台阶,可笑楚人多宝,而不自珍自重,它日定会为它国所灭!”
    公子卬拿出了那只弩,却是把楚人痛骂了个遍。
    这也很正常,上天太厚爱楚人了,楚国自立以来,除了老吴国给他狠狠一耳外,几乎没吃过多大的亏,当年齐恒公集天下诸侯兵马,也没敢真的和楚国交手,只是逼得楚国退步而已,从此,楚人就这么的沉沦下去了。人说楚庄王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其实不是楚庄王真的了不起,只是楚国的国力太强,才造就了他的名声。
    凡事在心不在人。楚国人没有进取心,纵拥天下华土亦不得统一天下,楚庄王只是稍稍振作一下,就取得了大好的名声。这也是战国后期,秦国打别人都是轻松有余,独打楚国用了足足六十万的兵马!还打了几年!
    楚国民族太多,力量分散,非出英雄霸主,不得立。
    这就是楚国,楚国的铁器已经成熟,有了足够的精铁,楚国的兵器一点也不落后于人,但可笑的是,楚国直到现在,全部的军队都是在用铜制的武器。
    不要说魏国了,齐国,赵国,现在哪国不想着法儿的弄铁器!
    独独楚国,楚国是最可能装备铁器的国家,但楚国上层因为青铜的利益,还是用青铜器具,这一点,直到了秦人大败楚人之后,楚国才开始换装,楚国,就是挨踢的,不打它痛了,它是不会长进的。
    “先生会用此弩么?”公子卬问。
    他问这话,也一样是在试探我是谁,因为这是一支从技术上说极其先进的武器,如果没有用过的,一定会乱摸一番,是不是人才,就看这人会不会弄这样的器物了。如果我是谁会弄,那么这个我是谁的来历就更奇妙了,这样的人身上一定会有故事,比如说他是身世,他的师父,他的本事。
    我是谁没有在意,他先在公孙鞅的身边那空出的几案下坐上,大口吃了几块羊肉,又就着肉糜两下,这才起身,拿过了那支弩,我是谁眼睛一亮,和一般的弩不同,一般的军用弩,是用巨大的托盘,架上弓臂,在射道刻下槽道,放置箭支,用机括射出。
    而这一把弩具不同,此弩小巧,三尺不到的长度,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半部一端雕成虎头形,设一进矢孔,虎妹内有两条深槽,为矢腔,可装二十只箭簇,下半部为机体,由外部木廓和内部木臂组成,前端两个发射机关槽,两管之间安有铜望山、牛、铜栓、木弓,组成半自动发射机关。机件前部下瑞安有一虎尾形手柄,发射时,左手握柄,右手拉动活动木臂,箭簇从发射孔双双射出,双孔肾机体与矢腔、木廓、木臂有机构成一体。
    “太……彪悍了……”我是谁不由得说。
    “彪悍?这词儿新鲜……”公子卬眼睛一亮,人说非常人必非常行,非常行者定非常人,这样一个说话新鲜的人,一定有足够的故事。
    “有箭么?”特殊的弩也要特殊的箭支,这支弩小,不是魏军中的箭支能配的。
    “当然有……”公子卬一挥手,自有手下把箭支拿来,我是谁打开弩口,把一支支箭放入槽道,一次两支箭,二十支箭,可发射十次,中间竟然不用换箭,相当于自动步枪了,一把弩做成这样,牛到了不行!
    这家伙真的会用?公子卬大惊!这把双孔楚弩他可是花了一番的心思才会摆弄的,而面前这个人如果是初见的话竟然会用?这是什么样的才情?如果这个人之前就见识过这支样式的楚弩,那这人是怎么见到过的呢?他是楚人?
    公子卬不由怀疑了。
    这也是他的正常猜想,因为楚国的国内乱局从来不定,各家各族都为自己的事争个不休,保不定有那大才能的不喜国内气氛而出来行走天下。
    这会是那样一个奇人么?要知道,楚国多有奇妙,旁人瞧不起楚国,但知道的人都是知道楚国的可怕,楚国有战国时最丰富的舞曲,有天下最新盛的文明,“九夷八蛮”,这些自炎黄夏周的先国遗族各有奥妙。
    特别是传说夏商时的遗民,很多人都是东逃入北狄,也有南下入楚者。
    “先生从前见过此弩?”公子卬小心敲问。
    “只耳闻,没见过,乖乖,终于见到真家伙了……”我是谁提着这弩,忽然道:“等等……”他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把案几上的肉糜菜羹吃光,感觉那些食物竟是以一种奇怪的速度没了?吃东西也这么快?公子卬大惊!这是非常之人呀!
    他哪知道,我是谁吃饭一向快,特别是急的时候。
    “我用用先……”我是谁说着话跑出去,公子卬还没反应过来,就隐隐听到我是谁的声音远远传来:“用完还你!”
    “特立独行……必非常人也!”公子卬摇头晃脑的。
    对此,公叔痤微微一笑,他忽然觉得我是谁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这人吧,说他胆小怕死,可看也是知道,这人一定是精通武艺剑术的,现在连这种兵家的器具也是精通,这人到底是什么人呢?岂不是妙么?“那支弩你怕是要不回来了……”公孙鞅道。我是谁的性格他太了解了,一定会想方设法向公子卬索要,一般人是没这个脸皮的,但我是谁是不会在意这一点的。“不要回了,给他!”公子卬大气的说,他只好收奇,这件弩具虽好,但现在于他的眼里,也不过是把好点的弩罢了。
    
    。pp a{color:#f00;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正文 第十六章:骨头,就要啃最硬的
     更新时间:2010…1…10 21:42:12 本章字数:4988
事实上,一向大手大脚有钱乱花的公子卬不但把自己的那支弩白白给了我是谁,还连一袋子的配用箭支也给了我是谁,一共二百支箭,带倒刺钩,上有黑色的毒。
    狼毒,一般来说,狼毒是一种植物,多年生草本,丛生,头状花序。花冠背面红色,腹面白色。叶互生,无柄,披针形至卵状披针形,全缘,无毛。生长于草原和高山草甸。在高原上,牧民们因它含毒的汁液而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狼毒花根系大,吸水能力强,能够适应干旱寒冷的气候,生命力强。
    但那些箭支上用得并不是这种狼毒,而是狼粪,是把箭支箭头用狼粪污了,再晒干,平常看没什么,只是觉得箭头发黑罢了,但射中人体之后,必要人命,也许时间短,也许时间长,但不会超过一年。(按理说该是植物狼毒,不过为了恶心,我觉得还是狼粪好一点。)
    此时,公叔痤早早回了自己的军帐,看起了竹简,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不一会,公孙鞅进来了。
    放下竹简,公叔痤揉了揉眼睛,道:“鞅啊……没再和公子卬聊天了?”
    公孙鞅笑了笑道:“老师当是知道公子卬的性情,见到了新鲜,怎么可能放过,他已经叫人拿着箭支一起去寻我是谁了。”
    公叔痤道:“他还在射箭?”
    公孙鞅道:“他性子怪着呢,着人绑了好几个秦人的尸体,拿来练箭。”
    “由他!”公叔痤挥挥手,忽然有些疲惫,他的疲惫还是担心战事。的确,公叔痤不善军事,他更精到的是政事,可他同样担心着战事。虽然来了公子卬,虽然公子卬也的确是有点本领,但老年人都是一样的,同样的担心着公子卬会因自己的年轻而误事,万一打败了,是真的会动摇魏国的霸权。想到了这里,他忽然又想到了公孙鞅,每每他想无可想的时候,他都会问问公孙鞅的意见,而公孙鞅的确是有自己的才能,并可每出新语。
    “鞅啊……”公叔痤道:“你觉得……我们与秦人大战……胜算有几成啊?”
    公孙鞅想了想道:“当有八……七成……”
    公孙鞅的犹豫落入了公叔痤的眼中,道:“你本要说八,何以改口为七?”
    公孙鞅道:“本来,秦国又穷又鄙,当不得胜算,可秦人一向善战,所以死战之下,他们当还有两成胜算,但鞅今天看了他们秦人的尸体,这些秦人,面对我大魏的铁甲重兵,却死不回头,直往上撞,这般的血气刚勇,足可为他们再搏一线生机,所以当有三分胜算!”
    公叔痤哈哈一笑:“穷国弱邦,拼命而已……”
    公孙鞅摇了摇头,一个能拼命会拼命的国家,能小瞧么?
    公叔痤看公孙鞅这般的摇头,不由道:“鞅啊,你摇头……是不是有自己的主意?”
    公孙鞅虽觉得不忍,但想了想,这可是他的前程,于是道:“其实学生有一个十成胜算的法子!”
    这话一说,公叔痤立时惊醒,眼睛睁大,道:“你说什么?十成胜算?”
    公孙鞅微微一笑,心气十足道:“正是!”
    公叔痤道:“此言当真?”
    公孙鞅笑道:“军国大事,鞅岂有虚言枉词之理?”
    公叔痤坐正,喝道:“说与我听!”
    公孙鞅笑了笑,道:“其实老师担心的,是公子卬年青气盛,中了秦人之计,与敌军交战,失了手,会动摇我大魏的霸权,是不是?”公叔痤点点头,不置一言,这是明摆的事,他自是不必再说。公孙鞅道:“所以如今,我们只要坚守不战,就可十成胜算了!”
    公叔痤动容道:“不战而胜?”
    公孙鞅道:“不错,不战,我军的粮草充足,而秦国穷弱,必无多久的粮草,现为秋天,只要我们一直拖下去,拖过了冬天,到了春天,秦国国内上下无粮,整个国家都会垮掉,不战岂止是胜,而是可亡灭秦国!”
    公叔痤一下坐了起来……但没一会儿,他又坐了回去,将身子软软的放倒,叹道:“秋守春战……秋守春战……你说了没有?”
    公孙鞅神色黯然:“学生没说……他也不会听的……”公子卬当然不会听,的确,从战术上讲,公孙鞅的法子的确是可以把秦国活活拖死,再没有活转过来的道理。但这个世界上的事不能以常理度之。
    如果公子卬听从了公孙鞅的话,他做了这事,那一切可想而知,不等到春天到了,甚至不等到冬天的过去,大魏王就会把公子卬活活虐杀,手握大军,遇敌不战,你想干什么?你打得是什么算盘?这还不算是造反?如果这时,老公叔说上一句话,大魏王更会想了,你老公叔什么意思?觉得公子卬比我更适合当魏王?那时,连公叔痤都要死!
    公孙鞅虽有良策,但这个主意他却是说不出来。
    现在他说出来,只是让自己的老师更加高看自己,以便自己日后能进上一步。
    公孙鞅的心气很高,他之所以一直不离开公叔痤,是因为目前只有在公叔痤身边才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顺便在魏王面前闹一脸熟,但魏王看不上他。哪怕魏王听从他的话,去侯称王,也一样没重用他。所以公孙鞅的心里对魏国有一种怨气!但现在天下最强的国家就是魏国,所以公孙鞅还是想要在魏国发展,而他已经入了公叔府,这成就不大可也不小,他还不想放弃。
    “秋守春战……鞅啊……”察觉到了公孙鞅的心理,公叔痤道:“你的前程不可限量呀……”这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暗示,这是说,公孙鞅,你的才能我是知道的,你的前程我也会尽心,不过现在你还是要等啊!
    在丘陵起伏不定的苍野上,一轮红艳艳的太阳冉冉升起。
    清晨的风淡淡的刮过,却激出一片的冷来。
    号角声此起彼伏的响起,魏军开始进食。他们吃得不多,只是一点点干饼肉汤。
    庞涓的军法,军队出行,战前不能多食。
    饱食者怠!会影响士兵的战斗力。
    公子卬高居山头,现在,中军大纛已经移到了他的旗下,传令官在左右新搭的塔楼下。
    对面,秦军也有动向了。一场大战,就要暴发。
    随着一声声的军号,魏军一组组踏出军营,编组成伍,一个个精悍的方阵,魏武卒。的确,现在的魏武卒已经不是过去吴起带下的那支魏武卒,在吴起的手里,前前后后,一共训出了七万魏武卒,这是魏军最最精锐的大军。
    但现在,魏国的魏武卒竟然有二十万,明明吴起以去,魏武卒不减反增,这里面的战斗力,可想而知。但如果为此小视了魏武卒,那可才是个怪。要知道,虽然在人选上魏武卒已经不是过去那样挑出来的魏武卒了,但这些入了军的魏武卒虽不足道,可魏国还没**到那个份上,更何况还有上将军庞涓,自吴起走后,庞涓领军,他作的虽不多,但对魏武卒的训练可不会放下,所以魏武卒虽不是吴起的魏武卒,但一样有足够的战力,一样不可小觑。
    此时,公子卬集魏武卒五万,十万普通魏军,两万骑兵,**万民夫,摆开军阵,要和秦军一战胜负。
    “穷秦,我要让你知道知道我公子卬的厉害!”年青的公子卬信心十足,他可不怕秦国,他早早就看出了,秦国的实力现在已经到了衰弱的极点!纵有嬴师隰之勇狠,也一样不是他公子卬的对手。没钱没粮没后勤,你怎么跟我斗?极目望去,那些秦人……那些……衣着褴褛的麻衣百姓也算是军人?
    在另一边的山头上,公叔痤带着自己的亲随和少量魏国士兵观战。
    不远,公叔痤的位置从公子卬这里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西北之地,秦人也在集结,一支支步军在排阵,一队队的骑兵在排队。
    “击鼓邀战!”公子卬点手下令!
    “击鼓——”传令兵特大号的嗓门响着,随着他的叫,几个大汉提着大木锤向着建鼓击去,巨大的建鼓立时“咚咚”的响了起来。
    周礼有定,闻鼓则进,鸣金则退。
    “喝,喝,喝……”魏军大步向前,在前方,二十个魏武卒方阵向前踏步。
    最前面的是提着大橹的魏兵,在他们的身后,是持戈的魏国精兵。
    一个魏武卒方阵五百人,二十个就是一万魏武卒精兵。在阵后,是八十个魏武卒方阵。一支五千人的弩阵军兵在后方。五千弩兵,意味着五千以上的弩具。能拿出这许多的弩,也就是魏国了,除此外,怕是只有韩国才有这样的实力。
    “***,等了这十多天,就是等这一天!”黑衣骑士嬴虔向着秦公道:“公父,让我出战吧……”说着话,他又拔出了他的天月剑,弯月的剑虽不起眼,却泛起阵阵的森寒。
    “不要急,有你打的!”嬴师隰喝了他一声,一边观阵。
    和魏人打了近半辈子的仗了,嬴师隰对魏人有了十足的了解,魏人由吴起变法,行精兵国政,所以说魏军的精华就是魏武卒,换言之,打败了魏武卒,魏国大军就不是那个牛轰轰的天下霸军了,而是一支任何人都可以打败的军队,魏武卒扬起了大魏**力的同时,也让魏国对除魏武卒之外的士兵不再重视,所以魏兵的主力魏武卒一败,魏国的软处就立时现出。
    过往,嬴师隰对战魏**,是用两种打法,如果魏军的魏武卒多,那就盯着魏军的杂兵打,利用骑兵优势把魏军赶过去,冲乱魏军的军阵,再行冲杀。
    如果魏武卒少,就盯着魏武卒打,把这只最难啃的骨头吞下,就可以了。剩下的魏军见到连魏武卒也败了,会失去战力,全部溃退,那胜利俯首而就。
    现在,魏军的魏武卒有足五万,那些红衣红甲的魏兵一看就可以知道谁谁谁是魏武卒。
    重甲是魏武卒,轻甲是普通魏兵。
    五万人,十多万杂兵?打魏武卒还是打杂兵?这正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阳光已经完全跳到天上去了,淡淡懒懒的洒下。
    嬴师隰老目闭上,旋即就张了开来,从那一双本当浑浊的老眼里迸射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精光。他拔出自己的国王宝剑,一拉马缰,骏马人立而起,老人的声音震耳的响起:“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顿时,万千聚集到大纛之下的金戈猛士们犹如滚油之内滴入清水一般沸腾而起,齐声狂喝:“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誓不休战!”
    “前军大将!”
    “在!公父!”嬴虔大吼着出列!眼睛里都快喷出火来。
    “给你三万骑,冲杀魏军大阵,你明白吗?”老头子大声的吼叫。
    “遵命!”嬴虔也知道此战的凶险。三万骑,攻打魏军的主阵,也就是魏武卒。这一瞬间,他赫然明白了嬴师隰的雄心,打,就打最硬的,打,就打最强的!与其打魏军的杂兵,然后让魏军的主力攻打秦军疲兵,还不如直接和魏军魏武卒死斗。战争很简单,谁先一步达到自己的战略目的,谁就会胜利。
    魏武卒,魏武卒,打就打魏武卒。
    天下强兵,天下精兵又怎么样,没了吴起的魏武卒,还能再算是魏武卒吗?说真的,嬴师隰怕过的,只有一个吴起,但吴起不复在,嬴师隰还能怕什么?他经历过了人生的大折,这一点上和晋文公重耳一样,不过相比起来,重耳经历的苦难远远高过嬴师隰,所以嬴师隰从不认为自己会因年岁大了就不再有称霸的机会。称霸,就要打败那个霸主!
    所以嬴师隰要用嬴虔打乱魏军的军阵,然后他再挥大军冲杀,和魏军决一死战。但想要打乱魏军的军阵,这一点上谈何容易?魏军同样不是好对付的。所以,嬴师隰就要用嬴虔了,这个可以说大秦新一代的军神,二十万秦军的偶像。
    
    。pp a{color:#f00;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正文 第十七章:杀……公子卬?
     更新时间:2010…1…10 21:42:13 本章字数:5060
秦军动了,你也许该看看这一幕,秦国骑兵的上马动作。
    当时的秦人在马的一侧系了一条登绳,事实上,大多数秦兵都用不上它,有一句话说一个人的老弱,就是你还上得动马么?这里面的上马不是指你蹬着马蹬上马,也不是踩着踏马石,作为一个合格的骑士,你得有独力跳上马背的能力。
    为了让马将息的秦人一直是牵着自己的马的,在大公子嬴虔一声呼喝下,这些秦兵一个个赶起自己的马来,马跑了起来,秦人就在马跑的时候,在突然间以一种极快的速度飞跳到马的背上,也许一般的情况下是跳不上去的,但马的屁股很大,足够让人双手或单手撑着,这样,就可以很容易的跳上去了,这一点和我们现在骑自行车一样,蹬两下腿,一个斜侧翻身,就可以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