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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天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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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说在唐朝,就是在整个中国历史上,能聚集如此之多人才的,唯有汉武大帝能与之媲美。
    这些人才,名垂千古者很多,很多人我们耳熟能详:李白、杜甫、李林甫、高力士、杨国忠、安禄山、高仙芝、哥舒翰、封常清、郭子仪……
    要在这么多人里面选出一个最得宠的人,非王忠嗣莫属了。
    有人可能会说一定是杨国忠,因为他有**之宠为依靠;也有人可能会说是李林甫,要不然他不可能把持朝政那么多年……说法很多,却都不对。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句是说杨贵妃的,同样也可以用在王忠嗣身上。
    因为,王忠嗣出身非同一般,他是李隆基收养的“假子”,也就是义子、干儿子。
    并且,这个假子与众不同,十来岁时与李隆基论兵法“应对纵横,皆出意表”,由此而赢得李隆基的宠爱,赞他“尔后必为良将”,对他是万分喜欢,费尽心血栽培。
    因而,王忠嗣是天子门生,是李隆基一手调教出来的,可以说是李隆基一生中最为得意的一件作品,若把李隆基比作艺术家的话。
    更难得的是,此人有卫霍之才,他崭露头角之战与霍卫病极为相似。
    吐蕃赞普亲自到玉川检阅吐蕃军队,耀武扬威,向唐朝施压。这消息传来,诸将哗然,愤愤不平,谩骂不休,却是束手无策。
    唯独王忠嗣认为这是天赐良机,唐军应该主动出击,攻打玉川。这提议立时遭到诸将的反对,因为吐蕃赞普亲自到来,集结在玉川的吐蕃军队那是好几万,而且全是吐蕃的精锐,唐军虽然善战,也不好打。
    这事没有得到诸将的支持,王忠嗣却没有放弃,他率领三百勇士,翻山越岭,昼夜兼程,赶到玉川,对吐蕃突然发起攻击,打了吐蕃一个措手不及,斩首数千。
    吐蕃赞普仓皇而逃,引为奇耻大辱。
    这一年,王忠嗣年仅十八岁。
    无独有偶的是,霍去病十八岁第一次出征匈奴,率领八百勇士,脱离主力千余里,斩首两千两百多级,与王忠嗣是何其的相似?
    自此以后,王忠嗣声誉鹊起,赞扬声一片,以其杰出的军事才干赢得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倍受人们赞誉。
    李隆基对他是宠信有加,给他加官晋爵,眼下已经身兼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
    一将而佩四镇之印,这在整个唐朝历史上从所未有,就是李靖、徐懋功这些开国功臣也没有这份殊荣。
    放眼整个唐朝,一将而佩四镇之印者,仅王忠嗣一人!
    他这四镇节度使掌控唐朝一半兵马。在当时,唐朝的总兵力差不多在五十四五万,而他手里的兵马就有26。7万人。
    而且,他手中的兵马全是唐朝的精锐。开元盛世之后,大唐处于极盛,国力雄厚,四境安宁,后突厥、契丹都给灭掉了,主要敌人就是青藏高原的吐蕃以及中东的阿拉伯帝国。王忠嗣手中的兵马,主要是用来对付吐蕃的精锐。
    由此可见,李隆基对王忠嗣是何等的信任了。
    xxxxxx
    陇右节度府,气象森严,唐军兵士把守,水泄不通。
    不时有将领快进快出,一副忙碌模样。
    这里就是四镇节度使王忠嗣的帅府,他号令极严,凡有命令,部下莫敢不遵。
    府里,王忠嗣身材高大,身如铁塔,浑身透着一股精悍之气,身着明光铠,头戴铁兜鍪,威风凛凛。
    他很英俊,帅气逼人,若是走在大街上,一定会引得无数美女为之尖叫、为之疯狂。
    偏偏就是如此英俊的一个人,却是当时最得宠的名将,李隆基朝虽然猛将如云,却无一人能超越他。
    王忠嗣伏案批阅军务,极是专注。他批阅军务很快,一目十行,堆得老高的军务很快就给他批阅一空,身旁的亲卫见怪不怪,他每批阅一本,就拿走传下去。
    帅府外,众将拿到军机,一脸的喜色,快步而去,行色匆匆。
    王忠嗣有着杰出的军事才干,赢得众将的爱戴,他的批阅比起李隆基的圣旨还要管用。
    “咚!咚!”
    让地面震颤的脚步声响起,一个身材异常高大,精悍逼人的大汉快步进来,脚步生风,威势自成,此人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股豪爽之风。
    “哥舒翰,你有何事?”王忠嗣头也没有抬,沉声问道。
    这个进来的大汉就是名垂千古的哥舒翰。他本是长安市中有名的侠客,任侠使气,解人急难,直到四十岁时,这才仗剑西北投军,投入王忠嗣麾下。王忠嗣发现他的才干,把他提拔起来,成为王忠嗣的左臂右膀。
    王忠嗣提拔哥舒翰这事,倍受后人赞扬,因为哥舒朝的年纪比起王忠嗣大得多。
    哥舒翰四十岁才投军,立志要干一番事业,这事听上去就不是那么一回事,要是换个人的话,一定会想,我十八岁就打了著名的玉川之战,打得吐蕃赞普仓皇而逃。你都四十岁了,还一事无成,此时立志,不是太晚了?
    事实证明,王忠嗣不仅仗打得好,还有识人的眼光,哥舒翰真名将之才。
    被王忠嗣提拔并且重用的还有名将李光弼。
    “禀大帅,陛下的圣旨又到了。”哥舒翰声若洪钟。
    “是催我发兵,攻打石堡城的吧?”王忠嗣终于抬起头来,明亮的眼里闪着睿智的光芒。
    “大帅英明!”哥舒翰对王忠嗣是佩服的。
    “石堡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吐蕃举国而守,难有成算。”王忠嗣的眉头紧拧着,成一个川字,沉吟着道:“并非我不想打,而是成算太低,太低!顿兵坚城下,必要伤亡数万,方有一线胜机。我王忠嗣用兵,从不弄险,没有成算,不会发兵。此事,我万万不会准!”
    语气平静,却是透着一股不可更改的意味。
    “大帅,为了攻打石堡城,陛下是数次三番下旨,一次比一次严厉,还请大帅三思。”哥舒翰很是忧虑,道:“尽管大帅是假子,深得陛下欢心,不过,若是长此以往,情形大为不妙。”
    “无妨。”王忠嗣一挥手,阻止哥舒翰说下去,道:“即使丢官削爵,我也不会打这一仗。”
    说到此处,浓眉一轩,宛若出鞘的利剑,沉吟道:“高仙芝打下小勃律,固然是好事,不过,陛下攻打石堡城的决心更加坚定,我不出兵这事有些棘手了。”
    话音刚落,只见一个亲卫快步进来,禀报道:“禀大帅,安西都护报捷使者,骁勇校尉李昌国前来拜访。”
    “拜访?”王忠嗣的嘴角翘了翘了,道:“此人心思玲珑,可对我没用!不见!”
第四章 千载良机(第三更)
    凌晨有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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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舒翰有些意外,一愣神,提醒一句道:“大帅,这不太好吧?高仙芝打下小勃律,无论如何这是大唐的盛事,安西都护府报捷使者经过陇西前来拜访大帅,礼尚往来是必要的。”
    “礼尚往来?”王忠嗣轻蔑一笑,道:“这个李昌国打着前来拜访我的名头,实则是想游说我,要我出兵攻打石堡城。”
    说到此处,打量一眼哥舒翰道:“你想想,我这四镇节度使除了防范吐蕃外,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后盾,若是安西都护府吃紧,我就得出兵增援。”
    王忠嗣坐镇西北,既是防范吐蕃的利器,还是安西都护府的后盾,若是安西都护府不敌,他就要出兵,哥舒翰轻轻点头,深表赞成。
    “天宝元年,吐蕃和大食联兵,攻打小勃律,安西都护府吃紧,我从陇西出发,转战数千里,击破吐蕃和大食的联军,这事你是知道的。”王忠嗣眉头一拧,话锋一转,道:“若是安西都护府不敌,我一定出兵,责无旁贷。可这个李昌国是前来做说客的,我可不想见他。”
    在古代,虽然没有“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说法,古人却是明白这个道理。为了对付唐朝这个共同的敌人,吐蕃和阿拉伯帝国走得很近,在天宝元年,两国更是组建了联军,攻打小勃律,想让吐蕃进入西域骚扰安西都护府。
    安西都护府东西受敌,极为吃紧,王忠嗣提兵从陇西出发,转战数千里,最后击破了两国联军,宣大唐兵威于异域万里之外,是唐朝的一件盛事。
    在这一战中,名将李光弼表现极为出色,王忠嗣发现其才,进行提拔,予以重用。
    王忠嗣一裂嘴角,不无讥嘲的道:“一个小小的校尉,竟然异想天开,真是妄想!”
    他是李隆基朝的第一名将、谋略家、李隆的假子、天子门生……集诸多光环、万千宠爱于一生,还真不把李昌国这个小小的校尉放在眼里。
    坐了下来,重新开始批阅军务,哥舒朝几度欲言,却是没有说出口,惋惜的摇摇头,转身离去。
    哥舒翰出了帅府,亲卫牵来战马,就要飞身上马,却见府外站着一个大汉,身长八尺,虎虎生威,顾盼之间威猛自成,站在那里就象一头蜇伏的雄狮。
    “好!好!好一个英雄豪杰!”哥舒翰眼中精芒一闪,把马缰抛给亲卫,小跑着过来,问道:“可是骁勇校尉?”
    这人正是李昌国,在这里等王忠嗣的回复。打量一眼哥舒翰,只见哥舒翰威猛不凡,身如铁塔,跑动间虎虎生威,不由得暗赞一个好字,道:“正是在下。不知你是?”
    “在下哥舒翰,见过骁勇校尉。”哥舒翰冲李昌国抱拳行礼,大是欢喜,一双虎目中精光闪烁,把李昌国瞧个仔细。
    “哥舒翰?”李昌国差点把舌头咬了。
    “好!好!好!”哥舒翰一个劲的赞赏,双手轻击,发出清脆的啪啪声。
    “骁勇校尉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方知远过传闻,哥舒翰能一睹骁勇校尉英姿,实是幸甚!幸甚!”赞叹几句,哥舒翰兀自嫌不够,接着再度赞赏。
    听着他的赞叹之词,李昌国都不知道是惊还是喜。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这句流传千古的唐诗令无数人赞叹,哥舒翰真豪杰。李昌国万万没有想到,他在这里遇到哥舒翰,而且哥舒翰一上来就是一通赞叹之词。
    “哥舒将军谬赞,李昌国愧不敢当。”李昌国谦逊。
    哥舒翰摆摆手,上前一步,执着李昌国的右手,在手背上轻拍,亲热得紧,道:“走!饮酒去!”
    李昌国很是意外,这个哥舒翰和李嗣业有得一比,一见面就要饮酒。
    “我哥舒翰平生遍交天下英雄,阅人多矣,就未有如骁勇校尉这般豪杰,若不痛饮百杯,必是人生憾事!”哥舒翰一边说,一边拉着李昌国就走,一副非要痛饮千百的样儿。
    哥舒翰在从军前是有名的侠客,任侠使气,解人急难,他最喜欢的事情,莫过于结交天下英雄,象李昌国这样有勇有谋的英雄不多,虽是初次见面,哪会错过。
    哥舒翰的豪爽劲头十足,让李昌国非常喜欢,很想与哥舒翰痛饮一番,不过面见王忠嗣,向他陈述利害,要他发兵石堡城更加重要,李昌国只得暂抑酒兴,道:“哥舒将军,我有要事面见大帅,还请代为通传。”
    哥舒翰面现难色,轻叹一声,没有说话。
    “大帅不见我?”李昌国眉头一挑,宛若利剑。
    “兄弟,大帅军务繁忙,出去视军了,未在帅府。我们先痛饮一番,容我想想法子。”哥舒翰精明人一个,当然不会说王忠嗣不见李昌国。
    “这个假子,这是在给我下马威!”李昌国何等样人,哪会不明白的,暗道:“离了你王屠夫,还吃连毛猪?你王忠嗣不去攻打石堡城,自有人去攻打,哥舒翰‘西屠石堡取紫袍’的日子不远了。”
    嘴角泛起一抹冷笑:“王忠嗣,你给我下马威,却不知给了我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石堡城这一仗由哥舒翰统兵,而他急欲与我结交,这就是机会。我先与哥舒翰结交,然后再想办法参与此战,建立更大的军功,提升我的地位。唯有如此,我在朝中的份量才会更重,才有可能阻止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不仅是唐朝的分水岭,也是中国的分水岭,一千多年过去了,中国再也没有恢复盛唐气象。若能阻止安史之乱,使唐朝不衰败,那是莫大功德,无论如何赞誉都不为过。
    可是,要阻止安史之乱的发生谈何容易。
    安禄山善于钻营,讨得杨贵妃的欢心,被杨贵妃收为义子,很得李隆基的信任,李昌国去到长安向李隆基进谏说安禄山有反心,会让唐朝衰败,李隆基绝对不会信。
    不仅不信,还会治李昌国的罪,杀头都有可能。
    李昌国虽然立下不小的军功,完全可以成为将军了。不过,在武功极盛的唐朝,象李昌国这样的将军多如牛毛。说句夸张点的话,若是扔根竹竿到军营,砸中十个人,就有九个李昌国这样的将军。
    想想李白,才高八斗,诗名遍天下,他早就发现了安禄山的不臣之心,却没人信。
    李昌国眼前的地位远远比不上李白,不能阻止安禄山造反,他要抓住一切机会提升自己的地位,最好是大权在握。要达到这一目的,积累军功是最快的途径。
    而眼前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王忠嗣不去攻打石堡城,而哥舒翰会进行。更重要的是,哥舒翰对他是赞佩有加,这是难得的良机,绝不能错过了。
第五章 诗仙李白(上)(加更)
    补新书第8名加更。
    朋友们给力,已经冲到新书第6名,还欠两更,后面补。
    新的一周开始了,朋友们顶起来吧,现在是新书第6名,能冲进新书前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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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西城外,一处山岗上,草色青青,树木吐绿,一派盎然生机。
    一个巨大的火堆,火堆上架着一只黄獐,明亮的火苗舔着獐肉,发出嗤嗤的响声,阵阵诱人的肉香钻入鼻孔。
    哥舒翰明亮的眼睛死盯着黄獐,抽动喉结,舔着嘴唇,恨不得立时撕下一块大快朵颐。
    李昌国翻动黄獐,把哥舒翰那副馋样看在眼里,不由得有些好笑,这个很快就要“西屠石堡取紫袍”的名将,竟然也有如此真实的一面。
    自从李昌国和哥舒翰相约痛饮之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两人一连痛饮三日三夜,兀自不过瘾,哥舒翰更是大呼痛快。
    在痛快之余,哥舒翰又是沮丧,因为他平生好纵酒,酒量极豪,可以千杯不醉,平生所遇之人中能与他拼酒量的还没有遇到过。
    以他想来,李昌国勇猛无敌,打仗有一套,这喝酒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哪里想得到,他不是李昌国的对手。
    第一次痛饮哥舒翰喝得酩酊大醉,酒醒之后就是不服气,找李昌国复盘,结果是他再次惨遭灌醉。一边五次复盘,结果都是一样,哥舒翰不得不接受李昌国的酒量比他好的现实。
    尽管如此,哥舒翰却是惊喜不已,他平生以纵酒为乐事,从无酒国对手,少有尽兴之时,如今遇到李昌国,终于让他平生罕见的尽兴了,不出的痛快。
    如此一来,哥舒翰更加不放过李昌国了,日日拉着李昌国痛饮。
    在饮酒之余,两人相偕打猎行乐,以猎物佐酒兴。
    第一次打猎后,哥舒翰自告奋勇,亲自动手,要为李昌国整治一顿丰盛的美味。不得不,哥舒翰整治酒菜的本领一等一的了得,他整治的酒菜很不错。然而,与李昌国吃过的美味比起来,又有所不如。
    这不能怪哥舒翰,而是现代的饮食烹调技术比起唐朝更高明,毕竟多了一千多年的文明积累。
    第二次行猎后,李昌国整治酒菜回报哥舒翰,这是礼尚往来。哪里想得到,哥舒翰差点把舌头吞进肚里了,一个劲的赞好吃,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美味了。
    哥舒翰见识极广之人,他吃过的美食多不胜数,就未有如李昌国整治的美味可口,自此以后,每当行猎后,这整治酒菜一事就着落在李昌国头上了。
    李昌国很是喜欢哥舒翰的豪爽,两人相处如兄如弟,虽然不是兄弟,却有胜似兄弟的感觉,但凡哥舒翰有所请,他就必有所应,从不让哥舒翰失望。
    哥舒翰横过袖子,抹了抹嘴角的口水,赞叹一句道:“兄弟,真有的!我哥舒翰很少服人,却是不得不服!到酒量,我哥舒翰平生未遇对手,却输给了!武艺不如,打仗不如,我不在乎,唯独这酒量输给,我很不甘心!”
    “要是被现代的高度酒熏陶十几二十年,也一样!唐朝什么都好,就是这酒的度数太低了。真是怀念烈酒!”李昌国心里暗自嘀咕。
    “这酒量就如同练武,只要多练练就了不得。”李昌国抿着嘴唇,强忍着笑意。
    “我从五岁纵酒,到如今,四十年了,还是不如!”哥舒翰几近哀号。
    李昌国耸耸肩,他这不是有意要打击哥舒翰,而是给现代高度酒练就的海量作祟,不能怪他。
    黄獐烤好,李昌国撕下一块腿肉,抛给哥舒翰。哥舒翰一把抓住,迫不及待的就朝嘴进而送,张口大嚼,豪爽之极,古之豪士不能过矣!
    “哥舒兄,我们相聚这些天,我也该上路了,今天这顿就当是饯行。”李昌国吃着獐肉,向哥舒翰辞行。
    “要走?”哥舒翰一顿,很是不舍,道:“若不是兄弟军务在身,我真想与再痛饮个一年半载。我哥舒翰平生酒国无敌,虽是输于手,却是我哥舒翰这辈子最为痛快的时日,真不忍舍却。”
    “我也是!”李昌国很是欣赏哥舒翰,话锋一转,道:“王忠嗣坚不肯出兵石堡城,哥舒兄作何打算?”
    “兄弟,给句实话,我对大帅的策议很是赞同,石堡城不是那么好打的。若真要出兵的话,一定会死伤惨重,没有五六万的死伤,不会有一线希望。”
    哥舒翰想了想,眉头紧拧着,道:“可是,石堡城太过重要,若是能打下来,就把吐蕃堵在高山密林里,河湟之地从此无忧,可以调派更多的兵力进入西域,与大食争锋。”
    石堡城的重要性,他不会不知道;石堡城的难打,他同样不会不知道,是以,他这话很是矛盾。
    “有些时候,是需要狠狠心,咬咬牙,准备付出大代价。”李昌国意有所指,道:“大代价才有大收获!”
    哥舒翰紧拧着眉头,成一个川字,沉吟不语。
    “用兵之道,本就是险着,那种十足十的成算方才用兵,还未有过,就是一生唯谨慎的诸葛亮也不得不行险着。”李昌国点醒他,道:“哥舒兄四十岁方仗剑从军,立志做一番大事,若良机当前,哥舒兄一定要把握住。”
    “我痴长数十年,四十时方才幡然醒悟,我哥舒翰不能如此过一生,男子汉,当做大事!”哥舒翰眼中光芒四射,霸气十足,盯着李昌国道:“兄弟,这话何意?”
    李昌国笑笑,不再往下,有些时候只能点到为止,眼下就告诉哥舒翰他很快会就“西屠石堡取紫袍”,他肯定不信。
    李昌国与哥舒翰告别,朝长安进发。
    哥舒翰是一送再送,一直送了上百里,在李昌国的劝下,这才依依惜别。
    从陇西到长安这路上,非常顺利。一路上,无论是百姓,还是军兵,听李昌国他们是安西都护府的报捷使者,无不是热情万分,给他们方便,李昌国省了不少事。
    这天,终到了灞桥。
    一到灞桥,李昌国便惊叹不已。
    只见灞桥两边栽种着不计其数的杨柳:古柳婆娑,杨柳披翠,柳絮如雪;风飘絮起,绿云垂野;细风中,柳丝万缕,似烟似雾。
    一派含烟笼翠的幽然意境透出,让人心旷神怡。
    李昌国到过的地方不少,景色怡人的胜处更是见识过不少,很少能有灞桥优美景致相当者,就是一通好感慨。
    在如雪的古柳下,站着一个中年文士,器宇轩昂,仙风道骨,如同谪仙临尘,让人仰视。
第五章 诗仙李白(下)(第一更)
    这文士站在那里,一股仙气油然而生,仿佛他不属于人间,应当属于仙界。
    李昌国大生好感,把这个文士细细打量,只见这文士带佩着一把剑。在唐朝,武风极盛,“文士犹带剑”,就是文士也以佩剑为荣,文士佩剑实属平常。
    不过,李昌国是大行家,却是看出一桩异处,这文士走动间刚劲有力,自成尺度,他佩剑并不是做样子,而是实打实的剑道好手。
    “这会是谁呢?”李昌国有些惊奇。
    “哇!”就在李昌国转念头之际,一个清脆而娇媚的惊呼声响起,正是高妙丽为灞桥美丽折服,惊呼出声。
    灞桥柳雪是关中八景之一,这里柳絮如雪,堪称胜处,绵延数十里的柳絮绘成一幅如雪的图画,美不胜收。
    还未走出安西的高妙丽乍见之下,哪能不惊呼的。
    静儿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连惊呼都省了,唯有一双满是惊奇的眼睛透露出她心底的惊奇有多么的强烈。
    “好美!好美!天山雪也不过如此!”
    天山是西域有名的山脉,天山雪更是大名鼎鼎,眼前的柳絮与天山雪比起来一点也不逊色,高妙丽夸张的张大了嘴。
    “能在这里停留一阵,让我们好好欣赏么?”高妙丽欣赏一阵如雪的柳絮,冲李昌国半是央求,半是征询的道。
    康德、费雷他们个个不住点头,眼巴巴的望着李昌国,一脸的期待。
    对于他们这些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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