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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纨绔公子-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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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若是她能够保住性命,待将来身子养好了,再召集一批人马。只要有一口气,也要一直将报仇进行下去。然而若是连她都遭遇不测,那么他们地父辈也只能含冤于九泉之下了。然而单爱莲却对胡忠的话置若罔闻,她两眼射出一丝坚定豪迈地眼光,脸上呈着一片视死如归,凛然大气,挪着踉跄不稳的脚步,一步一步迎向了窦奉节。
    “我就是策划了刺杀李世民那狗贼的单爱莲,一切责罪都该由我一人承担。这些孩子和村民都是无辜的,你们把他们都给放了。”她强忍住自己内心的愤恨,冷静地说道。
    “哈哈,好好,今日本将军倒是看到一出有情有义的好戏。只是你认为本将军会相信你吗?当初在五千多羽林军包围的情况下,你也能飞来飞去逃遁而去。这回恐怕也是你的缓兵之计……”窦奉节冷冷地望了她一眼,当时他自己就在场,他的属下也是死伤众多,因此窦奉节此次前来就是要一举剿灭这些逆贼乱党。
    单爱莲森冷地看了对方一眼,再环顾了四周,看到那几个已经倒在血泊里的孩子,再看看其它虽然还活着,但已经吓得痴痴傻傻的小孩。她露出了比哭还惨的笑容,说道:“你们如此兴师动众,无非就是想要我的命……”
    说完她轻巧地移动步伐,迅雷不及掩耳地抢过了附近一名士兵手中的刀,正当在场的士兵宛若惊弓之鸟般警惕着围了上去,单爱莲却将大刀压在了自己的脖子上,然后平静依然地说道:“窦奉节,你自己也有孩子也有亲人,请你放过单家庄的孩子和村民们。李世民无非就是想要我的命,我现在就可以交出来。”
    窦奉节倒是欣赏地看了她一眼,哈哈地大笑着说道:“好!果然不愧是赤灵官的后人,我答应你,不会去为难剩下的人……”
    “嫂子!不要……”
    “不!不要!……”除了胡忠的声音外,这时大堂里竟然传出了另外一个洪亮的男声,然后只见一个男子猛猛冲冲地撞了进来。
    单爱莲看了一眼来人,欣慰地笑了笑,然后右手用力将手中的刀往脖子上一抹,徐徐地往地下倒了下来。胡忠见此状况,也是目眦皆裂的叫了一声,只见他闭上眼睛狠心一咬,脑袋也是缓缓地垂了下来……
    长孙凛知道自己还是来迟了一步,他已经尽力往这边赶了。然而当他刚走进祠堂大厅,先只觉一阵熏人欲呕的腥气冲入鼻端,然后就看到了令他万箭穿心的一幕,内心的一阵阵绞疼让他感觉到鼻子酸,一股*辣的东西涌进双眶。
    “外母……”长孙凛冲了上前去一把接住了单爱莲,男儿泪已经滴了下来,他挣扎地问道:“为什么,你明明看到我来了,你为何还要自杀,为什么?!”即便是眼前之人曾经杀害过他的弟兄,即便她是杀害卫二狗的凶手,然而长孙凛还是不希望她死去,就因为他想到怜卿将会是何等伤
    “照顾……好……怜卿,这是……我……能给……朔西坡的……交代……”单爱莲用尽最后的力气,她的面色更白了,她努力地牵起唇角,她缓缓闭上眼帘,轻轻的舒出了最后一口气息。
    长孙凛轻轻的把她放在地上,两腿跪着,他在接受一幅残酷的画面,他失去了理智,他只知道他要大声的叫,疯狂的叫:“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站在胡忠旁边行刑的士兵也上前去触了触胡忠的鼻翼,感觉不到气息,他便抓住胡忠的下巴开了嘴唇,然后转身向窦奉节报道:“将军,这人咬舌自尽了。”
    倒在血泊中的孩子们颈上的伤口,宛如扎在长孙凛的心窝一样,他挣扎着,他像疯狂的野兽,一把抓住了窦奉节的衣服,歇斯底里地叫着:“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你没看出他们都是孩子吗?!“
    窦奉节自然认出眼前这一疯狂的人就是自己的外甥,他使劲按住长孙凛的肩膀,大声地说道:“三郎!你冷静些,你看看这些人都是谋逆之臣,这些孩子都是大唐江山未来的威胁。若是不杀了他们,以后他们还会害死更多的人!”
    长孙凛感到头晕目眩,一阵阵的恶心,他用力一把甩开了窦奉节的双手,然后怒目圆瞪地斥责道:“你连恻隐之心都没有,难道还是人吗?要知道你先要做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唐人!”
158。彷徨
    长孙凛一直以来对于政治都不怎么感兴趣,在他看来,都是一些虚伪的东西,美国总统有时候就是一个高级的演员。wwW;然而现在的他却是比任何时候都怀念现代的民主社会,眼前的这一幕残忍的景象,让他开始对这个封建的君主制感到无比的厌恶。
    至少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如果去刺杀国家领导人,不会导致七八个孩子倒在血泊当中。以斩草除根作为理由显得是那么的可笑,就如同一块巨石老是在担心鸡蛋要将自己给敲碎一般。
    他的耳廓里,分明响起了孩子们凄厉的哭喊惨叫。他的眼前,分明映现着那些毫无反抗之力的孩子,被锋利的刀剑砍去了脑袋,戮进了前胸。小腿在无力地扑棱着,抽搐着,然后慢慢地躺倒在血泊中,一动也不动了……
    黑红色的血浆在他的眼前流淌、漶漫涌动。鲜红的血花在他眼前飞溅,飘散……
    这当然是他的幻觉,可是眼前出现的是结果,血淋淋的现实。
    他的心紧缩着,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在狠狠地撕扯着,他恨老天给他的打击!他恨苍天给他的安排!那是残忍的,那是不公平的!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样的人间惨剧,为什么要让他碰上呢?为什么老天又不让他阻止呢?然而即使是他今日能够阻止,以后呢?以后将又会生什么呢?谁也不知道,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只有皇帝才能掌握着自己的命运……
    “三郎可是要安葬这些反贼?”穆天柱见长孙凛将几个孩子给放到一个简陋的棺椁埋入一个大坑里之后,再看到他走过去将胡忠身上被绑着的麻绳给解了下来,便上前问道。
    “是又如何?既然救不了他们,人死后也该烧些纸钱,以表我的心意……”长孙凛说着眼圈有些红。
    “三郎万万不可,如此意气行事恐怕会遭人非议。”穆天柱劝道。
    “为什么?”长孙凛的表情有些麻木,他冷冷地看了远处的窦奉节一眼。而窦奉节也是鼻青脸肿地站在一旁,一脸铁青地望着这个外甥的举动。
    他这个做舅舅的竟然被外甥给狠狠地揍了一通,这让他心里是十分地恼火却又无可奈何。先别说这外甥的母亲是疼爱自己的大姐,而他爹的官位也比自己的老爹官位大,品阶高。更何况长孙家和窦家本来就是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的连体婴关系。
    穆天柱听到长孙凛问为什么,他也是期期艾艾地说道:“他们二人可都是圣上钦命要处斩的,三郎要安葬谋反之人,那是要遭到猜忌的。”穆天柱其实也听说过朔西坡所生的事情,他是以为长孙凛之所以这般举动。主要是因为单家庄曾经有个女子为了救他而“死”去。
    “这我知道,但我必须要这样做……”长孙凛明白穆天柱地好心,不过这些事情是必须由他自己做。而且不能假借他人之手。
    “是因为那个救你而死去的女子吗?”穆天柱诧异地问道。
    “穆大哥,的确我和单家庄是因为她才有了关系。不过我和胡忠也曾有过饮酒畅谈地缘分。也算是有过交情。虽然立场不同,但我也曾称呼他一声大哥。既然曾以兄弟相称,我若是此时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这还算是个人吗?岂不令那些与我称兄道弟的人都寒心?以后还有谁会愿意与我相交呢?
    猜忌也罢,非议也罢,那都是他们地事。更何况即便是没有这一缘分,像他这样的一条汉子也该死得其所。而单爱莲那就更不用说了……”长孙凛顿了顿。就没有再说下去。
    他内心深处已是阴影密布。要知道他之所以能够由一个现代人的思想渐渐融入到这个古老的社会,除却是因为无奈之外,除了是因为窦凤的母爱外,怜卿的影响力也是巨大的。因为她给他毫无保留的爱让他无限感动;因为她不顾社会地礼俗为他未婚先孕诞下一个女儿,给他一种家地归属感;更因为她放弃了一切仇恨的立场心甘情愿的嫁入长孙府中,让他有一种做丈夫该有的责任感。
    而他似乎一直都在心安理得地接受她为他做的一切,怜卿已经尽了一个爱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所该尽的一切义务。而他这个丈夫。曾经承诺过陪妻子会娘家一趟。让她尽尽孝心。可是,这个看似简单的承诺。长孙凛知道,他已经食言了。
    穆天柱也是一个粗犷豪爽之人,他心里是被长孙凛地话语烫得辣辣地。他唯一与胡忠的交往便是之前地比试,然而此后这条汉子的硬性让他内心是无比的佩服和尊敬。见长孙凛将胡忠的尸体小心翼翼地扶了下来,便喃喃地说道:“三郎,让我来帮你一把。待会我也要在这条汉子坟前掬一柱香,化一道纸。”
    人死去后一切恩仇都是烟消云散,所有的仇恨都是活人搞出来的。由于情况特殊,长孙凛只是找来庄里的木匠临时做了两个棺木,然后把胡忠和单爱莲给安葬了下去,没有做任何的法事和祭礼。
    胡家的小阿妹自从醒过来之后,仿佛一切记忆顿失,一直都是傻傻愣愣地坐在床边,要不就哭着要找弟弟。可是弟弟是谁,到底怎么了,也许她自己也不太清楚。胡大嫂只是一个乡下妇女,对于一夜之间家中的惨变,她也是浑浑噩噩的不知所措,丧夫失子的剧痛让她实在是承受不起,一下便病倒在床上。
    由于穆天柱还需要带兵驻守在此一段时间,长孙凛便让他帮忙多照顾这一对可怜的母女。他也曾考虑过带她们回到长安,只是想到自己回去可能还是一团乱麻,所以也就先这样办了。而其他事情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是由得奉命主掌此事的窦奉节来处理,而长孙凛则是骑着马自己一个人离开了。
    长孙凛一个人骑着马郁郁寡欢地走在黄土官道上,遥望江关,夕阳斜照,暮色中飘过几团灰色的愁云,瑟瑟的冷风中飘荡着几缕残烟。
    他现自己没有任何地方可去。他竟然害怕回到长安,回到他深爱的女子身边,因为他害怕对她描述这几天自己的经历,或说他害怕做那个传报坏消息的人,他害怕看到她听到噩耗之后的反应。
    眼前的池塘因为冰雪融化变得静谧而清澈,池塘岸的田野广袤无边,荒原也写着原始的诗意。春天清新而飘渺的凤就轻轻地掠过了长孙凛的额头,岸边另一端的村庄点缀在如镜的池塘和宁静的乡村风光中。
    这里经历了太多鲜艳、刺眼甚至血腥的色彩,以至于当长孙凛看到这一副盛世大唐之下美丽的乡村图片,让他心里却是却是讽刺般地产生了一种恐惧。这种所谓的盛世太平,这种所谓的宁静和谐,都是有一种选择性的,这种残酷的选择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不由会产生丝丝的心寒。
    去哪里呢?难道要回去找李世民辩论一番?跟他讨论所谓的民主、所谓的求同存异?这可是一个耸人听闻的大笑话,长孙凛突然现自己以前是多么的幼稚。这种仇恨纠缠的事情,是永远也说不清道不明的。这便是政治,这便是帝王,伴君如伴虎,自古以来,功臣良将之中,都不知道有多少冤魂枉鬼,更何况是一群谋反的不二之徒?
    新丰镇位于通往长安城的官道旁,是个热闹的地方。在秦朝时叫做骊邑,因为著名的名胜风景骊山而得名。盛唐时期从新丰一直到长安城的东城门,沿着官道两旁都有卖酒的摊点,这些卖酒人都是沿途村庄的村民,那些赶路的人随到随喝,付钱多的多喝付钱少的少喝,人们把这种饮酒方式叫做“歇马杯”。运气好的时候,行人们还会遇上免费赠饮。
    经过了数日信马由缰地任由马匹随意游荡,最后老马识途还是把长孙凛带回了长安,只是原先那个风华少年此时因为长途草行露宿而显得十分憔悴。当他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一切却是仿若隔世。
    尽管一路上积雪融化,柳树枝头嫩芽绽露,小鸟儿婉转噪鸣,这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初春景象。然而春天已经到来,冬天还会远吗?
159。巧遇
    初春乍暖回寒,春风和煦,官道旁的柳树已经出了细嫩的枝条。wwW!春草长满了大路两边,碧绿茂盛。凉风中花瓣乱舞,飞絮。
    驿道尽端,缓缓驰来一骑,马上昂然坐骑着一个身着黑色劲装,美得纤尘不染的清丽佳人。她**坐骑,全身宛若白雪一般,马鞍同马蹬全是金黄色,缰绳随风扬起,与半片夕阳掩映,闪闪夺光。
    马上坐着的是一个绝世佳人,**坐骑也是难得的骏马,黑白互映,一派不凡景色,所以路上行人,皆投以惊讶的一瞥。
    黑衣少女目视前方,双手互搓,骏马信蹄所之,一副英气十足又显得俏丽之态。白色骏马仰着,微风掀起颈上鬃毛,似是嗅着两边花草的芳香,好一副悠闲之状。
    看到新丰两个草字,想来里长安也不远了。轻轻抚眷鬃毛,黑衣少女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说道:“雪儿,咱也累了,找个客栈打尖吧。”踏着马镫滑鞍而下,矫健动作中她那纤细的腰肢柔软之极,两鬓柔顺的碎随风飘逸,显得煞是好看。
    凝眸远眺,十几步外转弯处,有一座二层楼,屋上竖好高的旗子,写着“酒”的大字。黑衣少女驰至店前,把座骑拴好,径自走入店中找个位子坐下。坐在大堂里的客人似是被她的美貌吸引,视线都随着她身上转。黑衣少女怡然自若,宛若未睹。
    这家酒家是提供住宿和餐饮的,一个矮矮小小的伙计走前来,哈着腰问道:“请问这位姑娘,您要点什么呢?”
    “一壶上等的龙井,一碟黄豆焖牛肉,还有一碟炒白菜。“黑衣少女冰冷的回了一声,虽是冰冷,却象黄莺出谷。“顺便帮我将外面的那匹白马给牵到你们的马厩。喂上等的草料,今夜我要在贵号打尖住下。”
    “哦!有!有!就送来!就送来!”伙计急急惶惶的退下去;欢快地转身回去点单。
    黑衣少女在等待期间,眼神漫无目地地转了一圈,然后便叹了一口气。想到将近两年以前她也曾经走过这一条路,然而两年过后,却是物是人非;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改变。
    黑衣少女正在思绪着自己的心事,却是感到有数双眼色迷迷的滴溜转地围着自己看。她用余光斜了对方一眼,眉头敛聚。猛然间,只听见刷地一声。她度飞快地拿起桌上的一根筷子,往其中一个登徒子方向射去。哇的一声,那色狼连人带椅倒了下去。酒杯也摔在地上,溅了满身。
    那几个下流胚子不过是这附近的地痞流氓。见这少女功夫竟然此等了得,心中不免大惊,也不敢多做停留,反而是老老实实地往桌上放几吊钱,灰溜溜地离开了。
    尽管如此,少女还是嫌在大堂里坐着人多也杂乱,她抬头往楼上看了看,只见二楼似乎有几间雅间。其中隐约见到一个男子正在兀自喝酒。她便娇喝了一声:“小二。楼上可是雅座?”
    店小二殷勤地跑了过来,然后点头哈腰地说道:“姑娘,您是要雅座?那就楼上请……”说完他先嗵嗵地跑上二楼,看来是想先为客人擦桌子准备准备。
    那少女也随着小二跟了上去,她见小二这般勤快招待,便从怀里掏出了一吊钱打赏了他,乐得那店小二直呼谢谢。当饭菜上来以后。她坐在临窗的位子上。一边吃着菜一边观望着外边的风景。
    尽管是有些昏色沉沉,但在朦胧地暮色中。倒也还能看出初春的生机和美丽。远处一处梨花林里碎花飘散一地,宛若是未消散的积雪,远远地望过去,似乎能感觉到那疏落地花姿和浅淡的清香。
    咕咚咕咚!砰!隔壁雅间里传来一阵响声。少女皱了皱眉头,这会儿刚巧店小二将她点地菜全部端了上来,见这位姑娘似乎不满这嘈杂声,便打哈哈地笑着说道:“姑娘您莫见怪,隔壁这位公子怕是有什么伤心事,昨夜也是在本店内喝得醉醺醺的,今日也是自巳时起就坐在那开始饮酒……”
    少女似乎也不想管他人的闲事,她便挥了挥手说道:“行了,无事,你可以下去了。”店小儿也知道自己多嘴了,便哈了哈腰又嗵嗵嗵地跑下了楼。
    这刚过完年,加上才是冬敛初春之时,游人尚不多见,而新丰也是个小地方,因此这酒家里客人并不多,雅间上只有那黑衣少女和邻间只顾着喝酒的男子。那时不时传来的杂音,让黑衣少女甚是烦躁。本来她似乎心情就不算太好,本想在此处好好歇息,心绪却是不断被邻间打断。
    砰!再次听到邻间的客人猛力放酒樽的声音,黑衣少女是忍无可忍,她唰地站了起来,迈开了修长的细腿,一脸恼意地走到了邻间,她语气不佳地冲着那位男子娇叱道:“你这个家伙怎么这么不懂礼仪……是你?”
    少女本想对这边地酒鬼作出一番训斥,结果似乎她像是遇到了熟人,竟然惊讶地娇喝了一声:“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怎么会喝得这般醉醺醺地?”
    那制造杂音地酒鬼竟然是从单家庄回到了新丰的长孙凛,然而他此时似乎有点狼狈不堪,原先爱干净的他此时一身白衣绫袍满是灰土,即便是脸上也是一脸的泥土灰尘。而他嘴边的胡荏子因为几日没有修理而有些凌乱,一双乌黑有神的眼睛因为醉酒的缘故而变得迷离朦胧。
    长孙凛似乎已经不认识眼前地姑娘,也许是因为喝酒喝得太多了,他嘿嘿地笑了一笑,然后又拿起了手中地酒杯往自己的嘴里灌。
    黑衣少女见他已是这般烂醉,心中甚是心疼,便一把夺过了他地酒杯,然后说道:“你怎地喝得这般烂醉,还在这个偏僻的鬼地方?善婷呢?她怎么没跟你在一起?”
    然而长孙凛也只是醉醺醺的,什么话也没说,猛然倒头就睡了下来。
    这时店小二也听到楼上姑娘叫唤的声音,他以为是在叫自己,便又殷切地跑了上来。见这漂亮的姑娘正与那醉酒的公子正在对峙,唯恐两人因为什么事情吵起来,便上前劝阻道:“姑娘,这位公子恐怕是醉得不省人事了,您别急,我这就将他送回客房去。”
    “他不就住在长安城吗?怎么在家里附近的客栈住下呢?”少女闻言便疑惑地自言自语嘀咕了一声,然后便试探地打听道:“小二,这位公子乃是我的朋友,我想问一下他最近都住在此处?”
    “这位公子爷是昨日到本店打尖的,昨天夜里因为喝醉了,所以我们也就将他送入客房内休息,今日看他这情形也只得在本店过夜了。”小二老实地回答道。
    少女听闻对方说完以后,便从包袱里再掏出几吊大钱给小二,说道:“你将这位公子小心扶到客房,再给我在他房间隔壁开一间房,呃,要上等的房间……”
    店小二收过钱以后,更是欢喜地叫了一声:“好嘞,这位姑娘您放心,保证给您做好。”说完小二便走到长孙凛的身旁,勉强地用自己的力量将他扶了起来。尽管长孙凛比店小二高出一个头,但也许是因为长期做苦工的缘故,店小二倒也能将他撑住往下走,只是那颤颤晃晃的劲儿让黑衣少女感觉有些危险,便拿起自己的包袱走上去给他帮忙。
    幽暗的灯光下,黑衣少女小心翼翼的在床缘坐下,旁边的高凳上刚好放着一盆热气腾腾的热水,她伸手往里面拧了拧一块手巾,然后轻轻平展开来,给已是醉得不省人事的长孙凛擦了擦脸。见他这一身衣服已是脏兮兮的,她不禁皱了皱眉头,好在刚才她已让店小二明日去买一套衣服,不然眼前这个原来一直干干净净的家伙可要在继续做邋遢鬼。
    少女给他把那张俊逸的脸蛋擦得干干净净后,又将毛巾往热水盆里浸湿拧干,却是拿着毛巾思索了半天。大概是长孙凛喝酒时不小心将酒水和菜油溅到了衣服上,女孩子向来都是爱干净的,少女似乎也不忍心让他这般睡觉。
    她思索了半天,似乎是下了几次决心,便是轻手轻脚地伸手解开他颈子上的第一颗钮扣。
160。酒是色媒
    解开愈多布纽,少女的呼吸就愈急促,双手也抖得愈来愈厉害,双眼呆的凝视着敞开的内衫下,那古铜色、结实的、完美的肌肤光泽,胸膛前肌肉线条的起伏。wWW;
    她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试图平息自己小鹿乱撞的心,兀自给自己打气:“怕什么,这个醉鬼……之前他照顾你照顾得挺好的,无双你难道还不如一个大男人?”
    也许是自我打气起到了效果,黑衣少女拿着那块温热的毛巾,颤颤抖抖地为长孙凛擦拭着他的脸、他的脖颈、他的肌肤,湿巾所到之处,他的皮肤便泛起一阵浅浅的润红。少女看见他那紧蹙着的眉头,忽然轻笑着说道:“你这个酒鬼怎么喝恁多酒,这会儿知道难受了吧?就让你遭这小罪,看你以后还敢喝多不?”
    她的声音清脆动听。也许是因为长孙凛正是酒醉不醒的状态,少女似乎渐渐轻松下来,竟然跟他开起了玩笑。尽管明知道对方不可能有回应,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才能轻松惬意地与他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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