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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神医王妃 久雅阁-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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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合,那就是——红杏出墙。

    红杏出墙,那就是——给爹戴绿帽子。

    给爹戴绿帽子的后果,闫玲玲即便是不用用脑子思考,也知道,等待娘的会是什么。

    三尺白棱?还是一杯鸩酒?

    闫玲玲心底泛起的,不仅仅只有寒冷,更多的,是排山倒海袭来的悲哀,愤怒和羞愧。

    看着眼前的妇人,闫玲玲只觉得惊悚,觉得陌生,好似眼前的不是她的母亲,而是一个不知羞耻的荡fu。

    眼前开始打圈,闫玲玲脆弱的心脏,何时如这日般,承受过如此多的打击,火烧了柴房,妹妹离家出走,母亲出轨怀孕,这所有的一切,在同一日猛烈的冲击向她,她已经再也无力承受,身子一重,在众人面前,昏死了过去。

    “玲玲!”李氏见状,哭喊着扑过去要保闫玲玲,却被俞氏抢了先,一把推开了她。

    “拿开你的脏手,你想用你那脏手,沾污了我们闫家的孩子吗?”

    一句“脏手”,一词“沾污”,似最为锋利的箭,两把,将李氏彻底射死。

    “凌峰,把你大姐抱回云翠院歇息。”

    闫凌峰上前,面无表情的从俞氏手里接过闫玲玲,出了大厅。

    厅堂之中,闫素素始终一语未发,她知道自己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若是将李氏看做一个刑事案件的犯罪者,闫素素就是窝藏凶手的帮凶,犯藏匿罪和包庇罪。

    她纵然顾念李氏是闫玲玲的母亲,也不能不想到自己的母亲。

    看着母亲担心的一个劲不停的抚摸自己的肚子,闫素素知道自己让她担惊受怕了。

    她也清楚如果自己这时候再出来替李氏多说任何一句话,怕是下场不会比李氏好多少。

    是以,当闫丞相命人取了鸩酒给李氏的时候,闫素素虽然很想阻拦,但是却选择做了一个“冷眼旁观”者。

    她心知肚明,无论自己出不出言阻拦,李氏,依然是死定了。因为她的话,改变不了一个国家的律例,也改变不了一个家庭的家法。

    这个把女子贞德看的如此严重的天元王朝的律例规定,已婚女子若是与他人苟合,官府下判最轻也是进猪笼,留个全尸。最终,则是五马分尸,死无全尸。

    而闫府的家法,她早就书记于心,家法第二十七条:凡闫府女眷,未婚嫁者于人私通苟合,仆,杖责八十大板,逐出燕王府;主,仗着四十大板,监禁五载。已婚嫁者于人私通苟合,仆,交由官府发落;主,削其位,删族谱名,赐鸩酒,不得厚葬。

    闫素素眼睁睁看着李氏被丞相强行灌下了鸩酒,少顷,就倒在了闫素素的脚边,七窍流血而亡。

    生命如此脆弱,不久前李氏还插着腰瞪着眼摆着脸色给闫素素看,现在她却这么了无生气的倒在了闫素素身边,形容憔悴,样貌恐怖,名声毁尽,孤独可怜。

    闫素素是个医生,从来只知道这么救人,却不曾想过,有一天,她要学会怎么放弃救一个人,一个虽然不可能救下的人。

    只为了所谓的明哲保身,看着李氏倒下的那一刻,闫素素的心脏,麻木了一下,是不是身在这种家庭,占据了这个身份,以后,她都要渐渐习惯这样的生活?

    这种王者主宰众生的生活?

    楞了许久,闫素素呆呆的看着李氏的尸体,知道俞氏上前扶她,她才还魂。

    “二娘!”她喊了一声,不明所以。

    “你这傻丫头,我和你爹说了,你肯定是被要挟的,想那李氏以前那么对你,你肯定不是故意要替她隐瞒的,你爹觉得应该也是如此,所以饶了你这一次,让你继续回静思阁禁闭。”

    半个时辰后,闫素素被遣送回了静思阁,外头的一切,都被阻隔在了一阁楼的佛经之外,闫玲玲执起方才看了一半的佛经,有些恍恍惚惚的。

    总觉得方才所有的一切都未曾发生过,自己,一直都在静思阁中不曾出去,而大娘的死,也不过是自己脑海中臆想出来的一副无聊画面而已。

    只是举目,看到对面空的了座位上,没了闫玲玲的身影,她的心里,凉了一瞬,沉了下去:真的,发生过了,大娘,确实死了。

    【以后再也不保证万更了,我老妈说的对,我的保证和狗屁一样不值钱!】

相识如风 第一百三十五章

    第一百三十五章(2015字)

    李氏的死,如同一阵风一样,过境即逝,除却给闫玲玲造成了弥天盖地的伤害,其余所有人,似乎都是寻常度日,不见半分异样,人情冷漠到让人咋舌。

    从送饭丫鬟口里得知,二小姐闫妮妮还是没有回家,老爷因为李氏的关系,也连带着冷待了闫妮妮,甚至派人出去找都不曾找闫妮妮一下过,还放话谁都不许出去找,她爱回来不会来。

    而闫玲玲这几日一直住在二娘李氏的云翠院,每日都处于半昏迷状态,高烧不断,蝶谷仙几乎日日都往闫府跑,照料闫玲玲的身子。

    大娘李氏被逐出了族谱,尸身被送返了其娘家,连带着尸身一起被送过去的,还有丞相书信一封,内书不得厚葬。李氏的一生,生的高贵,活的耀眼,最后却是惨淡收场,凄凉落幕。

    闫素素这几日想了许多,从自己第一次来到这的那天开始回忆起,直至今日,她在想,女人为何可以活的这么没有尊严和人权。

    不过是红杏出墙而已,却要处以这般极刑,而男人却可以光明正大的娶妻纳妾,三妻四妾不说,甚至还可以逛花街柳巷,是谁定下的如此不公的条律?

    纵然没有婚姻法,也不至于在婚姻过程中,建立起如此悬殊的制度。

    闫素素穿越过来后,从未像这几日这般如此厌恶这个社会,这个时代,这个史上虚无的天元王朝。

    那种封建的,落后的,将女人践踏在脚底下的生活模式,让她从心底里,深深的厌恶。

    这么想来,元闵翔在心里的形象,忽然变得光亮又温柔起来。

    闫素素不是无情草木,她看得懂元闵翔对自己的疼爱和柔情,元闵翔给了这个时代的男人不能给女人的最大的东西:尊严。

    再疼,再宠,也不过是浮云表象,比不上一个男人,他对你的谦让和尊重。

    闫素素虽然不知道元闵翔那个所谓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许诺是否能终身兑现,但是至少以他的个性,肯给她这样的许诺,闫素素就知道他是做了多大的妥协和让步。

    他给她的,不紧紧是一份许诺,更多的,是尊重。

    这般想来,元闵翔当真不失为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正月初八早上,闫素素被放了出来,只因为,初九就在明天,而明天,就是他和元闵翔的婚礼了。

    如送饭丫鬟说的,李氏的死,根本没有给闫府带来任何的改变,若是硬要寻出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李氏成了闫府的禁词,所有人都开始避免提到她,虽然心知肚明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但是却均将她忽略成了空气。

    好似每个人的生命力,好似整个闫府里,好似云香院中,从来都不存在着一个姓李的女人,一个曾经是闫府当家主母的泼辣角色。

    闫素素是该感慨人情冷漠,还是该感慨李氏平素里不得人心,死后都没有人为她悲怆一瞬,难过一时?

    浑浑噩噩的回到了凌云院,王氏已经等在门口了,见着她,赶紧迎了上来,心疼的抚摸着她略显憔悴的容颜:“素素,好孩子,你受苦了。”

    王氏的眼泪,晶莹的挂在眼角,稍一抽泣,就哗啦哗啦的落了下来。

    闫素素赶紧收拾心情,柔柔一笑,素手抚上王氏脸庞:“娘,不哭。”

    王氏抹干了眼泪,拉着闫素素往屋里走,屋子里,出了倩儿之外,还有两个陌生的丫鬟,经过王氏介绍,是闫丞相派遣来给闫素素当陪嫁丫鬟的。

    几家欢乐几家愁这句话,忽然间就跳出了闫素素的脑海,那边白缟素服哀乐飞,她这边,却是喜气洋洋喜乐奏。

    看着那两个丫鬟,闫素素有些疲倦的挥了挥手:“回去吧,我不需要陪嫁丫鬟,闵王府不缺丫鬟。”

    “你这孩子,从家里带过去的,总是贴心贴肺的,那府上的丫鬟,还不都是闵王府的人,心都是向着闵王爷的。”王氏闻言,嗔了闫素素一句。

    闫素素轻笑一声,握住了王氏的手:“贴不贴心,贴不贴肺,又有什么关系,我不需要扶植几个丫鬟在身边,每天给我报告闵王爷的一举一动,若是娘怕我过去受欺负了,那大可放心,嫁过去,除却闵王爷,还有谁能欺负的了我,至于他本人,他——不会的。”

    王氏见她还没有出嫁心就有些向着元闵翔了,不由倍觉欣慰,慈爱的一笑,柔声道:“也是,既然不想带陪嫁丫鬟过去,那把这两个给娘留下,你把倩儿带去吧,你从小就和倩儿形同姐妹,让她照顾你,娘也好放心。”

    倩儿吗?闫素素摇摇头:“娘,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倩儿从小在这里长大,熟识了这里的一切,而且娘那么喜欢她,现在娘又怀着身孕,有她照顾我最为放心,所以倩儿我是不会带走的,娘你不必担忧,我不会让自己受任何一点委屈的。”

    王氏见闫素素态度坚持,便也不再强求,看着闫素素清瘦的容颜,她满心的不舍,那种娘嫁女儿的舍不得,涌满了她整颗心。

    想着以后不能朝夕相处,想着以后要见一面都难,想着闫素素要去一个陌生的环境,或许会被欺负,或许会被算计,她的鼻子,忍不住一阵阵的发酸,眼泪,也落得又急又快,止都止不住。

    这整一日,便在王氏的眼泪中度过,傍晚时分,闫府里开始张罗装扮,彩绸翻飞,灯笼高悬,处处透着喜气,一种铺天盖地的,艳丽到让人炫目的喜气。

相识如风 第一百三十六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5128字)

    成亲之繁冗复杂,完全超乎了闫素素的想象,从正月初九凌晨开始到夜幕西沉,她几乎就没有停歇过一分一秒。

    这场婚礼,她完全是处于被摆弄状态,直至被送入洞房的那一刻,她才感觉到了自己是切切实实存在的,是属于自己的,而不用再被人摆弄来使唤去。

    心情很平静,没有忐忑,也没有喜悦,床头有一个丫鬟陪站着,听送她进洞房的喜婆说了,这丫鬟以后就是她的贴身婢女了。

    透过红盖头,闫素素只看得到那丫鬟的脚尖,穿着喜气的粉色绣花鞋,一条墨绿色的锦缎裤子,还有一双白皙嫩滑的青葱小手。

    闫素素百无聊赖,便和那丫鬟攀谈起来:“你叫什么?”

    “回王妃的话,奴婢明月,您还认得奴婢吗?”

    闫素素记起来了,这个明月不就是当日那个十分聒噪的小丫头吗,闫素素倒是没有想到,元闵翔会派她来伺候自己。

    想来以元闵翔的个性,不该留这么啾啁不停的小丫头在府里的啊!

    只是为何这个明月非但能留下来,甚至还会被派来伺候自己。

    王妃的丫鬟,也就相当于这个王府的“丫鬟总管”了,如此尊贵的地位,元闵翔怎么会送给一个如此闹人的丫鬟?

    不过既然被派来伺候她了,说来也就是一种缘分,闫素素想着日后慢慢纠正调教,这个明月应该会稍微收敛些,不会那般的烦人。

    “我记得你。”闫素素语气平淡的道。

    明月似乎早已经忘却了自己上次遭了闫素素嫌弃的事情,听到闫素素说记得自己,语气都欢快了起来:“王妃你居然还记得我,我还以为你早就把我忘记了呢,呵呵!王妃,你饿不饿?”

    饿?却是很饿,听从了那喜婆的叮嘱,遵守了那条条框框的规矩,闫素素可是从凌晨起床到现在都不曾进食过。

    “很饿!”

    以为明月会这么问,是要趁着现在没人,偷偷的塞东西给自己吃,以贿赂自己这个未来的主子。

    却不想……

    “王妃,你就忍忍,等王爷从前院敬酒回来了,你们喝了交杯酒,你就可以进食了。”

    闫素素红盖头下的嘴角,不由的抽搐了一下。

    “恩,我知道,谢谢你!”不过既然人家也算是好心安慰,她也就礼貌性的对她表示了自己的谢意。

    明月忽然惶恐起来,忙道:“王妃这是哪里的话,您若是这般客气,这可是要折煞了奴婢啊。”

    闫素素轻声笑道:“以后不必这般拘谨,明月,你来闵王府有多久了?”

    明月见闫素素态度温和,也就放松了下来,听到闫素素问话,忙恭顺回道:“三载有余。”

    “你是这个府里资历最老的婢女吗?”才三年吗?三年就能跃升到这个位置,闫素素实在怀疑,燕王府的奴婢,是不是三个月换一批。

    明月自是听不出闫素素话里的意思,如实答道:“奴婢算是新人,这府里的丫鬟婆子,多是伺候闵王爷许多年的老前辈了,有好些个,是王爷从轩辕宫里带过来的,也有不少,是太后娘娘和皇上赐给王爷的。”

    若是这么说,明月是更没有资格晋升为现在这个“丫鬟总管”的地位了。

    不过很快,闫素素像是从明月的话中听出了什么端倪,嘴角,轻轻的绽了一个笑,心中顿然明了了:“原来元闵翔对人的戒心居然如此之中,亲兄弟和亲娘安排给他的人,他都不见得信得过!”

    和明月又闲聊了两句,今天的明月,似乎有可以的收敛,说话很有分寸,并不过分言语惹人心烦。

    聊了小半个时辰,闫素素大抵把闵王府的几个重要的下人奴才给搞了清楚。

    王府总管裕民,是个五十出头的太监,是太后赐给元闵翔协助元闵翔打理闵王府的。

    厨房总管方嫂,原先是在轩辕宫里当差伺候元闵翔的,元闵翔成年搬出轩辕宫后,随元闵翔住进了这处宅邸,专司厨房工作。

    护院何龙,原本是宫里的武师,是皇上赐给元闵翔用来护卫闵王府安慰的,同赐的还有一支十人的御林军队伍,都脱下戎装,穿上青衣,做了闵王府的护卫。

    元闵翔的随从叫做小意,只伺候元闵翔洗漱更衣,平素里元闵翔喜欢独来独往,从来不将小意带在身边。

    其余的人,闫素素记了个七七八八,正想问问明月,前头的宴席何时散去,贴着大红喜字的雕花木门,忽然被轻轻推开,一阵冰凉却并不寒冷的晚风,随着洞开的门扉,席卷而入,撩动了闫素素大红的喜帕。

    纵然盖着喜帕,看不见门口之人的容颜,闫素素的直觉却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她:“他来了。”

    一晚上都平静无波的心脏,在闻到被风送来的他身上的淡淡酒香后,没来由的荡起了阵阵涟漪。

    “王爷吉祥!”明月屈伸给元闵翔请了个安,纵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王爷了,但是看到今天这样俊美无涛的王爷,明月忍不住双颊通红起来,连个寻常的请安,都比平素里更加的羞赧温柔。

    元闵翔微微颔首,并不言语,只是曲起手肘,用手背对明月轻轻挥弹了几下,明月会意,虽然还有些看不够这样的王爷,但还是依依不舍的退了出来。

    临出房门前,她还不忘贪婪的再搜刮一眼元闵翔俊逸的侧脸,然后,才心满意足的轻笑着关上了房门。

    “王妃真是好福气,能嫁给我们王爷!”她自言自语道,为闫素素感到庆幸。

    闫素素可美觉得自己好福气了,如果说好福气是要饿近乎一天一夜换来的,那她倒要仔细考虑考虑,她到底要不要享受这份好福气。

    很饿,她饿的胃都有些痉挛了,尤其是因为元闵翔的出现,心里有些小小的紧张,胃部抽搐的更加厉害。

    “赶紧挑起红盖头吧!把这最后一道程序走完,然后喝交杯酒,我很饿!”她也不怕丢人,直言不讳道。

    元闵翔错愕一下,从没有见过这般不矜持的新娘子,他的女人,还当真特别。

    不舍得真的饿着他,他上前拿了喜秤挑起了闫素素的喜帕,当那张艳红的容颜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有那么一刻真想笑,第一次见面之时,他还记得她的整个脸,就和个现在一般,红的像猴子屁股一样,但是当那些红红绿绿都抹掉后,便再也遮不住她的光彩逼人,许对她心动,就是从看到她素颜的那刻起。

    上前,他的大掌,不由自主的抚上了她的红唇,慢慢的摩挲着,摩挲着,直到将她唇上才唇脂抹尽,露出她本来的唇色,他再也忍不住,俯下头,吻上了她的唇。

    闫素素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明明饿的要命,明明挑起盖头后看到外厅一桌子的美味佳肴的时候想冲上去不顾形象的狼吞虎咽,可为何当他冰凉的带着薄薄酒香的指腹抚上自己红唇的时候,她像是着了魔怔一样,居然忘记了躲避,甚至忘记了饥饿。

    直到温热的呼吸,被他尽数喊入唇齿间,直到舌尖品尝到他口中浓郁的酒香,她才猛然还神,一把推开了他,如若不是双颊的红妆遮掩,怕是很容易看出来,她现在脸烧红的如天边的云霞。

    “我饿了!”她故作镇定的忽略刚才的一幕,平静道。

    元闵翔嘴角微弯,牵起了她的手,朝着外厅走去:“去吃饭!”

    闫素素正要坐下,却被元闵翔一把拉住,带到怀中,然后,他抱着她,坐了下来,将她稳稳的置放在双膝之上,一个暧昧又温暖的姿势。

    室内温度,因为这个亲昵的动作,陡然上升了不少,闫素素轻轻摆动臀,想要挣脱,元闵翔却紧紧的按着她,在她耳边吐气沙哑:“别动,乖!”

    闫素素浑身一僵,只因为感受到了臀下某处,顶着一块坚硬。

    她不敢再乱动了,当务之急,还是先祭奠她的五脏庙吧。

    交杯酒,被闫素素自动忽略,涂着大红蔻丹的葱指,执起玉箸,朝着桌上丰盛的晚宴袭去,毫无形象的大吃起来。

    闫素素敢保证,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活生生的被饿成这样。

    上次跳河逃难,醒来饿的肠胃纠结,好歹也是昏迷着饿过去的,不用忍受那个过程,现在不同,她是清醒着,活生生的被饿了整整一天,这对她而言,简直是惨无人道的虐待。

    以为家里是开中医馆的,所以很懂得养身,从小到大,父亲就教育她一日三餐不能少,早餐暖胃,午餐饱腹,晚餐养身,所以从她有记忆开始,她都一直保持这一个良好的习惯,无论工作学习多忙,无论身处何处,一天三餐就算只有饼干开水,也是必不可少。

    身在二十一世纪这个繁忙的世界,谁没有个缺餐短饭的时候,只她敢保证,她一餐都没有少吃过。

    所以她那个习惯了一天被喂饱三次的胃,经不住这般的折腾。

    她吃的不能算狼吞虎咽那么夸张,但是说她是大快朵颐,毫不为过。

    元闵翔从来没有想过,平素里平静淡然的闫素素,居然也有这么活灵灵的一幕。

    她的不雅吃相,并没有让他心生厌恶,自然,他不讨厌女人的这种吃法,只因为这个女人是闫素素。

    因为这个女人是闫素素,是他心心念念的喜欢的女人,所以他非但不讨厌她的吃香,反倒觉得她这样“野蛮”的吃香,生发出一种别样的可爱迷人。

    闫素素酒足饭饱后,才发现元闵翔一双黑眸,一直宠溺的看着她,直看的她脸红心跳呼吸都有些紊乱起来。

    “看什么?”她嗔一句。

    他轻笑起来:“原来,我的王妃,有时候还是头小猪。”

    闫素素不以为意:“你饿了,也这样。”

    “呵呵,我饿了,绝对不会这样。”

    “你是现在说的好听。”闫素素不认为,一个极端饥饿的人,在美食面前还能保持冷静和理智。

    “我饿了,不会变成一头小猪,而是会变成野兽,看到猎物,就生吞活剥了。”他的眼神里,闪着某种隐讳的光芒,闫素素的心口忽然突突狂跳起来。

    此刻亲昵的动作,也因为她对元闵翔的话做了口扩充联想,而变得更加的暧昧灼人。

    她轻轻摆动了一下身子,不敢太大幅度:“放我下来。”

    “交杯酒还没有喝,你急什么!”说罢,他以环抱着她的姿势,一手握着白玉雕花酒杯,一手执着白玉雕花酒壶,斟了一杯酒,满满当当。

    倒满酒,他执起酒杯,将杯子送到闫素素嘴边:“喝吧!”

    闫素素本能的问了一句:“不是交杯酒吗?”

    他轻笑,带着几分狡黠和坏意:“你喝就是了!”

    闫素素动了动嘴皮子,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乖乖的把所有的疑惑吞入了腹中,乖乖的张开了口,她想,或许天元王朝的交杯酒,就是这样喝的。

    一口酒抿入口中,她正要吞下去,后脑勺忽然被大力的扣住,推向了元闵翔的脸。

    下一瞬,红唇被霸道的摄住,而檀口里未及咽下的酒,也因为唇齿被撬开,而尽数灌入了元闵翔口中。

    在闫素素尚未反应过来之时,元闵翔已经心满意足的松开了她,舌尖轻轻的舔过她的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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