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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鸳锦-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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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园……”沈念堇张口道。 
“城主,你是不是要问沁园,为什么要说谎,骗你……” 
沈念堇侧身看向沁园,那是一张稚气还尚未脱尽的白皙面孔,明亮,光洁,让人丝毫寻不着半分狡黠与市侩。 
“我是师父一手养大的,而这,也是师父临终前最大的遗愿。师父把这件事托付给沁园,沁园不能背信忘义……” 
沁园一沉身,跪倒在沈念堇床前,膝盖撞击在白玉铺就的地板上,发出一声沉闷的钝响。 
“事情,还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认连城的母亲嘉荷,原本是与师父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嘉荷却被娉给了认连城的父亲,上一代离雪城城主认啸海,并为他生下一子,起名认连城。师父不能与心爱的女子共结连理,从此便将那认氏父子恨之如骨。后来,师父得知,你与认连城是命中注定的情侣,于是暗中将你带出离雪城,并在你身上下了一个咒术……” 
“是什么咒?”沁园说到这里,不由一顿,沈念堇不由追问道。 
“就是……如果城主你一旦与认连城真心相爱,并且结合,便会忘掉一切与他有关的记忆……” 
沈念堇听罢,面色惨白,久久不语。此时,沁园却突然扬起头来。 
“城主待沁园,如嫡亲兄长,但师父对沁园,亦有养育再造之恩。沁园当年答应师父,一定代他完全这个心愿,但沁园自知有愧于城主,无论城主责怪与否,沁园也再难于城主面前自处,望城主日后多加珍重,沁园就此拜别城主。” 
说完,沁园一翻手,一把匕首跃然掌中,沁园右手握紧,便向自己喉间抹去。沈念堇不及多想,抬手一掌,隔下沁园右腕,也振得他手中短剑脱手而出,在空中旋了几旋,朝门边飞去,应声定在了雕花木框上。 
“你先出去。” 
沈念堇遣走沁园,复又把头埋于膝间,久久未曾动弹。 
他伸出手去,打开自己蟠龙罗汉床边特制的图福小柜,小心取出一件半旧的岚色绸衫,放在眼前,久久凝视,仔细摩娑。衣服上一块绯色血迹,虽年长日久,不见鲜红,却仍旧触目惊心,叫人不忍多看。 
沈念堇握着这件血衣,轻轻摇头,终于道:“认连城,谢无花……你们都是大笨蛋……” 
 
第十章 
离雪城往北百里之外有一个百里村,沿着山脚居住着十来户人家,因为土地贫瘠,常常要弄些山货到外面贩卖。 
这群人中,有个两年前才迁入村子的年轻人,据说是为了躲避西疆的兵荒到了此处。他种药材的手艺极好,又懂得经营之道,一年下来,手上的余钱也比其他人多些,再加上向乡亲们借了些,两年不到几间瓦房就盖了起来。他待人和气,年纪也不大,虽然是后来加入村子的,邻里关系却处得不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人长得太白净了些,说话从来不大小声,倒比村里的豆腐西施还要漂亮些? 
谁家姑娘不喜欢这样的男人?这两年,给他说媒的几乎踏破了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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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今年遭遇的第十二个媒婆,捏了捏已经笑得有些僵硬的脸,刚想转身,却被去而复返的王大妈叫住:“我说二宝啊,你可要想清楚了。这老李家的三妞虽然长得是壮实了些,但干起活来可也抵得上两个男人。”说到这里她犹豫了一下,又把“二宝”拉到一边小声嘱咐:“二宝,看你这样子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吧,要知道壮实也有壮实的好处……”后面的话说得“二宝”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 
王大妈见他良久不语,以为自己这些私房话起了作用,心想再过不了多久这傻小子就会开窍,终于于心满意足的走了。 
看着王大妈离开的背影,“二宝”在院子里站了良久,心道:我看起来真的这么清纯无比么? 

于是这天晚上沈念堇接到每天必收的一张小纸条,今天上面的内容是:遇村东王大妈保媒,久思,未力拒,其余如常。 
读完沈念堇眉头一皱,手里的纸片变成碎屑落在地上。 
侍候的下人们对望一眼,眼底都透出害怕的神色。 
沈念堇对着桌上的烛台枯坐了一个时辰,忽然,他叹了一口气,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冷了,沈念堇又是一皱眉,还没说话,身边的婢女小厮就已经全跪在了地上,个个脸色煞白,身子抖得如筛糠一般。 
见他们如此,沈念堇心中更是烦躁,一挥手,所有人立即退得干干净净。他走到床边,拿起身边那件沾血的白衣,轻轻贴在脸上,又摸出枕下两粒明珠,放在掌心里慢慢的捂热了,心里想着那个人的种种。 
红烛未剪,灯光颤颤巍巍,夜风袭来,室内顿时一篇昏暗,沈念堇就在这黑洞洞的屋子里一坐就到了天明。 
第二天照例收到来报:村西张寡妇送汤至,坐良久,甚亲密。 
沈念堇把纸条揉成团扔在屋角,站在窗边,捏住剑柄的手指都有些泛白。终于,他笑了半声,脸色瞬间缓下来。 
接下去的几天沈念堇看到线报再没有变过脸色,伺候在周围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半个月后,百里村的大雨已经一连下了几日。虽然只是初秋,这倾盆的大雨还是淋得深夜守卫的密探打起了哆嗦。不能打伞,不能去躲雨,所以全身上下几乎没有干的地方。又冷又饿,一个密探轻轻打开背囊中已经被雨水泡得发白的馒头,咬了一口几欲作呕,却还是勉强自己咽下去。心里一边感叹:密探这差事果然不是人干的。 
眼前熄灯了半宿的瓦房内突然燃起了灯。不一会儿,有人撑着雨伞,赤脚踩着木屐走出来。 
众密探心中咯噔一下:半夜出门,难道出了什么事?是否要立即向上头禀报? 
一干人等都在犹豫,却看到那人朝着自己藏身的地方走过来。 
那人越走越近。 
沉黑的天空时而有闪电划过,那人苍白的肤色衬着左颊上墨色的刺青,说不出的诡异艳丽。 
这人正是他们一直以来监视的对象,村里大家夸赞的“憨厚可爱的二宝”。 
人转眼已经到了面前。 
密探们也已经掩藏起身形,屏住呼吸。天色昏暗,大雨滂沱,即使是在极近的距离,也十分不易被人发现。 
那人走到一棵树下,向上望去,突然道:“都去屋里避避雨吧,我煮些姜汤给大家。” 
伞下的一张脸似笑非笑,早不见了往常和善的笑容。 
这人自然是现下隐姓埋名的谢无花。 
树上的密探们面面相觑,终于在彼此不信的眼光里确定被监视的对象早已发现了自己的行踪。等到坐在温暖的火炉旁烤着衣服,手里着热腾腾的姜丝蜜枣汤,喝下一口,甜中带辣的感觉几乎烘得人眼泪都要流出来。 
谢无花打量了一下这些明显放松下来的密探,见他们中有的人看起来才十七八岁年纪,暗暗叹了一口气。又看他们似乎都休息得差不多了,便道:“再往后去,天气就越来越冷了,如果大家也想早点结束,那就照我说的做吧。” 
…… 
隔天,沈念堇在离雪城中接到加急的密报:聘礼已下李家三女,半月后成亲。 

◎◎◎ 
最近天黑得越来越早,又时常下雨,连着四五天都没个好天气。 
谢无花在灯下仔细翻看着白天拿出去晒的药材,放在鼻下嗅了嗅,心想还是再阴个两三日再晒。又拿了三七之类活血化淤的药材制成药丸,准备明天给摔伤了腿的王猎户拿去。弄好这些就已经过了亥时三刻,谢无花熄了灯,仗着熟门熟路,摸黑往里屋走去。 
一瞬间,全身寒毛直立。 
谢无花急退,却不料有人比他更快。黑暗中视线不清,纤细而柔韧的东西像鞭子更像蛇,吐信之间已经将谢无花的右手缠住,巧劲一带,谢无花的一只手就被顺利的缚在了床头。 
“嗤”的一声,有人划燃了火折子。 
橘红色忽明忽暗的光线中,沈念堇表情生冷的脸从黑影中浮现。 
他一张口,却是:“二宝,听说你过得不错。” 
谢无花眼神温柔的看着他:“看你这样我就放心了。” 
闻言,沈念堇脸色一变,起身下了床,找到桌上的油灯点亮。他熄掉火折子,突然说:“我不许你成亲。” 
从离雪城到百里村,往日快马加鞭也需要十来天才能到达,可沈念堇第九日便已经赶到。谢无花暗忖这次大概是逼得急了,于是急忙道:“念堇,那个是骗你。” 
“骗我?骗我你喜欢我?骗我你是谢无花?还是骗我你从来都不认识我?” 
“呃……念堇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沈念堇眼中涌上痛楚:“连城,我们还在一起好不好?” 
谢无花一愣。 
沈念堇凑上去,慢慢吻他的嘴唇。他亲的十分仔细,似在探索又似在回忆。谢无花愣了一会儿后立即回应,却苦于右手被绑,动作幅度不能太大。 
这个亲吻不激烈,却很缠绵,相互抵着额头喘息一会儿,彼此都觉得身体有了反应。 
等到分开,沈念堇解开两人的衣物,然后抱住谢无花的颈项,缓缓的坐下去。 
汹涌的快感瞬息而止,谢无花喘了一口气。沈念堇闭上眼,突然伸手撕掉谢无花右颊上的易容,然后摸摸那块刺青,问道:“这是做什么弄上去的?” 
“要逃出城……需要装成罪犯……罪犯的刺青。”谢无花回答得断断续续。 
“那我额头的朱砂……啊……” 
剩下的话模糊不清,房内只剩下隐约的喘息和呻吟。 

许久后,两人并排躺在床上。 
沈念堇突然又问:“这朱砂到底是什么?” 
“念堇啊,你有没有觉得刚刚这床晃得厉害,看这样子我得换张结实的,不然撑不了再两三次肯定得垮……”谢无花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一把明晃晃的剑架在了自己脖子上。 
黑暗中那剑的寒光真是刺眼无比。 
谢无花仰头长叹:为什么总是这一招? 
但自己又偏偏吃这一招。 
沈念堇道:“为什么离雪城里的人看见这东西就笑得很诡异?为什么你说这东西能证明我喜欢你?” 
“呃……能不能暂时不要问这个问题?” 
沈念堇沉吟片刻,“好,那你告诉,什么时候师父给我下的咒术发作。” 
“呃……朱砂长出来以后。” 
“中间有多长时间?” 
“那天你不想出房间,我去给你端早饭,回来你就已经不认得我了,然后顺便打了我一掌。” 
沈念堇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为什么我不想出房门。” 
“因为你刚长了朱砂。”谢无花的答案又绕回来。 
“你真的不想告诉我朱砂是什么意思。” 
谢无花耍赖的抱住沈念堇,两个人顺势又倒在床上,“等会儿说,等会儿说……” 
“上官丹凝和你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她那么维护你?” 
“等会儿说,等会儿说……” 
“为什么我其他的都想起来了就是会忘了和朱砂有关的事?” 
“等会儿说,等会儿说……” 
“……” 
“……” 
“……啊……” 
半个时辰后。 
“喀嚓!” 

之后在百里村里,大家再没有见过那个叫“二宝”的可爱的年轻人,这事让许多大姑娘小媳妇叨念了好一阵子。有人因为好奇去了原来二宝住的瓦房,只在里面发现了一张倒塌的床。虽然事情有些诡异,不过大家始终相信,像二宝这样憨厚老实的人,一定会有个好归宿。 
他现在大概正和他心爱的人生活在某个仙境般美丽的地方吧。 

——《鸳鸳锦》正篇完—— 
 
番外篇之一: 
同赏花开 

花开不同赏,花落不同悲。 
如今我与你能同赏这落花时的景致,也算是有缘了吧。 

——解题 

朝夕流年,不知不觉,一别已是经年后了。 
别后的日子其实过得十分愉快。塞北大漠,江南春潮,信步走来,江山万里尽收眼里,快意轻放,神仙一般的逍遥。身边没有那般冷然的气息,也看不到那个忧郁孤独的身影,就连阴雨连绵的日子似乎也格外的阳光灿烂。 
认连城抬头看看逐渐明亮的天光。 
果然,放晴了,原来天公也是作美的。 

收起手中素色的纸伞,认连城步调不改,仍是慢悠悠的向前走着,丝毫没有正在赶路的自觉。 
下过雨的小树林中叶子被洗得油亮,小径旁一棵高大的辛夷,冉冉的落下些纯白的花瓣,滴落下的露水在阳光下晶莹闪亮。 
辛夷啊,性温,微苦,可入药,阴虚火旺者忌服…… 
脑中晃过这些,认连城敲敲自己的头,心想果然是本性难移。 
林间的小道有些泥泞,一路走下来,细小的泥点沾上了鞋帮,认连城低头一瞧,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看天色,又叹一声,终于认命的运起轻功,加快了步伐。 
幸好出了树林就见了人烟,黑瓦白墙,骑楼雨垂,正是一座江南小镇。 
已到了江南,看来今年终于能赶上了。 

挑了一间普普通通的小客栈走进去,找了角落的一张桌子坐下。此时天色已黯了,店里却只两个油灯,昏昏暗暗,满是油烟的味道。 
认连城本想要一碟青菜,一碟豆腐,后来想了想,又只要了一碟豆腐,省下两个铜板,重新装进钱袋里。 
菜端上来已经是小半个时辰后了,不过菜做的还干净,味道也还好。 
认连城掏出包袱中的馒头,一口豆腐,一口馒头,吃得到也有滋有味。 
不知那时他吃着青菜和馒头是不是也像自己如今这般满足。 
想起对着满桌的珍馐美味,那个沉郁的人却我行我素的吃着他自己做的青菜豆腐,对自己的示好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后来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他终于不再抗拒自己为他夹菜,是不是也算是一种成就? 

三下两下解决掉今天的晚饭,窗外已是晚风轻发,薄暮溟溟。认连城正想着要不要就在这家店住下,门外却传来一阵号哭之声。 
一个形容憔悴的女子跌跌撞撞的走进来,手里抱着襁褓中的孩子,进来了却不点菜,只是嘤嘤的哭。小二似要把这母子赶出去,却被店主摇手止住,放他们歇在店内。 
街上空空荡荡的,小店的生意似乎也不好,冷冷清清的就认连城与这对母子三个客人。 
昏黄的灯光中,认连城运起目力看去,只见那怀中的婴儿面目紫涨,双眼紧闭,竟对母亲悲凄的哭声毫无反应。 
认连城在心底摇了摇头,却还是走上前去,柔声对那妇人道,“这位大嫂,能否让我看看你的孩子?”他又问了一遍,那妇人才勉强抬起头来,因泪水而朦胧的眼中,映出的却是一个秀美的青年。 
他额前的头发向后拢着,鬓角的发丝被辫起来简单的系在脑后,只是一头黑发已十分长了,披散在腰际。眉斜飞,烟青底色的双眸上眼帘垂下长长的睫毛。一张脸明润柔和,却是一副多情的相貌。 
穿着简单,似乎还有些风尘仆仆,此时一手拎着随身的包袱,正看着自己。 

那妇人止了哭声抬起脸,面上的皮肤是一片粗糙的紫红。 
只有常年在海上讨生活的渔民才会有这样的肤色。 
她将信将疑的看着认连城。 
认连城微微一笑。——他笑起来时有一种奇异的安抚效果,眼底的温柔缓和了眉梢飞扬的冷凝,当真是春山如笑。 
他接道,“大嫂,我也是大夫,你的孩子是先天不足之症,无法根治。眼前我却有办法能让这病症减缓些,不知你愿不愿意让我试试?” 
“你……你是大夫?”妇人紧紧抱住手中的孩子,浑浊的眼里陡然射出了光芒,她扑倒在地上,朝认连城连连磕头,“大夫,大夫,请你救救我的孩子!他的父亲在他两个月的时候死在浪里,我攒了几年的钱带他去金陵最好的医馆,可钱花光了,他们却说我的孩子没救了……大夫请你一定要救救他!还才这么小,才会喊娘亲……请你救救他 ……” 
认连城和闻声赶过来的店主一同把她从地上扶起来,妇人的这几声哭诉似乎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她呆呆的任他扶着重新坐回长凳上,低头看一眼孩子,眼泪又掉下来。 
店主是一个身躯佝偻的老人,看着他们摇头叹道,“都是可怜人。” 
认连城忙道,“大嫂,你不要着急,孩子会没事的。”一边在桌子上搁下手里的包袱,又把包袱打开,从一个棉布包里取出几根银针。 
店主端过一旁的油灯放在桌上。 
认连城仍是温柔的笑着,轻轻卷起孩子满是补丁的衣袖。 

捏住针的手指修长而有力,指尖背着灯光,透出红玉般的色泽。 
商阳、寒谷、偏历、曲池、天井、天泉、巨谷,一连七针,绵延的针势如细雨般快而无声的降落。妇人只觉得眼前男子的手似乎只在自己眼前轻微的跳动了几下,七根银针便已经插在了自己孩子的左手与左臂上。 
她并不知道,天下间敢医这样的病,又能这样轻而准的扎下这七针的人,不出五个。 
认连城轻轻的捻动着银针,他甚至为了减少指尖的颤动,强行停住了呼吸。 
通经脉,调气血,归阴阳,孩子的脸慢慢恢复了红润,睫毛开始微微颤动。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几针有多么的凶险。 
片刻,认连城指端如风,拔出银针,同时孩子“哇”的一声哭出来。母亲也顾不上谢人,只知道抱住怀里失而复得的宝贝一起哭起来。 
认连城收起银针,又请店主取过纸笔写下一张药方。写好后,他习惯性的用手轻轻敲着前额,在灯前端详着药方中的“人参”和“鹿茸”几个字,想了想,他又从包袱中掏出十两银子,放在哭泣的妇人手中,一边把那方子也一并递给她。 
“大嫂,你照着这个方子,一日两剂,一共五副。这孩子马上就会壮得和小牛一样,只是……他恐怕日后无法留下子嗣,这恕我无能为力了。”他苦恼的摇摇头,“唉唉,这下真是砸招牌。” 
妇人怔怔的看着手里的银子和药方,缓缓的跪倒在地上,端端正正的朝认连城叩了三个头,颤声道,“恩公……” 
“别这么叫我,”认连城摆摆手,被吓得后退几步,“我还很年轻啊,这么会被叫老的。”他笑着摸了摸还在哇哇大哭的孩子的头,转身任店主引着去后院的房间休息。 
他走了许久,妇人还是跪着,仿佛不敢相信自己方才的奇遇。 

第二日认连城起得很早。 
把窗子撑开一线望去,天的边角是一团刺眼的橙红。蓝天和白云被晕染成奇怪的颜色,朝霞变幻着奇特的图案,有时候像狮子,有时候像马。 
快点变成美人啊。 
认连城有些无聊的想,突然记起自己昨晚倒是梦见了美人。 
真是美人呢,只是可惜没有昨天的那个孩子那么乖。那人生病了从来都不知道要吃药,出热出得厉害也从来不知道要休息,弄得自己只好把他迷晕了再给他扎几针退热。 
练剑练剑练剑……好像那剑才是他老公一样。 
突然想起自己曾看过他对着剑喃喃自语…… 
认连城背上窜上一阵恶寒,连忙摇摇头阻止自己再想下去。 
自己喜欢的人还真是诡异啊,这是不是代表自己也很诡异? 
唉唉…… 
刚刚才说了不想他的。 
认连城连忙下楼找到店主打听这镇上是否有可以去帮工的医馆,一问之下才知道这边大夫极是短缺,往往都是乡绅定期请城中的大夫过来给镇民们切脉开方。 
既然是如此情况,认连城便自己在住宿的小店门口竖了幅“治病救人”幌子,店主敬佩他的为人,不但给他提供地方,还为他宣传,短短几日,倒是看过了不少病人,来去间已经赚了半两银子。 
只是这里医药却太缺乏,认连城少不得又自己拿出钱来为乡亲添置了些石研、乳钵、铜镬、药刀之类,十多天下来一出一进倒又赔了几两银子进去。 
算算时间,再不动身就要错过了,来不及把钱赚回来便又要出发。 

临走前一天晚上,倒有许多乡里乡亲来为他送行,店主特别杀了鸡烫了酒为他送行。 
酒是许久不沾了,推杯换盏间,认连城竟发觉自己有些醉了,却又乘着醉去把已经洗好的衣服又拿出来洗了一遍,晾衣服的时候一边茫茫然的想,那个人爱干净的几乎算得上洁癖,自己可千万不能穿着脏的衣服去见他。 

◎◎◎ 
距上次到金陵,正好是一年时间。 
那时桃李荫荫,此刻繁花开遍,少的也不过是倾世的华荣,和身边的那个人。 
浮生如斯,雪泥鸿爪。 

认连城发觉自己倒有些伤春悲秋的天分。 
不过想想就算了,难道还真能去跳河?再说自己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少时光,万万不能在这些事情上花费太多的功夫,正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 
看美人,看美人才是正经! 
街道上行人如织,一个个美丽的江南女子或与他错身而过,或越过他向前行去。认连城漫无目的的逛着,一边走路,一边保养自己的眼睛。 
咦,这个看起来很不错。 
清秀含蓄又忧郁,身材高挑,下颔尖削……但是,肩好像没这么窄,身上没有胭脂水粉的味道,最重要的是,腰间应该还有一把剑。对,还应该再加上白色的衣服,习惯皱起的眉,沉默寡言的习性……好像是个男人才对。 
唉唉…… 
认连城受不了的敲敲自己的头,轻声自语:“你还真是做什么都会想起他,叫你学不乖。” 

不知不觉的停住脚步,抬头一看,自己果然是停步在了一个熟悉的所在——一醉居。 
认连城不由怔住。 
隔着一条街,他望着这间金陵最大的酒楼辉煌的门扉,有些恍然。 

那年,是谁拥着怀中的情人,坐在离雪城最高的楼阁上,同他一起品着手里的美酒,看着满城盛开的梨花。 
月光下冰雪般盛开的梨花,一簇簇,一丛丛,白浪涛天。清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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