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曹贼-第4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曹休打开了书信,眯着眼仔细看完,忍不住摇头苦笑道:“友学而今已官拜司隶校尉,仅在卫将军下,与四征相齐。怎地还如早先一般,喜欢冲锋陷阵?
  他带了多少人,前往赐支河首?”
  “回都尉,曹将军除了本部白驼兵和飞驼兵共一千五百人之外,还有河西五镇抽调来的四千精兵,共五千五百人。清一色骑军,一人双乘。”
  “嗯?”
  曹休一惊,连忙问道:“那带有多少辎重?”
  “只十日军粮。”
  “嘶!”
  曹休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五千五百人,十日军粮……友学,你疯了不成?
  你难道不知道,那窦茂手里尚有十万精兵,你这点人马,如何能对付得了?
  万一曹朋有个闪失,那绝对是一件大事。
  别的不说,单只是曹操的雷霆之怒,不晓得会让多少人人头落地……
  不过,曹休旋即明白了曹朋的意思。
  “友学这是要把讨逆之功,让给我啊!”
  他身为西部都尉,但是在凉州却毫无威望和根基。单凭借曹操族子的身份,恐怕也难以服众。当初曹朋初至河西的经历,曹休也听说过。连一群蛮夷,都敢无视朝堂。若非后来曹朋以武力震慑,横扫凉州,也就没有而今的威望。
  曹休要尽快建立功勋,才可以站稳脚跟。
  如果依照着曹休的性子,他会稳扎稳打……而那个时候,曹朋也就不好再催促曹休,否则就有可能造成误会。大家都是曹操的族子,同样甚得曹操喜爱。没必要为了这些事情,闹得太尴尬,到最后和仇人一样。
  所以,曹朋出击了!
  但功劳,仍记在曹休身上。
  这不仅仅是给曹休功劳,同时也是催促曹休,下定决心。
  “盐池孟建,兵马几何?”
  “回都尉,盐池而今,有兵马八千。”
  “传我命令,在金城征召兵马,我要在三天之内,见到两万兵卒。若做不到,就让金城太守,自己去邺城向大王请罪;还有,传令北地、安定两郡,十日之后,大军行动。我要知道,两郡五万兵法,否则军法从事。”
  理论上,曹休管不到这些太守。
  但他却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曹操的族子。
  曹休知道,出兵晚一日,曹朋在河湟就会多一份威胁。
  眼看着天气转凉,若不能在隆冬结束战事,恐怕就要出现巨大的变数。
  所以,曹休也顾不得许多,立刻下令,整备兵马。
  而他自己,甚至没有在龙耆城继续停留,而是直奔盐池,与孟建汇合。
  但愿得,还来得及!
  ……
  夜幕,笼罩河湟。
  河湟草原上,一片死寂,令人心惊肉跳。
  远处有灯火闪烁,是氐人部落的营地。曹朋跨坐狮虎兽,身披黑色鱼鳞甲,头戴三叉紫金束发金冠。掌中方天画戟,闪烁着一抹暗红色的冷芒。
  他眯起眼睛,眺望那部落。
  半晌后,回身问道:“何人愿意为我,攻破营地?”
  “学生愿往!”
  “父亲,孩儿愿往。”
  “舅父,甥儿愿往。”
  不等曹朋话音落下,就见三骑上前。
  蔡迪、邓艾、孙绍纷纷请命,跃跃欲试。
  沙摩柯和文武王双,也是兴致勃勃,想要上前相争。杜恕也想过来请命,只是他有自知之明。书写文书,出谋划策,为曹朋拾遗补缺可以。
  但要说上马争先,恐怕没那么容易。
  飞驼兵里,两个飞驼兵相视一眼,也不说话,突然催马就冲了出去。
  “是谁?”
  曹朋一怔,连忙问道。
  杜恕忙上前回答:“好像是赵伯父夫妇。”
  曹朋把赵云贬为兵卒,可是军中皆知,此人的武艺。
  就连孙绍也时常向赵云请教枪法,地位颇有些超然。本来赵云在飞驼兵里,只要循序渐进,很快就能提拔起来。可是,在夏侯兰抵达龙耆城之后,赵云那平静的心境,随之告破。
  看着昔日好友,而今意气风发。
  曹朋对夏侯兰的信任,丝毫不逊色于庞统等人。
  四千府兵抵达之后,曹朋全部交给夏侯兰统帅……那模样,让赵云久久无法平静。
  想当初,夏侯兰写信邀请他,投奔曹朋。
  那时候的曹朋,只是个无名小子,而公孙瓒也好,刘备也罢,可全都是名扬天下的英雄人物。赵云自然不可能投奔曹朋,还劝说夏侯兰弃暗投明。
  可现在,孰暗孰明?
  刘备一如当年,四处逃窜,连个容身之地都没有,只能寄人篱下,仰人鼻息。
  公孙瓒,早已经化为一冢枯骨,恐怕连渣子都不剩下。
  而当年的无名小卒,而今却名扬天下。身居高位,风光无限。昔年被老师拒绝,最后碍于赵云苦苦哀求才收下为记名弟子的夏侯兰,已经做上了中郎将,独领一军,和匈奴鏖战多年,功劳卓著,声名响亮。
  友谊,无关荣华富贵。
  但是当身份差异的凸显,再牢靠的友谊,也会变得有些疏远……
  毕竟不在一个层次上,也很难再如当年那般亲热。夏侯兰倒是向曹朋恳求,希望让赵云到他麾下,至少也能做个都尉,可以统领一府兵马。
  但赵云拒绝了!
  他明白夏侯兰是出于好意,但是他却不能接受施舍。
  曹朋当初说了:“你今后的前程,只能靠你双手争取,我不会在给你任何关照。”
  靠自己的双手?
  那就是要不断建立功勋……
  本来,曹朋此次出征,并没打算让马云禄加入。
  可马云禄却在他府外跪了一整夜,希望能随同赵云,一起出征。她不求什么功勋,只愿为赵云分担忧愁。曹朋于是便戏言一句:若你能胜文武,便让你加入。
  在曹朋眼里,马云禄就算厉害,也不是文武的对手。
  那文武家传武艺,文聘也是一员上将,准超一流的武将。而文武呢,虽然还达不到文聘的水准,却已经是一流武将,又怎可能被马云禄打败?
  可他忘了,如果马云禄没有真才实学,如何能统帅那八百悍匪?
  在后世的游戏里,马云禄的武力值,可高达91,已经跨入了准超一流武将的行列。今世的马云禄,经历了更多的磨难,数载搏杀,武艺出众,枪法高绝。就连赵云在私下里也不得不承认,马云禄的枪法,不逊色于他。
  如果马云禄是个男人,至少能和赵云打个二三百回合。
  于是乎,文武悲催了!
  他在马云禄手里,甚至没能撑过二十个回合,就被马云禄一枪刺落马下。
  也幸亏没有枪头,否则文武非死在马云禄手里不可。
  曹朋发现,马云禄枪马极快,甚至比赵云还要快上一分。只是她力量稍逊,所以难以发挥出最大威力。可是那杆大枪拾起来,端地是惊人。
  犹如万朵梨花绽放,令人眼花缭乱。
  曹朋为之起名:暴雨梨花枪!
  说出来的话,就不能后悔……
  就这样,马云禄跟随着赵云,成为飞驼兵一员。她一直都在关注着赵云,见赵云纵马冲出,她哪里还能不明白。二话不说,便跟着赵云出击。
  “父亲(老师)(舅舅)(公子)”
  乱七八糟的呼唤立刻响起来。
  曹朋却笑了,“今日乃我出征河湟第一战,不用如此着急。
  孙绍,蔡迪!”
  “喏!”
  “你二人各领本部兵马,掩护子龙夫妻。
  沙摩柯、邓艾!”
  “在!”
  “率白驼兵缓缓推进,包围营地,不可放过一人。”
  “喏!”
  “务伯。”
  “学生在。”
  “通知子幽将军,使他督帅本部,在外围封锁。但凡非我兵马,皆可杀之。
  既然这些氐夷不知好歹,那我就让河湟,血流成河。”
  “遵命!”
  刹那间,精骑出动,蹄声如雷。
  曹朋率领亲随,缓缓行进。
  而远处那氐人的营地里,被蹄声惊醒的氐人,迷迷糊糊走出营帐来,打着哈欠,举目观看。
  就见两骑如风,如黑夜中幽灵。
  眨眼间,就来到了营地入口……
  赵云一手持枪,拔出惊鸿剑,朝着那营地门口的大旗狠狠砍去。
  碗口粗细的大,被一下子砍倒在地,而马云禄已挺枪跃马,闯入营地。
  一个氐人迎上前来,刚要开口问话。
  却见马云禄大枪一抖,梨花闪动,噗嗤就洞穿了那氐人胸口。
  直到此时,氐人才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时间营地中大乱……
  “敌袭,汉军来了!”
  第699章 小兵传奇
  演义中的赵云,让人有一种温文儒雅,无欲无求的感觉。
  似乎在长坂坡七进七出之后,也只有米仓山一战,表现出他隐藏在儒雅背后的狂暴本性。单人独骑,在米仓山三进三出,又是面对数十万曹军,却无所畏惧,营救出黄忠等多名战将,并最终将曹操一举击退。
  除此之外,赵云少有发威。
  基本上属于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类型。终其一生,未独领一军。然则每战被胜,方有常胜将军的名号。为什么赵云能如此耐得住寂寞?没有人了解。不过而今,赵云的心态,明显发生巨大变化。
  被迫背叛刘备,感到前途渺茫。
  娶了一个深爱的妻子,虽然也爱着他,却另有目的。
  如果说赵云心里没有芥蒂,那肯定是假的。只是对马云禄,爱多过了恨,也就让赵云忘记了过去。但是一直不如他,从小一起长大,一起拜师学艺的好友夏侯兰的成就,着实刺激了赵云。历史上,夏侯兰一直比不得赵云威风。勿论是武艺还是地位,始终都被赵云压制了一头。
  可现在……
  赵云虽然在飞驼兵地位很高,但夏侯兰已经官拜抚军中郎将,比两千石俸禄。其地位之高,已经达到了普通武将的极限。当然,夏侯兰不是普通武将,他背后还有曹朋,堂堂前将军,司隶校尉,未来会是什么样子,谁也无法说清楚。可以预见,夏侯兰将来,绝少不了一个将军头衔。
  在这样的刺激下,赵云又怎可能继续淡定?
  地位相差太过于悬殊,如果不能奋起直追,建立功勋,如何能出人头地?
  自己这辈子,就是因为出身不高,所以才屡遭轻视。
  哪怕是投奔刘备之后,始终比不得关羽张飞那种信任无间,只能做一个打手亲军似地角色。所以,无论如何,赵云都要搏出一个功名不为别的,就算是为妻子,为儿女,他都必须拼命,又怎可能继续儒雅?
  早在进入河湟之前,曹朋已经言明,重开军功爵制度。
  也就是说,每杀一个敌人,那就是一份功劳。
  而且,曹朋还说过:“我与氐人十日,然氐人冥顽不化,至今未有音讯。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入河湟之后,凡所见之人,皆为我敌,皆可杀之……此次出击,未有粮草辎重供应。故杀敌一人,夺敌一粟,皆归于已有。诸将入河湟后,不可有妇人之仁,唯有奋勇杀敌。待战事结束,我当论功行赏……”
  不杀人,就被人杀!
  曹朋对氐人,同样没有好感。
  五胡乱华,究竟是哪五胡?鲜卑,羯、羌、匈奴还有就是氐人。
  而今,匈奴已亡,鲜卑正值动荡,羌人多已归化,羯胡自有邓稷在处理。所以,五胡之中,只剩下一个氐人。不管他们在五胡乱华时究竟有没有造过杀孽,曹朋都不会介意,将他们提前消灭。骨子里,终究还是有一些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存在……曹朋对那些野心勃勃的异族,绝不会心慈手软。
  有这么一个主帅,其麾下将领也就可想而知。
  在这样的环境刺激下,再加上己身原因,赵云在河湟,彻底狂化了……
  马云禄首开杀戒,赵云紧随而上。
  龙胆枪犹如一抹闪电,割裂了一个氐将的喉咙。
  夜色中,赵云大吼一声,大枪翻飞,划出一道道、一条条、一溜溜凶狠的冷芒。枪影重重,翻飞若蛟龙出海。胯下白龙马长嘶,回荡在夜空之中。
  只有两人,就敢闯我近千人的营地?
  氐人部落首领得知消息,也是大吃一惊,忙带着人冲出了营帐。
  正逢马云禄杀来,银枪挑起一个火盆,朝着那首领狠狠砸来。火星四溅,火油流淌一地。刹那间,火光腾起。将一顶帐篷引燃那首领吓了一跳,连忙闪躲。可即便如此,还是被火星子溅到了身上,点燃了他素引以为傲的美髯。
  “杀了他,给我杀了他……”
  氐人首领嘶声大吼,氐兵立刻蜂拥而上。
  “云禄,靠过来!”
  赵云大枪扑棱棱一抖,把一个氐将挑落马下。拔出惊鸿剑,左手剑,右手枪,枪中剑,剑中枪,如同一头疯虎般,左劈右砍,只杀得氐兵血流成河。
  而马云禄趁机靠过来,和赵云一前一后,相互呼应。
  这夫妇二人,枪法纯熟,杀法骁勇。偌大的氐人营地,竟被他们杀了一个对穿。当二人拨转马头,准备往回再杀的时候,孙绍和蔡迪,各领一队兵马,已经冲进了营地。
  汉军,真的是汉军杀来了!
  氐人营地变成了一片火海,飞驼兵清一色长刀大盾,在冲锋的一刹那,迅速组成一个个小型锥骑阵型,相互配合,相互掩护,相互穿插……
  近五年的辛苦磨练,飞驼兵骑阵已经训练纯熟,更经历过无数次大战的考验。
  虽然兵力不多,不过二百人,却个个犹如猛虎出闸。
  何曾见过如此凶悍汉军的氐人,在稍作抵抗之后,便溃散而走。
  才跑出营地,却见邓艾文武两人指挥骑军迎上来。只是这些骑军,并没有冲杀,而是以短弓利矢应战。专门打造而成的曹公矢,配合一石短弓,杀伤力惊人。一百五十步内,可以贯穿札甲,氐人又如何能抵挡。
  “投降,我等投降!”
  氐人嘶声悲呼。
  按照他们的想法,只要投降了,汉军就会停止攻击。
  然而,他们却没有想到,曹朋在出击之前,已经发出绝杀令,不放过一人。
  俘虏不算战功,脑袋才算功勋。
  飞驼兵哪里会理睬他们的求饶,纵马环旋,箭矢如雨……
  好不容易躲过了飞驼兵的攻击,迎面就遇到了白驼兵。八百白驼,在沙摩柯的带领下,更加凶残那沙摩柯舞动铁蒺藜骨朵,见人就杀,逢人便砸。白驼王前,无一合之将,只杀得氐人悲呼逃窜,不敢与之交锋。
  再往外,夏侯兰指挥五府兵马,把个营地包围的风雨不透。
  曹朋策马与高岗之上,鸟瞰战场,目光澄净……
  “传我命令,一个不留!”
  “喏!”
  拜将军掾属,参军事的马谡立刻纵马离去。
  曹朋抬头看了看天色,突然与庞统笑道:“士元,此一幕,可似曾相识?”
  庞统闻听一笑,“当年河西牧原,也是友学你真正展露峥嵘之地。”
  “一晃,好多年了!”
  “是啊,有五年了……”
  曹朋收起笑容,“天亮前结束战斗,各军休整一个时辰,清理战场……然后再找下一个目标。晡时之前,以此三百里内,我不欲再见他人。”
  庞统神情一肃,旋即拱手领命!
  ……
  当天亮时,战事已经结束。
  氐人部落中血流成河,横七竖八倒着一具具无头死尸。有军需官带着兵卒,清理战场。看着那一具具尸体,也不禁感到了几分心惊胆寒。
  说起来,不是第一次清理战场。
  可是今天的战场,却显得格外诡异。
  整个部落,大概有一千三百多人,无一人幸免。无分男女老幼,皆被斩杀……而死在营地之中的,大约有四百多人,其中有绝大部分,是被赵云夫妇所杀。
  死在赵云夫妇手里的敌人,特征极为明显。
  全部都是一枪毙命,根本没有第二击跟上。而孙绍虽然也使枪,却明显不如赵云夫妇的干净利索。至于蔡迪,则是以刀为兵器,和飞驼兵基本相似。
  至于死于惊鸿剑下的氐人,也不同于死于其他人手中的氐人。
  赵云的惊鸿剑,过于锋利,而且极有技巧。往往都是一剑抹过去,便身首异处。不似用大刀劈砍,看上去那么惨烈。如此粗略统计,赵云夫妇两人,斩杀百余氐人,同时己身毫发无损。不仅是军需官感到震惊,就连孙绍等人,一个个也都面露古怪表情。这夫妻二人,果真凶残。
  当晡时休整,曹军连续出击,共剿灭三个部落,斩杀氐人叁仟余众。
  其中死在赵云夫妇二人手里的,就多达三百余人。
  这夫妻档,简直就是杀神在世。
  庞统忍不住感叹:“公子这是从何处找来的人?竟如此凶猛……杀敌如此多,却己身毫发无损。恐兴霸令明也非对手此等勇将,端地少见。”
  而曹朋看着赵云的战功,同样感到有趣。
  子龙,看样子是发狠了!
  “传我命,加赵云屯将,所得战利品,皆归其所有。”
  从小卒越过伍长,什长、都伯,而一举成为屯将,统帅百人,可谓一日间连升四级。这其中固然有赵云功勋显赫,但同样也参杂着曹朋对赵云的喜爱。
  马云禄,自然不可能给予升迁。
  她是个女人,而且从一开始就说好,所立战功,皆归于赵云。
  且让她继续跟着赵云吧……
  晚饭时,夏侯兰带着一套衣甲,来到了赵云的营帐。
  赵云正在吃饭,而马云禄则帮着他缝补衣裳。因为是小兵,所以赵云的衣甲装束,几乎都是自己配备。而他又没有什么积蓄,自然非常简朴。
  夏侯兰倒是想要给予资助,却被赵云拒绝。
  除了战马兵器,赵云和马云禄的装备,一如其他小兵,没有任何优渥。
  “子龙,恭喜!”
  夏侯兰一进大帐,便开口道贺。
  赵云夫妇连忙起身见礼……
  哪怕夏侯兰说过很多次,自家兄弟不必这样。可这是在军中,规矩却不能废掉。所以,赵云见到夏侯兰,还是谨遵尊卑之别,连带着马云禄,也上前行礼。
  夏侯兰也知道,赵云是个执拗的性子。
  劝说不动,也只好听之由之。
  “子幽,喜从何来?”
  待落座以后,赵云疑惑问道。
  夏侯兰这才开口道:“今日子龙战功显赫,故公子予以嘉奖,连升四级,任子龙为屯将。
  一日连升四级,军中少有之。
  公子对子龙之厚爱,连我都有些吃味了!”
  说话间,夏侯兰让牙兵把奖赏赵云的衣甲放下。
  亮银鱼鳞甲,扭头狮子亮银盔,雪白绣花缎子战袍,两条狮蛮玉带。
  如此奖赏,已不是一个屯将应该拥有的物品。
  夏侯兰正色道:“公子让我告诉子龙,他将静观子龙之勇,盼子龙你,再立功勋。”
  曹朋不可能单独召见赵云,是为了体现一视同仁。
  可是这些奖赏,已经超出了屯将的范畴。赵云看着榻上的衣甲,不禁泪流满面,连忙道:“请告知公子,云必不负公子所盼,请公子静观。”
  夏侯兰,笑而不语。
  ……
  当晚,曹军再次出击。
  赵云和马云禄,依旧一马当先,杀入敌阵。
  枪挑剑斩,夫妇二人斩杀氐将五十二人。曹军趁势,将一个近三千人的氐人部落屠戮一空。
  第二天,曹军再战!
  赵云枪挑部落首领,斩杀有赐支之虎之称的氐人勇将杨方。而后与马云禄斩杀十二名氐人悍将,一个八千人的氐人部落,在当天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第三天……
  连续四天血战,曹军在河湟共消灭大小部落八个。
  所过之处,如曹朋之前血令所言,鸡犬不留,屠戮一空。河湟草原血流成河。
  粗略统计,近两万人死于曹军铁蹄之下,令氐人震动。
  而赵云夫妇,也伴随着尸山血海,而开始为氐人部落中流传。一对身着白衣,跨骑白马的夫妇,追随曹阎王纵横河湟。这夫妇二人,难得俊朗,女的秀美,却又凶悍骁勇,杀人如麻,于是被称之为白衣杀神。
  四天血战之后,赵云由一个小兵,迅速崛起。
  凭借手中近千条性命,一跃成为果毅都尉,得曹朋所重,统帅飞驼兵。
  在军中,号飞驼王,与沙摩柯齐名。
  这是一个小兵的神话和传奇,更是曹朋不拘一格用人才的典范……
  伴随着赵云的崛起,曹军每战,必奋勇争先。
  他赵云不过一介小兵,却在一日间连升四级,四天之后,统帅飞驼!
  我们也可以……
  或许我们比不得赵云的勇武,但是我们可以凭借我们手中的兵器,建立属于我们的功勋!
  一时间,河湟掀起血雨腥风。
  而伴随着曹军不断深入,一个小兵的神话,在军中传开,广为人知……
  第700章 定风波
  建安十四年七月,关中发生了一件大事。
  素有关中豪强之说的京兆韦氏,集结三千部曲,于甘亭起事,攻占上林;在韦氏起兵之后的第二天,弘农杨范于弘农起兵,纠集部曲四千余人,占领了弘农县。旋即,杨范响应韦从,出兵湖县,占领了华阴。
  京兆韦氏,弘农杨氏!
  这都是有百年历史的关中豪强,有着极其强大的影响力。
  特别是弘农杨氏,也是个四世三公的家族。太尉杨震,太尉杨彪,两世太尉,门生故吏无数。董卓之乱是,杨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