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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女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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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黎离:一个人 …
凌晨两点半,电脑机箱呼呼作响,房间黑漆漆的,只有显示器和窗外的月亮泛着幽幽的光。
我坐在凉冰冰的地板上,一片一片,不知疲惫,将色彩缤纷的小纸片拼起来。
无数清纯的外景照片,来自某年某月某日的合影,相片纸看上去崭新鲜亮,被撕成指甲大小的拼图。支离破碎的皮肤,不知所属的肢体,数了数,大概1000片,满登登地堆在纪梵希的鞋盒里。
我要在睡不着的日子里,将这些老照片一张一张拼回原来的样子。
这些日子,我总是陷入不断重复的噩梦中——喧嚣的城市空荡荡的,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到,那栋粉色的老房子就快要被绿油油的爬山虎吞噬了。我痴呆地伫立在楼下,仰起疼痛欲裂的头颅,看见有白色翅膀的天使从天台落下,看见有红色玫瑰绽放在苍茫寥廓的漫天大雪里。
高贵而骄傲的,白色翅膀的天使。
塔塔,我亲爱的。
你说,热爱拼图的人,拥有一种潜在的畸形的孤独。你说,世界上的傻瓜们总是心甘情愿地掏空口袋买一些被机器砸烂的美图,再废寝忘食地将它们拼合起来,只为挑战自己承受孤独的极限却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么的蠢。
你瞧,这么多年,这么遥远,我依然记得你的声音。
我不想遗忘。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是谁在哪里给我们照的这样一张照片呢?一大片的青草地,两个穿着小学校服的女孩子,坐在那里开心地笑着。我往旁边看你,脸上就有一半阴影,以至于看上去笑脸从中间切开了。
你为什么那么开心呢?我为什么会一直保存它至今?弥留的记忆,像一部无声的黑白老电影,突然定格在某一帧,我站在那个回忆的点上,再也无法前行和后退。
掌心的最后一片碎照片黏上去,终于回归原来的模样,可是,它仍然有一块突兀的残缺。
残缺的,恰恰是你的脸。
——摘自黎离的Q…Zone《让我遗忘康塔塔》
Chapter 1 (1)
我承认,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女生。
正如社区联谊会的三姑六婆所评价的:不学无术,朝三暮四,打架斗殴,不务正业。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是一个多么特立独行而充满人格魅力的女生,这种女生的影响力究竟有多么的非同凡响,如果谁家的小孩与我接近,那么大人们会像拖尸一样将他捞走,遇见我,就好像不幸踩到了下水道的蟑螂。
呵,纵然如此,我还是那么深入彻骨地爱着我自己,深爱每一个深爱我的人。我爱我的栗黄色飞扬跋扈的卷发,我的天下无双的姣好面容,我的夹着七星的食指中指和戴一枚银戒指的无名指……
所以,我心甘情愿地承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冷嘲热讽,高贵优雅且循规蹈矩地过着我的小日子。
我每天早上八点准时起床,风雨无阻赶去学校上第二节课,下午三点半在球场为打篮球的帅哥呐喊助威,放学之后和喜欢的男生约会,一起吃饭逛街泡吧跳舞,然后像乖宝宝一样坐在摩托车后面命令男孩送我回家。
当月光湿漉漉地洒在我们的身上,我从身后抱住他的腰,我的脸紧贴在他瘦瘦的背,我会轻轻地唱歌给他听:“烟火划向蔚蓝天空;,白鸽飞过教堂大钟,风里沈睡的英雄,没有名字只有光荣……”
一直以来,我为这种别人眼中惊天动地、我却认为平淡至远的生活而日夜努力。但,很多时候,我疲惫不堪。
原因是关于黎家的传言已在我所居住的社区铺天盖地——华世博际是上流社会的别墅住宅区,安居于此的人,大多是企业家、商人、明星以及他们的糟糠之妻或哀怨的情妇,她们整天无所事事地徘徊在社区花园,牵着她们的蝴蝶犬,将论断他人是非当作独一无二的趣味工作。
特别是向伟他妈,作为社区联谊会主任、商业行业协会主席夫人的黄脸婆,她在自己家的三百平方大房子里雇了两个长期佣人,一天24小时把眼睛鼻子耳朵留在外面用来窥察别人的隐私,然后夸大其词地造谣生事。
“今天有一痞子送黎离放学,那个男生穿一条破破烂烂的低腰仔裤不系扣子露出内裤的LOGO,当然啦这并不是新鲜事,重要的是他和昨天、前天、大前天的都不是同一个人,他们俩搂搂抱抱地在长廊里你一口我一口地抽同一根烟,简直不堪入目啊……”
华世博际210号别墅院。
向伟坐在我家的竹子秋千上荡来荡去,我觉得他的瘦瘦的身体就快把我心爱的秋千压断了。他一五一十地复述了从他妈口中得知的关于我的新闻,然后装作很深沉的样子伸出一根手指头戳了戳我的肩膀。
Chapter 1 (2)
“你妈最近没约到人打牌吧?”我掰开他的手指,“你们家的男丁都不关心女人的更年期问题?”
向伟没说话。他无话可说。
上个月的雨天夜里,我爸带女秘书回家取资料,正巧被逛超市回来的向妈妈看见,于是关于黎峻先生的风流韵事一夜之间在华世博际传得如火如荼,黎峻却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要多窝囊有多窝囊。
所幸,我不是黎峻。我是黎离,一向不懂得宽容忍耐的黎离,我说:“你妈没混进狗仔队都亏了,我这么容易就出名了。”
“也不能全怪我妈。”他站起身,像一头病怏怏的大象缓慢地移动他的步伐,“你不觉得你的作风也有问题?”
“再巨大的问题也和你们没半毛钱关系!多嘴的人,舌头早晚被割掉!”。我啐他一口。
他不知道,早在昨天晚上,自黎峻先生的香车宝马驶进华世博际的那一刻起,他就感到无数家庭妇女在背后猛戳他的脊梁骨,他几乎是踹开大门的,我抱着我的宝贝乖优雅地坐在木头楼梯上,他冲过来怒不可遏地甩了我一巴掌。
向伟的牙齿快被他嚼碎了,“这几年你交了多少个男朋友,当我是透明人?别说我要教训你,如果让你爸知道了非宰了你不可。”
“少拿我爸当幌子,我看是你妒忌。”
“我妒忌?我求神拜佛还来不及摆脱你这个魔障,你扪心自问,你会对谁会真心?”
“没错,我就是呼风唤雨一天换一个男朋友,我想泡谁就泡谁,我想甩谁就甩谁,你管得着吗?”
“轮到我的那一天,记得上门通知一声。”他气急败坏地瞪我,“本少爷奉陪到底!”
“你放心,除非哪一天世界末日我被别人甩了,否则本小姐是绝不会考虑你这个怪胎的。”我冷下脸说:“我想,那一天你到死也等不到,所以奉劝你还是赶紧找个妞儿温存去吧。”
他神秘地微笑一下,“行啊,不过昨天来找你的那个小子,你以后都不会再见到他了。”
我愣住,“你再说一遍。”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又不是第一次了,别告诉我你还没习惯。”没错,又是他搞的鬼,不知道他对我的男朋友们做过些什么,如今他们见到我都躲得远远的。
“滚!给我滚!”我抓起泥巴砸在向伟头上,他抽风一般地跳起来,哭丧着脸说:“你他妈、简直是、疯了!”
我压低声音,“你妈才疯了!你妈嫉妒我爸比你爸赚的多才到处说人家是非!”
“好好好——”他居然故作温驯,扬起调调说:“你妈不疯,你妈的精神状态比谁都好。”
“你妈的!”我几乎是窜到他眼前的,一巴掌撂在他的脸上,憎恶地盯着他,脑中信马由缰的,是那个终年把自己反锁在书房里蓬头垢面写书的女人。
Chapter 1 (3)
向伟猝不及防,捂住脸,足足怔了5秒。
他在5秒之内变换了各种匪夷所思的表情,而我则面无表情颤抖地握紧拳头,生怕他会还手似的准备下一轮进攻。
可是,他没有。
没有任何可疑的动作,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像一头刚睡醒午觉的大象幽幽地站起身子,晃晃悠悠地走出我家院子。
“你最好给我记住!”这句马后炮打得很响。
“婊子才怕你!”我一脚踹飞秋千,“我明天就转学,有种去我们班找我,我他妈不灭了你‘黎’字倒着写!”
呼啸的大风和呼啸的我的声音,黏糊糊地混杂在一起,不知他有没有听到我的挑衅。宝贝乖顶开房门扑到我的身上,在我湿漉漉的脸上舔了几下,然后,它居然失望透顶地汪汪乱叫,目光充满鄙视地冲出院子。
我用手背胡乱抹掉脸上的眼泪,心存怨念地踢开房门,“有种永远都别回来!这条不懂得怜香惜玉的狗。”
黎峻先生的生意很忙,不到凌晨2点绝不会回家,所以,整栋别墅只有我一个人,连唯一能陪伴我的宝贝乖也离我而去了。
我坐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坐在仿佛古墓废墟般诡异的黑色大理石上,看着我一窍不通的黑色三脚架钢琴,看着宛如天堂路一般冗长的黑色旋转楼梯,看着黑色书架上天书般的牛津辞典,以及辞典旁边端端正正摆放的一张黑框照片。
照片里的女孩坐在大片的花海里,笑容灿烂得一塌糊涂,像一棵盛开的向日葵。
傍晚六点,一天中最煎熬的时光。
每一个家庭都充斥着暖烘烘的幸福味,对于我而言,置身于这种气味中就好像误飞进花露水工厂的蚊子。我在厨房泡了一袋牛肉面,熟练地把火腿肠从中间拧开,一条一条挤进热汤里,然后专心致志地啃着从冰箱拿出的鸡爪子。这个时候,一股略带糊味的家常菜味道,淡淡地从窗外飘进来。一种久违了的,朴素而苍白的香。
我光着脚跑进书房,翻出载满游戏的PSP,玩赛车玩战神玩神鬼寓言,但它们并不能让我很快镇定下来,两扇厚重的玻璃窗像着了魔,接连不断涌来小孩子打闹嬉戏的声音,滋啦啦的炒菜声,有人扯着嗓门和家人在聊天。
隔壁的怪胎又在疯狂打鼓了,自从小时候他偷偷用交学费的钱买了二手架子鼓,我的耳朵便落下了耳鸣的恶疾。向伟他妈又在一边炒菜一边看帅哥的选秀节目了,她总是把公放的低音炮开得很大声,在沉重的低音中有她扯着嗓子用粗口骂向伟的声音……
Chapter 1 (4)
好吵。
这个世界真他妈的吵。
我抱住披头散发的头颅,哇哇鬼叫:下雨了,快收衣服啊!下雨了,快收衣服啊!我真的以为,大概是快要下雨了。不然我怎么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冷,整个心脏像一条速冻黄花鱼浸泡在冰水里,一秒一秒,在寒冷中融化。
我在大门紧闭的黑色房子里,假装心无旁骛地自娱自乐,心无旁骛吃着我的泡面——如果是一个生性安静的人,我想我一定会心满意足地在此终了一生,但,我是黎离,死了都很坏,不哭到微笑不痛快。
蜘蛛侠的叔叔临死时也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我听见音乐从向伟家的劣质音箱中传过来,80后的歌手,有一把清凉干净的好嗓子,他反反复复不知疲惫地唱:所有经历风雨的温柔与坚强,所有青春无悔烦恼与成长,所有奔向未来的理想与张扬,所有冲破捆绑的热爱与癫狂……
我赶紧推开泡面盒,跑到厨房不曾沾过一点儿油渍的窗前,竖起打了一排耳洞的小耳朵,听见那首干净的歌是这样唱的:
“今天我,终于站在这年轻的战场,请你为我骄傲鼓掌;今天我,想要走向这胜利的远方,我要让这世界为我激荡。”
上帝作证,虽然我没心没肺,但我是一个对声音极度敏感并反感的家伙,那些噪音总是蛮横钻进我的耳朵,让我鬼使神差地着了迷。
此时此刻,我孤独地伫立在没有开灯的大房子里,有一些心疼地笑了,一遍又一遍地低声嗫嚅:塔塔,我亲爱的,终于到了能为你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我要站在曾经属于你的战场!为你厮杀!
那天晚上,我趴在二楼卧室的大双人床上看DVD,一部争议颇多的电影,满神对小女孩说,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得到全天下男人的宠爱,他们会为你的一举一动癫狂,他们会把他们所有的财富宝贝跪着捧到你的面前……但是你一辈子无法得到别人真心的爱,就算得到了,也会马上消失。
一个很划得来的交易。我深信不疑。
这个时候我听到有人在楼下喊我,那个不温柔的像铁筛子似的声音,就算经过18层过滤也能轻易分辨出它来自于向伟。
整栋别墅没有一盏灯是亮的,我把电视关掉,把毛巾被蒙在头上,尽可能不发出任何声响,连呼吸也屏住,假装没有人在家。可是那家伙却无耻地越叫越起劲,我想他妈肯定是去打牌了,不然他哪敢如此肆无忌惮地大呼小叫?
我披件长睡衣跑下楼,砰地推开大门,“叫叫叫,叫丧呢?”
Chapter 1 (5)
一个漆黑的影子,突然用力把我推在墙上!
我听见他的手指粗粝的骨骼咔吧作响。
我的脑袋磕在硬邦邦的水泥墙上,他的局促的呼吸离我越来越近,滚烫的脸几乎紧贴我的耳朵,“我是真的……喜欢你……爱你……黎离……黎离……”
心脏和大脑在一瞬间偷停了,像一根奏出优雅音乐的颤抖的琴弦,突然被狠狠按住,一切停止。他的右手很快游移到我的胸脯,而他的左手却紧紧掐住我的手腕,脸颊温热地一紧,漫天席地的恐慌向我袭来。
我止不住大口大口地呼吸,用脚拼命地踢他,发疯似的想从他的身体中挣脱出来!额头撞到他的鼻子,在他下意识地捂住鼻头的时候,我拼命地奋力地推开了他。
脑子里反反复复的两个字:凌迟。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也来不及不说话。汽车远光灯忽然从别墅区的街角打过来,我眯着眼,努力辨认出它是黎峻先生的法拉利Enzo!要命的是那辆跑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拐过来,而向伟恰恰在这时站起身,与我只有0。01cm的尴尬距离,刺眼的灯光不偏不倚地扫在我们的身上。
我想,当黎峻的巴掌甩过来的时候,“打架”总比“乱搞”要好得多。于是,我抓起他的领子,横空飞起一脚!向伟趔趔趄趄了几步,身体失去重心歪倒在墙上。
“不管怎样,你给我忍着。你欠我的。”我顺势揪住他的手臂往地上推,他踉跄了几步跌坐下去。汽车引擎的声音越来越近,我拖下泡沫拖鞋,砸向他的头和脸。
汽车引擎急促熄火,黎峻匆匆迈下车,我用力将向伟推开,然后站在台阶上等待英俊的老爸吃惊的表情——他的嘴张成半O形,一眼就认出那个被女儿打得狼狈不堪的男生居然是隔壁老向家的小向!
我得意地“哼”了一声,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手掌,说:“还不滚?”
向伟摇晃着站起身,语无伦次地说:“黎伯好……伯伯再见。”说完头也不回地拔腿就跑。我呸!这个家伙也太识时务了。
我的失神让我忽视了黎峻的动作,这时他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突然用两根手指头捏住我的下巴。等我回过神时,那只手又揪住我的耳朵!
当我意识到我的小耳朵的命运将惨时,他的那条结实的手臂已经把我凌空架起。
在我顿悟到双脚离地的危机时,他已经把我放在客厅黑乎乎的大理石地上。
而,当我真正感到他的愤怒呼啸袭来,那个蒲扇大的巴掌已重重地甩在我的脸上!
Chapter 1 (6)
他的敏捷、飞速、迅猛,完完全全,让我措手不及,我捂着脸,嘟哝一句曹植的诗:“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说什么鬼话?”黎峻指着我的鼻子。
“我在用婆罗门语诅咒你。”我转过身时,看见宝贝乖不知何时回来了,正蜷缩在餐桌下专心地舔着它的高钙牛奶。
“老子教导过你,你打别人一次,老子打你一次。女孩家家的不学好,整天打打杀杀的?”
“周瑜打黄盖,你管的着吗?”我揉揉脸颊,明明痛得想哭,却在傻傻地笑,“再说,我都整他十年了。他脸皮厚了,我脸皮也厚了。”
黎峻憋得老脸通红,忍气吞声地推开他的卧室门,咣当一声把自己关进去。那材质良好的木门厚重而坚固,可我还是听见了他的丹田之音,“明儿早点起床,迟了不送!”
哦,反正我永远都斗不过你,要不你怎么是我老子呢?
我抱着宝贝乖上旋转楼梯,安静地回到卧室。已经凌晨两点,明天要早起去圣高报道的我,并没有急着上床睡觉,而是像乖宝宝一样端端正正地坐在乱七八糟的书桌前——当然不是复习功课,而是认认真真地将一张塔塔十六岁拍的照片撕得粉碎。
我亲爱的塔塔。你知道吗,因为你没有像黎峻那样的老子,所以你软弱。
但是我不同,自十年前黎峻把我带走那一天开始,我就注定是一名劈荆斩棘的战士。如今,我终于可以转到圣高,那个你曾经背弃逃离的地方,寻找你的战场。
Chapter 2 (1)
第二天清晨,天空灰蒙蒙的,太阳被不断飘过的云朵遮住,房间忽明忽暗。我赖在床上文绉绉地想:这个被雨水淋湿的炎热夏天很快就要过去,而寒冷的冬天仍会有我为你流下的温热的眼泪……
想到这里,我不禁呲牙咧嘴地抖了抖肩膀,烦躁地狂抓头发。整整一年了,每天醒来都会被莫名其妙的胡说八道吓到,只要稍微有点儿触景伤情,就会完全无法克制自己的思如泉涌。
不得不承认,拥有八分之一北美血统的我,继承了中洋祖宗的诸多优点,比如中国古典美人的鹅蛋脸,欧美式深眼窝,天生自然卷的黄头发,修长纤细的手指……
可是,老天爷知道,我从未想过要像康柏蕙那样成为一名言情小说作家,因为对于我来说,谈一场酸溜溜的恋爱不如约人打一架来得痛快。
康柏蕙是我妈,黎峻的前妻。如众人所知,她是一个畅销书作家。记忆之中,她总要飞往全国各地赶一些签售通告,整天把自己搞得疯疯癫癫,可却远远不如黎峻富裕。
记得黎峻先生曾经非常深沉地对她说:不论是金钱,还是精神,不论是肉体,还是灵魂,你永远都是一个贫穷的人。
——那是自我懂事以来黎峻说过的最深奥的话。然后没多久,他们就彻底断绝了夫妻关系。黎峻离开的时候,没有给她留下一分钱,带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套几十平的老房子空在那里。
走的那天,黎峻的两只手无力地垂下去,目光毅韧却充斥着凶狠的蓝光,他转过身,走向那扇以后永远不会为他敞开的大门,好像一个突然发觉自己走错房间的冒失鬼,毫无顾虑地将我拖走。
那时候,向妈妈正在楼下小花园用鸡毛掸子抽向伟的屁股,向伟嗷嗷的哭声立即感染了傻了吧唧的我,而我的嚎啕大哭并不能换来任何人的同情,仿佛一个被贩卖的孤儿,我疯狂地挣扎、撕咬,妄想可以摆脱他的大手。
我那么努力、那么努力地冲楼上哭喊:塔塔,姐姐,姐姐啊,我不要走……
是的,那一年,7岁的我并没有对常年将自己反锁在书房赶稿的康柏蕙产生过任何眷恋,唯一舍不得的人,就是与我年龄相差一岁的姐姐,她的名字是黎塔塔。可是,直到我被狠狠推进计程车,塔塔也没有从那个黑洞洞的楼道里跑出来。
我想,我的童年大抵是孤独空虚的,但绝不是孑然一身。因为,黎峻先生擂鼓喧天买下炒得火爆的华世博际别墅的那一天,作为商业协会主席的向老爷也拖家带口地随后搬来。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原来,昂贵的东西不仅可以用来炫耀,也可以作为一个华丽的面具扣在脸上。
Chapter 2 (2)
后来,我从向伟口中得知,把我们赶走后的第三个月,康柏蕙将姐姐的名字改成她的姓氏——康塔塔。
Cantata。呵,多美的名字呀!来自于意大利的歌唱音乐形式,那种在静雅忧伤的大教堂里经常能听到的寂静声音。
康塔塔。它又是我十年来最憎恨的名字!一旦提及到它,我就回到被妈妈抛弃的那一年,感觉自己像一个被贩卖的小孩,即便再全心全意倾其所有,再放弃廉价的自尊低下高贵的头颅,也换不来任何怜悯与心疼。
而,我的名字,永远不会改变。“离”,这个字在某种意义上看起来有一些触目惊心。我常常无病呻吟地想,可能我命中注定要跟它拼一辈子。据说,康柏蕙在怀我的那一年,“离”是她对丈夫最常说的一个字。十七年前的黎峻是玫瑰大道有名的古惑仔,而康柏蕙以丈夫为原形写了一本黑道题材的书被名家改编成剧本,从此如日中天。我承认,我聪颖过人,蕙质兰心,因为我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经常陷入杳无止境的沉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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