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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袖添福2-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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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钱?”
“二百银子谢谢。”
说是燕窝粥,连个燕窝味都没有,还收贰佰钱银子,简直就是敲诈。
蓝瑾儿皱皱眉头,倒不至于愤慨到会和人去理论物价。伸手去腰间拿钱包,却是倏地指尖一愣,整个人僵住了。
钱袋呢?
怎么不见了?
就说钱袋挂在腰间不安全嘛!偏生二丫说这样比较时尚,比较有公子哥的范!
这下好了,掉了吧!掉了就掉了,统共二十两银子带出来,用了五两,丢了十五两。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小数目。可问题是,现在吃了东西么有银子付账!
小二看出了不对劲,原本谄笑的脸霎时拉了下来。看蓝瑾儿的目光鄙夷加尖锐加威胁起来,语气冰冷的催促,“二百钱银子,请客观付账。”
有没有必要这么势利?不就是二百钱银子吗?
蓝瑾儿摸了摸鼻子,干咧着嘴笑,“那个,小哥。我钱袋不见了,不过我是和我娘子一起来的,她身上还有钱,我现在去找她。”
借着给自己催眠的劲,蓝瑾儿转身就若无其事的走。小二脸一黑,不由分说的将她的手臂逮住,“怎么着,吃了白食就想走?你当老子是白痴?”
(第三中文 )

'11'二零九章 等救赎

  一看就知道这家店不主张和气生财的。小二一声重喝,立即就涌上来三五个同样齿牙咧嘴凶神恶煞的男人。更可气的是,原本棚子里其他的几桌食客,竟然将看戏的热情从台上转到台下来,不见义勇为不说,还帮着落井下石,威逼嘲笑。
“穿的也不算寒酸嘛,怎么会没有银子付账?肯定是藏起来了,小喜子,搜身吧。”说话的人是看戏的时候笑的最厉害的那一个,看神情似乎和这家店很熟,长的尖嘴猴腮,油腔滑调,十成不是好人。
“你们不许乱来,我不是没银子,是被人偷了。”被一大群臭男人围着,还虎视眈眈,蓝瑾儿背上冒着冷汗,却也不畏不惧,挺直了背脊,“搜身也没有,你们不必多此一举了。”
付不了帐,最惨也就是见官,大不了到时候身份被拆穿了挨几顿骂。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他们总不至于真敢乱来。
“哈,没有银子,这衣服倒还值几个钱。”被唤作小喜子的小二挑着目光将她从上看到下,“鞋子也不错。”
蓝瑾儿像个展览品,浑身被盯的发毛。这衣服鞋子当然值钱了,成本少说也值十几两,是二丫从恒知房里偷来的,是恒知最好的行头。二百钱银子就想脱人衣服抵账?这也太划算了,这些做生意的,都长着一颗强盗的脑袋。
若是女儿家的打扮,就算没有钱,身上首饰也有几个,偏生男儿家打扮,除了贴身不离的那根红宝石项链,她身上除了衣服鞋子也再无值钱的东西。眼见的那些瘪三准备动手动脚来硬的,蓝瑾儿突然想到二丫在买臭豆腐的地方看见了唐福林,遂怀着一丝的侥幸道,“刚刚我在隔壁看到唐家的大少爷,他是我朋友,我去看看他可还在,若在的话,我让替我付账。”
众人微愣,小二思量着,将信不信的看着她。蓝瑾儿道,“最多我多付一些钱给你们。你们看我这样子,也不像是出来骗吃骗喝的吧?”
突然那个尖嘴猴腮的又开口大笑,一副痞子嘴脸,“的确不像是骗吃骗喝的,倒是像个吃软饭的。生的这般俊,当然有的是有钱的爷们愿意替你付账了。”
众人听了又跟着起哄,“好久没听见唐大爷的新鲜事,莫不是金屋藏娇去了?”
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大家都懂,蓝瑾儿暗里骂了句无聊,脸上也不恼,犯不着和这些龌龊的人一般见识。
既然将唐家的人抬出来了,不管真假,店家也不敢轻举妄动。可放她自己去找人自然也是不肯的,二百钱银子说少爷不少,万一她溜了怎么办?便让小二顺着她所讲的地方去找了一遍,可却无功而返。
“我说这位小官人,何必去找唐大爷,过来陪本大爷喝几杯,我替你付账如何?”众人又乐了,你一句我一句的嚷嚷着拿蓝瑾儿打趣,
店家却是不敢再放肆,额头上张贴着“欺软怕硬”四个大字,没找到人,也不敢将她怎么样,只气恨的派了人将她看守着。
只要不被脱衣服,被低素质的人嘲笑几句,蓝瑾儿纯当是垃圾堆里的苍蝇在嚷嚷。安然的坐在凳子上看着外面的人流。她就不信了,会碰不到熟人。虽然她并不交游广阔,可这如此盛大的一个歌会,单一个唐府,一个瑾芳宅,那么多下人,她就不信了他们会在家里呆得住。肯定有不少不老实偷跑出来玩。
一道熟悉的身影倏地在人来人往里闪过,蓝瑾儿一喜,看清了是莫灵卿。正欲起身招呼,可还没喊出声,忽然看他神色惊异急急忙忙的朝一个方向跑去。
救生圈没来得及抓住就飘走了,蓝瑾儿的手停驻在半空中,僵硬了一会,失落的坐下。可心底却涌起一股怪异,那种慌张惊讶的神情在莫灵卿脸上出现让人有些匪夷所思,他面部表情不该这么夸张丰富,还有,何以会在人潮里突然奔跑起来?
也被人偷了钱袋,抓小偷?
跑出来和情人幽会,却突然发现原来后面跟了尾巴?
蓝瑾儿无聊的猜测着,目光慢慢的拉远,到处都是欢歌乐舞的了,处处透着喜悦,活力,热情,和嘈杂。
戏台上婉转泣诉的戏子已经下台。那种凄婉的调子和今晚这气氛实在有些不融洽,不知是店家原来的安排唱到此,还是适时的觉悟见不好就收。
食客慢慢的散了,去寻找别的愉悦。不断有新的食客进来,不过都是吃了就走,没有故意停留的。蓝瑾儿慢慢没有耐性了,店家和小二也更没耐性了,随时都会发难一般。可介于唐家的威慑力,即使不知真假,也只能忍着,等着最后一刻的爆发。
这个世界真小!
不经意扫过的目光凌空被人擒住,淡定的蓝瑾儿心虚的敛下眸,微微埋了头。心情瞬间纠结,庆幸来了救兵,可又有些不那么情愿被他认出来。
“费这么大周章偷跑出来,就在这里干坐着?”来人径直的走到她所在的棚子里,在她对面坐下,心情不畅的和她说话。语气硬邦邦,眼角眉梢是不曾来得及消散的隐忧和丝丝泛起又被压抑住的惊喜。
“你以为我想?钱袋被人偷了。吃了人家东西没钱付账。”她理直气壮的说,也不瞄他。内心竟然泛起阵阵酸楚的涟漪,被一大堆臭男人调笑威胁,高筑的坚硬城墙足以防范一千张嘴,两千道恶意的眼神。却在他面前瞬间坍塌。
唉女人,真是尖锐的矛盾体。
唐福贵失笑,愠气散了好几分,见她眉目间明明有委屈,却隐藏着不流露。虽是男儿装,可处处是女儿态,遂故意拆穿她,“怪不得刚才的眼神好可怜,一看就知道在等救赎。不会是连二丫也一起掉了吧?”
“二百钱银子快给他们,一分也不能多给!”蓝瑾儿起身就走,气呼呼的大声说。
Shit!在心里怒骂了句,才知道原来之前的淡定豁达都全他妈是装的啊,差点连自己都骗了过去。
店家和小二都大呼冤枉,又没将这赖皮客怎么地,他这幅样子,好像他们真虐待了他一般。
无比怨念的看着唐家的三少爷,店家陪着笑,“三爷,小的不知道是你的朋友,不过小的发誓,绝对没有为难这位公子。”
这个唐福贵相信。拿了一锭银子摆在桌上就欲跟出去,店家两眼立即放光,恭敬的俯身相送。蓝瑾儿却转身回走,赶在店家之前一把抓过银子,瞪着唐福贵,“你没学过数学对数字不敏感我谅解,可我不认为将五两银子和二百钱银子加低劣的服务态度划上等号是一种值得忽视和原谅的消费态度。”
将银子拽在手心里,朝唐福贵摊开空的手掌,“二百钱银子。”
店家膛目结舌。
唐福贵嘴角隐含着笑,干脆将整个钱袋递给她,“以后记得替我在钱袋里装些碎银子。”
蓝瑾儿倏地将钱袋接过来,捏了捏的确没有碎银子才消了些气,可嘴里却依旧不饶人,“现在又不是原始社会,货币的收支运动早已经家喻户晓。小孩子都知道还有找钱这一回事,别告诉我你的智商还不如穿开裆裤的小子。”
唐福贵知道她是较了真,看了她气鼓鼓话里带刺的样子又忍不住发笑。店家审时度势,忙道,“今儿是小的怠慢这位公子了,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一碗粥而已,就当是孝敬公子了。”
蓝瑾儿不买账,将银子趴的摆在桌子上,“我从不占人便宜,店家,你找钱吧。”
店家脸色发僵,谄谄的照做。直到两人走出门了好远,店内的几张脑袋才凑到一起,嗤之以鼻的议论,“见过娘娘腔,没见过这么嚣张不要脸的娘娘腔!”
再议论的,就有些不堪入耳了。
“你怎么认出我的?”蓝瑾儿闷头走路,没了看热闹的心思,有些迷惘不知该往何处去了。踢着窜到脚下的石子,头不抬的和身边人说话,闷声闷气。
明明在桂花树下已经想通了,深明大义的理由将自己说服了。可一看到他,心情又回复到了原点。你个死胖子竟然为一个刁钻的丫鬟和我赌气!害得我打扮成这副德行出来散气,被女人吃了豆腐不说,还要被臭男人耻笑,还充了气的傻子一般替人守了近一个时辰的桌椅板凳!
“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能认得。所以,你别指望一生气就妄想逃离我的掌心,跑到哪里我都能将你逮回来。”直接忽略掉她蛮不讲理的气场,唐福贵厚颜无耻加死皮赖脸加情意绵绵的牵住她的手,并将她的身体拖得离他近一些,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替她开道。惹来无数非议的目光,他却专注的得意忘形。
温暖的笑容,流畅于心间。不过嘴依旧撅着,“总算和赤古学了点本领,嗅觉不错,你若再晚来会,我铁定不原谅你。”
“你也该庆幸,倘若我娘子再多掉一根头发,我铁定也不原谅你。”他好心情的和她拉锯,牵着她朝某处走。
(第三中文 )

'12'二一零章 相思引

  幸福不过是,你一句,我一句,明明曾认真的在争吵,却从来不会认真的去计较。
她自动靠近了距离,也不再矫情,欢快而轻松的语调说,“相公,你要带我去哪?”
他放慢了脚步,不经意的凝望一眼,好看的唇角微勾着,“你来这里是想干嘛?”
“唱歌,跳舞,吃东西,在人群里挤。”她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在灯光下炫了某人的眼。
“那我就带你去唱歌跳舞吃东西,在人群里挤。”他很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说。
◎◎◎
夜,在欢腾中不着痕迹的转入清凉。载歌载舞的人们在清凉中将内心的激情和欢乐推送到更高。
浮华而充实的夜,简单却绚丽的光,满载着朴素而热烈的风情。陶醉了一张张璀璨的笑脸。
“非礼!非礼啊——”
一道尖锐慌乱的女声划破夜空,踩着皎月的清辉将和谐的晚风撕破。
“非礼”这个词陌生和意外到让人发懵,许是平日里听的太少,所以空气在一瞬间突然凝结了。
京城大街小巷都有妓院,收费高高低低可以满足各个阶层人士的需求,因而很少有人需要用非礼这种手段来解决色急。就算是偶尔真有非礼这种事件发生,一般的受害人为了名誉和脸面,都不敢嚷嚷,轻点咬咬牙挺过去就算了,重点就哑巴吃黄连还咬破了舌头,只好和着血泪一起吞。有骨气的事后就私下里去狠狠的报复泄气。连报官的都罕得一见。
最先反应过来的人笑了,不用看,带头发笑的都是常去逛妓院的。为了满足某些嫖客的特殊爱好,妓女经常会装作良家妇女供人调戏,为了演的逼真,还屋里屋外楼上楼下的乱逃乱窜乱叫。
所以,有经验的男人们惯性思维了。有些人甚至还艳羡的发恨,来这种地方如此高调的**,真他娘的有胆识有创意!
不过这一声叫嚷,还是让许多单纯的女儿家们拘谨和脸红。看看夜色已浓,是该回家了。安全应该放在第一位,对于女儿家来说,没有什么比清白更值得重视的了。
“救命——”又是一声,这一声竟然无比凄厉!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打情骂俏所制造的虚假气氛。
唐福贵的心莫名的一紧缩,一股寒流从脚底窜腾而上,却在涌至于她沁着微汗的掌心处时落潮般瞬间消褪。取而代之的,是依然握着她手的温暖和释然。
他下意识的将她的手掌握的更紧,许是最近太敏感了。那个声音他并不熟悉。
许多人朝着声源的林子里跑,因为人太多太挤太急,惊扰的红的黄的白的桂花阵阵洒落,带来一轮又一轮散不去的花香。
“要不要去看看?”蓝瑾儿欢快未散的眸中隐隐含着担忧和好奇。那女孩的声音很年轻很动听,从叫声分析,肯定是遇到了超级大流氓。
“这么多人,就算真有什么事,少我们两个也无碍。”唐福贵拉着她迅速的避开人流。就在前几天,还有人要她的人头,官府至今未将背后的凶手揪出来,她应该远离纷乱,“歌也唱了,舞也跳了,我带你去吃东西。”
想起那些莫名其妙又毫无头绪的案子,总是让人心情不愉快的。他倏地心情沉重了,可为了不影响她的情绪,他仍保持着恬然的笑,笑意深及眸底。
万千人之中,能手拉着手一起,这何其幸运。
所以他的笑容是发自肺腑来自内心的,轻而易举的掩饰了一瞬而来的不安和低落。
“你要带我出去?”看他好似目的地明确地朝桂园外走,她为难了,“我和二丫一起出来的,我们约定在那棵树下等,可是还没到时间。”
“那就让她多等会,总要为她的贪玩和不守规矩而受点教训。”唐福贵不以为意的继续走,不过很体贴的将步伐缩紧,迎合着她略显疲倦的脚步,“我带你去吃好东西,保证你会喜欢。”
“远不?”她不反对,只是担心时间会耗费太多。
“不远,就在这对面,这个时候应该顾客比较少。”
说起来,他还真是心有所愧,不能责怪她几次三番的偷跑出来。他从来没有正正经经的带她出来吃喝玩乐过。看她刚才玩的有多尽兴,他就有多歉意。
是一家低调但奢华的小型酒楼,绝对的贵族专用区。
从外面带来的喧嚣和浮躁,从踏进这道门的那一刻起,仿佛就被自动过滤掉了。取而代之的是有如不知从何处传来的古筝旋律一般的空灵。
蓝瑾儿很喜欢楼梯扶栏上步步紧密的灯,小小的磨花的琉璃灯罩,简约如碎落的月光,闪烁着梦幻般的光华。又如坠落中的流星,撒一路光辉。
他替她点了一份木瓜牛奶,一份萝卜丸子,一份牛干巴。
木瓜牛奶是用一种红豆杉的木质葫芦形器皿所装盛,温热的奶香夹杂着好闻的木香幽幽四溢,闻之口中即有已丝丝香甜感,令人沉醉。
眸光被那淡淡的热气朦胧,蓝瑾儿有一瞬的失神。
“瑾儿,怎么了?累了?还是不喜欢?”唐福贵敛眸望着对面走神的女人,不确定她因为什么而心神恍惚,尝了一口牛奶,“很好喝,很鲜,很香,不信你试试?”
“还等多久才会下雪?”蓝瑾儿突然问,思绪被拉了回来,不曾远去的记忆,已是千年。
“为何这么问?你也喜欢下雪?可是要等到十一月。”一提到雪,唐福贵眼中又泛起了另一种光彩,幽黑的眸底记忆和憧憬一起闪烁。
“在地球的北端,有一个地方叫做拉普兰。那里的冬季长达八个月,一眼望去,几乎全部是白雪覆盖的森林,高峰,旷野,河流。冰清玉洁,不染尘埃,宛若世外仙境。在冬天,可以看到十二个时辰都不灭的星光。而夏至过后,可以看到不落的太阳。那里的人,喜欢养驯鹿,喜欢拿木瓢喝香甜的驯鹿奶汁。那是圣诞老人的故乡,圣诞村里住着圣诞老人……”
故意遗忘的记忆被手中的葫芦碗不经意的唤醒,北极光下的浪漫约会却成了教堂里生和死的别离。
虽然是前世的爱恋,也曾洒脱的说放弃就放弃,说遗忘就遗忘。可记忆突然被勾起,心里竟然是无边无际的酸涩。落寞不为失去一段感情,不为错过浪漫而遗憾。许是弹指千年,这种孤独感和沧桑感,在某些时候真的让人难以承载。
“竟有那样一个地方?”能感觉得到她眸光中的戚伤和落寞,不过他更愿选择性的被她所描绘的那个地方而吸引,“不过这里的冬天也很美,更重要的,是有我陪你一起过。”
夹一块干巴送到她嘴边,她对上他澄净幽黑的眸子,看到黑瞳里自己的影子,歉意漫上唇角,倏地拉开一个好看的弧度,“牛奶配干巴,你好有创意。”
“京城只有这一家的干巴能吃。”看见蓝瑾儿笑了,笼罩在他心头的雾霭才渐行散去。她的见闻不是他能想象的,两个不同世界里长大的恋人,相处起来比其他人更难,也更容易滋生出摩擦。而她想要的,喜欢的,习惯的,很多都是他给不了的。只有看到她笑,他才会安心。
“这家店真的不错,竟然能用这种木材做碗,改天我们家也做一些,红豆杉,可以防癌的。而且这颜色也好看,即鲜艳又不轻挑。香味也很好闻。改用这种碗吃饭,无病的人起码可以延长两年的寿命。”咬住他喂到嘴边的干巴,喜欢吃干巴的人一看这颜色就知道这东西会让人吃上瘾。酒红的干薄肉片,纹理清晰可见,咬一口,香韧有劲,越嚼越滋味。
想起他曾因为安慰她而说的他能活到一百多岁,她才意味深长的加了后面那句。
红豆杉在现代被誉为捍卫者,时代环境保护者。其中的紫杉醇是治疗乳腺癌和卵巢癌的最佳药物之一,还可以治疗糖尿病和心脏病。用红豆杉做餐具,即高档又健康,很值得推广。品味着风味独特的木瓜牛奶,蓝瑾儿啧啧的赞不绝口,倏地又甜蜜的一笑,说,“而且,摔不破,可以给宝宝用。”
气氛霎时温馨甜蜜起来,一提起宝宝,两个人都喜滋滋的合不拢嘴。
“这酒楼就叫做‘相思引’,东家对红豆杉情有独钟。当初盖这酒楼,就因为这后面有一棵红豆杉。”唐福贵道,和她一样用牛奶下干巴,不过吃相比蓝瑾儿雅观多了。
“相公,你真会吃。好久没这么款待过我的味觉了。”牛奶下干巴,真的越吃越香,蓝瑾儿赞不绝口,又道,“我猜,这老板肯定是云南人。我只在丽江的牧户家吃过这么纯粹的干巴,除了盐和油,不加任何的辅料,可偏偏又这么的香韧。而且,那边盛产红豆杉。”
“娘子真聪明,一猜即中。”两人说说笑笑,共吃一份美味到无以伦比的夜宵。
(第三中文 )

'13'二零二章 死罪

  温馨甜美的夜晚未能如愿的继续下去,两个隽逸的“男人”一起手拉手所路过的途径,定是非一般的受人瞩目,行踪自然不是秘密。
叩门声在空灵淡泊的古筝旋律中响起,唐福贵起身开门,是一个穿着白族服装的漂亮女人——相思引的东家。
她是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忧郁和洒脱气质的女人。不大爱说话,可举手投足,一颦一笑,无一不干净利落,给人很好的视觉感受,“三爷,抱歉打扰你们用餐了。不过侍应说外面有人找你,有急事。”
“相思引”实行的是类似于会员制的场所,不是每个人都能进来的。里面侍应也不多,走到哪个角落都是安静和干净,它的最高领导人不仅会兼顾传话这种活,偶尔也会送菜端水。
她说是急事,那一定就是急事。唐福贵的心又莫名其妙的一紧,就如之前在桂花园听见那一声“救命”时的感觉一般。只是不安的预感更加的浓郁和清晰。
没有多一句的寒暄,他拉着蓝瑾儿跑下了楼。
酒楼外是莫灵卿的小厮莫海在焦灼的张望和等待,不停的徘徊在门前,身子瑟瑟发抖。一见唐福贵下来,连哭带诉的说了一句惊天动地话,“三爷,我可找到你了。。。。。。你快去看看,我家二爷错手将你大哥杀了!”
犹如五雷轰顶,天地翻转,唐福贵眼前一黑,踉跄欲倒。
“相公……”蓝瑾儿支着他,亦是被这个消息震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脑中晃过莫灵卿从静谧恬然倏地变成错愕惊异的脸,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他怎么会杀大哥!他们都亲同手足!
◎◎
唐福林胸口有致命的一刀,当场毙命。
莫灵卿当即被收押进了天牢,皇上当即愤懑下旨,杀!后日午时,满门抄斩!
赵构的愤怒不是因为莫灵卿错手杀了一个唐福林。而是,他亲眼看见心爱的女人被扯的衣衫褴褛,泪眼婆娑的指着莫灵卿,声嘶力竭的喊出那一句,“你这个禽兽!”
杀人是死罪,可即便是谋杀,不过是一命偿一命。但侵犯皇帝的爱妃,就是玷污皇家的威严……足以株连九族!只定他满门之罪,已经是皇恩浩荡了!
不错,那个被非礼的女人正是皇帝新宠的妃子,徐曼儿。
◎◎
“相公,你要去哪?”
等他们赶到桂花园案发现场的时候,莫灵卿已经被带走,唐福林的尸首也已经运回了唐家。可唐福贵却并未往唐府的方向走。
“我要去见灵卿,我要他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唐福贵受此沉重打击,伤心欲绝,悲恸万分。一个是亲哥哥,一个是比亲哥哥还亲的好兄弟。眨眼之间,他们竟然成了一对有着生死纠葛的冤家。这叫他情何以堪!如何承受!
“我不相信,灵卿就是自己死也不会杀大哥。他一定有苦衷,我要去弄清楚。。。。。。。我不能让大哥死的不明不白,我不能让灵卿一个人承受如此大的罪状。。。。。。。”他手扶着额头,喃喃的碎语着,言辞悲戚。两行清泪从红了的眼角溢出,却并不能流泻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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