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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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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心里产生了一种愚蠢的信念:如果没有这个人,她会丢失的。
安德西看着她——两人的眼睛悠闲地对视着——然后目光游移,对一个留着胡子的男人说:“你请,先生。”这个人问了一个枯燥乏味的问题,与出版书有关。蒂莫西·安德西在用客套话安慰这个人的同时,瞥了威莉一眼,目光中带有浓厚的兴趣,仿佛认识她似的。接下来很多人提问,安德西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时而挥动着手,时而自我嘲笑,并不时地看威莉,仿佛是要告诉自己她还在这里。
问题回答完了之后,一群人到讲台前围着安德西。威莉一动不动地坐在座位上,她不知道轮到她跟安德西说话的时候该说些什么,不过她知道要说的一定是私事。
威莉意识到安德西使她想起了汤姆·哈特兰。蒂莫西·安德西比汤姆大十到十五岁,体重比他要重一点,蓬乱的头发已经灰白,模样并不像汤姆,只是能让人联想到他。此外安德西还有一种大难不死的神情,究竟是什么大难她就不知道了,而这种神情是汤姆所没有的。安德西又瞥了她一眼,她想,不,不只是能让人联想到汤姆,他就是汤姆。
安德西向那个好像是主持人的青年妇女嘀咕了几句,这个妇女随后很关切地来到她跟前,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并问她是不是需要帮忙。
“是的,可不需要你帮忙,”威莉在心里说,而说出来的却是:“我在来这儿的路上遇上了雨,而且,瞧!我的卫生纸用完了,可我身上还是湿的。”
“我到书店后面去给你拿条毛巾来,”那个妇女说着,走了。她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条很大的红毛巾,上面印有“格拉德斯通书店举行盛大海滩朗读见面会”在字样。威莉把毛巾搭在头上,用力擦拭,最后头发和头皮好像基本上都干了。她把毛巾拉下来擦着手臂。衬衣也不那么粘着肉了。血迹像是湿纸上画的水彩画,融化后扩散开来,现在则有点马奈绘画的特征。
排队的最后一个人到了桌子跟前,威莉站了起来,拎着包,穿过一排空椅子。那个主持的妇女大步走上前来,问她是不是要安德西在她的书上签名。
“不完全是,”威莉说。“只是这个……我想见见那个人。”
那个妇女美貌的脸上显出一丝忧虑。“你不会在这儿制造什么麻烦吧?”
“绝对不会,”威莉说。
那个妇女伸出一只光滑的小手,指甲闪闪发亮。“我叫凯瑟琳·辛德曼。公关部的。是我邀请安德西先生今晚到这儿来的。”
“我叫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威莉说着,期待对方有某种认识自己的表示。可那个妇女并不认识她。“我给年轻成年人写小说。其中一本得了纽贝里奖章。知道《夜屋》吗?”
“什么?”
“《夜屋》。是我那本书的书名。”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本书。不过我估计你想跟安德西先生谈谈,作者对作者。”
“正是。”
“看样子机会马上就到了。”她们俩看着签名的桌子以及桌子前那个头发蓬松的老头。那个老头把许多本蒂莫西·安德西写的书装进一只破蛤壳似的旧旅行箱里,一边装,一边叫嚷。
“藏书家,”凯瑟琳·辛德曼说。“这种人一公开露面,你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我们见到过非常蹊跷的人,我是说真正的怪物。”
她朝威莉笑了笑。“我很惊奇居然不知道你的名字。我们这个书店也有很多年轻成年人的书,我尽量把所有作者的作品都弄过来。你知道吗?如果你得过纽贝里奖,你的书我们就会有许多册。请你签签名行吗?我到儿童专柜那边去,拿几本过来,好吗?”
威莉本来很担心这位新朋友凯瑟琳会闯进她跟蒂姆·安德西的对话中来,而现在她有机会支开凯瑟琳了。
“好的,”她说。“你要待多久就请便吧。”
凯瑟琳·辛德曼迈开大步走开了。
威莉看着安德西的眼睛盯着那个古怪藏书家渐渐远去的背影,她真希望安德西能这么看她。仿佛她用自己的心灵触及了他的心灵,安德西在椅子上慢慢转过头来,眼睛直瞪瞪地看着她,目光中充满着审视和欣赏。他似乎在掂量她,估算她的年龄,甚至数她有多少颗牙齿。他的热情和幽默把本来是厌恶甚至侮辱的东西转变成了友好的观察和赞许。在威莉看来,受到他这样的注意正是她所需要的,而安德西在未经请求的情况下主动地给予她了。
接着,她看见安德西在注意她衬衣上的血迹。他明白那是什么,而这个最后的细节也表明他还明白别的事情。威莉朝前挪动了一下,现在知道该对他说什么了,她看到安德西的脸上掠过一连串的表情,有不信任、震惊、爱、恐惧和完全的认识。他说:“这不可能发生。你叫威莉吗?”
他知道她的名字。通过特殊的、独一无二的方式威莉找到了这个人,他既能发现她生命的意义,又能拯救她的性命。当她开口说话的时候,那是来自灵魂的声音。“我想我需要你的帮助。咱俩认识吗?”
夜屋 第二十三章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西拉克斯告诉我你的伟大时刻今天晚上到来,可他没有说这个伟大时刻会把我吓坏。嗯,他还说我应该干得漂亮点,要坚强,要勇敢,所以我猜想西拉克斯明白自己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两种相互矛盾的念头抢着要控制我的身体:我既想双手搂住她,又想赶快离开那里,越快越好。接着理智介入进来告诉我说,我这样做很荒唐。理智说这是一种巧合,只不过是一种高级形式的巧合。威莉,这个威莉,如果那就是她的名字,溜进那个房间的时候刚好“露西·克雷夫兰”溜进到我的书里。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像过我的女主人公长得什么模样,我的脑子里就装着这个很像小说人物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的女人。
当然,理智不知道它自己在说些什么。
现在是早上四点三十。威莉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前睡着了。就我所知,我们在这里很安全。我谨慎地看了看汽车停车场的四周,没有发现费伯那辆银灰色梅塞德斯车的踪影。(关于这一点,以后再讲。)
再回到书店里:我们俩寒喧一番之后,威莉说:“你很像我相识很久的一个熟人。真是怪事——我第一次看到你就觉得你对我极为重要。”
这并没有对我脆弱的信念有太多的帮助,我的信念就是:她的相貌在两种意义上都只是巧合。
“你知道我的名字,”她说。“威莉。是你说的。”
“那真是你的名字吗?”
“你大概是读了我的作品才知道我名字的。”她说。接下来的几句话打消了安德西所有的希望,以为世界不再是以固有的方式在运转。“威莉·帕特里克。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
她的容貌很迷人,这样使事情更糟了。我可以感觉到脚下的土地在分离。一秒钟之后,我就要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这很尴尬,”她说着,迟疑了。“通常我并不拜访其他的作家,跟他们说一些蠢话。其实我很少见到别的作家。嗯,除了……”
接下来的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阵含糊的支吾。“对不起,”她用略为清晰一点的声音说,把紧握着的双手放在眼睛上。
我想是该我做出决定的时候了——她停止了谈话,让那个名字悬在我们俩面前的沉默之中。我只能说我已经说出的话。我本来可以假装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不过最后我却别无选择。
“除了汤姆·哈特兰之外,”我说。我身边的楼房,以及楼房里一排排的书,还有百老汇大街上的车辆和街灯都屏住了呼吸。威莉放下手,看了我一眼,那神情充满了宽慰和悲哀,我恨不得把她搂进怀里。
“你认识他吗?”
楼房的墙壁没有倒塌,脚下的土地还在我的脚下,车辆仍然在百老汇大街上来来往往。所有的动物和所有的人仍然在呼吸,于是随着一阵呼吸,我深入到了最终将要还原为现实的小说之中。“我认识汤姆·哈特兰,”我告诉她。“我还知道他跟你很亲密。”在那一刻我只能讲这些。“我们应该在这儿把这件事谈谈。”
这时,凯瑟琳·辛德曼走到了我们的身边,威莉把头扭了过去。凯瑟琳装出一副突然闯进来干扰我们的样子。
“可能出了什么问题,”她告诉威莉说。“我找不到你的书。在我们的数据库里也找不到你的名字。你觉得应该在哪儿?”
“这我就不明白了,”威莉说。“也许我的名字没写对。”
“是布赖斯·帕特里克吗?还有威莉,对吗?”
“这就对了,可是——”
“书名是《夜屋》吗?就是得了纽贝里奖的那本?”
她脸上的表情使威莉鼓足了勇气。“这就怪了。我写了三本书,都出版了。最后一本得了纽贝里奖。如果你们的书架上没有我的书,那说明你们的生意没做好。如果你们的数据库上查不到,那就说明你们的电脑应该更新。”
凯瑟琳转向我。“我在《出版新书》和纽贝里网页上都查了。”
“我肯定在纽贝里网页上!”威莉说。“你想说什么?”
“辛德曼小姐找错了书,”我说。“咱们走吧。”
我用一只手拿着那只装钱的包,用另一只手搀着威莉的胳膊。
到了自动扶梯跟前,威莉在我前面一两英尺,她说:“我得问你:你怎么知道汤姆死了?你说你原来认识他?”
我做了个手势让她上扶梯。上了扶梯后,她仰头看着我,既是告诉我什么,又是问我问题,她说:“你应该知道打死他的人在到处找我。”
“我知道他们的一切,”我说。“你可以想当然地认为我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
“汤姆用手机给你打了电话,对吗?奇怪,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他跟你很熟。”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拿出我的手机,拨打411,询问我的宣传员家里的电话号码。
“布莱恩·杰克尔是谁?”
我示意她别做声。杰克尔的家在拉契蒙特,他在家里接的电话。听到是我打来的电话,他并不很高兴。给宣传员打电话的作者,特别是给家在拉契蒙特的宣传员打电话的作者,几乎都是抱怨又有人伤害了他的尊严。作者总是苛求,很自私,一点小事大惊小怪的——问问出版社的人就知道了。听我说完之后,布莱恩·杰克尔更不高兴了。
“你想取消波士顿的那场朗读见面会,还要更改所有电台采访的日期?你疯了吗?”
“也许是吧,”我说。“如果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会这么想的。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要开车到米尔港去,今晚就动身。”
威莉和电话里的布莱恩·杰克尔异口同声地说:“米尔港?”我跟他们一样也对自己说的话感到惊讶。
“记得吗,十号星期三那天我在新叶书店有场朗读见面会?我弟弟十二号星期五结婚,我要在那儿待到星期六。十三号以后的安排可以不必改动。而那占据了整个行程的百分之九十。”
最后我同意最重要的电台采访还是要搞,安排在十一号星期二的上午,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用电话的形式进行。我回老家的时候总是住那家饭店。
威莉瞪着我,那神情就像新来美国的移民看着自由女神像。我展开双臂,让她走进我的怀里,然后我把她搂住。她依偎在我的怀里,脑袋靠着我的胸骨,双臂像泡沫一样抱着我,头发给毛巾搓揉得很蓬乱,衬衣仍很湿,把黑色的点子印在了我的衬衣上。是我给了她生命。不管这一切是多么的令人难以置信,毕竟就像西拉克斯所预料的那样,她的确就在眼前,我得应付她。
我的脑子里有许多问题:小说人物能真的像普通人那样活着吗,他们的生命也会有终结的时候吗?他们死的时候会怎么样?他们走进我们的世界里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的历史现在成了我们历史的一部分?(书店里发生的一切表明不是这样。威莉的名字不在《出版新书》上,她得的纽贝里奖是我在书中给予她的。)据西拉克斯说,我得把她带回米尔港,可我回家之后跟她做些什么呢?西拉克斯还提到某种牺牲——我可不喜欢这个。事情很明显,可我无法忍受西拉克斯引导我得出的那个结论。
天哪,我是不是要跟菲利普介绍威莉呢?
西拉克斯还跟我讲了些什么?根据我的记忆,我创造了第二个黑暗人,并把他跟卡林德合二为一了——的确,我认为米歇尔·费伯比卡林德更体面,但不像他那么精神错乱。
我最大的问题是,我怎样使威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如果她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她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就更可怕,更让人心烦意乱。既然现在事情是这样了,我只好照料她,让她慢慢地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真奇怪,你经常让我想起汤姆,”我们俩站在一楼扶梯右边搂抱在一起的时候她说。
“我们俩有很多共同之处,”我说。
“你瞧,安德西先生,你得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他死了?你一定要告诉我。这让人毛骨悚然——难道你不懂吗?”
“我看到你的时候想出了个所以然。”
她附和着我刚才撒的谎。“哦,你一直期待着他的到来,难怪你满脸惊慌的样子。如果你一下子就认出了我,那么他一定对你讲了好多关于我的情况。”她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我还在惊恐之中。我看到为我未婚夫效劳的那两个家伙,我未婚夫叫米歇尔·费伯——我看见了那两个男人,贾尔斯·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在街上跑,罗曼·理查德手里有枪,我上了出租车之后,他就朝汤姆开了枪。汤姆的血溅到我的衬衣上。出租车开动了,开动了,像火箭一样……”她说着抽泣起来。
“我敢肯定是这样,”我说着,把她搂得更紧。我的心为她而疼痛,我也很想哭。
“好像我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信得过你……任何事情……你让我感到了安全。”
“那太好了,”我说。“我希望你跟我在一起能感到安全。”在那一刻,我真的能冲进一栋着火的楼房,把她救出来。
“我的未婚夫杀了我丈夫,”她说。“他还杀了我女儿。这够惊人的吧?是米歇尔·费伯。汤姆跟你提起过这个人吗?
“提起过一两次。不过请你告诉我,威莉:你是怎么从……”我意识到我不能说出第103街,现在还不行。“你从出租车司机那儿是怎么到这里的?这发生在一场暴风雨之中,对吗?”
“发生了什么倒不重要。他们追赶我,是贾尔斯和罗曼·理查德——他们从米歇尔的那辆车里出来,沿着街道追赶——我给风吹起来了,随风飘荡——我的脚绊在了人行道上,就在你的海报前面。”
这是我能得到的最好的回答:她是给风从一个世界吹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一定是在打那个炸雷的时候发生的——就是在我表演我的绝招让大伙儿喀嚓立正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是阿普里尔为威莉打开了一个空间,而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我。在某种意义上,是阿普里尔把威莉赐给了我。然后我看到了西拉克斯的那只手,或者他写作的特点。我真懊悔不该看到的。
“我就像一片树叶给风刮出了隧道。”她的身体一动不动,就像一只鸟给你窝在手掌上一样。“你知道,我有一阵子是疯了。也许我还会发疯的。”
威莉身体后仰,但我们俩还是依偎在一起。她那又短又蓬乱的金发就像是麦迪逊大街上的理发师花了好几个小时做成的,脸上充满了激情。我在书的开头曾经写到她像个迷茫的漂亮孩子,可我并不知道她究竟有多美。原来只是停留在表面的美,现在却由于悲伤、恐惧、智慧、努力、想像以及坚定而冷静地运用来应对局面和忙于事务的能力而变得深沉。我过去知道这样的作品,我也知道我对她的处理不够好。她考虑问题十分周到,超出了我的想像。当我俯视她的脸,注视她眼睛的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要把她带在身边的部分原因——这个迷茫的孩子会在米尔港迷路的。一旦把她带到了那里,她就再也无法走出来了。
所以我决不能假装,决不能说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些。
“我觉得好像认识你的时间最长,”她说。“你也有这样的感觉吗?”
“有,就好像我跟你一起生活了好几个月似的。”
她那蓬乱的头又低到我的胸口中间,她的双手把我抱得更紧。我能感觉到她的双臂在颤抖。
然后她松开手,退出了我的拥抱。“你还想听一件怪事吗?我总是读你的书,当我……”
“沮丧的时候?”
我这一下又令她惊讶不已。“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听说了很多。我想我是个文学上的佐拉福特。”
她摇了摇头。“如果你的书是要安慰我,那我就不读了。这完全是另一个条件。”
我正在猜测她的另一个条件是什么,并且纳闷我为什么以前不知道的时候,突然注意到跟前面我问的最重要的那个问题——也就是她生存的条件——有关的事。
“威莉,”我说。“瞧你的衬衣。”
她俯视着自己的衣服。她的衬衣已经干了,里面的胸罩看不见了。衬衣的颜色很鲜艳,纯白的,就像电影明星的微笑。
“汤姆的血是怎么搞的?刚才还在那里!”她把洁净的小手盖在衬衣前面。“怎么不见了?”
“问得好。”
“汤姆的血,”她说着,脸上又出现了惊慌和恐惧。“我想让它回来。这不公平。”她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至少,这样的话,我在警察面前就不那么显眼了。他们也在追捕我。”她瞥了我一眼,看我敢不敢接受这个挑战,好像在问:“朋友,你作好准备了吗?”她说:“我不懂。”然后眼睛盯着衬衣上那鲜艳的白色。“我想现在我是在蒂莫西·安德西的世界里。”
我扭过头去,不让她看见我眼中的泪水。“我们得搞清楚在我们上车的时候,追赶你的人是不是藏在外面。”
“你的车在哪儿?”
“我的车在运河街的车库里。咱们要去坐的那辆就停在前面。”她显出困惑的神情。“我的出版商安排了一辆车来接我,然后送我回去。布莱恩搞这种事很在行。”
威莉阴沉而怪异地看了我一眼。“你没问我警察干吗要追我。你连眼都没眨一下。”
当然我不能告诉她我已经知道了伪造的罪状。“事情进展得这么快。还来不及去想。”
“我受到了诬告。是抢劫银行。真是荒唐,可警察还在追捕我。我意思是最好还是去米尔港——我可以躲在那儿,直到指控取消了为止。”她叹了一口气。“证据是一张图象合成技术制作的照片,上面是我拿着枪对准银行行长。全都是陷害。不过我的确带了很多钱,就在你脚下的那个包里。如果咱们给逮住了,那可就是罪证了,对吗?”
我带着她走出那条狭窄的通道,来到门口。“他们可能会乱编。咱们到门口去,我四周瞧瞧。如果安全的话,我就跟你挥手。”
她攥着我的手臂,点了点头,然后松开了手。“快点。我不愿让你走开。”
威莉走到书店前面一个装满电脑游戏的架子旁,我拎那个白包,从桌子和没精打采的卫跟前走过,打开两道门,来到了外面。空气像是洗过了似的,街道中间和人行道上泛起一股清净的石头香气,那是城市生活的乐趣之一。穿着黑色西服的“市内租车公司”的司机靠在方向盘上,用询问的目光看着我。“等一会儿,”我做了个手势,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刚才这场风暴来得异常猛烈和突然,跟那天下午我在格兰德街追赶贾斯帕·科尔时索霍区的那场风暴一样。子弹般的雨点,所有的噪音和狂暴的电流,都表达了科尔的愤怒。
我相信,我知道他藏在街道对面的行人中间,在商店后面那家泰国餐馆的门口,瞪着眼看我。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感觉到他那凝视的目光。我要尽自己的职责,如果他能不杀我,他就一定要得到满足。科尔是世界上最清晰的“萨莎”。很可能他的整个生命就是乱闯边界,就是一场带电的风暴,就是令人扫兴、令人震惊,就是幻觉。
我虽然能感觉到科尔,却看不到他;我也辨认不出追寻威莉的那些家伙。她还站在窗户跟前。我用右手做了个手势让她过来。一秒钟后,她来到书店外面,跟我手牵着手,快步朝“市内租车公司”的汽车走去。司机从座位上爬下来,走到汽车后面。
“要我给你拿包吗,先生?”他问。
“我们自己拿,”我告诉他,“不过请你把这位女士的行李放进行李箱里。”
威莉和我坐在汽车宽敞的后座上,那个白包放在我们的中间,活像一条大狗。我想至少我们不必担心会留下信用卡的痕迹。司机从后视镜上看着我们,说:“我们直接回格兰德街吗,安德西先生?”他那意思是说:“跟你漂亮的书迷乐一乐吗?”
“不,我们径直到运河街的金山停车场车库,”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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