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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惑--鬼吹灯同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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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在大山里遇过鬼,那是辽国太后的墓。”胡八一重新点了根烟,出神的看着清澈的溪流,“跟着那些鬼看戏,还吃了东西,结果看见那老太太的头从颈子上掉下来,我立刻跑了出去,想起那些撞鬼的事,什么美味佳肴其实是虫子青蛙什么的,我趴在地上吐了半天什么也没有吐出来就晕过去了。等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人救了,说我就睡在荒野里。现在想来感觉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我认真的说:“感觉和你那绝对不一样!我什么也听不见,所以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因为那个‘我’不是我,所以也没有鬼发现我!还有小蔡一直在我身边,为什么他没有见到呢?”
“这只能说是有鬼作祟了。”
既然是鬼,为什么要找我。这个理由恐怕也很清楚了吧。
“对了,小端,我有件事情要问你!”胡八一捏灭了烟头,把它甩到一边,“你东方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摸金校尉的?”
我一呆,疑惑的说,“这个我不知道,祖谱上只记载了历代先祖的名字,可没说这个。我家族血脉一直不兴,家中族人最多的时候同辈者也不过三四人而已,从清朝起更是一脉单传了,而我家中留下来的一本关于风水和倒斗的书是我祖父写的。也就是说,再往前,我可就不知道了。”
“我父亲说,他知道东方家的人。”小蔡忽然说,“最早的家族记录里也有。”
江南蔡家是祖传的手艺,历史可追溯到几百年前的明朝。
“如果你家倒斗的历史比蔡家还要久远,我都要怀疑是不是东方朔自己留下的局!就等着后人来破!”
“这个说法,太玄乎了吧!”小蔡张大了嘴说。
“和东方朔有关的哪件事不玄乎?”Shirley杨不以为然的说。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胡八一问。
“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我苦笑。
第四十六章 最后决定
“喂,你这小子,该不会打算去挖祖坟吧?”胖子吃惊的看着我,“你知道你家祖坟在哪儿吗?”
“不但知道还曾经进去过。”我狠瞪他,就算知道也不要嚷这么大声啊,搞得我东方端华像是天下最不孝不肖的混蛋一样!挖祖坟,开什么玩笑,要是我那老爹还活着在,准把我给掐死!!
干摸金校尉的要是把自己祖坟都给倒了,传扬出去还不让所有人鄙视耻笑啊。
估计是知道了我那矛盾的心思,Shirley杨看着胖子:
“王凯旋,这次你要不不去,去了就别想拿任何明器!”
“为什么?”胖子把头从肉汤里抬起来叫嚷道。
“那是小端家的祖坟,你怎么不带人去挖挖你家祖坟试试!”
“我家没祖坟!”胖子灰溜溜的说。他父亲是军队里的一个军官,因为本来是家乡天灾吃不上饭才参的军。别说祖坟,连祖谱都没有。
“但是规矩——”小蔡这个从老古董家族里出来的娃儿紧皱眉头。
东方朔又不算什么忠臣良将,他的墓当然可以进,既然进了,就得照规矩。如果蜡烛不灭,不能空手而回!“
“没关系反正小端也是去找那面镜子,如果找到自然不算是空手而回了。”
“对了,说起那面镜子!”小蔡望着我们,目光里露出疑惑的神色,“那个曼倩——”
“是东方朔的老婆,你的老祖母?!”胖子追问道。
我气得七窍生烟,恨不得一巴掌将在王凯旋拍到煮肉汤的瓦罐里去:
“去你的老祖母!!”
Shirley杨想笑,却大概又觉得有点失礼,就强忍着;“刚刚不是说过了,不是女人的名字吗?”
“那是谁的名字?”小蔡傻傻的问。
“就是,你们别耍胖子我了,我虽然没你有学问,但是上过高中念过不少年书,字好歹不会认错吧。曼倩?曼妙的曼,倩丽的倩。这两个字虽然也不常用,但是我好歹知道它的意思。”胖子很是不甘心的嚷嚷。
胡八一却是毫不客气的大笑起来:“看在党国的份上,王凯旋,你就行行好,别逗我笑了!哈哈……还有你没看见小端都要给你气得吐血了吗?”
“我这是实话实说,有什么不对?”
“不要生气了小端,胖子就是这咋咋呼呼的脾气。”Shirley杨微笑着说,“我说王凯旋,当初叫找资料的人是你,找到以后嫌太麻烦不看的人也是你,现在什么都不知道还乱说一气的还是你,可不可以麻烦你不要那么出风头?”
“出风头?”胖子傻了眼,“我这是出风头?”
我不理他,径自对Shirley杨说:“现在虽然骗过了他们那帮人,但是我担心他们很快就能查到真相!”
“尤其是秦教授,那只老狐狸,哼。”Shirley杨点头说。
“这种事情,若非有心,否则很难有人注意到!”胡八一倒是很悠闲的弹弹烟灰。说着看了胖子和小蔡一眼,那意思很明确——那两个家伙都算是聪明人,还不是一样被迷惑了。
“更何况,只要大金牙不和他们说,蓬莱登仙门开启的方法。”
只要不说,就不会想到你的蹊跷,以及联想到东方朔身上。
我慢慢点了点头,说实话,东方朔的墓我也是只进了一小段路,真要是我一个人再闯进去,还真有点没底。倒不是什么技术问题,而是我的心理阴影。
那毕竟算是祖坟吧!
虽然两千年了,也不知道该不该表示一下尊敬。
东方朔是我的祖先,这是我从小就知道的事情,但是那只是知道。或者那个曾经震惊了整个长安的名字只是一个记载在发黄绢丝最上端的三个字而已。他的存在或者说是事迹,我和常人一样,只当作故事来听,因为那是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
听着别人说起他,也感觉不到什么值得荣耀的地方。
那只是一个死人,不是吗?
就算记载得大半都是神乎其神的,就算真正历史上他的确是个有大本事,惊才绝艳的人,可他毕竟生活在两千年前。
我东方端华既不会道法也不知道怎么成仙,和普通人一样的脑子,不比常人聪明,就算倒斗,也并非其中的顶尖高手。
我叹了口气,站起来说:
“走吧!”
“小端,算我不好,胡乱说话,就看在胡司令和杨参谋长的面子上你跟我说说曼倩究竟是谁!”胖子窜过来说。
“既然要我看在他们面子上,你怎么不直接问他们?”
“他们——”胖子瞄了那两个一直在微笑的人,叹气道,“那两个家伙只会看笑话。对了……”他忽然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昨天晚上刚大家都在谈事情的时候我就已经把那老虎身上的最宝贝的宝贝带过来了,要不,我把那给你,跟我说说曼倩究竟是谁。‘
老虎身上最宝贝的宝贝?
该不是——
我楸然色变,冷笑道;“再加一根虎鞭,我就告诉你!”说完立刻快步就走。
“再加一根?”胖子傻了眼,喃喃道,“这玩意一老虎就一根啊,我上哪找第二根去我?”忽然感觉谁按住了自己的肩膀,回头一看,赶紧赔笑:
“老胡,我……”
“你小子越来越有出息了呵!”
“老胡你轻点啊!我这不是捡一个大便宜吗?虽然这老虎是杨参谋长的战利品,可人家参谋长肯定用不着这玩意是不,要不等会分你一半……哎呀,老胡,轻点轻点。我的耳朵!!”
胡八一把胖子拉到一边,很是气急败坏的说:
“王凯旋,你脑子里装什么了你!!这话你怎么能当着Shirley杨的面说,亏人家把咱们当知心朋友看,跟着咱们尽往穷山恶水里跑,你说话怎么都不注意的啊你?”
“得了吧,老胡,你要是看上人家了就直接讲,我下次注意还不成吗?”
“别胡说!”胡八一转身走了。
胖子悻悻的嘀咕;“死鸭子嘴硬。”
……(本卷结束) ……
祖坟
第四十七章 鬼婴
首先看见那个东西的,是一个外号叫“罗六指”的偷儿。 他姓罗,因为右手在小拇指和无名指的地方多了一根歧指,所以别人送了这个外号。
罗六指是北京城里有名的线上人物,干活那叫一个干净利索!向来被同行所敬佩,为人又讲义气,在整个京城潘家园这带是赫赫有名。因为他专门挑有钱的外地人下手,每次取得又不多,绝不会断人后路。所以虽然有不少人晓得他是干哪一行,却也没有把他给卖了。
大金牙就跟胡八一提过这人,说起来要是在古代,这罗六指准是一口头传诵的游侠级人物。
这天罗六指在隐秘的地下赌场里转悠了一圈,尽管看场子的盯得紧,他还是顺利得手了。
这家赌场是新街口的疤眼老四开的,疤眼老四也早就放出话去:
“来我这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家都是混饭吃的,要是你有这个本事从我看场子的兄弟眼皮底下摸了别人的财物,那也算是本事!但如果天天来我这捣乱,一来就大下狠手捞钱的话,可别怪我疤眼老四不照顾线上的兄弟,不讲义气。”
罗六指是每隔一个月来一次。他平日里下手都只是摸上个块把钱,很少会动十块以上的,这样有个好处就是很多人看不见了零钱,多半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弄掉了。
而在赌场不一样,那么多人,都失了理智在吆喝,一人身上摸上个一块钱,转眼就能得上个几十了,但这方法不保险,有吝啬鬼对身上的钱记得贼牢。也或者大着胆子专挑那赢狠了的下手,一次摸够。那疯狂的睹徒谁会记得到底赢了多少。
有不少知情的人都取笑他,说像他这样胆小的贼是天下少有。
罗六指却理直气壮的说:“窃小者为贼,窃大者为盗,我是贼,不是盗。比起那卖国的我姓罗的好歹还算德才兼备。”
没错,姓罗的肚子里有点墨水,一手的技艺也是祖传的,祖训更是清楚无比,为了保护自己就非得这样不可。
罗六指算算,已经差不多了,当下冲那一众看场子的大汉一笑,算是打了招呼。
那几个大汉表情很是郁闷,不过对于这罗六指他们还是有点佩服的。
出了门去,绕过了好几道岔路,终于走在了街上。
比起那乌烟瘴气的赌场,外面的自然空气很是舒服,罗六指思量着明天要不要请潘家园那算命骗人的瞎子来喝酒。最近正和这家伙聊得投机,大有知己之意。
十四之夜的银白色月亮,悬挂在半天之中。
路上没有灯,这是比较偏僻的地方,要不然深夜行走早就引来巡逻的警察盘问了。
他拖着鞋子,啪嗒啪嗒地踩踏着月光下自己的投影。
心情很好。
看看四周,很安静。所有人都在梦乡里,偶尔有几声狗叫声传过来。他立刻放轻了脚步声。然后,他停住了脚步。
并不是因为累了,当然也不会是迷路。他停下来是因为前方路中央出现了奇怪的东西——
一团发出蓝光的东西。
悬浮在那里,加上天上照射下来的那青白色的月光,把那东西渲染得分外诡异。
鬼火?
这是罗六指的第一个念头。
但是鬼火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这里呢?
罗六指的心咯噔一声:
原来看似停在那里的蓝光,竟然是动的。而且,它正笔直地朝罗六指的方向缓缓飘来。
遇见鬼了!!
由于总是在夜深入静之时返回,又走偏僻之路,罗六指这么多年已好几次遭遇这种事。
怎么走前面都是死胡同的鬼打墙;看不到人影,却在身后紧追不舍的脚步声;在倒塌的大门滴水瓦下,静静站立着穿着清朝贵妇的衣服的年轻女子;深夜在路边哭叫着的全身是血的小孩子……至于午门附近深夜根本不能去,北京做为京城有几百年历史,历尽两个王朝,也不知道在这政治的阴谋下有多少枉死之人。就算传说有高人曾经布下阵法镇压这些冤魂,但是毕竟年代久远,已经积累出一个恐怖的数量了。
从前据说是每隔十年,封建朝廷就会请来有大本事的道士来重新查看一番。
中国近百年战乱,后来好不容易建立共和国,可因为没有人信这玩意了。这些不好的东西又冒出来了。
但是,罗六指毕竟是个胆大包天的人。
他清楚,无论对方是冤魂也好、鬼怪也罢,如果害怕了,吓得尖叫或者哭喊,反而会把自己陷入困境。
要不然不去理会当没看见,要不然就像今晚这样暂时躲避。
他站到了路边,没有跑也没有发出丝毫声音。
不得不说在不会任何道法也没有护身符的状况下,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阴阳不同道,鬼魂虽然会因为怨恨而偶然出现,但是很少会干涉阳世。
那团蓝光无声无息的飘过来了。
完全没有理会站在路边屋檐阴影下的罗六指。
罗六指却很清楚的看见了,那蓝光里分明包裹着一样东西。
就在他准备松口气的时候,街道拐角处忽然歪歪斜斜的走过来一个醉汉,他手里拎着一个酒瓶子,嘴里哼着不知道什么调子,完全没看见那团蓝光,直接撞了上去。
不好!!
罗六指在心里大叫一声。
一声凄厉至极的啼叫!!
那醉汉愣了愣,勉强晃晃脑袋,终于看见了面前那一团蓝色的东西,居然笑起来;
“这是……呵呵,什么玩意?”
罗六指已经在心里把那家伙骂得个狗血淋头了,眼见那蓝光忽然大盛,变成了一张网似的东西,朝那醉汉当头罩过去,也顾不上什么了,立刻从屋檐下扑出去一把将那醉汉按倒在地上。
不能见死不救。
罗六指就是这要命的脾气,也不知道给他带来了多少的麻烦。
那醉汉脑袋撞到地上,直接就晕了过去。
罗六指一抬头,正好看见了那蓝光的中心,那团圆滚滚的东西里面竟然射出两道绿光来。照得他眼睛都睁不开,随后他就听见了又一声凄厉无比的啼叫。
这回他听得真切了!
这是婴儿的哭声!
他就地一滚,到了路边,那鬼火一样的蓝光终于散了开来。
他也顾不上什么,随手就从腰里摸出几个在潘家园买的古币铜板,就往那东西上面扔过去。因为铜是可以辟邪的,所以罗六指一直把这东西带在身上。
啼叫声刺得人耳膜都痛。
那团东西只是往上一浮,就躲了过去。
然后猛然往下一扑,大有要吞了罗六指的架势。
不得不说,罗六指这线上的字号人物的身手比起现在的摸金校尉来要灵活多了,从前倒是也有绿林人物兼职倒斗的,那身手,就是没得挑剔!
罗六指轻巧的连翻了几个身,见那东西不依不饶,心里也火了。
上天有好生之德,罗六指本来就特信这玩意。
这些鬼怪虽然会害人,但是毕竟都生前凄惨,死后也不得超生的可怜人。罗六指不愿意招惹这些东西。但泥菩萨都有三分土性子,何况只是一个市井小人物的罗六指。
他正想着怎么把这鬼干掉。
忽然鼻子前传来一阵浓烈的香气。
这香味来得十分突兀,瞬间就扩散开来,说不出那到底是什么味道,只是让人觉得眼前一阵头晕目眩,立刻就要晕过去了。
暗叫不好,一咬牙,罗六指狠很的一用力,折断了自己的左手小指指骨。
他痛得一声闷哼,神智立刻清醒过来。
眼前一亮,顿时看见了那团东西的真面目:
一个悬浮在空中的小婴儿,不,好象比婴儿还小,下半身依旧裹在蓝光里,小小的右手手指放在嘴里,正看着他诡异无比的勾着嘴角。
大概在笑。
但是它实在是太小了,让人连表情也不能完整的分辨出来。
看见罗六指清醒过来它好象很是惊讶,睁大了眼睛。
它的眼睛是一种诡异的绿色。
鬼婴!
是鬼婴!!
罗六指惊得一个哆嗦,暗呼我命休矣。
鬼婴是与母亲一起死去尚未出生的婴儿,是最凶狠的鬼魂,因为胎死腹中,所以还处在吸取先天胎息的状态,很容易汇聚灵气。
它的破坏力相当恐怖,就是僵尸之王旱魃遇见鬼婴也得退避三尺。
但是鬼婴没有旱魃那么令人闻风丧胆,旱魃一出赤地千里,那是真正的天灾,而鬼婴虽然恐怖,但是只有一年。当鬼婴死去一年的那天晚上,是它力量最强的时候,过了这夜,它就会消亡。
鬼婴并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一旦招惹了它,就是道术高超的人也这有死路一条。
正在罗六指绝望的闭上眼睛等死的时候,天空上的月亮忽然被一片乌云笼罩,顿时漆黑一片,只剩下那半空中蓝绿交织的光芒。
第四十八章 潘家园密谈
“后来呢?” “后来?后来罗六指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最后被公安抓去了。”说话的是一个瞎子,戴着一副盲人镜,留着山羊胡子,正在长吁短叹。
“啊?”在一边听他说的正是几个平日混迹潘家园的人物,其中就一个线上的好手叹气道:
“我就说这几天怎么不见六指哥了呢?”
“可怎么又扯到公安身上去呢?”
“死了人,自然是扯到了。”瞎子摇头晃脑的叹息,“可怜我那罗兄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被放出来。他在线上得手了十几年都没给公安抓住,为了一醉汉居然被抓去了。”
“你是说——那醉汉死了?”
“可不是!全身就一骨头架子了,你说大清早的巡逻的公安看见地上躺一白森森的骨架,再旁边还倒着一个人,能不把人抓走吗?”
“我说瞎子,你别在这妖言惑众行不?”路边走来了开古董店的钱老板,他是一个洗了手的倒斗手艺人,也上了年纪,平日里最看不惯的就是这外地来的瞎子终日天花乱坠的胡吹还骗取了不少钱财,“罗六指的事我也听说了。那晚他身边的那个倒霉鬼就是陈家老二,那败家子,死是死了,可没变成你说的那骨头架子!”
瞎子干笑几声:“这个人死了,不都一样么,我瞎子眼睛不好,看不见倒也正常。”
“您说,这首先遇见那——那东西的是六指哥,那后来……”
“后来?”瞎子咳嗽几声,“最近那天桥下卖黄桥烧饼的老李,进医院了对不!”
“是啊,我纳闷呢,老李身子骨可比一般年轻人还硬朗呢!怎么说进医院就进医院了呢?”
“吓出毛病来了!”
“啊?吓的?那就是说他也看见了?”
“可不,他凌晨起来在家里厨房和面,停下来歇息的时候,一边抽烟一边去屋外茅房,这就遇个正着!!”瞎子拍掌道,“还不错,保了条命!前几天老夫就对罗六指说他近日有血光之灾,他不听。偏偏要出门,这不!”
估计这帮人平日里也听多了瞎子那些吹嘘,自然知道什么该信什么不该信,转过头就去问另外一个说话没半个假字的人:
“钱老板,您见多识广,您给说说,六指哥和老李遇到的,这都叫什么事啊?”
“嗨,这玩意,玄着呢!我与这尸骨打交道半辈子了,还不是一头雾水,大家平日还是不要议论为好。”
“所以老夫这下半辈子不是在和命理天道打交道吗?”瞎子捋捋胡须,很是自傲的说。
“您老?”几个年轻人大惊失色,“敢情您老以前也是搬山合子的?”
钱老板眼睛眯了起来:
“瞎子,我问你一件事,你可要老实交代。”
瞎子呵呵的笑起来:“您说,老夫知无不言。”
钱老板压低了声音:“上次胡八一他们跑去云南倒斗的事,是不是你教唆的?”
“钱老板!你这说的什么话这是!”瞎子挥手道,“是他们自个儿要去云南的,我不过卖了一张地图!”
‘瞎子,这事含糊不得!“钱老板四下望望,示意那几个年轻人走远些,那几个家伙很知趣的蹲到路边抽烟去了。在京城潘家园资格深的,都略微了解其中一二,而那些摸金校尉正是其中一帮没见过世面的人背后推崇的对象。
年轻人么,谁不讲自己胆子大本事高。
可你胆子再大,大过那些倒斗经常遇诈尸的人吗?你本事再高,高过那些倒斗又破机关又和僵尸斗的人吗?
所以钱老板发了话,他们也就识相的走开了。
“出大事了!!”
“啥?”瞎子一下子懵了,老持稳重的钱老板说出大事,那还得了。
“上次胡八一他们到云南去,惹下了大麻烦!”
“不就是倒了献王的墓吗,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那献王虽然是位巫王,可也死了两千年了啊。”瞎子不以为然的说。
“你仔细想想,那巫王是用什么控制滇国的?”
“蛊啊,你是说——”瞎子忽然醒悟过来。
“你算算,这几天,潘家园少了几个人?”
“这十来天,老夫——”瞎子忽然站起来,“胡八一,王凯旋,他们那个女的同伴,还有小端,那个整天游手好闲的东方端华,连大金牙都不见了。”
“不止!”钱老板看着他,一字字道,“我得到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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