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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朱门-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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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秦家取代三大世家,成为新帝最信任的家族,造就一时辉煌。
别样朱门 「番外卷」 【秦郊番外】机关算尽太聪明
我一开始以为这大半生一直会记得的,将是年幼的自己被推下水后,隔着水波粼粼看见的那张扭曲的脸。
后来我以为,我会记得绮兰那张娇媚的脸以及她为我做的一切。
却不想在最后的时候,记得的只有那个曾把自己气的七窍生烟的孩子。
或许,她曾是我的救赎。只是我没有抓住。
【秦郊】
他是私生子。
秦家上不得台面的儿子。
当母亲临终前握着他的手说,你不是没有父亲的孩子,你的父亲是秦家的公子时,他便料到,之后的日子不会这么如意。
三天后,他被接到了秦家。
接他的人是他的生身父亲。即便他母亲只是一个青楼女子,即便自己的到来只是因为一夜欢愉,他的父亲却还是认他的。
只是,秦家在江南算是书香世家,他的存在,几乎是秦家的一个耻辱。所以他那不善言辞的父亲,为此没少担口舌是非。
好在,他那同父异母的哥哥秦邺待她还不错,而秦邺的母亲对他也很好。
如果没有后来的事的话,他大概会一直这样以为。
因此,当他被他所相信敬爱的母亲推进冰冷的水里的时候,那一刻,他不是恨,而是疑惑。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他被救了。
同样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人,比秦邺的母亲都还要大一些,却不得宠。于是,她教会他的,不是感恩,而是恨。
他发誓,终有一天,要将失去的一切夺回来。
时间辗转,他很快就及冠了。
听说他的父亲早早去世,所有的一切都归那秦邺的母亲所管,而秦邺,则去了京城,中了科举并自然而然做起了官。
又过了没多久,秦邺的母亲病故。他的满腔仇恨得不到纾解,便将目光投向了远在京城的秦邺。
在离京城较近的于白山住下,他一点一点的打听秦邺的消息。
听说,秦邺取了王家的嫡女为妻,接着,又娶了吴国公的女儿稳固地位,一步一步登上权力巅峰,成为皇帝极信任的大臣。
听说,秦邺的正房夫人生下了第一个儿子,然后第一个女儿,再之后,秦邺的二夫人生了一个儿子,却因为病弱早早去了。
接着,秦邺纳了他二夫人的丫鬟为妾,不久生下第三个儿子。
跟着,四子五子出生,娇妻美妾有子有女的秦邺,彼时的人生当真是一帆风顺。
直到他听说,秦邺宠幸新纳的侍妾,一瞬间,他谋上心头。
他的这个哥哥,厉害是厉害,只是……不拒女色。
于是,他遇到了彼时还只有十岁的绮兰。
绮兰那时候已经是一个美人胚子。柳眉杏眼,肌肤胜雪,笑的时候一双眼像是会说话一般,就是流动的泉水,有着蛊惑人心的魅力。
当绮兰对着他叫出那一声“秦郊哥哥”时,他便知道,不仅自己会被她诱惑,秦邺也一定。
时间一晃便是三年。
一日外出,他从一群贼匪中救回一个小婴孩。还是一个才出生没多久的孩子,看着父母双双倒在血泊中倒也没哭,被自己抱起来的时候,甚至还揪着他的手指往嘴里送,笑的眉眼弯弯。
他一刻心软。
在他这般的年纪,秦邺已然有了子女,他却仍独身一人。
于是,他收养了这个婴孩,并带回了于白山。
只是,最初的恻隐之心在无意间遇见秦邺儿子的时候,变成了一场造谋布阱。
又过了三年。
他捡来的小丫头已经会扯着她叫师傅了,而绮兰也成了京城最大的青楼中的头牌,他和绮兰精心设计,终于让秦邺遇见了绮兰。
之后,沉沦,不舍,秦邺终是排除万难,将她迎回了府,做了秦家的兰姨娘。
绮兰嫁到秦府的前一天,他和她在房间里翻滚了整整一夜。整个床帐里都是她身上甜腻的气味,床被也被他的汗水浸透,两个人抵死缠绵,像是从此以后再没有以后一般。
当晨光划破夜色,绮兰伏在他胸前,微微喘息。待一切皆静,她方轻声问到,“等一切结束,你会娶我么?像他那般娶我。”
他拥紧了她,毫不迟疑地回答,“会的。我会给你正房夫人的名分,就像如今的秦夫人。”
绮兰很感动,眼角沁出了泪。
他却移开目光看向远处的白光,心生寥落。
会么?他也不知道。
绮兰嫁给秦邺后,果然得到秦邺全部的宠爱,不久就有了身孕。
绮兰骗秦邺,秦晏之是早产,但是他知道,秦晏之之所以不足月便出生,不过因为秦晏之根本就是不是秦邺的孩子,而是他的。
秦晏之渐渐长大,他收养的女孩儿也渐渐长大,借绮兰的手下到秦邺体内的毒也渐渐积累。他觉得,胜局指日可待。
当丫头长到了十六岁,他以多年来一直易容过的脸出现在她面前,对她说出报恩一事,极为信任他的丫头下了山。
彼时,他一切都谋划好了。他知道温家小姐有心上人,并提出帮她,温家小姐只想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他开的所有条件她全部应允。
包括,丫头替温家小姐嫁到秦府。
时间缓缓流转过这些年。
他想起绮兰当初曾指着丫头说,你大可以把你的恨都给她,让她替你完成。
他拂袖说不必,只道是一切亲力亲为。
其实那一刻,只有他知道,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把丫头这枚棋子放在了心间,竟舍不得她背负自己的恨。
即便最后仍是利用了她。
所有的走向都曾按着他的部署,只是,后来却都有了变数。
绮兰变了心,而丫头,太过聪明。
他不怪绮兰的变心,毕竟秦邺待他比自己用心的多。
只是那个爱上蹿下跳的丫头,何时成为那般蕙质兰心的人,他完全不知道。
或许,离开他的丫头,才是真正的她。
生命总有结束。
当他呼吸渐渐缓慢,视线渐渐弥散时,他想起丫头纯真的笑颜,那些提着剑追着她恨铁不成钢的日子,原来才是最该珍惜的。
只是,一切晚矣。
这一场机关算尽中,他一个心软不舍,竟是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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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郊的番外送上,小八笑纳。
话说,这秦郊的番外怎么被我写成了师徒恋?!
上天作证,当初真没这么设计的。我本来是要写绮兰和秦郊的。噗——果断是受师徒那个文的影响了。
别样朱门 「番外卷」 【听澜番外】人生自古有情痴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赵荣轩的时候,是个雨日。
那日雨下的很大,将天地拉成一道雨帘,赵荣轩一身黑衣被五少爷带回来,面容坚毅,沉默不语。
五少爷去换衣服的时候,五少夫人嘱咐我给赵荣轩沏茶。我端了茶过去,他伸手接过,用极低沉的声音对我说了声,谢谢。
做惯丫鬟的我,却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谢谢”,一时间竟然有些恍惚。
之后,五少爷走了出来,视线流转过五少夫人的面上,带着些赞许,方将赵荣轩唤进了书房。
五少夫人没有看他,但在五少爷走后,我清楚的看见她嘴角微微勾起。
其实五少爷对五少夫人是有些情意的,只是一个不知,一个不察。
所以在两人过了最初的冷战期时,晚饭时候我会故意多备一份碗筷,并让听韵转告北城,就说五少夫人会等五少爷回来用饭。
不过一点计较,两个人谁都拉不下面子,所以我这么做五少夫人并没有责怪,五少爷明知道不会是五少夫人开口,也还是当做什么都不知道般过来吃饭。
直到那日北城来求,五少夫人替五少爷解了围,回来后便病倒了,五少爷一脸着急守在床边,连四少夫人都挡在门外。
自此,两个人的感情似乎愈发亲近了。
五少夫人病中,赵荣轩来找五少爷。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他,依旧不带什么表情,双眸冷冷淡淡,一身深衣袍衬得他愈发的沉冷。
彼时,五少爷正亲自喂五少夫人喝药,我进去通报时,他头也不抬,只说是让赵荣轩等会。
这几日五少夫人的药他都不假手他人,所以我也不好贸然去接药碗,只看着五少爷极耐心的一勺一勺地喂着五少夫人,眼角余光却瞥过外面那道身影,莫名地替赵荣轩着急。
后来,五少夫人大约看出了什么,自己接过药碗喝了药,然后扬眸对我说,“听澜,出去和赵荣轩说,五少爷马上来。”
我忙应了转了出去,行至赵荣轩面前说了这话。
赵荣轩对我点点头,沉沉的眸落在我身上,道了声,“谢谢。”
第二次听到谢谢,心头仍是颤了一颤。
五少爷离开房间后,我进屋陪五少夫人。
她说她想看书,我便去一旁的架子上取了一本,送到她面前。五少夫人伸手接过书,忽然出声问到,“听澜,你觉得赵荣轩这人怎样?”
我微微一愣,敛眸道,“奴婢很少见到他,只感觉是个极稳重的人。”
五少夫人颔首微笑,“是个稳重的。比北城沉稳的多。”
我不知道她突然问赵荣轩是何意,也不知道她突然提起北城是为何。到后来知晓听韵和北城两个人情投意合,方明白五少夫人的眼是极准的。
自那以后,赵荣轩时常出现在府中。
虽然他名义上是五少爷的随从,但他做的事情却和北城大不相同,而五少爷待他,也和待北城有所区别。
直到后来从五少夫人口中知道了赵荣轩的事,我方知道这一切是为何。
赵荣轩之所以会以随侍的身份跟在五少爷身边,无非是为了报仇。
这就已然说明,他报完仇定然会离开。
只是当时的我,没有想到。
五少夫人喜欢在午后起来时喝些凉汤或小粥。所以每次她午睡的时候,我和听韵会换着去小厨房熬粥。
这一日仍是轮到我。
我端着刚熬好的冰糖银耳粥回房,准备将粥搁在窗下凉一凉,等五少夫人起来就可以直接喝了。
回房的路上会经过一个藤萝架子,花开的时候极好看。不过此时已是十月,花早便谢了,留下沉甸甸的荚果挂满藤萝,亦是不错的景致。
每次经过的时候,我都会往那边瞧上一眼,之前是看花,如今却是习惯。
可那一日,我一眼瞧去,竟然发现赵荣轩立在那儿,背着手看着藤萝,依旧面无表情。
不知怎么,我竟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他听见脚步声转过头来,见是我,便点了点头,唤了声,“听澜姑娘。”
似乎是第一次听见他叫我的名字,却不知为何会觉得,从他口中出来的这两个字,比任何人叫来的都好听。
我笑着应了一声,问他怎么会在这儿,他回,等五少爷。
他最近几天都不在府中,想来不知道今天五少爷会和同僚出去吃饭的事,我便说与他听,他沉默片刻,回了句,“谢谢。”
听到这一句话的时候忽然想笑。
而我也真的笑了。
赵荣轩显然很纳闷,问我笑什么。
我答,“好像每次和你说话,你都会说这两个字。”
他回想了一下,应该也是想到了,不由得扯了扯嘴角。
不知道是谁说过,不爱笑的男人若是笑起来,会格外的好看。
他当时的神情其实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笑,嘴角被拉到有些僵硬,但比起平时板直的面孔,他这幅模样显然柔和了不少。
一瞬间,我听见了风吹过的声音。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是该叫做心动。
一日夜深,五少爷迟迟未曾归家,五少夫人辗转睡不着。我知道她是担心,劝了劝,其实心里亦是不安。
终于,五少爷回来了,却是一身鲜血昏迷不醒。我和听韵忙着将五少爷送回屋,差人来看,待情势稳了稳后,我返身出来,却看见赵荣轩跪在五少夫人面前,认下这错。
彼时,他亦是一身伤。
我带着伤药来到赵荣轩房间时,他正脱下上衣自己给自己擦药,见我进来,脸色微变,却像是泛了红。
我们做丫鬟的,常有给少爷擦背的时候,所以对这个并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大概是看着赵荣轩的模样,我也有些尴尬,便想将药搁在桌上就走,却被他叫住。
他低垂着眼,右手上的伤痕触目惊心,后背之上亦是,“听澜姑娘,如果方便的话……劳烦你给荣轩上一下药吧。”
我愣住。
没想到他会主动开口,我迟疑了片刻,还没说话,就听见他说,“若是不方便就算了,没事的。”
我笑了笑,从他手中接过纱布和药瓶,倾身坐在他的身后,蘸了药,慢慢的在他身后抹匀开来。
整个过程我们都没有说话,却莫名的觉得似乎有什么变了。
听韵和北城突然好起来了。
并不是毫无预兆的事,北城和听韵的性子很相近,嬉笑怒骂中动了情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
对比别人的灿烂,自己愈发显得黯淡。
尤其是赵荣轩突如其来的冷淡。
五少夫人不止一次想撮合我和赵荣轩,可惜,不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最后的最后,他仍是走了。
他走的那日,亦是下了雨,就和他来的那天一样。
我没有去送。或许,也没什么需要送的。
这段感情本就是我一厢情愿,他不曾允诺我什么,何必执着。
之后,秦家一番天翻地覆,五少爷终于当上了家主,五少夫人也顺理成章成为了当家主母。
听韵生了一子一女,北城抱着儿子呵呵直笑,听韵揽着女儿,却是满眼担忧的看向我。
而因为身体调养的好,在听韵产后,五少夫人终于有了身孕,一年后,生下第一个儿子。
赵荣轩没有消息已有五年。
在丫鬟之中,我已经算不年轻了,时常想着,干脆就像亦玉、亦瑶一般,陪着五少夫人一辈子好了。
他们都劝我放下,我又何尝不想。
只是,若是放下有这么容易的话,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
那一日本是晴日,我带着小少爷在院子里玩耍,没想到一会儿却忽然下了雨,只好折返。
带着小少爷上了走廊,我屈身替他拍了拍身上的雨,刚一抬头,迎面看见五少爷走过来,身旁还跟着一个人。
一身深蓝布衣,面容坚毅,嘴角微勾,赫然是记忆中最熟悉的模样。
原来,思念的不止我一个人。
——————————————
这是个涩幕的番外,记得查收哦~
之前不小心选成了VIP,大家千万不要买哟,这个就是那个番外,不过加了点废话,所以字数不一样。
下一个番外可能写小八点的苏寂。嗯。
别样朱门 「番外卷」 【苏寂番外】莫愁前路无知己
父皇是极爱狩猎的。
长时间朝堂劳累之后,他便会带着我们几个儿子和一群大臣公子哥们在围场进行比赛。
父皇年轻的时候,当真是英姿飒爽。我对他的记忆很多都是停留在翻飞的披风之上,觉得那才是男儿最气概的时候。
父皇对这一点深表赞同。
所以,我是几个皇子中第一个由父皇手把教的骑马射箭的。
父皇对我是相当的用心,一方面自然是我同他一样喜欢狩猎的感觉,另一方面或许是因为我那早去的母妃。
母妃在世的时候,也曾同父皇纵马驰骋,衣袂翩扬,骑术箭术不输男儿。到我长大了,也常常听到老宫人说起她,便会感叹当年的德妃真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而和遇之的认识,也是源自于狩猎。
秦家人我之前是很少见的,只知道秦邺的几个儿子各个都还很不错,少年俊杰不外如是。
不过当时对他们的认知都是停留在文之上,因为秦邺是文臣,自然而来会觉得他的儿子也都是能文难武的。
可这个认知很快就被秦遇之那小子给打破了。
当他一箭劈断我已然射在狼身上的箭直直插入同一个伤口时,我虽看不到自己当时的表情,想来应该是遇到他之前最诧异的一个神情了。
是谁说秦家五公子吊儿郎当没个正经的?那眼前这人是谁!
“三殿下,承让了。”俯身从死狼身上拔下自己的箭,秦遇之扬着眼冲我笑的灿烂。
我也笑,抬手拦住他的路,慢悠悠道,“秦五少,这狼是我先射着的。凡事应该讲究个先来后到吧。”
“哦?”秦遇之挑眉冲我笑,只记得当时他那神情很想让我揍他,“可殿下也看见了,这完完整整的一支箭是草民的。”
彼时秦遇之还没有当官,最爱做的事,就是在我面前笑称“草民”,配上他那表情,要多欠揍就有多欠揍。
所以当时的气恼可想而知。
可我毕竟是在宫中的尔虞我诈中长大的,加上自幼丧母,所以口是心非什么的,是再擅长不过,“秦五少说的是。我也对秦五少的箭术深表佩服,可无奈技痒难耐,很想再和秦五少比试一场。若秦五少赢了,之后的猎物加上这头狼都归你所有。相反,如果输了——”
秦遇之扬唇,打断我直接道,“殿下想怎样比?”
见他上钩,我笑的愈发善良,“很简单,比谁先猎到猎物。”
秦遇之目光在我面上一转,很爽快道,“好。”
此时的我甚是喜欢他这直爽的性格。
定下比试,我们各自策马狂奔,我故意落慢他一拍,然后看见他寻到一头熊,利索的从箭筒中抽箭架弓。我亦抽了箭,将箭头对着他对准的方向。
他以为我要和他射同一头熊,但因他先有的动作,自然占了上风,嘴角便勾出一丝笑来。
我也装作心急,在他射出箭的同一时刻却忽然转了方向,直直朝他射出的箭射出。
秦遇之显然没料到我会突然来这么一招。
在他再度抽箭的时候,我反手又扯出一支箭,迅速调整方向对着熊“嗖”地一下射了去。
秦遇之的箭终是落后我半拍。
随着熊倒地的声音,林子里一片寂静。
许久,秦遇之才目光沉沉看着我,嘴角弧度竟然半分未收,“殿下好箭法。”
我学他,“承让承让。”
两个人相视半晌,忽的都大笑了出来。
一个道,“殿下多谋。”
一个回,“兵不厌诈。”
就因为这一场狩猎,我这堂堂皇子的人生中,便多出一个混吃混喝的狐朋狗友。
只不过在他人的眼中,我和秦遇之因为这一场狩猎而结下梁子,势不两立。
当然,这个夸张了。
不过好处便是,之后我们的一切密谋,都没有人会相信他是站在我这边的。
和秦遇之最多勾搭的地方,大概就是他们家院子外那偏僻的小楼上了。
我和他时常一人扯一壶酒,靠着那窗口瞅着他家那大宅院最偏僻的角落,一边聊天,一边拼酒。
那小楼真是个好地方。
他家六弟和他大嫂的奸情,便是被我们这么瞧到的。
我还记得当时他的表情特意味深长,于是我便回了一句更意味深长的话。
“你家看起来比宫中也好不了多少啊,干脆随我入宫好了。赶明儿我登基了封你个皇后,就你的美色学那陈文帝和韩子高是绰绰有余了。”
秦遇之眯着眼看我,嘴角勾着的那道笑容怎么看怎么毛骨悚然。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忽然邪邪一笑,勾着酒壶就往我这边倒过来,就直接靠到了我的肩膀上,“那殿下可得好好适应一下我这皇后了。”
这般灭九族的事,被我俩信手拈来毫不避讳。
低眸,难得见秦遇之如此模样,我也心血来潮,搭了他的肩,俯身低声道,“行啊。有本事你忘了沈慕晴。我一定让你宠冠六宫。”
果然,听到这话的秦遇之身体一僵,拨开我的手缓缓坐了起来,面色不虞。
沈慕晴是他的痛处。
当初这人差点为了那女人挂了,直到现在所有秦家的人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而我偏偏最爱拿这个去刺他。
这是我在被抢了那头狼后做起来最爽快的事。
一方面是可以纾解不快,一方面是看透了这沈慕晴定然不能和他在一块,干脆时时敲醒他好了。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
当秦遇之把温袅带到我面前时,我还有些愣怔。
当年秦遇之和沈慕晴最好的时候,他都没将沈慕晴带给我看过。
所以,温袅对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比起沈慕晴,我对温袅的感觉要好上一千倍。虽然从来没见过沈慕晴,单从旁人的只言碎语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很自私。为了自己,把秦遇之害到那种地步。
温袅看起来就聪慧喜人多了。
后来我做了皇帝,扯着秦遇之进宫喝酒闲聊时,说起旧事,他挑着眸问我,“皇上还需要臣做你的皇后么?”
我笑嘻嘻道,“送上门的怎么不要?”
他勾了勾唇,“不说要我丢掉阿袅了?”
“买一送一何乐而不为?”
秦遇之哈哈大笑,“我们这一家都给了皇上,皇上还不知足。”
我也回以大笑,同他碰了杯,各自仰头喝尽。
谁说登高者孤独?
莫愁前路无知己。
人生得一知己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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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八点的苏寂,抱歉今天才写完。
其实我挺喜欢苏寂的,所以……写成耽美了,噗。
下一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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