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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之非常故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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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笑道:“叫声夫君来听听。”
没想到他真的柔柔的叫了一声:“夫君。”
不过想到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又觉得他真实的可爱。
其实我也知道,如果没有我,他一定会对杨莲亭执著下去。如果不是我,而是另一个男人,他可能也会动心。
可是我不会因为这些就庸人自扰,因为他遇见了我,他爱上了我,拥有他的,是我。
*******
做了几年大夫,因为周围都是些没什么钱的村民,我的经济水平也就只是个不愁衣食的水准。
一起察看他带来的那些东西,一盒珠宝,还有很多银票。我骤然发现自己好像变成了被女人养的小白脸。。。不禁失笑起来。。。
从他那珠宝里面,拣出一对晶莹碧绿的银玉耳坠,十分的简洁好看。我把他拉进怀里,摸摸他的耳垂,居然没有耳洞,“没有耳洞,你要这个干什么?”,我晃晃手里的耳坠。
“因为喜欢嘛~”,他羞涩的小声地说。
这个时代有没有耳洞,也是男女的几大差别之一。既然想做女人,就做的彻底一点好了。
“想穿耳洞吗?”,我轻声问他。
“你不反对?”,他疑惑的问我。
“当然不反对,我帮你穿耳洞吧”,我揉揉他的耳朵。
他十分欢喜的点了点头,把他平时用的绣花针递给了我。
我见过村民给小女孩儿穿耳洞,拿了两颗黄豆挤在了他的耳垂上。直到把耳垂挤得像薄纸一片了,用绣花针穿了过去,又把那耳坠给他带在了耳朵上。用外科医生的技术保证,两只耳洞都很完美。
人都是先入为主的,看了他的耳环,一般人就不会去考虑他是男人的可能性了。
在谷里住了一段日子,我打算带他回去了。在谷里的时候,他都是随便把头发一束。要跟我回去了,我接过他手上的梳子,轻轻帮他梳顺头发。妇人的发髻我是不会梳的,在一边看他灵巧的梳好了头发。
在他的盒子里挑出了一个简单的翠玉簪子,颜色和他的耳环很相称,帮他插在头上。这样简简单单的,就很好了。他带来的衣服都是白色的,蓝色的,嫩黄色的。还好,都是我能接受的颜色。
试着帮他描了眉,拿惯了手术刀的手还算灵巧,这是不是可以叫做举案齐眉。。。然后再帮他在唇上点一点粉色。不敢让他自己化妆,那一团团恐怖的红色简直是我的噩梦。他想做女人,却不太会打扮,以后应该多学一学。
他拿了镜子,有些惊喜地左照右照,然后放下镜子,偏过头来,眼睛满含着柔情看着我。
我以前从不懂什么是温柔,可是对他,这个我早就在书中了解了的人,总会不自觉地温柔和迁就。不知不觉就有太多的心疼。
他的气质里,早就有了那种温柔平和的东西。这种柔和让他有种温柔的气质。
我住的地方,在村落的边缘,没什么人烟。我为人比较冷淡,周围的村民对我尊敬但不亲近,所以也不担心有人家长里短,拆穿了他。
我想要给他提供一个地方,让他安心的快乐的生活,或者说,符合他本意的生活。
男人,女人,什么人,又有什么关系。确定他是我要的那个人,就对了。
知道自己有些疯狂,可是疯狂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我喜欢他,想让他过得快乐,这就足够了。
以前的东方不败,现在的叶红儿,是我的人。
第 6 章
番外 很久以后的我们
第一次看见林大哥的时候,觉得心跳的好快。
很多人都高大英俊,可是,没有人能让我的心像那样怦怦直跳。
他是不同的。
他对人很冷淡,可是偏偏不让人觉得失礼。
他的医术很好,治好了纠缠爷爷二十年的头痛。
他有时候面上懒懒的,可是偏偏有一种高贵的感觉,姐姐们说,那种感觉叫做气质。
很多姑娘家都喜欢他,听说相国都想把女儿嫁给他。
可是他只喜欢他的娘子,连一个妾室也没有,姐姐们说,那叫专情。
可是,他的娘子叶红儿是个粗俗的人,根本配不上他。
她虽然长得不算难看,可是琴棋书画都不会,就只有刺绣拿得出手。
她甚至没有给林大哥生下子嗣。
百花会的时候,有那么多美丽骄傲又有才华的姑娘围在他旁边,他却只看着她,牵着她的手,带她赏花。
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
可是我很羡慕她,
羡慕林大哥用那样的眼神望着她,
羡慕林大哥那样轻轻摘下一朵花,斜插在她的云鬓上。
我偷偷跑去找她挑战,请她不要一个人独占着林大哥,那样太自私了。
她却轻轻的笑。
她说她出身贫寒,对于琴棋书画,的确是一窍不通。
可是她能为他缝衣做饭,她能让他快乐自在。
她说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不是靠容貌和才华,更不是身份和地位,而是一颗七窍玲珑心。
知道他什么时候冷,什么时候热。
知道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知道他什么时候想要安静,什么时候需要陪伴。
知道怎样做他的女人。
她又笑着说,他最不喜欢骄横无理,飞扬跋扈的女子。让我小心,千万别让他看到了我这幅模样,他一定会不喜欢我的。
难怪姐姐们不来,倒叫我来,原来她们没安好心。
我怒气冲冲的去找姐姐们算账,没有看到她笑得狐狸似的脸。
******
我从屋里出来,把他半拥在怀里,亲亲他的唇,微笑道:“红儿,你又捉弄小朋友了?”
“嗯~”,他轻轻的皱皱鼻子,“你都听到了?”
“怎么不高兴了?”,我有些诧异他突如其来的消沉。
“她说的很对,我什么都不会,还不能给你生孩子”,他低着头轻声说,果然还是在意了。这些年,他表面上看起来开朗了许多,可是骨子里还是敏感脆弱。
带他回房间,有些私密的话还是在床上说比较好。
云雨过后,我抱着因为情欲的刺激,而变得粉粉嫩嫩的他,柔声道:“红儿,不是说好了,要相信我吗?除了你,我谁都不要。”
他双臂揽着我的脖子,眼波盈盈的,似乎就要化成了一汪水,“夫君。。。。。。我相信你。。。可是你没有子嗣,我心里很难受。我希望你有一群孩子,然后我们一起养大他们。。。。。。要不,我找几个女人给你生孩子,等孩子生下来,再把她们都杀了。。。”
果然还是东方不败的作风。。。
我微微笑道:“傻瓜,不是你生的孩子,我一个也不想要。你要是喜欢孩子,我们可以捡几个。现在世道不好,别的不多,没人养的孩子满街都是。”
他在我胸口画圈圈,摇摇头,“不要,不是你的孩子,我才不要。”
果然没有做慈善业的天赋。。。
亲亲他的头发,我淡淡的岔开话题:“一会儿去收拾东西,咱们明天就离开这里。”
“咦?怎么这么急”,他有些吃惊,“可是他们府里厨子的招牌菜我还没有学完呢,你说喜欢吃的,再有两天就学好了。”
我顺顺他的长发,“不高兴待在这里了,谁让那个小丫头对你胡说八道的。那些菜不学也罢,反正你只要吃过了,就能做个七八分像了。已经足够了,你做什么我都喜欢吃。”
他有些欢喜又有些柔情的看着我,点了点头。对于爱人来说,甜言蜜语永远是管用的。
又说了一会儿话,我摸摸他的脸,“你怎么越长越小了,在这样下去,我和你在一起,看起来会不会很老”,他的皮肤的确越来越好了。
他知道我在逗他,噗哧一笑,“还不是因为内功增强的原因,这几年我越是不强求武学,内功就进步的越快。这葵花宝典还真奇怪。你又不肯学武,我不是教了你一套专门练气的法门吗?虽然打架没什么用,但是养颜还是很好的”,说完了搂着我的脖子吃吃直笑。
我也低头微笑的看着他,总算让他笑了。
我最喜欢的笑颜。
第 7 章
每次进百花谷都是步行,这次因为要带他回去,所以特意准备了马车。我们在谷里待了比平时更长的时间,生活发生重大改变的时候,即使是他,也需要一点时间来做心理建设。而我,很耐心的等他准备好。
终于上路了,没有车夫,我坐在车门前赶马车。才出发,他也掀开帘子,从里面出来,坐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赶车。
我帮他顺顺头发,“出来干什么,外面冷。进里面睡一觉,醒来就到了。”
他看着我,摇了摇头,伸手帮我系上一件披风,轻声道:“我不怕冷,里面闷,想和你说说话。”
我拉过他的手,虽然他应该是不怕冷的,可是他的手总是很冰。我解下披风给他披上,他要推给我,我淡淡道:“呐,我不觉得冷,乖乖披上披风,我就同意你待在外面”,又把他冰凉的手包在手里,“怎么总这么凉?”
他轻轻一笑,“这是内功心法的关系,其实我并不觉得冷”,话虽这么说,却没有把手抽回去。
“你那个诡异的心法秘籍,还是毁了吧。留在世上也是个祸害”,我随口接了一句。
他竟然就点点头,“我听你的”,抽出被我握住的手,转身在马车里拿了一件衣服,双手一运功就震碎了。
我有些发呆的看着,竟然这么容易就毁了。。。那衣服的小碎片飘散在马车后面,原来这就是那件记录神功的彩衣。
他又把手放进了我的手里,我拿起他的手,放到嘴边呵一呵热气。
这样小的一个动作,竟然让他脸红了。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竟然这样可爱。心下一动,就偏头在他脸上吻了一下。虽然这里没有人,但毕竟是马路(马车走的路),我的行为在这个时代还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他的脸红的厉害,却没有躲开我的唇,只是低垂下了眼帘。
看他这么一幅待宰的羔羊的模样,忍不住把他拥进怀里,又亲了一口。把他的手放进我的袍子里,我揽着他的腰,一边挥了一鞭继续赶着车。他轻轻的把头靠在我肩上,轻的感觉不到重量,却分明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赶马车比平时早到了很多。有了他在,从此这个地方可以称作“家”了。我将马车赶进院子。自己先跳下马车,又伸手扶他下来。
他站在院子里安静向四周看,又抬着脸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冬天的阳光。面上渐渐浮现出轻松愉悦的表情,我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他,看着他完成了一种蜕变。
等到他微笑着向我走过来,我牵起他的手,一边走一边告诉他,这里是厨房,那里是卧室,中间的一间是饭厅,南边的一间是储物室,厨房边上是柴房。外间是药房和我看病的地方,房子后面有一片小菜园,水井也在那里。。。
“先把你的东西拿进卧室去收拾一下吧”,我微笑看着他说。
他点了点头,从马车里拿了他不多的行李去了卧室。我拴好马车,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窗纸,贴在门上和每个窗口。
这是上次离开前就准备好的,在我做了决定的时候。
需要给他一个合理的身份,贴上喜字不需要任何解释,别人都会认为他是我新娶的妻子。
在卧室窗上贴上最后两张时,他忽然从里面打开了窗,对我嫣然一笑。
他内功深厚,大概早就知道我在窗口了。等他偏头看见窗上的红色,忽然呆住了。
脸上似悲似喜,再转眼望我的时候,眼里幽深的像要把人吸进去。他伸出手来,抚上我的脸。
我握住他的手贴在脸上,微笑道:“是不是只要看着我,肚子就饱了?我可饿得很了。”
他嫣然一笑,眼波流转的嗔了我一眼,收回手去,笑道:“我去做饭了。”
数日未归,庭院里积了层薄雪,房间里也积了灰。一边扫着地,一边看着厨房上面升起了烟火,有点家的样子了。
因为我这升起了炊火,附近的人就都知道我回来了。隔天就有不少人来看病配药,俱是附近村落的居民。他们看了门上的喜字,回去一说,商量好了在同一天来我这里道贺。
这里居住的不是农夫,就是工匠,没有高门富户那种女客不见人的规矩,我便让红儿出来见客。
这里的女子俱是些村姑,就是有些美貌的爱打扮的,穿的也都是布衣荆钗,就是颜色鲜艳些。而红儿虽然穿的颜色甚是朴素,衣料确是最好的那种。再加上皮肤极白,又矜持着微笑不语,众人皆以为他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当下便有人笑说:“难怪林大夫看不上我们这儿的姑娘,原来定下了这么漂亮的娘子。”
因为红儿很是温柔平和,那些妇人和姑娘家都对他心生亲近之意,便和他攀谈闲聊。他说了我们商量好的说辞,只说他是附近城镇里的人,早就和我订了亲,因我要守孝三年,所以到最近才成亲。我没有亲人了,所以在他家完了婚。
我确实是三四年前来到这里,老头子对外也说我没有亲人了。而我这数个月的时间,出门回来后,身上总穿着簇新精致的衣服,他们本来就猜测我去看什么姑娘了,所以众人也没有生疑。
他们都知道我平日冷淡,最不喜欢人多吵闹,贺完了喜很快又一同离去了。那些妇人们见红儿温柔和顺,又和他相约着一起绣花赶集什么的,让我一阵好笑。
客人们一走而空,就剩下我和他两个人,倒忽然有些冷清。我们相视一笑,开始收拾客厅里用过的茶碗。
他在厨房里洗碗的时候,我从背后拥着他,含笑道:“你若是觉得厌烦,不需要应付他们。反正他们已经习惯我的无礼了。”
他摇摇头,“我没有觉得厌烦。”
“那你真的打算和她们一起绣花还有赶集?”
他偏头笑道:“不可以吗?”
抓住机会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也笑道:“随你高兴。”
他脸有些红的又转了回去,“我自然还是喜欢在家里陪着你,不过偶尔也会和她们出去。”
我点点头,心里有些高兴。过普通人的生活,和人交流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
江湖上知道东方不败模样的人其实很少,日月神教的普通教众虽然时常也跪拜那个假替身,可是应该没有人敢看他的模样。只有一些地位较高的教众知道他的长相,所以虽然这里离黑木崖不远,我却并不太担心。
他大概也同样不担心,江湖人上门看病的时候,他也不会特意回避。还隐隐有保护我的意思。
他曾经提出教我习武,我一是觉得自己年纪已大,很难学出什么成就了,二是因为中医博大精深,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做别的事。所以总是笑言说,有他在就行了。其实本来我也并不担心,我用毒用药已经很纯熟了。
刚送走一个病人,门口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叫我:“林大夫。。。”
我抬头一看,是秀兰,有些奇怪的问:“你爹的关节痛又犯了吗?我上次开的药应该还没有用完吧?”,她爹行动不方便,每次都是来找我上门行医的。
她摇摇头,“药还有,是我娘让我送点新腌的咸菜来。”
“是谁来了?”,红儿听到声音,从厨房走了出来。
我微微一笑,对秀兰道:“这是我娘子,你还没见过吧”,又对红儿说:“娘子,她是秀兰,也是村里的人。她送了些咸菜给我们,你先拿去厨房吧,还要把篮子还给人家。”
红儿笑着点了点头,给秀兰倒了杯水,才接过了篮子,转身去了。
我和往日一样,并不和人寒暄,只是低着头仔细推敲一个药方。
秀兰待红儿走远了,才有些涩然道:“林大夫,我听说你成亲了。。。林夫人她。。。很漂亮。。。”
我抬起头来,微微笑道:“她的确很好,很温柔贤惠。对了,我又给你爹配了一个月的药,既然你来了,就顺便带回去吧。”
“可是我身上没有带钱”,她为难道。
我摆摆手,“乡里乡亲的,你就先拿去用吧,那药是我自己采的,又没有花什么钱。”
“那。。。我下次送钱来吧”,她伸手接过药包,有些羞涩道:“林大夫,我。。。”
红儿已经拿着篮子折返了回来,把篮子还给她,微笑道:“秀兰妹妹,谢谢你了,还让你特意跑了一趟。”
来的时机刚刚好,秀兰见他来了,也不再说话,告辞离去了。我微笑的牵过他的手,让他坐在我膝上。
他轻轻笑道:“你好像很受姑娘家欢迎,昨天李媒婆还说,以前好多姑娘看中了你,托她来说媒呢。她还让我把你看紧一点。”
我乐了,捏捏他的鼻尖,“那你就把我看紧一点吧。”
说完两个人都笑了,抱在一起,好不温暖。
说是以夫妻相称,其实什么仪式也没有过。
我是现代人,看过太多的恋爱,同居,一夜情,结婚。。。。。。什么都可以反悔,所以可以不把这些当一回事儿。
可是这里不一样。你若牵了一个姑娘的手,或者看了一个姑娘的脚,就必须要娶她。
红儿虽然不是女人,可是他是东方不败,而我和他上了床。
他虽然从未说过不许我娶妻,可是我没有想要离开他,或者伤害他。
原本想要给他提供一个清静的地方,想要带他脱离悲惨的命运。可是在谷里发生的事情,让一切都脱了轨。
我不再是像原本打算的那样,对外假装他是我的妻子,而是内心里确确实实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人。莫名其妙的,我就打算这样和他天长地久了。。。
虽然是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心里,其实是高兴的。
因为那个人是他,他聪明,温柔,专情,又长情,我想要拥有他的爱情。
和他认识这么久,拿了他的荷包,穿了他做的衣服,但我除了一包药粉之外,好像什么也没有送给他过。
快过年的时候,我拿了一小块金子,到金匠那里,让他帮我打成两个光滑的指环。除了我们的名字,一只指环里面刻了“执子之手”,另一只里面自然就是“与子偕老”。
这个时代的科技很不发达,但是手工业者的技术却堪称完美,比如一个小小的金匠就能打出极其复杂华丽的首饰。刻几个字则普通多了,他大概没有见过有人打造如此简单的东西,还试图说服我打点别的比较体现他技术的首饰。
我一向不喜欢身上有多余的东西,黄金更是俗气已极。
可是,我的父母在结婚时,就是交换了一对金戒指,这固然有那个时代的原因,可是几十年来他们从不摘下,更没有想过要换更名贵的戒指。
年三十的时候,把戒指放在了我们的枕下。放完了鞭炮,我们一起守岁,守着守着就上了床。激烈的运动过后,相拥在一起睡去,哪里还记得守岁的事情。
初一早上起床,我先到院子里放了一串鞭炮。他收拾床铺后,来到我面前。伸出握拳的手,在我面前打开,微微嗔道:“这是什么。。。里面还有字。。。给我的吗?”
他的掌心里是两只一模一样的指环,这里没有人带这样简单的东西。
我拉过他的手,把一只带在他的无名指上。当时只是大略的估计了一下尺寸,没想到还挺合适的。另一只自己戴上,“在我的家乡,成亲的两个人会戴一对相同的戒指。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用金子打了一对戒指,咱们一人一只。算是我送你的第一件礼物。”
他看了一会儿自己的手,微微低下头,靠进了我怀里,双手和我的手牵到了一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 8 章
虽然拒绝了学武,他还是教了我一套练气的法门。因为他的说辞打动了我,懂得了练气运气,就可以将内伤了解的更加清楚,也更容易找到解决的办法。
听说刘正风因为勾结日月神教(此处离黑木崖很近,所以附近的人都称之为日月神教,而非魔教)长老而被杀时,我正在给一个武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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