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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诸天万界-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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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剑诀!”
剑圣大放光明。
第九十二章 剑
剑圣横剑,大放光明。
他成了煌煌大日,散发的光明,是一道道剑光。
剑光飞舞,崩灭了山符水符火符土符木符,乱了地水风火,毁灭了一切。
即便是一字符,也受万剑诀而灰飞烟灭。
剑圣横剑,一切的一切,便无法进入他的身前一尺。
他举步向前。
向陆云走去。
脚步是那么的稳定。
他在行走,手中的剑也在行走,于是他身前一尺的世界也在随之行走。
一字符的切割愈发凄厉尖锐,像舍生忘死的鸟一般,不停地向着剑气轰击,原野间连绵响起沉闷如雷的撞击声。
剑圣的脚步依然不乱。
他是剑圣。
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人。
他手中的剑是一把比普通都不如的锈剑。
但他横剑于身前,却无人能破。
剑圣带着自已的世界在行走,只要对手进入他身前一尺,便受千万剑。
对手必败。
剑圣向着陆云,一步一步前进。
他的脚步稳定而缓慢,动作显得笨拙。
这种笨拙代表着慎重。
也是尊重。
对陆云的尊重。
符道的大家果然恐怖。
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接下如此多的一字符。
当然,剑圣不是一般人,他修炼出了剑世界,他无所畏惧。
……
剑圣在前,陆云的目光越发明亮,几乎凝成了实质。
剑圣对他很慎重,他又何尝不是?
他对剑圣的慎重,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个世界的高人,何其多!
剑世界在手,如何去破?
一般的地火风水诸多大符,根本破不了剑世界。
纵然一字符的切割,能破一刹那,也会在下一刹那被剑气切割。
依旧是破不得。
如今他所有的攻击手段,似乎只剩下了三昧真火。
当然,三昧真火他只修成了二昧真火。
但,那应该够了。
只是,这样的绝招,一出手就必然分出你死我活。
陆云还不想这么做。
他想了想,转攻为守。
陆云心念微动,体内道家罡气喷涌而出,化作一个棋盘似的大阵,守护在身前。
这座棋盘似的大阵,条条线条,似乎围棋的棋盘,不过却是纵横九十九道,比一盘围棋棋盘大了许多。这座巨型棋盘上,星星点点,摆放了许多黑白棋子,阵势交缠在一起,有的相互扭杀,有的棋子则是相互布阵,铜墙铁壁,两军对垒。有的棋子则是如龙蛇相对,暗藏杀机。。。。。。。。。。。。
这座巨型棋盘上,棋型之复杂,宛如人间万象,千姿百态。一眼看上去,就可以使得人精神完全陷入其中。
玲珑棋盘!
陆云再次召唤出玲珑棋盘。
不是进攻,而是防守。
剑圣的防御无敌。
他的防御亦无敌。
他对于玲珑棋盘有信心。
某时某刻剑圣走到了陆云的身前,停下脚步。
此时他离陆云的距离,正好一尺。
这是他剑世界的距离。
他再近一步。
却不得再近一步。
玲珑棋盘在,人不得寸进。
陆云的玲珑棋盘,受亿万剑。
却没有崩灭。
亿万剑到了陆云身前,被这纵横九十九道的巨型棋盘上许多棋型棋子一引,都凝聚了上去,化为棋子。
棋子厮杀。
剑气自损。
一个呼吸,剑气湮灭一空。
任何人的任何攻击,都会被乾坤挪移,化作棋子互相湮灭,最终同归于尽。
这便是玲珑棋局的妙处。
防御无敌。
剑圣即便横剑在身,也不得入玲珑棋盘。
“有意思!”
剑圣再次开口,赞叹不已。
他想了想,收了自己的剑。
亿万剑消失不见。
剑圣便这么站立在陆云眼前。
直到如今他还是没有拔剑。
他的确没有拔剑。
也没必要拔剑。
他若拔剑,必杀人。
剑圣的剑若出,必沾血。
那时,只能不死不休了。
就如他能感受到对方手上某一道可瞬间完成的大招,那一招若发动,也是不死不休。
道人没有发动。
他便也没有发动。
生死相争,没有意义。
他的生命,有更重要的价值。
“可惜!可惜啊!”
陆云与剑圣耳边传来了童渊遗憾的声音。
两人看去,老翁一脸遗憾,嘟哝不绝:“这样的大战,居然没有我,真是可惜可惜!”
剑圣收回了目光。
“你若想打,以后的机会多的是!”
剑圣开口。
童渊突然打了个寒战。
听的好像这位老友要拔剑与他打一般。
若是这位老友拔剑,那太恐怖了。
上一次剑圣拔剑的时候,应该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如今剑圣拔剑,不知何等恐怖?
就算是他,也未必能接得下去。
“童道友!”陆云将目光看向童渊,又看了一眼赵云。
“道友何事?”童渊思量了片刻,恍然大悟,哈哈一笑。“道友拐带了蔡大儒的女儿,现在又要拐带我的徒儿?”
“……”
不等陆云开口说话,他又呵呵一笑,继续开口,却是对自己的徒儿道:“云儿,你在我这里学艺数年,为师的一身本领你也继承了七八成,也当到了下山的时候。”
“师父!”赵云闻言一惊,急忙出声。“徒儿只愿侍奉师父左右!”
“大好少年郎,又岂能与我这个老头子一样隐于红尘之中,你自有你的未来。”童渊摇了摇头,目视远方,颇为感慨,又有些安慰。“我一生共收了三个弟子,大弟子张任,如今是川军的大都督,掌管益州军事,是益州刘璋手下头号大将,深受信任,如今他也有一个称号:西川枪王!声名在外。”
“二弟子张绣,是张济的侄子,号称“北地枪王”,勇猛不绝。”
“如今云儿,你是我的关门弟子,武学悟性极高,习得百鸟朝凤枪,未来有极大的可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可不要让为师失望。”
“徒儿必定尽心尽力,苦修枪术,不丢师父的脸面。”赵云肃然出声。
童渊点了点头,目光之中满是欣赏,看向了陆云。“这位道友,是青州东海郡的太守,云儿,你可愿跟随与他?”
“弟子……愿意!”
赵云想了想,便决定追随陆道人。
这是情理之中的事。
这不出乎意料。
只有强者,才值得他追随,更能够使得他的武艺更上一层楼。
“赵云见过主公!”
“好好好!”
陆云哈哈笑了起来。
他今日得了一员虎将。
第九十三章 并州
一辆符车往北行。
车中有悠扬悦耳的琴声,如小桥流水,低缓流个不停。
那是蔡琰小萝莉在弹琴。
小姑娘家庭教育极好,既博学能文,又善长诗赋,兼长辩才与音律。
小姑娘的琴声,自然是极好的。
她五指葱茏,极为专注,看起来像个美丽的小精灵。
“专注的小姑娘啊,总是最可爱的。”
陆云坐在符车之中,手捧着一卷天书,露出一丝笑意。
距离上次大战已经过了五六天之久,他别离了剑圣王越与枪神童渊,继续踏上北上的行程。
并州他还是要去的。
来到大汉这个年代,天下第一武将吕奉先他还是想见见。
第一武将,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之所以说是第一武将,是因为陆云不觉得他会是天下第一人。
只剑圣王越,吕布便不一定是对手。
至于大贤良师张角,估计可以秒杀了吕布。
大贤良师张角,他的目标一直是大汉的天。
而吕布,还属于人间……
“子龙,来来来,我们接着比武!”
耳边传来了张飞的大嗓音,似乎有些不服气。
陆云看去,原来是张飞在邀请赵云比武。
长途的旅程总是无聊的,对于张飞来说,除了喝酒之外,所能做的,便只有比武了。
而好在,来了一个赵子龙。
又好在,陆云的符车不仅结实,还够大。
比武便因此开始。
一个天生神力,以大力压人。
一个学得百鸟朝凤枪的精髓,走的是灵动的路线。
力与技,比拼在一起。
究竟谁能更胜一筹?
自有事实为证。
事实证明,张飞与赵云的比武,张飞胜少输多。
力经常败。
张飞的一身蛮力,并不能完全发挥。
而赵子龙,枪法精妙细致,杀人于无形。
每当张飞厮杀的大叫痛快之际,他的喉咙前,便多了一根长枪。
他便输了。
陆云不由想起了他曾经的手下,如今的大宋大将豹子头林冲。
他也是学枪的人。
他的枪法鬼斧神工,细巧精微,令人防不胜防。
豹子头杀人,往往潜伏很久,只在最后一瞬,才露出爪牙!
“二弟,子龙。”
陆云放下书卷,突然出声。
这一场即将发生的比斗便没有发生。
“大哥!”
“主公!”
张飞与赵云拱手出声。
“二弟走的是以力压人,想法没错,不过对力的掌握运用却是一般,能出不能收,容易出现破绽,还要多多练习才是!什么时候做到举轻若重,才算是一流武将。”
陆云淡淡言道。
“举轻若重?”张飞有些诧异。
他只听过举重若轻,却不知什么是举轻若重。
“请大哥赐教!”
“举重若轻不是什么难事,一般力士都能够做到,但举轻若重才是真本领,那是对力的掌握,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看似轻飘飘,实则蕴有巨力,阴阳变化,叫人防不胜防。要达到这个境界,还要多多练习。”陆云解释道。
“多谢大哥!”张飞若有所思。
自家大哥说的话,很有道理,如拨云见雾。
“至于子龙……”陆云沉吟片刻,伸手一挥,一本秘籍出现在了赵云面前。“我送你一门武功秘籍,名为都天宝鉴,是一位兵家高手的绝学,望子龙好生修炼!”
“主公,这……”
赵云诧异莫名,又很是感动,感动陆云的信任与宽和。
他初次下山,寸功未立,自家主公却放心给了他一本武功秘籍。
一本兵家高人的绝学!
这样的大恩情,他如何去报?
“子龙既然是我的人,我又岂会在意这一本武功秘籍。”陆云呵呵一笑。“子龙的百鸟朝凤枪走的是精巧的路线,但若是没有力,可能破得了剑圣的剑世界?”
赵云想了想,摇了摇头。
要破剑世界,唯有以力硬破之。
至于玩技巧,在剑圣前辈面前玩技巧,活的不耐烦了么?
他也有自知之明。
“道理便是这个道理,力与技巧走到最后,殊途同归,但终究是要以力为主。”陆云似乎是对赵云与张飞说话,又似乎是自言自语。
与剑圣一战,他感慨颇多。
不仅眼神杀失去了作用,就连他的水符火符土符木符金符也不能奏效,甚至杀伤力第一的一字符,也不能奏效。
除却二昧真火这最后的手段,他竟然无计可施。
唯有以玲珑棋盘防御!
这,如何叫他安心?
“天书啊天书,我为何还不能悟得第二副图?”陆云内心里叹息一声。
这天书博大精深,以他如今的道行,竟也只能悟出第一副图的一些内容。而对于其他几幅图,全然无功。
“也该参悟出第二图了!”
陆云下定决心,参悟天书。
若能悟出七幅图,大事可成。
又怎会只与剑圣打个平手?
……
符车往北,渐渐进入并州。
并州为汉时十三州部之一,领太原、上党、西河、云中、定襄、雁门、朔方、五原、上郡等九郡,并州始治晋阳,也就是山西太原。
而陆云要去的地方,是五原,即后世的内蒙古大草原地区。
他要见的吕布,便是五原人。
越往北走,繁华不在。
北地穷苦,与洛阳城有着天壤之别。
时常可见奔波劳累的流民,双眼无神,似乎对生活失去了任何美好的向往。
亦有胆大包天的流民,见着陆云的符车,绽放出一丝神采。
随即有袭杀而来。
说是袭杀,实则正大光明。
一群穿着破衣服的流民,拿着些棍棒,便敢围了陆云的车。
他们不得不围。
不围了远道而来的富人,没有吃的,是死路一条。
还不如奋手一搏,万一可得些口粮,又可苟延残喘些时日。
他们的包围,自然失败了。
陆云看了他们一眼,他们便昏昏睡去。
并不是死亡,而是沉睡。
陆云又让张飞赵云留了些口粮,随即往北而去。
他不缺食物,送一些总是好的。
“这是怎么了?”
蔡琰小姑娘何曾见过这样的情景,连琴也懒得弹了。
“小股匈奴寇关。”陆云沉声道。
他已经从流民口中得了一些消息。
是小股的匈奴南侵,烧杀抢掠,使得边关之地的一些百姓流离失所。
“匈奴?”小姑娘有些诧异。
“匈奴啊!”陆云目光望向远方。“继续往北!”
第九十四章 吕布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一辆符车慢悠悠,来到了草原上。
陆云再一次来到了草原。
只不过,上一次,陆云是一人南下,走的是幽州。
这一次是北上。
携着三个人。
来到了并州。
并州之地,在汉末乃至三国争霸的岁月里,没有任何动静,似乎这个州根本没有存在过。
三国年代发生了无数大事,但人们提及并州,只能依稀记得一个吕布出自并州,除此之外,没有什么记忆。
并州之地,已经快要被大汉忘记了。
当时光从汉初流逝到了汉末,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的口号已经远去,中央的权威渐渐崩溃,对全国的掌控逐渐下降,更别说抵御外敌的事。
汉庭放弃了河套,又议论着放弃凉州。
似乎放弃,只是朝廷诸公一句话的事……
朝廷可以放弃,边地的人却不能放弃。
总有一些人守卫在边疆的最前线。
他们都有共同的身份:守边人。
凉州的董卓,幽州的公孙瓒,乃至并州的丁原,都是其中的代表。
当朝廷诸公沉迷洛阳繁华时,他们还在为大汉征战边疆,与匈奴,鲜卑,羌人等作战厮杀,守护一方百姓。
若是大汉气运未尽,这些边疆大将也可凭着多年对外厮杀,成就一方美名。
守护一方百姓的人,总归值得称赞。
至少,值得当地百姓称赞。
只可惜,大汉垮了。
于是,董卓进了京。
丁原被砍了头。
公孙瓒也死了。
只能说一句:造化弄人。
陆云想着这些事,拾级而上,往九霄云外而去。
站得高,则望的远。
陆云喜欢站得高。
虽然,他并不需要。
有念力在,方圆数十里之内的事,他都能够清楚知道。
“老师,好高啊!”
耳旁传来了蔡琰小姑娘颤抖的声音。
既有些激动,又有些害怕。
小姑娘的一只手紧紧抓着陆云,不敢放开。
小手发白,微微有些凉。
太高了。
距离地面有几百丈。
一眼看下去,便有些晕……
小姑娘喜欢飞,缠着陆云要在空中飞翔,然而到了高空中,却不敢看地面,只敢看周围的云。
周围的云很软,只是小姑娘却没有心思。
“有为师在,哪里需要害怕!”陆云一笑,自有罡气生出,结成一个罡气罩,将小姑娘笼罩其中。“你戳一戳!”
“戳破了怎么办。”小姑娘一脸的紧张。
“不会的。”
“哦!”小姑娘伸出一指,点了点罡气罩。
有淡淡的声音传来。
罡气罩坚固如旧。
小姑娘这才微微放心。
她看了一下脚底。
也有罡气罩。
如履平地。
小姑娘终于完全放心。
“送你一朵棉花糖!”
陆云想了想,伸手一抓。
距离高空数百丈的地面某处,一根树枝突然飞起,直入云霄。
下一刻这根树枝便到了陆云手中。
陆云握着树枝,微微招手。
一朵云便落在了他手中的树枝上。
阳光被云朵挡住,顿时变得清幽起来,似乎有些冷。
陆云便与小姑娘回到了地面。
当张飞和赵云看着蔡琰小姑娘手中所拿的树枝时,他们的内心是崩溃的。
因为树枝上的那朵云,比一座小山还要大。
好大一朵棉花糖。
看着这幕极其震撼的画面,无论是张飞,还是赵云,都只能赞叹。
自家的大哥,或是主公,果然了不起。
蔡琰小姑娘内心也是这样想。
直到现在她还有些懵。
这么大的云,被她的老师采来了,送给她当礼物。
老师果然厉害!
小姑娘想了想,小脸笑成了花。
……
陆云自不会告诉蔡琰小姑娘,他之所以送小姑娘小山一样大的云,是因为他因着草原想起了另一个历史上小姑娘的可悲命运。
于是,他便手招云来,让小姑娘开开心心。
陆云突然心有所感。
随即目光变得冷峻。
他的运气有些不太好。
亦或是,来人运气有些不太好。
数里外,来了一只草原骑兵。
不是匈奴骑兵,反而像鲜卑骑兵。
鲜卑的骑兵,踏入了草原。
自公元156年,汉永寿二年,鲜卑檀石槐亲率鲜卑骑兵三四千骑进犯大汉帝国云中郡起,大汉的边疆便时常有鲜卑来犯,正式拉开了鲜卑与大汉帝国的拉锯战。
158年,汉延熹二年,鲜卑侵扰大汉帝国北疆,帝国匈奴中郎将张奂率南单于出塞击之,斩首二百级。
159年,汉延熹二年,鲜卑攻进雁门关,杀帝国边防将士数百人,大肆劫掠而去。
164年,汉延熹六年夏,鲜卑千余骑袭扰辽东属国。
167年,汉延熹九年,鲜卑檀石槐分骑数万人入缘边九郡,并杀掠无数。帝国派遣张奂迎击,被逃去。
177年,汉熹平六年八月,汉将夏育,田晏,臧旻三人率军攻打鲜卑,汉军大败,自此,鲜卑势力范围力压幽、并二州,时常南侵。
虽然有并州,幽州守关大将率军击杀来犯之敌,但大汉的边疆,时常被侵袭。
如今陆云所见的,便是侵袭大汉边疆的鲜卑骑兵。
共两百余骑。
陆云看到鲜卑骑兵时,鲜卑骑兵也看到了陆云。
不是因为他们的目光太敏锐,实在是陆云的符车太大太豪华。
因为太大,即便是数里之外,鲜卑的骑兵便看到了符车。
符车在草原之上,太过显眼。
又因为豪华,鲜卑的骑兵,开始狂吼起来,极速奔驰而来。
豪华的符车成了他们的猎物!
“愚蠢的人啊!”陆云冷笑。
他的符车,是那么容易劫的么。
大汉的子民以木棍劫他的车,他因着大汉的子民,并没有出手。
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阿猫阿狗都有资格在他面前嚣张。
两百鲜卑骑兵,或许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恐怖的凶器,但在陆云眼里,不过是蝼蚁。
他准备出手,灭了这些人。
不过,他还是没有出手。
他的目光,看向了另一处所在。
数里之外,又来了一些人。
是大汉的人。
而为首之人,最为醒目。
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方天画戟。
不是吕布又会是谁?
第九十五章 无敌
马中赤兔,人中吕布。
并州一战神。
未来世号称三国第一武将的吕奉先,率百余骑,来到了草原上。
当然现在,他并不是三国第一武将。
他只是并州太守丁原帐下一小官。
他所做的,是保家卫国,将草原上所有胆敢入侵的敌人杀死。
这就是他的职责。
而这样的事,他已经做了十几年。
未来的岁月里,可能继续做下去。
……
草原上的鲜卑骑兵第一时间看到了大汉的骑兵,他们不再试图攻击那辆豪华的符车,而是将进攻方向对向了汉帝国的骑兵。
马车是跑不掉的。
他们有着绝对的信心。
所以,他们决定先将大汉的骑兵吞噬掉。
百人的骑兵,应该能让他们生出些许兴奋感。
鲜卑的铁骑,黑压压如潮水般涌去,草原的地面开始震动。
鲜卑的铁骑开始冲锋。
“大哥,我们怎么办?”
符车里的张飞与赵云,早已按捺不住焦躁的心。
外族入侵,奔驰于大汉的国土上,这对于任何一个汉人来讲,都是极大的耻辱。
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这句话,似乎成了一句空话。
但绝不可以是空话。
无论是张飞,还是赵云,都想冲杀出去,用敌人的鲜血来维护大汉的威严。
即便,只有他们二人,也要将这些鲜卑骑兵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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