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越诸天万界-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句话,似乎成了一句空话。
但绝不可以是空话。
无论是张飞,还是赵云,都想冲杀出去,用敌人的鲜血来维护大汉的威严。
即便,只有他们二人,也要将这些鲜卑骑兵消灭掉。
“今日……不行,这是他的舞台。”陆云想了想,摇了摇头,指向吕布。
若是在往日,他绝对会让张飞与赵云出击,灭了这些不速之客。
只不过,今日不行。
今天,他想见一见传说中的吕布。
张飞与赵云看去,便看到了一个令他们终生难忘的人。
吕布。
朝阳之下的草原清旷无比,没有大风,尘土不起。
吕布骑着一匹马,微眯着眼,淡淡望天。
对于两百骑鲜卑骑兵,他连正眼也不看一眼。
似乎这冲锋的鲜卑骑兵,不过是些蝼蚁。
待到鲜卑骑兵到了百步之内,他方才提起方天画戟,单手指天。
“战!”
天地之间,陡然风起云涌。
恐怖的吼声,划破了天地。
甚至压过了鲜卑骑兵数百骑的奔腾声。
一语出,草原静。
片刻后,他身旁的亲兵忽然怒吼起来。
跟随着他们战无不胜的将军大吼起来。
所有的大汉骑兵,在这一刻同时怒吼起来。
怒吼的声音,化成战意。
他们的气息,连成了一片。
然后,陆云,张飞,赵云便看到了一片云。
一大片黑云。
黑云压城,城欲摧。
所有的骑兵,因着吕布的一声吼,成了一个整体。
他们不再是百,而是一。
一双筷子轻轻易折断,十双筷子牢牢抱成团。
百人成一。
一个没有任何破绽的整体。
他们的气势,惊天动地。
强大的威严,甚至能够泯灭人的意志,让人不战而崩溃。
这样的骑兵大军,无人能挡。
剑客不能挡,道人不能挡,鲜卑的骑兵更不能挡。
鲜卑的骑兵还未至,有的已经掉下马去,被他们的同胞踩成了肉泥。
更多的,乱了步伐,互相踩踏。
吕布还未动手,鲜卑骑兵已经败了……
“居然……这么厉害!”
吕布大军的恐怖,让人畏惧。
惊了张飞。
吓了赵云。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强大的军队。
他们自然没有见过如此强大的军队。
张飞刚建立一只骑兵。
赵云刚下山。
他们都初出茅庐。
他们都很年轻……
陆云面色不变,似乎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内。
不过,他的眉头也开始皱起,又有几分赞叹。
愁的是吕布的强大,赞叹的也是吕布的强大。
三国第一武将,果然名不虚传,让他开了眼界。
这样的吕布,甚至能够对他造成威胁。
“没有士兵的将军,都是辣鸡!有了士兵的将军,很厉害。”
陆云若有所思。
一代战神,果然不出他的意料。
百骑相随,便能无敌草原。
吕奉先加持士卒。
士卒又加持吕奉先。
武将与士卒形成一个整体。
武将便无所畏惧。
兵锋所指,纵然高人也得退避三舍。
若是吕奉先率兵十万,气息一体,纵然是剑圣王越,也得退避。
当然,若是吕奉先没了士卒,剑圣王越可激发生命潜力,瞬杀吕布。
“没有士兵的将军不是好将军!”
张飞亦沉思。
他总算是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
相比面前这位大汉武将所统率的骑兵,他自己建立的骑兵就如三岁小孩。
若是相拼,只怕不过几个呼吸,他就大败而归。
“军队,军队,必须要有军队!”
张飞已经下定决心,必须好好练兵。
否则,如何争?
“这就是大汉的铁骑?”
赵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他满是羡慕。
他希望未来有一天,自己也可以拥有这样一只军队。
那时,他将所向披靡。
长枪所指,无人能敌。
……
鲜卑的骑兵,不战而败。
但他们还得继续战。
不战,必然死。
大汉的铁骑又怎么会允许他们离开。
只有战,才可能有机会活。
极度不安的草原战马,在鲜卑骑兵皮鞭的乱抽下,在马刺的痛楚逼迫下,暴发出了血性与悍劲儿,忘记了本能里的畏惧,开始冲锋。
吕布依旧是不屑一顾。
他想了想,随意一击挥出。
一道流光便骤然到了鲜卑骑兵面前。
一戟,两断。
鲜卑的骑兵还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只是他们的头颅,却与身体分开。
随即滚落到草原上。
吕布一击,便有百余鲜卑骑兵灭……
剩余的骑兵,苟活的骑兵,终于崩溃,开始四散逃走。
他们已经被吓破了胆。
他们遇到了并州的大魔王。
能逃走一个,是一个。
“杀!”
吕布又是一声吼。
既然来了,就不用走了。
大汉的铁骑,便开始了冲锋。
令人窒息的冲锋。
一支支骑兵,举起刀锋,无所畏惧。
跟随着将军,他们无所畏惧。
那种感觉,叫做无敌。
举世无敌。
一道道烟尘,切开了草原。
一道道铁流,向着鲜卑的骑兵冲去。
一时之间,杀声便已震天。
不到一刻钟,两百鲜卑骑兵全灭。
这就是并州铁骑。
第九十六章 张文远
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鲜卑骑兵肆意张狂,入大汉境内,遇并州铁骑,不到一刻钟便全军覆灭。
连一个人都没有逃脱。
消灭他们的,是天下第一武将吕奉先。
“吕奉先,果然厉害!”
陆云下了符车,啧啧称赞。
他今日见识了吕奉先的厉害。
一招,杀百人。
几个呼吸,灭两百骑兵。
军阵结成,合百为一,气势凛然。
他看敌人一眼,敌人便惊骇而死。
这种本领,已经不逊于剑圣的目剑了!
而吕布,如今只是领百骑入草原。
他若是领了一万骑兵,合一万为一,又该强大到什么地步。
那个时候,他便是战场上无敌的存在。
吕布大军所到之处,无人能够抵挡。
“你是什么人?”
某时某刻,吕布率领百骑,慢悠悠来到了符车面前。
他居高临下,俯视符车,俯视陆云。
依旧是不屑一顾。
依旧是大大咧咧。
他对自己的武力向来自信,就算是他走到别人面前,别人也伤不了他。
“我乃大汉青州东海郡太守!”陆云微笑出声,打量着吕布一干人马。
他已经见识了吕布的武力,接下来么,要见识见识吕布的为人。
吕布的武力,即便陆云没有亲眼所见,他也从演义之中能够得知一二,但一个人的为人,必须亲眼见识见识,才能够知道。
三国的演义距离陆云的时代有了两千年,很多记载了的事很有可能错误,或者以偏概全,或者蕴含个人情感于其中,并不值得相信。
他如今有机会,自然要亲眼看一看。
“什么?”
“太守”两个字一出,吕布顿时色变。
这位眼都不眨一下便灭了鲜卑两百余骑的天下第一武将,因着“太守”二字,便变了颜色。
似乎“太守”这两个字,对他有着极大的意义。
又似乎,他的潜意识里,这两个字,比鲜卑人还要分量大。
他毫不犹豫,几乎便要参拜。
旁边传来一声咳嗽,吕布突然醒悟,问道:“你可有何凭证?”
“有何凭证?”陆云微眯着眼,心里有些叹息。
吕奉先说的这句话,已然没了先前斩杀鲜卑骑兵的气势。
不久之前,吕布大吼一声,草原皆静。
似乎整个草原,唯吕布为尊。
如今么,这一声话语中,已经没有了无敌的决心。
有的,只是对“太守”二字的下意识反应。
似乎这位三国第一武将,对大汉的官员有发自内心的敬畏。
这种敬畏,应当与个人的经历有关。
“这就是凭证!”张飞一声吼,小心翼翼取出了太守的信物。
若没有信物,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太守。
好歹是七千金买来的凭证,自家大哥不在乎,自己还有些心疼,他保管的很好。
“末将吕布拜见太守大人!”
见了凭证,吕布立刻行礼。
大汉东海郡的一方太守,位高权重,与他的义父丁建阳地位相当,又岂是他一个小小主簿所能比的?
他因此而行礼。
“这位将军免礼!”陆云急忙出声。“若不是将军相助,今日怕是要费一番周折。却不知将军在何处高就?”
“怎敢称将军二字?”吕布微微迟疑,有一些汗颜,思量片刻,闷闷不乐道:“末将如今在并州丁刺史下受用,为一主簿。”
“大哥,这主簿是什么职位?”张飞好奇问道。
他虽是一地主,卖酒杀猪,颇有家资,但对于朝廷的官位,不是太清楚。
主簿,莫非是某一武将的官职?
怎么听起来,却有些不像。
“主簿,乃辅佐主吏的文职官员。”陆云淡然开口。
吕布啊,是有些悲剧。
可以想象,青年时代的吕布凭着自己的一技之长投奔到刺史丁原帐下,本以为平生所学能够得到施展,自己的抱负能够得以实现,然而让他始料不及的是,领导给了他一个“主簿”的差事。
主簿是什么?是辅佐主吏的文职官员……
让一个舞枪弄剑的人成天同笔墨纸砚打交道,这是什么行为?
难怪后来董卓能够说服吕布而让他杀掉丁原……
以吕布的见识,百分之百以为丁原是在畏惧他的武力,故意打压自己。
怨气不断积累,待到董卓来劝降,吕布一朝怨气迸发,便手刃了丁原,投靠了董卓。
只是,丁原真的在打压吕布么……
这样的问题,或许只有见了丁建阳他才能够知道。
他既然见了吕布,并州刺史也是要去见见的。
却在此时,张飞大咧咧开口:“大丈夫当杀敌建功立业,做一主簿又有何用?我跟随大哥不到三月,如今已掌握两千铁骑,依我之见,这位将军还不如投了我大哥,我大哥必然重用你这样的英雄豪杰!”
“翼德不得无礼!想必,丁刺史自有他的主张!”陆云开口,内心里却是为自家二弟点了赞。
果然是好二弟,知道他的心思。
陆云悠悠一叹,话语转折:“不过将军做一区区主簿,未免太屈才,天下主簿多的是,将军却只有一人。若我得将军,必请将军为我东海郡一方大将,统帅军队,领兵作战!却不知将军可愿投奔与我,我愿以重金重位请之!”
“这……”
吕布突然有些懵逼。
幸福来的太突然。
做一个主簿,还是领兵作战的将军,他想都不愿想,便选择了第二种。
天天面对公文,看的他头都大了,真没什么意思!
哪里有纵横沙场来的愉快?
他吕布,天生属于战场!
只是,丁建阳是他的义父,就这么离开了,是不是有些不好?
他有些犹疑不决。
吕布身后,有一将领暗暗摇头,突然出声,义正言辞道:“我家将军既为丁刺史麾下,又岂能跟随大人而去?”
陆云微微有些好奇,笑问道:“不知将军又是何人?”
“将军不敢当!”那将领肃然出声。“吾乃雁门张文远!”
“原来是他!”
陆云心中了然。
吕布麾下八健将之一。
先随吕布,后降曹操,随曹军征讨,战功累累。
与关羽同解白马围,降昌豨于东海,攻袁尚于邺城,率先锋斩乌丸单于蹋顿于白狼山,又讨平梅成、陈兰等贼寇。
曹操赤壁败退,任命张辽、李典、乐进等守合肥,成功击退孙权十万大军,差点活捉孙权。
后世将其与乐进、于禁、张颌、徐晃并称为曹魏“五子良将”。
五子良将张文远!
第九十七章 吕布的事
陆云见到了五子良将张文远。
果然要比吕布有节操些。
吕布已然心动,而张文远不为心动。
张文远这样的人,更为陆云喜欢。
不过,太忠心,要收服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如何收服了吕布,或者,如何收服了张文远,是一件需要深思熟虑的事。
好在,陆云不缺时间。
回程的路上,他有更多的时间。
既然来到了并州,不去见并州的刺史极为不妥当。
陆云便以此为由,请吕奉先互送他回并州治所。
吕布自然答应。
亦或是说,他正有此意。
能与一郡太守相交,不是什么坏事,总有一天能用得着的。
二人相谈甚欢。
说是相谈,主要是陆云问,吕布答。
吕布能够在鲜卑骑兵面前无敌,不意味着他在大汉官员面前也无敌。
他甚至有些拘束。
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后世大宋的武将曾经打的西夏,辽国叫苦不迭,回到了朝廷便成了孙子,比如大将狄青……
大汉以武立国,重视军功,自然不是大宋所能比,但边关武将,尤其是下层将领,对于朝廷官员仍保持着足够的敬畏。
即便,他武功盖世。
随着陆云与吕布的交谈,吕布的形象,在陆云心中越来越清晰。
这位号称三国第一武将的吕布,其实也是一个普通人。
他出生于并州五原,算是内蒙古大草原的人。
他并没有出身在世家大族,如袁本初那般四世三公,家境显赫。
他的家庭,太过平凡不过,父亲是一个边关武人,母亲家中有一些资产。
穷文富武,正是因为他的母亲家境不错,吕布才能够自小练武,打的一身好基础。
但从整个社会阶层来看,吕家仍属于寒门。
有钱不一定是世家。
世家一定有钱。
有钱的不一定有书。
有书的,才是世家大族。
吕布,寒门出身,没怎么读书,或者只读了几本书。
这样的人,在大汉朝多的是,在五原多的是。
他们的前途,便是做一边关小兵,靠军功晋升。
好在,吕布天生神力。
又天生擅长统帅士卒。
吕布十二岁入边军,厮杀数年,终于无人能敌。
不料后来大汉朝打了败仗,五原沦陷。
吕布的故乡便被鲜卑所占领。
陆云听着吕布的话,记忆起了这一段事。
熹平六年,公元177年,汉将田晏因事获罪,正逢鲜卑骚扰北方,田晏贿赂中常侍王甫怂恿汉灵帝对鲜卑宣战。田晏遂转任破鲜卑中郎将与乌丸校尉夏育、匈奴中郎将臧旻连同匈奴南单于分兵三路讨伐鲜卑,结果大败而归,大军十损七八,田晏削爵为庶人。
大汉军队的强大,世人皆知。
但当主将以升官发财为目的,他们的武力再高,结局已经定了。
此次一战后,鲜卑长驱直入,便是五原——吕布的家乡也直接沦陷。
吕布只得离了家乡投了丁原,希望做出一番大事业,至少……收服自己故乡。
他的确被丁原所重视,认做义子,又为并州主簿。
平时忙碌公务,若有战事,则上马为将。
只是,他等待了数年,并不见丁刺史出兵收服五原。
并州对外以防御为主,绝不擅自开启战争。
因此,吕布闷闷不乐。
“某不知义父是什么心思,鲜卑小儿,蝼蚁一般,却占我家乡!我欲领兵收复,即便百余骑,便可长驱直入,收复故土,义父却不允许,徒之奈何?”吕布闷声闷气,郁闷出声。
他实在是想不懂。
这么简单的事,义父为什么不允许。
陆云摇了摇头。
这样的事,吕布怕是由于阅历并不能看清。
纵然他未来是三国第一武将,但他现在,只是边关一小将,又如何知道大汉的事?
大汉到了如今,已经风雨飘摇。
朝廷对边关的约束力,越来越弱。
朝廷诸公不求出征塞外,战功卓著,只求边境平静,能够抵御外敌。
这就够了。
不需要出征了。
至于丁建阳,或许想出兵收服故土,但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打仗的事,牵扯太多。
何况,他还有自己的思量。
所以,即便对于吕布来说简简单单的事,仍旧无法实现。
“若我日后有所成就,必教奉先收复故土!”陆云想了想,开口道。
如今的吕奉先啊,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就如许多普普通通的百姓一样。
只不过比普通人多了的,是他的武力。
他的武力太为强大。
而除了武力之外,他的思想都只是一个普通人该有的。
他现在,是混一口饭吃。
他还想混的更好。
他还想收复故土。
这样的人,可以收服。
“多谢大人!”吕布郑重一拜。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
他,吕布,自然也有。
若有朝一日能够收复自己故乡,那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
可惜,丁建阳误他!
……
符车前行,渐渐到了并州的治所。
人声开始鼎沸,人烟渐渐稠密。
吕布与一辆符车进了城。
“战神来了!”
沿途见着吕布的百姓们,纷纷议论了起来。
他们的议论声渐渐汇在一处,变成兴奋的喝彩声,沿途无论是卖糖葫芦的还是摆小摊的,都发出真心地欢呼,也有那胆大的大声地打着招呼。
吕布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方天画戟,笑着挥手,与众人打了打招呼。
看起来,他很享受这样的经历……
于是城中的欢呼声、喝彩声变得更大,直似要冲破天空。
“奉先,他们对你很崇拜啊!”
张飞似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情景,颇为好奇。
他在涿县时,可没这么受欢迎。
人人都怕他。
怕他的大嗓门,也怕他的武力。
他还没有享受过这种万众欢呼的场景。
吕布笑意连连,似乎忘记了不快事,笑道:“布保家卫国,护佑一方百姓,这里的人自然会崇拜我。”
吕布又看了一眼符车,笑容微敛,道:“大人,我们这就往刺史府,见一见我的义父!”
“嗯!”
第九十八章 丁建阳
陆云见到了丁原。
并州刺史丁原。
并州的刺史,看起来是个大老粗。
没有什么儒雅气,只看长相便像一个武人。
陆云不由想起了《英雄记》的记载。
丁原,本出自寒家,为人粗略,有武勇,善骑射。为南县吏,受使不辞难,有警急,追寇虏,辄在其前。裁知书,少有吏用。
它的文意很直白,说丁原出身寒微,是个“大老粗”,但有武勇,杀敌总冲在最前面,稍知礼节,但没有当官为政的才干。
一句话,武艺不错,但不适合做官。
今日一见,似乎果然是这样的人。
却在此时,并州刺史丁原开口问道:“你既然为青州一方太守,往并州来所为何事?”
他的语气,并不怎么友善。
而且,一出口,就问到了点子上。
你这个青州东海郡的太守,跑到并州的大草原上,究竟有什么企图。
虽然是大老粗,却有着基本的判断……
陆云得出了这个结论。
至于丁原的问题……
陆云自不会告诉丁原,我之所以到你这儿来,是想挖你的墙角。
拐走你的义子吕布,或是拐走你的部将张辽,高顺等人。
陆云没有开口。
有小姑娘蔡琰开口。
“我家老师到并州,是因着我爹爹的意思,见见这里的民风民情。”
小姑娘脆生生道。
她的声音很好听,叫人不由自主生出怜爱,喜欢的感情来。
丁原面色稍缓,好奇道:“你爹爹又是谁?”
“我爹爹是蔡大家!”
小萝莉一脸骄傲。
丁原面色顿变,连气势也弱了三分。
蔡大家。
这个年代,敢称蔡大家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儒蔡伯喈。
大儒一句话,整个文坛都要动一动。
像边关武人如他,天生对蔡大儒这样的人,最为钦佩。
甚至听着蔡大儒的名头,自身的气势也不由弱三分。
他的刺史一职,也是因着他懂些礼节,才被朝廷认命。
而他所知道的,比起蔡大儒,实在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我家老师是我爹爹的好友!”
小萝莉再次开口。
丁原面色再变。
能够与大儒为友,必然也是一位贤人。
先前,他失礼了……
一个蔡大儒出,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这就是大儒的魅力。
陆云便与并州刺史丁原,相谈甚欢。
谈论了很多。
陆云发现自己似乎开启了嘴炮模式。
这些日子以来,说的话太多了。
不过,他说的话有用。
那便继续说下去。
陆云知道了丁原的一些事。
如《英雄记》里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