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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国民女神是妖精-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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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码字习惯很重要,只要断更一天,整个人的状态都有可能懈怠下来。
懒癌是最大的病,根本治不好,所以从一开始就要预防。
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需要二十一天的不间断重复,日更不断更的习惯,上辈子的她养了十年,从未间断。
很多人说她更新很良心,量大味美。
可是,只有苏云笙自己知道,她只是把码字当成精神寄托。
除了不停的写下去,她似乎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可以去做。
说起来,她甚至都不是一个合格的死宅。
不打游戏,作息规律,不沉迷追剧,不追新番,说社交恐惧症也不算,她只是很享受一个人的生活。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她很少碰到真心相待的人,与其和身边那些拎不清的人做朋友,还不如一个人落得清静。
就在这十年之中,她的阅读量突破了一个新的高度,慢慢成为了文圈大神,从厨房小白成为了美食达人,学会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
命运给她开了很多玩笑,可她从未放弃。
所以,她很感激上辈子从未放弃过的自己。
——
等她把B站视频链接分享到豆花个人主页上的时候,已经过了八点。
刚刚结束排练的容与刚从浴室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打开了电脑。
他最近刚刚出道,第一张专辑的曲子已经完成,正在准备搬家的事。
这里是公司分配的住处,安全防护方面做的很一般,他需要自己重新找住处。
为了搬家的事,他已经很久没有开电脑了。
他只关注了蛋黄也酥酥一个人,所以他的首页上,除了广告推广之外,就只有这一个人的动态。
他最近好像有点过度沉迷网络,或者说,过度沉迷这个蛋黄也酥酥的个人动态。
在他生命中的前二十四年,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人,能让他时时刻刻都惦记着,似乎用一点一滴填满了他所有空白的时间。
而且,蛋黄也酥酥的个人资料上显示,他还是个男的!
对于一个连女朋友都没有交过的直男来说,被一个男人吸引这件事是不能接受的!
不过,很快他就释怀了。
人与人之间的吸引有很多种,有趣的灵魂总会找到共鸣,他只是单纯的欣赏这个人的生活状态,并不是多么不可割舍的情愫,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就像他和粉丝的关系一样。
这些人关注他,关注他的行程和动态,关注他的生活模式,每天和他互动,为他点赞,究其根本,和他对蛋黄也酥酥的感觉是一样的。
他只是蛋黄也酥酥的小粉丝而已,不用想太多。
单身狗的时间太长,很容易让人想太多。
其实,他还是更想找到他的猴子小姐姐。
——
苏云笙把《末世》的存稿修了一遍,然后就开始专注的码新书。
存稿已经有了不少,她还没跟编辑报备,明月小可爱就主动找了上来。
编辑明月:大大!大大!你在不在???
编辑明月:大大!我看到结局了!写得好棒好厉害!开心!
编辑明月:对了,大大,你准备开新书吗?还是过段时间再开?
编辑明月:其实休息一段时间也好,大大你码字太勤快了,其他编辑都羡慕死我了!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明月小可爱,一口气打这么多字,你这是在跟我拼手速吗?嗯?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不需要休息,已经在准备开新书了,存稿三万,在《末世》完结之前就会发前三章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不过题材略冷门,你要看看吗?
编辑明月:欸?要要要要要!!!!
编辑明月:大大你不继续写同题材吗?你写得很好啊,而且这本这么火!
一般正常人擅长的领域能有一个就已经很难得了,所以很少有人会选择跳出圈子,去换一个领域重新开始。
尤其是上一本已经创造神话的百里笙歌!
很多人都在猜测,这本《末世》会不会只是昙花一现,毕竟有才华的人还是太少,如果有人能够一直保持高质量高时速的更新,还不被任何事情所动摇,真的很难得。
大多数人在一开始的惊艳之后,或许就会归于平淡,未必是江郎才尽,但至少很难达到曾经达到过的高度。
作为百里笙歌的编辑,容玥一直都知道,百里大大是靠着存稿箱活下来的,作者本人很少去关注分析数据,不像很多新人作者,基本上时刻关注着后台数据走向,掉一个收藏就心痛不已,连码字都没有动力。
她也不知道,这该叫做定力好还是胸有成竹。
她猜测,大概是后者。
因为对自己的书有把握,有自信,才能在手握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存稿的时候,不慌不忙,有条不紊,不为任何人和事所动摇。
她很佩服这一点,因为她很清楚,她自己根本做不到。
她只是个普通人。
但至少,她发现了百里笙歌。
一分钟后,容玥接到了百里笙歌发来的文档,是新文的前三章。
情杀。
她默默的念着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咯噔”了一声。
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be啊!
编辑明月:大大,你给我剧透一下,是He还是Be啊???
无论是升级流爽文还是中规中矩的正剧,无论多不合理,最后都要努力圆回来,很少有作者会真的写成be,读者的怒气可不是闹着玩的!
寄刀片什么的都是小事,去论坛到处喷作者烂尾的大有人在啊!
百里大大,你这样写很容易失去读者的,你造吗?
苏云笙倒不觉得有什么,谁也不嫌钱多,她没有理由去刻意得罪读者。
她只是想要给出一个最合理的结局。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准确来说,不是be。
但也差不多了。
不过这句话,她可没有说,不然编辑大人不会轻易放过她的!
容玥舒了一口气,拍了拍自己坦荡的胸口,“那就好那就好,不是be我就放心了!”
要是其他作者,她根本就不需要操心这种问题,很少有人会和读者的口味对着干。
可是百里笙歌不同,这个人太有个人的思想了,很有可能就给她来一个大招,到时候让她哭都来不及!
这么特立独行的一个人,倒是和她弟弟很像。
只可惜,两个人都是男的,不然的话,她就介绍他们两个在一起,省得去祸害别人了!
——
早上出门跑步的时候,苏云笙又碰到了那个男人。
非常巧合,这个人今天和她穿得衣服颜色一模一样,都是浅浅的灰,很温柔的颜色。
因为跑了一段时间,他饱满的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发丝微微凌乱,只是气息非常稳定。
更重要的是,他从她身边目不斜视的跑了过去,一个眼神也没有分给她。
好清纯好不做作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一点都不一样!
苏云笙停下脚步,在心里犹豫了一下。
这个人确实长得眼熟,她一定是在哪里见过他!
可她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难道是因为长得美的人都是同样的美,而长得丑的人才各有各的丑陋?
她要不要上去问问?
这个小哥哥,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可是,下一秒,她就直接推翻了自己的打算。
这么问的话会被当成搭讪的吧?
不,不行,她还是个孩子,不能早恋!
可是,她又想,只是问一问而已,谁说要早恋了?
在她还没有想出答案来反驳这句话的时候,她突然看到天边飘来了一朵乌云,黑压压的,怕是要下雨了。
她阳台上开着窗户,晾着的衣服还没有收!
苏云笙不再纠结,转头拔腿就跑,直接超过了平稳前进的男人,只留下一个灰突突的背影。
容与心里“咯噔”一声,在他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跟在苏云笙身后大步跑了起来。
幸好没有路人跟着他们发疯,只是用看智障的眼神目送这两个人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叮,您点的男主正在配送中~~
求小可爱收藏一个~么么哒~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苏云笙才跑出来没多远,短短十分钟就跑到了自己家楼下。
当初租房的时候,她选址选了很久,刨除掉租金的因素,从好几处房子中选定了这里,就是看中了这里的安保条件和绿化水平。
她用小指勾下了黏在耳边的碎发,回头看着跟了自己一路的男人,两手撑在腿上,气喘吁吁的问道,“你追我干什么?”
她又没有急支糖浆!
被拦在小区门外的容与也不知道自己突然之间发什么疯,他完全是无意识的跟着她跑了起来。
这难道是……从众心理?
可就她一个人,也不算众啊!
“抱歉,”他抿了抿淡色的唇,“我只是想来这里……看看房子。”
他嗓音干涩,声音压得很低,但是意外的好听。
长的好看,大长腿,低音炮,还莫名其妙的跟了她一路,有意思!
苏云笙一拍手,对着保安叔叔点点头,“您放他进来吧,看房子的。”
保安大叔狐疑的看着一身运动服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一番,“真是来看房子的?”
容与进退两难,只能顺着苏云笙的话点点头,“是。”
不得不说,世界对长的好看的人总是有优待,保安大叔看他一身清贵,怎么也不像是个坏人,只是做了简单的登记,就把他放了进来。
于是,一脸茫然的容与就被苏云笙领了进来,乖乖的往里走。
这边的环境很不错,人不多,很安静,采光和绿化都过得去,除了租金高一点,基本挑不出什么毛病。
苏云笙眨巴眨巴大眼,扭头看着他,“我还没问你的名字呢,小哥哥!”
明明不是来看房的,现在却装得像模像样的,有意思!
容与跟着她慢慢往里走,原本只是顺着她的话就坡下驴,没想到这里真的挺不错,保安的防范意识也很强。
“我姓容,容貌的容,与其的与。”
苏云笙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时不可兮骤得,聊逍遥兮容与?”
男人黑沉沉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
“嗯。”他点了点头,眼神柔和了几分,“很少有人知道这一句。”
苏云笙弯了弯唇角,“那当然,我可不是普通人!”
她是只不平凡的小妖精,嘻嘻!
把房东的电话留给他,苏云笙转身上楼,就在这个时候,天突然晴了。
……所以她千辛万苦的跑回来是为了什么?
为了和小哥哥搭讪吗?
不,不行!她是一个有节操的美少女!
苏云笙把门一关,转头跑了出去,这一次,她没有再遇见那个好看的小哥哥。
跑了一圈回来,她终于把今天的情节定了下来。
身为一只合格的码字狗,苏云笙时刻都在努力构思情节,这种敬业的精神,她都想给自己点赞了!
拿起肩膀上的毛巾擦了擦汗,她停下脚步,打开家门,开始准备早餐。
影子一号已经把她早上想到的情节敲了出来,检查了一遍,苏云笙就传到了作者后台。
郑文公这个人,你说他复杂,其实也不算复杂。
他不是个好君主,也不算是个好男人。
他的梦想不是称霸天下,也不是江山美人一手抓。
他想当个侠客。
可他父亲郑庄公就他一个儿子,他不当君主,那谁来当?他没得选。
他可以权倾朝野,他可以千军万马,他可以为了美人一笑倾天下。
可是,他永远过不了一道坎。
这道坎,是他一辈子的劫难。
——
就在苏云笙正在筹备在B站大展拳脚的时候,她的桃宝店铺出事了。
有人在她的小组里发帖,投诉她的质量安全问题。
为了增强说服力,对方还贴了不少照片,证明自己确实在医院,也确实吃过从蛋黄也酥酥的店铺里买的甜品。
苏云笙的第一个反应,是快递的时间太长,甜品变了质,所以这姑娘吃坏了肚子。
可是,当她打开帖子一看,却发现不是这么回事!
这个叫做“今天不吃素”的姑娘,从她的店里买过两盒蛋黄酥,这种东西,并没有那么容易变质。
何况在天气热起来之后,她在所有包装盒里都装了冰袋,只要快递能够在三天之内到达,都不会有变质的危险。
那么,不是变质,难道真的是她的卫生安全有问题?
她并不这么觉得,她所有的操作都是合乎规范的,使用过的器具也都会按时清洗消毒,绝对不存在卫生方面的问题。
可是,这个“今天不吃素”很明显不是这么认为,她一口咬定,蛋黄也酥酥买的东西都不干净,让人吃了会腹泻!
对于一家新店来说,这样似乎有理有据的□□几乎是致命的!会让很多观望的路人对这家店失去信心和尝试的可能性。
就算一千个人吃了都没事,但只要有一个人说有问题,那么路人都会心存怀疑,对这家店的印象大打折扣。
她这个帖子的热度很高,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转发量已经超过了一千!
苏云笙眉头一皱,会不会是有人带节奏想要黑她?
可是,为什么呢?她虽然红得有点快,但也没挡谁的路,难道是有人红眼病犯了?
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她打开了豆油,给这个“今天不吃素”发了一句话:你好,我是蛋黄也酥酥,可以和我说说你的具体情况吗?
对方大概一直在线上,回复的很快:有什么好说的?我吃了你家的东西就进了医院,你有什么脸来质问我?
蛋黄也酥酥:不是质问你什么,只是想要了解情况。
今天不吃素:呵呵,我是不会把帖子删掉的,如果你删了,只能证明你心虚
今天不吃素:对了,其他组我也发了,我会用我的教训提醒大家,不会再让别人上你的当了!
今天不吃素:你们这种人,做生意都不讲良心的吗?
苏云笙深吸一口气,她知道这姑娘生了病不痛快,所以语气可能不太好,但她还是对这种没有证据的脏水感到很心塞!
她很确定不是自己的问题,可她要怎么让别人相信她呢?
作者有话要说: 祝所有当老师的小可爱教师节快乐哟~~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就算她出来发毒誓,也未必有人相信她的人品,她必须拿出实打实的证据出来!
苏云笙想了一会儿,“不好意思,如果真的是我店里的食物出了问题,我一定会合理赔偿,绝不会让你受损失,可以告诉我,你现在住在哪个医院吗?”
见对方没有“货物售出概不负责”的态度,而且说话态度也不错,伸手不打笑脸人,今天不吃素的怒气也降了不少,把自己所在的医院地址和名字给她发了过去。
苏云笙拿到地址就去买票上了火车。
如果这次不能解决好这件事,一定会让她失去一部分粉丝,也会让很多人对她的印象大打折扣。
做食品行业的,谁也不愿意和卫生安全问题扯上瓜葛,黑心商人这种标签,她一点也不能沾!
对方所在的城市距离苏云笙居住的Q市不过一个小时车程,她到医院的时候还不到中午,从楼下买了一束花和一个果篮,苏云笙按照对方给的地址上了楼。
病房里一共四张床,空着两张,一个在安静的睡觉,另一个在躺着玩手机。
苏云笙敲了敲门,走进去,将花和果篮一起放到玩手机的女生床头,“你好,我是蛋黄也酥酥。”
女生一愣,茫茫然抬起头,手机“啪嗒”一声掉到了被子上。
“你……你真来了?”她像是不太相信,怀疑的看着面前戴口罩的人。
梳着丸子头,骨骼纤细,肤色雪白,应该是个女生。
苏云笙摘下口罩,对她一笑,“是,我真的来了。”
虽然没有多远,但这句话听起来就有种千山万水的感觉。
女生很难在这样一张脸面前理直气壮的张牙舞爪。
毕竟,颜即正义。
在她开口之前,苏云笙先发制人,“我可以见见大夫吗?我想了解一下情况,如果真的是我的问题,我会赔偿你。”
女生犹豫了一下,“行吧,他说一会儿就过来。”
其实不是什么大病,只是胃肠功能紊乱导致的腹泻,这姑娘体质又比较弱,所以直接被送进了医院,一住就是好几天。
苏云笙站在一边,听着白大褂的男医生分析着病因,神情专注。
其实腹泻的原因有很多种,食物不洁只是其中一种可能,这姑娘也是太心急才会去网上发帖骂她,苏云笙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接受。
出了事之后第一时间就跑去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别人,这样的人她见过很多,也很反感,可她不能视若无睹。
如果解决不好,之后的事情会很麻烦,她等于砸了自己的招牌。
所以,在大夫的话结束之后,苏云笙第一时间开口询问,“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告诉我,在腹泻之前你都吃了些什么?”
女生的脸色不太好看,可又不好发作,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我没吃别的,收到快递之后,我就尝了几块蛋黄酥,因为这段时间在减肥,但是又没忍住吃得有点多,所以就吃了两颗酵素梅。”
苏云笙微微松了一口气,心里有了底。
“你的酵素梅可以拿一个给我看看吗?”
女生翻着包,递了一个给她,“这个我同学也在吃,没有问题的。”
“是吗?”苏云笙不置可否,直接递给了大夫,“您能帮忙看看吗?”
她说的话,女生未必会相信。
一个人一旦认定你有错,无论你怎么解释,在他/她眼中都只会是托辞,是借口。
所以,她只能通过一个更让人信服的人来把证据说出来。
医生推了推眼镜,接了过去,面无表情,“这种东西不建议服用,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人体缺乏的酶可以通过口服得到补充,口服酵素的保健作用也没有得到科学证实,所谓的酵素减肥,其实添加的主要成分是泻药。”
听了这句话,女生愣了一下,有点惊慌,“不、不可能吧。”
如果是因为她自己的原因进了医院,还跑到网上把别人骂了一顿,人家还大老远的跑了过来,那也太……
“医院最近接收了不少类似的病例,目前世面上流通的这些口服酵素产品,大多是三无产品,为了身体健康着想,还是不要服用为好。”
她微微低下头,翻来覆去的看着手中小小的包装袋,忽然眼睛一亮,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一样看着大夫,“可我同学也吃了,她怎么一点事也没有?”
年轻的男医生淡定依旧,“虽然每个人体质不一样,但是如果你反应这么强烈,而她毫无反应的话……”
“唯一的可能就是她没有吃。”
苏云笙抱着手臂站在一边,看不出半点慌乱,那双沉静的眸子像是一汪深潭,平静无波。
面对着女生不敢置信的神情,也没有表露出落井下石或是类似于愤怒的情绪。
她只是安静的看着,听着,像是一个局外人一样。
女生呆愣了片刻,眼泪啪嗒啪嗒的掉了下来,“对不起啊,我不知道……对不起,我这就去给你道歉。”
她只是想不通,平时和她那么要好的舍友,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我以为……我那么真心对她……她怎么能……”
苏云笙叹口气,为女生之间的塑料花姐妹情默哀三秒钟。
真心?
真心这种东西,在不值得的人眼里,是最没用的东西。
“你去买东西的时候,别人都会告诉你,你要是真心要,就给你便宜点。”
“你看,真心就是这么不值钱,又有什么好哭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呵的地雷,加更一章送给你,么么么~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等女生删掉帖子,并发帖道歉之后,苏云笙才踏上回城的火车。
夜色暗淡,她坐在窗边,看着玻璃窗外划过的夜景,沉默出神。
准确的说,她并不是在出神,而是在思考下一段情节。
十万存稿,对于百万字的长篇巨著来说只是开了个头。
这是一部大男主戏,却是由一个女人来推向高。潮。
爱情是什么?
前世今生都是单身狗的苏云笙没有谈过恋爱,不是没有足够优秀的追求者,也不是什么为了事业之类的原因,而是她对爱情的理解和很多人不同。
她是个完美主义者,换句话说,她的情感洁癖很重。
如果不是纯粹的爱情,如果夹杂了其他的成分,比如利弊,比如金钱,这样的感情她不会要。
这一点,在她的女主身上是一模一样的体现。
宁霜从一出生就住在冷宫。
她的兄长被人陷害落水而亡,母亲也被月夫人下了毒,不久后就得了失心疯,永远沉睡在这座冰冷的宫殿。
她从一开始就只能靠自己。
十四岁的少女肤色雪白,长眉入鬓,一头乌发不绾不束,流泻在肩头,眉心一点红痣,像是烙上去的梅花。
她抓住了一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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