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放开那个反派让我来-第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最终,那洞穴的出口,站出了一个身影,一个人类的身影。
一个紧接着又是一个。
躲在远处观测情况的那些人忍不住惊呼起来,
“是暴雪,还有红狼!”
“江小杰,江城主,他们……胜利了?”
“他们竟然真的胜利了,太好了,从今以后就不用再担心有人被亵渎者抓进魔窟。”
“这附近一带终于可以放心地狩猎了。”
虽然在战事不利的时候选择了逃跑观望,但看见最终成功剿灭了魔物,至此能够获得安宁,大部分人还是由衷地欢欣雀跃起来。
江小杰出现在了洞口,他一只胳膊用白色的绷带吊在脖颈上,浑身银白的铠甲被污血染红。身后跟出来的战士个个浑身浴血,满面肃杀。他们相互搀扶着伤员,抬着同伴的尸体。
那些多到要用箩筐装载的低阶魔种和制作魔器的材料,引起了一阵艳羡地惊呼。
四面迎接他们的是真假不明的欢呼声,只有身后站着的才是真正生死相随的朋友。江小杰抬起头,举目远眺,远方天幕低垂,为这喧嚣的战场落下了黑色的帷幕。
剿灭亵渎者巢穴的战役,在春城中被沸沸扬扬热议了几日。相比起那些在战场中死去的战士,人们更热衷于讨论从魔窟里成框抬出的魔种魔躯和那些在魔窟中坏了孕的女人。人们习惯注目的往往是那夺目的胜利果实和新奇香艳的八卦新闻,垫在这些之下的惨烈尸体和沉重的心往往被人轻易忽略。
经此一役,新任城主江小杰声威大振,真正稳定了城主的地位。此外获利最大的是本来在春城名声不显的红狼佣兵团,不仅收获了数量惊人的魔种和制作魔器的材料,更是因此一战成名,吸引了大量圣徒的加入。还因为在关键时刻的拔刀相助,和春城第一强队成为了亲近的伙伴关系。至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两只团队的中阶成员都将能够轻易得到强化的装备和迅速提升的机会,逐渐和春城内其它兵团拉开差距。
但对于大部分的春城居民来说,除了茶余饭后多了些谈资之外,日子和往日没有什么区别。
筒子楼附近的取水点,一大早前来打生活用水的人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姜小娟拖着一个打水的拖车,跟上了单手提着一桶特大号水桶的往回走的叶裴天。
“真巧,这么早就出来打水?”小娟的头发挽起,露出了脖子和胸口一小截雪白的肌肤,面上精心化了淡淡的妆,看着随意实着漂亮又性感,
“我和你住在同一栋楼呢,要不要把捅放在我的拖车上,反正也是顺路。”年轻的女孩亲切温柔的说话,很少会有男人对此表示抗拒。
但那个戴着银色遮面的男人,只是将面目稍稍侧了一下,甚至连哼一声的回复都没有。迈着长腿自顾自的走了。
“等,等一下。”小娟拖着车子面前赶上前,“你是千寻的老公吧?我也是红狼的人,就住在你们楼下呢。”
她习惯把在一起的情侣统称为对方的老公或者老婆,却没有想到这个称呼瞬间取悦了叶裴天。
叶裴天终于放慢了脚步,意义不明地唔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回应她的哪句话。
姜小娟一手拉着拖车,一手挽了一下掉落在耳边的碎发,露出了白皙柔美的脖颈,浅笑嫣然,“你都来了好些天了,我们都等着千寻给我们正式介绍呢,谁知道千寻那个女人总宝贝一样的把你藏着掖着。害得大家都没有机会认识一下。”
这个男人在魔窟中解救人质时展现出来的强大战斗力,让姜小娟心惊不已。这是一个慕强的时代,强大的男人不仅能带来安全感,更能带来优越的生活和存活的希望,对姜小娟这样依附男人为生的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特别是叶裴天还这样的年轻,体态健美,性情温和。
对男人的各种心态十分熟悉的她,很快从叶裴天的反应中抓住了他的切入点,她从一点点的谈论楚千寻开始。
“千寻她是一个很好的姑娘,既热情又肯帮助别人,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你可要好好对她才行。”
“嗯。”
冷漠的男人开始回应,姜小娟觉得自己找准了方向,暗暗开始使坏。
“咱们楼里追过她的男人可多了,你要是不努力看好她,一个不小心呀,就被她给跑了。”
“是的,我要更努力一点。”
这个男人的回应怎么和她想象得不一样,姜小娟决定再接再厉。
“我真是好羡慕千寻,她能有你这么体贴的老公,真是幸运。哪里像我这么可怜,我的老公对我不是打就是骂,我怎么就没她这么好的运气。”
“是我的运气,有幸遇到她。”
姜小娟被叶裴天给酸到了,
“千寻就有那么好?好到你打水做饭,什么都愿意为她做?”
“她……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人。”
在战场上杀起魔物如同砍瓜切菜一样的男人,耳朵尖居然还红了。
到了筒子楼大门,叶裴天提着水桶就往楼梯上走。
“诶,林大哥,你等一下,帮我一把,这太重了。”姜小娟喊住了他。
叶裴天转过身,有些不解地道:“你是红狼的圣徒?”
“是……是啊。”
“几阶了?”
“三,三阶。”
“三阶了连水都提不动?”
向来对男人很有自信的姜小娟对自己彻底失去了信心。
刚刚从楼上下来的疯婆子看见了这一幕,大嗓门囔囔起来,
“哎呦,娟子,我说你不是水系圣徒吗?这一大早提的是什么水?”
她几步凑近姜小娟身边,开腔讽刺,“看上人家的男人了吧?甭想啦,这位被楚千寻拴牢了,撬不动。楼里多少女人都出过手了,要能成功还轮得到你?”
姜小娟面红耳赤地白她一眼,看着叶裴天头都没回的背影,跺跺脚进屋去了。
疯婆子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回头看着叶裴天消失在楼梯口的长腿和美好的腰线,在心底暗暗呸了一声,
“呸,老娘都撬不动的男人,就你这破鞋还想得手,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叶裴天对女人之间的机锋一无所知,他快步回到屋中,推开门,看见床榻上坐在晨曦里的楚千寻,心情就飞扬了起来。
楚千寻睡得还有些迷糊,伸出手揽住他的脖子,把额头抵在他的肩膀。
“我打了很多水,想不想洗个澡?早餐想吃什么?”叶裴天的声音如同低沉的和弦唤醒了昏昏欲睡的楚千寻。
这个男人总是温柔的像一只可口的羔羊,动不动就勾起人犯罪的欲丨望。
楚千寻一下把他拽了下来,“想吃……你。”
寒冬腊月,料峭北风。
越是寒冷的季节,越令人眷念床榻间的温暖。
“别这样,千寻,让我起来,好痒。”叶裴天笑了,
他枕着蓝色的床单,露出漂亮又性感的脖子,这一笑,仿佛满室的春花都开了,让楚千寻看得一时愣了神。
长得这么漂亮,魅惑了人心,勾了魂魄,还想要人放他起来?
她伸手把叶裴天按回去,趴在他的背上轻轻咬他线条迷人的后脖颈。
“不……不要这样。”叶裴天的声音打着颤。
“不要怎么样?”楚千寻的手开始悄悄使坏,“你说出来给我听。”
叶裴天就再也说不出声,
那微微泄露的压抑喉音,点燃了一屋子冰凉的空气。
……
城主府的会客厅内,江小杰胳膊吊着绷带,一脸不高兴地走进屋子。
站在窗边等待的客人转过身来,
“好久不见了,小杰,怎么把自己伤成这个样子。”
江小杰一屁股在桌前的沙发上坐下,把脚架上桌面。
“辛团副,别来无恙啊。封大哥走了以后,咱们这还是第一次见吧。”
第56章 第 56 章
麒麟创始人封成钰的死; 是辛自明心中的一片逆鳞; 熟知当年情形的老队员都不敢轻易在他面前提起。
但他却拿眼前这位春城城主江小杰没什么办法。
江小杰年幼的时候也曾是麒麟的一员,麒麟的团长封成钰遇害之后,没有参与那场战斗的他,满怀悲愤年轻气盛和辛自明相互看不顺眼; 大闹了一场自此自立门户。
此刻面对江小杰的挑衅; 辛自明心中是恼怒的; 但他城府甚深,不可能像江小杰这样简单而直白。从他的面目上甚至看不出过多的情绪波澜; 他只是伸手推了推眼镜; 淡淡地说了一句,
“小杰,你还是和从前一样; 没什么变。”
“我是和从前一样; 团副却和当年大不相同了。麒麟只怕也不再像当初的麒麟。”
“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来; 总要付出点代价。”辛自明站在窗前; 背对着光; 令人看不清他眼镜下的神色; “小杰; 你是不是还在怪我害死了团长。”
江小杰把头撇了过去; 事实上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当年过于年轻而情绪激动,其实不应该把封团长的死迁怒给其他人。
那时魔种初降; 他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 父死母奔; 孤身一人。在满是魔物和成年人的恶意中惶然惊惧,颠沛流离了一路。终于在麒麟扎下了根,麒麟的团长封成钰是一个心地良善的男人,收容了当时还十分弱小的他,给他庇护,教他成长。
可惜在那个年头,心软的好人一般都活不了多久。那个带给他温暖的团长很快就死了。以至于从那以后的江小杰开始执着而疯狂地一心追求力量的强大。甚至刻意回避了曾经的战友。
“说吧,你找我什么事。”江小杰把长腿从桌上放下来,“如果还是围剿人魔之类,就不用提了,我们暴雪只接和魔物有关的单子。”
“十阶魔物。有兴趣吗?”辛自明的嘴角微弯,“处刑者。”
八阶以上的高手在这个世界上凤毛麟角,江小杰的脾气虽然又臭又长,但相比那些城府深沉,毫无原则之人,他的心思简单而容易读懂,是辛自明能够真正放心信赖的少数高手之一。
“处刑者?十阶?”江小杰沉吟了片刻,“这个太难了。没有一个近战能够顶得住十阶处刑者。不行,我不想让我的兄弟白白送命。”
处刑者这种魔物和他们刚刚在魔窟剿灭的亵渎者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相比群居个体攻击力不强的亵渎者。这种魔物从来都独自藏身在深山密林之中。它强大而变态的异能,令所有人类强者退避三舍。
“我有一个人选,如果能邀请到他,再加上你我,不用底下的兄弟们冒险,拿下魔物也十拿九稳。”
江小杰哈哈笑了起来,“我的团副,你是没和处刑者交过手?你熟悉这是一种怎样的敌人吗?这个世界上去哪里找十拿九稳拿下处刑者的人?”
辛自明的视线透过落地窗的玻璃,投注到春城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这个人,我还没有邀请到。希望你见到的时候,不要太过吃惊。”
……
姜小娟走在热闹的集市中,大冬天的,她却不得不戴着一副宽大的墨镜,用以遮挡脸上被酒后的男人打得淤青的难堪痕迹。
老郑搂着她的肩膀摇了摇她,“行啦,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打你。开心点,今天想买些什么随便挑。”
每一次动手,他酒醒之后都会许诺是最后一次,但下一次的暴行只会变本加厉。
而咬牙下定决心要分手的姜小娟,总能被他事后这句随便挑,挽回了想要了断的心。
老郑把她推到香气四溢,琳琅满目的美食摊位前,十分大方而好说话,“看看想吃什么就拿。我老郑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女人。”
街道边的泥泞里,蹲着不少瘦骨嶙峋,衣不遮体的女乞丐。她们举着碗用艳羡的目光,可怜兮兮地望着被男人拢在怀里,可以随便挑选食物的姜小娟。
看着那些滋滋冒着油花的烤肉,挂着糖霜的糖葫芦,惹人眼馋的大肉包,姜小娟咽了咽口水,心里的委屈和身体的疼痛都似乎消散不少。
她重新伸出手讨好地挽上了老郑的胳膊。挑了一串十分昂贵的油多肉厚的烤肉串,等着老郑给自己付魔种。
“想吃什么?我买给你呀。”一道细细的声音,从嘈杂的人声里钻出来,钻进了姜小娟的耳中。
她从拥挤的人群缝隙间,看见了站在街边的楚千寻,
楚千寻手里拿着两支金黄的糖画,正在逗自己身边的男人,
“那么爱吃糖,就和小孩一样。”她举着勾勒得活灵活现的蟠龙飞凤引着叶裴天吃,另一只手随手给摊主丢了颗一阶魔种。
那个戴着银色遮面在所有人面前都冷冰冰的男人,却弯了嘴角,握住了她的手腕,就着她的手吃那枚金灿灿的糖。
阳光下的女人笑得那样肆意,活得那样洒脱,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和她并肩而立,登对又相衬,彼此都不用讨好任何人而生。
姜小娟突然就觉得手中那串难得吃到嘴的肉串,失去原有的香味。
楚千寻和叶裴天一人一支金色的糖画,牵着手在集市上走。
“千寻姐。”有人喊住了她。
街边的一家面馆里,满满坐着暴雪佣兵团的核心队员们。
今时不同往日,能不在街边摆摊,而单独有个独立店面的馆子,都算得上是高档场所。
全员一起吃铺着肉片的牛肉面,是只有城里的顶级团队才出得起的大手笔。
端着牛肉汤喝得满头是汗的阿威猛然听见他们团长的一句“千寻姐。”噗呲一声把面汤喷了出来。
其他队员的反应也都差不多。暴雪的成员大多很年轻,不少人从年幼时期就得到了团长的庇护,一路跟随至今。在他们的心中,19岁的团长伟岸光大,傲气冲天,好像还没有喊过谁哥谁姐。
楚千寻就笑着在门口和他们打了个招呼,“江城主,在这里吃饭啊。”
江小杰拍了一下身边阿威的脑袋,“发什么愣,叫人。林哥,千寻姐。一点礼貌都没有。”
阿威愣愣地站了起来,摸了摸脑袋。这个世界强者为尊,不太以年纪论称呼。阿威已经七阶,是春城内数一数二的高手,但老大既然发了话,他二话不说,站起身和全体队员一起恭恭敬敬喊了一声,
“林哥,千寻姐。”
“千寻姐,一起进来吃点。”
“林哥,这边坐。”
暴雪的成员们对这两位在危机关头不顾生死冲了进来,救援了他们的朋友非常有好感,热情地招呼起来。
江小杰站到了楚千寻面前,笑容灿烂,很高兴地发出邀请。他还十分年轻,不懂得摆什么城主的架子,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和感激的人,可以十分坦然地流露出自己热情。
楚千寻笑着谢绝了,告辞的时候,她心有所动地回首看了一眼。
江小杰身边的阴影里坐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眼镜,穿着白色的衬衣,看起来有些斯文孱弱,和周边熊腰虎背,精悍强韧的战士们显得格格不入。
这一位,也曾是楚千寻记忆中的熟人,在那里他是一位聪明睿智,时常谈笑风声的朋友。但如今的他目光阴郁,神情冷漠,和记忆中大不相同。
辛自明看着远去的二人,开口询问身边的江小杰,“那二人是谁?”
“那是我朋友,冒着危险救过我的命。”
看着那一双渐行渐远的背影,辛自明微微皱起眉头。
那位女子身姿曼妙,英气勃勃,使人心生好感。只是她身边那个男人的背影,总让辛自明有莫名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就是他腰侧挎着的那柄普普通通的低阶长刀,似乎也在什么地方一瞥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他们几阶了?是什么属性的异能?”
“六阶的,风系和……速度系。”
事实上战斗的当天,叶裴天大部分时间守在洞穴外,江小杰来不及留心他的等阶和能力。回来以后粗略打听了一下,听说是红狼六阶的速度型圣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
辛自明摇了摇头,暂时把脑海中的疑惑抛之脑后。
楚千寻和叶裴天来到春城公会大厅。楚千寻要在这里把战斗获得的魔躯转卖,叶裴天也时常跟过来看看,悄悄高价收购一些适合自己的高阶魔物的信息。
近日城中一举剿灭了魔窟,大获全胜,带动得全城士气高昂。公会的交易市场上各种高阶材料和武器的出售信息层出不穷。
叶裴天手中的蓝刀是楚千寻在白马镇请老郭凑合着打的,款式烂大街,等级也低得不像话。叶裴天却用得十分小心,非必要时候,轻易不肯拔刀,生怕早早损坏了。
楚千寻想着叶裴天送自己的十阶双刀和铠甲,帮着自己在战斗中无往不利,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裴天,我存了好多魔种,我给你买一把好一点的刀吧?”
“不必,这一把就很好。”叶裴天的手轻轻在刀柄上爱惜地抚摸了一下。白马镇里的一切回忆,对他来说都是值得珍藏的。
“那好,等我亲手打到一套适合的高阶材料,再去找最好的魔器设计大师,给你做一柄趁手的武器。”
公会的告示栏前挤着一大人群,正在热烈讨论着新张贴上榜首的红牌公告。
这份公告的标题写得十分惊悚:十阶魔物,邀约强力队友。
内容却让人看得云里雾里:
当初十阶魔器,换兄弟一命,君子守约,感佩至深。
近日又查探到一只魔物的所在,因能力微薄,难以独自拿下,特邀您再次并肩作战。如若准允,28日明月夜,某当前往贵处求见。盼许。
“这说得是什么呀?没头没尾。”
“什么十阶魔物,这世间已经出现十阶魔物了吗?九阶都难得一见好吧。”
“就是,估计只是个噱头,或者代号吧。十阶魔物哪里是那么好对付的,举全城之力只怕都不够。”
“不会是谁闹着玩的吧?”
“闹着玩?你知道告示栏红牌置顶需要多少钱吗?不止在春城。我们商队在巴郎,麒麟,都看见了一模一样的告示。周边各大小基地的告示栏同时红牌置顶,啧啧,到底是谁花这样的大手笔传达这么一份莫名其妙的消息。”
“可惜啦,只说了时间,又没说地点,不然还有机会去围观一下大佬们打得是什么机锋。”
人群中的叶裴天抬着头,沉默地看着那张挂在告示栏顶端显眼的通告。他心里明白,这是发给他的信息,有人在用这种方式,邀约他现身一见。
是见还是不见?
朗月轻风,黄沙万里。
平滑无物的沙丘突然开始震动,一座黄沙城堡,在月夜下缓缓从地底升起,出现在了沙漠的中心。
辛自明站在城堡的门外,述说了自己的邀请,那个怪异又冷淡的黄沙帝王,甚至连城堡的门都没有让他进入。
但他并不以为意,成功的结果才是关键,过程如何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他虽然站在了人类圣徒的顶点,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一路走来,依靠的是多精于计算的大脑,而不是强大的战斗能力。精神系属性在对抗意志坚定没有什么情感的魔物时,效果打大折扣。
十阶的魔物,他如果想要得到,一是用自己兄弟的命去堆,二是和可靠又强大的他人合作。
但是这个世界上八九阶的老大几个手指都掰得完,无一不是心思沉重,雄霸一方的人物,没有一个好相处的。
想和他们分享战斗成果,无异与虎谋皮。相比之下,他冥思苦想之后,竟然感觉这位声名狼藉的人魔,更令他觉得放心。
叶裴天的战斗能力,是他所知人类中最为强大变态的。
上一次,叶裴天夺走了魔种和大半的魔躯,但他遵守承诺用自己的血肉治好了他的兄弟,并给他们留下一半的魔躯。
辛自明暗自发现,这位声威赫赫的人魔竟然有一些心软。
强大的实力,柔软的内心,遵守承诺,还带着一份孤傲。
撇开成见,辛自明察觉这也许是一位他可以结交的强者。至于结交人魔的名声这类的东西,对他们麒麟佣兵团来说,从来就算不了什么。
“去的人就三位,你我之外,加上春城的江城主,他的冰系异能对付在丛林中游动的魔物,十分有利。”
“眼下达到八阶以上的一共就那么几位,彼此还相互排斥见疑,很难一起合作。但十阶魔物却不是那么好对付。”
“战利品由你分配,如果你愿意继续这种关系,将来我们还可以一直延续下去。”
“方圆二十里,我的人负责设置隔离,不会让任何一个外人进来,绝对不会造成你的困扰。你可以试着信任我一次。”
“叶裴天,你一直都是一个人吧,想不想试一次有战友并肩作战的感觉如何?”
辛自明劝说的话语不断地传进城堡,
叶裴天独自站在宽敞的大厅,沉默地听着他的话。
如果换做不久之前,有人来到门口,说这样可笑的话语,他可能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