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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仙凡同谋-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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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心到达青丘国时,已接近五更时分,比想象中的慢了几个时辰。由于耗费灵力太多,加上不熟悉地方,她胡乱在一家客栈门口按下了云头。刚一落脚,店家就眉开眼笑地出来接待了:“客官是住店还是吃饭?”

    清心一合了扇面边走边说:“先吃饭再住店。”一路千山万水,的确是累坏了,一屁股坐下后动都懒得动一下。

    “好呢。” 那店家喜滋滋地进去张罗了。

    清心看了看店内,除了自己,这时候居然还有一对年轻男子在一个角落里喝酒吃菜。一大盘鸡肉被吃得底朝天了,那穿白色衣服的男子似乎还意犹未尽地喊道:“店家,还来一盘鸡肉!”

    声音娇脆软糯,像炸酥的糍粑。

    那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小声道:“主母,您已经吃得够多了,待会吃坏肚子可就不好了,还是留着下次来吃吧。”

    主母?清心眉眼一挑,不由得对那白衣男子细细打量了几眼。柳叶眉,丹凤眼,秀气的面容,斯文的举止,虽着一身男装,却分明和自己一样是个女儿身。

    见清心打量自己,那年轻的主母鼻孔里哼一了声,手一抬,一块鸡骨头不偏不倚地朝清心的面部打了过来——

 146,老夫少妻

    就在那块鸡骨头离清心仅一指之遥时,清心忽然脚下一疼,顺势低了头去揉捏疼处,那块鸡骨头啪的一声击中她背后的粉白色墙,整个鸡骨头没入了三分之一。

    好手法!虽然没有看到,但清心感觉到了那道入骨的劲风,不由暗暗喝彩不已。

    那年轻的主母见没有打中清心,一抬手又一连打出了好几块鸡骨。眼见那骨头以凌厉之势朝清心的脑门攻击过来,清心突然哎哟一声,矮下身又去揉捏脚板心。那几块骨头便又非常敬业地镶进了后面的白墙中。

    恰好那店家端着两盘鸡肉走了进来,给清心的面前放了一盘,待转身时,却发现好端端的墙壁上竟嵌了好几块黑乎乎的东西,不由脸一拉,上去将鸡肉重重地放在那主母面前道:“我说小公子,你什么不好玩,偏要拿我这墙壁当靶子啊?好好的墙壁被你弄几块鸡骨头在里面,还哪有客人敢进来?你这不是成心拆我的台么?”

    把目标直接对准那年轻的主母,想必这店家曾见识过她的手段。

    那黑衣男子闻言怒道:“大胆店家,吃了豹子胆不成,敢这样对我们主母说话?”

    “怎么着?你们弄坏了我的墙还有理了不成?”那店家一点也不示弱:“我管你主母还是主公,皇天在上,你们弄坏了本店的东西就得照价赔偿!”

    “你!”黑衣男子霍地站起,却被白衣女子一把拦住,将一袋银子啪地丢在桌子上:“店家说的有道理,本宫弄坏了的东西一个字儿也不会少赔给你。这些够不够?”

    见这么一袋白花花的银子放在自己面前,那店家嘿嘿冷笑道:“你也别拿银子吓唬店家,店家不是吓大的,更不是个贪财的主儿。这墙是前不久新粉刷的。我也不难为你,你给个碎银,便算了账了。”

    “怎么,这么大一个店只值一点碎银么?”那主母眉眼挑了挑道。

    冷汗忽然从那店家的脑门顶儿一直往下掉,他后退一步道:“你,你你不会要毁了小店吧?”

    “哈哈哈哈。”白衣主母缓缓站起,秀气的眉头极为惬意地舒展着:“算你聪明!本宫一向从善如流,既然店家要赔偿,本宫一定不会亏待了店家你的。”

    那店家这才意识到碰到了个难缠的主儿,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打躬作揖道:“公子。不,主公,啊不。主母娘娘,小店家上有老下有小,全家老小就靠这店里一点微薄的收入过生活,您要是将它毁了,我这一家就得喝西北风去了。求您大人大量,饶过小店家吧?”

    那主母似有意无意地朝清心这边扫了一眼,抬手将那袋银子丢到店家的脚边,声音慵懒而又魅惑:“这不是给你银子了么?这么一袋银子足够你一家吃两年!——秋莲,将这屋子里凡是值钱的东西,什么桌子椅子通通都给我毁掉。不留一件!”

    秋莲?原来这穿黑衣的也是个女子!敢情这主仆二人是夜里秋蚊子咬,出来在这里残害人家小老百姓的!

    “是。”那秋莲一听,马上来精神了。接着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除了清心的那张桌子椅子还好好的外,屋子里其它的东西全部成了木屑齑粉。心疼得那位店家啊的一声,差点背过了气去,但面对这么有气势手段的主儿。他除了紧紧抓着那袋银子干瞪眼外,丝毫没有办法。

    有其主必有其奴!原来这位婢女的身手竟也是如此讳如莫深啊!幸亏自己有先见之明。早早化了妆,隐了身上的仙气,要不然栽倒她们手里,不知要吃个什么大亏。清心连连叹道,却假装一脸惊吓,两手不停地颤抖着。

    “主母,这位公子爷——。”

    “秋韵,那盘鸡肉呢?”那主母葱白的指尖慵懒地抚上一头青丝:“将那盘鸡肉打包带上。天快亮了,等会国主不见本宫,怕是又得惊动各大门派了。所以,我们得赶紧回去才是。”

    “主母,那盘鸡肉——。”

    “对了,这位公子不是要住店么?可惜这里是住不成了,若不嫌弃,本宫可替公子另寻一家去处,行也不行?”她这话是说给清心听的。

    “啊啊,不用,不用,反正天就要亮了,小生就在这里凑合着算了。多谢两位给小生手下留情。”清心连连摇手,脸色惨白。有了灵力就是好,想摆出一副什么样子就能摆出一副什么样子,而且看上去无懈可击,令人看不出一丝破绽。

    看到清心一副惊吓的模样,那主母轻轻一笑:“公子别怕,柳莎不会伤害你的。”又说:“既然公子不方便,那柳莎也不勉强了。——夜深露重,秋韵,把本宫那件狐裘拿出来给公子披上。”

    当那件带有一股狐臊味的狐裘强行披在清心的身上时,清心身上起了一堆的鸡皮疙瘩。

    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自己会遇到这么一枝怒放的桃花!

    听她们的口气,这柳莎的来头似乎不小。不然一个冷噤:她口中的国主不会就是青丘国的国主,那王雉的父亲王庹吧?如果是,自己就更该与她们划清界限,别搅合在一起了。再说,自己此来的目的是找到炫枫,并不是来这里唱风花雪月的。

    想到这,她将狐裘拿下来。

    “多谢两位关心。只是,小生明日一早便回去了,这狐裘恐怕不能及时送还,所以——。”

    “公子不必客气。像这样的狐裘柳莎多的是,有这一件无这一件无所谓。如果公子不嫌弃,将它拿回家中,时常看看,说不定还能想起柳莎今晚的这番情意了。”说完后,那柳莎粉嫩的脸颊竟然一红。

    够大胆直白了,比安雨心时代的少男少女还大胆直白。这样的大胆直白用脚趾头也能明白其中的含义。所以,清心想装傻卖萌都不行了。

    之前,她在心里设了多个场景,没想到第一个场景竟然是千古一遇的桃花劫。而且对方还是一位权高位重的主母级别。虽看过同性恋,但那是人家真心相爱,如今这么赤裸裸的同性表白实在让她始料不及,惊悚异常。

    她不敢去看那个柳莎,只觉得脸耳发烧,浑身的鸡皮疙瘩刷刷直往下掉。

    “可是,小生家里已经娶妻了——。”终于憋出了这么一句话后,才惊讶地发现那两位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只留下一缕淡淡的狐臊味。

    真真的来无踪去无影,比传说中的飞碟还诡异。

    那店家也不知什么时候溜走了,只留下一屋子的碎木屑子。

    好吧,既然有人送温暖,那就不要白不要。这入了秋的夜晚还真有了几丝寒气,难为那什么主母的一片爱心了。

    大约刚刚进入梦乡,清心就被一阵嘈杂的声音给闹醒了。紧接着身上一轻,那狐裘已经被人一把捞了去。

    清心不高兴地睁开眼,想看看是谁扰了自己的好梦,岂料胳膊一紧,一双大而有力的手将自己紧紧扣住了,一张老男人的脸在眼前逐渐放大,那双泛红的眼珠子似乎要从眼睛里掉出来,然后,清心看到那张被络腮胡围得紧紧的嘴巴一张一合,一个个惊雷似的字眼炸在她的耳朵里:“我…要…杀…了…你!”

    被关进黑屋子里后,清心才明白过来,那个老男人绝对是那个柳莎主母的丈夫。因半夜不见柳莎,便寻来了,而自己正好披着柳莎的那件狐裘,便理所当然地成了柳莎的奸夫。

    奸夫两个字一闪过,清心只觉得哭笑不得。这老夫少妻八成感情不好,所以那柳莎才会夜晚买醉,所以那男人才会时刻防备娇妻出轨。只是,将奸夫儿子冠在自己身上实在有些啼笑皆非。

    黑屋里飘着一股臭味,偶尔窜出几只老鼠之类的小动物,给清心来点重口味的惊喜。清心从小怕动物,此刻和这些小东西呆在一起,反倒没有那么恐惧了。

    自被关进来后,她的脑袋就非常的冷静。

    不冷静还真不行。因为,那老男人将她捆得像粽子,一丝一毫也动弹不得。而且,那不是一般的绳索,而是仙家的捆仙绳。这捆仙绳受无量天尊所辖管,专门对付一些犯了错,不听话的神仙。当她意识到这是捆仙绳时,心突地一跳:莫非,这老男人便是青丘国国主,也就是王娘娘王雉的亲生父亲?而且,他已经认出了自己?

    不对不对!要真认出了自己,自己这会儿应该就不是呆在这里了,而是站在了令人望而生畏的诛仙台。

    也不对!如果当她是柳莎的奸夫,依照这国主的火爆脾气,这会儿应该将她五马分尸了,怎会让她如此活蹦乱跳地呆在这里?只是这样无头无尾的关着,究竟唱的是哪一出?

    自到新一轮的馋虫袭来时,清心才弄清了老男人的动向。

    锦蓝枫失踪后,由于心情不好,清心一直没有胃口吃东西,以致到了青丘国,想到自己将面对寻找炫枫的巨大工程,不吃还真不行时,那种饥饿感便时不时地来袭击她,似乎要将几天的饭本赶回来。

    好在当她这次感到饥饿时,黑屋的门哗啦一声打开了,从外面进来一个袅娜女子。女子手里提着一个饭篮子,篮子上面覆盖着一块粉红色的帕子。

    一缕饭香从篮子里飘了出来,将清心肚子里的馋虫勾引得咕咕直叫——

 147,太舜天尊

    那女子将篮子轻轻放在地上,从里面端出一盘鸡丁,一盘牛肉,一盘剁椒鱼,一大碗饭和一壶桃花酿。拧开酒瓶,一股酥骨的酒香飘得满屋都是。清心吸了吸鼻子问:“是送我上路的饭么?”

    “上路?”女子掩嘴轻轻笑了笑:“公子说笑了。听说公子被国主关押起来后,我家主母急得不行,又怕公子饿着,便特地要奴婢找人做了这些饭菜给公子送来,这里面可没有下半点毒哦。”

    主母?清心警惕起来,不由将这女子打量了一番。虽然蒙着面,但那身段那动作,还有那声音,的确是昨晚那个叫秋莲的丫头。

    本来已经动筷的她将筷子狠狠朝碗里一摔道:“我说你们这是怎么啦?我本一介书生,因写一篇关于青丘族的文章卡文了,想来这里找找灵感,与你们没有任何冤仇,却因一件狐裘被扣上一顶奸夫冒,被关押在这里不说,如今你又送来这些饭菜,这不成心想害死我么?”

    “公子息怒。”秋莲忙道:“我家主母并无伤害公子之心,因为见昨夜连累了公子,心中十分内疚,所以特地吩咐奴婢告知公子,等公子吃完后饭后,秋莲就将公子送出青丘。”

    “真的么?”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不等秋莲回答,清心犹豫着拿起筷子,将一块牛肉放进嘴里,边嚼边问:“这么说,你家国主是同意啦?”

    “我家国主有事出去了。”秋莲笑道:“不过,即使国主在家,只要我们主母要求放了公子,我们国主也会同意的。”

    如此说来,那国主即使戴了顶绿油油的帽子,也不敢把那主母怎么样了?

    “看样子国主很怕你家主母哦。” 清心不动声色的问。如果那柳莎真是青丘国国主的克星,那自己寻找炫枫就应该会轻松许多。虽然。这对柳莎来说可能有些卑鄙,但谁叫她自己不自重呢?

    “唉!”秋莲长叹一声道:“你也看到我家主母了,那是整个青丘族都找不出第二个的一个可人儿。只可惜佳人命薄,嫁了一个比自己大了几轮的老头子。”秋莲边说边观察清心的脸色,见她一脸同情认真的样子,继续说道:“公子想想,主母这么年轻,每天伴随一个可以做她父亲的老头儿,心里该有多难受啊?”

    “那也是。”清心违心地点点头道:“看你家主母模样儿标致不说,功夫又好。这样好的女孩儿应该配上一位与她年龄相仿的优秀男子才是。”

    “像公子这样的人最好。”秋莲掩嘴吃吃一笑,道:“其实,我家主母自昨晚见了公子后。就一直牵挂在心,今天一早便要秋莲过去看看。谁知才走到半路,就听人说公子昨晚已经被国主捉走了。回去告诉主母,主母竟然哭了。后来托人辗转打听,才知道公子被关押在了这里。”

    “啊。”清心夹起的一块鸡肉啪地掉在地上:“柳莎她——竟为小生哭了么?”

    “是啊。所以。公子心里若有一丝怜悯,也不会辜负了我家主母的一番心意对不对?”秋莲眼圈红了红,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竟这样为自己的主子谋幸福,这丫头实在可亲可敬。

    “可是,小生家中早已订了一门亲事,恐怕——唉!”既然人家硬是找上门来。自己打蛇随棍上算是给足主仆面子了。只是,在赢得柳莎芳心的同时,还得为自己找条退路。否则到时候,自己怎么抽身呢?说家中早已定亲实在是一个漂亮得不能再漂亮的退路了。清心内心赞了自己一下后,幽幽地叹了口气,似乎很为难又似乎对柳莎的情意欲罢不能。这让秋莲看在眼里,喜上眉梢道:“不打紧。我家主母并不要公子娶她为妻,只是在她寂寞时安慰安慰她。和她说说贴己话罢。”

    哦,暗度陈仓啊!清心将最后一口饭扒掉,放下筷子起身,似乎下了很大决心道:“好吧,小生既蒙主母错爱,理应涌泉相报。秋莲姐如果方便,现在可否带小生去见见主母,一来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二来也好向她辞行?”

    “当然可以!求之不得!”秋莲欢喜道。随即收拾了一下碗筷,便将清心带至柳莎的住处。

    柳莎住在青丘国国都的拂阳宫。因受国主宠爱,拂阳宫全用水晶堆砌而成。一条红地毯从外铺到里,地毯上,一对用各色珍珠修成的栩栩如生的龙凤翱翔云海之上,端的是华丽非凡;水晶墙上,悬挂着两幅山水画,观其笔力线条,大约出自名家之手。房间,大厅以及书房全部用粉色帷幕隔开,几颗硕大的夜明珠将整幢屋子照射得比白天还亮。

    清心进去时,那柳莎穿着一身月白色长裙躺在大厅的一张软榻上假寐。换了女装的柳莎身姿婀娜,容貌姣好,皮肤水泽柔嫩,看上去年龄和清心不相上下,其气质举止,虽比不得天庭那些仙子,但在青丘国却算是个数一数二的美人胚子了,难怪那老男人栓不住她的心。

    那秋莲已经识趣地退了出去,并不忘带上了房门。清心怔了怔,不免有些尴尬。

    “小生见过主母。”她按捺着一颗狂跳的心,拢袖朝柳莎深深作了一揖,眉眼间极力铺陈着款款深情,身上去冒起了一堆的鸡皮疙瘩。

    她这是在玩火啊!弄不好便会害人害己。要不是为了找寻炫枫,她还真不想玩弄面前这个虽然任性但却纯真的女子。但是,这青丘国她太不熟悉了,若是盲目去找,不仅浪费时间,弄不好还将自己的小命搭进去。现在有了这棵大树,她不仅吃住不愁,重要的是可以打听到青丘国高层的内核消息。所以,这火再大,她也要扑一次!

    “公子?”随着惊喜的声音,一条红飘带绕了过来,在清心的腰间一缠,然后一道力量将她往前面一拽,竟拽进了柳莎柔软的怀中。

    “你——。”刚要说话,一只纤手伸过来,轻轻将清心后面的话挡了回去。

    “柳莎害了公子,没想到公子竟然还来拂阳宫看望柳莎。”柳莎秋瞳剪水地望着清心,脸上是喜极而泣的泪痕。清心以极其暧昧的姿势躺在她的怀里,只感觉脸部一阵阵发烧,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当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她有些尴尬地想站起来。谁知她刚一动身子,那柳莎的两条嫩藕似的胳膊便缠上了她的脖子,将她拉向自己,面带羞涩地将眼睛闭了起来。

    清心冷汗涔涔。她这是要做什么?难不成要自己亲吻她?这,这这也忒大胆了些吧!

    就算自己是安雨心的那个时代,男女之间从认识到恋爱到拉手,再到相互亲吻,都还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呢,而这柳莎第一次见面便赠狐裘,第二次见面便索热吻,这般主动开放还真是太令人瞠目结舌了。

    不要说自己是个女子,就是男子,她这样大胆恐怕也早将别人吓跑了。

    由此可见,这柳莎的内心是多么的空虚寂寞和充满渴望啊!

    “柳,柳莎,我们这个样子不太好。你看,我们——我们才刚认识——。”她磕磕巴巴地说道。

    “我都不怕,公子怕什么?”那柳莎忽然睁开眼,颇为委屈地看着清心:“公子难道嫌弃柳莎是妇人么?”

    “啊,不,不是,你误会了。”为了不让柳莎起疑心,清心笑着拧了一下那娇滴滴的脸蛋儿:“怎么可能呢?你这样可爱,小生疼爱都来不及呢。只是小生刚从那黑屋里出来,还有点心有余悸。”

    柳莎破泣为笑,抬起头在清心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忽然拉着清心的手站了起来:“走,我给你看一样东西。”拉着清心来到一个镌花屏风后面,打开一张桌子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来:“这个给你拿着,凭着这个可以自由出入我的拂阳宫,任何人都不敢阻拦你。”

    “这是什么?”清心暗喜,接过这个乌漆墨黑的东西,表面却不动声色地问:“但是国主不会放过我的。”

    柳莎噗嗤一笑:“这是我师傅送给我的护身宝。见它如见师傅,所以包括国主在内,谁也不会对它不尊呢。”

    “哦,原来如此!”清心大喜,忽好奇地问:“你师傅是谁呀?这么厉害!居然连国主都害怕?”

    柳莎执着清心的手,走到一张桌便坐下,又倒了两杯香茶,给清心递一杯,她自己一杯。抿了一口茶后,她说:“我师傅是一个怪人,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名讳。但是公子既然与我两情相悦,我倒是不忌讳说给公子听听。”柳莎说这话时,神情颇为严肃,语气里却充满了无限自豪:“我师傅叫太舜天尊,与天同生,与地同寿,除了如来佛祖,三界中只有我师傅资格最大最老,即是那玉面魔君,见到我师傅都要留三分薄面呢。”

    “太舜天尊?”清心微微一惊,这个名号她小时候似乎听说过。但因此人行事低调,独来独往,且没有谁知道他活了多少岁,而很少被人提起。如今被柳莎一说,她倒想起一件事来——

 148,假戏假作

    那是两千年前,自己刚刚和锦蓝枫好上,正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热恋之中。两人便约定逢双日在蓬莱山见面,已却相思之苦。

    但有一次,本该迫不及待约会,锦蓝枫却足足迟到了一盏茶的功夫。清心问他时,他只说了一句:“太舜天尊找我有点事,所以来迟了——

    当时她想:太舜天尊不是一向独来独往,鲜有人知道他的行踪吗?他们怎么弄到一块了?而且他们一个在地府一个云游四方,八竿子都打不到的关系,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问起锦蓝枫时,他却支支吾吾的不愿说,当时的萦玉仙子还没有现在这么充满好奇心,见他不愿说,也就不便追问了。

    现在想起,这太舜天尊似乎并非人人口中的唯我独尊呢。

    柳莎见清心陷入一片沉思,掩嘴笑道:“难不成公子也认识我师傅?”

    “哦,不,不认识。”清心连连摆手,又沉吟道:“不过,小生很小的时候好像听人说起这个名号——。”她顿住,故意不说完,然后看柳莎的面部反应。

    果然,她一脸好奇:“是谁?长得怎样?说来听听,看我认识不认识。”

    “说这名号的是一位长相俊美的年轻男子。”清心见柳莎眼睛放光,心倏地一动,便拿出了前世编故事的本事:“那时候,小生尚年幼。在一个寒冬腊月的日子里,我跟着父母去走亲戚,不料行至半路竟下起了大雨。那雨下的啊,还真是天昏地暗,像是从天上倒下来似的,不一会儿,我们全身的衣服就全被淋湿了。天寒地冻的。湿衣服穿贴在身上,想一把把割肉的刀子,割得我全身又疼又麻,手脚很快失去了知觉,脑袋里也出现了一些幻觉。父亲一急,将我抱起就跑,一直跑到一个山隘口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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