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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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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道:“得知霍先生要去曹都,贱妾为先生一大贺!好男儿,当如此!”

说到这里,她微微侧身看了自己身后的那中年仆。人一眼,道:“他叫孟白,是我家的世仆,后来随我到了阳城,霍先生此去曹都,贱妾无以相送,就把老孟借给先生吧。他对曹都很熟,有他带路,想必会帮先生省去不少心力和麻烦。至于盘缠和车马等物,我也已经命人给先生备下了,先生也请尽管放心。”

霍蒙一想倒也是,自己此去曹都不能连个认识路。的都没有,有这个孟白在身边,想必至少这问路的麻烦可以省下了。至于其他的车马盘缠之类,虽然现在他自己也不缺这个,不过考虑到双方的关系,如此倒也不算什么,因此当下他只是略一犹豫,便点头道:“既然夫人这么说,那我也就不客气了。”又对那孟白道:“那就烦劳你老孟了。”

那孟白闻言赶紧上前一步微微躬身,“能为霍先。生效劳是小人的荣幸。”

霍蒙笑笑,犹豫。了一下,转过脸去看着鱼玄素,颇有些纳闷地问:“我很奇怪一点,夫人得知我突然要去曹都,难道就一点都不觉的吃惊?”

“吃惊?当然吃惊!我们……”翡翠一直都鼓着小嘴儿站在旁边,好不容易逮住这个机会,当下还不等鱼玄素开口说话便已经抢着说了起来,但是她才刚说了几句就已经被鱼玄素扭过脸去喝止住了,然后,鱼玄素转过头来对着霍蒙一笑,道:“之所以并不觉得吃惊,是因为贱妾知道,霍先生你本就是一个志向远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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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阳城一路往北,霍蒙始终皱着眉头。脑子里一会儿想着爷爷所说村中霍姓男丁的问题,一会儿却又想到此去曹都不知道要面临怎样的风雨,一直到跑出了几十里地去,他才突然一下子勒马停住,眉头突然皱的更紧。

不对呀,爷爷他可是话里有话!

霍姓生育男丁的艰难,是从三百年前开始……这里头,原因会是什么呢?

这个时侯那孟白也已经勒转马头走了回来,霍蒙不想被他看出心思,便抬头冲他笑笑,“老孟,你们家夫人的娘家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家?”

那老孟看看前路,憨厚地笑了笑,道:“先生还真是了不起,这么些年来,俺还是第一个见到能跟俺们小姐比一比心眼子的人咧!”

霍蒙本是无心的一问,事实上鱼家怎么样他并不太在意,因为只看鱼士刚鱼士则那兄弟两个便可推想,那鱼家即便是有些身份地位的,也未必就能拿自己怎么样,但是听了老孟这句话,他却是不由得好奇心大起,赶忙问道:“这个话怎么说?”

那老孟笑了笑,“俺们小姐之所以让俺老孟陪先生你去曹都,其实其他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她让俺把曹都里的那些事儿,包括鱼家,都跟先生你说一说,让你心里也好有个准备,不至于到时候措手不及。”

霍蒙闻言微微颌首,这时老孟又道:“咱们还是先赶路吧,路上歇脚的时候,俺再慢慢的跟先生说。”

霍蒙一笑,“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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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都作为方圆几千里之内最大的都会,其繁华自不待言。

霍蒙和孟白赶了十几天的路之后,终于到达了这里,两人牵着马进了城之后,按照霍蒙的意思先是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命人给好好地喂马,然后霍蒙便信步走出客栈去,在街上随意的溜达,老孟自然是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不时的解说几句。

其实霍蒙可以直接去找赵云的,但是在经过路上连续多天的考虑之后,他还是决定先找家客栈住下来看看风向再说。因为赵云这个人,他已经并不敢太过相信了。

当下两人一路走一路看,不一会儿天已经快要正午,到了快要吃饭的时候了,霍蒙正想在路边找一家酒肆吃饭,却听那孟白道:“先生,快到晌午了,要么,咱们先找个地儿吃点东西再接着逛?”

霍蒙当即点头,那孟白见状这才笑着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巷弄,道:“几年之前这一块地面小人还是挺熟的,如果小人没记错的话,前面那个小巷子里有一家卖羊肉汤羊杂汤的,很是不错,眼下快到冬天,吃这个也合适,就是不知道先生喜不喜欢那个味道,您要是觉得还行,那咱们去尝尝?”

这种事情霍蒙自然是一切听他安排,当下便点头答应了,跟着他一路进了巷子里,等到那孟白说了一声“到了”的时候抬眼一看,心里不由得暗自赞了一声。

这虽说只是一家开在小巷弄里的小饭馆,但是只看那店里生意的火爆就知道,口味肯定差不了,而且最难得的是,霍蒙只粗略的在店里扫了一眼就发现,这店里的客人可是三教九流都有,堪称是龙生混杂的地方。

像这样的乱地方,自然是最容易得到一些意外消息的地方。可想而知,那孟白之所以推荐这个地方,只怕也是费了些心思的。当下霍蒙一点头,“就是它了。”

两人才堪堪走到那饭馆前,就见店里出来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女孩,梳着曹都女子惯常的双丫髻,穿着一身蓝布小袄,浑身上下收拾得很是利索,看见霍蒙眼神往店里看,她立刻便迎了上来,操一口浓重的曹都官话,“这位客人店里来,烫嘴的羊肉汤泡大饼,保证又香又顶饿,吃一回你就想第二回。”却是店里拉生意的。

霍蒙笑笑正想说话,却突然听见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道:“兰花这个小妮子,看见我们哥们几个来了不打招呼装看不见,反倒招呼其他人,你这店不想开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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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不太好,憋了好几个小时就憋出这点字来,嗯,没脸要月票……

等我把故事思路捋顺了,一定爆出来。

第四卷 蜕变之始 第十三章 红楼

第十三章  红楼

那出来拉客人的女孩闻言无奈地笑笑,转过身去勉强道:“是鱼少爷魏少爷到了啊,里面请。”显然这女孩不怎么待见他们。

刚才听声音的时候霍蒙已经听出来那人是鱼士刚,毕竟大家才分开没多少天嘛,当初他那嚣张的样子犹在眼前,倒是没想到自己这才刚一到曹都,第一个遇见的就是他。

当下他想了想,在老孟吃惊的目光里转过身去,笑道:“原来是鱼少爷,鱼少爷一向可好啊,相别多日,我可是一直都惦记着你呢!”

刚才还意态扬扬一脸蔑笑地看着那女孩的鱼士刚闻言转过头来,看清霍蒙的那一刹那,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转身就跑,不过脚底下打了个哆嗦,他还是站住了没跑。

毕竟这里是曹都嘛,又不是在阳城!

“你……到曹都来了?”

霍蒙一笑,“是啊,我到曹都来找你鱼少爷嘛!”

鱼士刚闻言顿时吓得小脸儿煞白,“你……你找我干嘛,我这不是回来了嘛!我……”没等他说完,他身边的几个公子哥儿中有一个人拿胳膊碰碰他,斜着眼儿瞥了霍蒙一眼,“老鱼,这谁呀?你怕他干吗?”

霍蒙笑笑,一拱手,道:“诸位少。爷好,我是鱼少爷的朋友,姓霍。”然后转首笑眯眯地对那鱼士刚道:“鱼少爷,咱们才分开几天呀,你不至于那么健忘,不认我这个朋友了吧?”

鱼士刚闻言忍不住在心里大骂,。但是当着霍蒙,他却愣是吓得不敢说什么,当下只能一个劲儿的点头。虽说这是在曹都,不是想当初在阳城了,料想他霍蒙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鱼士刚一看见霍蒙就想起陈风笑那个云师级别的高手惨死街头的模样,于是就吓得这小腿肚子不由自主的有点转筋。

这时候,那女孩知道霍蒙竟然。跟这帮公子少爷是一伙人,便不由冷眼瞥了霍蒙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转身进店里去了。

鱼士刚鱼士则兄弟狼狈逃回曹都的时候,可没脸。跟朋友们说自己是被赶回来吓回来的,甚至对于霍蒙这个名字都是避之唯恐不及,所以他的朋友们对霍这个姓自然没什么印象,当下那说话的少爷一听是鱼士刚的朋友,鱼士刚自己也点头了,顿时便摆摆手,“既然是老鱼的朋友,那就进去吧,别在这儿站着了。”

进去之后,他们四五个公子少爷的坐在一个桌上,。霍蒙和老孟坐在紧挨着的另一张桌子上,很快就有每人一大碗羊肉汤端了上来。

不过,原本熙熙攘攘的店里因为突然进来了四。五个衣着华贵的少爷,那热闹的气氛却是不由得降了三分。

鱼士刚一抬头。就能看见霍蒙正看着自己,实在是浑身上下都不自在,偏偏他又不敢说什么,所以只能低下头吃饭,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这时就听那几位少爷已经边吃边谈笑了起来,其中一个喝了一口汤,美美地道:“你们还别说,老是在家里大鱼大肉的,偶尔出来喝一回老何家这羊肉汤,还真他**香!”

众人闻言纷纷附和,有人道:“咱们不像老鱼啊,躲到阳城去一躲就是半年,既没人逼着练功,也没人把你锁在院子里不许出门,想干嘛干嘛,身边还有个漂亮的姑姑,想怎么收拾怎么收拾……”说着,众人不由心领神会地哈哈yin笑起来。

只有鱼士刚,听到这话不由吓得脸色发白,抬头看看霍蒙,又赶紧低下头去喝汤,神情尴尬之极。

偏生这个时侯还有人不知趣,压根儿就没注意到鱼士刚的尴尬模样,顺着话题又聊了开来,幸好很快大家就被另一个话题给吸引住了,其中一个道:“不过老鱼这痛快是痛快了,修炼可落下了不少啊,现在咱们哥儿几个可都是四级云者了,你还在二级上晃悠呢吧?”

鱼士刚闻言勉强抬头笑了笑答了声是,又低下头去。

这时另外一个道:“上次碰见了陈月华陈小姐,她还夸了我一句呢,说是照我这个进度练下去,保不齐明年的封士大典都能赶得上!”神情颇为自得。

众人闻言不由起哄,“就凭你,后年你能够资格去参加封士大典就不错了,你以为云士是那么容易练出来的!”然后又逼着问陈月华的事儿,刚才说话那人自然是一副矜骄的模样,坚决的不肯说,这架子一拿,倒好象他跟陈月华的关系真是有点不一般似的。

霍蒙和老孟在那边一边大口吃饭,一边仔细地留神着他们的言谈话语之中带出来的一些信息,同时与这一路上老孟告诉给自己的东西两厢参证,倒是觉得更加明白了些。

有人的地方就有阶层,曹都也一样。

在乡下的百姓们心里,一直都觉得只要是住在曹都的,那定然是了不得的人家,其实却不知道,曹都里吃不起饭的人有的是。当然,更多的是平民和小商小贩,贵族永远都是少数。

所以,像鱼家之类的家族,虽然依靠着做生意逐渐发达起来了,有钱了,甚至可以花高价给自己的儿孙们请好的老师,送入有前途的地方学习,而且还会不惜大价钱给他们买秘籍,补丹药,全力支持他们修炼,希望等到他们将来长大之后,可以凭借修炼出来的实力谋取一份爵位,真正的实现整个家族地位的抬升,但是至少在眼下,他们在曹都还是不入流的。

其实想想也就明白了,如果真是大户人家,鱼玄素也该多少学点家传的本事才是,而且就算是庶出,又从小没了娘,却也不至于被家族里给嫁到阳城那种小地方去。

与鱼家这样的家族相比,柳宗元柳家和陈月华所在的陈家,当然算得上是高门大族了。所以这些少爷们提起陈月华的时候,往往是非常恭敬和羡慕的。

当然,在曹都里像陈家那样的人家毕竟是少的,所以他们这帮少爷公子在曹都里倒是从来都不缺乏别人的恭敬的。

这时那一帮人撺掇着那个跟陈月华见过面的人,要他带着众人去见识见识陈家小姐的风仪,那人吃不过众人往上抬他,最后一咬牙,道:“好,本来下午我是想自己过去的,不过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那就一起过去好了,陈小姐说,她会带我进门的。”

众人不由先是大喜,然后才好奇地问:“去哪里?”

那人得意地道:“明辉先生你们知道吧?”众人齐说当然知道,就连坐在另一张桌子上的霍蒙都不由得想起当初鱼玄素和翡翠向自己解说天一宗时曾提到的明辉先生。这时那人又道:“知道就好,陈小姐说,最近明辉先生的红楼里缺几个人手,她可以推荐我去试一下。时间就是今天下午,红楼!”

众人闻言不由得大喜过望,要知道,那明辉先生可是曹都里公认的圣人,哪怕是到他的红楼里当几天跑腿的下人,那说出去可都是涨脸面的事儿。

再说了,一旦进过红楼,哪怕是受过明辉先生一句两句的调教,这出来之后就立时身价不同,指不定下回天一宗再招弟子的时候,就能挤进去了呢?

话又说回来,即便是进不去也不打紧,在正常情况下,没有点低微身份的人,想到红楼里去看书,人家都压根儿就不让进门呢!就算是大家去了之后当不上红楼里的仆人,至少也能去开开眼界见识一下,以后又多了一个吹牛的本钱不是?

想到这些,大家不由顿时把那人更高地捧了起来,一致说好吃过饭就去红楼等着陈月华陈小姐,至于鱼士刚一个劲儿的低着头,不说也不动。

而这个时侯霍蒙已经吃完了饭,他低头想了想,心说先去见见陈月华倒也不错。当下便站起身来走过去,笑着一抱拳,道:“诸位少爷好,小弟初到曹都,一直都听人说红楼是一处圣地,所以也想过去见识见识,只是身份低微,一直都没机会进去,不知道诸位下午去红楼的时候,能不能带小弟一起过去见识见识?”

说到这里,他见已经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便又笑了笑,指着唯一一个低了头不敢看自己的鱼士刚,道:“鱼少爷,你面子大,帮我说句好话怎么样?”

这个当儿鱼士刚敢说什么,只好抬起头来一脸别扭地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然后就又把头低下了。那领头要去红楼的人这时才发觉自从进了这家羊肉汤馆之后,鱼士刚就有点别扭,不当下由纳闷地看了看霍蒙,问:“我们都是修炼的,都是云者,所以才有资格去红楼,你也修炼过?去红楼干嘛?”

霍蒙一笑,“我也修炼过几天,虽然没什么成绩,但好歹也算是入过门吧,还请诸位帮忙,带我去开开眼界。”

那人颇有些不耐烦地看了看霍蒙,“那种地方不是你能去的!你也不瞧瞧你是什么身份,一个乡下来的小子,一看就土里土气的,就凭你也配进红楼去!”说完了转身看看鱼士刚,“我说老鱼,你在阳城混了半年,这眼界可低了不少啊,刚才我还没觉得,这会子才瞧出来,你怎么连这样的人都结交上了?”

鱼士刚满脸通红不敢说话,却又深深地害怕这几个人说话过激会得罪了霍蒙,当下那脸色比之刚才更见尴尬。

正在这时,却听角落里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他不配,你们就更不配。”

**********

PS,废话几句:

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一直找不到感觉,说实话这本书的订阅我挺满意的,所以成绩不是问题,而且故事到这里也逐渐开始进入我布置了好久铺垫了好久的大高潮了,作为全书的第一个大高潮,我本来是期待已久的,但是现在却老是提不起劲儿来,挠破头皮,就是没灵感……只能用时间硬生生熬出一章来,保证不断更。

这也是我写《药王》这本书的底限,不管感觉多差,都要保证不断更!

本来今天还是没脸要月票的,但犹豫了好大一会子,还是希望大家能用月票刺激我一下。现在的英年早肥不比从前,江湖老了脸皮反而嫩了,很是知羞知臊的,大家的月票'pia''pia'的砸我的脸,我要是再不爆发,还有脸混下去?

第四卷 蜕变之始 第十五章 甄仙人

第十五章  甄仙人

乍一听这声音,和鱼士刚一同过来的那几位少爷立马就瞪眼睛,眼看要炸翅儿!

大家循声齐齐的扭过头去,就看见一个干巴瘦的小老头儿背对着众人大喇喇的坐在角落里,一身半新不旧的青布长衫,怎么看怎么像个穷酸。

此时恰好那刚才出门揽客的女孩正刚从老头儿的手里接过几个铜钱来,闻言不由顿时把小脸儿都吓白了,不由一把攥住老头儿的袖子,“甄爷爷,您胡说什么呢!”

那刚才拿斜眼儿觑霍蒙的少爷霍然起身,啪的一拍桌子,顿时溅起了一桌子的汤汤水水,弄得身旁几个同样怒不可遏的家伙躲闪不及,不知不觉间就丢了一点煞气——人家好歹也是四级云者来的,刨开了那些世袭的贵族们不说,等闲的在这阳城里,他们瞧得起过谁?一个小老头子,居然敢说他们不配?

这会子那女孩可是真吓坏了,她跟这甄老头虽然没什么亲戚,但是自打她记事儿那会子起,老爷子几乎是每天都准定在晌午尖儿这会子,穿着一身半新不旧下摆上还满是皴褶的青布长衫溜达过来,到自家这店里吃饭。他身架骨量小,人又老,饭量也就不大,每顿饭都是一碗羊肉汤,不要羊肉,只加三两羊杂,要嫩肝,然后半个饼。

从来没多过,也从来没少过。

时间一长,不是亲戚也是亲。戚了。老头儿算是看着她长大的,待人又亲和,所以每次她来了,女孩给盛的那碗总是最实在。只不过老头儿嘴很紧,问他是哪里的干嘛的,从来不说,只是根据他一个老头儿总是过来这里吃饭来推测,住的应该距此不远。

当下女孩不由一边扯他的衣袖,。一边扭过头来无奈地冲那几个少爷赔笑,“甄爷爷他刚才喝了点酒,人又上了年纪,架不住酒劲儿了,说昏话呢,不是跟你们几位少爷搭腔,你们别在意。”随后那丫头眼神一转,又赶紧道:“几位少爷今天的饭钱就免了,就当是我代甄爷爷给你们各位赔不是了。”

人往往都是这样,不怕压就怕。架,如果他脾气上来了,你比他脾气还大,那这事儿就好办,保不齐对方就怂了,可如果是一旦出来个劝架的赔不是的,那这事儿立马就大发了。

当下那刚才拍桌子的少爷闻言,顿时便越发的怒。不可遏,要不是对面还坐着人,说不准他这一脚就把人家桌子给踹翻了,当下三两步走过去,也不顾那女孩的求情,一伸手就把她拨开了,伸手就往老头儿肩膀上拿了过去。

人家好歹也是四级云者,虽说对付一个干巴瘦的。老头子,他还不至于使出什么本事来,但就是一个壮小伙子这么使上力气的一巴掌下去,可也够一个老头儿受的。

霍蒙看得眼睛一眯,不知不觉地往前移动了两。步,看似是要过去劝架的,其实却已经做好了救人的准备,但是这会子没成想,那老头儿竟是突然的伸腿向后踢了一下板凳,顿时那少爷的身子就失去了平衡,竟是不由自主的哎呦一声往前趴了下去。这当儿老头正好一转身站起来,竟是恰恰避开了那人的身子。

老头儿的动作。分明很慢,眼看着那人的身子就要趴到他身上,但是他就那么慢悠悠的一站一转身,那人的一个狗扑却愣是连他的一片衣角都没沾到。

啪!摔了个实实在在。

杯盘乱飞,汤水淋漓。

所有人一齐傻了眼,尤其是那小姑娘,更是吃惊地捂住了嘴巴,先是一喜,然后又顿时忍不住担心起来。按照她的理解,老爷子这一下虽然不是“故意”的,但却是让这帮平日里就好斗勇耍狠的公子少爷们吃了瘪,他们怎肯轻易绕了老爷子。

所以当下她赶紧过去要扶那先是摔在桌子上,然后又从桌子上摔到地上的少爷公子,不过老头儿却是笑着一摆手,制止了她。

女孩瞪着漂亮的大眼睛,一脸的迷茫。

那摔倒的少爷站起身来愈发怒不可遏,当下甚至忍不住运起了自己体内的云气,甚至想着这一巴掌拍死了也不错,但是就在他的巴掌高高扬起的时候,却不知怎地就瞥见了此时恍如石化一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几个同伴。

然后,他不由自主的就停住了,顺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正好那个干巴瘦的老头儿也扭过头来,冲他微微一笑,那家伙顿时也石化住了。

“甄……甄、甄……”

老头儿不再看他,转首笑眯眯地对霍蒙道:“小兄弟,你很聪明啊,腿脚也够快的!”

他正是当初在阳城街头给霍蒙和周小溪算卦,后来还五个铜钱卖了一段红绳给周小溪的那位算命先生!

霍蒙一笑,“老爷子您也不慢呀,您回来几天了?”

老头儿笑得云淡风轻,“七八天了吧!”

那么多人都傻乎乎地看着两个人,却是压根儿就听不懂他们之间的对话,也不明白这七八天是什么意义,更不知道这身份天差地别的两个人怎么会认识,而且还能这样有来有去的笑着说话。

但霍蒙闻言却是不由得心神一凛。

七八天?自己和老孟这一路快马赶到曹都,也足足用了七天时间,普通人就算是骑着快马,走一趟阳城和曹都,也要十几天呢,他却只说已经回来了七八天了?

难道他是当天去当天就回来了?

这时那老头儿一边往外走一边对霍蒙道:“既然你到曹都来了,有时间的话到我那里去串个门吧……”他指指霍蒙身边的几个少爷公子,“他们都知道我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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