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药王-第3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难道他是当天去当天就回来了?
这时那老头儿一边往外走一边对霍蒙道:“既然你到曹都来了,有时间的话到我那里去串个门吧……”他指指霍蒙身边的几个少爷公子,“他们都知道我住在哪里。”
说完,老头儿晃晃悠悠的就往外走,竟是连理都不理那些少爷们,偏生刚才还怒气冲天的少爷们竟然连拦都不拦,只是傻乎乎地看着老头儿飘然而去。
过了一会子,那刚才摔了个狗啃泥的少爷第一个回过神来,忍不住三两步走过来,眼睛直巴巴地看着霍蒙,问:“你认识甄仙人 ?'…3uww'”
“他姓甄?仙人 ?'…3uww'”霍蒙眉头一蹙,不答反问。
几个人闻言不由吃惊地面面相觑,“他都认识你,你居然还不认识他?”
******************
状态真是不好,请诸位容我慢慢找找状态。
保证不断更,当然,也就没脸求月票……
第四卷 蜕变之始 第十六章 地位
第十六章 地位
带着一脑门对霍蒙来历的猜测,几个人一起动身前往红楼。
而且,随着鱼士刚因为实在无法忍受那种恐惧的感觉而在中途借口溜掉,在这帮曹都的暴发户公子哥儿们眼中,霍蒙这个乡下小子的身份来历愈发神秘。
不过,因为有了那个甄仙人的一句话,对于霍蒙随同前往,众人再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红楼,是每个曹都人眼中的圣地,是每个外乡人眼中曹都的标志性建筑。
一路行来可以看见,整个曹都都是一种东方古典式的建筑群落,不管是曹侯居所的红墙碧瓦,还是普通百姓的小小庭院,都是如此,而事实上,这不但是整个曹国境内所有建筑群的主题基调,也是包括了曹国、齐国等国家在内的大周天子治下北半部的整体基调。
但是,就在曹都的东部,却有。一大片在曹国境内绝对不可能见到的碧绿草坪,它就像一张干干净净的巨大绿毯,铺在曹都的东门之内,草坪的中央耸立着一座高达五层的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绝对称得上巨大的红色建筑,让每一个从东门进入曹都的人,都可以第一眼就看见它,并且为这种从未见过的建筑样式和建筑高度所震惊。
碧绿而宽广的草坪在地平线上。略有起伏,上面便连一根杂草也无,至少有十几个园丁在细心的坐着维护、修剪,浇灌等等工作,再配以他彪悍姓的巨大红色建筑,以至于让霍蒙这个在现代社会住了近二十年的人乍见之下都不由得有些震惊。
除去它的颜色因素之外,这似。乎更应该是一座欧洲人所喜欢的度假别墅。
当然,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在前后两世里,霍蒙对。建筑都没有什么具体的研究,所以,他无法准确的说出这是哥特式建筑还是巴洛克建筑,或者这里面还有一点现代的东方味道,总之,如果对于一个在现在都市里呆惯了的人来说,这建筑或许毫不出奇,但是对于这个完全古典而封闭的云鼎大陆来说,它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力,可不是一般的大。
霍蒙突然有一种回到了上辈子的感觉。
尽管在来曹都的路上,老孟已经不厌其烦津津乐。道的无数次说起过红楼在曹都的地位之高,但是真正来到这座名叫红楼的别墅前,被两个穿着一身铠甲的武士给拦下之后,霍蒙才更深刻的体会到了老孟话中的含意。
“除了红楼的信徒和贵宾之外,即便是曹侯亲临,。没有明辉先生的话,也一样会被拒之门外。”
在这样一个君。权至上的时代,这是怎样一种彪悍的地位。
其中一人上前很是客气地向那两位武士打听了一下之后,就很谦卑地退了回来,“陈小姐还没来,咱们就在这里等着吧。”
顺着笔直的从大门通往红楼正门的大道,霍蒙抬头看向那座现代化建筑,心里想,这里怎么会出现这样一座怪异的现代风格的建筑?
无聊的等待中,开始有人想套霍蒙的底,说话的正是那个因为认识陈月华所以才带着大家到这里来的人,在路上,霍蒙听见大家叫他老胡,也有人喊他二哥。
“你是阳城人,前段时间你们阳城的城主陈风笑被杀,你见了吗?”
“在,亲眼目睹。”霍蒙微笑道。
“真的是在大街上?那么肆无忌惮?那个小子真的只有十六岁?”剩下的几个公子听见这边的对话,也都纷纷聚拢过来,问题层出不穷,但是都毫无疑问的表现出他们对一个小地方能出现一个十六岁的云师级别高手表示极大的质疑。
霍蒙点点头,“是在大街上,很肆无忌惮,那小子也确实只有十六岁。”
虽然是时隔多日,这则新闻早就已经变成了旧闻,但是听不相干的人你耳传我耳,总不如听一个在现场亲身经历了的人讲述来得更加震撼和过瘾。
那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小毛孩子杀死了一个云师级别高手的飙血故事!
十六岁就拥有云师级别的实力,敢于公然单挑并击杀一名同为云师的城主,这简直就是每一个修炼者的放诞梦想,但是很遗憾,这种事情往往只存在于传说中。
但是惟其如此,听霍蒙淡淡讲来,大家才听得更是热血沸腾。
当然,过程不会是真实的过程,在霍蒙的口中,他自己要比当时面对陈风笑时还要狼狈多了,最后的击杀,也只是出于侥幸。毕竟在他看来,在曹都这么一个不知深浅的地方,没必须把自己渲染的太厉害,把这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说对了,整个故事也就不至于走形了。
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千古不移。而在此前,他已经吃了太多的亏。所以,除非是颇不得意,他宁肯让自己做一个毫不出奇的乡下人。
但是就在这时侯,那位胡二少爷却砸吧砸吧嘴,突然问:“那个杀死陈风笑城主的家伙,叫什么来着?”
陈风笑被杀的传说,虽然因为天一宗的人不愿意传出去损了自己的宗门形象,所以进行了极力的压制,而像鱼士刚鱼士则之类亲眼目睹过那件事的人更是早就收到了警告,但世上从来就没有不漏风的墙,这件事还是早就在曹都的修炼者们中间传开了,只不过那个十六岁少年的名字,却一直不曾有很明确的说法。
霍蒙笑了笑正要说话,突然听见身后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众人转身一看,只见一匹朴素而不失庄重的青篷布小马车正缓缓驶来。
那胡二少爷一见这马车,顿时丢下了刚才的话题,说了一声“这是陈小姐的马车”,然后便赶紧哈着腰迎了上去。
骄傲和矜持这种东西,对于一个平民或许有用,对于一个世袭的贵族来说,更是秉身的重要武器,但是对于一个想要成为贵族却还没能成为贵族的人来说,却是一钱不值。
在他们看来,对下要把自己装扮成威严的上位者,对上,还不如做一条狗来的实在。
马蹄声中,那胡二少爷一边随着马车小跑一边低着头对着车厢说话,丝毫没有了此前的少爷模样,但是那带着一顶草帽的赶车人却连看都不看他,车厢里也没有一点声音传来。
一众人等都恭敬地站在路旁低下脑袋,马车准确地在众人身前停了下来。
*************
开始逐渐找到一点感觉了,嗯,我也在期待自己的爆发。
预备好月票吧!
第四卷 蜕变之始 第十七章 默契的见面
第十七章 默契的见面
曹都的贵族圈子里曾经盛传一句话,一个智深如海的父亲未必会有一个同样智慧的儿子,却往往会有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女儿。
这句话用到陈家陈月华的身上,简直是一语中的。
陈家是一个在曹都屹立了足足两百年不倒的贵族之家,到了陈家现任家主陈道之这里,更是身为曹国上卿,是在整个曹国都足以排进前十名的重要人物,而最关键的是,陈道之以他雍容优雅的气度和算无遗策的智慧,在整个曹都,乃至于附近许多国家,都赢得了一个智者的称号,和人们极大的尊敬。
但不幸的是,他的几个儿子,以及其他十几个侄子一辈的后继者中,却尽是些喜欢夸夸其谈的纨袴膏粱,竟连一个能够追随他智慧脚步的都没有。
唯有一个女儿陈月华,才堪堪符合他的要求,并且成为晚辈中最受他宠爱的一个,因此,在曹都提起陈家的下一代,人们首先想到的不会是陈家那几个金玉公子,而是在陈家排行第三的这位陈月华小姐。
尽管如此,她做事仍然从不张扬,不管到哪里去,从来都最多只是坐一辆在曹都贵族们中间绝对显得很寒酸的青篷布小马车,而且,不管现在的曹都有多么盛行女子胡服骑马,但是在曹都,她却从来都不会跟随时尚,像其他的贵族女子那样穿着紧身的胡服骑着马儿抛头露面——当然,在家里或者是在其他地方则是例外。
这是一个公认的淑女,大家闺秀的典范,和佼佼者。
因为她的父亲陈道之曾经。告诉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尾巴,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不会想着要把自己的小尾巴完全藏起来,而是让它稍微露出那么一点。
遵循父亲的教导,她所露出来的,。就是为其他贵族小姐们所极为不屑的一点,那就是和下面的那些暴发户们打交道。
其实天知道她有多讨厌那些一身土气的暴发户!
马蹄哒哒,算时间差不多该到。红楼了,她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想着今天回去之后向父亲禀报时,大概又会获得父亲的几句赞赏吧。
这个时侯,不知为何她突然想到了那个同样也是。一身土气的霍蒙。
最近这一段日子,霍蒙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却击。杀了陈风笑这么一个成名已久的云师城主的事儿,在曹都的贵族圈子里可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连带着前些日子柳家食客萧易寒被击杀的事儿也又被有心人同时给提了出来,所以,作为当日的亲历人之一,她自然曾经被不少人打听过关于霍蒙这个人的消息,而她的回应则一律是,不熟悉。
因为在把自己所了解的那个霍蒙,以及自己与。他曾经打过的交道都告诉给父亲之后,父亲的交代是,对于这个霍蒙,且看看再说。
仔细想来,不管。是当初救了他一命,还是在他击杀萧易寒之后自己所释放出的善意拉拢,其实无心之下,自己已经布好了该布的棋了。就凭这些,已经足够让她心安。
但是不知为何,每次一想起霍蒙这个似乎土里土气,但是是他周围那些真正的平民们相比,却总又有些卓尔不群感觉的年轻人的时候,她总是会不知不觉的皱一下眉头。
算了,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干脆不去想了,改天找个机会再向父亲请教一下就是了。再说了,明年的封士大典,想必他一定不会错过吧?
马车缓缓减速,似乎快要到了,这时她听见外面有脚步声想起,然后就听见了那个让她皱眉的声音。
胡家,一个新近十几年里才逐渐富起来的家族,正在努力的想要获得一点政治地位,可惜十几年下来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贵族之家愿意跟他们打交道,他们也就无法获得借力的渠道,胡家的二公子据说修炼的天资还可以,家里也愿意花钱,算是这批暴发户里将来最有可能出息一些的了。
当然,即便如此陈月华也还是很不愿意和他们这样的家族这样的人打交道的,但是父亲说,胡家是靠着制作军用铠甲逐渐发的家,别看现在天下太平,但是指不定什么时候,一场仗打下来,胡家就有可能成为新晋的重要家族。
所以,她硬着头皮也要拉拢。
那胡二公子很努力的想让自己的谈吐高雅一些,可惜他那些讨好似的奉承话却说得陈月华一阵阵皱眉,这时,马车正式停下了,陈月华努力挤出一个温婉谦和的微笑,在车夫掀开帘子之后,探出身去,眼眸一转的功夫,已经照顾到了在马车前恭候的那几位公子少爷,当真的是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但是,当她看清了一个人的时候,脸上的神色却是不由得为之一僵。
眼眸一转,她借着踩凳下车的功夫,很好的掩饰了表情的瞬间僵硬,冲那些一身土气但是对自己的态度还算恭敬的公子少爷们微微一笑,“劳诸位公子久候了,请随我进去吧。”却是连提都没提胡二公子不经过她的同意就私自带了那么多人一起过来的事情。也或者,这早就已经在她的计划之内了。
一众人跟在陈月华的身后进门,这一次,那些守门的武士倒是二话不说就放行了,她毕竟是这里的常客。
在通往红楼的笔直大道上,几个少年公子纷纷簇拥着陈月华,一路上陈月华逐一问过了姓名,淡淡地应对着,并且承诺待会儿把他们都介绍过去,一直到众人众星捧月一般走到红楼之前,在这一路上,只有霍蒙像个局外人一样,一边缓缓地缀在众人身后,一边抬头打量着这座在他看来很诡异的建筑。
居然还是钢筋水泥结构的,这可跟当下曹国境内喜欢用纯木质结构建房子,或者顶多是砖木结构,可真是大大的不一样啊!
不只是兴奋之极还是故意,包括陈月华在内的众人好像是浑然忘掉了还有霍蒙这个人似的,进了红楼之后,她竟是直接的带着几个公子往一边去了,霍蒙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追上去,而是自顾自的在这座宽敞明亮的前厅内徘徊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有一位书童打扮的十五六岁少年走到他身旁,浅浅地一躬身道:“这位少爷,请随我来。”霍蒙闻言一愣,前后左右打量了一眼,这时却听那少年又道:“是陈月华小姐吩咐我来引领这位少爷过去的。”
霍蒙闻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连忙道谢。其实不用想也知道,除了陈月华还能有谁,而事实上,他到这里来,不就是想借一个陈月华的眼睛和嘴巴嘛。
那书童带着霍蒙七绕八绕,最终领着他来到一处阔大的大厅前,这才停下步子转身笑道:“里面是我们红楼的普通藏书间,陈月华小姐特意叮嘱要我带少爷到这里来,请进吧。”
霍蒙一边心里琢磨着普通藏书间这个词一边道了谢推门进去,却见里面竟是如现代社会的大型图书馆一般有着一排排的木质书架,而眼下这里面也确实有不少人正徘徊于书架之间,大多数人手里都捧着一本书。
只不过看穿着打扮,这些人的身份显然都要比自己高贵多了。
霍蒙迈步走进去,根本就没人理他,他带着一抹讶异在书架间转了起来。
其实他这一趟过来,只不过是想在陈月华面前露个脸,也算是在另一种程度上向她以及那些与自己曾经打过交道的人打个招呼罢了,所以,这个等待自然也就悠闲之极。
不过就在他在书架之间闲赚,目光从那一本本手写后誊抄又线装成册的书滑过的时候,偶然看见一个书名,却是不由得一愣,忍不住信手拿起一本,只见那微微泛着一点纸黄的封面上秀气十足的四个字居然是——兽血沸腾!
霍蒙一阵发呆,在那似乎已经很久远的回忆里,他似乎听很多同学在课间闲聊时提起过这四个字,打开书虽然翻了几页,刘震撼……这个名字很陌生。
放下手里的这一本,他逐一翻查,很快就找到第一册,翻开第一页,这是一个曹国阵亡士兵的意识穿越到另外一个蛮兽大陆的故事……
霍蒙一阵眼晕。
这时,他身边突然想起一道好听的声音,“这本书的名字叫兽血沸腾,也是明辉先生的著作之一,共计三百多万字,是一本很长很长的长篇故事,书很好看,在过去的几年里,也曾轰动过曹都的贵族圈子,但是据明辉先生自己说,这只是他写来供自己缅怀过去那些浪荡生涯缅怀的,他还说,没有人会真正懂得他的孤独。呵呵,当时先生的这个话说出来时,知道的人都很纳闷呢!先生过去的生涯,与这本书又能有多大关系呢!”
霍蒙扭头一看,果然是陈月华。她脸上带着一点无需做作很自然的微笑,声音很细很小,似乎只是作为朋友,无意间看见霍蒙在翻这本书,所以才顺口解释一下而已。
当然,她此时的解释要比刚才面对那几位少爷时风趣多了。
“这是明辉先生写的?穿越小说……哦,不,是穿越故事?”
陈月华闻言笑笑,声音还是很小,似乎是怕影响到其他正在看书的人,于是就在这样一个并不私密的空间里,却被她硬生生的给营造出了一些些私密的氛围。
“是啊,是明辉先生写的,先生著书众多,这一本的评价不上不下,在我看来,它还是一本很有故事性的著作的,只不过较之先生的那些煌煌大作,却还是要逊色不少,比如说……先生还有一本也是虚构的故事,叫做《三国演义》的,就比这一本要更高明许多,甚至有不少将军们都把它奉为圭臬,称之为‘大兵书’呢!”
霍蒙目瞪口呆,三国演义?这是哪儿跟哪儿啊!
他转首看着陈月华,“陈小姐跟这位明辉先生很熟?”
陈月华低头掩口一笑,作为一名极富教养的大家闺秀,仅仅只需要这一个小动作,就将她的妩靡婉约的风情与雍容典雅的气质展露无疑。
“整个曹都都没人敢说跟明辉先生很熟。唔,琴仙子是先生的义女,她或许还可以说跟明辉先生很熟。”
琴仙子?也不知怎的,霍蒙突然就想到了当初鱼玄素所说的那个所谓的天一宗仙子。
他没有深问,而是感激地冲陈月华点了点头,道了声谢谢。而陈月华也冲他淡淡地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而去,从头到尾,她都不曾开口问霍蒙为什么突然来了曹都,而霍蒙也并不曾主动提及,双方默契到令人惊讶。
接下来,霍蒙又在这里略转了转,然后便起身告辞而去,被书童客气的礼送出门之前,他也并没有再见到那陈月华,甚至于他这么一个不够资格不够地位的陌生人在红楼里转了一圈,还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但是不出他所料得是,就在当天晚上夜已入暮,赵云便找到了他落脚的那家客栈。
“你小子动作很快呀!”他进房之后就直接拍了拍霍蒙的肩膀,很亲热地道。
霍蒙笑笑,一边给他倒茶一边道:“陈小姐的消息也不慢。”
赵云嘴角一挑,露出一个可堪玩味的笑容,凑过来小声道:“虽然我也觉得那个妮子长得不赖,但是我可告诉你,那朵花可不好摘!”然后哈哈大笑。
霍蒙与他对面坐下,嘴角挂着一抹微笑,一言不发。赵云也不喝茶,笑罢了又自言自语道:“一个女人太聪明了可不是好事儿,尤其是她还有一个比她更精明也比她更滑头的老子。”他摇摇头,“让她给我递消息,我可不觉得这是什么高明的办法。”
霍蒙笑笑,“在曹都,除了你,我只认识她。”
赵云嘴角一撇,“认识谁都不如认识甄老爷子更有用啊,你小子,走大运了!”
霍蒙脸上先是一僵,然后才释然。
还以为当初甄仙人特意跑到阳城去,是受了赵云的指使呢,现在看来,完全就不是那么回事。似乎,连赵云这种谁都不放在眼里的狂傲性子,在提到那位甄仙人的时候,口气也是相当尊敬的。
自己似乎真的该去甄仙人那里拜访一下,他心里暗暗想道。
然后,他看着赵云,“陈风笑被我杀了,曹都里想要杀我的人是不是很多?”
****************
这是今天的第一章,四千字而已,先不求月票,求一下推荐票吧!
等着我的第二章!
第四卷 蜕变之始 第十八章 狭窄的机会
第十八章 狭窄的机会
赵云闻言“哧”的一笑,“想杀你的人 ?'…3uww'想杀我的人比想杀你的人多多了!”又好奇地转首看着霍蒙,问:“你不是为了这个才特意赶来曹都的吧?”
霍蒙笑笑,摇头“不是,不过,也算是。”却并没有提那位甄仙人特意到阳城去给自己算了一卦的事情,只是想着改天一定要去拜访他一下。
且不说霍蒙对甄仙人能缩地成寸一日往返曹都与阳城之间的本事好奇无比,单单说这位甄仙人对自己出奇的关注,已经让他觉得有必要去拜访一下了。
这时赵云摆了摆手,“曹都的事情你放心,有了甄老爷子帮你开口,都压下来了。不过,也只是暂时压下来了罢了。”他拍拍霍蒙,“这也就是我说的你的大运,要知道,这位曹都人眼中的甄仙人,可是已经有大概十年不问世事了!”
霍蒙闻言又惊,却很快就把所有心思都藏在了心底。这赵云可是个手眼精明心思剔透的人物,而眼下的霍蒙,却并不想被他完全看透。所以他只是道:“我跟甄仙人……不熟。”
赵云闻言轻蔑的一笑,“别臭。美了,别说你,连我都请不动那个老头子,想知道是谁帮你请出那个老头子,让他帮你说话的吗?”
霍蒙皱眉,却并不问。他当然想知。道,但是他很讨厌这种完全无知状态下被他人牵着说话的方式,所以,他宁肯忍住心里的好奇。
只是忍不住在心里想,总不会是那个陈月华吧?
可是,别说自己跟陈月华之间。那一点简单的交情,实在是不足以让她为自己出力,就算是她愿意为自己出力,根据赵云的说法,她却也根本就不够格呀!
这时赵云似乎只是轻轻一提,霍蒙不问,他也就不。提,随口又道:“不过,关键还是你自己争气啊。说起来连我都没想到,我原本算着,给你大概有一年的时间,想必陈风笑也就难不住你了,所以才逼着他答应了我那个一年之约,但我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