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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伏魔录-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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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够知道答案的,也就仅有少数的几个人,除了苏云飞、苏奕刘钊和李轻舒之外,其余之人,便都是政府高层和警局局长,和少数几个进过现场的警员。
因为这起连环凶杀案太过凶残,为了避免引起更大的恐慌,所有的知情者都被下达了封口令,不允许透露一丝一毫的线索给外界,尤其是新闻记者。
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从外地赶来牙山市,想要争取做第一手新闻的记者们,除了头一两起凶杀案之外,之后的案件都感觉在被警方敷衍,给出的线索不是之前已经重复说过的,就是一些边边角角,不是很重要的消息。
即便这些无冕之王不断的追问,奈何警方只字不提,也是没有办法的。
于是,一部分记者选择了继续跟警方纠缠,另一部分,则选择了自己进行调查线索。
胡浩军,就是记者之中,选择自己进行调查线索的一员。
不过,因为这边的案子太过重大,死者超过三十多人,而且还是恐怖的连环凶杀案,早已引起全国的注意,所以胡浩军这边亦有同事赶了过来帮忙。
所以,说是孤军奋战,实则在警方那边,也有他的同事在蹲守消息。
在国内一向存在感不强的牙山市,这一次算是在全国都出了一次风头,可这样的风头,却不是身处这座城市的民众所愿意看到的。
……凉风习习的夏日夜晚,却让民众人心惶惶,担心受怕,实乃政府失职也!
胡浩军在笔记本键盘上敲下了一个感叹号,仔细的看了看,觉得自己这个也字用的实在是妙,如果整篇稿子能打一百分,那这个也字就独占三十分!
他满意的点了保存,然后阖上了笔记本电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朝身后望了一眼,偌大的牙山市人民医院几个灯箱字体,明亮显眼,偶尔有车辆和民众出入,却也很快就没入了大门之后,那郁郁葱葱的人工林和灌木丛中,消失不见。
再看门口的街道上,行人稀松,脚步匆忙了不少,他虽然是从外地赶来的记者,但这几天里,也明显的感觉到笼罩在牙山市头顶的阴云,让所有的民众都感觉压抑了不少。
在这方面上,直接反应在一些公共场所,类似于公园,或者广场之类的地方,少了很多人。
种种迹象都表明,牙山市的民众还是被这连环凶杀案给吓怕了。
做了几个伸展运动之后,胡浩军忽然感觉到口袋里的手机震动。
拿出手机一看,是正在警方那边蹲守消息的同事,便接通了电话,才喂了一声,那边的人就迫不及待的嚷嚷了起来:“老胡,你那有消息没?”
“你那有消息没?”胡浩军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反问了一句。
“我这里没有!”
“你那里都没有,我这里就更没有了!”胡浩军耸耸肩,说道。
“那好吧!再联系!”说完,那边就挂断了。
胡浩军叹口气,收起手机,运动也不做了,将笔记本电脑放回斜挎包里,转身走进了身后的医院大门。
说起来,牙山市的这件连环凶杀案处处都透着古怪诡异的气氛。
从一开始,警方似乎就一直在掩盖着什么,每次新闻发布会,遮遮掩掩的就不说了,便是记者赶到现场,都能察觉到案发现场是被清理过的。
一次两次还能说是记者赶来的速度不够快,可之后不管记者赶来的再快,甚至几乎与警方前后脚到,却总是第一时间被阻止进入现场拍照,而是要等待调查结束之后,才允许进去。
然而,等进去之后,现场就明显是被清理过了。
这实在是说不过去,不是按照规定,案发现场必须保持原貌四十八小时的吗?怎么会才进行调查,就直接清理的?这看起来像是警方什么都知道,就是特意不让记者知道的感觉。
几次三番之后,稍微有点职业敏锐的同行,都察觉到了这点,意识到警方是在隐瞒什么东西,可不管记者们怎么抗议;打报告,或者直接闯入也好,都没有用;报告打了,便石沉大海无隐无踪,直接硬闯显然也不可能得逞。
所以记者外出东奔西走的自己调查,也是被逼无奈的举动,谁不喜欢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动动手指,就能完成一片稿子呢?
但这种事,只要是记者,都明白很难,一般这个时候,其实也都是已经在外面跑过了,回来作整理而已。
不过,人如果不拼的话,又怎么能够爬上更高层呢?
与其安逸的呆在警方那边蹲守消息,还不如主动出击,搜寻线索,到时候新闻完成了,自然是他的功劳更大,得到升职的机会更多。
胡浩军还是觉得,自己在四十岁之前,还是有希望再进一步的,只要这次震动全国的连环凶杀案的报告能够完成!
第二百一十二章 医院
胡浩军信步走在医院之中,这里虽然树木茂密,灌木丛生,但道路两旁倾泻的灯光,却还是将路面照得透亮。
被灯光倒影在地面的树叶枝杈,影影错错,随着偶尔吹过的一阵夜风,轻轻摆动,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十分的悦耳。
他既然敢独自一人来调查,自然不是无的放矢,没有丝毫把握的。
犹记得在大学时期,他就很喜欢玩推理游戏,参加过一些同好的推理社团,拥有不错的逻辑推理能力。
虽然牙山市的这件案子,凶手十分明确,并没有什么值得推敲的地方,但他却将自己的推理逻辑,用在了推测凶手的行动轨迹上。
像之前的几起凶杀案,虽然目标都很分散,但仔细观察的话,还是能够发现,凶手行动的一代,基本上都处于牙山市左旋区和安南区交界处周围附近,这就说明,凶手的藏身地很有可能就在这附近的区域。
这方面,不仅是他察觉到了,就是警方,也已经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在暗中对这案件发生的一些地方进行了更加严密的布控。
只是这两个区域交接的面积太大,警方不可能沿途都做部署,所以最多也就圈出凶手下次作案的可能地点,然后凭着这种推测,来进行安排。
换句话说,警方是没有具体目标,只能分散开来,一旦哪里出现情况,便立即从最近的部署地赶过去,抓捕凶手。
而相较于警方的这种举动,胡浩军的推测却更加大胆。
他根据自己在前面几起凶杀案的案发现场的调查,进行总结,大胆的推测出,凶手应该不是疯子,而是有计划,有预谋的杀人狂,而这个杀人狂的目的,很有可能是跟某种邪教仪式有关!
这都是他在之前警方清理过的案发现场,通过调查,看到的一些蛛丝马迹,再加上从一些警员口中套出的话,总结推测出来的。
如果凶手真的是在举行某种邪恶的宗教仪式,那似乎也能说明,为什么警方对外的发布会上,会有些含糊其词,遮遮掩掩的,因为这种事,其实很不适合公开;至少在抓到凶手之前,不易公开。
简单而言,警方可能知道凶手的目的是什么,甚至知道对方是谁,只是苦于找不到对方,所以怕引起民众的恐慌,才在凶手被抓之前,只能先进行掩盖,避免引起更加混乱的情况。
当然,这都只是他个人的推测,真实的情况如何,也只能在凶手被抓之后,才能知道,但他现在,却根据凶手的行动轨迹,将凶手下一步可能行凶的地方,选择圈定在了三种地方。
这三种地方,分别是KTV,学校和医院。
它们都是人多且不易被发觉的地方,但现在KTV和学校,都因为凶杀案的原因,前者被禁止营业,后者则取消了晚自习,这说明警方多少跟他一样,是知道凶手的行凶轨迹是什么。
到最后,也就唯有医院,很有可能是凶手下一个目标。
作为医院,自然不可能像KTV一样禁止营业,也不能像学校那样取消晚班。
只是,安南区和左旋区交界处,大大小小的医院不下五十座,这还撇去了那些小医院和社区医院,警方不可能所有医院都照顾到,所以正如之前所言,警方只能在几家医院最近的区域部署警力,以防意外发生。
连警方都如此了,只有一个人的胡浩军,就更不可能所有医院都守着了,他又没有分身之术!
所以在白天的时候,他搭乘出租车,几乎把所有可能成为目标的医院都跑了一遍,最终根据自己的感觉,选择了牙山市人民医院来蹲守。
这所医院,既然有人民两字,自然也能知道,这是一所公立医院,它虽然不是牙山市规模最大的,但技术和名声却是市里能够排进前三甲的。
而之所以选择这里,却是完全没有理由和推测的决定,仅仅凭借的,就是他的直觉,或者说是第六感。
他的这种直觉一向十分准确,从小到大,都不知有多少次依靠这种直觉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而这次,他同样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
现在,他只要守在这所医院,等待着凶手上门,就能立即得到第一手的新闻资料,各种照片和视频,自然也是随手可得,到时候,一旦发布,他可就立大功了!
当然,如此近距离,甚至可以说是看着凶手行凶,还是有一定生命危险的,但他都到这个年龄了,如果还不拼一把,怎么能够升职呢?
再说了,到时候,他只要藏好,安全应该还是有保障的。
胡浩军一边想着自己的心思,一边在医院里逛荡,他即是在寻找动静,也是在观察这里的地形格局,到时候如果真要逃命,他也能知道哪里是死路,哪里能够最快的逃出去。
在这种时候,他也将携带着的小型数码摄像机拿了出来,让其处于待机状态,手指则放在同样的唤醒键上,只等一有动静,便按下,唤醒数码摄像机,将所见的一切都拍摄下来。
他看了眼手表,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应该还早,毕竟前几起案子,都是在十一点多,接近凌晨的时候发生的,这个时间段,不敢说全部,但至少大部分人是都睡着了的,正是警惕性最低的时候,也不容易受到反抗。
在观察完医院环境之后,他觉得自己最好也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恢复下白天四处调查的体力和精神,免得关键时刻掉链子。
他进了住院部的一楼大厅,这里有些吵闹,便进了电梯,随意的按了三楼按钮,等电梯停了,出去直接就是每层都有的休息处,他直接找了条干净的长椅,把笔记本电脑包当枕头,躺了下去。
此时医院的住院部,除了病人之外,就是一些病人的家属陪同在病房里。
他手里还握着数码摄像机,担心被人偷,就放在自己肚子上,另一只手也压在上面,这样小偷想要偷走,就有些难度了。
他阖上眼,也不打算睡觉,只是准备闭目养神而已。
路过的一名护士从电梯里出来,经过休息处时扫了一眼,看到了胡浩军,却也没在意,直接就沿着通道往里面走,在经过一间病房时,看到病房门敞开,却看到一个原本应该已经下班的人,竟然还在看望病人,便好奇的问道:“宋医生,你怎么没下班啊?”
宋文成听到后面有人叫自己,回过头来,笑道:“哦!是小柔啊!王医生临时有事,我今天代替他一下!”
闻言,被叫做小柔的护士点点头,心里想着,宋主任真是心好人帅,要不是已经结婚,自己恐怕早就倒追了!
一边想着,一边继续往前走,做自己的事去了。
第两百一十三章 乞丐
夜色越来越深,医院里的巡逻保安手持强光手电,从漆黑的草丛里扫过,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了过去。
等这队保安走远之后,茂密的灌木草丛里忽然一阵抖动,一个人头忽然从里面钻了出来,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没人之后,这才完全探出身,鬼鬼祟祟的摸着黑,沿着道路往医院东北方向走去。
道路上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盏路灯,不管这人怎么小心,总会不小心暴露在灯光之下,于是,便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是个蓬头垢脸,穿着破烂,衣服颜色不明的乞丐。
他一路东张西望,鬼鬼祟祟的贴着路边阴暗处,不断前行,十分熟练的来到了东北角落的一栋独立大楼前。
这栋大楼只有三层高,四四方方的,外面也没有什么招牌,只有门口有一盏灯,照亮着两扇对开的大门紧闭着,但乞丐却并没有在意,而是来到大门前,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没人之后,伸手推了一下,大门便如他预料的一般打开了——门根本就没锁!
乞丐得意的笑了笑,悄悄的走了进去,然后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头顶悬挂着一个灯箱,明亮的灯光照出“太平间”三个大字,明晃晃的十分显眼。
不过,乞丐并没有害怕,事实上,自从前几天他来医院偷东西,不小心闯进这里,被一个人抓到之后,他就经常跑来这里。
这并不是说他有什么恋尸癖,而是抓住他的人,正是这太平间的看守者,是个三十多岁,叫做老孙头的家伙。
独自一个人在太平间值夜班,或许是太过孤独寂寞了,抓住他之后,非但没有报警,反而让他每天晚上过来陪,到时候,还会准备好酒和好菜给他吃。
当时他是不信的,但后来忍不住好奇,再次偷偷的来过一次,见老孙头真的准备了一桌酒菜在等他,于是他就信了。
之后的几天里,他便天天晚上从外面翻墙进来医院,来太平间跟老孙头喝酒聊天,日子倒也过的很是逍遥自在。
二个人聊起天来,也是胡吹海吹。
乞丐到处流浪,去的地方却也很多,大城市呆过,小山村也住过,过着地为席,天为被的日子,虽然饱一顿饥一顿的,却也自由自在,除了要小心城管抓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而这老孙头,人也挺有意思,喝了酒就喜欢说故事,说一些鬼啊怪啊之类的,还吹牛说自己加入过什么邪教,拜什么老祖,能够请神下凡附身,变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什么的,真是吹破天去了。
他一个乞丐,虽然没什么文化,人又懒,但好歹四处游荡,也算见多识广,自然要好好的戳破一下这老孙头的牛皮。
只是,每次喝过酒,争辩到半截,他就会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等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外面的人行道上。
刚开始还有些奇怪,后来知道是老孙头把他扔出去的,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但却也说这家伙小气,明明太平间里有足够的地方,就算那些尸体躺过的架子,他一个乞丐,也不介意临时借睡一晚,但老孙头就是不让他在太平间过夜,每天睁眼醒来,必定是躺在人行道上。
争过几次之后,老孙头都没松口,于是乞丐也就不在意了。
不过,他喝酒也喝的更多了,反正喝醉了之后,老孙头会把他扔出去,自然也就不用担心自己睡哪里。
原本每晚,乞丐都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太平间陪老孙头,但今天,他却来的早了一些,主要还是这些天,天天喝人家的酒,吃人家的肉,即便是一个乞丐,也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于是,他白天的时候,在店里偷了一瓶白酒,准备让自己和老孙头换换口味,不然每天晚上都喝那种味道古怪的红酒,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乞丐将藏在怀里的白酒提在了手中,一想到等下能吃上一大桌的好菜,他就忍不住的高兴,行走在空旷的通道里,嘴里哼起了不着调的曲子。
这栋大楼很大,走到通道尽头,就可以看到一片仿佛停车场一般的空间,一张张铁架床整齐排列着,都是用来临时陈放尸体的。
一般而言,覆盖了白布的铁架床都是躺着尸体的。
平日里,在医院里死去的病人,都会及时的送进冷冻柜里的,但今天医院里死的病人似乎格外的多,横七竖八排列的铁床上,竟然大半遮盖着白布。
那白布覆盖在尸体上,隐隐描绘出了下面人体的形状,让即便是一向胆大的乞丐,也不由得有些心悸起来。
他一边想着,这老孙头果然比他胆大,这么多尸体,竟然还敢一个人守太平间,一边紧了紧手里的白酒,犹豫了一下,还是拧开了瓶盖,用瓶盖当作杯子,倒满了酒,然后一边念叨着:“莫怪莫怪啊!请你们喝酒!”一边把酒洒在了地上。
然后,他继续往里面走,前往最里间,他跟老孙头这些天喝酒吹牛的房间。
尸体毕竟是尸体,这些天天天来,他也算是更胆大了一些,觉得自己既然都敬酒了,那也不应该为难他,如此一想,倒是感觉安心了一点。
他继续往里面走,可以清楚的看到前面角落的房间里灯亮着橙黄色的灯光,一个被拉长了的人影显得十分的高大,倒映在屋内墙壁上,正高举着一把菜刀重重的往下劈砍着。
他听到了砰砰的声响,那应该是骨头被刀斩断,又砍在砧板上的声音。
“奇怪,老孙头不是说菜都是叫外卖送来的吗?怎么今天他自己亲自动手做起来了?”乞丐小声嘀咕着,但他也知道,这房间里是有煤气灶的,或许是这些天,天天吃外卖,老孙头吃不起了?于是打算买了材料自己做?
不过不管如何,能喝酒吃菜,就已经很不错了,乞丐不仅不会不满意,反而还有些期待起老孙头的手艺来。
他来到了门外,并没有闻到炒菜的香气,想来老孙头应该是还在处理食材,又听到了咕咚咕咚像是在灌水的声音,也不知道里面在做什么。
他正待进门,忽然看到脚下有液体流了出来,他一下止住了脚步,低头一看,发现那流出的液体竟然是红色的!
血?!
乞丐大吃一惊,以为老孙头在砍骨头的时候,伤到了自己,连忙冲进了房间,于是,就看到了正将砍骨刀高高举起,作势要往下砍的老孙头。
老孙头对于突然出现的乞丐,也是有些吃惊,只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咧嘴一笑,说道:“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啊?”他的脸上沾满了鲜血和碎肉,连笑着咧开的嘴里,都能看到牙齿是一片鲜红。
“你……你……!”乞丐瞪圆了双眼,看着满身满脸都是鲜血,和菜板上正处理得七零八落,但依然能够清楚分辨出是人手人脚的尸体。
几瓶还沾染着血液的红酒瓶,正放在水槽里,连酒塞都还没盖上,边上是一大堆内脏和肠子。
人肉!?血酒!?
手里的白酒再也握不住,摔在了地上,乞丐就这样瞪着双目,倒在了地上。
第两百一十四章 刘大庆
听说人要是一下受到太大的惊吓,胆就会被吓破,被吓死……
在乞丐死去之后,脸上的伪装如同飞絮一般逐渐散去,恢复了他本来的面目;这是一个看起来模样有些憨厚老实,眉毛粗浓的中年壮汉,如果让苏云飞看到,定然能够认出,这所谓的老孙头,其实就是邪修刘大庆!
这家伙,竟然幻化出了另外一副模样,顶替了原先的老孙头,躲在常人根本就不会去的太平间里,难怪外人根本就找不到他;而原先的老孙头,自然是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了。
刘大庆望着面色蜡黄,因为吓破胆而死去的乞丐,心里还稍微有些遗憾,这个乞丐跟他还是挺聊的来的,他原本还打算招待对方几天之后,就点破自己的身份,然后看看能不能拉对方入伙的。
然而可惜,现在看来,想法赶不上变化,谁会知道,前几天一直按照规定时间来这里的乞丐,会忽然提前过来呢?还提着一瓶白酒……看来是觉得他做的血酒不好喝,向提过来换换口味?还真是有心了。
心里虽然有些遗憾,但乞丐的死亡,并没有惹起他内心丝毫波动,只放下砍骨刀,来到乞丐身旁,弯腰抓起对方的手,将尸体拖进了房间里。
既然已经死了,那就再帮他一个忙,成为他最终突破的一个材料吧!
将乞丐的尸体摆到案板上,见乞丐还死不瞑目的瞪着一双眼睛,里面还残留着惊恐的神色。
他伸手将乞丐的双眼阖上,然后举起砍骨刀,便朝着尸体的脖子重重的斩了下去……
鲜血哗啦啦的流淌着,仿佛山间小溪流水一般,从案板上不断的往地面流去,顺着不平整的地面,往外蔓延着。
一阵阴冷的风不知从何处吹来,掀起了外面铁架床上,一些遮盖尸体的白布,露出了下面一个个男男女女,穿着白大褂,或者护士服,又或者普通的衣服。
这些人,明显不是在医院死去的病人,其实都是刘大庆在晚上对方经过太平间时,猎杀回来的。
或许乞丐能够胆大的掀起白布看上一眼,就能免去自己被吓死的后果了。
一具具尸体被刘大庆从外面拖进屋内,身体被掏空,四肢被肢解,一颗颗男男女女,长发短发,好看难看的头颅被扔进了一个大缸里,不一会儿,就堆积的老高了,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小型的京观。
但即便如此,刘大庆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砍骨刀,依然奋力的砍断尸体的头颅,并将他们收集起来。
在重伤那名苏家之人后,他的修为就已经达到了突破的关键时刻,对方既然没死,肯定不会罢休,也知道他此时的情况,一定会找来更厉害的帮手,所以,他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他将在这里摆下血魂噬月大阵,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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