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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修仙之七妹有点猛-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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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秦师叔的事儿,咱们师姐妹可是记在心中,时刻不敢忘呐。”穆慕今天穿红,说话透着敞亮劲儿,嘴甜。
“好!走!师叔今天要进行第一百一十一次的表白。”秦四说到表白二字,容光焕发,仿佛这次一定能成功。
钱小宝:每次都这样,小四师叔,我已经能看到你的未来了。今晚肯定会喝得烂醉如泥,拉着二师叔三师叔打架,撒酒疯儿去。
“预祝秦师叔马到成功,终将抱得美人归!”穆慕才不管秦四之前的黑历史,吉祥话脱口而出。
鸣凤峰,雏凤阁。
余晚晴与温卿卿面对着雏凤阁的二十多个刚入峰的小豆丁传道授业。
“你们可知自己灵根属性,几个灵根?做到知己知彼,选择和适合自己的功法,方能事半功倍。不至于像一头小笨驴一样,白白花费许多时间,却怎么都入不了门。”
余晚晴的声音婉转,软软糯糯,甚是好听,外加颜好,亲和力强,有个小豆丁壮着胆子问道:“余姐姐,您当初花了多长时间引气入体,完成入门的?”
“三天,可是让同期的姐妹羡慕到家呢。”温卿卿插言道,鸣凤峰的大姐头到哪里都有满满的存在感。
“温姐姐呢?一定更加厉害吧。”梳着俩个包包头的小姑娘眨巴着大眼睛,一脸好奇的问道。
“师姐天纵奇才,我等不及,自然是一天完成。”余晚晴浅笑,不露齿。
“冲霄峰,秦四求见!”峰下,秦勤的声音远远传了过来,透着自信,坚定不去,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信念。
“唉,这都是第一百多次了吧,你要看他决心,我看也差不多了吧。每年,他都要尝试个三四次。”温卿卿捂嘴笑了起来,要是杜逸尘能这样表白一次,她都要立刻嫁给表哥。可惜,自家道貌岸然的表哥大人,连和自己说句话,都要脸先红上一下下。
难道要自己去表白?想到此处,温卿卿的脸莫名其妙的红了,她还记得几十年前,夏七霸道宣言……“冲霄夏七,今日战胜路仙子的爱慕者,抱得美人归。哪个不服,尽管来战!”
她脑中想的是杜逸尘,嘴上却劝着余晚晴:“他来,你便给人家个机会嘛。秦四对你,真心实意,你们修为近似,年纪相仿,说不定还真是一对好姻缘。”
余晚晴闻听,轻叹,正待回应,却见秦四嘴角含笑,没御剑,没驾云箩毯,只一步一步缓步走上山来,身姿挺拔,黑衫迎风,猎猎而动。
“今日,秦四前来,专为余师姐庆生!”秦四容貌年少,可这么多年的经历,早让他不复当年稚嫩,成熟稳重起来。他信手一指天空,碧空万里,艳阳高照,转眼间,变成了繁星点点,朗月高悬。
秦四得意,这是他苦苦求了于掌教,才得了允许,借用护山大阵行偷天换日之法。
“咦?怎么回事?明明才日上三竿啊!”
“姐姐,姐姐,我怕黑。”
“星空好漂亮,这个哥哥好厉害,手一指,就能让太阳不见了,全是星星。快看呐,比平常夜里看到的还亮啊!”
……
“哥哥,你是不是喜欢咱们鸣凤峰的姐姐?”有个穿蓝色小裙子的,梳着立天锥的小豆丁跑过去拉得秦四附下身来,悄悄咬着耳朵。
艳阳转月,昼夜交替。
璀璨烟花,五彩的烟花蹿上鸣凤峰的上空,五颜六色,持续不断,最终这些绚烂的颜色汇成了“余晚晴,我真的这么喜欢你!生日快乐!秦四”的巨大横幅。
峰下,穆慕师姐妹相视一笑,让冲霄峰的剑疯子想出这么浪漫的主意,难为小师叔啦。
“这是我的储物戒,专门求了杜凛为秦四炼制,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够把我的全部身家都送到我心上人的手中。”秦四说得虔诚无比,同时单膝跪下,仿佛捧住了自己的心,敬给余晚晴一般。
“秦四发誓,愿用一生一世,护着你,爱着你,宠着你,不让你受一丝委屈……”绵绵情话,秦四情真意切,娓娓道来,说得侠骨柔情。
“第一百一十一次。”余晚晴垂着眼帘,嘴角弧度轻微上扬,顿了顿,又道:“这是你对我的第一百一十一次表白……”
黑衣冷冽少年的背影,早在她脑海当中变得越来越模糊。原来,爱我的人,始终在我身边静静守护着我。余晚晴不傻,不光不傻,反而很精明。这么多年,秦四到底做了些什么,她知道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我都在成长,却早已跟不上那人的步伐,既然如此,不妨你我相守,共求长生。
这一刻,秦四福灵心至,哪里还有不懂的,站了起来,拉起余晚晴御剑便跑。
“你这流/氓。”余晚晴笑骂起来,伸手轻锤秦四后背。
“恩,我是流/氓,一辈子,只想对你一个人流/氓!”秦小四眨眨眼,反手抓起了余晚晴的手,用自己的唇碰了碰对方的手背,揽她入怀。
“那要是你对别人有想法呢?”余晚晴捂嘴笑了起来,又道:“还有,若是别人对我有想法呢?”
“对你有想法的人,都在挨打!”秦四得意起来,指着鸣凤峰山下。
钱小宝,穆慕以及童桦,打人打得正欢。穆慕眼尖,见自家小师叔伸手,还冲他挥挥手,随后,又欢呼雀跃着,再次加入战圈当中。
“至于我嘛,别人在我秦四眼中,无异于白骨骷髅。唯你,是我心中那朵花!”
第164章 路子游的番外
曾经年少轻狂,宗中人……除了师尊,大概很少有人喜欢我,毕竟我坑过这么多同门。天才的光环不再,其实,我知道,宗中,奇葩这词才是路某的代名词。
直到有一次,路某在任务堂遇见夏七。黑衣剑修身姿挺直,一会儿直愣愣的看着蓝色的玄字区,一会儿却是对着黄/字区微微摇头,似乎犹豫不决中。照规矩,他大概是接不了玄字区的任务?
原来是半步筑基,又是冲霄峰的剑修,难怪。想来是看不上黄/字区的简单琐碎任务,想接玄字区的,可等级又不够。是个新人吧,我有点想笑,事有凑巧,接了这单,我大概就能休息半年时间不用再做任务了。
不过,路某有自知之明,这张脸大概只有不认识的人才会赞上一声吧。可赞上一声的,大概又认为我是花瓶,只中看不中用。管他呢,试试看,若是……路某人岂是易与之辈。
“这位师弟,可是想接青青山的任务?”阴差阳错,我居然要伸手拍对方肩膀,这在以前简直不可思议。那成想那人反应如此敏捷,不过半步筑基,连头也不回,动作干净利落,行云流水,抢先一步要给路某一个肘击,亏得路某喊得及时,否则……不堪设想啊。
那人停了手,扭头看我,清清秀秀,白白净净,只是,整个人散发着凛冽之意,冷冰冰的,双目如刀,随即柔和下来,压在我身上的气势降了下来。
一位半步筑基,能让路某产生毛骨悚然的威胁感,这人……不简单!
路某第一次见夏七,说来惭愧,竟被人家震慑住了,差点说不出话来。开始的时候,路某不过是去试探他,看他到底对男扮女装到底能不能忍受得了。他却先提了出来,想来可笑,我竟当着他的面乔装打扮。
本来以为,我们完成了鹿港和青青山的任务,就会井水不犯河水,从此江湖不见,老死不相往来。怎知事有凑巧,居然同时接到了同门的求救信号。
小秘境一战,真是想想就让人怀念不已啊!
“归山派这些孙子,怎么不多叫一个出来,否则咱们人手两份,岂不方便。”路某算数怎么会真的不好,只是在算计怎么才能少分给别人点赃物……咳咳,不对,战利品而已。
路某素有雁过拔毛的美名,哪成想,夏七竟然比我还要坏上那么一点点,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已。
“影印符。”他一言提点,一语惊醒梦中人,路某从未想过影印符还由此妙用,但是,简直太合路某心意了。路某觉得能和他成为莫逆之交,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便能明白你心意的人,能和路某契合的人太少,少到出现了一个,路某一定要接近他。他冷冽,却如同天上明月般,令人向往。
哈哈哈,谁能告诉我,真的像娘说的一样吗?小鹿,直到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个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出现在你面前。如果真的有这么个人,鼓起勇气,勇敢说喜欢吧。
娘说过,漂亮的女人不能信。阿狸惹毛了夏七,可路某却欣喜若狂,黑衣剑修居然是个剑修少女,不算漂亮,洒脱干练,英气十足,没有半点女修的矫揉造作。知道的那一刻,我的心似小鹿乱撞,砰砰直跳。大概,这就是喜欢吧。
喜欢看着她冷着脸,抡剑砍人,喜欢追着她到处乱跑。生怕别的男修喜欢她,路某运用了点小手段,让玉面小郎君的威名在凌霄宗练气期和筑基期弟子中流传着,成了传说。把她塑造成冰山男修,我便能少了很多竞争对手。
哪曾想,杜凛那混蛋,居然追着她喊七哥喊得亲切,喊得路某都想偷偷把他切了喂狗。不过既然是喊七哥,而且脑子有点不好使,怎么看都不是路某的对手,暂时饶他一条狗命。
看她开心,我便开心,看她发愁,我便气闷,总想送她些东西,喜欢远远看着她。
“美男主子,你一定是喜欢夏家姐姐的。”阿狸总是附在我耳边,如是说。这狐狸崽子,当初贪图离凤凤族的血脉,说什么都要和路某签订平等契约,连献宝的计策都使了出来。其实……不过是些幻狐一族的东西,路某不稀罕,却念在她并未真正为恶的份上收了它,哪知这熊孩子竟一点都不给面子。
“还说没有,美男主子,你脸都红了,而且,好久都没穿女装了。”阿狸一针见血,话语犀利,如尖刀,直刺路某心窝。的确,遇见夏七之后,除非店里有大客户需要接订单,路某已经很少主动去穿女装了。
说起来,离火凤族的悲哀,就在于一辈子只能钟情于一人。一旦爱上了,便奋不顾身。姥姥是这样,娘也是这样。否则,路某怎么会愿意穿女装来逃避感情呢。没想到,还是逃不掉,躲不开,绕不过。夏七就像一张魔网,路某好似小虫,自投罗网,自顾自一头栽了进去,再也爬不出。
不过,喜欢是情吗?喜欢和爱又差多少呢?路某没真正爱过,不晓得个中真味到底如何。
直到南域仙骨一役,那人仿佛盖世英雄一般,在关键时刻,锣鼓铿锵,手持名剑,威威凛凛,粉墨登场。路某开心,她心中有我,否则怎会如此急匆匆的赶来?可还没等路某开心够,那人便中了仙骨的反扑,命悬一线。
路某的心碎了,抱着她一路御剑飞回凌霄,求了慕华真人把罚罪峰大阵打开,就为了夏七。原来,当失去你的那刻,才知道原来我是如此深爱你。
夏七若死,子游必不独生!我不是喜欢你,而是,深深的爱着你,默默地,甚至只有在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的心,已经被你完全占据,满满的,再也放不下其他人,其他东西。
请让我守在你身边,等你再次睁开眼的第一刻,大声说出三个字……
第165章 阿狸的番外
火灵山,我的家乡,亦是族中密地,我们幻狐一族自上古诞生之日起,便住在此地,从不曾变迁过。听族中的长老爷爷说,咱们幻狐一族,当年是跟着三十三重天不晓得哪重天的帝尊打过江山的。
当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咱们幻狐追随帝尊的嫡系老祖宗们都进了帝尊的乾坤小世界,随着帝尊渡劫升仙去,从此过上了神仙日子。
小时候,阿狸就想着,要是赶上当年,是不是我这种战斗废材也能升仙呢。可惜,没有如果。可宗中的占卜爷爷说过“阿狸,你颇有气运,等你度过化形礼之后,入东华,等机缘。”
幻狐一族,从来不是战斗妖族,唯独对幻术一途,得天独厚。
漫无目的,阿狸我化形成功之后,便背上行囊,来到了人生地不熟的东华。乱花渐欲迷人眼,这里,和火灵山完全不同,有城镇,有宗门,有凡人,也有修士,尊道统的修士。女孩子们都好漂亮,穿的衣服也好看,戴的饰品也别致,阿狸好羡慕。原来东华的人间界的女孩子一要看脸蛋,二要看身材,阿狸也想幻化出这种人形,而不是现在这种短胳膊短腿的粉嫩小娃儿形象。
“你这小娃儿,当真可爱,来,给你个饼子吃。”鹿港的大娘是好人,慈眉善目,见我盯着她家货篮发呆,竟从里面摸出了张散发着香甜气味的麻酱饼。里面一定放了不少糖吧,甜甜的,入口很有嚼劲儿。
好喜欢这里的人类啊!都对阿狸很友善,要是阿狸有个家,一定要邀请她们来家里做客。可是,阿狸没钱,是的,一文铜钱都没有,经过我这么长时间的观察,鹿港的人类都是用这种金属来换取各种各样东西的。没钱,便住不了店,找不到房子。
算是天可见怜嘛,阿狸我居然在不远处的青青山庙堂下,寻得了一处好地方。之前,这里肯定是有高人居住过的吧,万幸的是,他下的禁制都是幻术。防得住旁人,怎么防得住阿狸我呢?
这地方好宽广,格局还好,比阿狸在鹿港看到过的最大的宅院都要大上许多呢。唯一的缺点就是,还没搬进来多久,外面的和尚都跑了,被一群山贼打跑的。为首的叫刀大王,听着很厉害的样子,可他胆子小,经不起吓唬,不过是小小的展示了一下手段,他便尊称我的前辈,时不时的跑来请安。
洞府好大,还有好多阿狸不晓得的秘密地方。探索了三年,居然让阿狸发现了不少好东西,阵法,禁制,宝物,以及一头巨大的傀儡狼,还有操纵之法。
或许现在阿狸已经有了自保之力了吧。要不要请鹿港的女孩子们来家里做客呢?这个问题,阿狸想了好久,终于有一天,阿狸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呢?邀请她们过来,大家一起做朋友,还能观摩她们言谈话语,身材比例,样貌特征什么的,阿狸我真的是太聪明啦!
事实证明,占卜爷爷的话是如此正确……阿狸我的机缘,在东华。
离火凤族,上古遗脉,神兽的血脉,对于阿狸来讲,简直……不能想象。追随强者,追随大气运者,向来是幻狐一族的生命本能,尤其,这位仙子姐姐,长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的,年纪轻轻,便有筑基修为。
阿狸我有决断,当即便定下契约,再然后,阿狸我后悔得都想去撞墙。仙子姐姐居然是个男修,男修也就算了,对着这张魅惑众生的脸,顿顿多吃俩碗饭。可仙子姐姐的师弟,他的气运之相比仙子姐姐还要明显……
人类常说要抱好大腿,可阿狸后悔,若是再晚是一时三刻,我就能抱上金大腿,而不是银大腿!
跟着美男主子在凌霄的生活真幸福,天天能去鸣凤峰观摩,可为二次化形做准备。可是,在这里,阿狸我发现了个讨厌的家伙,长得人模狗样,却有一双桃花眼的家伙。
他居然还跑去找夏家姐姐的麻烦,当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阿狸,别否认,你们幻狐能幻境入梦,是种族天赋。皮鞭蜡烛轮流上,小皮鞭piapiapia,别给我用漂亮妞儿形象,剑庐当中随便选一个,给我在梦中好好虐他!”这话阿狸我记得清清楚楚,当即执行。
幻境入梦,说起来好听,的确是幻狐的种族天赋,可事实上,阿狸也不晓得桃花眼小子最后看见的是什么。以至于后面他总追着夏家姐姐叫七哥,阿狸我都觉得气闷……
日子久了,阿狸我居然发现,有那个穿白衣的作死二世祖也挺好。有他在,阿狸我的存在感几乎微乎其微,去鸣凤峰的时候,谁也不会刻意防着这么可爱的狐狸,倒是看见好几次,温卿卿抡着火鞭子追得那二货满宗乱跑,不得安生。
美男主子是喜欢夏家姐姐,别说阿狸眼拙,阿狸我的心和明镜一般。不喜欢,能偷偷摸摸站在远处静静看着人家?不喜欢,能隔三差五,托了本狐狸去送东西?不喜欢,能一守,守上十年,不离不弃?
夏家姐姐醒了,气运更盛,祥瑞冰凰初具雏形,简简单单,便成就金丹!听长老爷爷讲那过去的故事,全天下,只有咱们幻狐祖宗们追随的帝尊是一十九岁成就金丹。
天呢,难道真的天道见怜,让阿狸能追随这样的修士?
就像天道开了个玩笑,没过多久,归山一役,夏家姐姐和我家美男主子居然双双成就元婴!
冰火同源,凤凰涅槃,誓约之剑,剑指苍穹!阿狸我在那场战役中,看到了一个娇小女修的幻象。或许是人的执念作祟,残留在战场之上的,而幻狐一族,对此天生敏感。她伤得很重,修为跌落得厉害,也不晓得最后能不能治好。可她反反复复念叨的话,阿狸却“迫不得已”在她的洗脑声中记住了。
美男主子是火灵根,夏家姐姐是冰灵根,除了凤凰涅槃对不上,哪里都对得上。誓约之剑,不就是夏家姐姐最后手里拿的那把黄金剑嘛。
等等,阿狸看到了什么?紫炎凤凰!我家美男主子觉醒了上古遗脉!
那个幻象预言,说的并非是一个人,而是一双人!
第166章 小师妹番外
某关怀医院。
正午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照到病床上。床上的年轻人脸色惨白,面颊消瘦,头发很长,甚至前面的头发,都能够到鼻尖,边上是吊针,这是个仅仅凭借营养液来维系生命的可怜人。
宁静的走廊中,突然响起了女士高跟鞋特有的声音,由远及近,听起来分外清晰。
“棠棠,你又来看默默,每周六都来,你来得都快比陈老爷子勤快了。”护士站的小护士开着玩笑,亲切的和来人打招呼。
“哪有。对了,他有没有好转的迹象?”来人是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子,柔顺长发披肩,眼睛大大的,眼神清澈,灵动,娇小可人,面容精致得像个漂亮的瓷娃娃。
“唉,还是老样子。”小护士见探视者略带哀伤的脸,尴尬得别过头去。她心中替眼前漂亮的瓷娃娃不值,这么好看有气质的姑娘,非要吊死在个植物人身上,多不值当的!一年一共才五十二周,连病人家属都不再周周来,反而一个月来一次,这姑娘倒好,风雨无阻,每周六中午,必定过来,陪着病人唠嗑唠一下午,还帮忙刮胡子,清理头发,天下的好姑娘怎么就这么被糟践了呢。
“恩,您忙着,我进去和他聊聊天。”瓷娃娃并不以为意,提着手提袋,走了进去。
一百五十多斤的大男孩,到现在,大概只剩下一百二十斤了吧,皮包着骨,阳光洒在他脸上,越发显得他的无知无助。
晶莹的泪珠顺着棠棠的脸颊滚了下来,滴了下来,落到白色雪纺的衬衫上,打湿了衣衫点点。女孩子伸手掏出纸巾,拭去眼泪,嘴角向下弯弯,复而扬了上去,瘪瘪嘴,低语呢喃:“真是的,每次都这样,看你这熊样子,就想掉眼泪。我还真是……没出息呀!”
女孩子自嘲的笑笑,伸手拉上了半边窗帘,让阳光恰好照不到床上人的脸上。
拉过椅子,坐在床畔,漂亮瓷娃娃拿出一本书,小说《何以笙箫默》,读了起来。这文不长,只有短短的十几万字,可这又甜又宠的小说,已经拍成了长达三十六集的电视剧,正热播。
“默默,你最不喜欢这种小说,说是女孩子才喜欢!现实世界上哪有又帅又有钱,又痴情,还有时间总陪着女主到处跑的男主?从前你常常这样说的,我总你给念这个,你听着不烦吗?快快醒来,我就不用你最烦的小说念叨你了。你看人家何以琛对赵默笙这么痴情,这么宠,你就没一点点想法。你这……混蛋,平常不是最喜欢跑到编辑组这边刷存在感吗?不是总嚷嚷着女孩子没眼光,不喜欢你这样的嘛?”女孩子的眼睛再次湿润了,书本滑落到地上,得到解放的双手捂住了自己的眼。
不能再哭了……
女孩子的心乱作一团乱麻。什么时候你已经走进我的心灵,连一点征兆都没有?什么时候明了自己的心思?思念突如其来……
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知道了你昏迷的信息,我的心……仿佛突然缺失了一块,那是其他东西或者感情完全填补不了的空白。默默,你醒来吧……
他明明只是个同事而已,往常见面点头的交情,甚至只有在网站抽抽的时候,才会想起吼他。
为什么啊?女孩子想不通,想不懂,弄不明白。
他昏迷之后,自己便每晚做奇怪的梦,漂亮得像瓷娃娃一般的女孩子不懂,那梦如此真实,仿佛置身其中,自己便是其中一分子般。梦中,那里的人会御剑,会法术,仿佛剑仙一样,有高大的山门,宗门的人总自称东华凌霄。那里的峰头好奇怪,有火树银花,有黑山黑树黑太阳,还有长得像雀儿的小小鸟漫山遍野飞着,叫着……
默默居然也在那里出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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