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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像我一样-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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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英俊背弃了阴暗,他不会关心先锋电影地下音乐行为艺术,他有如夜莺般歌唱的小提琴,有这个年纪再普遍不过的逆反心理,有完美的家庭出身皓白的牙齿,他被正午的阳光普照,被俗世包裹得一尘不染。
卓昂,这是一个多么好听的名字,在我面前又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男人。
不说话就是默许了。
如果你给我时间换衣服的话,我想是的。
天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拒绝他,我的冷漠开始变得不堪一击。我用二十分钟才换好衣服,我希望他最好能表现出不耐烦,这样我就有理由拒绝他。但他没有,看起来耐心得很。
你准备去哪?
东单吧,我经常在那买CD。
5半成品的爱情(6)
我们从新源里直接坐813,是上海很普遍的空调车,并不是很挤,条件要远远胜于上海,集成空调系统,会用英语报站穿整齐制服的售票员。卓昂不断跟我说话,给我讲他在音乐学院的轶事,我只是听着并不说话。不知是他的嗓音充满磁性,还是他这种准男人引人注意,反正招来不少女孩的关注。我身后的一个模样很清秀的女孩和她的女友说,这男孩真帅,他的女友真幸福。
他们好像认错人了。
卓昂尴尬地笑了笑,他伏下身子问我做他的女朋友真的不好吗?我没回答他,把头扭向窗外,他的问题总是让人无从答起。
东单我当然不是第一次去,卓昂问我想买点什么。我指了指江南布衣;示意要进去。导购小姐热情得可怕,不断向我推荐新品。我冷冷地站在那,用双手触摸每一件商品,感受不同面料带来的不同感受,不同色彩带来的不同视觉效果,不同价格带来的不同压抑。我和卓昂同时看上了一条麻布裙子,很简单的样式,却处处包含意想不到的创意,用不同颜色的薄纱缝在一起,握在手里的感觉更是奇妙,粗糙地带给人缠绵。也许离开北京,不回上海,我还有另一种归宿,游走在中国的边缘地区,沿途会有轻松迷离的风景,不及细细察看就已烟消云散,相遇的地方依然是人来人往。江南,我喜欢这个地方,记忆中那里是块安静、精致的土地,可以坐在小船上,轻轻掌桨。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我喜欢的诗句。
完全想像得出自己穿上这条麻布长裙的模样,依旧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化学用品从没有机会对我的皮肤进行伤害,如果我说我老了,定是内心再也承受不住一些东西,纷纷坍塌,而不会是因为皮肤松懈,白皙不再。看着卓昂,我坚定地告诉自己,水色,你老了。
但我没打算买,我已经很少给自己买衣服了,身上穿的仍是大学时的男装仔裤,裤腿由于过长围了一圈又一圈,被踩出了痕迹,他一直陪伴我六年,第一次走进大学校门,第一次和男生接吻,第一次买醉,第一次学会用身体取暖。况且它的价钱的确不菲。卓昂倒是很高兴,不断怂恿我去试试,果真喜欢就不应该在乎它的价钱。小姐不愿错过这来之不易的商机,很麻利地把衣服从货架上取下来,把我劝进了女试衣间。三分钟后,我从那狭小的空间出来,身上是那款江南布衣的裙子,店里所有人的目光似乎都集中在了我身上,我知道原因,也许它太适合我了,镜中的自己是如此恬静的女子,丝毫没有被酒精摧毁的痕迹,也许水真的没有颜色,也许江南真的是我最终的归宿。
水色,你喜欢就不应该错过它,能找到真正喜欢的东西不容易。卓昂打开皮夹,抢先付钱,生怕我反悔。
我已经后悔了,我拉住他的手,面无表情地离开了江南布衣。
我在东单逛了三小时,从新世界到东方新天地,从东方新天地到新世界。除了买了一双鞋外,一无所获。我在王府井书店看见了那个曾经死在我面前的女人的出版物,安安静静地摆在角落的位置,积满了薄薄的尘土,不曾被人翻阅,封面有一双红舞鞋,在黑暗中跳跃,不停息,未知旅途,独自流浪,只是她的生命已走到尽头。我看了一眼,用手拭去尘土,我看见勒口上印着那个女人的至爱的歌词:
我愿意翘盼
安然的醉酒微酣
红胡子的老人
微笑多恬淡
我的舞鞋旋转
歌唱到疯癫
我愿弃世登仙
旋转的车轮来为我献欢我怎会疲倦
卓昂没怎么跟我说话,只是选了几张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协奏曲,他生我的气。我说咱们吃饭吧,我请你。
吃的是吉野家,他没用我请,付了两份套餐的钱。我们坐在靠窗户的位置,脸贴在玻璃上。他问我为什么不买那条裙子?我开玩笑说是经济条件所限。
他说,我不是已经为你付钱了吗?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是两个不同的个体,现在以后都不会有太多亲密的纠结,纠结困扰一生的重负,你没有必要这么做。而且也许你当时不那么做,我会考虑买的。
卓昂打车送我回去,他在车上的沉默让我不适应,我想也许是我说的那番话刺激了他,但我没道歉,我想我说的话是多么的正确,我拒绝和任何人产生纠结,多年后再相遇,陌生人是彼此心中最好的位置。我坚持让他只送我到楼下,我说,你走吧,不早了。
他跟我道了晚安后,看着我屋里的灯亮起,才放心离开了我的公寓。
城市里充斥着米的绘本,我站在三联书店里如同高中女生一样站着翻阅,书的勒口上写道:在无尽的追寻中,会有一个又一个意外和错过,现实的城市就如同雾中的风景,隐隐地散发忧郁的美,承载着没有承诺的梦。
他说,人生总有很多巧合,两条平行线也有交会的一天。
工作结束的时候,我依然会去超市买半成品菜,然后会借我喜欢的王家卫的影片,卓昂会提前下班,在厨房里帮我做饭,我看着看着就会睡着,总是厨房里四溢的香味把我叫醒,卓昂把一切归置妥当然后默默地等待我的清醒,模糊中只有他的笑容清晰可见,分明的轮廓,细致的五官,一个无比英俊的男人。
两个人安静地吃饭,时钟嘀嗒声是惟一能听见的声响,我吃不了太多,三餐只是正常生活的标志,没有实际意义。
吃过饭后,共同把餐具清洗干净,然后坐在地板上看卓昂带来的DVD,他并不是我假想的文艺片的男人,他带来了《索多玛120天》。我们看着八对男女做狗时的模样,卓昂引用李松樟的诗句:我知道自己是在体验一种滋味,而且是在早晨吃饱了肚子,适当的时候,揭开脖颈上的那根绳索后,又会忘掉肮脏的角落里人或兽的沉沦景象。
除了每天照镜子时,绳索勒过的痕迹会让我有瞬间的不愉快,走在街上,还能吹出悠闲的口哨。
他还会带来很多CD,有时我们会在吃饭的时候放你爱我我爱你的电台情歌,有时是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协奏曲,一半的时候他说还好吧,这是我灌制的,吃惊中我看见唱片封套赫然印着演奏者:卓昂。更多的是卡百利,我喜欢他们希望藉着看星空就可以忘记一切,回归自然的理念。卓昂说,水色,我想去云南,看看那始终被众神簇拥又被浓雾遮掩的天空,那里是我心中永不泯灭用激情编织起来的梦。我希望你能陪我一同前往。
我答应你,如果我注定一生生活在城市,我希望最后一次看看不被雕琢的自然。
去过卓昂住的地方两次,他一个人住很大的房子,他依然做很好吃的菜,我们第一次在餐桌上说很多的话,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冷漠的人,学不会与别人沟通。觉得自己面孔和内心都在加速苍老,不停息。
卓昂在房间里拉小提琴给我听,那精致的乐器已有岁月洗刷的痕迹,音色依然清澈明亮,音乐是不被束缚的感动。
他放下琴拥抱我的时候,身体有微微的颤动,我的身体已经有四年未曾被触碰,我想她已经生病,我用很寂寞的手势自然垂在身体两侧,我们是喝了一些酒的,上好的威士忌,彼此都有醺然的美丽,他的眼睛明亮,我的嘴唇灼烧,我们不知道是否还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他握住我的手,近似粗暴地堵住我的嘴唇。有那么一瞬,我想起第一个引领我身体的男人,他们有太多的不同,他是被黑暗笼罩一生的魔鬼,卓昂是高高坐在圣殿主宰世间一切的太阳之子。
他的皮肤有阳光般温馨的味道,不是一个力量型的男子,却不缺乏暴风雨的撞击,温柔,细致,我喜欢他在欲望潮水的挟裹下依然异常温存地用嘴唇摩挲我的耳垂,说他有多爱我,从相识的那一刻起,二十年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如此想要占有。
5半成品的爱情(7)
我们互相拥抱,都感觉对方的美好,从肉体到灵魂,都是自己想要的,我们新奇而又坦然地抚摸着对方,对方的每一寸肌肤都让自己兴奋不已。
欲望褪去后,我的身体又冰凉下来,我说卓昂,不要对我陷得太深。
他说为什么,我爱你。
我不需要爱。
别闹了,我会爱你到死。我们在黑暗中有很短的对视,很快他就像个婴儿似的蜷在我怀里睡去。他匀称的呼吸让我翻来覆去也无法入眠,四年后我的身体给了一个小我四岁——第一次说爱我的男人。
天刚刚露出鱼肚白,我便起床,透过层层水雾看镜中的自己,脖颈上有激情吮吸后留下的痕迹,小块小块的,暗红。
卓昂还在床上,我想他昨晚太过疲倦,我套好衣服,在他耳边轻轻道了晚安,天亮说晚安,是我的习惯。
我的广告设计依然得不到认可。那个从美国回来的上海男人问我,水色,告诉我究竟怎么了,你的作品有完美的技术却没有感情。
我说没有办法我就是一个如此冷漠的人。
Harry凑过身来,身上有符合他地位的香水味。他说水色,我不要你对我一样冷漠,他的唇贴过来,我做好了足够的准备,我知道他如果不喜欢我就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容忍我失败的作品。办公室的空调是很合适的二十六摄氏度,我们接吻的距离是合适的三十厘米,巨大的落地扇合适地遮住了我们之间的秘密,他头上无法抑制的皱纹提醒着我们终将无果而终。他说你可以在广告中没有感情,但要把所有的感情奉献给我。
他开宝马送我回家,远远我看见卓昂的脸,下意识地伸出手臂,看昨天的痕迹是否已经褪去,Harry说,你在看什么?
我说没什么,你现在让我下车吧,我想自己走回去。
他说好吧,你自己当心。
我确信卓昂看见了那辆宝马还有我们的拥吻,虽然他什么也没有问,依然帮我做半成品菜,依然用帕格尼尼谋杀我的思想,依然和我用身体取暖,我除了要求他不要跟我言爱,什么也不会拒绝。
我没有同意卓昂搬过来或者我搬过去同住,尽管我们过着类似同居的生活。能产生纠结已经是很大的缘分,我满足现在的生活,我想没有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多年后形如陌路才是我们最好的结局。
他抱着我的手突然松开,很难过地咬了咬嘴唇,没有任何声响,空气冰凉得令人窒息。他说水色,我会耗尽一辈子来记住你的一切,把它们深埋在心底直至形成化石。
四年前的男人,只爱身体取暖的感觉。
四年后的Harry,只爱完全占有的感觉。
四年后的卓昂,只是肆无忌惮地爱我。
我拨开头发让他看我额头上的伤痕,我说如果四年前,那个男人不用碎片谋杀我,我想我现在会爱上你,只是我心中已经没有爱情了。
那晚,卓昂的欲望异常猛烈,我们痴缠太久,他太想占有我的灵魂,他自始至终占有的只是我的身体,他发现这一切时像个孩子趴在我的身上哭泣,我抚摸他的后背,我说卓昂,我不相信男人的眼泪。
他托住我的下巴,他说水色,那些男人的眼泪都不是真的,但我的眼泪是。
我说这真他妈是个悲哀。
我一直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卓昂开学后,我要求他不要天天来找我,只有周末可以。Harry总是试图用物质满足我,但我什么都不想要,吃饭时常常会突然响起他美国妻儿的越洋电话,他总是很温柔地嘱咐他们,好像彼此依然相爱,她不会知道她的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纠缠不清,只因身处异乡的寂寞,只因这个女人安静得让他放心,不索要回报,她想他们之间的游戏是公平的,绝对公平。
米说,人生总有许多意外,握在手里的风筝也会突然断了线。
如果不是那个星期日遗落在我家里的乐谱,故事就不会结束。
如果不是Harry坚持要看见我,我们就会一直继续下去。
我想这就是人生所谓的意外。
九点,Harry打电话过来,他说水色,我很想你,我们应该好久没有在一起,我在你家楼下,我马上就要见到你。
我拉开窗帘,他那辆宝马在灯光照耀下异常醒目。我说你上来吧,外面下着大雨。
Harry一进门就抱起了我,我喜欢他一遍一遍地叫我宝贝,我们甚至忘记关门,就投入到欢愉之中。我从来未上过心,或者是麻木的,我感觉我们的身体不能相亲,他总是说水色,你的身体为什么异常冰凉?
因为她同时拥有两个男人,她的身体已经疲倦。
卓昂的声音让我猝不及防,我惊愕地望着他,他的眼神无限的绝望让我终身难忘,他说水色,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一直以为你会慢慢爱上我,以为我们会有很好的未来,其实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的爱情就像我们的相识,一盒半成品菜,自始至终都没有你的参与。
他的破门而出是我阻止不了的,第三次我看见他的眼泪,我追出去,瓢泼的大雨,我丢失了那个比我小四岁的男人,而且是永远失去了。
我对一脸诧异的Harry说,原谅我无法和你做爱。你只是需要一个不会声张,会用身体陪伴你的女子,所以你选择了我,只是从此以后,不会了,请你离开。
宝马行驶的声音、卓昂哭泣的声音掺杂在一起,像一杯自酿的苦酒,让我落泪。
两个月后,上网浏览到一则新闻。
8月23日,××体育馆发生了一起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蹦极游客死亡的恶性事件。据悉,死者为中央音乐学院提琴系大二学生,曾多次代表中国参赛并录制多张唱片,这是××体育馆继一年前的经贸大学女大学生后,发生的第二起恶性事故,已被相关部门要求停业整顿。
我摸了摸自己微微隆起的腹部,我说孩子,你的爸爸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了我,只有妈妈了。我有了卓昂的孩子。
我归置了行李
,带走了帕格尼尼和卡百利的全部CD,卓昂惟一留给我的东西,我穿上了江南布衣那条麻布裙子,是卓昂打算送我的礼物。我把钥匙留给了卓昂的姨妈——他在国内惟一的亲人,那个女人说下周卓昂的父母会回来处理后事。一夜之间她苍老了很多,我想她应该知道我和卓昂在一起,离开的一刹,她说,你肚子里的是卓昂的骨肉吧?
我点头说是,那是卓昂留给我的东西,和那些CD一样,谁也别想带走。
你爱过他吗?
我的眼泪稀里哗啦地掉下来,沉重,我自以为从来不爱任何人,但我一直是爱着他的,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
9:00中国民航,北京——云南,带着我的孩子我的承诺我的爱情,起飞。
代后记写给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你
亲爱的:
夜已深,你已入睡,我想像你的睡姿定是如同我一样,小心翼翼地蜷缩着,好像娇嫩的胚胎蜷缩在母亲的子宫。
我依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别人聊着生活,聊着我所决定的未来,也许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生活了十八年的北京,这个城市太多东西是我所无法承受的,厚重得要把我的背脊压弯。
我与太多人擦肩而过,又与太多人相遇,猛然发现原来我们都站在原地未曾产生交集。但我依然要感谢我们这场相遇,感谢你认真读完这些毫无章法的文字,感谢你的聆听满足了我无比强烈的倾诉愿望,其实交往是件很玄妙的事情,为什么在千万人之中你偏偏与我相识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亲爱的,我看见有一个漂亮优雅的女孩子的博客上大部分篇幅都是记述我们的相识相知与相互取暖,她从开始把我猜测为一个愤青到最后她无比坚定地说“霍霍
,我们的故事正在发生
,是死灰之中走过两个孩子的故事”。看到那黑色底子的文字的瞬间,心里的潮水突然翻滚起来,那潮水就是幸福,哪怕转瞬即逝,却也曾波涛汹涌。
而我的幸福来自于我坚信这世界上依然有人陪伴着我,始终不离不弃,你们都是我的“亲爱的”。
2005年3月20日 1:48,
让我伸出手来抱抱你们。
我的指甲长得令人窒息,甲油是即将凋零的桃花的颜色,那种带着腐烂气息的粉色,开始一点点地脱落,如同挽回不住的颓势。我开始憎恨我的指甲,留长它们以后我再也没有写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文字,因为生长得过于迅速,因为已经无法顺利敲打键盘。因为只是一件徒有虚名的外套,如同一件囚衣牢牢裹在身上束缚住自己曾经跳动的思维,而那些跳动的思维曾经帮助我写下一个又一个故事,关于苦爱,关于仇恨,关于幻觉,关于得不到于是毁灭,统统都是我热衷的悲剧。
我反反复复地听王菲的《旋木》,只是亲爱的,你说奔驰的木马能让我忘了伤么?你说旋转的木马能带我去飞翔么?午夜散场的灯光,真的就要那么决绝地熄灭了么?
我写信给你的时候特地换了衣服,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件高尚严肃的事情,如同一个宗教仪式,我把我想说的话告诉你,等你明日醒过来以后细细察看我昨夜的忧伤,我穿了紫色低领的毛衣,露出黑色的吊带,这几年我从来没逃离过黑色的魔爪,书上说穿黑色的人是因为严重缺乏安全感,我想我是的,不然这么多年我不会把所有感情用文字承载,因为文字不会背叛我的内心不会抛弃我伤害我,它们拉着我的手说是那么那么地爱我赋予了它们宝贵的生命。
现在我第一次大胆地把它们展现在亲爱的你面前,整整四年的心情与幻想,那些人物里全部都充斥着我的影子,我悄悄地藏在它们身体里面掌控着它们的行为,上演一幕幕悲欢离合。
7岁至15岁,八年,我一直与一把大提琴相依为命。
13岁至17岁,四年,我把全部热情投入到了写作中,投入到了我们之间这场潜在的倾诉中,而现在这本书只是在我成年前一个完整的总结,看看这些年我的人生轨迹画出了怎样优美的抛物线。
书里的文字真实地再现了我四年的蜕变过程,这十个迥异的故事无不是关于“爱”,更清楚刻画了四年来我对爱的心境,从期盼到怀疑到如今的坚信。我不喜欢有人说她不会再去相信爱了,那不过是为了掩饰伤痛的自欺欺人,“爱”如同衣食住行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缺乏爱的人格也是扭曲的。尽管我们天使的翅膀一再折断,但也要相信终有一天一种叫爱的特效药会让它们重新复原。
当你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许正在旅途中,酝酿许久的长途旅行终于变成现实,我要用双脚踏踏实实地踏稳脚下的路,用双眼继续捕捉关于爱的细节,用双手拥抱一切对爱坚信不移的人们,也许这里面会有你。
这四年有几句话让我铭刻在心:
1。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2。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3。没料到我所失去的竟已是我的所有。
4。有爱情的时候爱爱情,没爱情的时候爱自己,不要恨,恨除了伤害自己没有任何意义。
5。忘记痛苦最好的办法就是学会原谅。
6。风好大,路好滑,要一起努力往前爬。
亲爱的,我要去睡了,晚安。
霍霍
2005年3月20日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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