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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宝贝小说2-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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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里再也听到不清脆的键盘敲击声。没有了那个剃着短短平头的男人,穿着很旧的白衬衣和牛仔裤,光着脚坐在电脑面前工作。他安静的气息和蓝山咖啡浓郁的清香。在她跪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她常常很安心地听着他的键盘声音。因为一探头就可以看见他。他叫着她的名字,暖暖。用他的北方口音的普通话。
                

 没有和林做爱已经很久。原来女人和男人真的不同。女人的心和身体是一起走的。如果心不在身体上,身体就只是一个空洞的陶器。林没有勉强她,他说,暖暖你是否感觉很寂寞,或者出去随便找份事情做,可以有些社交。可是我又真的不放心你出去。你总是需要照顾。
                

 暖暖说,你是在照顾我吗。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她是不轻易表达自己失望和不满的人。和林在一起的日子,的确是寂寞的。他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也许如果他知道,他肯定会非常愿意给她。但是问题是,他不知道。也许永远都是疑问。他不是和她同一类的人。虽然他爱她。
                 但是暖暖想她还是可以和林一起生活下去。就象城会和小可在一起一样。
                 也许和林同居半年左右他们就可以结婚。过着平淡而安静的生活。即使是有点寂寞的。
                

 下午的时候,暖暖一个人出门,去了医院。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暖暖坐了很长时间的车,照着地图找到瑞金医院。人很多,坐在走廊的靠椅上等着叫号的时候,买了一本画报看。画报上有一组特别报道,一大堆可爱小宝宝的照片,下面是他们的父母对他们出生的感想。暖暖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宝宝,是个小男孩,好奇地睁着大眼睛,他的妈妈说,黑黑瘦瘦,眼睛又大,象个ET。问医生为什么会这么难看,医生说,还没有穿衣服嘛。的确是个很象ET的小宝贝。暖暖怜爱地看着那张照片。微笑的。
                

 化验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暖暖没有太大意外。医生问她你要它吗。暖暖说我回去想一想。走出医院的时候,她把那本画报紧紧地抓在手里。她想也许是个男孩子,会有和城一样的手指和眼睛。在路边的电话亭里,她给城打了手机。她一直都记得这个电话号码。这是他们分开后她第一次打给他。城在办公室里,暖暖在电话那端静默了很久,然后她说,城,我想见你。你可以出来吗。
                

 还是在淮海路的百盛店门口。一样的暮色和人群。远远地看见城,一样地穿着旧的白棉布衬衣和牛仔裤。脸因为消瘦而显得更加的英俊和锐气。暖暖想,这真的是个和林不一样的男人。林每天都西装革履地去三十多层的大厦上班,已经放弃掉了他的锐气。而一个没有锐气的男人是让人感觉寂寞的。
                

 城说,暖暖你好吗。他俯下脸看她。他的安静的目光象水一样无声地覆没。暖暖看得到里面的宛转和疼痛。但是在黄昏的暮色里,他们只是平淡地对望着。象任何两个在人群里约会的男女。
                 我好的。城。今天是我的生日。暖暖侧着脸微笑地看着他。要我买礼物给你吗。要啊。
                

 他们走进了百盛。暖暖走到卖珠宝的柜台前,淘气地看着他,我喜欢什么,你就给我买什么好不好。城说,没问题,我带着信用卡。暖暖看了半天,然后指着一枚戒指说,我要这个。那是一枚细细的简单的银戒指,打完折以后是20元。
                

 城说,暖暖,我想买别的东西。不要了,城,我们是说好的。好把。城无奈地点了点头。然后叫店员用一个紫色的丝绸盒子把它装了起来。把它放在暖暖的手心里的时候,他说,嫁给我,暖暖。他微笑着模仿求婚者的口吻。暖暖说,好的。然后她看到城的眼睛里突然涌满了泪水。
                

 小可好吗。暖暖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是在比萨饼店里。两个人坐在窗边,看着街上的霓虹和夜色。她希望我去美国读MBA。她姑姑在加州。一直叫我们过去。可是我不喜欢。
                 我知道。暖暖说,你是散淡的人,和小可是不同的。
                

 而且我不放心你,暖暖。他低下头,有时我希望你尽快和林结婚,让我可以灰心,可有时我担心你不幸福。你会一辈子让我心疼。暖暖微笑地看着他,如果我想跟你走,你要我吗。城握住她的手,暖暖,有很多次我梦见我们一起坐在火车上。我知道我带着你去北方。路很长,可是你在我的身边。那是我最快乐的一刻。甚至希望自己不要醒过来。
                 我们可以吗,城。暖暖看着他。
                

 可以的,暖暖。如果我们彼此都坚持下去,能够背负这些罪恶和痛苦,我们可以离开上海,离开一切。只要我们两个人。城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指。我一直在失去你的恐惧里。暖暖。上天给我的任何惩罚都不会比这个更令我痛苦。
                 他们在明亮的地铁车站里等着最后一班地铁。
                 城说,暖暖,你尽快考虑,给我一个电话。我会处理和林和小可的一切事情。如果能够和你在一起,我愿意为你背负所有的罪恶。
                

 暖暖说,好的。她看着城,她突然感觉到自己手指冰凉,心里钝重地疼痛起来。抱抱我,城,请抱抱我。城在人群中紧紧地抱住了她。他把她的头压在自己的胸口上,轻轻地说,暖暖,我已经无法忍耐这样的离别,或者让我一生都拥有着你,或者我们永远都不要相见。他的手指抚摸到她背上的头发,长长的漆黑的发丝,象丝缎一样光滑柔软。暖暖微笑着看着他,我努力地把它们留长了,城,我要用它们牵绊着你的灵魂。一辈子。
                 暖暖回到家的时候是深夜。林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西装没有脱,地上堆着一些啤酒罐。
                 暖暖蹲下去,用手抚摸他的脸,然后林惊醒过来。暖暖,你跑到哪里去了。我下班回来第一次没有见你在家里,你让我很担心。
                 林,我有事情要告诉你。暖暖平静地看着他,她的脸象一朵苍白而艳丽的花,在黑暗中散发清冷的光泽。我不能再和你在一起。我有了孩子。可能不是你的。我想回家。
                 林惊异地看着她,为什么,暖暖,你在和我闹着玩吗。
                

 不是。暖暖说。我不想让我们活在阴影里面,这对你不公平。如果没有孩子,我本来想就这样下去。可现在不一样。如果依然和你在一起,我会觉得我是有罪的人。可是我不愿意这样地生活。你知道。
                 我不会告诉你任何的细节。我只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因为我曾经爱过你。因为我已经不再爱你。
                 1999年8月 一直在告别中
                 回家的航班是晚上九点。暖暖独自等在候机大厅里。外面下着细细的雨。
                 她没有给城打电话。不告而别也许能给他和小可更多的安宁。甚至她都不愿再让自己回想带给林的崩溃和伤害。她只是做了自己能够做的的事情。时间会磨平一切。
                

 这一刻心里平静而孤单。陪伴着她的是来时的行李包,脖子上用丝线串着的那枚银戒指。和一个小小的生命。属于它的时间不会太多。她轻轻的把自己的手放在身体上。HI,小ET。她笑着对它说话,你会和我说再见吗。我们要和这么多的人告别。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
                 1999年9月 或者我们永远都不要相见
                

 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暖暖重新开始一个人的生活,黄昏的时候,她常常一个人出去散步。沿着河边的小路,一直走到郊外的铁轨。那里有大片空旷的田野。暖暖有时坐在碎石子上面看远处漂泊的云朵,有时在茂盛的草丛中走来走去,顺手摘下一朵紫色的雏菊插在自己的头发上。漆黑浓密的长发,已经象水一样地流淌在肩上。
                

 她感觉到内心的沉寂。所有的往事都沉淀下来。偶尔的失眠的夜里,会看见城的脸,在地铁车站的最后一面,他搁着玻璃门对她挥了挥手,然后地铁呼啸着离去。空荡荡的站台上只有明亮的灯光。苍白地照在失血的心上。她独自在那里泪流满面。
                 他说,我已经无法忍耐这样的离别,或者让我一生都拥有着你,或者我们永远都不要相见。
                 她只能选择离去。因为不愿意让他背负这份罪恶。她已经背负了一半。于是就可以背负下全部。
                 在医院的时候,她终于放肆地让自己流下泪来。不仅仅是因为疼痛。她知道她终于割舍掉生命中与城相连的一部分。他们永远都可以成为陌路。
                 她开始去附近的一家幼儿园上班,兼职地给小孩子弹弹钢琴,教他们唱一些儿歌。
                

 生活是单纯而寂静的。空气中开始感觉到风中的清冷。她常常穿着洗旧的棉布裙子,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只有一头长发象华丽的丝缎。甚至很少上街,除了上课,散步,她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也不认识任何的成年男人。除了陆。
                

 陆是罗杰的父亲。罗杰是班里最淘气的男孩子,他的母亲在5年前和陆离异。陆对暖暖说,罗杰常对我说,他有一个有着最美丽头发的老师。暖暖微笑地站在阳光里,白裙和黑发闪烁着淡淡的光泽。那一天他们一起走出幼儿园。罗杰在前面东奔西窜。暖暖和陆一起走在石子路上,陆惊异地看着这个年轻的女孩,她悠然地抬头观望云朵,却没有任何多余的语言。
                 1999年10月 要嫁了,因为已经为你而苍老
                 一个月后,这个四十岁的男人对暖暖说,你是否可以考虑嫁给我。
                

 暖暖看着他。他是非常普通的中年男人。她对他没有太深的印象。知道他很有钱,但并不显得俗气和浮躁。剪短短的平头,喜欢穿黑色的布鞋。不喜欢说话,却可以在一边看她用钢琴弹儿歌数小时。
                 暖暖说,为什么。陆说,我想你和别的女孩最大的区别是,你的心是平淡安静的。这样就够了。我见过的女人很多。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心情是安宁的。
                

 他看着这个素净的女孩。我知道你肯定有不同寻常的经历,你可以保留着一切,不需要对我有任何说明。我只希望给你稳定安全的生活,我们各取所需。你不觉得这是最明智的婚姻吗。
                 他的手轻轻地抚摸她如丝的长发。你的头发美丽而哀愁。就象你的灵魂。可是你可以停靠在这里。
                 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天下起冷冷的细雨。
                

 暖暖打开长长的褐色纸盒,里面是陆从香港买回来的婚纱。柔软的蕾丝,洁白的珍珠,是暖暖以前幻想过的样子。可是那时候她以为自己肯定要嫁的人是林。陆还订购了全套的钻石首饰。他说,你脖子上那枚银戒指已经挂了很久。我不要求你一定要把它换下来。你可以带着它。
                

 可是也不是太久,只不过是三个月。暖暖想,为什么在心里觉得好象是上一个世纪的事情了呢。她抚摸着那枚小小的银戒指,它已经开始黯淡。这是城送给她的唯一一份礼物。那时候他们是在上海的大街上,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和一次注定要别离的爱情。
                

 暖暖彻夜失眠,一直到凌晨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然后凌晨三点的时候,突然床边的电话铃响起来。暖暖想自己是在做梦吧,一边伸出手去,在黑暗中拿起电话筒。寂静的房间里,只听到电话里面沙沙的声音。然后是一个男人北方口音的普通话。暖暖。他叫她的名字。
                

 城,是你吗。暖暖觉得自己还是醒不过来。她真的太困了。可是她认得这个声音。只有一听到,就会唤醒她灵魂深处所有的追忆。线路不是太好,城的声音模糊而断续,他说,暖暖,我在美国加州。我走在大街上,突然下起大雨。
                 我以为我可以把你遗忘,暖暖。可是这一刻,我非常想念你。我感觉你要走了。
                 电话里的确还有很大的雨声。地球的另一端,是不会再见面的城。暖暖说,城,我要嫁人了。因为我已经为你而苍老。
                 城哭了。然后电话突然就断了。
                 暖暖放下电话。她看了看黑暗的房间。她想,自己是真的在做梦吧。城会有她的电话号码吗。可是摸到自己的脸,满手都是温暖潮湿的眼泪。
                 他们似乎从没有正式地告别过。而每一次都是绝别。
                 1999年12月 一场沉沦的爱情。终于消失。
                 圣诞节的时候,暖暖收到林的一张卡片。他说他准备结婚。另外城和小可都已出国。
                 在信的末尾,他说,暖暖,我想我可以过新的生活了,我可以把你忘记。
                 暖暖微笑地抚摸着卡片上凸起来的小天使图案。她开始有一点点变胖,因为有了孩子,陆坚持不再让她出去上课,每天要她留在家里。
                

 罗杰快乐地在家里跑来跑去,和陆一起准备打扮一下那棵买回来的圣诞树。陆在客厅里大声地说,暖暖,你不要忘记喝牛奶。暖暖说,我知道了。这就是她的婚姻生活。平淡的,安全的。会一直到死。
                

 端起牛奶杯的时候,暖暖顺手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很奇怪的是,今年的圣诞,这个南方的城市开始下雪。是一小朵一小朵雪白的干净的雪花,安静地在风里面飘舞。在冬天的黑暗而寂静的夜空中。
                

 暖暖看着飞舞的雪花,突然一些片段的记忆在心底闪过。遥远上海的公寓里,弥漫着百合清香的客厅,黑暗的楼道上,城激烈的亲吻,还有隔着地铁玻璃的城一闪而过的脸,是她见他的最后一面。那个英俊的忧郁的北方男人,可是她还记得他的手指,他的眼睛,他的气息,他的声音,模糊而温柔的,提醒着她在世纪末的一场沉沦的爱情。
                 可是心里不再有任何疼痛。
                 他终于消失。
                 附:失眠
                 安妮宝贝
                 凌晨三点。
                 黑暗寂静得没有任何声音。
                 逐渐静止下来的雨。潮湿的空气,和这个不符合梦想的世界。
                 对一个失眠的人来说,没有任何东西是安慰。
                 穿着睡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喝冰冷的水。
                 吃了三颗药片。
                 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苍白而枯萎。
                 沉沦和放纵没有带来任何期待。
                 你想着自己还拥有的一些东西。例如往事和诺言。
                 你想你是病了。你的胃和灵魂一样焦灼空虚。
                 绝望是阴影无所不在。
                 可是在夜色里你是丧失了语言的花朵。
                 发不出任何声音。
                 也无法入睡。
                 我是一只鱼转制作网站 佚名

                



              漂亮女孩



            安妮宝贝

                 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
                 她们一般只有两种装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冬天是旧的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子。
                

 比较典型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能从领口看到脖子的肌肤。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
                 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是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看过去总是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颗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致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倒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爱情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
                 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N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荫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卷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
                

 觉得照片拍得很好。ESPRINT的广告和BENNETON一样,常常有一种环保和崇尚自然的意识在里面。就像南京西路上BENNETON巨幅的人物广告画,总是干净的笑容,明亮的容颜,却让人感觉生命的可畏和珍贵。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
                

 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过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过去好象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但是喜欢G…STAR。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过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味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
                 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
                

 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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