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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的另类修仙-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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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用药剂?废话,药剂占地方!
  然后林夕以出门散心为由离开了炽阳星,回到阔别已久的拉姆星。
  过去了六年,这里变得更加破败和死气沉沉。
  她并没有去看凯文和朱莉的情况,因为麦克一直派人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林夕直奔魔冢森林而去。
  当年她跟杰利的温馨小家还在。
  林夕走进魔术房间,点了一下“自动除尘”,然后走出房间,空气还是那么充满灵气。尼玛,能不充满灵气吗?这是集中一个星球的灵气于一点啊!
  皮皮虾,久违了,后面的朋友,你们还好吗?
  皮皮虾:滚犊子,你丫没事就回来弄走我们很多伙伴,居然还敢说久违,你要脸吗?
  好吧,林夕继续熟练的进行她的肉干大业。
  累了就打坐休息。
  林夕知道,每次的二十段锦不管修习到什么地步,到下一个任务,总是要从头开始,唯一不同的是她对冲脉越来越有心得,速度越来越快而已。
  现在林夕的脑海中出现阿梨所说的精神力,林夕猜测这个可能不会归自己所有,不然本主回来算怎么回事?但是林夕觉得很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精神力的属性。
  于是现在她几乎是无时无刻不在调动热流滋养着脑海中的光团。
  当所有一切都准备好了,林夕回首这片生活了一个月的地方,依稀仿佛看见一个浅亚麻色的头发的小男孩,在风中奔跑着。
  那一瞬间,林夕有淡淡的感伤,她默默沟通阿梨:“我要回家。”
  众皮皮虾高举双钳,泪奔相送:快走吧,不要再来了!


第169章 我可以作弊……
  林夕如愿以偿出现在船屋里,这一次任务对于她来说比较久,足足经历了差不多7年。看着丝毫未发生变化的船屋,林夕心中像是看到了久违的老朋友一般。
  无论漂泊到什么位面,最后总有一抹温暖在等待着她。
  当然,某蛋虽然对她不错,可是有些恩怨还是要算一算的。
  所以当阿梨飞快duang过来要跟林夕来个拥抱时……
  “嗖!”“啪!”
  阿梨再次以松花煎蛋的造型出现在林夕面前。
  阿梨很气愤,耍赖一样干脆摊在地上不起来:“林夕,你又发什么神经!”
  “我为什么发神经,难道你自己心里没点B数吗?”
  阿梨眼珠子乱转,像是终于想起什么,用肉爪捂着嘴:“不说我差点忘记了,林夕你的灵魂都被熏臭了,臭死了。不要过来,你浑身都是粑粑的味道!”
  林夕:→_→
  对方不想和你说话,并且朝你丢了10坨星墟虫粑粑。
  阿梨跳到林夕身边,振振有词:“你不要狗咬吕洞宾额,不抹大便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那是大便?”林夕很气愤。
  “我说了你就不抹了吗?知道是大便还要抹在身上,你不是更难受?”看着阿梨一副“我都是为了你好”的嘴脸,林夕气结。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你别不识好歹,别看这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要不是我爸爸……告……诉……我……”
  阿梨的声音忽然渐渐低落直至几不可闻。
  看着阿梨困惑无比的样子,林夕问道:“你爸爸告诉你什么?从来没听你说过你还有爸爸啊。”
  “放屁,你都有爹妈,为毛我就木有?”阿梨黑脸蛋子满是愤怒,接着是抓狂:“为毛要跟我说话!害的我都忘记了。人家好容易才想起我有爸爸的。”
  那些记忆,似有若无,缥缈无比,就像你有时候看见一个人,却忘记了他的名字。你绞尽脑汁想啊想,突然想起来刚要兴冲冲呼喊那个人,被旁边的人撞了个腚墩儿,爬起来发现那个人已经远离,刚想起来的名字,居然又忘记了。
  这绝对是能逼死强迫症的节奏啊!
  阿梨不管怎么想,那个温和的告诉她星墟虫这个小秘密的男人就是想不起来一丝一毫。
  她知道,那个人就是她的父亲,好像是个很俊朗的男人,可是她却怎么都想不起。阿梨捧着自己的脑袋,想到五官都扭曲,可是那些记忆好像突然消失了,或者是从来就不存在过。
  看着阿梨从抓狂到怅然,林夕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不过发现阿梨的大黑脸蛋子颜色比从前浅了一些。
  林夕记得,明明上次两个人吸收完灵液,阿梨的颜色是变黑了的。
  “阿梨,你的‘肤色’为什么会变浅?美白成功了?”林夕终于没忍住,打断了阿梨的呆样。
  “还不是我分出神识陪着你进任务搞的!本来找你,是想让自己赶快强壮起来,结果越来越虚弱了。”
  听着阿梨的控诉,林夕莫名有点心虚。
  “别难过啊,我现在就给你拿出肉干来好好补偿你。”
  “不要!”阿梨很着急打断了她:“停!”
  林夕错愕:“怎么了?”
  阿梨说道:“我想到办法对付那个死了四个执行者的任务啦!”
  “拜托,请不要在任务面前加其他补语,会让我心生恐惧。”林夕恨不得捏住阿梨的嘴,谁害的,谁害的!
  这次难得阿梨并没有反唇相讥,她的大脸蛋子上居然带着微笑:“我们可以作弊一次。这样你的任务难度会降低一些。”
  林夕一听也来了兴致:“说来听听。”
  阿梨得意洋洋:“就是我们不结算奖励任务,直接做下一个。”
  林夕:……
  你妹,这算什么好办法!
  “不结算奖励任务,系统就不能收回你的临时背囊,你等于带着一立方米的空间去任务里面浪,还有什么不满足哒!”阿梨面现鄙夷之色,肉爪一挥点开商城:“你看,这个只有一格的包裹还要1500玄晶呢,一格的意思是不管什么,只能放一件。”
  阿梨又向上划,点着一个背囊:“看见了吧,5500玄晶才可以换到而且还是需要中级执行者才能解锁,你现在木—有—资—格!”
  林夕这下苦恼了:“我刚刚看了一下背囊,里面塞得满满都是星墟虫的籽肉,什么都放不进去了。”
  “那怎么办!”阿梨也愁了,突然她眼睛晶亮看着林夕:“你说你刚刚看过背囊?”
  “对啊,啊!”林夕也明白阿梨的意思了,既然刚才可以看一眼,那么是不是说,只要不结算任务,现在使用背囊是没问题的呢?
  林夕试着将里面的籽肉拿出一条,果然!背囊还在!
  阿梨一看林夕的表情就知道是可以的,一面将籽肉塞进嘴巴一面说道,那还等什么,快把籽肉都拿出来。
  “全拿出来会不会坏掉?”林夕问。
  “放心啦,社区里面跟你的背囊一样,什么东西都不会变质的,而且社区要高大上很多,因为社区可以存放生命体和灵魂体。”
  “哦,你要是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然后只听“哗啦”一声,当然这是林夕和阿梨的感觉,事实上,声音神马滴,不存在的。
  阿梨扭着肥胖的身躯奋力从一大堆肉干中爬了出来,头上还滑稽的顶着几条肉干:“死林夕,臭林夕,你一定是故意的!”
  答对了!
  阿梨一边叫着好浓的灵气啊一边狂吃。
  林夕望着空空如也的背囊,想到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顿时,满地的籽肉突然不见了,连阿梨正在吃的半条都不见了。
  “你干什么啊!”进餐被打断,阿梨知道是林夕捣的鬼,对着她怒吼。
  可惜因为是女童的声音,震慑力不大。
  “空有背囊有个毛用,任务没有结算,老子木有钱!50玄晶能买个毛线啊!”林夕凉凉的说道。
  阿梨对手指:“我可以帮你作弊一次,只能选你可以用的道具,完成任务后再神不知鬼不觉的还回去。不过只此一次,要耗费我不少灵力的,被社区发现我也会遭殃啊!”
  还有这种操作?


第170章 张三的歌:一路向北1
  最后在阿梨的帮助下两把武器进入林夕的视野,一把是带有【嗜血】效果的匕首,另一个是附带【定身】效果的唐刀。
  阿梨很认真的帮忙分析:“由于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位面和任务,所以我建议你最好选择匕首,因为它便于携带,而且附带效果是嗜血,一般位面法则都可以接纳。而定身会受到很多位面的排斥,比如现代位面或者古代位面。”
  林夕很真诚的看着阿梨:“我真是误会你了。”
  “少废话,肉干!”阿梨傲娇的白了林夕一眼,发现有利用价值了,就阿谀谄媚,真现实!
  然后……
  阿梨就被铺天盖地的肉干再次淹没……
  林夕,你大爷!
  我也误会你了,你丫什么时候都这个尿性!
  事情都有两面性,没结算可以耍赖继续使用一次临时背囊,但是坏处就是,木有任何奖励,木有钱。
  两个凑在一起算计着怎么能合理化最大化利用仅存的50玄晶,要扣掉建设维护费用15点,只剩35点,无产阶级代表林夕跟阿梨一起掰着手指算怎么能多储存点东西,后来阿梨都要上脚丫子了。
  阿梨觉得林夕的数学恐怕是音乐老师教的,而林夕认为阿梨这货干脆就不识数。
  反正一番“愉快”的沟通下来,总算是用5玄晶换到十粒“生津解渴丸”,顾名思义,吃了以后3天不喝水也不会感觉到渴,余下的30全都兑换了压缩饼干。
  林夕觉得不管什么任务,首先要保证自己不死,只要不死就还有希望。已经挂掉了四个执行者,林夕猜测着可能是自然环境很恶劣或者是宿主生存的环境很恶劣,因为真正特别艰难的任务,不会派发给初级执行者。
  林夕又将肉干丢进去三十条左右。这可是好东西啊,阿梨说,肉干是非兑换物品,所以受到天道法则压制的可能性比较小。
  于是这次两个人就一边吃着肉干一边在夕阳里坐在甲板上听涛,反正任务也是提前回来的,可以拖延些日子再去,林夕跟阿梨探讨了一下脑海中那团光芒,果然就是精神力,而林夕现在脑海也存在着一团光芒,不过比贝拉最开始时候还要小很多,也更加灰暗。
  林夕嘟囔着很不满意,阿梨肉爪敲了一下她的头:“有就很不错啦,有些人去高级位面两三次都还没有得到精神力属性点。可惜咱现在不能打开人物属性去看,根据你的描述,我觉得你精神力应该不像别的属性值那么渣。”
  对于阿梨时不时打击一下,林夕早已经习以为常。
  依旧每天两根肉干,吃了就打坐,调动灵气去温养那团小的可怜的精神力光团。
  阿梨吃的比较猛,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这样差不多10多天时间,阿梨的颜色总算变到又能让人看了眼前一黑的程度。
  林夕感觉精神很是饱满,也准备的差不多少了,正要跟阿梨提议去任务,反正不管多难,都要必须去做,后妈打孩子——早晚一顿,还不如早点去。
  结果阿梨怒气冲冲duang了进来:“妈哒,姓云的死狐狸精,敢在社区发帖子嘲笑我!气死我了。”
  她在屋子里duang了几下,跑到林夕面前站定,凝视着林夕:“你一定要活着回来啊。”
  若是从前林夕肯定会小小的感动一下,但是现在已经知道阿梨的尿性,林夕一点反应都没有。
  果然,阿梨又说道:“死狐狸居然问我什么时候再去跟她抢新人,还说她手里上次的新手已经有人达到10级了,问我手里的菜逼什么时候挂。妈哒,你必须活着回来,不然我会很没面子!”
  就知道!
  林夕翻了翻白眼,安静的整理一下自己的背囊:嗜血匕首一把,高级生命源和高级体力药剂共20,生津解渴丸10粒,肉干若干,压缩饼干若干。
  空间里还有不少空余地方,不过彻底一穷二白的林夕只能望钱兴叹,若是有钱能把自己武装到牙齿,还怕个鸟!
  现在能这样也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林夕给自己鼓了鼓劲:那么多磨难都过来了,你行的!
  林夕,加油!
  也许是有了精神力的缘故,这次传送林夕并未感觉太难受。
  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片绿草如茵。
  青山巍峨,流水淙淙,景色很是优美。
  暂时看不出是古代位面还是现代。
  一阵风吹过,感觉脸上略有不适,林夕伸出手去擦了把脸。顿时如遭雷击!
  卧槽!
  不会吧!
  林夕再次伸出手在风中挥舞了两下。
  欲哭无泪。
  林夕有气无力的沟通阿梨:“传输剧情。”
  应该说,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
  在公元前2200年左右,初具奴隶社会模型的夏朝国君大禹治下号称“平水土,分九州,数万民”。
  当时统计人口总数约为1355万人。
  而所谓夏朝的九州,差不多涵盖山西、河北、辽宁、山东、江苏、宁夏、青海等共十六省,统治面积240余万平方公里。
  在那茹毛饮血,与天地争生存的年代,当时国家有很多无人区域,虽生产力低下,然,各种自然界资源极大丰富。
  那些动植物在人类足迹未至的无人区域,依然在上天赐给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下,有各自的活动区域和栖身之所。
  而今就不消说了,Z国领土有多少人,有多大面积,已经精确到个位数,领土面积甚至可以精确到小数点以后。
  而我国敢叫无人区域的貌似只有4个:西藏羌塘、神秘的罗布泊(怀念我的英雄)、昆仑山北部的阿尔金自然保护区和美丽的可可西里。
  基本都属于自然环境恶劣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区域。
  人类这么多年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成功的灭绝了近110多种兽类和140种鸟类。目前几乎每一个小时就会有一个物种永远消失在水球上。
  目前人类还在不懈努力着!
  话题扯得有点远,但是绝对不是在水字数。
  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类不能征服的地方,而人类作为水球这颗蓝色星球的统治者,已经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决定大多数生灵的命运。
  林夕这次的任务,说的就是差不多这样一个故事。
  剧情很简单,就是人类开疆拓土,大肆发展种植、养殖业,而狼群的存在,大大威胁到了驯鹿,绵羊等等的生存,打狼行动,势在必行!
  林夕接到的就是来自狼王的委托,远离人类,找一个属于它们的栖息地,不要让狼群断绝传承!
  所以,现在林夕的身份是……


第171章 张三的歌:一路向北2
  没错,林夕如今的身份是一只狼。
  不但是狼,而且……
  林夕叹了口气,眼神诡异的看了看某处……
  还特么是一只公狼。
  开局已成狗,任务全靠走。
  林夕现在的名字叫做拓。
  众所周知,一般来说,狼有灰狼、黄狼、红狼、白狼,还有很稀有的蓝色和紫色。但是如今别说蓝色和紫色,就连白色都是稀有品种。
  林夕看了看自己的颜色,黑不黑灰不灰红不红,脏不拉几基本看不清本色。那是拓故意为之。因为它其实是一只纯白色的狼。
  曾经它跟它的妈妈一起被人追杀,逃亡到了这里,妈妈伤势过重死亡,狼群收留了这只小孤狼。
  因为颜色稀有才导致它们母子被追杀,于是拓习惯了将自己搞得脏兮兮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泯然于众。
  拓把自己搞得很脏,看不清楚毛发颜色,加上没有人照顾,所以拓的体形比较瘦弱。在狼群中地位很低下,连那些幼狼都有点瞧不起它。
  在拓三岁那年,这个原本草木丰美,各种动物都依照自己的习性生活着的地方,突然来了很多两只脚的厉害家伙。
  他们开荒圈地,种植田地,圈养动物,到处捕猎,导致很多动物流离失所。
  开始的时候狼群很开心,因为随着开荒运动的展开,很多小动物都被赶了出来,它们美美的过了个肥年,几乎深山里面的各种食肉动物那年伙食都相当不错。
  然而随着不断拓荒,野兽们的地方越来越少,可以食用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于是植食动物就跑去那些两脚的地方啃食他们种的东西,然后被纷纷干掉。
  随着食物越来越少,狼群也开始铤而走险去偷吃两脚饲养的黄羊、驯鹿、猪、牛等等。
  两脚火冒三丈,开始设陷阱,下套子,无所不用其极的猎杀这些侵犯了他们的动物。最可怕的是他们还有一种拿在手里的棍子,会喷火还会发出巨大声响,随着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总有小伙伴身体流血,莫名其妙倒下。
  表误会,并不是大姨妈来了,肚子疼得趴下,而是真的扑街了。
  那些单打独斗的大家伙们见势不妙选择远遁而去。
  这些狼群却世代居住在这片山林中,故土难离,它们兜兜转转,跟两脚们打起了游击战。
  既然是战争,肯定是互有输赢。狼群赢了,偶尔弄走一只黄羊或者驯鹿,而两脚胜利的时候,它们会丢下很多尸体。
  凯撒大帝那句话很好的诠释了两脚们的心理:我来了,我看见,我征服。
  狼群这样癞皮狗般的阴魂不散彻底激怒了两脚。
  还在寄希望于这些两脚过段时间就会离开的狼群们不知道,它们已经大难临头。
  在一次被两脚围捕中侥幸逃脱的拓在那个晚上突然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只纯白毛发,形体硕大的威风凛凛的狼对它无言诉说着什么。
  它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焦急,可是拓听不懂它说了什么,而后醒来的拓脑海中多出了一幅图画,那是一幅很宏大的图画,拓知道,最前端的部分就是它现在生活的地方,一个红色的醒目箭头从那里直指向北!
  那里有一方乐土,有海狗,有白熊、棕熊,有驯鹿,有海鸟还有鲜美的鱼类,各种它见过和没见过吃过和没吃过的物种。
  拓觉得这是有深意的一件事,是祖宗显灵给它们指了一条明路。
  它兴冲冲跟老狼王赤讲述了这件事,赤冷冷的看了它一眼,对风怒号一声后,转头用凛冽的眼神盯住了它,那是来自狼王的斥责。
  一般来说,每个狼群都有一个或者几个头狼,几只共同治理就叫做头狼,如果只有一个头狼的情况,那就该称为狼王了,狼王是狼群地位至高者,仅次于狼王的叫做次狼,它将会在狼王老死或者病死或者直接挑战成功后,成为新任狼王。
  狼王用这种眼神怒瞪你的时候,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用同样的眼神瞪视它,表示要挑战它的地位,二是垂头呜咽,夹紧尾巴在两条后腿间表示臣服。
  拓心惊胆战选择了后者,得到了群嘲的待遇,此后更是夹起尾巴做狼。
  没过几天,心存侥幸的狼群被两脚前后夹击合围,无一幸免于难。
  团灭以后的拓才知道,它的祖先是白狼王,是在什么恶劣的条件都要带领族群活下去的希望!而它,怯懦如斯,不配做白狼王的后代,甚至不配做一只白狼!
  林夕接收完剧情,长长叹息。
  什么事情都是见仁见智的,所以说屁股决定思维,一点没错。
  站在人类的立场上,貌似狼群一直在侵扰他们不可侵犯的领土,所以人类木有错。
  神特么的不可侵犯。
  回头想想,人类有多少领土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呢?
  而若是站在那些被驱逐被消灭的动物们的立场上,人类害得它们流离失所,是不折不扣的侵略者。
  谁对谁错呢?
  林夕暗道侥幸,幸好拓的心愿是带着狼群远远离开,而不是带领群狼干掉两脚,统治水球。否则的话她直接自杀还更容易些。
  现在拓就是林夕啦,已经两岁,为了不引起族人和人类的注意,一直表现的很平庸。拓的确不引人注意了,可是也不引狼注意啊。
  林夕想着就凭现在她的德行,振爪一呼估计直接被群狼拍飞的可能性很大。
  而且人都是心存侥幸的,狼亦如此。
  它们目前在此地安居乐业,有的吃有的喝,你突然异想天开要带着族群去什么北地,大家肯定会说,这人……呸!这狼得了精神病,而狼又没有精神病院这样高大上的设施,不能就医只能狼道毁灭。
  林夕做事情都是喜欢先理思路,思路正确了会少绕很多远。
  首先,她得建立起自己的威信来,就算不做狼王,也不能像现在这个样子,大声嚎叫一下都会被吐口水,更遑论什么带领群狼发家致富奔小康了!
  林夕现在暗自庆幸,亏得阿梨想到这个办法,赖皮刷了不少道具带过来。不然的话,看拓目前的处境加上狼王赤傲娇的尿性,很可能有的执行者是被老狼王干掉的。
  反正离最危急的关头还差一年的时间呢,一切都还来得及。


第172章 张三的歌:一路向北3
  现在人类的聚集地跟狼群还有一定距离,彼此矛盾并没显露出来。而狼群一般情况下是成群结队去捕猎的,狼的食量很大,又有存储意识,所以几乎每天都有可能出去捕猎。
  现阶段正是猛兽们最后的饕餮盛宴,因为现在很多小型动物栖息在山林的外围,丘陵甚至平地上,圈地运动的开始意味着它们将永无宁日,除了被消灭就只能选择撤离。
  而撤离后的那些小动物们则面对着来自山林深处的一张张严阵以待的血盆大口。
  人类的领土越扩越大,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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