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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撩我的人都去领便当了-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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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流云:“……??”
沈流云看着她那一系列的神情变化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听到她那奇异的语调莫名的竟有些耳尖发烫,心中也浮现了一种怪怪的想要逃走的感觉。
可他的‘聆心’却分明感觉到对面女修那看到他时纯然的喜悦与欢喜,就仿佛全世界的鲜花陡然在他面前盛开一样猝不及防的震撼与巨大惊喜,没有一丝一毫灰暗的敌意。
门派比人多是非也多,‘聆心’又不受控制,沈流云常常被那些不自觉的感受到的负面情绪压得有些觉得喘不过气。
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如此明媚而浓烈的情绪,似乎紧紧因为它太过浓烈,瞬间就将那些压抑的昏暗冲走。
然后这个世界上只剩下阳光明媚。
强烈的情绪总是可以感染人的,那如万紫千红刹那盛开的美好让沈流云也不禁露出微笑,即使她只是一位从未见过的陌生人。
“姑娘可是在叫我吗?不知姑娘是……?”
沈流云原以为他已经感觉到了世间最明媚的情绪,但事实证明其实它可以更明媚快乐一些。
就在他回应的时候。
若是能够形容,那大概就如当年庙会上划破漆黑的夜空在天空中‘砰砰砰’炸开的满天烟花一般,美丽到让人失神。
他不禁愣了愣。
那女子一只手紧紧抓着另一只手的袖子,用力的似乎能把那层纱直接撕掉一般,她似有些急切的想要靠近他,却又因为矜持生生压成了细碎的小碎步。
转眼间,她停留在了沈流云两米的距离。
这已经是安全距离的极限了。若不是因为那突如其来又十分霸道的快乐欣喜情绪将他弄得发懵,沈流云甚至都要随之提高警惕。
她软糯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变得轻快急促,却像伴着的鼓点靡音依旧十分动听:“妾身家姓慕容,单名一个浅字,沈公子唤我浅浅便是!”
沈流云:“……”
明明对方态度极好并没有一点敌意,但不知道为什么,沈流云却生出几分被不知名的东西逼迫的墙角无处可躲的无措感。
他微微退后一步,有些难为情:“……这不太好吧……”
慕容浅立刻道:“那沈公子若是不愿,唤妾身阿浅也行!”
沈流云:“……”
有区别吗?
不过已经拒绝一次了,再拒绝恐怕不太好吧。
沈流云顶着她期待的目光,终究不忍说出拒绝的话来,张了张口,艰难的吐出的却是:“……慕容姑娘。”
慕容浅承载着星光的眼眸不可控的灰暗了下,情不自禁的露出几分失望,但转眼间这种情绪就被驱散,只剩下满溢而出的欢欣。
她期待的望着沈流云,雀跃的问道:“沈公子到自己来是来买法衣的吗?可有什么相中的了?”
沈流云不禁尴尬的低下头:“……还没有。”
作为一个男孩子……他似乎太挑了?
慕容浅立刻又惊喜起来,欣喜的声音都扬了一度:“——是这样吗?!”
见沈流云不解的看过来,她立刻轻咳一声掩去过于外露的喜色,眼睛转了转,温软矜持道:“妾身于装扮一途还有些见地,若是沈公子不介意,让妾身帮您参谋一二可好?”
☆、第84章
送给大喵的生日礼物眼看方向越来越不对,沈流云不禁问道:“哥哥我们不去找风风吗?”
陶花雨道:“今天先不去,找个地方休息一晚吧。”
沈流云想了想,了然笑道:“也好,左右后天才会送走,不着急,也让那个臭小子长长记性,省的什么时候又给人骗了。”
除此之外,大哥身上之前和人打架留下了一些伤也尚未养好,而那些人贩子必然有同伙……他们两个孩子,想要深入敌巢确实应该好好休息做好万全准备。
陶花雨勉强的笑了下,没有说话,沉默无言的带着沈流云钻进了一个小巷子。
那巷子后面堆了一个柴垛,在春日的阳光下晒得颇为暖和。陶花雨在柴垛里扒了个窝松了松草,拉着沈流云将他推倒在那个小窝里,拍了拍他的头,轻声说:“睡吧。”
他说着,紧挨着弟弟躺下了,将他搂在怀里。春季的夜晚天黑有些冷,他侧着身子睡在外面,将凉风尽数挡去。
沈流云问道:“我们不回庙里吗?”
陶花雨说:“不回了。”他将弟抱得更紧一些,调整了角度试图让他睡得更舒服,温声安慰道:“别害怕,哥哥看着你睡。”
“嗯。”沈流云甜甜的笑了笑,闭上了眼睛。陶花雨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拍打着他,漆黑的眼睛静静的注视着他的睡颜一片清明沉静。直到沈流云呼吸平稳陷入酣甜的的熟睡之中,他轻手轻脚的起来,将干草盖在沈流云身上。
他站在草垛外等了一会,见沈流云依旧睡得很熟没有醒来,就转身离开了小巷子。
——还有一件大事未处理,他怎么可能睡得着?
……
在平城,城东鬼屋是个很有名气的地方,因为其诡异离奇的灵异传说而广为人知——即使山上的大师都说了里头干干净净没有脏东西,平城的百姓们依旧对黄大仙和鬼魂的传言津津乐道。
据说,有人曾在那里看到过黄大仙,据说,有人曾在那破屋里听到女鬼的哭声……
因为种种原因,平城的百姓们大多都对城东鬼屋退避三舍,但牛宽不在乎这些。
牛宽是个叫花子,自觉烂命一条没什么可惜的,向来胆子很大。因其是个缺筋少脑的二愣子,向来敢为别人不敢为,因此也聚集了几个蠢货做马仔,被吹捧着的叫牛哥。再加上年富力强,终成平城乞丐中的一霸,占据了城东几条街。
牛宽把自己的家,就安在鲜有人来的城东鬼宅旁。
用牛宽的话来说,那就是宽敞,清净,要真有女鬼,说不定还能来段香艳动人的风流韵事——牛宽虽然是个二愣子臭要饭的,却总觉得自己是潜龙沉渊,跟其他那些乞丐是不一样的,骨子里比他们更高贵一些。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得出这个奇葩结论的,总之,他并不喜欢跟一堆臭要饭的住在一起扎堆儿。
牛哥究竟有没有遇上他心心念念的女鬼mm倒贴没人知道,反正宽敞清净是肯定有的——因距离鬼屋太近,即使是他最爱捧臭脚的小弟都没勇气陪他住进去,相对于那一窝窝儿扎堆儿的乞丐,孤身一人住在鬼宅边上能不清净吗?
只是不知道假如牛宽当初知道自己未来会遇到什么,他是否依旧会得意自己曾经清净的选择了。
冷月隐去,黎明将至,黑黢黢的不见五指。隐隐约约的鸡鸣,在城中四下响起。
天,就快亮了。
但天亮之前,才是最黑暗最困顿的时候。
城东破屋中,齁声震天。破屋外,却出现一个小小的黑影,鬼魅一般轻悄悄的推开他的家门。
【咿呀——】破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绵长的摩擦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响亮……
“——你,你是谁?!”
“找你报仇的人。”
……
东天亮起,陶花雨筋疲力尽的从牛宽家中出来,望着远方亮起的天空,迷茫的失了神……
“你这样不行的哦。”
有人轻笑。
陶花雨骤然回头,空茫的眼神如警戒的犬,陡然聚焦,凌厉警惕。
一个男人从屋顶上跳了下来,摇着扇子笑道:“你这样不行的哦,还是不够狠心。”
他钟灵神秀,一身杏黄色的锦衣,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窝,有种孩童样纯真无邪的稚气。
只是他的话可不像他那张娃娃脸那样纯真无害。
那生着一张稚气可爱的娃娃脸的青年笑着说:“呐——你去杀了他,我就帮你救弟弟怎么样?你,不就在烦恼自己人小体弱势单力薄吗?
怎么样?做不做?”
陶花雨:“……”
他饶有兴趣看着陶花雨,显得对他的选择十分期待,又仿佛早已笃定他的答案。这时,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从破屋后走出,自腰间拔出一把剔骨尖刀,手一抖,那尖刀就飞了过来,插到陶花雨脚下。
他如屠夫一般健壮,满脸横肉,目中凶光隐现,神情却如山石一般冰冷,脚下每一步都稳若磐石。
陶花雨看了眼壮汉,又低头看了看那把尖刀,再度看向那青年。青年嘴角一翘,阳光友好的笑着,向他抬了抬手,做出邀请的姿势。
陶花雨审视了他片刻,一言不发的拔起脚下的尖刀,向破屋中走去。
片刻后,他再度从破屋中走出,染血的尖刀紧紧地握在手中,漆黑的眼眸如看不见底古井,透不出一点情绪。
“好好好,果然英雄出少年,我没看错人。”那娃娃脸青年拍手笑道。
陶花雨看向他,漂亮的眼睛无悲无喜,暗沉的声音有些沙哑干涩,冷冷道:“有件事你算错了,我五岁就杀过人了。不止一个。这种验证,毫无意义。
所以……你跟踪接近我,究竟想做什么。”
他自从癞子口中问出文乘风的下落送沈流云去休息,就再没提过一次风风的事,即使是教训牛宽的时候。这人既然知道的如此清楚,显然早有预谋。
青年笑眯眯的道:“——不救你弟弟了吗?”
陶花雨道:“总比落在你的手中安全。”
“啊呀,这么不客气还真是让人生气呢。”青年笑着说,眼睛却已经危险的眯了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的杀气自他身上散出,向陶花雨压去:“小鬼,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不要随便挑衅比你强的人。那不是勇敢,那叫作死!”
——村子里的妇女多的是,都是几十年的老熟人了,不比才搬来的外来户方便的多?
可兴许是沈秀才家是第一个养着他的缘故,陶花雨对沈秀才一家总有种别样的亲近和依恋。甭管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沈秀才家。
次数多了,大家也就习惯了。
第二天下午,老鱼伯伯带着新扯的布和棉花去了沈秀才家,托陆婉娘帮陶花雨做身棉衣裳。陶花雨跟在他身后提着篓子装了许多鱼虾,也没打什么招呼自己送到了厨房里,倒进水里。
看上去倒比自己家还要熟门熟路。
陆婉娘看到那些鱼虾很有一些惊喜,说,“老鱼伯伯,婉娘看您今天送的鱼虾可不少呢,我们一家吃不完的。
现在野菜正当吃桃花酒正要起坛,要不老鱼伯伯您坐下,等婉娘整治一桌您和相公喝两杯再走?”
老鱼伯伯眼睛一亮,“诶?!那感情好!我那边才打了个野鸭子,乖孙快去快去,快去拿来给你婶婶整个菜!”
陶花雨用力点头,撒腿向外跑去。
陆婉娘用鱼,虾,野鸭子,蔬菜和鸭蛋整治了一桌子,开了新酿的桃花酒,又请了村里两三位与沈秀才要好的朋友作陪,一桌子热热闹闹的开吃了。
女人孩子不上桌,陆婉娘每样拨了一些在碗里,带着陶花雨和沈流云在厨房里温温馨馨的吃着小桌。
小流云爱吃虾,那一篓虾大个儿的都让陆婉娘挑出来了留在厨房里。这事说出去也丢脸,但无论是老鱼伯伯和沈秀才,都不是为了面子不顾家里的人,全都当做不知道。
一只野鸭子两条腿,老鱼伯伯甚至直接扭下了两条鸭腿搁碗里让沈秀才送到厨房去。
两个孩子一人一根,小云年纪小吃不完,就给陆婉娘吃了。
沈秀才……沈秀才一点意见都没有特别听话的送去了。
陆婉娘一连剥了四五个搁在沈流云的小碗里,让娃娃自个儿吃,她拿着筷子一根根挑鱼刺。
小流云启智晚,平时傻乎乎的,但三岁的孩子用手抓着吃还是会的。可鱼肉就不一样了,鱼肉有刺,即使是大人也有卡住的危险,更何况不懂事的孩子?所以想吃鱼,得万万当心才行。
这会儿小云身前像穿肚兜一样系着一块布,用手抓着虾仁吃的正红。小小的嘴巴一张,咬断,咕哝咕哝一鼓一鼓就咽了。
小仓鼠一样模样特别可爱。
陶花雨坐在一边几乎看得忘了吃饭。
不一会儿,四个大虾已经吃了仨,沈流云已经抓住了最后一个。陶花雨看陆婉娘还在专心致志的挑鱼刺,自己夹了一枚大虾搁碗里。
剪得秃秃的指甲盖缩在肉里,根本撕不破虾皮,陶花雨偷偷瞅了陆婉娘一眼,用牙咬破了撕开,拽出虾仁搁到沈流云碗里。
沈流云才不管虾仁是谁剥的,碗里有货他就吃,吃完了手里的果断的拿了起来继续咬。
陶花雨黑凌凌的眼睛微微一亮,小小的翘了翘嘴角,又拿过一个大虾——“咔嚓咔嚓”偷粮食的小老鼠一样,剥的飞快……
一个剥一个吃,等陆婉娘把所有的鱼刺都剔出来,沈流云面前的小碗里已经放了一小碗白里透红的大虾仁。
☆、第85章
送给大喵的生日礼物眼看方向越来越不对,沈流云不禁问道:“哥哥我们不去找风风吗?”
陶花雨道:“今天先不去,找个地方休息一晚吧。”
沈流云想了想,了然笑道:“也好,左右后天才会送走,不着急,也让那个臭小子长长记性,省的什么时候又给人骗了。”
除此之外,大哥身上之前和人打架留下了一些伤也尚未养好,而那些人贩子必然有同伙……他们两个孩子,想要深入敌巢确实应该好好休息做好万全准备。
陶花雨勉强的笑了下,没有说话,沉默无言的带着沈流云钻进了一个小巷子。
那巷子后面堆了一个柴垛,在春日的阳光下晒得颇为暖和。陶花雨在柴垛里扒了个窝松了松草,拉着沈流云将他推倒在那个小窝里,拍了拍他的头,轻声说:“睡吧。”
他说着,紧挨着弟弟躺下了,将他搂在怀里。春季的夜晚天黑有些冷,他侧着身子睡在外面,将凉风尽数挡去。
沈流云问道:“我们不回庙里吗?”
陶花雨说:“不回了。”他将弟抱得更紧一些,调整了角度试图让他睡得更舒服,温声安慰道:“别害怕,哥哥看着你睡。”
“嗯。”沈流云甜甜的笑了笑,闭上了眼睛。陶花雨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拍打着他,漆黑的眼睛静静的注视着他的睡颜一片清明沉静。直到沈流云呼吸平稳陷入酣甜的的熟睡之中,他轻手轻脚的起来,将干草盖在沈流云身上。
他站在草垛外等了一会,见沈流云依旧睡得很熟没有醒来,就转身离开了小巷子。
——还有一件大事未处理,他怎么可能睡得着?
……
在平城,城东鬼屋是个很有名气的地方,因为其诡异离奇的灵异传说而广为人知——即使山上的大师都说了里头干干净净没有脏东西,平城的百姓们依旧对黄大仙和鬼魂的传言津津乐道。
据说,有人曾在那里看到过黄大仙,据说,有人曾在那破屋里听到女鬼的哭声……
因为种种原因,平城的百姓们大多都对城东鬼屋退避三舍,但牛宽不在乎这些。
牛宽是个叫花子,自觉烂命一条没什么可惜的,向来胆子很大。因其是个缺筋少脑的二愣子,向来敢为别人不敢为,因此也聚集了几个蠢货做马仔,被吹捧着的叫牛哥。再加上年富力强,终成平城乞丐中的一霸,占据了城东几条街。
牛宽把自己的家,就安在鲜有人来的城东鬼宅旁。
用牛宽的话来说,那就是宽敞,清净,要真有女鬼,说不定还能来段香艳动人的风流韵事——牛宽虽然是个二愣子臭要饭的,却总觉得自己是潜龙沉渊,跟其他那些乞丐是不一样的,骨子里比他们更高贵一些。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得出这个奇葩结论的,总之,他并不喜欢跟一堆臭要饭的住在一起扎堆儿。
牛哥究竟有没有遇上他心心念念的女鬼mm倒贴没人知道,反正宽敞清净是肯定有的——因距离鬼屋太近,即使是他最爱捧臭脚的小弟都没勇气陪他住进去,相对于那一窝窝儿扎堆儿的乞丐,孤身一人住在鬼宅边上能不清净吗?
只是不知道假如牛宽当初知道自己未来会遇到什么,他是否依旧会得意自己曾经清净的选择了。
冷月隐去,黎明将至,黑黢黢的不见五指。隐隐约约的鸡鸣,在城中四下响起。
天,就快亮了。
但天亮之前,才是最黑暗最困顿的时候。
城东破屋中,齁声震天。破屋外,却出现一个小小的黑影,鬼魅一般轻悄悄的推开他的家门。
【咿呀——】破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绵长的摩擦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响亮……
“——你,你是谁?!”
“找你报仇的人。”
……
东天亮起,陶花雨筋疲力尽的从牛宽家中出来,望着远方亮起的天空,迷茫的失了神……
“你这样不行的哦。”
有人轻笑。
陶花雨骤然回头,空茫的眼神如警戒的犬,陡然聚焦,凌厉警惕。
一个男人从屋顶上跳了下来,摇着扇子笑道:“你这样不行的哦,还是不够狠心。”
他钟灵神秀,一身杏黄色的锦衣,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窝,有种孩童样纯真无邪的稚气。
只是他的话可不像他那张娃娃脸那样纯真无害。
那生着一张稚气可爱的娃娃脸的青年笑着说:“呐——你去杀了他,我就帮你救弟弟怎么样?你,不就在烦恼自己人小体弱势单力薄吗?
怎么样?做不做?”
陶花雨:“……”
他饶有兴趣看着陶花雨,显得对他的选择十分期待,又仿佛早已笃定他的答案。这时,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从破屋后走出,自腰间拔出一把剔骨尖刀,手一抖,那尖刀就飞了过来,插到陶花雨脚下。
他如屠夫一般健壮,满脸横肉,目中凶光隐现,神情却如山石一般冰冷,脚下每一步都稳若磐石。
陶花雨看了眼壮汉,又低头看了看那把尖刀,再度看向那青年。青年嘴角一翘,阳光友好的笑着,向他抬了抬手,做出邀请的姿势。
陶花雨审视了他片刻,一言不发的拔起脚下的尖刀,向破屋中走去。
片刻后,他再度从破屋中走出,染血的尖刀紧紧地握在手中,漆黑的眼眸如看不见底古井,透不出一点情绪。
“好好好,果然英雄出少年,我没看错人。”那娃娃脸青年拍手笑道。
陶花雨看向他,漂亮的眼睛无悲无喜,暗沉的声音有些沙哑干涩,冷冷道:“有件事你算错了,我五岁就杀过人了。不止一个。这种验证,毫无意义。
所以……你跟踪接近我,究竟想做什么。”
他自从癞子口中问出文乘风的下落送沈流云去休息,就再没提过一次风风的事,即使是教训牛宽的时候。这人既然知道的如此清楚,显然早有预谋。
青年笑眯眯的道:“——不救你弟弟了吗?”
陶花雨道:“总比落在你的手中安全。”
“啊呀,这么不客气还真是让人生气呢。”青年笑着说,眼睛却已经危险的眯了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的杀气自他身上散出,向陶花雨压去:“小鬼,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不要随便挑衅比你强的人。那不是勇敢,那叫作死!”
——村子里的妇女多的是,都是几十年的老熟人了,不比才搬来的外来户方便的多?
可兴许是沈秀才家是第一个养着他的缘故,陶花雨对沈秀才一家总有种别样的亲近和依恋。甭管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沈秀才家。
次数多了,大家也就习惯了。
第二天下午,老鱼伯伯带着新扯的布和棉花去了沈秀才家,托陆婉娘帮陶花雨做身棉衣裳。陶花雨跟在他身后提着篓子装了许多鱼虾,也没打什么招呼自己送到了厨房里,倒进水里。
看上去倒比自己家还要熟门熟路。
陆婉娘看到那些鱼虾很有一些惊喜,说,“老鱼伯伯,婉娘看您今天送的鱼虾可不少呢,我们一家吃不完的。
现在野菜正当吃桃花酒正要起坛,要不老鱼伯伯您坐下,等婉娘整治一桌您和相公喝两杯再走?”
老鱼伯伯眼睛一亮,“诶?!那感情好!我那边才打了个野鸭子,乖孙快去快去,快去拿来给你婶婶整个菜!”
陶花雨用力点头,撒腿向外跑去。
陆婉娘用鱼,虾,野鸭子,蔬菜和鸭蛋整治了一桌子,开了新酿的桃花酒,又请了村里两三位与沈秀才要好的朋友作陪,一桌子热热闹闹的开吃了。
女人孩子不上桌,陆婉娘每样拨了一些在碗里,带着陶花雨和沈流云在厨房里温温馨馨的吃着小桌。
小流云爱吃虾,那一篓虾大个儿的都让陆婉娘挑出来了留在厨房里。这事说出去也丢脸,但无论是老鱼伯伯和沈秀才,都不是为了面子不顾家里的人,全都当做不知道。
一只野鸭子两条腿,老鱼伯伯甚至直接扭下了两条鸭腿搁碗里让沈秀才送到厨房去。
两个孩子一人一根,小云年纪小吃不完,就给陆婉娘吃了。
沈秀才……沈秀才一点意见都没有特别听话的送去了。
陆婉娘一连剥了四五个搁在沈流云的小碗里,让娃娃自个儿吃,她拿着筷子一根根挑鱼刺。
小流云启智晚,平时傻乎乎的,但三岁的孩子用手抓着吃还是会的。可鱼肉就不一样了,鱼肉有刺,即使是大人也有卡住的危险,更何况不懂事的孩子?所以想吃鱼,得万万当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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