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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拥兵天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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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啊,怎么最近美男计不好使了啊。无奈的耸了耸肩膀。
“我们去滑雪啊。“
我早就定好了一辆高级轿车来接我们去滑雪场,这个时候才发现泠泠的全身在发抖,车里温度在23度以上,可是她还在打颤,哎,刚才就知道玩了,根本就忘记了寒冷,北方的冷是无声息的,我因为有真气护体,自然感觉不出太多的冰冷。才发现她真的有点冻坏了,第一次来还没有适应这样的环境就玩的太疯狂了。
“泠你没有事吧,怎么了,还很冷吗?”
她却故意坚强道:“我没有事的啊。”说话的时候牙齿还在打架。我抓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那么冰冷的,这样美丽的双手,怎么可以这样被冻啊,都是我不好啊。
她还在发抖,我抱住她,紧紧的,然后解开自己的衣服,把她的手放进自己的胸口,放在自己最热烈的地方,全部被她占据的心。
“泠你千万不要有事啊,一定要坚持住啊!”我真的好心痛,好害怕她会出事,“司机,去医院啊,去最近的医院。”
“杰,不用了啊,我感觉好多了啊!休息一下就好了啊。”
看着她的脸色微微有点红润。我才将悬着的心放下。
“傻瓜,你吓死我了啊。“
“呵呵,现在我不是没有事了吗?你的胸部好温暖哦。”
“还知道笑啊,也不看看你刚才都是什么样子了啊,一直在发抖。”
“那人家一看见雪就太喜欢了吗?”呵呵,连撒娇也学会了啊。
看着她这副样子,我一点也不会责怪了啊,其实我是太担心了啊,所以才会这样的,我那里舍得去骂她啊。
“那你现在还冷吗?”
“不冷了啊,有你的怀抱怎么会冷啊,刚才真的好象连自己的心也有点凉了哦,好冷好冷哦,如果不是你在身边,我看我就会晕过去了哦。”
我吩咐司机找了一家很宁静的酒店住下,这是一家比较靠近郊区的建造很幽雅的酒店,旁边的视野很辽阔,田野村庄,还有树木。室内因为有暖气的供应,所以室温都在23度以上,相当舒适的温度。
去看北方的夜景,白色雪中的迷人,反光中照射月光的美,洁白里爱的辞典,牵起手你的温暖,弥漫里你的芬芳,我一直的目的,在这个美丽的夜晚可以倾诉着。
“泠,你在这里先自己呆一会儿,我马上就回来啊。”
她似乎很舍不得我离开,眨着眼睛道:“晚上你要去哪里啊,那你要早点回来哦,我一个人怕。”
“傻瓜,我会很快的啊,这里不是有很多人吗?等我几分钟哦,给你个惊喜。”
泠就像个孩子,那么乖,在北方的季节里,她只属于我。
“恩,那我就在餐厅等你啊。”
“好的啊,不要走开啊。”说完话我就想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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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市最大的婚纱店。
“经理呢,下午我定的婚纱准备好了没有啊,还有我叫你们顺便定的戒指也准备好了吧。”
“是的,司马少爷,怎么劳你亲自跑一趟啊,我们给你送过去就可以了,你看看那么冷的天。”
“好了,没有关系了,我要赶着回去,把东西放进我的车里好了。“
“是,我马上就去办。”
这是司马家族在北方城市的连锁婚纱店。
“杰,你回来了啊。”看见我回来泠脸上惊喜不可遮掩,“你去哪里了啊,我感觉好久哦。”
好久,不是吧,我才去了10几分钟哦。我笑了,神秘的,等一下你就可以知道我去做什么了啊。
第三十三章 最浪漫的事
“我送你个礼物啊,你去门口看看啊!”
“礼物,在门口。”泠显然有点不相信,“我去看看会是什么啊!”然后欢奔着去了酒店旁边那被白雪覆盖的园林里。
“闭上眼睛啊,等我说可以睁开的时候你再睁开啊。”在这里的气氛里,她完全沉醉了,将深情的眼睛闭上。我将红线套在她的中指,将戒指滑向她的修长美丽的手,很长的线,很缓慢的滑行,滑向幸福的方向。
“泠,可以睁开眼睛了啊!”
那里空荡荡的,没有看见任何的人影,唯一的美丽是一个很漂亮的雪人像个美丽的少女。我拉起泠的手来到雪人面前,半跪着道:“今天我就在雪人的面前向我最爱的女子表白,“泠,我喜欢你,请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冷冷的天空里,有你存在,我的爱因为你而芬芳,深深恋上你,深深念着你,你的名字刻在我心,我用最真的心向最爱的你表白,白马王子的童话,我们在演绎。
点然烟花的灿烂,绚目在月光下,绽放在雪地上。
酒店所有的人听见烟花的声音,也纷纷探出头来看看着美丽的夜晚,白月光,心里有个地方,雪地上,最美丽的人的歌唱。
“杰,这是真的吗,我好象在做梦哦。”
我笑了,很迷人的那种,然后对着所有的人道:“今天晚上我请酒店里所有的人吃饭,大家记得光临哦,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可以免费参加。”
里面一阵沸腾,这也就意味着,晚上会是一个热闹的夜啊,在这冷冷的空气中会有最幸福的东西在迷漫。
我要给让泠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好了,大家快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吧,我已经在餐厅准备好大家喜欢的东西了。”
一切我早就准备好了,泠很惊喜的看着我,看着自己手上的戒指,看着那些喜悦的人群,美丽的大眼睛里全部是疑惑,疑惑这一切是真是幻。
我牵起她的手,带她回到房间将准备好的婚纱搁在她的床上,然后自己也去换了件白色的礼服。走的时候我掩上门道:“傻瓜,记得快换上啊,大家都在等你哦。”还留下一个最迷人的笑。
我就在门后偷偷的乐了,赶紧换上自己认为最有魅力的衣服静静守侯我美丽的天使穿上婚纱,来到我身边。
敲了敲门问道:“泠,好了吗?”
“恩,我有点紧张,我不敢出来。”很小声,她在想什么啊,为自己穿上如此美丽的蕾丝婚纱陶醉了吧。
“那我进来拉。”
“不,不,杰,你等一下啊,我先准备准备啊。”
哈哈,一定紧张的要死了。
我轻轻的推开门,看见一个美丽的天使在站在镜子前面,担心的看着自己的样子。人生能得此美人,死也足以啊。
“傻瓜你还在想什么啊,快下去了,大家都在等着你哦!”
“可是我这个样子,我有点担心哦。”
“担心什么啊,你不知道你自己多漂亮啊。”
“我,我,可是我还有好紧张啊!”
我穿了白色的礼服后,更加帅气,很优雅地牵起泠的手道:“不用紧张啊,如此美丽的天使,他们一定会看傻的啊,我们走了。”
牵起最美,最爱她的手,缓缓步入大厅,餐厅里的人,看见我们的出现,全部楞了,好久才发出共同的感慨。
“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新娘。小伙子真是好福气啊!”
有几个孩子,看见我们后全部在那里议论着:“妈妈,妈妈,他们是不是天使啊,为什么那么漂亮啊,我长大了会不会也那么像他们一样啊。”
我路过的时候轻轻道:“会的啊,你们都是最漂亮的哦。”
“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找到了我今生最重要的人,所以请大家务必尽兴,所有的消费我包了哦。”
然后的祝福声此起彼伏。
就在大家沉浸在喜悦的时候,从门外面走进来一个老者,虽然衣杉滥履,头发庞乱,可丝毫没有隐去他眼睛里的那股犀利。
“不知道如此的喜宴有没有我的份啊。”零下十几度的天气,他穿的是如此单薄,更惊讶的是他所站的位置冰雪不停的在融化着。
酒店的保安显然不喜欢这样乞丐类型的人进来,正欲驱赶。
“老先生,当然有你的份了,我说了,晚上凡是来这里的人都是我的客人,无论是什么身份。”
保安听到我这样的回答自然也就不再阻拦,毕竟现在我是主人。
我拿起酒杯递给老者道:”难得老先生有此雅兴,晚辈我敬你一杯,今天你想吃什么随意,我全部包了。”
“哈哈哈,好气魄,不亏为王者之胸襟,不拘小节。筋骨玉润,内蕴精华,他日定非池中物,王者之气灌顶,霸气未掘,不出3年,定为天下之王。”
如此一番夸奖谁的心里都会美孜孜的。
可是他的话题一下子就扯开了。
“只是世道凌夷人心不古,纵有天资也有可能堕入旁门左道,天意难测,毕有劫数,希望施主能度过此劫,他日必为王之天下。”
习惯了被人如此评论也不再理会,恭敬道:“晚辈在此谢谢前辈之金玉良言,如不嫌弃,小生愿和前辈痛饮几杯。”
“哈哈。”笑声里底气实足,不是泛泛之辈,“好,难得有此雅兴,有此机会,不醉不休也。”
第三十四章 神秘老头
被他的话一整,顿时我的豪气也就上来了,
“好,既然前辈喜欢,那晚辈就奉陪到底了。”
拿起桌子上的红酒斟酌上,一饮而尽。
“放开美娇娘陪我这个老头子,好,好,好。”他的三句话好象话里有话,我已经不在乎其他的什么了,人生得意需尽欢。
这个夜里,我就陪着这个乞丐一样的老者痛快畅饮着,因为有内力的支持,我强行将酒气压抑住,使他不立刻麻醉自己的神经,导致自己的醉去。
“哈哈,好内力,司马上界是你的什么人啊!”
想不到他认识我爷爷。
“我是他的孙子啊,怎么你认识我的爷爷吗?”
“何止认识啊,哈哈,想不到他竟然有你这样一个孙子,好福气啊,司马家族看来要登上历史的舞台了啊。”
话里还是有话哦,不单单是说司马家族的辉煌,那么就是说我们家族还有危机了,而且会发生在我身上。
他抓过我的手,惊叹道:“想不到你身上还有娥眉派的内力,命犯桃花,此生艳福不浅啊,不知道娥眉的哪个小妮子宁愿耗尽自己的处子真气,而打通你的经络啊。”
这个也会知道啊,对于这个老头我是越来越感兴趣,很想再多了解一些,可是从丹田涌上的酒精一咕隆涌向我的脑袋,没有再把持住,在这美丽的夜里进入梦香,而身边有我最美丽的天使陪伴着,人生有此美娇娘,夫复何求啊……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户外依然是一个银色的世界:田野村庄,银装素裹;群楼成玉宇,树木变琼枝。酒店失去了往日的喧哗;鸟儿停止了平时的啼鸣,大地仿佛沉睡着……
雪,仍在静静的下,缓缓地落,它柔美如云,轻盈似烟,洁白如玉。
面对茫茫的雪原,会感觉世界竟是如此的纯洁和神圣。谁也不忍心踩上一脚,去破坏这铺了一地的晶莹,洁白的童谣。雪,写下了冰清玉洁,那白玉般的身躯,所以令人不忍卒踏。
就像我对泠的感觉,我不管自己多冲动,都会去克制自己,对了,泠呢,我的天使怎么不在身边啊,去哪里了啊,昨天晚上喝的太多了啊,还有那个神秘的老者,他的出现只是偶然吗?不会那么简单的,为什么他知道我的爷爷呢,而且好象很熟悉哦,包括娥眉的,他好象什么都懂的呢。
就在这个时候门开了,进来一个天使的女子,垂顺的黑发轻盈飘逸,美丽的脸孔不施粉黛,苗条的身躯玲珑有型。
“杰你醒了啊,昨天晚上你喝多了哦。”
我笑了,看着她一直笑着,我喜欢看她,一辈子看着。
泠的脸泛起了红晕,看着我道:“杰,你在看什么啊,怎么这样看着我。”
“你好漂亮,真的好美。”
泠低着头逃避我的目光。
“对了,昨天晚上的那个老者呢?他走了吗?”
“恩,你昨天晚上喝多了,他走的时候叫我告诉你一定不要惹事,不然会出事的。”
我疑惑道:“出事,出什么事呢?”
“他没有说,不过好象很严重似的,杰,你自己一定要注意哦。”
看着她如此关心我感觉是那么的幸福。
“你现在要起来了吗,餐厅已经准备好午餐了哦。”
怎么突然那么温柔啊。
“泠,怎么那么温柔了,是不是想嫁人了啊,呵呵。”
“温柔不好啊,你要我对你凶啊。”
“没有了,温柔好啊,好好哦,好了我们去吃饭了啊,好好吃吃东北的菜系啊。下午我们还要回去哦。”
“回去,我们下午就要走吗。”她还不想回去啊,哈哈。
“哦,你不想走啊,那我们再在这里玩几天啊。”
“不了,我班级里的小朋友还在想着我的吧,马上就是寒假了啊,我看我们还是下午就回去好了,以后还可以来玩啊。”
“以后,以后我们可以住在这里,;来这里住啊。”
北方也有几个名菜,又一次让我的天使大饱嘴福,我一直就奇怪了,泠怎么就那么嘴谗的啊,我笑了,笑着看她如此可口的吃着,以后嫁给我了,如果不是我司马家族有足够的财力,还真不知道怎么好好招待我的天使。
是不是在天上呆的太久,没有吃到人间的美味了,所以才会这样。
我一直傻傻看着她,看着美丽的天使,我又一次迷失了自己。
天空依然美丽,可是很多东西却不再相同了,所有的故事也许应该就此告一段落,就此在这样的美丽里一直幸福着,然后的我这个司马大少,在被泠这个天使洗礼着,新年的钟声响起的时候,我依然沉醉所有的美丽里,和所有的人一样,所有过大年的气氛一样,只是司马家族多了更多的祝福,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下个春节,司马家族就像消失了一样,没有问候,没有喜悦,没有祝福,没有了一切……。
看不见的时候,才知道有多重要,我没有看见更多的东西还在我身边,我从来就没有想过会没有,我就知道会一直在我身边的,所有的最美丽的人和物,我应该是注定的,注定的荣华富贵,注定的美女如云。
泠泠回到自己的城市里去陪她的家人,走的时候那么依恋的看着我,修长的双手一直牵着我的手舍不得放开,、
“会很想念你,你班级的孩子们,想念你,你所有的一切,你的围巾,你的味道,你住的房间,我已经买下了,有机会我就去看你的父母啊,也许会是我的岳父岳母哦。”
“想的美啊,你还那么点大,我父母才不会同意哦,连大学还没有去上,就想娶老婆了啊。”
“哈哈,谁规定的没有上大学就不可以娶老婆啊。”
“我父母就是啊,少说也要是清华,北大的啊。”
我笑了,我明白自己其实一直都是考上了,只是我总是不填志愿罢了,看来今年要好好去北大那里混混了啊。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再参加今年的考试了。
想知道司马杰到底出了什么事吗,想看更加精彩的故事吗,请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请看第二卷,王者之路。
第二章 无良老头
狗屎运是什么,也是运气啊,当然如果砸到我们的话,就要笑纳了,自然我们的主人公司马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样的运气真的会砸在他的脑袋上,不过砸的时候稍微重了点,司马有点晕乎了。那么大的运气似乎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可是我们的司马似乎是注定的……
天下美艳几多,我也算是一一笑纳了……
我不知道自己确切的名字。之所以没有完整的名字,是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在翻开司马氏历史的长河,想想除了那个被阉的司马迁也没有任何名人可以攀附,不过现在在台舟市的有个司马家族的,他们家的钱几乎跟垃圾一样多,我一直都在寻找和司马家族有一丁点联系,可是不管我怎么找,也没有牵扯上一点,现在我是彻底失望了。
目前我已经十七岁,无父无母,只有一个“伯伯”,据他自己说是母亲的一个远房的哥哥的爷爷的孙子的舅舅的姑父的亲戚。当然我也不会笨到这个也不知道,想想自己也就顶多是从大街上捡来的吧,难得有人抚养,好歹在心里也是感激不尽。
至于我这个伯伯么,似乎没有什么正当职业。以前我们落户在了城南一栋老房子里,不过因为现在我的“事业”有成,总算是搬离了那里,住进新房子,要说我的“事业”吗,就是一个混混了,不过还算不错,好歹还混了个老大的位置,所谓手中无混,心中有混,这是我自己弄出来的最高境界,我这个从来就没有上过学的家伙难得有这样的修为.
我的工作就是比大街上的小混混高级点的职位,好歹那么多年来,也混了个老大的称呼,在道上大家都叫我“小马哥”
这个年代看周润发的《英雄本色》看多了,所以对这个称呼,我还是很满意的,在道上混就讲一个义,一个狠字,小马哥就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我的“伯伯”帮人算命,占卜,面向手相都是精通,周易八卦也算娴熟呃,简单的概括一下,就是一个职业神棍!不过嘛,似乎那老混蛋倒是真的有一点本事,倒也不能算是纯粹的江湖骗子。
就这么一个家伙,名字也是有趣,好好的一个现代人,居然起个名字叫什么“逍遥子”。
这个叫逍遥子的老头经常不在家,鬼才知道他在干些什么,回来的时候也就是跑去喝酒的,还老是半夜才回来,当然司马不再建议这些,因为现在我几乎也不在家了。
我有时候也会很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怎么就那么狠心抛下自己,看看镜子中的自己。
身着白色的外袍、宽袖、青圆领,白色外袍上竟然用金线绣了一条龙,绕身而上,栩栩如生;腰系一白色金线镶嵌腰带,挂一白色玉佩,光泽透明;只是长发并没有按照古代男子的作风,而是松松地绑成一束垂于脑后。给人一种自我为尊、桀骜不驯、帅酷逼人的感觉。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多了几分流气,气宇不凡中带了几丝慵懒。
自己的这个样子,怎么也不应该是个被人抛弃的“角儿”
我喜欢穿有绣着龙的衣服,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知道一定和龙有点渊源。
十七岁的我身高大约达到了一米七五,因为从小被这个神棍伯伯整的练东练西,倒是练就了一副结实健壮的身板。
自从搬到了新居,每天跑来找逍遥子算命占卜看风水的大有人在,而且档次也不一样了,家里门口也时常停着高档汽车,显然光顾的客人不乏颇有身份的。
大概是因为越是有钱人就越怕死,总想千方百计的算到自己的吉凶。就算是明知道被骗,也算是花点钱买一个安慰吧。
“小子,你怎么也不给我找个保姆的呢,最近不是当了老大了吗?有钱也不给我找保姆的啊!”
我本来想给他找的,可是因为这个家伙太色,不只是色,那么老的同志了还是一个三寸不烂之舌,里暗想应该给他找个保姆了,其实他早就想找了,可是正愁着不知道找什么样年龄段的保姆,这个老家伙可不是省油的灯,也算是个大小通吃的,以前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仗着神棍的嘴脸,把老的少的女人忽悠的不知所以。
还别说,一旦遇见合适的猎物,他也就会整的人模人样。
“你怎么知道我当;老大了,整天就知道在家里,也不知道把自己弄干净点的。”
逍遥子笑道:“臭小子,我有你斤几两我还不清楚啊。”
我无奈看着这个养大自己的人,好象从来就不告诉自己的身世,他一直在逃避什么,我不明白,可是既然他不说,我也没有想问,现在的他至少还是快乐的。
快乐是快乐,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我老大狼老给他200万要他去台舟市当卧底,卧底的地方却是个学校,我超级郁闷,无奈是老大的命令,老大说话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不小心死在哪里也不知道了。于是就找上了我的好兄弟金永仄.....
第三章 医生之死
时光可以带走什么,或者可以留下什么,我的世界里我只知道要离开了,去上学代表什么,或者将要改变多少一切对我来说都是个谜。如水时光,如歌岁月,一不晃就是二个月,我依然重复自己的逍遥,想想也许没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在自己从小长大的闽南一手遮天,连性格也越发烦躁,搞的身边小弟一个个见了就好象见到鬼一样,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家洛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已经可以带着他帅气的脸去花花了。
家洛是我的小弟,上次就是因为把另外一个老大的女人搞了,少了根手指,不过这算幸运的,不是我出面,我看连小命也没有了。
金永仄又被派出去公干了,我似乎因为被决定送去学校的时候就很少有什么事找我了,这也是我郁闷烦躁的另一个原因。
一个很正常的星期六的晚上,我突然接到萌萌打来的电话:“司马哥哥,我一个人在家里好害怕,你来陪陪我好吗!”
这是一个雨天,很正常的雨天,夏季的雨天总会伴随雷声轰隆隆,这个时候不知道多少人会在害怕,怕遭天堑。逍遥子一直没有回来,也没有半点消息,我一回家就开始想念他,现在我才明白我宁愿他很懒惰的呆在家里,照顾他,总比一走就渺无音讯的好,这次老家伙一走好象根本就没有回来的意思了,我的心里一直有着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好的,那你先在家里等我,不要乱跑!”
萌萌很乖的答道:“我知道司马哥哥,那你快来啊,我一个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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