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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子弟-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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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妹妹跟我走
第七十二章妹妹跟我走李郃等人寻声看去,只见五、六个随从模样的大汉面无表情地冲将过来,前面拦路的侍者都被一拳干倒,他们的后面,是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的公子哥,正焦急地往这边望来,待看到怜卿后,两眼一亮,立即叫了起来:“怜卿姑娘,我是王风啊!许老板,你为何说怜卿姑娘不陪客?那她又为何在这里?”许老板的脸色立时变得很难看,恐怕是没想到这个王公子居然敢在飘香楼撒野吧。“吼!~”那群人一靠近,大飞立刻从地上站了起来,左右摆了摆脖子,低声嘶吼起来。三牛也已挡在了李郃前面,两手叉于胸前,那五个随从模样的人见状微微一顿,停下了脚步,一是为他们三人的体型所讶,二是为他们的表情所奇——三人竟是两眼放光,舔着嘴唇,一副见了美食的饥渴相。见三牛准备动手,李郃忙抬手道:“且慢。”那王公子则趁机钻了上来,本想直接冲入包间,但看到三牛在前,也只得吞了口口水,止住了脚步,一边往里边张望,一边叫道:“怜卿姑娘,怜卿姑娘~”旁边的欧齐等扈阳的公子哥皆是一脸看好戏的模样,兴奋难耐,以往冲撞或得罪二公子的人,哪个不是被整得惨兮兮的?李郃这时却是回头对怜卿道:“你认识他?”怜卿站起身,透过三牛之间的缝隙看到了外面的王公子,摇了摇头道:“不认识。”像王风这样的狂热支持者,在花城花魁大赛上,岂止万千,她在表演时又根本没有注意下面的人,哪里会去记住。王公子被三牛所挡,一边跳着往里看,一边喊:“怜卿姑娘,自那次泸州一见,小生便对姑娘念念不忘,做梦都想见姑娘一面……”李郃眉头一挑,冷笑一声:“原来是个花痴登徒子。”那些随从见自己的公子如此,都是忍不住要动手,看三牛虽然人高马大,但却显然感受不到什么拥有内家功夫的样子,看来只是外强中干的普通打手而已,但想起公子之前所的要斯文斯文,所以都是忍了下来,但拳头皆是紧握。三牛没得到主人的命令,不能先动手,只得使劲地对那王公子的随从挤眉瞪眼,想要激怒他们,却奈何人家根本不看他们哥仨。其实主要还是因为三牛长得太高了,那几人不欲仰首视人,所以都是盯着他们三人的胸脯直看。“打下去。”李郃淡淡的声音传出,王公子的喊声立刻嘎然而止,紧接着哇哇啦啦的惨叫声接二连三,哐铛铛跌落楼梯的声音也是不绝于耳。瞬间,对里面那些不会武的人而言,只有一眨眼的功夫,三牛和那什么王公子及他的随从就从包间前消失了。但此时公孙无远、周英华等武林“少侠”却已是嘴巴张大,合不拢了——原本他们也同那王公子的随从一般,以为这三个大汉只不过是二公子装门面的打手罢了,看不出有什么内家功夫。可今日一见,这身手,却远非他们这些自认江湖新一代高手所能相比的。那几个王公子的随从,可也都是武功不俗之辈啊!再看向二公子时,不禁又比平日多了一分敬畏和恐惧。怜卿一下站到了椅子上,好奇地向那边楼道张望着,以往为她而发生的打架事件也是不少,但她一向都是漠视的态度,他们打又如何,不打又如何,谁胜谁赢,都不是她所关心的。不过今日她的心态却有些变化,仿佛由一个成熟淑女变成了一个活泼女孩,看到热闹便禁不住想张望。一旁的许老板见怜卿的表情,是一脸的愕然加惊讶,这……这二公子对她做了什么,怎么才进去那么一会,气质就变了如此之多?除了外貌相同外,简直跟以往的她完全判若两人啊!牛大的脑袋忽然冒了上来,吓了怜卿一跳,差点从椅子上跌落,还好李郃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她的腰枝。“主人,打死还是留命?”牛大问。跟了李郃这么久,他的风格这三牛也都早已清楚了,像这种情况,还是问清下手度为妙。欧齐等人不觉得什么,但许老板和公孙无远等人就是有些暗暗心惊了,后者也是在江湖上厮混惯了的人,可他们现在有身有份,在公开场所突然与人发生冲突,也是不敢轻易伤人性命的,而这二公子……李郃瞥了眼楼下翻来滚去的几人,道:“留命。”“留几口气?”牛大舔了舔嘴唇道。“留你个头,打得差不多就行了,动作快点!”李郃摆摆手道。嗒嗒嗒,牛大奔下了楼梯,不到片刻,三牛已经回来,而楼下只剩下嗡嗡嗡的众人议论声,连歌舞都停了下来。李郃转过头来看着偷偷擦汗的许老板,笑道:“苍蝇赶走了,现在就清静多了。老许,过来坐,本公子要与你谈谈青莲的事。”许老板闻言心头一紧,暗道终于来了,不知道他要提出什么无理的要求,不会真想夺怜卿的红丸吧?!若是怜卿被开苞了,那以后的名气必然下降很多,要想再打造一个花魁怜卿,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当许老板正斟酌着用什么语句拒绝时,李郃的话音响起:“本公子要为青莲赎身。”许老板一愣,马上道:“二公子,您知道,怜卿她才刚刚参加完花魁大赛,这年龄也只有十七,心思比较单纯,若是现在开苞恐怕……呃……您……您刚才说什么?”说了一半他才忽然反应过来,二公子不是要为怜卿开苞。居然……居然一开口就要为她赎身?!李郃轻轻地抚摸着怀中的香香,慢条斯理地道:“本公子要为青莲赎身,你开个价吧。”欧齐也是微微一惊,他本也以为李郃最多是想要把这花魁玩上一夜,开个苞,取了红丸而已,却是没有想到他居然还未与怜卿发生关系,就要为她赎身。但他听二公子的口气,却是知道,今天怜卿是一定可以脱籍飘香楼了。怜卿听得李郃此言,脸上也是露出喜色,想起刚刚同这二公子聊天时说起的事情,真是忍不住想跳起来大叫几声,虽然并未真个跳起,但脸上的欢喜和兴奋,却是旁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许老板本想用怜卿不肯答应来搪塞,但看了怜卿此时的表情,却知道,她恐怕一口就会答应下来,只得把这话又咽回了肚里,半天才涩声道:“二公子,这实在不是小的可以做的了主的……”“万两白银?”李郃的声音淡淡响起。李东立刻抽出了一叠银票塞到许老板怀中。许老板苦着脸道:“实在不是小的不给您面子……”“五万两?”李郃的声音又起。李东掏出了怀中所有银票,塞过去,道:“余下的明日让人送来。”许老板捧着银票,身体直抖,都要哭出来了:“二公子,这怜卿真的不能赎身啊!~您若是想要她,便在飘香楼取了她的红丸,我们不收分文,可是这赎身……”事到如今,让他取红丸开苞也是无可奈何了,若是让他把人赎走,那真是什么都没了,在花魁大赛上用的心思,也立马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李郃歪着头淡淡的道:“十万两。”许老板转头看向欧齐,一副求救的目光,不过欧胖子却是给了他个无能为力的表情。“二十万两?”李郃声音又起。怜卿眨着眼睛看着许老板,小手紧张地搅在一起,心里直喊着:快答应,快答应,快答应呀~。真是恨不得拿起棒槌敲着他的脑袋,逼他答应。她的心里实在是太向往自由和快乐的生活了,跟李郃的谈话就好像在封闭的黑屋中给了她一丝的阳光,而现在,她则看到门缝微开,有出去沐浴阳光的希望,她又怎能不心焦呢?李郃站起来,凑到许老板身前,偏着头看着他的眼睛,缓缓道:“你不会是想要我百万两吧?”许老板身子一抖,脚差点没软下来,看了眼二公子眯着的眼睛,看了眼他身后的三个大汉,看了眼他脚旁又趴到地上的大獒犬,心中是扑通扑通直跳个不停。“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的东家本公子又不是不知道是谁,他若问起,自然跟他说,有本公子担待着。一百万两,明日送来,你如果还不知足,明年扈阳丐帮恐怕就要多你一个了。”李郃淡淡地在许老板耳边说道。许老板一脸死了爹的表情,他现在还能如何?又能如何?李郃转过身,对着包间里的众人笑道:“从今日起,我李郃就多了个妹妹了。”说着看向怜卿:“叫哥哥。”满座众人一脸呆滞。怜卿也是奇怪,这个少年看起来同自己差不多大啊,不过神态表情较为成熟,说起话来倒也真是有点像哥哥对妹妹的感觉,心中不禁想起了以前的家人,半晌后终是露出了笑靥,甜甜叫了声:“哥哥。”“妹妹跟我走?”李郃向她伸出了一手。怜卿毫不犹豫地牵上了这只大手,同他走出了包间,在众目睽睽下,在数百上千道愕然、诧异、妒嫉、恶毒、震惊的目光中,一脸笑容地跟着这新认的哥哥走出了飘香楼。一出飘香楼,她仿佛觉得那紧闭数年的牢笼终于打开了一般,连空气都清新了许多,天上的月亮和星星也仿佛更亮更美了。坐在摇晃的马车里,李郃怀中抱着香香,眼睛则看着正通过车窗兴奋地四处张望的怜卿,心中却是思绪飘飞,想起了那尘封久矣的前世记忆,想起了那一年那一段的往事……——————————强烈推荐海总管大作《灵异官场》:fsktxt。com/showbook。asp?bl_id=37084
第七十三章 往事涟漪
第七十三章往事涟漪李郃记得那时他刚上初中三年级,班上转了一位插班的女生,全班只有他仍是自己一人坐,所以那女生便与他成了同桌。女生的名字叫戴娜,很常见却很好听的一个名字。戴娜长得不算很漂亮,但是很可爱,性格很温柔娴静。那时李郃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名列年级前列的,老师说这戴娜成绩不太好,让他多帮助帮助同桌。他本身也挺喜欢这个可爱的同桌女生的,便常常主动跟她说话,指导她学习。戴娜一直不太爱说话,但在李郃的努力下,笑容也是一天天的多起来,常常能跟他开开玩笑,一起聊天、学习、放学回家。那个时候的中学生远没有这时那般开放,更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心思,李郃对戴娜的喜欢,也仅仅是对于朋友同学的喜欢,很纯洁。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发现戴娜并非学不好,她相当的聪明,无论什么事情都是一点就通,他给她讲解的题目实际上她自己就会做。但每每到了考试时,她却总是考得一塌糊涂,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都以为她是个差生。李郃不解,问了好久才知道,她并不是考不好,而是不愿意考好。无论她考得多么的好,家里总是觉得不够,希望她考得再好,更好。每当其他同学和朋友在学习的时候,她都要在家中读书,做题。或许是出于少女的叛逆心理,她便开始故意地考差,一次比一次的差,即便她懂得做的题,也故意做错。李郃这才明白,平日里她的娴静下埋藏的是对自由和快乐的无比渴望。于是,借着为她补习的名头,他让她的父母同意她每天下午放学去他家中学习。但实际上,他却是带着她到处去玩。撇下了书包,他们去池塘边钓鱼,去野外放风筝,去田间抓田螺,去花丛中捕蝴蝶,去小林间荡秋千。她的笑容越来越多,性格也越来越活泼,或者说,这才是真正的她,直到现在,她才得以能释放出真正的自我来。于是在考试的时候,她开始渐渐地把故意做错的题目减少,使得成绩看起来慢慢的提升,家中父母以为这多是李郃的功劳,对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也放得越来越宽。那段时间,也是李郃中学时代最快乐的时光。因为她比他晚出生半年,所以便认了他做哥哥,从此之后他对她也更好了,真的是比对亲妹妹还要好。他记得他每天早上都要特意骑着车赶老远的路到她家门口等她,然后递给她自己在路上特意为她买的包子。她最喜欢吃肉包,而且要包肥肉。他因此常笑她,以后要是变成个大肥妞就嫁不出去了,而她则是撒娇着说,以后娜娜不嫁了,娜娜就赖给哥哥了。实际上,她很轻,一点都不胖,小小的身躯坐在他的后车座上,只有那么一点的重量。每当载着她上学回家时,她总会轻轻地唱着那首“歌声与微笑”:“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明天明天这歌声飞遍海角天涯,明天明天这微笑将是遍野春花。”每每听到这轻柔的歌声,他都会觉得自己混身都是使不完的力气,踩起车来是一点都不费力。改变是相互的,自从有了戴娜这个妹妹后,他也变得更开朗风趣了起来。在妹妹的面前,他觉得自己就好像一座山,有他在,妹妹永远都会是开心的。年少时的想法,总是单纯而天真,简单的快乐,是那个年代那个年纪所特有的。很快的,中考到了,两人填了同一所高中,他们说好了,要一直做兄妹,高中、大学,哪怕以后各自成家了,房子也要紧挨着。但世事总是难料,他考中了,她也考中了,可一场意外的火灾,却让她与父母埋藏在了一片废墟之下。在那片漆黑的废墟前,他哭了整整一天。痛苦,像潮水一般淹没了他,他甚至觉得生活已经再没有乐趣。他的妹妹没了。从此之后,他变得孤独而内向起来。他不再骑自行车,宁愿去挤公交,因为他已经不会骑着没有载着妹妹的自行车了;他不再去池塘,不再去野外,不再去那有着秋千的小树林,甚至不敢抬头看天,他怕一不小心看到别人的风筝,会忍不住流下泪来;他不再吃包子,甚不吃肥肉。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学习中,希望能忘掉他曾经有过一个妹妹。世界上最难治的伤是心伤,世界上最万能的药是时间。一年,一年,又一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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