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血族之我是帝王-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是的,我将铭记于心。”   
    “嗯。”我点了点头,又对他说:“好了,没什么事了,你先下去吧,我要休息了!”   
    其实那个玉符不过是一个类似请神的东西,不过是邪派中人最常用的一种罢了。因为用它的代价太大了,常常是以生命为引才能祭动它。当然了,它的威力也是非常的大的,就算是以人类的身体来说,也可以在一瞬间将自身的实力提升到魔导师级别。不过事后人会很快地衰老,在三天之内化为一堆白骨。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禁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动用地。   
    等他出去之后,便叫来了莉莉丝,把他搂在怀里,说:“宝贝,我这次出去收获可是非常大哦。来,我送你点东西。”   
    说罢,拿出了一本书,上面是我抄寅出来的妖族的修炼方法。虽然在我的眼里这算不上什么好的修炼方法,但是对于血族来说,它绝对是最适合的,也就是说对于血族它就是一部顶级的修炼方法。   
    我亲了一口莉莉丝的小脸蛋,说:“宝贝,我不是教过你中文吗。你就拿它去修炼吧,不过可不要把它给弄丢了,也不要被别人知道哦。”   
    “哦。好的,主人,我会保密的。嘻嘻~~~~~~”   
    我冲着她坏坏地一笑,说:“咱们两个是不是应该办点正事了啊?”   
    之后,在莉莉丝的尖叫和我的笑声中,我们俩的身影消失在了原地。而我此时心里却在想:瞬移还真是方便啊!   
    第二天一早,我还没有睡够的时候,斯特诺便走了进来,说:“主人,你不是说今天要参加和汤布特村的战半吗?现在我们的人马上就要出发了。”   
    我摇了摇头,说:“哦!天呐,斯特诺。难道他们每次出去打架都要选的这么的早吗?不睡好怎么能打好啊?”   
    莉莉丝在边上痴痴地笑着,说:“主人,怕是现在就只有我们没有起来了。现在的时候可不早了,也该起来了。”   
    我耸耸肩,说:“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啊!这可不怪我啊!”   
    “主人~~~~”莉莉丝趴在我的身上不依不侥的扭动着身体。   
    我“哈哈”一笑,拍了拍莉莉丝的背,说:“好了,好了。起来了,今天我们还得出去打仗呢!”   
    穿好了衣服之后我们便来到了外边,我只是站在一块山石上看着他们在那里准备出战。这些家伙的身上都穿着简陋的盔甲,其实他们的装备相对来说并不是很差。别的部落最多的不过是穿着最原始的皮装而已,用的也不是铁器而是骨器。(那时候到底是不是这样啊,我可是不知道啊,如果和历史有差距的话就实在是报谦了啊。)   
    这附近全都是森林,所以不大可能产生大规模的战斗。看来有时间得把他们弄出森林啊,只有这样才能有点发展啊!现在这里可没有马,人的生活范围也不过是区区百余里罢了。大约八九十里之外有一个平原,那里就是我们这次的战场了。   
    在森林中不时的可以遇到野果,口感相当地不错了。所以这一路上吃吃停停我们几个人倒也不致于无聊。看起来这次这两个部落可是不死不休的山路面,除了老人、孩子之外其余的全都上了战场,这其中也包括女人。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如果按人来说是利益冲突产生的战争,而按动物的观点来说,就是两个部落争夺生存空间。这种事情是在所难免的,只要是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冲突,更何况是现在这个各种资源都不是十分丰富的年代呢?   
    我们在森林中走了近一整天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休息了一晚,准备第二天交战。晚上的时候我又将帕达西召了过来,对他说:“为了你们今后的胜利,所以我赐给你们我的武器,它是一件神器。你可以叫它:神灵的恩赐。”   
    说完,只见我拿出了一个“剑柄”。我手指一动,从吞口处涨出了一道红色的光柱,光柱呈剑形。这东西只不过是我叫神弄出来的光剑,太阳能的,只不过聚能性质超强。只要在太阳下放上一天便可使用半个小时左右。   
    我对帕达西说:“此剑可以在你的身边形成一个护罩,这样一来一般性的攻击对你来说便没有做用。但是神剑有灵,不可轻视。此剑最喜阳光,日后,凡遇晴天你们必要将此剑放于祭台之上。使其受日光沐浴,否则此剑便不会帮你。你可记下?”   
    “是,我记下了。”   
    “嗯。”说完我便将激光剑交给了他,心里想:不放阳光底下就没有能量,没有能量自然就是不能用了。   
    帕达西激动的双手接过了“神剑”,也难怪他会如此的激动,要知道这可是他们的大神给他们的“恩赐”。只见帕达西将激光剑举过头顶,躬着身子倒退了出去。   
    看着他的动作我心里在想:哼,这就是所谓的“神恩浩荡”吧?上位者玩弄权术的时候却被下位者尊为所谓的神,这天下那里真的有神,所有的神不过全都是被人类亲手摆到神位上的罢了。充其量我们也不过是一君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的生物罢了,纵然我们可以超越这个宇宙又能如何?真正的智者是绝不会认为自己真的是什么神的,神是这个世界里根本不存在的一种东西罢了!   
    今天两章;晚上九点还有一章   
第一卷 第十章   
    第十章   
    他出去之后,莉莉丝问我:“人主,那是什么东西呀?为什么我都没有见过呢?”   
    我捏了捏他的鼻子,说:“那东西叫做激光剑,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只是一种科技武器罢了。但是现在对于你们来说还是有点危胁地,就算是你这个小伯爵也挡不住它。”   
    莉莉丝皱了一下小鼻子,说:“哼,你小看我!我现在可不是伯爵,我已经是人侯爵啦!”   
    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呃,还真是侯爵了。心里有点愧疚,唉,平日里也太不关心他们了。   
    我亲了一口莉莉丝,说:“想不到我的小宝贝这么快就到了侯爵级了啊。”   
    “嘻嘻嘻~~~~~~~主人,你还没有告诉我那个什么激光剑是怎么得来的呢!”   
    “嗯,好吧。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过你得给我保密哦!”   
    “嗯,放心吧主人,我会的。”   
    于是我便将这几天来的经历都告诉她了,听得这小丫头目瞪口呆的。想不到这世界上的科技竟可以达到如此的程度。   
    第二天,我是被喊杀声吵醒的,心情很不爽的走到了高石上站着观看。帕达西拿着激光剑那可真是左冲右突无人可挡啊。   
    我站的地方看起来是真的很引人注目啊,因为现在就有人注意到我了,而且马上就来招待我了。我冷哼一声,暗道“找死”。他还没有到我的身前的时候就只见刀光一闪,那个家伙瞬间就被分成了三段了。堂本锋如未动过一般,仍是面无表情的站在我的侧后方。   
    我淡淡地说:“堂本,我的规距不需要我再重复了吧?”   
    “是,主人!全村上下无论男女老幼,一个不留,斩尽杀绝!”   
    我“嗯”了一声,堂本就飞快地闪进了丛林中。我的杀威便是在血族中也不多见,面对我的凶名几乎所有的黑暗生物都会感到害怕,因为在我的行为中屠城灭族不过等闲!到现在为止直接死于我手里的不下十万,间接的也不下于五十万。这仅仅是几次屠城的结果,我那才叫做真正的屠城,城内所有有生命的生物全都要死,绝对是鸡犬不留。   
    不要说我血腥、没人性之类的。我本来就不是人,我是吸血鬼,所以我看待事情自然是以一个吸血鬼的角度去看。不是有一句话说嘛:大道之下皆为刍狗。还有一句是:太上忘情。当你身居高位的时候便可以忽略某些人的利益,同样的,当你处于神的位置的时候便可以忽略别人的一切乃至生命。事间之事莫不如是!这便是天道,若你不想如此就只有凌驾于天道之上,到时如何去做也只在你一念之间而已!   
    那二十火枪也充分的展现出了它的威力,虽然这二十火枪的准度不够精确,但是大范围的杀伤面积足以抵消这一点了!常常一枪轰出去就是一大片,被轰到的人几乎都成了残缺憾不全的尸体了。那场面绝对地血腥,就算是这个场面的制造者们也有点受不了了。而且,因为是第一次使用所以难免会有所误伤,不过我却不太在意,因为他们又不是我御天家族的核心成员。我会在这里这么久不过是因为那些矿产,否则的话我怎么会在这里过这种近乎野蛮人的生活呢?   
    要知道我现在的生活在别的血族看来几乎是不可忍受的,连个房子也没有,只有住山洞。很快地,这场战斗就结束了。或者把这当成是一场不成比例的单方面的屠杀也不为过,因为他们虽然是人比我们的多了点,但是我们却有着他们所没有的先进的武器,在战争中武器的性能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当然,这也不是说人不重要,而是只有人和武器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回到天命之后,我便开始着手策划让他们走出森林了。当初选择他们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比森林外边的人好控制,因为他们还很原始,这些年经过的我洗脑他们可以说是完全的成了我的奴隶。但是他们比那些名义上的奴隶好上那么一点,但是只是这么一点已经让他们很满足了,因为他们下边还有可供他们压迫的人。   
    这便是人类的本性,啊,用未来的一句话来说就是:阿Q精神!如果说下边没有让他们压迫的人的话也许他们早就造了我的反也说不定哦,如果说是想让他们走出森林的话,最大的动力就是奴隶,可以让他们尽情地压迫的奴隶,或者是让他们生活得再好一点。   
    这些对我来说完全的不成问题,奴隶越多我的收入就越多,所以让他们再生活得好一点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而且我可以保证,只要我让他们生活得更好,那么他们就可以为我得到更多的收入。嗯,想起来倒是不错呀。   
    这时,莉莉丝走到我跟着,说:“主人,你在想什么呀?想得这么入神啊?”   
    我“呵呵”一笑,说:“没有什么,只不过是在把他们弄到什么地方才好,我们要想再多点收入的话可不能让他们再呆在这里了,得把他们弄出去才好啊。”   
    “嗯,这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情吗,他们平时可是最听你的话了,你让他们往东他们都不会往西。嘻嘻~~~~~~~~”   
    “话是这么说的没错了,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得给他们选得好地方吗?嗯,看来有时候得让神龙给我送一份详细的地图才行啦,没有地图可真是不方便啊!”说完,我便在心中联系上了神龙,让他叫人给我送来一份立体地图仪。那东西可是非常好用啊,看起来很直观,用起来也方便,大概只有一个纽扣大小。   
    神龙告诉我晚上的时候他会派一个飞行机器人给我送来的,满意地收回了心神。对莉莉丝说:“好了,宝贝,这回问题解决了。”   
    “主人,什么时候也带我去看看好不好嘛~~~”边说还边在我身上蹭来蹭去的,再配上她的表情格外的让人怜惜。心里暗叹:这个小丫头可真是越来越会讨我欢心了!   
    “好,好,好,有时间我就带你去看看吧。”   
    “耶!就知道主人最好了!”这个小丫头高兴得一跳十多米高,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偶尔满足一下她就可以让她高兴成这个样子,看来我以后可真是得对他们再好一点了。   
    入夜的时候,我要的东西便送到了。我在床上搂着莉莉丝说:“宝贝,你看咱们给他们选一个什么地方好呢?”   
    莉莉丝好奇地玩弄着手上的纽扣,一副好奇宝宝的神情,听我这么问便说:“随便选一个就好了啊,主人还用为这事费神吗?”   
    我看着地图,选了一块矿产最为丰富的地方,说:“就这里吧,这里肯定能赚钱啊。”   
    “嘿嘿嘿……想不到主人这么爱钱啊。”   
    我说:“这是当然了,没有钱地话怎么养我的小宝贝啊。”说完还捏了捏莉莉丝的鼻子,惹得莉莉丝皱了皱小鼻子,不满意的说道:“主人,你怎么老喜欢捏人家的鼻子啊?”   
    我坏坏地笑着说:“不捏鼻子,那捏哪里呀?是不是这里?”   
    说着话魔爪便向莉莉丝的胸部抓去,莉莉丝一声惊呼,叫道:“色狼,救命啊有色狼啊!”   
    我“嘿嘿”一笑,说:“小丫头看你这回往哪里跑,你还是给我乖一点吧。嘿嘿嘿”   
    全族迁徙的事可不小,不是说说话就能办的事,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我不想动用自己的力量的原因。看来还需要准备一翻才行啊,想到此处便要堂本木叫来了帕达西。   
    对他说:“森林里已经无法再满足族里的发展需求了,看来我们需要向外迁徙了。只是此事非同小可,我们还需要先派人建立城市,需且要走出森林就必然会面对更多的挑战。你们要早作准备呀!”   
    “天命上下全凭主人作主,唯主人之命是从。”   
    我点了点头,说:“嗯,我们的族人在森林中少有敌手,但是外面的世界更大,强大的敌人自然更多。这样吧,我教你们一套保命之术,但是要想真正的强大起来还需要时间。我预计十年之内方可有所小成!”   
    帕达西听我说要教他们东西自是激动无比,但是听我说要十年之久的时候还是不禁有些迟疑。要知道他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了,再等十年?而且还仅仅是个小成,尺人的生命短暂,只怕……   
    我看出他的疑虑,说:“时间的事你们不必担心,我可以将你们的寿命延长至200岁。可惜,以凡人之身这已经是极限了,否则的话再多些年也可以。”   
    听我说可以将他们的寿命延长到200岁的时候,帕达西这个激动啊。能够多活几年谁不高兴啊。对我更是感激不已呀,心里更是发誓要誓死追随我,唯我事从。他的心理活动我当然知道,心里更是暗笑不已。这样就收了一批更加忠心的属下,我能不高兴吗?   
    只见他跃然在地上不停地磕头,口中说:“多诱导主人!天命上下必誓死追随主人左右,为主人效力。”   
    我淡然地“嗯”了一声,继续说:“你先将部落中的所有人都召集回来,三天后我为你们延寿,这三天我也得准备一下。好了,没什么事了,你先下去吧!”   
    “是!”帕达西倒退了出去。   
    其实为他们延寿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实在是太简单了。当初那些修真者去真人界的时候全都是受召而走,极是匆忙,所以只带走了些最重要的东西。很多丹药、法器、材料乃至功法都没来得及带走。如此自然是便宜我了,反正那些东西全都是无主之物,在那里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我取了来善加利用呢。随便将几粒中品丹药稀释一下就足以令凡人延寿百年以上了,而且还能提高他的体质。这三天正好让我去那些门派,把那些东西给取回来。   
    想到这里便叫来了莉莉丝,听说我要带她去修真者的洞府自然是无比的高兴。一路上,莉莉丝更是围着我唧唧喳喳地问个不停,而我也只好一一给她解答了。不过这个丫头对什么都好奇,往往问的问题让我哭笑不得。   
    正谈笑间,我们便来到了最大的修真门派——昆仑的山门前,想必这第一大派应该有不少东西没有来得及带走吧?   
    莉莉丝看着光光的山顶,说:“主人,这时就是你说的昆仑吗?可是这城什么也没有啊!”   
    我说:“这里就是昆仑的山门了,只不过护山大阵已经开启,你自然是看不见啦!”   
    我单手结个奇怪的手势,从指间无声地射出了一道青光,那青光射进了前方十米处的虚空之中。不一时,便见空间一阵波动,波动停止之后昆仑的真实面貌便妯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只见,在我们的头上,虚空之中竟飘浮着一座主峰,在他的周围共有三十六个小峰,小峰竟呈天罡之数。山峰之间云雾翻腾,百鸟争鸣,好一派仙家气派!   
    莉莉丝更是被这变化惊得目瞪口呆,虽然我已对她说过了,可是怎抵亲眼所见所带来的震撼啊!   
    过了好一会,莉莉丝才回过神来,说:“天呐,主人,这真是太神奇了。这里的景色实在是太美丽了,太不可思议了。”   
    我说:“呵呵,好了,咱们进去看看吧,那里的景色可是更好啊。”   
    今天第二章送到!!!!!!!!!   
第一卷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走到了昆仑之内才发现原来在我们头顶的山峰竟大至如斯,就算是几十万人也足可容得下了。一路上莉莉丝更是惊叹不已,还好她还记得我的告戒,不会到处闯。这里到处都是禁制,凭她一个小小的侯爵无异于找死一样,要知道这里的禁制可全都是由昆仑例代高手经千万年布的。虽然对我来说形同虚设,但是对这个小丫头来说可就大不一样了。   
    我带她先来到了丹房,几乎每一个门派都有一个丹房,但是这里面的东西可就是大不一样了。有专门炼丹的门派的丹房可是整个门派中最为重要的地方,那里的丹药可是多的数不胜数,其中不泛好东西。昆仑并非是专攻此术的门派,但是经过千万年的积累想必还是会有些货色地。   
    眼前摆满了一架架的玉瓶,每个玉瓶里面都是颜色各异,用途不同的丹药。每个架上都是越往上玉瓶越少而药自是越往上越好了,最下面一排仅仅是给刚进门的弟子入门用的,每粒丹药都可以让人从后天达到先天,也就是引气期。修真从低到高依次是:引气期、凝气期、化气期、金丹期、元婴期、化婴期、出窍期、分神期、合体期、大乘期、渡劫期十一个阶段,而每个阶段都分为初、中、后三期。就算是武林高手一旦打通任督二脉就成了先天级的高手,而一旦进入先天级便算是入了修真门墙了。只不过武功到了先天之境后便很难再有提升了!   
    只一粒就可以造就出一个先天级的高手,这里有百来瓶,而每瓶里都有不下于五十粒!仅仅昆仑一派的筑基丹药就可以让整个西方大!至于最上方的龙血丹则最是珍贵,因为它可以瞬间打造出一位出窍期的高手来或者用来给分神期的人恢复真元。   
    将所有的东西全都收了,然后来到了他们收藏法器的房间,各种各样的法宝层出不。,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不需要再炼化它们了,只要我拿过来一样就可以发挥出其最大的威力。其实,不要说它们这种法宝了,就算是一般性的神器到了我的手里也得乖乖地听话!   
    这三天来我得到的好东西还真是不少,当然,都是相对于修真者和凡人来说地,真正能够被我看得上眼的并不多。   
    当我回到天命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激动的跪在我的面前,表达着对我的忠心。而我自是稍微露出了点气势来,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却是无比的霸气。此时和我在他们的眼里犹职巍峨的高山,让他们禁不住顶礼膜拜。   
    我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暗暗点了点头。之后,我便吩咐人取来了足够一千五百多人用的水,拿出了十粒筑基丹,扔到了水里。立时,强大的灵气涌了出来,在其笼罩的范围之内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了体力充沛、精神奇佳。   
    我命人给他们每人分了些水,看着他们喝了之后,便施展了一个“沉眠”魔法。真元冲击任督二脉的滋味可不那么好受,如果不让他们全都晕过去还指不定出什么叉子呢!一天之后,他们自然就会发现自己成了“超人”了。保证他们个个身轻如燕,力大如牛!就算是血族子爵在他们的手上也讨不得好去!   
    等他们醒了之后,对我是感恩待德呀。不过我对此所表现出来的淡然更是让他们敬佩,心里说:看看,看看,这才叫神啊。不管怎么拍马人家都不在乎,这才叫做高人嘛!   
    我对他们说:“时间紧迫,从明天开始便由堂本木教你们武技。你们要努力训练,不可有一日懈怠,如若被我知道绝不轻饶!”我说到最后的时候把气势一放,压得他们全都跪在了地上,不过还好只是一个瞬间。但也让他们背后冷汗直流,一脸的惊慌之色,诚惶诚恐地看着我,口称“不敢”。   
    我对此很是满意,说了句“下去吧!”他们便全都下去了,有的时候不但要对他们施恩,也得施威。要恩威并施才能让他们听话,就像是现在这样,我敢保证,凭我这一手就算是让他背叛我他们也不敢了。当然了,除非你能给他更大的好处,并且让他们觉得你能打得过我才行!   
    我赏了堂本一颗龙血丹,他现在的实力仅仅有金丹期左右,也就是血族侯爵的样子。一旦形成元婴那可就是超越亲王而不帝皇级的实力呀!(在大公爵之后还有亲王、血皇、血帝三级。)   
    我对堂本说:“你只需教他们些粗浅的东西就成了,不必教他们太厉害的武技。”   
    “是,主人!”   
    我“嗯”了一声,一挥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