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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天龙(啃魂)-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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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连妈都敢取笑。”
段誉一本正经道:“没呀!妈开始说得很对,这儿确实没什么好看。”
段正淳点头道:“你妈只是有点不放心,其实只要有‘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在,其他男人确实没什么好看的了,连你伯母也是,但你伯父聪明呀!呵呵……”
刀白凤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嗤!”段誉虽然即时用手按住了嘴,但还是已经太晚。
“妈,伯父确实聪明呀!”段誉说完又忍不住笑了。
擂台上,秦夕落在离秦朝十丈远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拔出一柄乌黑的木剑,仗剑施礼,摆出一个防守的姿势。
秦朝脑海中闪出‘墨子剑法’四个字,眉头一皱,暗道:“不管大哥使的是不是寓攻于守的‘墨子剑法’,他不攻击,我就得攻击。”
正对面,秦夕落平静至近乎冷酷。
秦朝大喝一声:“我来了。”冲了几步之后,凌空从秦夕落头顶跳过,铁剑往下‘蜻蜓点水’般刺了一下。秦夕落只是微微下蹬,便避开了这一剑。
这么简单的一剑,大大低于全场所有人的最低期望值,也大大出乎了秦夕落的意料,神色出现了一丝波动,旋即想起凌波微步之奇变,暗呼中计。不及多想,眼角剑光一闪,秦朝的第二剑距离咽喉只剩下不到三寸。
第六章先求不败再求胜
秦夕落急忙往左侧斜退一步,同时木剑向右上方斜挑。他在退,秦朝同样在退,两剑未能相遇。若不是切磋,而是生死较量的话,接下来这一剑立分生死。既然是切磋,两人都收回了下一招,结束了第一回合的较量。
两人都静静地站着,半天不见其它动作。
“看不懂。”贵宾室中,玉紫第一个说出了除段誉之外的所有观众的心里话。
刀白凤虽然也没看懂,但第一时间注意到儿子身体的反应,感觉他刚才必有所悟,目光在四周转了一圈,心里顿时充满了骄傲,暗道:“你们才是蠢才,誉儿果然是天生的习武奇才!绝不是什么没有天赋的超级废材!爹爹、叔叔、伯伯,你们全都错了,大错特错。我刀白凤的儿子怎么可能是废材!怎么可能!?就凭这一点,你们就应该绝对相信才对。哼!‘习武之天赋和兴趣超低!百年罕见!’真亏你们能想得出。我丈夫虽然有些混蛋,在这方面却比你们加在一起都聪明。他不需要相信太多,只要绝对相信皇上就已经足够。既然连皇上、皇后都称赞誉儿,都相信誉儿,你们凭什么不相信?哼!”
突然,她眼里好像快喷出火来,只见秦红棉一屁股坐在了段正淳的怀里,坐姿跟段誉正好相对。这显然是故意挑战,不管她动不动、怒不怒都已经大败了一回。因为此时她越动越怒越是妒妇的表现,反之却也是耻辱越深,而不是越忍让越显气度及光荣。
“原来还是擂台上的比武更精彩一些,这样的比武可不可能再有第二次?”段誉的话还没说完,段正淳就红着脸起身把秦红棉抱到了座位上,自己却站在了一旁。刀白凤张嘴正准备说些什么,突然发现儿子也一样起身站在了一旁,顿时什么也不想再说。
段正淳道:“这样的比武确实难得,虽然有些看不懂,但只要用心看,总会有所得。”
有人听见连镇南王都自认有些看不懂,心里顿时大松一口气,同时也不由兴趣大起。
刚才玉紫的声音虽小,却被秦夕落听得一清二楚。秦夕落暗自苦笑道:“若连你这小娃娃都看得懂,那我又怎么会吃这种亏,而且想了这么久,依然不能明白其中的奥妙。二弟的武功并不见得如何高明,剑术表面十分糟糕,像是才刚学剑不久。这,这应该绝不可能。二弟的剑术不可能真的这么差,我不可能这么输。不懂!确实让人看不懂。”他又想了一会儿,见还是摸不着头绪,只好先行放下,对秦朝道:“再来。”
一剑!
两剑!
这次几乎是上次的重现,不但动作,连结果也是。最让秦夕落郁闷的是,明知第一剑是计,自己仍然中了计。
“真的看不懂呀!”玉紫嘀咕道。
龚婉呵呵一笑道:“有什么看不懂,以前大师兄只用一剑时,才真是让人看不懂!这位老先生好厉害,居然能让大师兄出三剑,这才真正很出人意料。我原以为大师兄还是只需要一剑,不是胜,就是不胜不败。原来一剑流起于一剑,归于一剑,中间却不是只有一剑。”
玉紫没听她说完就忍不住插口道:“这么说,这老头岂不是太厉害了,不但打破了公子只出一剑的传统,还让公子出了三剑。不过,大师兄明明只出了两剑呀!还有一剑在哪里?”
“第二剑并未分生死,第三剑才能分生死。”龚婉解释道。
秦夕落连输两场,还输得莫名其妙,情绪正低落之极,听了两女的话,心里顿时舒服了很多,暗道:“原来二弟的剑术有这么恐怖……不,剑术显得那么地低微,不应该说是恐怖,应该说是特殊才比较合适。二弟这种特殊至邪门的剑术,遇上任何人都只需一招,唯有我至少需要三招以上。”心中隐隐多了些自得,但苦涩却不减反增。
小柳本以为,除了大师兄自己,便只有自己才看出这一战他亦胜亦败,败的是一剑流——如果不能一剑解决,还能再叫一剑流吗?
听了龚婉的话才知道是自己太自大!太无知!大师兄亦胜亦败正是大师兄想要的结果,但绝不能因此就认为他的一剑流败给了秦老家主的‘墨子剑法’。
左想右想,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领悟道:“一剑流并非不可以和其它武功配合使用,只要最后一剑用的是一剑流,只要最终的目标仍是一剑流。而大师兄这一战,根本就没用真正的一剑流。因此说败不是真败,说胜也不是真胜,准确点应该说是亦胜亦败。而这亦符合大师兄平时所说,得先求不败再求胜的武学理念。不败不但比常胜易得,而且显得比较中正。不败别人,不是很得罪人;败了别人,肯定很得罪人。既不必得罪别人,也就更不必得罪了将来的兄弟,也就完全用不上最终极的一剑流。比武不必分生死。”
秦夕落振奋精神,大喝道:“再来……”
一剑!
两剑!
“再来……”
一剑!
两剑!
如此再来十九次,秦夕落终于再也说不出“再来”两字。
“二弟,你这剑术,不知该说太没技术含量,还是该说太邪门?”秦夕落喘着粗气道,“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不知是什么名字?”
秦朝嘴角露起一丝笑容,道:“大哥你现在这种情况,劳累的明显不是身体,而是精神。而气势不也是精神吗?”口气一转,接着前面的回答道:“这是我根据‘归元’等理论,自悟的一剑流剑术的附产品,我懒得起名字,也不知该起什么名字好。有的时候,起了个不恰当的名字,反倒在不知不觉中限制了剑术的发展。本来任何一门剑术的发展都是没有极限的。”他的一剑流不能一剑解决对方,败的就是他,但他一剑流的神奇可不止那一剑。
功夫在剑外。
“原来如此!”秦夕落愕然道,“这是你自悟的剑术,连名字都还没起,难怪为兄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道,“这么厉害的剑术,不起个好名字实在太可惜了,但什么名字才配得上这么神奇的剑术,着实很费脑筋。”思索了一会儿,想出几个名字都觉得不合意,只好暂且搁下,以后有空再想。
“二弟,你放弃攻击,让大哥发泄一下如何?”秦夕落心里也认为这话太无耻,但不发泄一下又不舒服。
大部分观战之人既觉得他的话太无耻,又很希望秦朝能答应,潜意识里很想要见一见秦朝狼狈时的模样儿。亲近之人想起他的凌波微步,便知道答不答应结果都有一样。
秦朝想了一想,谦虚道:“我这点修为在大哥面前算什么,就算我的剑术能挡住,那也是螳臂当车。”
秦夕落见秦朝当众自认修为不如他,难堪至极的同时,亦觉得倍有面子,心想自己从小苦练这么多年,一身修为已经登峰造极,挑战人体极限岂同一般,哈哈一笑道:“不错!剑术毕竟只是剑术,再高也只是剑术。这是个很大的弱点,只是平时被剑术掩盖。当到了不得不直接比试修为之时,这弱点就成了致命之处。在这方面,老哥的剑法就比你的好多了,一分内力能发挥出两分的防御能力。”
认为秦夕落太无耻的人听他这么一说,觉得刚才还远远低估了他的无耻跟自大。
第七章转化转折大逆转
哈哈哈……
木婉清和钟灵的肚皮都笑痛了!
两女都曾亲眼见识过那北冥神功的秘笈,而且都止不住读了十遍还不止,对修为的重要性十分清楚,但是眼下,秦老家主越是认可修为的重要性,越像是在自己甩自己的耳光,越甩越狠。
“比什么不是比,你何苦要比修为!”
钟灵从他那张苍白无血的老脸上很容易看出和木婉清一样的傲气,不一样的是秦老家主所拥有的底气明显要更加充足,这使他现在的样子显得既可怜又可恨。
最可恨都还是灭不了可怜,却又稳压在可怜之上。
“唉!比修为,你才真该找个地洞钻下,永远都别再出来丢人现眼呀!也别说什么公不公平,自从有了北冥神功,内功修为还有什么公平可讲吗?”木婉清心道。
一想到北冥神功,木婉清就有种将逍遥派弟子全找出来痛打一顿的冲动。
虽然秦朝知道她的心情后已经对北冥神功做了修改,现在女人也能修炼,只是因为男女天生相异,北冥神功最怎么左右逆转,女人修炼都失去了吸人内力的最大作用。
其中原理就像男人最怎么修炼都不能生孩子,除非变成女人。秦朝怀疑‘天山童姥’巫行云的‘八荒**唯我独尊功’便是因此而来,只可惜,终究还是没能成功转化。
另外,秦朝怀疑现在西夏国‘皇太妃’李秋水的小无相功也是因此而来,但试验的是另一条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中庸之道,只可惜,也还是没能成功转化出另一套北冥神功来。
可是这么一来,‘欲练神功,挥刀自宫’,《葵花宝典》便有了新的由来,而非真的是为了那些太监。但它还是没有能够完全获得成功,否则就不必要求修炼之前先自宫。
虽然它们都没能成功转化为另一套给女人修炼的北冥神功,但都在某一方面超越了北冥神功。特别是《葵花宝典》,这让秦朝想起了明朝的东厂、西厂,太监横行天下。
做男人竟然不如做太监,中国人的根从此中断,再难接上。就算接上又怎样?
这么一想,秦朝顿时有一种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成败全都压在了自己身上的感觉。
相比之下,做主人不如做奴才,都已不算是最大的中国病。这是历史的转折点。
秦朝再不敢有任何一丝小瞧了北冥神功,它在无形中的影响才是它最大的杀伤。
“女人的北冥神功少不了通过男人来吸收各种各样的内力,而男人的北冥神功亦少不了通过女人来阴阳调和、转化自然、混元一气。这才是最自然和谐的一种状态,何必非要让月亮变成太阳。”木婉清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闪过秦朝的话,但不知为什么,心里还是非常地不甘心,总觉得还是自己吸收内力的好。这种念头就像一个魔鬼,老是想诱惑自己犯罪。明知它不是好东西,还是免不了受它诱惑,一次又一次想试着自己修改北冥神功。
“神农帮的帮主司空玄,无量剑东宗掌门人左子穆,就算不是什么天才,无疑都是同辈之中的佼佼者,修炼的又是本帮本派中最好的功法,再加上其它资源辅助,几十年修炼而来的功力,本来都应该远在我之上,转眼间却来了个大逆转,功力翻倍,内功使所有武功威力又翻倍,轻功用登天步一步登天,为什么你还是不知足呢?你才是天下第一恶。”木婉清心想。
她在想,钟灵也在想,但想的不是自己修改北冥神功,而是什么时候才能跟秦朝再次合体双修北冥神功,最好是更加亲密的那种,能将神功威力最大程度发挥的那种。到底是那种?钟灵努力展开想象,才一小会就又想到了三种很值得一试的新方法。
“秦大哥,你是世上最好的大哥,却也是世上最坏的夫君。女人都绝不喜欢浪费青春等待,那样只能眼睁睁等着希望越来越小。这道理太简单了,你难道会真的不懂吗?”
“为什么,一定要上了床,结婚生子,才算是秦大哥的女人?”钟灵又开始怪自己的思想太不纯洁。可越是这么想,脑海里越是冒出那些男男女女的画面,身体又开始出现那些不该有的奇妙反应。前些日子轻功一直在增长,那些画面也一直在几何倍增长,那些反应亦随之频繁出现。对付它们,想什么办法都不好解决,不想才是最佳解决方案。
登天步表面上最厉害的是那招一步登天,最管用的却是带动基本轻功的修炼。这才是真正使身体变得越来越身轻如燕的好法门。这才是让人放心地增长,实打实地进步。
而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所以这段时间,轻功的进步确实很快,并且还很愉快。
一步登天的极限确实再难有什么极大的增长,轻功的基础却正在变得越来越牢固可靠。用秦大哥的话说,这是下限。轻功的下限像走路一样化为本能,变作越来越不像轻功的轻功。
什么是轻功?
父母解释了一大堆都解释不清,秦大哥只用了两块磁石就将之解释得一清二楚。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秦大哥说的果然又没错。但这兴趣?这是兴奋还是兴趣?
“该死的李老头!”钟灵暗骂。如果不是那一次偷窥,从此就上了瘾,轻功最高都只会像之前一样努力避开,而不会一次又一次让各种借口找上门来,自己却藏在门外。
念头一转,偏偏木婉清就能忍得住!为什么?
难道真的像秦大哥所言,修炼小无相功的人,那方面的**都会变得比正常人猛烈十倍以上。虽然自己修炼的不是那小无相功,却也是同属那一脉。原来武功不但能影响人的相貌和性格,竟然连这都能影响,越厉害影响越大,好像这还很正常。
只要不是自己思想肮脏,十倍就十倍,百倍都不用怕,怕什么?
只要是人,不都得结婚生子吗?否则全天下人都死绝,才最干净。
目光再次聚集在擂台上,钟灵越想越觉得自己可笑。
闪电貂在一旁蹦蹦跳跳个不停,一双小眼睛又在对着秦朝的右腰发射红光。在秦朝剑下,没有谁吃过的亏能胜得过钟灵的宝贝闪电貂。它也因此而变得越来越聪明机智,弄得钟灵都不好意思再老是将它装在皮囊里。其实它早就能够独立自主,不需要钟灵再费心找毒蛇喂养。
秦朝为了保护闪电貂,曾经装模作样给它卜了一卦,对钟灵说:“你如果不想让它被万毒之王给吃掉,在它有能力战胜万毒之王之前,最好别让它离开身边百米之内。”当时闪电貂一样将他的话听在耳中,完全听懂是不可能,但现在却可能至少懂了其中一半。
自从卜了那一卦,在钟灵身边百米之内,它得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但钟灵知道,就像自己长大了不喜欢老呆在家里,它更加向往的是百米之外的自由。所以,钟灵偶尔还是会给它一些百米之外的自由。又因为骗不了它对自己的感应,引起它更加地反感,只好让木婉清或母亲帮忙秘密跟踪它、保护它。但又不好经常麻烦别人,所以只好偶尔。
秦朝却觉得钟灵花在它身上的心思太多,影响了武功的修炼,所以书中闪电貂的死并不是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它现在还活着并不是对钟灵只有好处,真的没有什么坏处。
第八章毒王绝对解相对
因为知道钟灵的闪电貂在书中完全不是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敌,如果再不想办法拯救它,秦朝好像越来越良心不安。在它成长为莽牯朱蛤之敌之前,想让它先躲一躲,却好像又是在好心办坏事。
保护女人,身为男人没什么好说,可是保护闪电貂,秦朝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为了预防莽牯朱蛤那种毒王在附近伤害别人,他甚至专门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当诱饵。真正做起来,才发现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见血封喉是可怕,却并没想象中那般神奇。
下毒容易解毒难,想死容易想活难,这才是毒术最可怕的地方,所以书中的无涯子更加有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袭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当然跟无涯子不在一个等级,甚至差了不止一级,但若借助最得意的毒功来偷袭,毒不死都不怕,没解药更不怕,只要管用就好呀!
就算对付无涯子一点都不管用,对自己不怎么管用,对付自己身边之人难道有可能都不管用了吗?秦朝越想越心惊胆颤,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决定抓一只万毒之王来,自己养着做试验。
坐在家里干等当然不是办法,不如把闪电貂赶出门当诱饵,赌上一赌。他只用了一句话,闪电貂便成功地离开了钟灵的控制范围。却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之中。
直到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出现,钻入另一个早就为它准备好的葫芦之中,闪电貂第一时间回到钟灵身边。从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绝不主动离开钟灵身边百米。
那葫芦从此挂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挂了个用来修炼酒功的酒葫芦。这葫芦计说出来挺简单的,用来对付莽牯朱蛤却已经足够,除非它能跑得比闪电貂蝉还快。
此计的初稿其实也是来自小说《天龙八部》中,一方面把段誉的肚子换成了一个上半边钻满了小孔的葫芦,另一方面,把那成就了丐帮下一任帮主游坦之的昆仑雪山千年冰蚕,换成了成就大理后代皇帝段誉百毒不侵之体的无量山‘万毒之王’莽牯朱蛤。
虽然不管是比智慧,还是比速度,莽牯朱蛤的表现都明显不如才三岁大的闪电貂。但秦朝只是随便在莽牯朱蛤身上用针取了一点毒,混在闪电貂的食物里,它就差点像书中一样挺了尸。那还是在钟灵母女怎么都不肯相信的情况下,秦朝才冒险用闪电貂试验了一回。
试验之前,秦朝心里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以她们母女俩对毒术的精通,都绝不可能真的不信,只是更加地见猎心喜,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有秦朝代劳,她们自然更加不忍心亲自对闪电貂下手。
当然,闪电貂也称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还是专人培养的特殊毒王,却突然被这么小瞧,她们心里肯定都还憋着一股气。对那‘万毒之王’的称号,肯定也是抱着很大的怀疑和不服。
在毒功方面,秦朝的权威又一次受到了挑战。
这也难怪,万劫谷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层楼。但若只论杀人,可能还不如普通毒功加无名毒药可怕。毒功这玩意入门太容易,精通太难。不研究则已,否则太容易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罢休,越不愿承认在同一领域内自己不如别人。
若说这是傻,那秦朝学医也是傻,现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据说对各行各业无一不精的逍遥派掌门傻。但也只有那种最聪明的脑袋才能傻到那个程度。
秦朝如果非要给自己找个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解毒也还在医术的范围之内。
如果非要给自己找个反对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光是医术中的这一分支,就已经足够让所有人勤勤恳恳地忙上一辈子都还绝对忙不完。绝对!不用怀疑。怀疑没用。
若非秦朝和钟灵母女对解毒都颇有一手,试验前早已准备得十分充分,闪电貂已经被那一丁点毒给毒死。它是好运逃过了一死后因祸得福,身法变得更加灵活与迅猛,毒性变得更加剧烈和复杂难解,却从此像初恋般惦记上了秦朝右腰上那个淡黄色的葫芦。
它好像比钟灵母女还见猎心喜,对平时喜欢吃的那些毒蛇却是越来越表现出不屑。
秦朝已经不只一次对钟灵说:“其实闪电貂最厉害的不是它的毒,而是它的速度。”
江昂、江昂、江昂……擂台上,秦朝那挂在腰间的葫芦里又传出了牛吽般的巨吼。
秦朝取下左腰上挂着的酒葫芦,拔开塞子,往右腰的葫芦一倒,吼声立止。
擂台下,李尽欢鼻子一动,眼睛一亮,道:“好一个酒鬼!这是百里香呀!”
“小弟的剑走的是‘一白掩百丑’之道,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大哥的剑走的是‘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汤’之道,老鼠屎再怎么加紧提防也防不胜防。”秦朝边说边把酒葫芦挂回了左腰。
“二弟这么说,岂不把自己也当成了那一粒小小的老鼠屎了?”秦夕落沉声道。
“大哥听说过‘相对论’吗?”秦朝不答反问道。
“什么东西?”秦夕落好奇道。
秦朝目光向四吉一扫,眉头微微一皱,密语传音道:“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讲清楚的东西,最初主要是为解释时间和空间而提出的一个假设,经过实验的论证,逐渐完善的一套理论。这套理论的出现,使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随着理论的丰富和完善,建立全新的世界也不再是梦想。神话都可能成为事实,一件又一件。”
秦夕落张大了嘴,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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