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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天龙(啃魂)-第3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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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括年龄比苏轼大五岁,当官的念头大苏轼至少五倍,秦朝费尽口舌都请不动,武功最高都成了娱乐表演。秦朝受够了,气都吃饱了,但这与沈括的家人、朋友一比,却实在不算什么。人比人,不再气死人,反而舒服了,心平气和了。却也不得不改变,试着带着刑部尚书苏颂一起,结果沈括屁都不放一个,便跟苏颂进了蜈蚣山,做起了大管家。对秦朝却还是不感冒,爱理不理。拿冷脸贴热屁股,养生堂众女一见就难受。

王闰之最受不了。

一向非常宽容大度的苏轼夫妇,为什么唯独对沈括有那么大怨气?因为苏轼‘乌台诗案’的始作俑者便是沈括,不但使苏轼陷入人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在牢房里呆了一百多天,多次险些掉脑袋,还牵连了苏轼的三十多位亲友。按理苏轼现在如日中天,风水轮流转,是该轮到沈括倒霉了。事实上,就算苏轼不找沈括算帐,从元丰五年沈括领导下发生永乐城大败起,沈括的政治生命就已完结,已是倒霉透顶,无须苏轼再落井下石。

永乐城大败,大宋损失高永亨、李舜举等不少良将,以及军人两万,民夫无数,使平夏城大捷以后良好的统一形势被葬送。沈括既领导不力,又救援不力。

只是遭贬,已是格外恩典。

但若想再复起,比苏轼难上何止十倍。

沈括的政治、军事才华都不低,但他的性格极不合适。只一个兴趣太广泛,就决定了——科学才是适合他的舞台。

不过这话不好跟沈括说。

说了只能狠狠地得罪人。

秦朝也不好跟苏颂说,因为以此时的社会环境,沉迷科学和二十三世纪还沉迷封建迷信同属一个等级,在开明人士眼里都是极不务正业的典型,少不了奇巧淫技的评价。

风花雪月反而是文人雅事,青楼是光明正大的休闲娱乐场所。

社会环境不同,男女价值观不同,与另一个时空比各走极端。

苏颂虽然很爱好科学,主流思想却依旧是官本位。虽然沈括比苏颂还要爱好科学,思想却更加官本位。若非有苏颂出马,秦朝觉得自己用最多新科学新知识新技术新武功轰炸沈括都无法请他出山,就像范进七老八十还在为中举奔波不休,那是从小树立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大的社会环境所致。其中好坏、对错、功过和是非,恐怕谁也说不清。秦朝要不是很小就经历过好几次死里逃生,也不会这么怕死,坚定修行的理想。

穿越了是好,却也可以说是又一次死里逃生。

命运不由人!

是的,命运不由人。

但是,自己能掌握的命运最少都不是没有。吃什么,穿什么,喝什么,全是命运的一部分。自己选择是选择,交给别人选择也是选择,交给老天爷选择也还是选择。

自己的命运,不是不能多掌握一些。

只是最多都不多,再多百倍万倍百万倍都不愁太多。

为了给王闰之赔礼道歉,秦朝在京城外东南方一百里左右买下一个小山谷,命名‘毒蛇山谷’,连挖三层‘毒蛇山洞’。表面找了个跟丐帮合作培养、训练和研究毒蛇的理由,中途有西南镖局主动加入。西南镖局主营是跨国走私,与霍家镖局多有合作。看在霍家镖局的面子,秦朝往下又挖了两层。

第四层空着。

第五层王闰之管。

第二十九章大嗓门偷鸡摸狗

第三层莫旭贤管——西南镖局少镖头。

第二层悟聚文管——丐帮最年幼新秀。

第一层李狂管——丐帮新秀之首。

要没半路杀出个钟灵,半路的半路杀出个方蓉,李狂他不是没可能做帮主。乔峰在丐帮突然多出许多敌人,老一辈大多是被全冠清煽动,年青一辈大多是被这李狂煽动。

李狂看着比‘执法长老’白世镜还正派,事实比‘十全秀才’全冠清还阴险。他早就想好退路,没有直接参与其中,只在暗中推波助澜,结果全冠清被驱逐,他却安然无恙。

但他最阴险都只骗得过乔峰一时,骗不过现在的萧峰。

也骗不过乔峰的接班人钟灵,再骗不过新接班人方蓉。

李狂一向狂妄自大,行动上却从不敢小瞧乔峰,所以这次才主动调开,打算避一避,等待下一个时机。丐帮的年青一辈中,男的只有悟聚文能威胁到李狂上位。

只是悟聚文这人太好色,不知因此而得罪了多少人。他身边美人不断,几乎任何时候都在两个以上。他那两个最漂亮的女伴,醋性表现比木婉清还强,连上厕所都不分开。

除此外,倒是挺温柔可爱。不,应该说最温柔可爱不过。这么说好像很矛盾,却连秦朝都承认,因为这两女看着比小柳还萝莉。而且还不只这样,这两女都喜欢添脚指。

在这男权盛行的时代,这和添手指一样不算什么,区别只是多添几口和少添几口。但要像添棒棒糖一样喜欢,那就不是假喜欢,而是真心喜欢了。而且还不只这样……

秦朝见了都赶紧避开,免得闹心。

悟聚文有一张阳光般灿烂的脸蛋,别说女人,暗恋他的男人都有不少。但他很小就受够了性骚扰。性格一点也不阳光,反而冷得要命。奇怪是,这反而使他亲和力大增。

不只对人,对动物也极具亲和力。他有一只白老虎,可称虎王,表现比钟灵的闪电貂还聪明。白老虎小名‘小白’,全称‘悟小白’。李狂一般叫它小白妹,可见是只母老虎。

悟聚文才五岁大就和李狂混在一起,两人有过许多次合作。

到悟聚文十五岁,两人既是最好的朋友。也是最大的敌人。

既然是最大的敌人,乔峰最厉害自然也只能往后排了。

不料都一改再败,一败钟灵,再败方蓉。悟聚文开始有脱离丐帮的想法,李狂不甘心。心想乔峰最厉害不也得滚蛋,过去对手最强都不怕,现在怎么还怕了弱者,还怕了女人?

可笑不!

可耻不?

李狂很不甘心,想叫方蓉败得比乔峰还惨。

妄想用最男人的方式征服方蓉。叫她乖乖做回女人该做的,多怀几胎,多生几个。李狂从小就知道悟聚文最大的弱点是贪花好色,坚信方蓉是悟聚文没法拒绝的诱惑。

果然——只是往那思路上一引。悟聚文就走不成了。

毒蛇山谷。

悟聚文大叹道:“这次可被你给害惨了。”

李狂大笑道:“你不常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悟聚文道:“这可不是牡丹花,而是带刺的玫瑰花。”语气一转道,“不说这个。自从有了‘玫瑰仙子’,谁还惹得起玫瑰花!带不带刺都无所谓了。”

密语传音道:“我也知道,‘玫瑰仙子’眼高于顶不麻烦。麻烦的是方腊那小子。钟灵最厉害不也走了,乔峰也是。就方蓉这娘们,原本也不是不可以,只怪那方腊。”

李狂道:“你不要正好,我可没有跟别人分享女人的习惯。你从不介意,我很介意。”密语传音道:“别提那小变态了,一提我就来气。帮主之位什么时候轮得到他插手!!!”

悟聚文想起昨晚被李狂第一次那姑娘,皱眉道:“我自然不会不知道你最介意这第一次,但除非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有很好的机会,可如此短视绝不是什么好兆头。”

心知再也见不着那姑娘第二次,不知这已经是李狂的第几个?只记得一年救一个都有二十一个了。到第二十一个了还想救下,是因为一笑就有一对漂亮的小酒窝。

就这么一而再,再而三,越来越被李狂介意了。这也是想趁机离开丐帮的一个主要原因。不是不想做了做一帮之主,更何况是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只不想再跟好友继续争下去。

天大地大,不愁没一席容身之地。

担心两人再做不好朋友,能做这么多年的朋友都已是奇迹中的奇迹,没必要再挑战极限。如果非要挑战的话,还不如四处多走走,挑战吃喝玩乐的极限。

李狂冷冷地道:“我知道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不然又何必留你,你滚得越远越好。留你下来,不是为了听这些废话。”

悟聚文不急不缓道:“我觉得至少得等十年,甚至二十年,咱们才有真正的机会。但我连一年都不愿再等了,甚至连短短的一个月都快等不了了,不然离开干什么。”

李狂咬牙道:“我都快满二十八了,在满三十岁前必须成家立业。乔峰大不了几岁,怎么没人说他年青?钟灵那么小,还是没人说她年青。就我俩,真他妈年青!”

悟聚文一脸开心,呵呵笑道:“那我只好留下来替你收尸。”

李狂没有再说,现在要抓紧时间训练毒蛇阵。

丐帮除打狗阵外,阵法最擅长的便是毒蛇阵。

毒蛇不怕死不怕毒,某些时候比打狗阵更难对付。不如打狗阵是因为蛇类有一个最大的弱点,天生惧怕雄黄。李狂知道方蓉和她身边的女人大都很爱干净,身上不喜欢佩带雄黄之类的药物,心想:若训练出一个厉害的毒蛇阵,说不定机会来了能让她因此而吃个大亏。‘打狗棒法’和‘降龙二十八掌’最厉害,只要不是百毒不侵,能抵挡多久?

网住了,有的是办法叫她屈服,一提妓院,一提接客,最厉害都没得选择,最后只剩下想办法讨好她男人一条路最好。李狂计划中不管将来方蓉服不服,先将她说成是乔峰专门找来的契丹狗再说,让她永远洗脱不了契丹母狗的身份。等自己得到完整的‘打狗棒法’和‘降龙二十八掌’,她要死要活都无关紧要了。但死前最好能……

不然总有种忙来忙去一场空的感觉。

悟聚文从他神情已经看出他大概正在想些什么,悄悄闪开了几步,暗自摇了摇头,悄悄闪开了几步,暗道:“我可是个文明人,你那疯狂劲我既不想学,也学不来。”

暗下决心道:“别的女人都并非不可以放弃,但黄蓉的命我一定会保住。”心想:“方蓉不是乔峰,黄蓉不是方蓉。第一次见她我就知道,她只属于我,从不属于你。不想我走,你是在担心我渔翁得利吧!我还真有那个想法。但我真的不想亲手对付你。好女人难求,知已比好女人还难求。因为好女人常有,而且很多,少是少了好女人的伯乐。”

王闰之每次进‘毒蛇山谷’,隔老远便听见悟聚文的大嗓门大喊:“苏夫人好!”相比较,李狂就像个闷葫芦,没礼貌。王闰之对悟聚文越来越有好感,多次想教他武功。

同一期间,王闰之发现‘毒蛇山洞’第五层每天都莫名其妙少了一些蛇,虽然少得很不起眼,但自认绝不会出错。不动声色,暗中追查了一段时间,虽然仍未找出原因,但已经完全断定之前的判断,第五层每天确实都有毒蛇在减少。这些毒蛇多半是养生堂花钱一条一条收购而来圈养,少了一条都觉得对不起小师父。

王闰之不想打扰到秦朝修行,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终于还是选择了上报。秦朝得知后,带着她悄悄在‘毒蛇山谷’转了一圈。王闰之极度惊讶地发现,那些毒蛇居然是被一向对自己礼貌有加的悟聚文盗走,蛇肉大都或炒或烤或煮被做成各种美味吃掉,难怪怎么找都找不着!难怪怎么找都找不着了!

“天啦!我家过儿都不如他有礼貌,不如他讨人喜欢,这,这,怎么可能?”王闰之理智上不得不接受,感情上总接受不了,心想:“这是在做梦。对!一定是在做梦!”

秦朝向王闰之密语传音道:“先别忙着揭穿,他装你也装,装作不知道,再看他怎么装?看他装到几时?”

出了毒蛇山谷,路上王闰之再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咬着牙不停地喘着粗气,泪水一滴一滴不停滚落……

“太可恶了!送了丐帮那么多毒蛇,竟舍不得吃一条,咱们的却吃得津津有味。”

“丐帮不是最讲侠义吗?”

秦朝呵呵一笑道:“劫咱的富,济他的贫,这不正是侠义道中的人最爱干的事吗?”

顿了一顿道:“丐帮中人原本就最擅长偷鸡摸狗的勾当,不管理只会更加乱七八糟。总地说丐帮的存在是利大于憋,对乞丐、对百姓、对江湖、对武林、对朝廷、对民族都是如此。一群乞丐都能变成这样,不叫别的帮派汗颜吗?再好几分,别人脸往哪里放!”

王闰之犹豫道:“你是真的不生气吗?”

第三十章介绍信宅男渡情

秦朝轻叹道:“以前会,现在不会。因为现在若还为这点芝麻小事生气,不用多久就会被活活气死。”

“怎么会?”王闰之貌似很惊讶道。

秦朝懒得去捅穿,想了想道:“你不会到现在还没发现,武功高了,眼力、耳力强了,所见所闻多了,少见都变常见了,如果每见一次都生一次气,那一天得生多少次气!加上比这更令人生气的还数不胜数,还这么一直禁不住生气的话,那得气成什么样子去?”

王闰之道:“难怪道友越来越喜欢宅在家!只这一件徒儿,”发现说快了,又说漏了嘴,改口道:“我都受不了,那些个数不胜数,就算能忍受得了,心里也难免不痛快。”

秦朝道:“这确实是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我在外面玩的时候同样疯狂过,但那样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就像小孩子玩泥巴,以前真是很有趣,现在不会了。”

听到‘玩泥巴’三个字从秦朝嘴里冒出,王闰之忍不住笑了。

秦朝道:“往事不堪回首。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起点,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王闰之道:“毒蛇还越来越多,道友却越来越用不着。”

秦朝道:“蜈蚣之王最多都不嫌多,毒蛇之王最少都不嫌少。蜈蚣和蛇全身是宝,最普通都药用价值极高,不亏本。你本就无须亲力亲为,多培养几个亲信不好吗?不管是穷苦人家的丫头,还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是人都难免有落难的时候,只这京城里就多得是,正好救下来,相互帮忙。有了‘蜈蚣山’和‘毒蛇山谷’,这一切不都方便多了吗!但别忙着收徒。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王闰之迟疑道:“那你对我们夫妇,怎么一见面就那么信任?”

秦朝笑道:“你们不早就有经过无数考验,还用得着我担心?”

王闰之笑道:“既执着于规矩,又不拘泥于规矩,灵活变通。”

语气一转道:“正月十六,开封府赦免了一批女犯人,有几个无家可归,前来投奔,我正为怎么安置她们头痛。现在好了。道友随便开一下口,便解决了我心中一个大难题。”

秦朝笑道:“她们中间不会有个星宿派弟子吧!”

王闰之道:“是有一个沾了点边,除擅长溜须拍马外,本事稀松平常得很。”

秦朝见王闰之很不以为然,提醒道:“星宿派弟子武功是不怎么样,但毒功厉害,害人不择手段,防不胜防。最好多看几本星宿派的毒功,知已知彼。防范于未然。”

突然伸出右手,道:“如果那女犯想和你握手,你握不握?”不等王闰之回答,又道:“你一握。便落入她手里,任其宰割,因为她手里藏了根毒针,上面擦了巨毒。”

王闰之心中一寒。暗道:“这一招虽然简单,早被用烂了,但确实防不胜防。”想了一会儿。道:“徒儿只好不给她机会接触。”

秦朝道:“那还只是小玩意。比如说上次,丐帮差点全军覆没,就是中了西夏一品堂的毒药‘悲酥清风’,无色无味,却能像花香般在空气中传播,一闻即倒,防不胜防。”

王闰之脸色一白,颤声道:“这要落在一般人眼里,丐帮众多高手都防不住,那不是天下无敌了吗?我知道不是,‘冰火双极’都不能,却不妨多弄几根毒针‘冰火双极’。”

秦朝开玩笑道:“随便卖几根,双清就富了。”

哈哈一笑道:“唐门三老眼红了。”

语气一转道:“毒功是下毒容易解毒难,低成本,高收入。单挑不愁少,群战不愁多,越级挑战最厉害不过。却也是越厉害越稀少罕见,缺陷多多,一怕被水稀释,二怕茶水和解,三怕内功高强,四怕身体免疫力,五怕以毒攻毒……”

随着他这话,王闰之的脸刷一下白了,刷一下红了,阵白阵红,冰火两重天。

秦朝仍左一句攻,右一句守,很快便使王闰之对毒功有了系统而深刻的了解。

只是苦了那张脸,白受三二惊,几度夕阳红。

王闰之虽然很理解秦朝用心良苦,目光中幽怨却阻止不了越收越多。那眼神让秦朝浑身起鸡皮疙瘩,眼皮直跳,很快败下阵来,不敢再说下去。

两人因此沉默了。

过了不知有多久。

终于另找了个话题,没谈几句就到了分别回家的时候,王闰之笑嘻嘻地掏出一叠未婚官家小姐的介绍信递给秦朝,小声道:“里面有几个真的很不错,不信可以偷偷前去考查。特别是那杨家小姐,曾女扮男装上过沙场,当过将军,至少拥有百人斩的战绩……”

她这话还未说完,秦朝人已经跑得不见了踪影。什么‘百人斩’?当真太可怕!至少,秦朝是被吓住了。不是怕杨门女将,不是因为杀人杀多了,是想起了赢州岛国那些女人,那些不健康的画面当然远不如杀人可怕,但只论对男人的刺激,却比杀人还火热。

过了好半天,秦朝才鼓起勇气拿起那杨家大小姐的介绍信。

一见那相貌,手一抖,竟不敢再看一眼。

暗叫:“我的妈呀!春……怎么来了?”

心想:“难怪能女扮男装!说她是女人,又有几个人相信?”

终于鼓足勇气多看了一眼,心扑通扑通一阵狂跳,暗道:“那张国字脸,有几个女人有?那太平洋,那飞机场,要见了木婉清,还不羞愧死!苏老夫人,您行行好,别再好心办坏事,尽给些什么玩意儿!”

捂住胸口,强撑着一封一封看下去,看到最后,秦朝的一张脸比石灰墙更苍白,一口心头血越来越难压住不爆发,自问:“时代不同,审美观难道有这么大的不同吗?”

“这不是唐朝越肥越美,若睡在一起,那至少几百斤的体重压过来,男人就算练了武功,受得了一时,也受不了一晚,受不了一月,受不了一年、十年、百年呀!”

秦朝强忍住一把火烧了那些介绍信的冲动,带回家全交给了慕容阿碧,让她转回王闰之,顺带转送一段话:“

我是瘦子,但我不缺肉。

我是武者,但我家不缺花木兰。

我爱美人,多多益善,但妻子只一个就够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十年修得共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若是千年、万年来相会,白首同心在眼前……”附赠经典‘新’歌《渡情》和《千年等一回》。

两首穿越千年的经典,从慕容阿碧嘴里唱到王闰之嘴里,唱到太皇太后嘴里,唱到少年皇帝嘴里,越唱越红火,男女老少都爱唱,大宋、大理、大辽、西夏、吐蕃……

二月二十九,慕容阿碧在东十字大街一个人闲逛时,眼角闪过一个老头的背影,忙追了上去,大喊:“师父!师父……”

连喊几声,那老头才转过身来,迟疑道:“小阿碧?”语气很不确定。

慕容阿碧猛地点头道:“是啊!好久不见师父您老人家,阿碧即便没易容,如今这模样也几经大变,师父却一点也没变。”说着上前跪下磕了三个头。

路人一见她那样,纷纷止步,围在一旁看热闹。

那老头侧身避开,一边仔细打量慕容阿碧,一边沉吟道:“听说养生堂主有个精通音乐的小妾名叫慕容阿碧,是不是你?”

慕容阿碧还在措词,那老头一声长叹道:“我本来就不是你的师父,不过教了你些基本知识,现在更不敢做你的师父了。”上面那一问,答案显然不用问都知道了。

看他神色,真不是一般复杂!

不问一问,一口气更理不顺。

慕容阿碧本来已经站起身,一听他这话,立时又跪了下去,哽咽道:“师父再造之恩,徒儿永不敢忘。那些对师父或许不算什么,但真心对徒儿好的人,一生中能有几个?”

顿了顿道:“至于养生堂主,师父大可不必担心,他从不管身边的人与别人是什么关系。一是一,二是二,分开来算,最乱七八糟都不怕。”

那老头脸上喜色一闪而过,急问道:“怎么算?”

慕容阿碧沉吟片刻道:“举个例子,如果养生堂主与人结拜为兄弟,那兄弟父母也该是养生堂主的父母吗?那只是兄弟的父母而已,不可将之混为一谈。”

她这话在世人眼里很大逆不道,因为当时的社会最重便是这一个‘孝’字。路人大都顾及养生堂主的威名,不敢直言讥讽、辱骂,脸上却难免露出鄙视、愤怒等神色。

少数人觉得她的话确有道理,却不敢当众附和。不孝的罪名太大,担得起都没人想担当。有人面露不解,有人甚至怀疑她是故意污蔑,与养生堂主有仇。

形形色色……

笔墨不及。

那老头脸色一阵变幻,忽然拉起慕容阿碧的左手,小声道:“咱们换个安静的地方再谈。”轻功一展,多拉一个人的速度竟然比平时一个人走还快,闪避也更加地轻松。

第一章广陵曲浩然之气

闪过街上密集的人群,两人左转右转,一时不知是我拉你,还是你拉我,直至瞧见养生堂的牌匾,才双双惊醒过来,停下脚步。那老头直盯着慕容阿碧,半晌才回转神来,不再犹豫道:“只以武功论,养生堂主无疑有师叔祖级别,他人再修炼一百年都不够。你是师叔祖的小妾,按辈分,老夫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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