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悟道天龙(啃魂)-第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事实上,越入门容易越考验厨艺。
小柳的馒头最有劲道,就算别人的厨艺更有技巧都比不上,显得矛盾的主要原因在于力气,这上面的厨艺别人想学都学不来。也使秦朝更加相信——内力为本,招式为末。
第十章武学理论的研究
龚婉的母亲最擅长一手包子,远近闻名。又大又美味,又快又省材。秦朝每天不吃上一个,就会觉得当天的生活不对劲,像是缺了什么。偏偏那龚夫人特喜欢吊人胃口,只肯偶尔做上一次。说什么物以稀为贵,傻子都知道,做生意的又怎能不知道,不懂运作。因此还局限在自家酒楼卖,使顾客找机会必须多来几次龚家酒楼,像中奖一样碰运气。中了是喜上加喜,不中下次再来,不来更不甘心。
龚朝夸之天下无双第一包,也只是让那龚夫人高兴得多做了几回,吃多了更不满足,叫人是又爱又恨。
小柳有一天突然发现,秦朝和龚夫人像小孩捉迷藏,不知为何。
为什么要躲着龚夫人?秦朝自己都觉得很好笑,也没怎么在意。有那时间不如一个人默默地研究内功,懒得管那龚夫人,别影响自己的自由就行。
一天又一天,一晚又一晚,秦朝最愁的是时间不够用,哪里还敢分心。有时候早上起来,见那龚夫人眉目含春,仍然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招呼照打,却懒得理会。最喜欢她那包子,也得忍痛,止念,静下心来。
个性化个人武功比各门各派的武学各有个性,像网络化比各家各户的科学还磨人,里面有太多地方需要深入研究。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那将不是一般地费时费力。就说内力与真气的不同,说简单很简单,就像力与气。说复杂又很复杂,用一辈子都不一定说得清具体有什么不同。秦朝自然是不想在武学上一直糊里糊涂,不求甚解。
但这不是不想就可以解决。
将‘真气’比作鸡,把‘内力’比作蛋。不管北冥神功怎么吸人内力,蛋还是蛋。
蛋最多都还得想办法把蛋孵化成鸡,鸡再生蛋,蛋又生鸡,如此循环往复,加以炼化吸收,提升自产。使自己有了自产的蛋,也就是自产的内力,减小对别人一路盗底的依赖。不想办法努力解决这些武学上的疑惑,就会变得和书中段誉一样,想不盗都不行。不管段誉是真心还是假意,事实还是事实,最不想都没用。不过那都是书中的事实,比较容易被原谅。
蛋有鸡蛋、鸭蛋、鹅蛋……
鸟蛋、蛇蛋、龙蛋之分,不同动物生不同的蛋。内力有阴阳五行之分,修炼不同内功产生不同内力。像修炼凌波微步所产生的内力,肯定与凌波微步的招式最为相配。但又不仅仅与凌波微步相配,提升脚力,对眼力、耳力的提升也很大,在其它方面却什么效果。秦朝习惯了一个人默默研究,既不想打扰别人,也不想被别人打扰。
研究越久,理论越多。其中大都还未经验证,甚至有可能一辈子都不得验证。不知对错,不知真假。仅说对内力的认识都已是变了又变,还一直在变。开始认为内力是可以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之中,真正实现的难度至少远在人类借助飞机飞上天的难度之上。现在却认为内力在动植物身上都存在,人体之内还用得着说吗?理论上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有内力存在,或者说内力就是生命的一部分,破解内力之迷就是在破解生命之迷。
不过,内力有了不一定就可以用得上,用得上不一定就可以用得好,用得好不一定就可以用得最好。就算破解了内力之迷,也不算完全破解了生命之迷,但肯定可以大大加深对生命的认识。就这目标,秦朝都要努力修炼武功,永不放弃。真要放弃对武功的修炼,也就是在放弃某一部分生命,长短不同、意义不同的一段生命。生命中充满了未知,不知道也可以照样活。但就‘穿越’两个字,就使秦朝再回归不了普通人的生活。
路要一步一步走。
暂时抛开真气不谈,再抛开动植物的内力不谈。
就说人类的内力。即使所有人所练的内功全都只有一种,内力上仍免不了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同,不然大家努不努力都一个样,谁还用得着努力。但无论有多努力,无论有多不同,比起不同内功之间的不同,又好像没有了什么不同。而最怎么相同,就连一个人身上练出来的内力,例如一个人修炼‘少林七十二绝技’,尽管全都是少林一派的武功,不同绝技之间仍然存在有极大的冲突,修炼越多越深越难将之糅合在一起。
据说,少林自创派以来,除了宋初曾有一位高僧身兼二十三门绝技之外,从未有第二人曾练到第二十门以上。
换句话说,达摩老祖的名气和身份虽然要比那位高僧高上十万八千里都不止,但一样没练到第二十门以上。或者说,谁能身兼二十三门以上绝技,谁就是真正的武功天下第一。换而言之,就算在理论上可以糅合来自不同动植物身上的异种内力,实际上的难度想来应该不会低于一个人精通全部的‘少林七十二绝技’,那又怎么可能?
既然用不上,又何必关心。
所以说,武林中人不是完全不知道动植物身上存在有内力,主要是效率低得让人以为用不上,不必将时间浪费在那些方面。好像除了采药炼丹,帮忙突破内功修炼的瓶颈,再没什么实用的价值,用来配合内功方面的修炼。但在秦朝眼里,雷电不也是用不上,避之唯恐不及,现在不都也用上了。何况能用上的机率最低也只是低,而非真的不能用。硬要说的话,人类将动植物吃进肚子里,就很自然间用上了其中的一部分。吃是吃得很原始、粗浅,很没效率,但不吃行吗?
平时完全忽略不计还没什么,在理论上又何必将它忽略。最好是既不忽略,也不夸张。既学那神话小说中所说,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又没灵气来的那么随便。人类强大了,更有能力改造自然环境,与动植物交换,一起进步,一起提升内力,延长生命。至少生命不是限定在百岁之内,可以活上千年万年的树木都有很多。其它动植物可以,人类为什么不可以?生命有短有长,有始有终,有起有落。
武学从虚构开始,又不全是虚构。
武功从假的开始,又不全是假的。
武者从弱者开始,又不全是弱者。
最怎么真,若是怎么都没办法练成,真等于假。
最怎么假,修炼成功便是自创新功,假等于真。
失败乃成功之母。在还未进入这被命名为‘天龙世界’的世界之前,秦朝就在这方面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研究,现在又怎么会因为希望渺茫就放弃。就算一直都只有失败,没有成功,也至少活得跟别人不一样。
你是你,我是我。
有时候有的试验很无理却很有用,例如:在修炼北冥神功的时候,不管是否真的在吸人内力,都当作正在吸人内力。把宇宙想象成一个拥有无量天地灵气,或者说拥有无量内力的巨人,而自己寄生在宇宙这个巨人的体内,与巨人共享内力。道理来自人与植物呼吸,氧气与二氧化碳的轮回:一个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一个吸入二氧化碳,呼出氧气。
这玩意说穿了是很简单,但不是对古人来说。不说穿也没什么,不会像观众被魔术折磨。秦朝知道这是自己的优势,但还是要说。不但要说,还要用。不用没用,没用都要用,用了都还只能发挥部分优势。要继续想办法发挥出更大的优势来,把优势化虚为实,由假变真,从小变大。
没想就这么练习久了,‘深入寂静而不眠,沉入空冥而不睡’的功夫随之直线上升,渐渐由浅入深地把握了更多修习内功的根本法门、基本原理。不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自己身体内气血的运行感受越来越清晰,就连在大白天的闹市中,对别人体内的气血运行,也都开始有了越来越清晰的感知。这种意外的进展越大,从另一面也越证明了自己原来的不足,也越让人知道自己还有大量的不足,更明白所谓武林高手的强大。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平时摸不着头脑的都像是无师自通,一通百通。若是用来辅助学医,肯定可以大占便宜。医武不分家,现在就算自己不专心学医,将主要心思都放在学武上,都开始拥有了给人治病疗伤的医术。而且可以非常自信地说,不会比那些学了十几年医术的普通医师差。不过在拥有了这么好的条件后,不学医实在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要学又名师难求。即使真心实意地拜了别人为师,最后都不知要什么时候才可以有机会学得真功夫。
为那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捡芝麻,丢西瓜,智者不为。
秦朝心知自己深受小说和游戏的影响,对这‘天龙世界’中的很多名人都早就有了不小的成见。就连那位大名鼎鼎的‘神医’薛慕华,从心底里都不怎么瞧得起。理智上知道这样很不好,但感情上不是想改就改得了。既然连薛神医都瞧不上眼,又何必拜入其他低级医师门下。拜不了师,便只好摸着石头过河,多借几本医书来自学。
第十一章嘴比闪电貂还毒
病来如山倒,得病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只要是人,连九五至尊都避不开。南涧镇周边半日路程之内,无钱治病的穷人多得是,吝啬的富人也有不少。但换个角度,却是不要钱也可以帮忙免费实验和实习。穷苦人家的日子如何,秦朝早就享受过不短的时间,很清楚穷人本身并不怎么怕穷,一病不起才是最折磨穷人的恶魔,反不如富人越富越怕穷。
病去如抽丝,费时费力还费钱。穷人怕得要命,富人一样是怕得要命。
稍不注意,小病就会演变成大病,危及生命,祸害家人。治又不一定能治得好,宫中的御医都不敢担保。不治又太伤身体,每一分每一秒都难过,一天比一天误事!秦朝免费治病的主要目的,最初更多地是为了自己,期望借此提升自己的医术,研究武术。但在别人眼里,则几乎完全成了一种莫大的善举,很快就在南涧镇附近传开,
《寻秦记》也一起声名鹊起。
大理国世子段誉亦慕名而来。
秦朝都还不知道他改了路程,偏离原著,不但提前离开普洱大茶商马五德家,还多了个同行之人马秀秀。马五德豪富好客,颇有孟尝之风,江湖上落魄的武师前去投奔,他必竭诚相待,因此人缘甚佳。武功却是平平。从书中知道这些的秦朝,不知马五德还有个很厉害的女儿马秀秀。更不知道是因为有马秀秀陪着,《寻秦记》才入了段誉的眼。
开头最难,从此想要忘记都很难。
马秀秀才是真正用心关注秦朝。不过马秀秀最关注的不是他的医术,而是那新奇怪异的说书本领。马秀秀一直想在书画市场上干出一番成就来,所以特别关注这方面的人才,就连段誉也一样被盯上。因为在家里一直没办法攻克段誉,再加上对秦朝的憧憬,马秀秀才愿意陪他走出家门,一起游山玩水。
《寻秦记》的出现,让马秀秀眼前一亮。
这一亮等待已久。
早就迫不及待,也就更加佩服。发自内心地欣赏,想要更深入了解作者,拉人入伙。马秀秀已经拉了九个同事入伙,全是年青貌美的大家闺秀。还准确成立一个组织帮派,但因为一直收支不平衡,入不敷出,不好意思公开来宣布。正因为吃够了志气太大的苦,受够了不用男人的错,才终于决定不再只找女同志入伙,将男同志全排除在外。
正准备找有这方面才华的男人加入,秦朝和段誉都恰逢其会,显露了过人的才华。马秀秀以为他们都是落魄书生,自信不管是凭实力还是凭魅力,都能轻而易举将他们拿下。
一路上马秀秀用尽心机,一天比一天奇怪,段大才子怎么还不入套?
相比马秀秀不知内情地拉人入伙,秦朝虽然知道,但从未亲眼见过段誉一面,就已经不知想过多少次,将段誉当作秦始皇,干一笔大买卖。学历史上吕不韦奇货可居,《寻秦记》中项少龙也是一样。马秀秀非常干脆地行动了起来,至今还没成功。秦朝仍然还在左思右想,至今还没有行动起来。秦朝犹豫不决,主要是觉得功利心害人。
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何况别人。
段誉最怎么瞒着家人出走在外,也是大理国皇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本就瞒不过那些有心之人。要想占段誉的便宜,可别闹得像书里的那些配角一样,一个接一个都反让段誉占了便宜。就连那吐蕃的国师鸠摩智,身份、名声、智力、武功和江湖经验都表明了是在段誉之上,不也等于给段誉创造了占更大便宜的机会。有时事情就这么不讲理。
不管吕不韦最怎么私心为恶,项少龙最怎么公心为善,不都也还是便宜了秦始皇!
秦朝最怎么自高自大也不会认为,自己现在就比鸠摩智、吕不韦和项少龙都厉害。
要么一开始就杀了秦始皇,杀了段誉,不给他们机会成长为主角。要么一开始就别想占什么便宜,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拥有越多,吃亏越大。甚至连杀了都还是要吃亏,因为还有别的主角来占便宜,这就是配角的命。但若命中注定了自己不是配角,而是主角,也就更没必要考虑这些。考不考虑,主角还是主角,配角还是配角。
像书中段誉,不想学武也有武功送上门来,多得想不要都拒绝不了,厉害得想不杀人都控制不住。
事实上他完全可以学无涯子那样,将多得控制不了的内力传入别人体内。要是觉得那样太吃亏,可以优先考虑身边的亲人。父母、妻儿、妹妹、伯父、伯母都可以,是不是呀!小说中可以不说另有原因,现实中却必须说,不得不说。而不是说,要反过来吸收自家人的内力,使他们多年的苦修毁于一旦。如果那就是聪明,秦朝情愿傻上一辈子。
秦朝不想提前与主角展开生死之战,吃力不讨好,但又怎会甘心当一辈子的配角?
这无关穿越不穿越,谁都不甘心。没资格不甘心,有资格也不甘心。拥有的资本多了不甘心,资本少了也不甘心。
唯有顺其自然,省出心思来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功。逍遥派的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内力为本,招式为末。秦朝也不想在招式上耗费掉太多时间,连不忌连续修炼的凌波微步都只一天四五遍,偶尔六七遍。其实单是每天四遍所耗费的时间合在一起都已经很吓人,因为凌波微步的修炼与应用正好相反,走得越慢越有效果,这秘笈没被写在秘笈上。
别人是越慢越容易用错力。
像书中段誉最开始修炼的时候,用错了力,身体就曾经瘫痪过一阵。秦朝亲自试验过一次,瘫痪了的感觉很糟糕,尝试过一次就已足够,再不想拿自己来做这种试验。
为什么要慢?
为什么要动?
不动就连躺在床上躺久了都会躺成瘫痪,不是说站马步要不动如山,站得越久越静越厉害。马要动,人也要动。既要动,又不能动快了,因为那比躺久了还容易躺出问题。
再次想起了小时候就有不过的‘太极拳’,分练法和打法,一慢一快,一柔一刚,外调内养与伤人伤己。跟这儿的武学本质相同,发展方向和程度却大不相同。最厉害的内家拳都修炼不出内力,不管是明劲、暗劲还是化劲。这儿随便找一门武功,都脱离不了内功体系,离不开内力。两者结合在一起,不知会产生什么化学反应?
有太多需要静下来仔细研究的地方,但一个人最怎么研究都精力有限。可是,就算把全天下人都网在一起,研究还是需要静下心来。不然成果最大都不叫研究,而叫抄袭。
说书人最习惯抄袭,而且往往一遍还不够。自己最不喜欢抄袭都还在大量抄袭不说,说久了来听书的常客日渐增多,日渐熟悉。其中与最亲近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少女习惯了当众用毒蛇喂养小貂,手里各种毒蛇层出不穷,五步蛇、竹叶青、赤练蛇、金环蛇、银环蛇……既吓跑了不少胆量不大的客人,亦吸引了不少好奇心重的客人逗留不走。
醉翁之意不在酒。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些人既不敢太接近,又不想轻易就放弃。
最美也只是个美梦。第一次,秦朝也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敢接近,暗中给自己打气道:“表现的机会来了。无论实际情况是不是小说《天龙八部》,大不了多说错几句话而已。”
“‘万劫谷’是你家,你姓钟,名灵,小名灵儿。你爹是‘万劫谷’谷主钟万仇,你娘是‘俏药叉’甘宝宝,你怀中的小貂是‘闪电貂’,今年四岁,最听你的话,连你父母的话都不怎么听……”脑袋里早就想好了一句又一句,秦朝也已经张开嘴好几次,却连半个字都没说出来。虽然很想故作神秘,但又不想惊坏了钟灵。
最不想还不是吓坏了钟灵,是担心因此而死在那‘闪电貂’的毒嘴下。如果突然有人跑来对自己故作神秘说道:“你来自‘地球’,z国,hn省,yy市……你姓秦,名朝……你爹……你妈……”那时自己会怎样反应?秦朝实在是不敢想象。如果那人是木婉清、秦红棉、甘宝宝、王语嫣、龚光杰甚至乔峰,实在是想不出自己会有什么反应。
但若说都不敢说,还管得了别人那么多事,真改变得了书中人物的不幸命运吗?
秦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最后还是忍不住要说,但没说钟灵。故事的主角被换成了闪电貂,但名字不再叫闪电貂。在里面来了个大杂合,主要是加入了《神雕侠侣》,多了那神雕,多了个四不像。相比起《寻秦记》,篇幅是要小得多,改动却更大。‘神雕大侠’杨过成了独臂的维纳斯女神,神雕的年龄缩小成四岁,神雕的嘴变得比闪电貂还毒。
第十二章咬死人笑傲江湖
谈及神雕食用‘菩斯曲蛇’,比起闪电貂所吃毒蛇,秦朝不由拿自己对比段誉。心中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想法,嘴上仍说个不停。众多听众一听那‘菩斯曲蛇’的蛇胆有增长内力之效,口水落下一地。
“哪里有‘菩斯曲蛇’!?”那少女第一个问道。
秦朝笑了笑道:“那还不如找人参、灵芝、熊胆……”
那少女道:“普通货没什么效用,有用的帝王都不够用。”
秦朝在说书的同时,将一半注意力都放在了那少女身上,还越说越自信。就这么说一说,问一问,答一答,故事很快就转入了一个小结局。
“你,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一听那少女这话,秦朝心头一喜,脸色一正,道:“我为什么就不能这么清楚?它又不是墨门钜子元宗。”言下之意,既然可以对历史上元宗那样的隐士高人都了如指掌,相比之下,知道你那宠物貂的具体情况又算什么。
没错,那少女正是钟灵。
钟灵听懂了他话中的话,但仍无法肯定,他刚刚所说的就是闪电貂。改动说大又不大,可能只是个巧合而已,但为什么,心中不肯就这么下定论,不愿就这么轻易相信?
旁边还有不少人也听懂了,他们表现得比钟灵还惊讶。
“元…元宗、秦…秦龙,难道那些都是真的?”有人大声怪叫。
秦朝对他呵呵一笑,回复还是那一句:“信则真,不信则假。”心里十分清楚地知道,这话从现在开始已经变了味,如同镀了一层金。
听众顿时闹翻天。
秦朝眼里现在只有钟灵一个。
钟灵愣了半天,忽然格格一笑,道“我不认识你啊!”这句话又包含了试探,而且不只一种。
“元宗也不认识我。”秦朝回道。
“这与我们说的有什么关系?”钟灵貌似奇怪道。
要说他心中没鬼,钟灵一万个不相信。但要他敢直接承认认识自己,也很认识闪电貂,更难让人相信一万倍。
“当然有关系。”秦朝解释道,“元宗和我不是出生在一个年代,他远比我早出生,因此我能认识他,但他不可能认识我。由此可以推论出,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钟灵沉吟道:“话是不错,可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龚婉嘻嘻一笑,道:“你说得不错,什么话从他嘴里跑出来,全都变了味——真的变假,假的变真,对的变错,错的变对。今天又多出来一样,不认识变成了认识,认识变成不了认识。”
本来是随便说一说,不料秦朝居然真的点了头,回道:“你一定要我说,我也不是真的说不出来,只是怕吓坏了你们。”于是,之前关于钟灵的那段话,还是控制不住从嘴里又冒了出来,不过情况已经很不一样。
闪电貂?
万劫谷?
钟万仇?
甘宝宝?
众人仅从钟灵的神色变化,就可以知道他说的一点都没错。再联想书中说的那些人和事,虽然那些人和事一直都没变,心里却在一变再变,怎么都找不回刚开始听说时的那种感觉。有的甚至有点像初恋般,感觉中像是深刻入骨,却又说不清楚具体如何。
“对啊!”钟灵突然拍手道,“我想到了,你认识我就算了,怎么连我爹也认识?这也算了,你怎么连我娘也认识?娘可是极少出门,你不会是我娘的远房亲戚吧!那你应该姓甘,而不是姓秦呀!”
秦朝一直都在小心钟灵的闪电貂,早就提醒自己,不管她表现是很生气还是很开心,自己都绝对不能放松警惕。这时候,他也想到了别人的危险,但还没开始又怎么能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