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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御仙魔-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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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李晔准备跟李岘等人告别的时候,南方天空,忽然有一道彩虹骤然延伸过来,速度奇快,转瞬就到了眼前。李晔这便看到,彩虹前端,竟然是一名修士,而且很快就看清楚了,那是身着七彩云裳,手持长剑的吴悠。
    坐在地上拼酒的李岘等人也看见了,在南宫第一叫了一声郦郡主之后,就没再理会,继续吆喝划拳。既然是熟人,自然是不会动手的,那就没必要理会,现在没什么事比喝酒更重要了。
    李晔见是吴悠,眼中掠过一抹惊喜,他耳畔几乎又回响起那个清脆亲切,不失依赖之意的呼唤:“晔哥哥!”
    然而那声呼唤并没有响起。
    ————
    ps:特别声明,再次强调一下,本书是异界,书中涉及的释门道门等内容,与地球佛教道教等无关。
    ps2:虽然ps的声明有点多余,但不想被找麻烦,就只能活得谨慎些啊。

第六十三章 香消玉殒(第三更)
    (4000+)
    吴悠在离地十丈的高处,悬空而立。清亮空灵的眸子向李晔看来,水汪汪的大眼睛灵动而可爱,一如既往。但偏偏没有半分亲切,连感情色彩都没有一丝一毫,反而有些凌厉,那是看对手才会有的凌厉。
    “郡主怎么来了?”李晔笑着上前,虽然他察觉到了对方的异样,但并没有多想。
    李晔原以为,吴悠会像以往一样,高高兴兴蹦蹦跳跳的过来,扬起可爱的小脸,用灿烂阳光的笑容迎接他,但是她没有。她拔剑。
    问仙剑徐徐出鞘,皓月清辉般的流光,从剑鞘里缕缕倾泻而出,里面好似有无数星辰,流溢着动人心魄的亮彩。然而冰冷无情的剑意,已经浓到几乎凝结为实质,看一眼都刺痛眼眸。
    李晔怔了怔。出鞘的问仙剑后,吴悠面容漠然,就如大道一般无情。那双黑曜石般的眸子,明明在看着他,李晔却感受不到丝毫暖意,有的,只是丝丝溢出的杀气。
    悠忽间,问仙剑完整出鞘,平静的苍穹骤起波澜,蓝天白云在这一刻都失去了色彩,天地间唯有一剑。剑亮如皓月,剑气如清辉。
    问仙剑举起,落下,剑气迎面而来,好似夜空中闪亮的银河,骤然倾泻在地上。
    李晔甚至来不及反应,或许他从未想过要反应,就像没曾想过,吴悠会对他出剑。
    而当他惊醒的时候,银河已经到了眼前,剑意的压制让他灵气运转滞涩,四肢僵硬如陷泥潭,眼看已经避无可避。
    一朵桂花在眼前飘过,接着李晔感觉自己如遭雷击,身体重重被人撞飞出去。苏娥眉已经出现在他方才站立的位置,周身桂花萦绕,如狂风中的雪花一样飞卷,长发在脑后泼洒如画卷,长剑迎上斩下的问仙剑。
    只一剑,觉醒一部分仙人之力,修为已经迈过真人境门槛的苏娥眉,就如残叶一样吐血飘飞出去十多丈,无力的摔倒在地上,激起一地烟尘。
    “师姐!”
    卫小庄一声悲呼,背后猛地升起铁甲将军的黑影,怒吼一声就迈步冲了过来。他面黑如墨,双目冒出幽幽绿火,好似浑身每一根毛孔都张开,在往外喷着怒火。他每奔一步,都引得大地一震,数步之后突然拔地高高跃起,铁甲将军手中的宣花板斧,向吴悠猛地挥斩而下!
    吴悠静静悬浮在半空,面对巨人一样的卫小庄,连眼皮都没眨一下,眼中更是没有丝毫波动,那是真正的波澜不惊。手中问仙剑一挥,银河倒悬,卫小庄背后黑影猛地一震,随即就破碎消散,他本身也是吐血倒飞出去。
    李岘、楚南怀、南宫第一相继站起身,看到这一幕,脸色各不相同,楚南怀狠狠揉了一把脸,失神呢喃:“这是到了什么境界?这种力量,少说也是阴神真人吧?”
    南宫第一震惊:“剑道,那是剑道!我看到了剑道!”
    剑气,剑意,剑道,修剑三重境界,以南宫第一的惊才绝艳,也只到了第二重。
    李岘踏出一步,就要出手,这时候,苍穹异变陡生,目力可及的范围内,忽然出现一道巨大漩涡。漩涡凭空出现,并无云走云舒之势,就像是天空忽然出现了一扇通道,通往未知之地。
    遮天蔽日的漩涡中,电闪雷鸣,深不见底,唯有沧桑古老而又充满杀伐的气息,从中间不停流散出来。
    很快,漩涡四面密布的巨剑,已经几乎露出了完整剑身,只有剑柄还有少许没有出现。
    李晔眼中,陡然闪过一抹厉芒。
    他死了,历史就会回到原来的轨迹上,仙庭将继续执掌天地,道门将继续腐朽堕落,数十年后,契丹大兴,侵入中原,夺取幽云十六州,数百年之后,神州终被异族
    数百年来,无数神州第一高手,仗剑西行,出阳关入西域,慷慨赴死,一切努力都将化为乌有他身边这些人,李岘会死,南宫会死,苏娥眉卫小庄会死,楚南怀会死,袁天罡兵解时发下的大宏愿,也将再无实现之时!
    不能!
    绝对不能这样!
    李晔陡然盯住吴悠,眼中掠过一抹浓到极致的痛苦之色,随后他骤然一掌轰出,推开吴悠,卢具剑紧握在手,修为之力勃然爆发,气势节节攀升,低声嘶吼道:“我不能死,你也不能杀我!我今日若死,我会恨你!”
    吴悠中李晔一掌,脑袋猛地往后一仰,青丝倾泻如瀑,身体如断线风筝般倒飞出去,那一刻,一滴晶莹星光,当空飘过。
    吴悠一退数百丈,却正好到了诛仙剑下。
    诛仙剑已经完全露出来,猛地从诛仙大阵中飞刺而下。
    吴悠拔地而起,人剑合一,沐浴星光,问仙剑前开银河,笔直冲向诛仙剑。一声震天动地的大喊,如惊雷般炸响:“李晔,我恨你!这一剑,我必要杀”
    话音至此结束。
    问仙剑高举在前,人与剑一起化作一道流光,猛地冲到了诛仙剑下,银河逆势陡升,与诛仙剑撞在一处。
    轰然的气爆声中,灵气狂潮席卷天地,如同彗星降落。天空只剩下浓到极致的灵潮,银河当空炸开,星光铺天盖地,零落如雪,好似被风吹散在空中的泪花。
    李晔怔了怔。
    所有人都愣住。
    吴悠这一剑,本是威力最盛一剑,起势后,定要将李晔斩杀当场,但却一不小心,撞到了诛仙剑?她听到李晔那句“我会恨你”,果然是怒极,失去了理智,连诛仙剑都没注意到?
    云散云灭,苍穹再度恢复平静,诛仙剑当空毁灭,诛仙大阵不复存在,悠悠长空,只有那个身着七彩云裳的女子,如浮云飘在当空。
    她看了李晔一眼。那一眼洞穿千年岁月,经历三世沉浮,始终不改亘古未变的执念。她脸上绽放一米阳光般的笑容,那一瞬她笑靥如花,灿若朝霞,充满心安与欣慰。
    只有眼角,恰好有一滴星光,从并不那么绝美的面颊上滑落,藏着她对这一世无边的依恋与不舍。那滴星光转瞬即逝,就像她没说出口,也不打算说出口的至情之言,在刹那间就如烟堙没。
    微风吹来,身着七彩云裳的女子,尘埃般粒粒消散。
    微风过也,天空再没有她的痕迹。她走得心安理得,没有一丝悔恨。她留给这世间的,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故事。
    ————
    ps:惊不惊喜?刺不刺激?意不意外?那谁,先把西瓜刀放下,坐下,坐下,继续阅读下一章。
    ps2:下一章明早八点。

第六十四章 她的故事
    (6000+)
    今日安王又来府上做客,父亲在前院跟安王饮酒,母亲带着我在后院跟安王妃闲话家常。安王妃还是那么美,她给我送了礼物,并把身旁的男孩介绍给我,说那是安王世子。
    母亲说:“快叫晔哥哥。”
    那是我第一次见晔哥哥,她好像跟我也差不多大,白白净净的,打扮的也很金贵。他有一双灵动的眸子,那时候正值换牙齿的年龄,他很喜欢笑,笑的时候总是露出缺了两颗的门牙,很傻,于是我也笑。
    但母亲说女子笑要矜持,所以我很快收了笑容,规规矩矩跟他见礼,“晔哥哥。”
    那是我第一次叫他晔哥哥,没想到后来会一直这么叫下去,叫了这么多年。
    我跟晔哥哥第一次见面就熟悉了,因为他随身带着弹弓,带我到处去打鸟。不过他的手法真的很差,总是打不中。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央求他给我试试,他哈哈笑着说:“这是男子汉玩的东西,小娘子玩不了的。”
    我很生气,他为了宽慰我,就把弹弓给我,我拿起来试了几次,很快就掌握了诀窍。那时候我已经开始修行,力气很大,所以很快就打了几只鸟下来,晔哥哥高兴坏了,连连夸赞我厉害。
    于是我们就成了很要好的玩伴。
    那天我玩的很开心,衣裳完全弄脏了,王妃走了之后,母亲责备了我一顿。说我一点女孩子的矜持礼仪都没有了,不过我并不在意,晔哥哥是我第一个玩伴。
    父亲跟安王相交莫逆,王府和驸马府也经常来往,有时候是母亲带我登门,有时候是王妃带晔哥哥过来。听说王妃恬静贤淑,交游不广,母亲是她唯一的朋友,所以她隔三差五就来。
    我很喜欢看舞戏,大抵女孩子都喜欢,因为舞姬们的衣裳很漂亮。每回府上有什么喜事或者是节日,都会有盛装若彩霞的舞姬们,在设厅里纷飞起舞。晔哥哥不喜欢这些,他喜欢玩泥巴,给自己建造城池,还说那就是他的城池。
    所以我们约定,他陪我看半场舞戏,剩下的时间我就去陪他建造城池。看戏的时候,我总是很容易入迷,每次回过神,都会发现晔哥哥面前,摆满了剥好的柑橘栗子瓜子,堆成小山一样。
    但他从来都不吃,所以每次都被我吃了,起初他总是咕咕哝哝,说不是给我吃的。可我每回去拿的时候,他从来都不阻拦。每次我吃撑不能动的时候,他都会笑话我是头牛,要不然不会吃这么多。
    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那些剥好的吃食,就是他专门给我弄的。
    那天看完了霓裳羽衣舞,晔哥哥就拉着我去后院里堆泥巴。起初我不喜欢玩这个,总是觉得脏兮兮的,但是晔哥哥喜欢,我也必须要陪他。后来看到城墙、房子、街道,都在晔哥哥手下成型,才觉得真的很有趣。
    等城池做好了,晔哥哥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浑身都沾满了黄泥,看起来跟个小乞丐一样,不过他脸上有一种异样的光辉,就像是做成了一件分外了不起的事。等他用树叶当作旗帜,完成了城池的最后部分后,他一屁股坐在地上,笑着对我说:“这是我的城池。”
    我蹲在他身旁,好奇的问他:“建好了城池,你要做什么呢?”
    晔哥哥沉默了一会儿,竟然不好意思起来,然后声若蚊蝇道:“建好了城池,今后娶你进门。”
    听到那句话,我愣了好久,脑海里一片空白,回过神之后就跑开了。这样的话他怎么说的出口,真是羞煞人。
    那次之后,我都躲着晔哥哥,他来的时候,我也装病不见他,因为太不好意思了。自从他说了那句话之后,我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我可是小娘子呢,而且我还这么小。
    有几回我偷偷摸出去,躲在门后面观察,看到晔哥哥坐在王妃身旁,病怏怏的,心情很低落,好像是受了什么挫折,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看到他那副模样,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心跳忽然快了好多,扑通扑通一下一下的,像打鼓一样,难受得紧,好像呼吸都很困难,好似上了岸的鱼,坐立不安。
    后来我知道了,原来那就是心疼的感觉。
    没过多久,我姐姐出嫁,晔哥哥又来了,他还是那副不很开心的样子,东张西望。我决定做些什么来弥补他。出嫁的仪式很繁琐,大家都忙活了半天,也没个机会进食,我看到晔哥哥不止一次捂着肚子,看样子他好像饿了。我想起他为我剥桔子栗子的时候,于是连忙跑去灶房里,弄了一大碗米粥和很多小菜,摆在我房间里。
    等礼仪差不多要结束,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晔哥哥身旁,拉了拉他的衣袖。他回头看到我的时候,一脸错愕和惊喜,我示意他跟我来,埋着头穿过人群,像是做贼一样,带着他来到自己的屋子。
    晔哥哥饿得很厉害,吃得很开心,还不时望着我呵呵傻笑。他那个模样,真的很傻啊,连菜都从嘴里掉出来了。我只能装作生气的样子,不停给他夹菜,然后也不知道怎么了,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那天之后,我们就回到了以前的样子。他不能修行,为此伤心难过了好久,常常发呆走神,看到他那副那样,我可心疼了,就不停劝他。后来他终于振作起来,开始发奋读书,说将来要做一个良臣名臣,我就陪着他一起读。
    夏天的午后,晔哥哥读书累了,喜欢靠在枝繁叶茂的槐树下打盹。
    阳光从枝叶缝隙中洒下来,落在他脸庞,光亮斑驳,我喜欢看他睡觉的样子。因为修炼后精力旺盛,不需要睡那么多觉,每回他打盹的时候,我都会在旁边等,也为他驱赶蚊虫。
    等他睡醒了,就会拉着我,在午后的阳光下飞奔。他会给我讲从书里读到的故事,述说他领悟的道理,畅谈他治国理政的规划,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很佩服他。我不喜欢读书,总觉得太晦涩难懂,能从书中领悟到自己的道理,晔哥哥一定很了不起。
    有时候晔哥哥也会写诗词歌赋,他写出的第一首诗,就给送给我的。我一直保留着那张宣纸,上面写着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的句子。我喜欢诗词,也读诗写词,每回写好了就拿给晔哥哥看,有时候会给煮上一壶茶,让他评点。我们一起讨论诗词的时候,是我很开心的时候。
    闲暇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放风筝、踏青。虽然我已经有了修为,但仍旧喜欢玩一步跳跃水坑的游戏。晔哥哥不再玩泥巴了,他说城池已经在他心里,他日后要按照他心目中的样子,去建一座真正的城池。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动不动的看着我,让我既是心慌又是期待,因为他说过,城池建好的时候,就会娶我进门。
    我想,他有才略,可以建城池,那么我就来保护城池,也保护他。所以我要努力修炼,早日变得强大,让我们的城池早日建成,最好是能名扬天下。这样天下人就都知道我和晔哥哥了。
    小的时候,总是日夜期盼着长大,以为到了那个时候,就能随心做自己想做的事,以为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然而真正长大了,才发现一切都措手不及,自己根本就没有做好准备,面对眼前的道路一片茫然彷徨。那时候才会惊醒,原来长大是一件这么突然的事。
    晔哥哥长大的时候,安王战没沙场,他消沉了整整两年。我长大的时候,就被父亲严厉告知,再也不能和晔哥哥来往,还要嫁给我根本就不认识,也不想嫁的人。那时候我是那么惊慌,惊慌的发现我其实从未长大。
    那是第一次,晔哥哥保护了我,他打败了那个叫作李克用的家伙。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发现晔哥哥不需要我保护了。他得到了袁天师的传承,修为一日千里,很快就赶上我,甚至超过了我。我既高兴又不安,高兴的是晔哥哥成了文武全才,日后一定会大展宏图。不安的是,那样的话,我就对晔哥哥没用了,他会不会忽略我,嫌弃我?
    晔哥哥接连做下大事,扳倒韦保衡,扶持俨哥儿即位,成了皇朝最耀眼的俊彦,连父亲都开始敬畏他。我知道他会大放异彩的,我一直都相信。
    然而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每刻身边都环绕着数不清的人。很多时候我去找他,都只能远远看上人群中的他一眼。不,不是看一眼,我会看很久,然后默默转身离去。
    我不能打扰他,不能让他为我分心。他有那么大的抱负,现在终于有了实现的机会,我不能分担他的精力和时间但是,晔哥哥真的好久,没有跟我一起饮茶读书了。
    黄巢大乱,晔哥哥出镇平卢,我本想一起去,晔哥哥说藩镇凶险,不让我跟着。晔哥哥说的话,我一直都会听从。你要走,我不留,你不让我跟着,我亦不强求。长安城外,天子送别,诸公赠言。我无法上前,只能在人群之外,默默说,晔哥哥,保重。我告诉自己,我会等你回来。或者,你建好那座城,娶我进门。我告诉自己要相信。
    但是,你真的会娶我进门吗,还是你早已忘了?自从你承袭王爵,长安四年,平卢三年,为何再没有提起过这件事?还是你心中已经有了江山社稷,已经没有我的位置了?
    或许,是我太没用了吧。修为太低,帮不了你。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在王公子弟嘲笑你的时候,冲上去打得他们满地找牙。你的对手,我已经无法战胜,你走在前进的路上,披荆斩棘,而我,已经没有跟你并肩战斗的资格了吧。
    你在平卢三年,我在长安三年,日夜东望,不见君归,连书信都那么少。或许,你已经遗忘我了。是的,你已经是安王,是节度使,是社稷重臣,昔日那个玩泥巴的少年,早已经长大,而我,其实还没长大所以,不会有那座城了,对吗?
    或许,那只是小孩子的游戏。
    蜀山,他们说,我有成为掌剑人的资格。掌剑人是什么,我一点都不在意,但是成为掌剑人,就有了力量,从他们热切虔诚的目光中,我知道,那是很强的力量。
    那么强的力量,如果我拥有了,就可以帮助晔哥哥了吧,就可以回到他身边了吧?是的,我要拥有这个力量。我要帮晔哥哥建那座城,我还要守卫那座城。那是晔哥哥的心血,是我的梦。
    原来我晔哥哥前世是扶苏公子,原来他就是汉帝刘协。记不起有多少个夏天的午后了,晔哥哥跟我谈起扶苏和刘协,说他们本有明君之姿,只可惜生错了时代。如果不是出生于皇朝末年,如果不是皇朝的根子已经烂了,他们一定会有所作为,成为流芳百世的君王。
    原来,我前世就陪在晔哥哥身边了,我们是三生三世的青梅竹马。晔哥哥说,最好的爱是陪伴,原来我们已经有了三世相伴。如果世间还有缘份,那么这就是最大的缘份了吧。他果然三世都是一个样子呢,都是那样丰神俊朗,心有家国,抱负远大。
    那就是我的晔哥哥,他注定要成为顶天立地的君王,一世不成,还有一世,两世不成,还有三世。我知道他最终一定会实现抱负的,我愿意陪在他身边,在他疲惫的时候,厌倦的时候,脆弱的时候,给他支持,给他鼓励。哪怕全世界都背弃了他,我也不会。
    我当然不会。他心怀苍生,为此不惜一切,世间还有什么样的大丈夫,比他更配称作大丈夫呢。我会一直守在他身旁,默默守在他身旁,就像我前世所做的那样。他做了两世亡国之君,这一世一定不会重蹈覆辙。问仙剑后影壁里投出的第三世,我根本就不信,现在的晔哥哥,不是已经平定黄巢之乱了吗?
    或许那是真的,发生在另外一个地方。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晔哥哥成功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成为像汉光武帝那样流芳百世的君王,我愿意仰望他的光芒,像普通百姓一样称颂他的贤明;如果,亡国之君是晔哥哥的宿命,如果那座城晔哥哥最终也建造不成,我也要跟他并肩战斗,直到最后。
    如果真的有宿命,那么我的宿命,就是守护在晔哥哥身边,和他一起去经历命中注定的辉煌和低谷,成功和失败。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怎样的境遇,哪怕是死,我也要跟晔哥哥死在一起。我们青梅竹马,我们福祸相依,执子之手,生死契阔。
    如果,晔哥哥的宿命,真的是要做亡国之君,连上天都不垂怜,世人也不垂怜,后来人也不垂怜,至少,还有我怜爱晔哥哥。
    在成为蜀山掌剑人之前,晔哥哥征战天下,我却没有力量跟在他身边,再也不能保护他,现在,我又有这个力量了。
    那个声音,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声音,我听明白了,那是我的怨恨,两世累积下来的怨恨。原来六百年前,我是刘协的皇后伏寿时,就是蜀山掌剑人。
    我恨晔哥哥,真的有那么一点点,因为他真的好久没有陪我饮茶读书,观花赏月了。好久好久,我都只是在远处,遥遥注视他一阵,然后默默转身离开。
    或许,我最终也不会被晔哥哥娶进门。被他娶进门,住进那座城的,有另外一个人。我感觉到了。
    成为道门的蜀山掌剑人,他们要我去杀晔哥哥。
    那天从问仙宫出来,天还没亮,我坐在问仙宫的飞檐上,望着东方的启明星,坐了很久,很想起很多事。问仙宫很高,崇山峻岭沃野大川,都在冷冰冰的云雾下。
    我知道我要启程了。
    如果我不去,诛仙大阵就没人能挡。哪怕我杀了道门五大掌门,也没有用。我杀不完五大道门所有弟子,只要五大道门还在,就会有新的掌门,诛仙大阵还是会开启。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诛仙大阵现世,如果我能为晔哥哥挡住这一次,晔哥哥就可以安全十年。
    十年之后,或许晔哥哥就再也不怕诛仙大阵了吧?
    但我知道,如果我直接过去,晔哥哥一定不会让我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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