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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御仙魔-第1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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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防御真仙境全力一击的光罩,在天剑面前形同虚实,根本就没有起到迟滞的作用。
    天剑穿过光罩,就好似面前空无一物。
    天剑乃天道所赐,蕴含的是大道法则,道兵光罩就算再强悍,面对大道法则,也是出处破绽。哪怕李晔看不出这种破绽,但对天剑而言,要寻隙突入,实在不是什么难事。
    秘境中的天剑,本应该是飞鸿大士所得,依照她当日的实力,她本能击败李晔,夺此利器。
    但她没有这么做。
    连佛域都觊觎的天剑,哪怕李晔现在境界不够,无法尽显其威力,但其本质如何,已是不同多言。
    轻微的噗嗤传不到李晔耳中,但李晔却感受到了天剑掠过修士心脏的气机。
    那名道兵主将的身体,陡然化作血雾爆炸开来,肉骨不存!
    微不可查的刹那间,道兵战阵的气势陡然下降到一个冰点,力量弱了许多。
    与此同时,蕴含帝道之力,阴阳大道之力,仙园百姓气运之力的剑气,斩入道兵光罩中!
    这是李晔第一次将仙园中的百姓气运之力,投入实战。
    平卢有百万百姓,为他提供力量的,也有七八十万,这是一股怎样的力量?
    如切泡沫一般,剑气切碎了光罩,斩入道兵战阵正中!
    极致的光亮中,有数百身躯瞬间被湮没,如同被火焰烧过的柴薪,化作粒粒尘埃,在轰然爆开的灵气狂风中如烟消散。他们临死前惊叫的面容、挣扎的四肢,好似有霎时的定格,但转眼就已不见。
    剑气切入大地,地面轰然一震,灵气触底弹起,在两侧形成飞速流溢的潮浪,形如道道风帆,直起数十丈。
    在风帆般掠起的灵气狂潮中,受剑气冲击,数百个道兵的身影,和泥石一起倒飞而起。有人手断腿飞,有人衣袍碎裂,有人口吐鲜血。
    最终,这些道兵下饺子般零乱掉落各处,重重摔在地上,有的人身躯还从地面弹起数次。
    烟尘渐渐消散,勉强可以视物时,众人这便惊恐的看到,地面出现了一道巨大的恐怖剑堑,深过濠沟,长达百丈!
    不仅仅是朱温、何敬成、张仲生等宣武军修士,也不仅仅是青州城头的禺狨、崔克礼等人,在场超过十万的两军将士,都亲眼目睹了这威力绝伦的一剑,目睹了这难得一遇的盛景。
    冲到青州城下的宣武军将士,甚至都被迫停止了攻城。
    在他们嗔目结舌的目光中,烟尘散开,一个玄袍持剑的挺拔身姿,此刻立在青州城楼之巅,俯瞰八方。
    众人很难形容对方的气度。
    这不是形如君王临世。
    因为他就是王!
    不仅仅是平卢的王,更是大唐的王!
    何敬成手脚冰凉,禁不住连退三步,惊骇欲绝:“怎么会这样?”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也没有人能够回答。
    朱温呆呆望着城楼之巅的身影,好半响才勉强回过神,喃喃道:“安王已经强到这个地步了吗?”
    当年他还是黄巢麾下的将领,在邓州与李晔初战,意料之外的败北。但那时候的李晔,不过是练气期的修为,跟他差距并不大。
    朱温虽然是一介莽夫,但心傲气傲,天下英雄,他也没把几个人放在眼里,自视必然能够在乱世中成就大功业。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努力追赶,追赶李晔的步伐,想要超过对方。
    李晔是横在他面前的一座大山,他跟这座大山的距离,就是他跟天下的距离。不翻越这座山,他就难以真正成事。
    他本以为他能追赶上,但是当李晔发兵河东,毫不费力便攻下素来桀骜强大的魏博,又收服昭义后,他就没了这种信心。
    好在仙廷修士找到他,这才让朱温重新有了跟李晔争雄的意气。李晔再强,总不能强过仙人吧?于是他忍着对仙廷修士的恶心,开始跟对方通力合作。
    第一战,便是攻平卢。
    朱温很清楚,李晔就像是他的噩梦,是他走向天下之前,不能不解决的噩梦。所以这一战,他倾力而为,没有丝毫保留。
    本以为有仙廷修士相助,这一战必然马到功成。但谁曾想到,这才多久没见,李晔不仅有了斩杀仙人的实力,连何敬成都高看万分的道兵,都被他一剑击溃!
    连仙廷都对付不了李晔了吗?
    朱温心头苦涩。
    他可还是在依仗仙人之力
    两人的差距,并没有被时间弥补,反而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大。
    朱温感到心灰意冷。
    张仲生攥紧衣袖,咬紧牙关,才能抑制住身躯的颤抖。
    他一动不动的望着城楼上那个英姿勃发,仿佛整座江山都在他脚下的玄袍身影,心潮涌动。
    他之前没见过安王。
    当日在青州城头,游说崔克礼的时候,张仲生虽然最终放弃了劝说,但那是他尊重同窗的人生选择,并不是因为他被对方说服了。
    他没被说服的原因,没有别的,就是因为觉得李晔配不上崔克礼的才华。
    身为情同手足的同窗,张仲生很清楚崔克礼的才能,让对方治理一镇五州之地,实在是太过屈才。而李晔注定是要灭亡的,又如何能够让崔克礼尽展所能,全力施展抱负?
    儒生一生所求,无外乎立功立德立言六个字,而立功是排在首位的。学而优则仕,为官才能为民,这是儒家士子的首要追求。为国家社稷奋躯奔走,为江山父老立下功勋,是每个儒家士子的梦想。
    但是现在,见到了安王本人,见到这惊世骇俗的一剑,观其气度风仪,张仲生如梦初醒。
    崔克礼的选择没有错!
    张仲生自忖,如果他身在平卢,面对如此风华绝代的人主,也很难拒绝对方的邀请。
    张仲生想起崔克礼当日那番话:“我崔克礼已经选择了自己的明主。无论他是成是败,我都将终生跟随。他成,我治理天下;他不成,我治理平卢五州;他亡,我跟他一起埋骨在这片我们流过血流过泪的土地!”
    当日他不甚理解这句话,现在他理解了一些。
    跟随这样的人主,哪怕是战败而亡,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吧?哪怕曾今发出的光亮,短暂的仿若流星一闪而逝,眨眼就消失不见,但也毕竟照亮过天际,被天下人看到过。如此,就算真的死了,也没什么不能接受吧?
    张仲生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
    他忽然很羡慕崔克礼。
    乱世之中,良禽择木而栖。然而天下英雄无数,真正的明主却屈指可数,甚至根本就只有那么一两个。
    就算他跟着儒家,去辅佐了有极大可能成事的另一路诸侯,立功立德立言,甚至青史留名,但对方是否有安王这样的英姿,有让他甘愿心悦臣服的魅力?
    若是不能,那恐怕是很遗憾的吧?
    毕竟,儒家士子只能活这一世。
    生在乱世,投身天下,是选择成事可能最大的君主,还是选择最符合自己心意的明主?
    是追名求利随波逐流,还是跟随自己的内心?
    这是个选择。
    乱世中每个人都面临选择。
    人生总是有许多选择。
    面对这样的选择,张仲生没有答案。
    从前求学的时候,他遍览群书。曾今读到,很多失败的英明之主,败亡的时候身旁仍有一群忠贞之士,在敌军袭来的时候,他们宁愿自刎随主而死,也决不投降,去拥抱触手可及的权势与富贵。
    每当此时,张仲生总不明白那些人的选择。
    活着,难道不好吗?
    活下来,施展自己的抱负,不辜负自己的才华志向,难道不应该吗?
    现在,他明白了一些。
    位在儒家七十二俊彦之列的张仲生,在这一战中,领悟良多,成长良多。
    李晔手持天子剑,向前引向宣武军,语调平缓但格外有力的下令:“平卢军听孤王号令:三军齐攻,与来犯之敌决一死战!”
    青州城头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杀声,将士们成建制的杀出,向城前的宣武军发起最后一战。
    平卢军将士在看到李晔一剑破了仙廷道兵后,已经士气大振。那可是连上官倾城带领最精锐的狼牙都,都无法战胜的队伍,竟然连李晔一剑都没接下。
    李晔的强大,给了平卢军将士最有效的强心剂。
    眼看安王回归,再临前线,平卢军上到将领下到士卒,无不舍身而战,一时间犹如下山猛虎,攻势犀利,状若疯癫。
    宣武军未必挡不住平卢军,但此刻明显没了斗志,很多人本就已经对李晔畏惧万分,此刻看到平卢军杀出,无不胆战心惊,惊慌后退,有人甚至转身就跑。
    张仲生纵目而望,看到无数平卢军将士,从李晔脚下的城墙、城门争先恐后的杀出,他也禁不住心神摇曳。
    在城楼前,崔克礼的身影如一杆标枪,站得笔直。在此刻的张仲生看来,那个身影格外伟岸高大,也格外意气风流。
    让所有心怀远大的儒家士子,都会忍不住羡慕的那种伟岸风流。
    张仲生情不自禁去想:若是自己站在彼处,此刻会是怎样的心情?
    他最后深深看了李晔一眼,记住了那个站在城楼之巅的安王,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趟平卢之行,让张仲生的人生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第二十二章 两百斤山
    李晔没有参与追杀宣武军。
    一剑破了道兵战阵后,他也感到颇为虚弱。这是他晋升地仙境后,第一次调动仙园中的百姓气运之力,结果因为没有多少经验,出手没有丝毫保留,结果就是用力过猛,把力气消耗得七七八八。
    不过一剑能够破了一千道兵战阵,也是值得了。
    道兵们在剑气下陨落三分之一,剩下的也大半带伤。但他们修为不错,保命不是问题,安然撤出不难。
    道兵作为仙廷横扫天下的最大依仗,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李晔那一剑破了对方的防御光罩后,其实威力就下降了很多。
    要对付道兵,建立一支水准相近的纯修士队伍,才是最佳手段。
    被何敬成下令,要来围攻他的仙廷修士,此刻都被妖族修士拦下,李晔那一剑,对他们的士气影响并不是特别大,至少个个都还能战。
    但看何敬成躲在望楼上,畏首畏尾不敢出手的模样,就知道他有多忌惮李晔。
    这一战持续一直持续到入夜。
    平卢军斩获颇丰,但宣武军也没有被任意拿捏,毕竟他们还有那么多仙廷修士,可以帮助他们稳住阵脚。而且几百道兵缓过劲来后,犹存战力,只是因为忌惮李晔,没敢再出来,但用来提振人心已经足够。
    李晔因为仙园新辟,灵气蕴养不多,一时半刻无法恢复过来,去屠杀对方的道兵。
    入夜之后,平卢军收兵回城,清点战果。
    宣武军这一日就被杀伤近万,已经超过之前的战损总和。经此一战,宣武军元气大伤。
    是日,宣武军连夜拔营撤退。
    李晔没有冒然追击,而是选择见好就收。黑夜中道兵的危险性仍然过大。
    次日斥候来报,宣武军已经撤退四十里。
    宣武军在仙廷帮助下,对平卢军发动的进攻,在李晔成就仙人境回援的情况下,付出惨重伤亡后,就此瓦解。
    青州的平卢军并不多,守城足够,野战就显得不足,李晔也没有就势反攻宣武军,灭了朱温的打算。
    他并不知道仙廷后续还会不会派遣更多道兵下来,他的天剑在用过一次之后,要蕴养很久才能再用,短时间内是没有击破道兵战阵的能力了。
    对李晔而言,他志在扫荡天下,杀朱温并不那么重要。就算他现在灭了朱温,仙廷也会去扶持其他诸侯,仍旧能够跟李晔对战。
    眼下李晔需要的,是积蓄实力,达到能够击败仙廷数万道兵的程度,如此方能一劳永逸解决问题。
    消化河东,确立对北方的统治,在横海、天平、昭义、成德、义武、卢龙等镇,推行民政改革,将整个北方变成下一个平卢,从而整体提升自己的实力,是李晔接下来要做的事。
    横扫天下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
    朱温退回汴州后,李晔开始着手恢复青州秩序。不过有崔克礼在,他并不需要费神太多。包括战后的各种善后事宜,他都只需要提纲挈领即可。
    一路荡平北方,李晔奔波数月,现在难得清闲下来,终于可以暂时松口气,纵情山水换换心情了。
    当然完全清闲下来是不可能的,随着地盘扩大,最需要的就是人才,这方面他还要操心。
    五月的平卢已经颇显炎热,但还不至于让百姓不敢出门,一种奇异的现象出现在青州城街面,那就是抛头露面的女子比往常多了不少。
    无论是江湖散修,还是世家千金,女子们施好了粉黛,轻纱薄衣,三三两两走上街头。
    也不见她们有什么正经事干,只是在风景不错的河畔桥边、杨柳下驻足,在各式各样的店铺中往来穿梭。而无一例外,这些地方都是人群集中的地方。
    不过常去河畔杨柳下的女子,和常去市场商铺中的女子行为有所不同。
    前者大多衣着淡雅,气质娴静,往杨柳下一站就能站上一个时辰,看河流中的游鱼都能看一个下午。无论有没有人跟她们搭话,反正不见她们主动招呼谁。
    后者则活泼好动得多,衣着也鲜艳一些。大多喜欢穿束胸很低的裾裙,三两成群都会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时而还掩嘴娇笑。若是碰到衣着富贵的帅气公子,含蓄的也会大胆大量,胆大的还会主动上前搭话。
    若是下雨天,后面那种女子就不见了,但前面那种女子,还是会出现在街头。她们喜欢撑一把花色油纸伞,安静站在杨柳下、石桥上,望着河水出神。
    心思活泛的,则会找一个安静的屋檐做出避雨的样子。这时候若是有锦衣玉带、风度翩翩的公子前去递伞,那后面会发生什么基本就不用多言了。但凡公子哥有点墨水,会吟诵几句应景的诗,不是太木讷,都能让美人倾心一二。
    当然,倾心的不仅仅是美人,对方也可能是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或者满脸雀斑的丑人。而且从概率上说,后一种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毕竟美人是稀缺物种。
    总而言之,五月是个百花盛开的美丽时节。
    这天天气晴好,外出走动的女子格外多,青州城游人最多的沥水河畔,聚集了不少年轻女子。
    午后,一座小石桥边,一位二八年华的女子,正在阴凉处作势欣赏荷花,等待哪位帅气多金的公子前来搭讪。
    她不时偷瞧过往的公子,期待有人上前,然而半响过去了,她看中的人并没有走近过。倒是有一只猴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蹲在桥墩上一动不动望着她,久久不去。
    因为薄衣轻衫,所以掩盖不住腰间肥硕泳圈的女子,渐渐有些焦急。这不是坏她的事么,看到她身旁蹲着一只猴子,哪位公子还会来跟她搭话?
    但此处风景不错,脚下就是荷花,身旁杨柳枝叶叶茂盛,阴凉地也大,是难得的好地方,轻易不好找。而且其它的好地方基本都被占了,一时之间她还真难找个替换的地方。
    “去去去,你这只臭猴子,一边玩儿去,别在这碍眼!”肥胖女子左右瞧了几眼,见没有人看她这边,连忙作势驱赶猴子。为免引起旁人注意,发现她没有爱心,她动作很小。
    熟料猴子竟然做出鄙夷的样子,口吐人言:“小姑娘,你可知我为何蹲在这?”
    雀斑女子没想到对方还会说话,顿时有些错愕,不过平卢妖族不少,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他们没害过人,“为何?”
    猴子呵呵冷笑道:“因为你的体型足够宽,投下的阴影足够大,正好让我有个乘凉的地方。”
    女子涨红了脸,气得胸膛连绵起伏,双手叉腰怒目圆睁道:“你这只臭猴子竟然敢说我胖?!”
    猴子摇摇头,一脸认真道:“你误会了。”
    女子怔了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对方既然不是说她胖,她也就好受了些。
    熟料她脸色刚刚缓和,猴子就继续道:“你不是胖,你只是长得像座山——敢问此山可是叫作两百斤山?”
    女子跑了。
    是掩面哭着跑开的。
    猴子露出嫌弃的神色:“凡人真是愚昧,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说到这,他抬头看天,眼底满是嘲讽之色,好像在跟某个人说话:“死秃驴,你取到了经又如何,还不是没能让天下人开化?”
    说着,猴子幻化成人形,竟然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手持折扇向既定目的地走去。
    他这番模样,一路上引来不少注目,有些无知少女甚至捧着胸口叫出声。
    没走多久,一名大胆的女子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装作路过的样子,抬起纤纤玉手遮住额头:“哎哟,这天真热啊,要是有人给我递把伞就好了。”
    猴子被挡住去路,更是不快,“我要是你就不会要伞。”
    女子见对方搭话,立即兴致勃勃的回应道:“那你会如何?”
    猴子冷冷道:“我会向老天要一道闪电劈死自己。下辈子投胎长得好看些,就不会没人送伞了。”
    于是又一个女子哭哭啼啼的跑开了。
    猴子心情很不好,干脆变成广寒仙子的模样。
    这下没人上来招惹他了,但凡他走过的地方,身周十步之内,不会有一个女子,因为她们全都会自惭形愧的提早避开。这下猴子清净了,感觉稍微满意了些,不禁开始佩服自己的睿智。
    但是没走太久
    “这位姑娘,这么热的天,小可请你”
    “滚!”
    太阳西沉,李晔蹲在菜园子旁边,看着苏娥眉弯腰在里面捯饬杂草。金色的阳光照亮了她耳畔的青丝,让她无暇的侧颜看起来格外动人。
    这里是青州安王府,这座菜园子是苏娥眉几年前就开辟出来的,平时一直照顾得很好。前些时候出发去河东之前,她还洒了菜籽在里面,就是几个月没人照料,荒草长得比菜还要好了。
    “其实我一直有个疑问。”李晔忽然说道。
    “是什么?”苏娥眉偏头向他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柔和的夕阳好似融化在她的唇角。
    李晔一本正经的叹息道:“你们女子的胸脯是不是没有触觉?我总是看到你们的胸脯,有时候会挤压在桌前,有时候会碰到剑柄,都变形了啊,而你们却像是根本没注意到。就像现在,你拔草的时候,胸脯一直从草叶上掠过,也没见你把腰身抬高一些。”
    苏娥眉白嫩如玉的面颊顿时红得通透,看起来娇艳欲滴,她条件反射般直起纤细的腰身,也不敢再看李晔,恼羞成怒的骂道:“登徒子!”
    李晔呵呵笑起来。这个疑问他的确一直有啊,还真不是故意调戏对方。
    苏娥眉拾掇完了杂草,望着长势一般的韭菜和荠菜,显得有些迟疑:“这些菜都长得不好,恐怕味道不怎么样。”
    李晔笑道:“无妨无妨,经过仙子的手,再一般的蔬菜也会变成佳肴,今晚就吃这个了。”
    苏娥眉羞恼的瞪了李晔一眼:“还有没有个正形了?而且你都仙人境了,还用吃这些?”
    李晔道:“不用吃归不用吃,但还是想吃啊。人生在世,唯爱与美食不可辜负,这园子里的菜,两样都占了,我哪能忍着不吃?”
    苏娥眉忿忿扭头:“油嘴滑舌!”
    李晔讶异道:“仙子怎么知道?”
    这下苏娥眉彻底不敢说话了。
    苏娥眉摘了菜,李晔接过来抱在手里。两人离开菜园,一起进了厨房。李晔负责清洗蔬菜,苏娥眉则生火洗锅。
    忙活了没多久,饭也蒸好了,菜也炒了出来,屋中香气满溢。
    当然主菜并不是韭菜和荠菜,这东西也没法当主菜,只是个配菜罢了。
    苏娥眉端着一盘回锅肉放到桌上,解下围裙挂到一边,自己就在凳子上坐了,李晔将盛好的粟米饭递给她的时候,她道:“你是怎么想到要这么做菜的?”
    “你说炒菜?这个简单,从沉云山下来我就会了。”李晔坐下后嬉皮笑脸道。唐朝的确没有爆炒这种厨艺,更没有回锅肉,这些都是他教苏娥眉的。
    苏娥眉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油嘴”话说到一半,她就识趣的把剩下的字眼吞回了肚子,惹得李晔忍不住发笑。
    “看来我来的很是时候,这么香的饭菜我可是一百多年没吃过了。”
    没等李晔和苏娥眉动筷子,猴子就凭空出现在凳子上。
    “大圣来了?”李晔不无惊喜,他话没说完,自己面前的饭碗就被猴子抄了过去。

第二十三章 需要的时候
    李晔瞥了埋头大快朵颐的猴子一眼,“这么香的饭菜,你一百年前也没吃过。”
    猴子抬起头,习惯性就想噎李晔两句,但是他张开嘴之后,又马上闭合下去。实在是这回锅肉太好吃,他一刻也不想停下。
    苏娥眉起身去给李晔盛了一碗饭过来,李晔正要去夹菜,筷子还没伸到碟子里,猴子张开手臂一抄,就将所有的菜都抄在了臂弯里。这还不够,他甚至弯起身挡住了大半个桌子,让李晔根本就没有空隙可寻。
    李晔无语道:“大圣,你好歹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要不要为了一桌菜搞得像没有见过世面一样?还有,你难道不是吃素的?”
    猴子恩恩哼哼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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