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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御仙魔-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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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印书技艺,让印书变得便宜,这并非不可能,东汉之前还没纸呢!寻找新的布料,改进织布工艺,让人人冬天都不用挨冻,这虽然说的夸张了些,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
但是!
亩产五十石的粮食?
那是什么东西?
大唐现在的粮食亩产,能够达到五石,农夫要半夜笑醒!
十倍的产量,那是什么样的粮食?!
天下还有这种粮食?
李振不是读书读傻了的迂腐书生,事实,李晔麾下没这种书生。无论是李振一系的官吏,还是青州儒门的儒生,都极重实际,完全不是纸谈兵的扬州儒门可,对天下事都清楚得很。
不管是农事、水利,还是军伍、甲兵,他们都有最起码的认知。
正因如此,李振才格外清楚,无论是贞观之治,还是开元盛世,天下百姓都有很多在饿肚子!
闲时吃稀饭,忙时能吃干饭,这是普通百姓最向往的生活。肉?那是什么东西,逢年过节能吃一顿,便会笑得见牙不见眼,那是盛世啊!
粮食不够吃,这是皇朝最大的问题,永恒的困扰。
能够让大部分百姓吃饱肚子,能够在灾年的时候,让百姓少饿死几个,那是有志官员的终生奋斗目标!
而现在,李晔竟然说有亩产五十石的粮食?
如果真有,大唐天下,将再无吃不饱肚子的人!
一旦能吃饱、穿暖,夏天不挨饿,冬天不受冻,书册也变得便宜可以负担,傻子才不读书识字,才不修行!
如果真有那一天,在李晔的治理下,大唐焉能不进入全民修行时代?
大唐焉能不独霸天下?!
李振想想激动的浑身乱抖。
他忘记了礼仪,忘记了尊卑,扑到李晔身前,一把抓住李晔的胳膊,双目猩红的盯着对方,噶声急问:“殿下,殿下真的有亩产五十石的粮食?!”
“真有。”李晔能够理解李振的心情,拍拍他的手,好言说道,“是距离远了些。我们要到达那里,需要能在海航行万里,可以抗拒大风暴的船舰”
“研究,研究!让工匠部去研究!”李振疯了一样的大叫,“万里算什么?我们大唐的商队,不是没有西行过万里!”
“不是向西,是向东,这是不同的,海洋情况不一样”李晔话说到这里,竟然被李振打断。
他红着脖子嘶吼道:“让大修士去!让真人境修士过去!让他们去带回粮食种子!”
李晔:“”
南美洲难道没有媲美真人境的大修士?
算大唐的真人境修士,能够沿着陆路一路向北,到达白令海峡,再进入北美洲,最后到达南美洲,但要将土豆、玉米的种子带回来
等等。
李晔忽然瞳孔一缩。
这未尝不可能啊。
作为穿越者,他当然知道,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的土豆,亩产五十石肯定没问题。这东西他穿越前,东土早种的满地都是了,便宜得很哪。
土豆亦粮亦菜,虽然说整天把它当饭吃,恐怕有点痛苦,但至少可以保证不饿死人。
而一旦美洲的玉米种子被带回来
在地球,历朝历代以来,人口最多只是八千万左右,为什么到了清朝末期,增加到四亿了?最大的原因,因为玉米、土豆出现了,大家都有饭吃了
玉米亩产估计也十几石,起土豆来还是少了很多,但那是真正的粮食。李晔在地球的时候,那可是农民子弟,小时候没少吃玉米饭,俗称苞谷饭。
毫不客气的说,苞谷饭稻米饭香多了,农村的老人尤其习惯,喜欢吃。
但实事求是的说,苞谷饭口感较为粗糙,不如稻米饭来的绵软细腻,后来逐渐被淘汰。
现在不必计较口感的问题,有了玉米,大唐不会再有人饿肚子,如果再配土豆做菜呵呵,大家都去修行吧。
李振走了。
走得时候满面红光,雄纠纠气昂昂。
看样子,长安修行学院的工匠分院,或者说百工分院,应该会成为地位最重要的分院。
李晔自己琢磨了一下:组织几十名真人境大修士,配自己画的地图,要到达南美洲,其实并不是那么难。找到玉米、土豆种子的可能也很大。
毕竟不是过去侵略人家,那边的人估计也不会冒然跟自己的人动手,说不定还能建立稳定的外交关系
唯一的问题,也是最大的问题在于,向北走到北极圈内的白令海峡,需要经过新罗、契丹的控制范围。
新罗不是太大问题,但契丹麻烦了。
李晔又想了一下:土豆、玉米是不是必须得到,是不是必须尽快得到。
无论他怎么思考,答案都是肯定的。
国家强大,时不我待啊!
对李晔个人而言,这关系着他的修为境界提升。
天下事是这样,李晔可以得到八成唐人的尊敬,但得不到所有唐人的气运。你总不能指望一个在你治下,连肚子都填不饱,连寒冬都熬不过去的老弱妇孺,对你有什么绝对的忠心。
满打满算,他三年后或许能够成大罗金仙。
但道门仙庭有一大堆大罗金仙。
非止如此,还有更加高高在的圣人境。譬如说老君。
谁知道他们的想法是什么?
西面来的安拉,连圣佛都击败了,说不定也是个圣人境。
圣人之下,皆为蝼蚁。大罗金仙算再强,跟圣人依然处在两个世界,正面对,估计只有被蹂躏的份。
依照这样的境界提升速度,算李晔收复西域,灭了契丹,威慑草原,只怕也很难成圣人境。无论是西域,还是草原,其实人丁跟大唐一,都太少了。
而且要这些地方的人,完全效忠大唐,那个难度,还不如李晔去找土豆玉米。
只有完全获得唐人的气运,再辅以开疆拓土,李晔才有可能成圣人境。
也只是按照趋势得出的可能性推测。
如今看来,带回土豆玉米的种子,并同时改进印书、织布工艺,让唐人在吃饱穿暖的情况下,人人能读书,人人能修行——至少是让他们看到这种希望,不仅是提升大唐实力,也是提升李晔自身实力的关键!
“说到底,先得解决契丹,为真人境去南美洲找到粮食种子开拓道路。”想到这里,李晔心已经有了计议。
契丹,是他一直都想解决的问题。
问题是他有没有做好准备,能不能毕其功于一役。
而要解决契丹,不得不正视仙域战争这个问题。
李晔决定先看看仙域战局,再决定凡间的事。
第六十三章 温馨有趣的生活
长安修行学院还有一个大的问题,需要李晔亲自解决,那是院长人选。品书
先生好找,青衣衙门、幻音坊多的是。多年厮杀,南北征战,都是立下赫赫功勋的好手,现在能回到学院教授学生,后半生不仅安稳了,也会一直受到尊敬,可谓是圆满人生。
唯独院长人选不好确立。
朝官武将,当然是不适合做院长的,过几年门生故吏遍天下了,在朝堂影响力太大,是个君主会忌讳。
李晔自己当然可以挂名,但也只是挂名,处理日常事务的实权院长,应该另有其人。
想来想去,李晔觉得李岘最是合适不过。
老安王隐姓埋名这么多年,为江山社稷孑然一身,如今有这等荣誉,自然该落到他身。相信教授学生,为大唐培养更多强大修士,也会符合李岘的心愿和必胜志向。而且李晔也不用担心忌讳什么。
不过当李晔专门跑去阳关,跟李岘说这件事的时候,老安王却拒绝了。
李岘的理由只有一个,不想回长安。
李晔准备了一肚子的说服之辞,碰到这句话,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长安作为皇朝京师,的确是李岘的伤心地。
曾经他在这里掌握皇朝大权,效忠坐在龙椅的人,为李唐江山殚精竭虑,最后的结果,却是受到皇帝与衮衮诸公的背叛。这其的痛苦,不足为外人道。
李岘不愿意回长安,李晔去找了南宫第一。
钦天监大司首,转任长安修行学院院长,实在是顺理成章,无论是身份地位,威望资历,还是修为境界,都很搭配。
然而,可惜的是,南宫司首已经沉浸于温柔乡不可自拔,宁愿天天跟小丫头在厨房里折腾酒菜饭食,也不愿把大把的时间花在公务。
这让李晔好生鄙夷了南宫司首一通。
不过鄙夷归鄙夷,南宫司首不愿离开寿昌,李晔也不能把他绑回来。
楚南怀资质足够,却没个正形,按照他的说法,自己教授两个弟子,都是要了老命,要管八千个少年,那还不如醉死算了。
宋娇倒是惯于统辖大场面的人物,整个青衣衙门都被她理得井井有条,许多事李晔只需要吩咐一身,她能做的尽善尽美。譬如说河西之地的青衣衙门暗子,都布置的让李晔感到惊艳。
然而宋姨却说什么自己老了,操不动心了,现在只想守着青衣衙门混吃等死,哪儿都不想去,哪儿的担子都没力气挑。
李晔多劝了一句,宋姨一脸怒容的骂李晔没良心,非要把她榨干才罢休,完全不体谅做长辈的辛苦。
还说什么,李晔这个堂堂安王,一点儿也不贴心,不知道给她弄点珠宝首饰,也不知道关心关心是否有人问她粥可温,知道让她东奔西走,这完全是年轻人用到老,老人用到死的刻薄商贾做派。
李晔被逼得没办法,赌咒发誓,说宋姨依然貌美如花,青春靓丽,一旦他日成仙,能与天不朽云云,这才让宋姨脸色稍缓。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被宋姨赶出了自己的闺房。
堂堂安王,堂堂长安修行学院院长,竟然爹嫌娘不爱,让李晔很是郁闷了半响。
最后想来想去,实在是没个合适的人选,李晔拧着酒壶去找岐王。
痛定思痛的李晔,这回学乖了,到了岐王府,什么都不说,先亲自下厨,给好吃的岐王做了一大桌子菜,把对方哄的开怀,一个劲儿赞叹感谢,又将珍藏的陈年美酒一坛接一坛奉,把岐王喝的飘飘欲仙。
在李晔寻思火候是不是到了的时候,岐王把酒杯往桌一顿,醉眼朦胧的盯着李晔,“说吧,有啥事儿要我去办?”
这话虽然正下怀,但听着却让人觉得心慌理亏,好像自己是个坏人,而且还世人皆知。
李晔当然不能承认自己品行有问题,诧异的反问岐王:“我为何非得有事要你去办?”
岐王大手一挥,表示自己非常慷慨,安王有什么事只管说,不管有多么难办,都有岐王给你兜着,完全不需要这般遮遮掩掩,“又是美酒,又是美食,本能岂能不领情?
美美打了个酒嗝,岐王撇撇嘴继续道:“你这厮,平日里算得闲,也是窝在府不出门,最多是坐在屋顶看个风景,整个人跟一条晒干的咸鱼没啥两样。要不是我经常穿墙过院,去给你翻翻面儿,你这条咸鱼早被晒糊了”
晒糊了
李晔额头连冒黑线。
感情这婆娘每次去找自己,都是担心自己被太阳晒得不够均匀?
第一次听见有人把蹭吃蹭喝,说得这么冠冕堂皇的。
这厮哪回去了安王府,不是嚷嚷着要自己下厨,弄点大鱼大肉的来补补,慰劳慰劳岐王多年征战的辛劳?而一定要配美酒,最好是配剑南烧春
李晔此时算是明白了,当初岐王把关拱手相让,那是打定了注意,要在安王府吃够本的。
认真说起来,李晔觉得自己也是宅了些,不愿意到处去跑动。这都是在地球养成的恶习,早习惯了,什么诗和远方,都不如自己狗窝舒坦。
况且,每回只要有人到安王府来,不管是岐王,还是宋姨,那不都是说下厨下厨?堂堂安王亲自做超越时代的炒菜,那也算真心实意招待贵客了。
“长安修行学院院长,你做不做?”李晔心里觉得委屈,也没了弯弯绕绕的心思,直接把这话说了出来。
要真没人愿意做,大不了自己去管理,这可是关系着自己对大唐未来梦想的关键,给其他人自己绝对不放心。
李茂贞眨了眨因为酒精而充血的眼睛,好像是没太听清:“你说什么?修行学院院长?”
李晔点点头,有些意兴阑珊的说道:“你要是嫌麻烦,那算了,我自己去管是。”
李晔觉得岐王同意的可能性不大,以对方大大咧咧的性子,最是不耐烦这种琐碎事。
这一点跟李俨如出一辙,不同的是,李俨是必须管的都不管,岐王是只要不是必须管的,她都统统撒手不管。
现在有安王在前面顶着,岐王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每日玩腻了,过来给李晔这条咸鱼翻个面儿。下棋品茶这种雅事是不存在的,太沉闷费事,赛马武是拼酒之外的最佳选项,多舒爽啊。
有时候李晔都在怀疑,岐王之所以不做关王了,其实是不耐烦处理各种军政琐事,只想做个战阵无敌的名将,往前冲杀破阵完事了,多简单。
所以,才让李晔来统领全局。
这也是李晔不认为岐王会接受院长官职的原因。
然而岐王的反应出乎李晔预料。
岐王一拍案桌,把酒菜碟子,都震得飞了一两寸高,一甩头豪气干云道:“你敢给,我敢做!”
李晔怔怔看着岐王,一时间心绪有些混乱,犹豫了半响,才试探着问道:“你确定?”
“你不愿给了?那算了。”岐王表示自己很大度,很洒脱。
“给,是你了!明天去走马任!”李晔生怕岐王反悔。
岐王嘿嘿低笑两声,举起酒杯,对李晔道:“干!”
说完,也不等李晔举杯,她仰了脖子。喝了半天,没倒出一滴酒,岐王顿时脸红,有些不好意思的放下酒杯,拿起酒壶尴尬道:“忘了斟酒了。”
说完迅速给自己倒满一杯,跟李晔再次示意了一下,仰头喝得干净。
看到岐王这副模样,李晔忽然笑了,嘴角的弧度虽然不大,但好似洒落了一缕灿烂春阳。
他算是看出来了,岐王虽然性子粗野,受不得拘束,但只要自己信任她,无论什么样的重担,无论这件事对她有多么难,她都会甘之如饴的接受下来。
李晔记得李岘说过,人活在这个世,首要的事是坚持自己的原则,那样人生不会走偏;但如果没有碰到一个,可以让自己打破原则的人,那人生会留下莫大的遗憾。
李岘说这话的时候,满眼都是追忆。
一生为人处世,最是讲究规矩,最是堂堂正正的老安王,也有“强抢民女”这种往事,并且为此骄傲了一辈子。
李晔在穿越前,还看过一个小故事。
一个小女孩说她喜欢一个小男孩了,她的长辈笑话她,屁大点孩子哪知道什么是喜欢,这小女孩说,我是最喜欢干净的,但是他脸脏乎乎的,我也不讨厌,我最讨厌胖子了,可他胖乎乎的脸,我却不觉得丑,这是喜欢啊。
眼前的岐王是这样。
李晔没有留宿岐王府。
岐王估计是太过高兴的缘故,酒喝得多了些,烂醉如泥的呼呼大睡过去。
李晔在确认她不会有什么意外后,吩咐了丫鬟好生照看,自己一摇三晃的,走着回到了安王府。
这个时候,李晔不得不佩服岐王,对方把岐王府选得离安王府这么近,实在是明智得很。
一路走回安王府,李晔不仅没有变得清醒,反而晃荡的更加厉害。
刚刚进了门,眼见李晔在台阶一脚踩空,有摔倒的危险,影子一样的大少司命连忙出现,一左一右将李晔稳稳扶住。
不说什么堂堂安王了,一个阳神真人要是走路都会摔倒,那也太没面子了些。大少司命都是懂事的好丫头,自然不能让李晔出这个丑。
搀扶醉酒的人,是个技术活,对女人来说尤其如此。
一般关系不近的,即便是搀扶着,对方要摔倒的还是会摔倒,因为一旦正经搀扶起来,那是亲密接触,胸大的女子尤其如此。
这得很有奉献精神才行啊。
拥有这种奉献精神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心知肚明。
李晔是很清楚这个道理的,在地球的时候,他每回喝酒喝多了,需要女同事搀扶的时候,都会着重注意一下对方的姿态。
一旦发现自己心仪的女同事,竟然不认真搀扶自己,基本心凉了大半截,两人之间也算是彻底没事了。
这当然不是最痛苦的。
要是发现恐龙埋怨美女不会扶人,要自己过来帮忙,李晔会立马清醒过来,脚步不慌了,蛇行步也不走了,腰杆挺得笔直,表示自己是战场都行,绝对不需要旁人帮忙。
至于这个时候,恐龙看他的眼神,是不是和他看美人的眼神一样,那不是李晔会去关心的细节。
少司命很会照顾人,恨不得把李晔背到背后,一溜烟儿直接飞回屋子,给他丢到床。
大司命不同了,神色认真,眼神郑重,好像在做针线活,李晔要是能绕着安王府转几圈,那才最好。
“哎呀,我忽然肚子疼,估计是晚饭吃坏了,你送殿下去休息,我先走了。”少司命也不知发了什么疯,忽然说了这么句话,也不等诧异的大司命反驳,不见了踪影。
堂堂阳神真人,竟然会吃坏肚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话明显不是对李晔说的,李晔也当没听见。他当然不会告诉别人,自己算烂醉如泥的趴在下水道吐,脑子里也是清醒的,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断片儿这种事,对李晔而言是不存在的。
事实,李晔很怀疑断片儿这种事的真实性。或许,那只是某些人用来做坏事的借口,而且是做完还不用承认的最佳理由。
左右是大司命把李晔扶回了院子。
大司命身材高挑,钻进李晔的胳膊下,一只手搂着李晔的腰,不仅自己走得四平八稳,还让李晔完全不必担心失足。
如果是旁人看到了,定要赞叹一句,大司命果然是实诚女子。
李晔不会这样认为。这世哪有什么实诚女子,哪有什么不懂风情的直男,只看他们对你有没有兴趣而已。
所以,当李晔被大司命稳稳放在榻,还打算细心的给他盖好被单时,李晔忽然拉住对方的手,猛地把对方扯进了自己怀里。
大司命自然是不肯从命的,表现的惊慌不已,转头要从床榻爬起来。还说什么安王喝醉了,还是早些安歇的好,有什么事都可以明天再说。
李晔此时化身色饿鬼,哪里会听大司命说什么,他又不傻。大司命虽然嘴里说得一本正经,但并没有大喊大叫,这是很说明问题了。
到了这种时候,女人只要不高喊救命,谁还管她说话的内容。哪怕大司命双臂把胸脯捂得死死的,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那也只是表达自己不是随便女子的固有反应。
男人力气天生女人大,这时候不用,那还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李晔翻身马,一切成了定局。
翌日佛晓的时候,少司命早早趴在窗户外面,探着小脑袋往里面偷看,好的像只猫儿。
她看到了她想看到的战场,那叫一个凌乱,被扯碎的衣衫碎成布条,洒的满屋子都是,竟然也没收拾一下。
当然,这些起鏖战一夜犹不罢休,此刻还在三百回合大战的两人,显得无足轻重了。
羞红脸的少司命闪电般缩回了窗外,还嘀咕了一声不知羞,也不知是在说李晔和大少司命,还是说她自己的偷窥行为。
总而言之,这天李晔午后才出门,大司命也是一样。
再见到少司命的时候,大司命像是犯错小孩儿见到家长,羞愧得想要挖个地洞钻进去。
尤其是当少司命使劲儿瞅她,还一副我是过来人,你什么都瞒不了我,我什么都知道了的老神在在模样,更是让大司命直往李晔背后躲。
“好了,吃饭吧,忙了这么久,早饿了。”李晔一副得胜将军的模样,仿佛刚刚从战场浴血归来,理直气壮得很。
少司命可以戏弄大司命,碰到李晔也是老鼠见了猫的样子,乖乖去吩咐丫鬟们端酒菜饭食。
古波不惊的日子,虽然说起来没什么噱头,但身在其的人,实际是最幸福的。自从跟大司命交战过之后,李晔好生悠闲了一段时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人的一生有许多需要追逐的东西,名利、财富、地位、权势,这些都能带给我们自我认同,让我们感到由心的快乐。
不过这些东西对李晔来说,都是已经拥有的存在,那么作为一个男人,剩下女人这个永恒命题了。
直到飞鸿大士给他传讯。
仙域战局,终究是到了分胜负的时候。
只不过先一步分出胜负的,不是仙帝跟妖族,而是佛域的圣佛跟飞鸿大士。
飞鸿大士让李晔去佛域,观摩一下她跟圣佛的决战。
当吃瓜观众这种事,是每个地球人的爱好,李晔也不例外。不过打死他都不信,飞鸿大士真是要他去当观众。新圣佛跟老圣佛的决战,是那么好观赏的吗?
心里这么想,李晔却没拒绝,在仙域带着郡主,暂时离开了妖族跟仙帝大战的战场,接受飞鸿大士的邀请,跑去了佛域。
佛域距离道门仙庭虽然不近,但作为金仙境的存在,这点距离实在不算什么,李晔和郡主很快赶到了。
第六十四章 落幕的两佛之争
飞鸿大士跟圣佛决战的场面,跟李晔想象的有些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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