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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魂(晴空)-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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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荡决如同切豆腐般从暗魂王的头顶没入,将他劈成了两半。
“砰!”无数闷响汇聚成的声音骤然出现在峡谷中,打破了此处的沉寂,随着这声音,以雷烈为中心,数百丈之内,几千只暗魂在同一时刻爆散开来,化作一缕缕黑烟,彻底消散在空中——早在雷烈出手的同时,它们已经被强大的杀气摧毁了一切生机,却被强大的力量强行压制并维系着形状,直到他收招,杀气消退之时才得以迸开。
“妖孽,哪里走!”就在人们还沉浸在屠戮天下的威势中时,一声清朗的断喝从空中传来,下一刻,一道比太阳还要耀眼的光芒出现在峡谷上空,所过之处,那些暗魂顿时如夏日阳光下的冰雪般迅速消融,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紧接着,一股无可抗拒的威压从天而降,落在所有人心上,与之相比,暗魂王和雷烈的威势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在这不分敌我的威压之下,就连功力最高的秦嫣也不禁心神巨震,气血逆涌,战气境以下更是当场瘫软在地。
似有若无的尖叫在威压降临的同时从暗魂洞中响起,下一刻,一缕模糊的淡影从洞口窜出,转眼就飞上高空,不见了踪迹。
“好狡猾的妖孽,师弟,我们追!”原本高高在上,掌控一切的声音中突然多了几分气急败坏,随着这句话,两道耀眼的光华流星般掠过天际,向着淡影逃遁的方向追了下去。在经过暗魂洞所在的山峰时,一声霹雳般的巨响突然爆发开来,整座山峰的上三分之一顿时被炸成了碎片,无数重达数百上千斤的碎石或从天空砸下,或从山上滚落,雨点般倾泻下来,其中倒有一小半是冲着诸多峡谷而来。
“快走!”面对这山崩地裂的场面,秦嫣也不禁脸色大变,顾不得气血还未稳定,飞身而下,一把抓住手脚发软的秦威,扔给随后赶至的青老,自己却迎着滚滚落石而上,试图抢救其他人。
走,怎么走?且不说在场的人里一多半还处在瘫软之中,就是完好无损,上千人的队伍要撤出峡谷也并非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费刚等武功高强的军官紧随在秦嫣身后,或拨打落石,或抢救伤者,或组织重任撤离,总算救回一些人,却仍有两百余人丧生。
“轰隆!”又是一声巨响,在巨石的冲击下,一段长有十几丈的风化的崖壁再也承受不住,整个倒塌了下来。秦嫣正背着一名腿上受伤的将士发足狂奔,刚好在倒塌的山崖之下,此时却是走避不及。巨大的阴影瞬间笼罩了身边,眼看着数十上百万斤的巨石距自己越来越近,秦嫣心胆俱裂,手软脚软,脑海里一时间只回荡着一个念头:“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似有若无的影子疾掠而过,一掌打在秦嫣后背上,无可抗拒的力量随之传来,推着她子弹般弹射出去,落在了断崖覆盖的区域外,被吓得魂飞魄散的费刚等人急忙跑过来,七手八脚把她从地上扶起。与此同时,断崖终于砸落到了地面上,巨大的轰响中,整个大地顿时如海中波涛般起伏动荡着,就连众人这样身怀武功的人也几乎站立不稳。
“退,所有人马上退出去!”费刚的大嗓门这时有了用武之地,总算唤回众人的神智,一个个急如丧家之犬,或单独一人,或背着受伤的同伴,潜能尽数被释放出来,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向着谷口亡命奔去。
“雷小弟还在里面。”掌力及体的刹那,秦嫣已经认出了自己的救命恩人,此时拼命挣脱了众人的阻拦,向着已经被遮天蔽日的烟尘笼罩的峡谷奔去,泪水止不住地从眼中流出,和着汗水和灰尘,让她面具遮盖下的清丽娇颜变作大花脸。“不管你是谁,”她在心中厉吼着:“胆敢伤害我的兄弟和袍泽,今生今世,我和你不死不休!”
弥漫的烟尘中,人影一闪,全身如泥猴般的雷烈已经出现在她面前。“感谢苍天!”秦嫣喜极而泣,“雷小弟,你还活着,这可太好了。”她有些语无伦次地说着,顾不得男女之嫌,抓着对方的手,向着峡谷的出口疾掠。
这一次的暗魂暴动,因为神秘人的出现而冰消瓦解,所有暗魂全都被那突然出现的光芒照得灰飞烟灭,但锐士营的损失同样惨重:至少有三成的人马死于山崩,负伤致残的达到一成五,更有不少人因为神秘人释放出的威压留下了心理阴影,再也无法拿起刀战斗。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山崩的影响,所有通向暗魂洞的入口都已坍塌,锐士营已经完全失去了这处财源。
所有人都在忙着处理善后,没有人注意到,在锐士营的第一营中,多出了两个名叫秦武和秦烈的十人长。
第六十七章商队
黄沙漫漫,残阳似血,清脆的驼铃声回荡在空气中,为这片寂静的沙漠平添了几分生气。夕阳映照下,一只商队缓缓行进着,尽管经过了一天的跋涉,早已疲累不堪,队伍中每一个人的脸上却透着一丝兴奋之色。
“大家加把劲,前面再有十几里就是黄沙城,进了城,我请大家洗澡吃酒。”一个年约五旬,皮肤黝黑的老者高喊道,从那一身与众不同的装扮就可以看出,此人应该就是这商队的管事。
沙漠里缺水,就算是大富之家也不见得天天洗澡,城里的澡堂一向是只有有钱人才去得起的地方,老者此言一出,却是远比后一句请人吃酒效果要好得多,人人都凭空精神了几分,呼喝起骆驼来也显得分外带劲。
“忠叔,小姐请你过来一下。”队伍中唯一的马车上,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这时上半身探出车厢,冲着管事的老者喊道。这少女生得明眸皓齿,眼神灵动之极,虽然穿着侍女的衣服,却丝毫无损于美貌,反倒越发显得活泼可喜。看到她出现,队伍里那些汉子们顿时眼前便是一亮。
“队伍先停一下,等一下上路。”被称作忠叔的老者吆喝着,随即从骆驼上下来,快步走到处于队伍中间的一辆马车边。
“玉儿姑娘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趁着管事的忠叔登上马车之机,一个精壮汉子用力咽了口唾沫,对身边的同伴说道:“只可惜,这么一朵鲜花,就要陪着小姐一起插在黄家那堆牛粪上了。”
“你闭嘴!”同伴脸色大变,急忙喝止住对方,眼睛飞快地四下瞄了一圈,见没有人注意到这边,这才压低了声音道:“你自己想死,也别连累别人,黄家也是你能说的吗?老爷在黄沙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可又怎么样?黄大人随便一句话,还不是得把小姐嫁过去?在黄沙城,黄家就是天,别说是你,就是老爷,也得要仰人鼻息。”
“这天底下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精壮汉子仍是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可也知道利害,说话时声音低了许多,只有自己和同伴能听得到:“整座黄沙城谁不知道黄家少爷是什么货色?一个连手指头都认不齐的傻子,偏偏夜夜都离不开女人,而且下手歹毒,这些年被他玩残,玩死的女子少说也有几十个,小姐嫁过去,不是活受罪?老天爷怎么不开眼,把这一对父子都收了去!”
“请问,往黄沙城是走这条道吗?”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两人一哆嗦,恼火地扭过头去,却又硬生生把到了嘴边的斥骂咽了回去。
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站在距离他们十几步远的地方,他的身材很高大,精壮汉子在常人中也算魁梧的,与之相比却还要逊色一筹,尽管如此,这青年却丝毫不显得臃肿笨拙,近乎流线型的体型,反倒给人一种协调精干的感觉。他的长相很普通,甚至有一些古朴,神色间却带着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沉静和从容,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看起来澄澈平和,却每每在不经意间透出一丝令人心悸的光芒,仿佛刀锋一般,刺得被其扫过的人皮肤生疼。
这青年的穿着很朴素,只是一袭质地一般的黄布衣衫,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人,但这些商队的伙计走南闯北,眼力远比普通的百姓要高,只是一眼,就看出此人绝非常人。出门在外,能不惹事尽量就不要惹事,尤其是这种看起来大有来头的人,更是如无必要不可招惹。
强行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精壮汉子的同伴点头道:“没错,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再有十几里就是黄沙城的西门。”
“多谢。”青年冲着两人点了点头,算是致谢,随即转过身,向前方走去。直到这时,两个人才注意到对方后背上背着的东西,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却在暗暗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冲这年轻人发火。
这个青年的背上,背着一把开山刀,长有五尺,连刀柄带刀身,全都是纯钢打造,看分量,少说也有一二百斤。带着这样的重担,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甚至就连在黄沙上留下的足印也和普通人的深度差不多,好像背上的只是一根茅草,这份武功,至少在这两人的见识里,绝对称得上深不可测。
“此人修炼的是一种以锻炼筋骨皮肉为主的硬功夫,看样子已经极有火候,最低也是战气境九层的功力。”和小姐隔着马车车窗交谈的忠叔好像丝毫没有注意到这边,说的话却截然相反,他的嘴唇微动,发出的声音细如蚊蝇,却清晰无比:“他的右手指节粗大,手掌宽厚,而且稳定之极,手腕也比左手粗一圈,显然在刀上下过苦功。如果我所料不差,他的刀法应该以刚猛凌厉为主,那柄开山刀绝不是摆设,而是威力惊人的大杀器。”
这世界的武功同样有内家外家之分,但绝大多数人都以蓄养真气的内功为主,练习外家硬功的,十中无一。但这并不等于外家功就处于弱势,恰恰相反,如果不论养生延年的功效,战心境以下,在同一阶层,外家功的杀伤力绝对要超过内功。
然而要练外家硬功,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极高,更要有雄厚的财力作为基础,购买各种滋养身体的补品和药物,否则不等功夫练成,就会先伤到自身,而且在习练过程中还要承受极大的痛苦,因此有条件,有恒心坚持练成的少之又少。战气境九层的硬功高手,绝对可以硬撼战气十层的内家武者。
“不必管他,”细弱的女声从马车内传出,“这里是通往大秦西疆行省内地的必经之路,来往的高手不在少数,我们没必要节外生枝。告诉商队,不要再停留下去了,现在就启程,日落前务必到达黄沙城。”
正在说着话,坐在小姐旁边,一言不发的玉儿突然“咦”了一声,插言道:“小姐,你快看,这探元珠怎么了?”
小姐先是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随后却失声惊叫:“战罡境高手!这附近百丈之内有战罡境高手!”
探元珠,产自一种叫做灵觉兽的凶兽体内,据说是其精华所聚,这种珠子别的作用没有,对于高手散发的气息却极为敏感,只要是战气境以上的高手在附近经过,都会有所感应,并且可以根据目标功力的不同而显现不同的颜色。驼队的护卫里,颇有几个战气境的武者,因此这一路上探元珠始终显示出淡蓝色,但就在刚才,却突然变成了黄色,而且还不是淡黄,而是战罡境三层的武者经过时才会显现的深黄。
这里地处沙漠,四周一马平川,一眼可以望出去一二里,除了商队,唯一的外人就是那刚刚问路的青年。
“通知城里的暗桩,务必要查清此人的落脚处,让鬼先生去对付他。”小姐当机立断,下达了命令。黄沙城地处要冲,来一个战气境九层的高手虽然并不常见,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战罡境高手不同,这些可以以一敌千,万马丛中取上将首级的存在,随便一个就足以扭转一场局部战争的胜负,更何况,按照探元珠的显示,来人至少也是战罡境三层的高手。
“是。”忠叔恭敬地答道,随即转过身,向商队走去。
第六十八章骆青
黄沙城并不是什么名城,但对于来往于西疆诸国和大秦的行人来说,此地却相当重要——从此处向北,是一片连绵起伏的高山,山高路险,凶兽遍地,向南则是号称绝地的八百里流沙,别说是人,就连飞鸟落到上面都会被陷进去。倒退一千年,黄沙城是兵家必争之地,西疆蛮族的联军几乎每隔二十年就会进犯一次,而后在此铩羽而归,伏尸在城下的蛮族少说也有几十万人,即便是到了今天,仍然不时可以从黄沙下挖出一具具尸骨和锈蚀的兵刃。
不过这些征战都已经是老黄历了,自从当年的西疆军团元帅,第一代梁王秦信设计从蛮族手里夺取了更西边的镇东关,并将之改名为定秦关之后,战线就不断向西方移动,时至今日,黄沙城已经彻底由前线变作了后方。但其商业作用却并未消失,反倒由于地方的安定而日渐凸显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城市已经变成了西疆和大秦商业往来的重要枢纽。
天色已晚,雷烈入城后先找了一家客栈投宿,第二天便结了帐,漫步向着目的地走去,却并没有因为一身武者的装束而引起任何注意:这里是西疆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每天都有无数武者怀揣着发财梦来到这里,像他这种打扮的年轻人比比皆是。随着人流行进了百多丈,雷烈离开了大道,一路打听着,在城里七拐八拐后,终于来到一座小院外。
“杏树胡同入口第四家。门口有一棵苦杏树,应该就是这里了。”打量着眼前有些破败的院落,雷烈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只要把东西交给这院子的主人,他就可以一身轻松地离开西疆了。
在锐士营的几年,他的刀法和功力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却始终没有找到解决自身问题的办法:按照他现在的修炼速度,四十岁以前,他就可以达到战罡境十层的巅峰,但要晋身战心境,一百年也未必做得到。反倒是在荡决帮助下无意间练成的不灭罡身,在这段时间里连连突破,如今已经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副作用就是他的个子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离开西疆,到更加广阔,武学更为发达的地方去寻求机缘,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你们这帮坏蛋还敢来,我和你们拼了!”院门突然打开,冲出来的却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长得虎头虎脑,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主儿,手里却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砍刀,不由分说,照着雷烈砍了过来,居然虎虎生风,颇有章法。
“虎头,快住手!”焦灼的喊声传来,虽然是在情急之下,却仍旧不失清脆甜美。与此同时,雷烈站在原地不动,右手轻抬,两个指头准确无比地捏住了劈来的刀锋,任凭半大小子如何地挣扎,砍刀却如同被焊住一样,全然没有松动的迹象。
“这位大哥手下留情,”一阵香风飘过,喊声的主人随后而至,却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虽然穿得极为普通,却生得眉目如画,只是此时一张脸上却布满了惊惶之色:“小孩子不懂事,我在这儿代舍弟给您赔礼了。”
“骆青,常枫的侄女?”雷烈松开手,却让正拼命抽刀的半大小子一屁、股摔倒在地,“你就是虎头了?果然像你舅舅说的一样,是个好斗的小家伙。”他看向从地上站起来,一脸不服气的半大小子,淡淡地说道。
“你认识我舅舅?”虎头原本还想再战,听到雷烈的话,原来的敌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如今正在崇拜英雄的年纪,舅舅在边关浴血杀敌,驰骋沙场,正是他心目中的英雄,眼前的人武功高强,又和舅舅熟识,显然也是与之一样的人物。
“我叫秦烈,是你舅舅的袍泽,这一次来这里,就是受他之托特意来看你们的。”雷烈说着,从腰间解下一个钱袋,递给一边的骆青:“这是你舅舅带给你的,是他这几个月的俸禄,还有此次交战从敌人手里缴获的战利品,约有百十来枚金钱,你先当面点清了。”
“你是舅舅的伙伴,那你一定和他一样厉害了,太好了,这下胡良那帮狗东西再也休想欺负姐姐了。”虎头欢呼道。
“虎头……”骆青大急,却已经来不及喝止弟弟,身边的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完全凝滞,一种无形的威压让她差点喘不上气来。她武功虽然不高,但家学渊源,见识却还是有的,吃惊地望着面色微沉的雷烈,一时再也说不出话来。
“虎头,你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雷烈沉声道,身上的杀气随即迅速收敛。
从虎狼山到锐士营四年,算上那些西疆蛮族,死在他手里的人有多少,连雷烈自己也数不清楚,身上的杀气之重,就连山里的凶兽也会远远避开,此时虽然只是在心情激愤下泄露出的一丝,却足以让胆小的人魂飞魄散。虎头虽然素来无法无天,但毕竟还是个孩子,被杀气一压,顿时心志为之所夺,张嘴就要说话。
“骆姑娘莫非是知道我要来,特意在这里等着的吗?”一个破锣般的声音传来,打断了虎头的述说:“选日不如撞日,既然你已经回心转意了,不如这就和我一起回府成就好事吧。”说话间,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从巷口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十多个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的彪形大汉。
这青年长相倒也说得过去,虽然说不上英俊,但也算不上丑陋,举止却粗俗无比,一身衣服花花绿绿,虽然都是名贵丝绸所制,却显不出半点华贵,脸上还抹着一层白色的脂粉,看起来就和乡间野台班子的戏子一样,偏偏自己还故作潇洒,走起来摇摇晃晃,拿腔作势,让人除了恶心反胃,再没有别的感觉。
“你这混蛋!”虎头满脸通红,抄起大砍刀就要冲上来和青年拼命,没等到跟前,一个大汉已经从后者身后闪出,手里将近五十斤重的铁鞭轻轻一挥,敲打在砍刀之上,虎头顿时连人带刀倒飞出去一丈多,虎口鲜血淋漓,再也握不住砍刀。
“不识好歹的东西!”青年的脸色说变就变,刚才还笑容可掬,此时却显得狞恶无比:“我看上你姐姐,是你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敢跟我动刀子,给我废了他一双爪子!”使铁鞭的大汉应了声是,随即狞笑着,向虎头走去。
小巷中一片寂静,街上的行人早已绝迹,原本几扇微掩着的院门,在青年现身的一刻便关了个严严实实。
“住手!”骆青脸色大变,纵身拦在了虎头身前:“胡良,你敢胡来,云大叔回来了,一定不会和你善罢甘休!”
“那老家伙回不来了。”青年更加的得意:“一个穷措大的老军汉,也敢和我作对,这一次就叫他死无葬身之地。至于你,如果能哄得我开心,还可以安安稳稳当一个姨太太,你那弟弟我也可以赏他口饭吃,不然玩腻之后直接废去武功,卖到窑子里,让你一辈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说得兴高采烈,对站在一边的雷烈却是视而不见。
“胡良,胡大少爷?”轻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胡良仍然沉浸在得意之中,浑然没有注意到是谁发问,本能地点了点头:“不错,正是我,你……”
一道电光闪电般射至,却在即将接触到他的时候一分为三,准确落到了他的两处膝盖和两腿、之间的位置上。
惊天动地的惨叫在小巷中响起,两腿齐膝而断,又丢掉了*的胡良涕泪交流,当场就昏了过去。负责保护他的十来个大汉不禁脸色大变,然而不等他们做出反应,可怕的打击已经降临,一二百斤重的开山刀刀背毫不留情地砍在他们的双肩上,只是一瞬间,刚刚还耀武扬威的壮汉,已经全数肩骨尽碎。这一下相当歹毒,这些人手臂虽然没被斩断,却一辈子也休想再用这双手做任何事情了。
第六十九章虎口峡(1)
快刀斩乱麻,刀本来就不是用来讲理的东西,遇事畏首畏尾,顾忌重重,绝不是刀的本性,手中握一柄长刀,快意恩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求对得住良心,这才是一个刀客的本分。雷烈用不着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只要知道胡良想要强占骆青,而骆青是自己刚刚阵亡的袍泽的晚辈,这就足够了。
“你们去收拾一下东西,那些破烂不必要,只捡一些值钱的带着就够了。”雷烈没有再理会地上已经痛晕过去的胡良和他的保镖,转过头,对仍然处在震惊中的骆青说道:“你舅舅已经为你们找好了新住处,这次我来就是接你们走的,他们没有一个时辰绝醒不过来,我们得趁着这时候尽快出城。”
“好哩!秦大哥,你真了不起!”和忧心忡忡的骆青相比,虎头却是满脸兴奋,大感解气,在那个使铁鞭的大汉身上狠狠踢了一脚,随后就兴高采烈地进屋收拾东西去了。
“我舅舅出了什么事?”趁着虎头不在的工夫,骆青突然问道:“你先前说他托你带钱给我们,现在又说他为我们安排了新住处,完全是自相矛盾,你若是不和我说实话,我绝不会和你走。”
雷烈没想到这小姑娘居然心细如发,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找到自己话中的破绽,先是愣了一下,而后说道:“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也不瞒你——不错,就在三个月前,常枫已经在和蛮族的交战中阵亡。这些金钱,一部分是锐士营的抚恤,还有一部分则是众位袍泽凑起来的。你放心,即便离开这里,锐士营的兄弟们也不会不管你们的,虎头和你都会得到很好的照顾。”
“果然如此。”骆青的眼中闪动着泪光,“怪不得这几个月舅舅寄来的钱比平常多了许多,却连一封信也不肯写,只让人给我们捎口信,这些钱都是你们出的,要不是今天这件事,你们还会一直瞒下去,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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